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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赔偿协议书(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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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赔偿协议书(实用18篇)
2023-11-20 03:41:14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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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赔偿协议书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女,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男,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四川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重庆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一、甲____三方协商一致,甲方此次工伤应当获赔的赔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赔偿数额是对甲方因本次事故导致的所有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

二、甲____三方协商一致,乙方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甲方工伤事故60%的赔偿责任,即承担赔偿赔偿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丙方作为第二责任人承担甲方此次工伤事故40%的赔偿责任,即承担赔偿赔偿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自愿在本协议签订后个自然日内,向受害人甲方支付赔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丙方自愿在本协议签订后个自然日内,向受害人甲方支付赔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若乙、丙任意一方未按照协议中的金额如期支付费用,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并就后续产生的后续治疗费、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全部费用,向乙、丙任意一方主张全部赔偿费用。

六、本协议内容甲____三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____三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满意,现一次性了断。

七、本协议为各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九、本协议自甲____三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____三方每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二

甲方:__旅行社(具体写明地址、法人、电话)。

乙方:受伤者(具体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地址、身份证号、电话)。

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游玩时,不慎将右脚肌健受伤,现就乙方补偿事宜双方达成协议为下协议:

1、乙方在__(景点当地)医疗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误工费;如10天_20元=200元整;。

3、甲方一次性支付治疗费(换药费)如100元整。

4、本协议得双方签字生效,乙方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补偿事宜,此事一次性终结,双方别无纠葛。

5、本协议得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三

马怀德。

如果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本方式和途径,那么行政赔偿程序则是实现赔偿责任的根本手段。从世界许多国家看,行政赔偿程序通常分为二大阶段,第一阶段由行政机关内部解决赔偿责任问题;第二阶段由法院解决赔偿问题。由于体制上的差异,各国在行政行政赔偿程序的两个阶段既存在一些相通的内容,也各具特色。在我国,由于受行政复议、诉讼制度的影响,赔偿程序更为复杂。因此,如何借鉴有益的国外经验并结合目前我国实际,确定一套完备的行政赔偿程序显得十分必要。

一、行政机关先行处理原则。

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行政机关先行处理原则解决赔偿问题。该原则因赔偿方式上的差别又被称为协议先行原则、穷尽行政救济原则等。在美国,涉及国家赔偿的案件,大约有80%至90%是在行政机关得到解决的。在捷克,司法部和财政部有权审查所有违法决定案件,赔偿诉讼以前的初审目的是为了通过友好的方式,在法庭之外解决争端。先行处理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赔偿请求权人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前,一般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与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协商,若不能达成协议或请求权人不满意行政处理决定,或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处理,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先行处理犹如一张过滤网,将行政机关能够自行解决的赔偿限制在行政机关内部,而不进入司法程序。一方面减少了法院诉源和讼累,减轻了法院在处理赔偿事件上的负担;另一方面又方便了当事人,使受害者可以不经过复杂繁琐的诉讼程序及时得到赔偿,同时也是对赔偿义务机关本身的尊重。当然,这一原则也有某种局限性,强制要求所有受害人向侵权机关申请并协商赔偿问题,可能造成一部分受害人不敢或不愿与侵权机关继续合作的结果,因受害人从心理上更倾向于第三者充任裁判人。

(一)两种先行处理模式。

从行政机关处理赔偿事务的方式看、行政机关先行处理分“决定式”和“协议式”两种。它们在处理方式和结果上有一定差异。

“决定式”的最突出特点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对受害人的请求采用“决定”形式处理,一般不与请求权人进行协商或讨论,受害人只能被动接受或拒绝此决定。例如,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虽未明确提出“决定”为解决方式,但其内容实际排除了正式协商形式,而只用了“处理”一词。规定虽然含糊,但实践中多采用半协商半裁决形式。奥地利《国家赔偿法》第8条也规定:“被害人应先向有赔偿责任之官署以书面请求赔偿。书面送达官署三个月后,未经官署确认,或在此期间内对赔偿义务全部或一部分拒绝者,被害人得以官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韩国、瑞士也有类似规定。

“协议式”则以赔偿义务机关与受害人双方协商为基础,以协议为最终处理结果。许多国家和地区之所以采用“协议”方式,主要是考虑到赔偿争议复杂多端,要求当事人间能够共同协商,对损害赔偿额请求达成折衷妥协方案。例如,美国《联邦侵权赔偿法》第2675条第1项规定:“除非请求权人先向有关联邦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而且被请求之行政机关……作出终局之拒绝,不得对美国政府……提起请求金钱赔偿的民事诉讼”;该法2672条规定:“对于受害人的请求,每一联邦行政机关的首长或其指定人必须依法予以考虑,评估、调解、决定或妥协、和解、受害人如果接受了这种决定或妥协、和解,则发生终局之效力,不得再行请求或起诉”。

(二)先行处理程序的提起方式。

在行政机关内部提起赔偿请求一般有两种方式,一为单独请求赔偿;二为附带提出赔偿请求。

如果受害人仅就赔偿问题向行政机关单独提出请求,而不涉及其他要求,则视为单独式请求。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接受这类请求无须确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只需就侵权事实成立与否及赔偿数额等问题与受害人共同协商,达成共识。例如,某公民在被拘留期间,受到警察刑讯和殴打,如果他仅就被殴打受到损害请求行政机关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无须审查该殴打行为合法与否,而只须确定损害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该行为侵犯造成损失而请求的行政赔偿。我认为这一范围过窄。单独式请求包括两部分,一是对已经确认为违法侵权的行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二是对无须确认的明显违法行政行为直接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因为行政侵权行为很普遍,确认机关却只有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如果要求所有受害人对侵权行为提起赔偿请求之前都要经过确认阶段,势必增加受害人的负担。况且有很大一部分行政侵权行为明显损害事实,而不涉及确认其合法与否问题,更无须通过复议或诉讼途径先确认为违法,再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如行政机关公务员殴打侮辱行为、狱政管理中的事实行为等,既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诉讼范围,也没有适当的确认机关,因此,赋予受害人直接的请求是必要的,即受害人可就赔偿问题直接向行政机关单独提起,由赔偿义务机关与受害人协商处理。

附带式请求,是指行政赔偿请求权人在提出行政复议或其他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程序的同时,附带请求以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为主要内容,以赔偿损失为附带内容。受害人可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申诉,在要求有权机关审查并确认某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同时,还可以附带要求侵权机关赔偿其损害。当然,附带式请求往往须经过两道不同的程序,一是先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二是就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所遭受的损害提出赔偿请求。由于确认机关未必都是赔偿义务机关,因此,会出现确认机关与原机关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或确认机关责令原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例如,我国行政复议条例第44条规定:“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为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申请人请求赔偿的,复议机关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赔偿”。

二、赔偿请求权及受理。

在行政机关内部赔偿程序中,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请求都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履行法定手续。这些要件和手续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实体要件。

请求权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示赔偿,应当具备以下实体要件:

1.请求权人原则上是因行政机关及公务员执行职务行为而直接受损害的人。如被违法拘留的人,被非法没收财物的人,被殴打、拘禁的人。至于受害人死亡的,其继承的、被抚养人、支付丧葬费的人为请求权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受侵害而提出赔偿请求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2.被请求人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3.请求依据是能够证明的损害事实。包括已受损失和必然的可得利益损失,不是假想、预料、期待的非现实损害,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确定行政机关赔偿义务和受害人请求权的一般赔偿法和特别法。

(二)程序要素。

从许多国家、地区行政赔偿立法及实践看,程序要素是请求权人提出赔偿请求,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形式要求等综合因素。它主要包括:书面申请、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机关决定或协议期限、协议及赔偿金额限制等。

1.书面请求。

受害人等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请求赔偿行为属要式法律行为,因此,仅以口头表示请求赔偿的意思是不够的,难以构成具有。

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例如,《美国联邦侵权赔偿法》第2401条规定:“除非于求偿权发生后二年内对于有关联邦行政机关以书面提出赔偿请求,……对于美国联邦政府的侵权行为之诉,即归于消灭。”我国法律目前并未规定向行政机关提起赔偿请求须以书面形式为之,但实践中做法则多采用书面形式。如行政复议程序中附带请求赔偿的,须以复议申请书为基础提出附带请求,一般均采用书面形式。

2.法定期限内提出请求。

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这与诉讼上的消灭时效是一致的。许多国家、地区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国家赔偿的请求期限,即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其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求偿权利,义务人早日履行其义务,以免时过境迁,发生举证困难,解除请求人与赔偿机关及公务员的顾虑。如果请求权人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则丧失胜诉权,即丧失要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当然,即使在时效届满的情况下,权利人仍提出请求,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有权受领。行政赔偿的请求期限也就是消灭时效、诉讼时效。由于它与民事赔偿有一定区别,因此多采用短时效。

3.行政机关决定或与请求人协议的时限。

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赔偿请求权人的书面申请后,一般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认为无赔偿义务,作出拒绝赔偿的决定;二是认为可以赔偿,与请求权人进行协议;三是既不拒绝,也不协议而是拖延不答复。为了保证请求权人及时获得赔偿,督促赔偿义务机关尽早履行义务,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均规定了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或协议的期限。例如,韩国法律规定赔偿审议会作出认可或拒绝的期限为两个月,超过两个月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权人可直接起诉。奥地利法律规定,被害人提出赔偿请求三个月内,如赔偿义务机关拒绝或未确认,被害人有权起诉。

规定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请求后的决定或协义期限有利于尽快解决赔偿纠纷,防止一案久拖不决,损害当事人的权益和行政效率。我国目前尚无明确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条例规定,附带请求行政赔偿的,与复议期限一致,复议机关应在两个月内作出裁决。今后国家赔偿立法也可规定为两个月的协议或决定期限。

4.协议或决定赔偿的'金额限制。

为了防止行政机关为安抚受害人滥用赔偿权,有些国家和我国台湾规定行政机关自行决定赔偿数额的限制。美国《联邦侵权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对超过25000美元作出赔偿裁决,妥协与和解,应事前获得司法部长或其指定人的批准始为有效。我国台湾“国家”赔偿法施行细则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有权在一定金额限度内,迳行决定赔偿金额,超过限度,应报请其直接上级机关决定。金额限度,由行政院依据机关等级、性质、事权大小和经济状况决定。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此尚无规定,可以考虑在今后的国家赔偿法细则中对不同级行政机关决定赔偿的数额予以规定和限制。

三、行政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或协议的效力。

赔偿请求权人与赔偿义务机关达成的协议或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裁决具有确定力和拘束力,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反悔更改,这是多数国家法律所明确规定的。例如,美国《联邦侵权赔偿法》第2672条规定,除非前项之行政调解系以欺诈方式达成,行政机关所为的妥协、和解、裁决或决定,在本法关于对美国联邦政府基于侵权行为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的规定限制下,对联邦政府全体官员均有终局的效力“。”请求权人接受前述的裁决、和解或妥协,对于该请求权人应产生终局的拘束力,并对美国联邦政府及其人员因其行为或不行为所生的赔偿请求构成完全之免除"。

可见,在行政赔偿的先行协议程序中,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权人所达成的赔偿协议与法院的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既可以成为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依据,又可以成为请求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具体而言,赔偿决定或协议发生以下效力:

(一)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由于赔偿协议具有与法院判决、调解书同等的效力,因此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权人达成协议后就负有履行协议的赔偿义务,应当向请求权人支付赔偿金、或按协议内容恢复原状。此项履行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我国台湾法律规定为20日。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履行期限,但不宜过长。赔偿义务机关在协议前或协议中已先行支付的医疗费、丧葬费和其他费用,应于履行赔偿金时扣除。

(二)请求权人取得执行名义。

赔偿协议的效力还存在于请求权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时,该赔偿义务机关不得拒绝或延迟履行。否则,请求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常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为赔偿义务机关所有的财产,但由于行政机关的财产性质特别,有些情况下不宜作为强制执行的标的。例如,机关公用的实物、公务员的工资等。许多国家和我国台湾均有一定限制。例如,在英国、法国、美国、西班牙、澳大利来等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国家赔偿责任。在美国由国会编列预备金支付赔偿费。德国虽然曾规定财政财产可以强制执行,但公有物仍不能强制执行。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赔偿裁决或与请求权人达成协议后拒不执行该裁决或协议的处理办法,因此,请求权人能否就裁决或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仍无定论。但从国家赔偿立法的趋势和规律看,规定请求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必要的,这是保证赔偿义务机关及时履行义务的重要途径。但由法院强制行政机关执行协议存在一定难度,同时还可以开辟另一个途径,即赔偿义务机关超过期限拒不履行协议的,请求权人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权人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出具一定证明文书,作为行政机关先行处理的证明,便于请求权人提起诉讼。如不出具证明,则请求权人自协议开始后一定时间为限,有权向法院起诉。

四、行政赔偿协议中的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

行政赔偿的协议程序中,请求权人可能因知识、经验、精力及时间、环境所限而不亲自参加协议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请求权人可以委托或依法要求他人代理参加协议,这是请求权人自身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不得剥夺。有些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在申请协议程序中,应当为请求权人指派律师。行政赔偿协议程序中的代理人有两类,一是法定代理人,二是委托代理人。前者是依照民法和其他法规代理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请求权人参加协议的人。如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是受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此项代理权的取得依法律规定的条件而定。后者是受赔偿请求权人委托而与赔偿义务机关协议的人,其代理权限有一定限制,如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或撤回请求以及领取赔偿金、选任代理人等,均须请求权人特别委托。代理权一般不因请求权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破产而消灭。请求权人解除、变更代理权,一般须书面告知赔偿义务机关。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四

乙方:高xx。

丙方:汪xx。

甲方雇用乙方高xx的汽车运送化学物品,行到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时,和丙方汪xx驾驶的汽车相撞,货物散落外泄,给甲方造成约十五xxx万元损失。经贺兰县交警队现场认定,乙方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丙方负主要责任。在此情况下,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现就损失赔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由乙方和丙方共同赔偿甲方货物损失80000元。其中乙方赔偿30000元,丙方赔偿50000元。

2、以上赔偿费由乙方和丙方在协议签字时,一次性付清,甲方无论损失多大,今后都不得因本事件再次向乙方、丙方索赔或提起诉讼。

3、甲方原和乙方协商此次运费为元,因此事故发生,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此次货物运费。

4、此次交通事故中乙方和丙方的损失由乙、丙双方自行解决,于甲方无任何关系。

5、因甲方已向贺兰县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持本协议书和撤诉申请书到贺兰县人民法院办理撤诉手续,法院不予退还的诉讼费由乙方、丙方按赔偿比例承担。即乙方承担元,丙方承担元。

6、本协议在乙、丙两方将协议约定的赔偿款全部偿付给甲方后,由三方在协议上签字后生效。各方均不反悔。

法定代表人:刘xx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五

为了解决乙方摔伤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之规定,现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达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劳务人员。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在甲方工地施工中因自己不慎受伤。后乙方被送入省人民医院治疗,现在已经花费住院费等各项费用18000余元人民币,上述款项已由甲方全部支付。

二、乙方同意对没有完某的治疗事项及费用由自己全部负责。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各项费用等共计人民币拾贰万元整;该款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款后,双方劳务关系即为终止,双方不存在因劳务关系终止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因劳务关系终止而产生的相应权利已经包含在第三项中。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款项后,乙方自愿放弃其他各项权利,关于本次赔偿及劳务关系终止一次性全部解决完毕,以后双方永无任何纠纷。

六、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务关系发生及终止所产生的其他各项权利。

七、以上协议的达某,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自愿,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威胁等情况。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翻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见证人(甲乙双方的纠纷与见证人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留存一份。

以上内容经各方确认后签字。

注:_________________上传时部分内容有增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患方)。

关于乙方患病的有关问题,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已经充分了解了甲方本次医疗行为,对医疗程度认知已经非常清晰,乙方自愿不再提起医疗事故鉴定,主动提出一次性解决此争议。

第三条、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该费用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切可能因本次诊疗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付款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收到款项后另行出具收据。

第五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事情即告终结。

第六条、乙方义务:乙方应保证对本协议内容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并保证收到本款项后不再到甲方处闹事,维护甲方声誉。乙方保证对签订本协议不存在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将协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者再次向甲方闹事或另行提出赔偿请求的,视为违约,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款项,并赔偿甲方因之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之所发生的名誉损失、诉讼费用追偿损失、律师费用损失等。

第八条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

日期:_____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_。

年龄:______。

性别: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赔偿数额。

1、医疗费:__________元;

2、误工费:__________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__________元;

4、陪护费:__________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__________元;

6、残疾用具费:__________元;

7、丧葬费:__________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__________元;

9、交通费:__________元;

10、住宿费:__________元;

11、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____元;

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__________元(不超过2人)。

合计:__________元。

五、赔偿款给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

1、出院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注:具体条款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增减。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八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并且本着友好的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国的合同法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则制度,就赔偿事宜作如下协议:

1、双方对于此次协议签订的内容完全了解,也知道此份协议所存在的风险,乙方愿意放弃对于甲方责任权利的追究,本协议是甲乙方真实思想的阐述,不存在任何表述上的纠纷。

2、甲方会向乙方承担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护理费和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另外还包括必要的营养费以及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后期的治疗费用等各项费用总计人民币元。

3、此份协议在生效之后,乙方愿意放弃对于赔偿差额权利的责任追究。

4、乙方自愿放弃此次纠纷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有一份。

6、此份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即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文档为doc格式。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九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发生在____________时不慎意外摔伤,事后乙方立即将甲方送往医院治疗,并妥善处理与解决甲方受伤事宜。20____年____月____日,经甲方主动提出,要求乙方给予一次性赔偿伤害费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自甲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乙方。

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乙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

3、甲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甲方自行决定,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领取乙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不得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

5、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6、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7、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甲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见证人:

附:甲方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应乙方要求开始上班。

二、乙方应按时给甲方发放上班期间的工资。

三、乙方发放上班期间的工资后,不能以此为由在后续进行工伤赔偿时扣除赔偿金额。

四、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对约定内容无异议。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某时,乙方与甲方打闹,造成甲方门牙折断,对乙方造成身体及经济损失,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二、现金支付,本款包括甲方的医疗费,整形费等一切有关费用。

三、乙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乙方或学校提出任何赔偿费用要求。甲方放弃对乙方的追偿权。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且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表示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双方代表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男,_________族,身份证号: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男,_________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因工作原因受伤,导致脚部骨折,未进行伤残鉴定,事发后甲乙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现就赔偿事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一次性解决问题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在本协议签订后个自然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受害人乙方支付赔偿款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赔偿数额是对甲方因本次事故导致的所有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协议是甲方请求赔偿的一次性、终结性赔偿协议,甲方自愿放弃起诉的权利,并承诺不再就本次纠纷以其他任何途径和方法再次向乙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四、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满意,现一次性了断。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十三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箱式变电站购货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包含型号为_________变压器在内的箱式变电站,由于乙方现提供的型号与原合同约定不符,且未按规定在高压开关安装联动隔离板,导致该变电站经供电局两次验收均不合格。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减少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关于变压器型号的问题:

甲方接受乙方已安装的型号为_________的变压器,但附有如下条件:

1.乙方必须保证该箱式变电站的质量优良,能够正常使用,保证该产品在本协议签订后能够一次通过供电局的验收并合格,否则,甲方有权拆除已安装的箱式变电站,另行购买其他产品安装使用,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双倍于合同金额的赔偿金。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如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赔偿甲方双倍于合同金额的赔偿金。

3.本产品的保修执行原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在保修期内收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派员维修,如经通知未派员或未及时派员维修达十次以上,甲方仍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条关于赔偿问题:

由于该变压器二次验收未能通过,乙方同意赔偿甲方:

1.临时增加的电线等费用:_________元。

2.使用临时变压器造成的电费价差:_________元(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至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月____日至验收通过并通电所发生的差价另计)。

3.因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原因是乙方过错造成的),凭供电局验收费单据支付。但最后一次验收合格所需费用不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其他。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十四

甲、乙双方就于20xx年5月13日发生的.医疗过错事故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

二、乙方指定xxx银行帐号为接受本次医疗过错赔偿损失的帐户,甲方的赔偿款项到达乙方指定帐户,视为乙方己收取该赔偿款,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后,本医疗过错事故造成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相关人员及单位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与保险公司理赔事宜无论结果如何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收取赔偿款项后,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纠纷,甲方不得再追究乙方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补偿事宜,本医疗纠纷一次性终结,双方别无纠葛。

五、本协议条款内容是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原则下共同商定,是甲、乙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等情形。

六、签本协议后,甲、乙双方保证不反悔,甲、乙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已处理完毕,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十五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按期提供合格的造纸设备,由于乙方现提供的设备有明显的缺陷,设备到厂验收不合格;同时乙方未按合同按期供货影响了安装进度。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减少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设备缺陷有:

1、烘缸表面有多个洞眼,其中最大的洞眼直径1cm以上;

2、胶辊表面不平整,有多处凹陷;

3、网笼有毛刺,不平滑。

甲方接受乙方有以上缺陷的设备,但附有如下条件:

1、乙方必须保证该设备安装后能够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另行重新更换新的无缺陷的设备,另行更换设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如该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更换,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按合同约定是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到货,实际到货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延误的`时间较长,已严重影响安装进度和甲方的生产经营计划。

由于该设备到厂延期并到厂验收不合格,乙方同意赔偿甲方:

1、延期交货产生的损失费用:_________元。

2、返修、降级使用的费用:_________元。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十六

乙方系___的妻儿。___(系甲方雇工)于年月日在为甲方(系___生前雇主)劳动时,因电击死亡。为解决因___死亡的善后赔偿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___家属来沪料理___后事的车旅费、住宿费以及在处理死者火化前的生活费,由甲方承担。

二、发生在上海期间的___的丧葬费由甲方承担。

三、以上第一、二条款项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支付凭证,按实结算。

四、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因___死亡的赔偿金,计币___万元。

五、以上第四条款的赔偿金,由甲方最迟于____年___月___日存于___在____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在甲方向___名下存款帐户存人该赔偿款时,乙方应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项赔付义务后,乙方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赔偿和补偿要求。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处备查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自行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上海市__管辖。

协议人: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十七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20__年11月3日甲方驾驶摩托车意外致伤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致乙方腿部之损伤,经德广医院治疗,现已出院。甲方须承担截止20__年11月18日前的全部住院治疗费、医药费,合计为8732.00元(大写:捌仟柒佰叁拾贰元整)。

二、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医疗费等17000.00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正)。

三、乙方自行承担20__年11月18日出院后的医疗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收到甲方的上述费用后,不得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不得以赔偿务工费、后续治疗发生其它并发症费用等,再次向甲方索要补偿;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甲方。

五、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20__年11月19日。

医院赔偿协议书篇十八

甲方:________区中心医院(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住址:________市。

________区________镇。

身份证号:________住院号:________。

疾病诊断:________。

治疗结果:

二、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四、赔偿数额。

1、医疗费:____元;

2、误工费:____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____元;

4、陪护费:____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____元;

6、残疾用具费:____元;

7、丧葬费:____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____元;

9、交通费:____元;

10、住宿费:____元;

11、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元;

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____元(不超过2人)。

合计:____元。

五、偿款给付时间:____。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

1、出院处理:

2、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3、其他。

八、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理人:____代理人: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见证人:____。

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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