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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监理培训通知(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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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监理培训通知(优质9篇)
2023-11-26 01:08:07    小编:zdfb

就业问题是社会的一个难题,如何解决就业问题是我们需要思考和努力的方向。总结需要具备一定的逻辑性和条理性,确保内容的连贯性和易读性。下面列举了一些写作总结时常见的错误和应注意的问题。

人防监理培训通知篇一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素质,满足监理市场的需求,根据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站拟于x年10月中旬举办江西省第50期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班,培训班将聘请由交通部指定院校长沙理工大学教师授课,培训成绩合格者颁发由交通部统一印制的监理培训结业证书,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方式:

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参加工作1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采取脱产集中面授方式。每期培训班时间为25个工作日。

二、培训要求:

为保证教学质量,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将组织学员考试,考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的形式。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课堂和考试纪律,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服从组织单位的学习安排,违纪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到取消其培训学习资格。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将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及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于x年10月10日前务必报我站或太乙村培训中心审查,(报名回执见附表)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每期培训班名额不得超过90人。

三、培训费用及相关事宜:

1、每期每人培训费18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每人须交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3、报到时须带身份证。

4、我站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

特此通知。

xxxx年x月x日

人防监理培训通知篇二

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分会发布的关于x年度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的通知拟从x年8月份开始,在山东烟台举办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人防部门从事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人员;。

2.拟申报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单位的监理工作人员;。

3.现有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拟从事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各专业的监理要求;地铁防护设备、器材、施工监理要求;人防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宣讲;人防工程建设常见质量通病及防范;教学辅导和互动答疑等。

三、培训组织。

本次培训由国家人防分会组织举办。烟台洞天园国家人民防空培训中心协办,主要负责安排住宿、培训场地、课外活动等服务保障性工作。

本次培训采用网上报名办法,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可登录中国人民防空网()在线报名,也可直接登录进行报名。

培训班拟办3期,每期限额240人,参训人员请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选择相应的期数提前报名(每期时间安排见x年度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的通知附件1)。

联系人:胡媚娜。

联系电话: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为每人1300元(含专家授课、教材资料、场地租赁以及办证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住宿收费为:标准间每人每天150元,3人间每人每天100元;用餐形式为自助餐,每人每天100元。

六、结业颁证。

培训班每期7天,培训结束组织闭卷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人防分会报请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同意,颁发相关证书。

七、参训准备事项。

2.本人一寸彩色近照2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培训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人防监理培训通知篇三

各设区市民防局(人防办),昆山、泰兴、沭阳县民防局(人防办),各有关监理企业:

为落实《x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苏防规〔〕1号)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人防工程监理工作,提高我省人防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素质,省民防局决定x年继续开展全省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现就业务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第一批:x年2月20日―3月12日。

第二批:x年5月20日―6月9日。

第三批:x年10月9日―10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登录民防考务系统网上报名。

二、考试时间和方式

(一)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三、考务工作

(一)x年度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共设置3轮,时间分别在3月、6月、11月;

(二)考试设置2个专业: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应考人员可根据需要报考其中一项;

(三)通过业务考试的人员,发放盖有x省民防局印章的考试合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各民防局(人防办)请将此通知内容及时告知本市辖区内各人防工程监理企业。考务工作联系人:xxx,联系电话:。

x省民防局

xxxx年x月x日

人防监理培训通知篇四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素质,满足监理市场的需求,根据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站拟于x年10月中旬举办江西省第50期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班,培训班将聘请由交通部指定院校长沙理工大学教师授课,培训成绩合格者颁发由交通部统一印制的监理培训结业证书,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方式:

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参加工作1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采取脱产集中面授方式。每期培训班时间为25个工作日。

二、培训要求:

为保证教学质量,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将组织学员考试,考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的形式。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课堂和考试纪律,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服从组织单位的学习安排,违纪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到取消其培训学习资格。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将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及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于x年10月10日前务必报我站或太乙村培训中心审查,(报名回执见附表)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每期培训班名额不得超过90人。

三、培训费用及相关事宜:

1、每期每人培训费18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每人须交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3、报到时须带身份证。

4、我站联系人:黎燕。

联系电话:传真:

x年九月二十六日。

人防监理培训通知篇五

各中学、中心小学(学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县人社局《关于转发惠州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2年惠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接受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公需科目学习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学习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学习2天或12学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申报评审各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须参加县人社局组织的公需科目培训,具体培训日期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任现职以来接受专业科目学习继续教育培训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须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培训,专业科目学习培训具体事项详见《关于举办惠东县2012年职称申报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惠市人社[2012]76号。

关于开展2012年惠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仲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省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考核对象为惠州市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考核方式及要求。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科目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当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各1门,每年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个学时。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采取面授的方式组织实施。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今年,我市选定《建设文化强省》作为公需科目,学习结束后,将组织开卷考试,学习的课时和考核成绩将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往公需科目(知识产权、科技论文、能力建设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训考核未完成的,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周期内(即评聘高级职称当年需提供近五年的继续教育资料,评聘中级职称当年需提供近三年的继续教育资料,评聘初级职称当年需提供近两年的继续教育培训资料)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参加上述认定的公需科目培训,完成规定培训学时则视同完成当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以省人社厅所公布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科目指南为准。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省规定的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的培训和根据本专业、本单位科研、生产发展,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主要内容专业科目培训,专业科目培训由举办单位根据课题特点、难易程度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等拟定培训时间(学时)。

(三)选修科目:选修科目由个人提出与本专业相邻或相近的学习计划商单位确定。培训时间由选修者本人自主确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

市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工作,市人社局委托下列施教机构开展2012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培训工作。

1、公需科目: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至8月15日。

报名地点:由单位指定负责人,填写好惠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人员登记表(含电子版),统一到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与考核科报名(联系电话:2890782)。

培训地点:惠州市人才服务交流中心和惠州市康桥培训基地。

2、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经备案的施教机构方可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目前,我市已有下列施教机构已备案,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下列相应的施教机构报名培训,也可选择广东省人社厅公布的“广东学习网”(http:///web/sub/?webname=huizhou)进行网上学习。已备案的施教机构如下:

(1)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可进行农业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联系电话:2105401)。

(2)惠州市建筑技术职业培训中心(可进行建设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联系电话:2167193)。

(3)惠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可进行应急救护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联系电话:2883896)。

(4)惠州市质量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可进行机械类、机电类、电子类、轻工类、食品类、石油化工类、化学类、电气类、冶金类、纺织类、质量类、计量类、标准化类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联系电话:2831127)。

(5)惠州市公路管理职工培训学校(可进行公路行业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联系电话:2260137)。

(6)惠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可进行交通工程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联系电话:2221785)。

(7)惠州市工业科技学校(可进行教师类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联系电话:2180606)。

四、培训费用和缴费方式。

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和(市惠价函〔2002〕35号)文件的规定,一般理论课的培训收费标准是每人每课时3元,理论技能性培训收费标准是每人每课时4元。按20课时计,每门公需科目培训费为60元。所需教材,可到各相应的施教机构购买领取。

缴费方式:参加市直组织的公需科目培训的继续教育人员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培训教育与考核科),用银联储蓄卡刷卡缴费。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培训,按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五、申报考核成绩、学时和证书管理办法。

学员培训考核结束后,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210.76.65.102/gdhr/?city=hz),自行注册申报学时及成绩,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自行打印证书。学员携带所打印的证书和施教机构开具的惠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到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

(一)各县(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按上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二)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与考核科负责组织实施。

(三)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及培训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不得走过场,切实要选好师资保证培训质量,认真统计考核成绩,做好登记管理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逾期初始注册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提供依据。

附件:

1、2、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人防监理培训通知篇六

各有关单位:。

应广大交通技术人员要求,并经x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同意,x省交通建设监理协会定于x年3月份在南京举办x年第一期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班。请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安排好本职工作,及时参加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x年3月1日下午报到,3月2日上午正式开课。为确保教学质量,请学员务必于3月1日准时报到,过时将不予安排。培训时间为25天。

二、培训地点:纳尔达斯大酒店(南京市江宁区宏运大道1890号地铁1号线双龙大道站下1号出右转100米口)。

三、培训费用:培训费、教材费、证书费用2600元/人,统一食宿、费用自理。

四、培训对象:具有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

五、参加培训人员请自带文具用品和计算器。

六、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须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要求用a4纸复印,姓名及相关内容号码须清晰)、参培人员基本情况表、2寸照片两张。

七、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监理业务培训一律实行闭卷考试;经考试,五门课程均合格将颁发交通部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八、本期培训班由交通运输部指定院校教师授课、培训班人数控制在80人,请参培人员提前报名至x省交通建设监理协会。

所有参培人员在培训期间内,应保证正常出勤,凡累计缺课15个学时者,取消考试资格,不予结业;参培人员要遵守纪律,保证教学质量。

九、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尽快落实符合培训条件的参培人员,及时通知到有培训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并于2月22日前将参培人员名册以excel格式电子邮件(email:)报省监理协会。

十、联系电话。

许龙逵:

刘云云:

传真:

开户名称:x省交通建设监理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饮虹园支行。

帐号:

行号:

省监理协会具体负责监理业务培训班的正常管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对培训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人防监理培训通知篇七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素质,满足监理市场的需求,根据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站拟于20xx年10月中旬举办江西省第50期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班,培训班将聘请由交通部指定院校长沙理工大学教师授课,培训成绩合格者颁发由交通部统一印制的监理培训结业证书,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参加工作1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采取脱产集中面授方式。每期培训班时间为25个工作日。

为保证教学质量,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将组织学员考试,考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的形式。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课堂和考试纪律,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服从组织单位的学习安排,违纪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到取消其培训学习资格。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将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及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于20xx年10月10日前务必报我站或太乙村培训中心审查,(报名回执见附表)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每期培训班名额不得超过90人。

1、每期每人培训费18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每人须交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3、报到时须带身份证。

4、我站联系人:黎燕

联系电话: 传真:

特此通知。

20xx年九月二十六日

人防监理培训通知篇八

各设区市民防局(人防办),昆山、泰兴、沭阳县民防局(人防办),各有关监理企业:

为落实《x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苏防规〔〕1号)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人防工程监理工作,提高我省人防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素质,省民防局决定x年继续开展全省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现就业务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第一批:x年2月20日—3月12日。

第二批:x年5月20日—6月9日。

第三批:x年10月9日—10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登录民防考务系统()网上报名。

二、考试时间和方式。

(一)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三、考务工作。

(一)x年度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共设置3轮,时间分别在3月、6月、11月;。

(二)考试设置2个专业: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应考人员可根据需要报考其中一项;。

(三)通过业务考试的人员,发放盖有x省民防局印章的考试合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各民防局(人防办)请将此通知内容及时告知本市辖区内各人防工程监理企业。考务工作联系人:祝伟,联系电话:。

x省民防局。

x年2月17日。

人防监理培训通知篇九

关于落实省人社厅2011专业技术人员。

各市(行署)教育局、省直有关企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经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商定,现就全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对象:根据黑人社函〔2011〕105号文件规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具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但其中:2005年(含2005年)以来参加教育厅规定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进修等达到240学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于参加培训。

二、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的效用: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是本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培训合格人员的学时可记入教育部门组织的本轮教师培训学时。

三、其他问题:培训的报名、收费、开课时间等其他问题按照黑人社函〔2011〕105号文件执行。2010年已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但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培训。

继续教育是国家的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需要,也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和动员应培训人员积极参加培训;省教育厅将实施对教育系统继续教育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确保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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