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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味在人间征文(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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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味在人间征文(精选19篇)
2023-11-11 21:26:18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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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味在人间征文篇一

高尔基好像有过三部曲《大学》、《童年》、《在人间》。而,今天我也想写一篇小文,在人间。我没看结束高尔基的三部曲。确切地说是看了一点点。只是每次翻开童年,都看不下去。这是我这么大唯一一本我想看却总是看不到最后的书。

说起人间,我经常想到的就是民间故事,传奇一类的书。可是要拿自己看到的与经历的来讲的话。在人间,是一件很辛苦的事。你要在童年的时候读书,慢慢积累在这个社会安身立命的技能。在大一点的时候,要学会做家务,适当地接触社会,还有要学会照顾父母。当这些对你来说都没什么感觉的时候,恭喜你。你长大的路要不十分顺利,要不就是额外艰难。而,我,在十九岁之前不知愁为何物的我,很不幸地成为了后者里面的人。

在人间,实在是十分艰苦的一件事情。从朋友来说,好多已经不再联系,慢慢放下。从亲人来说,可能要忍受别离。而,更多的是对父母的责任。从家庭来说,有个孩子操和已是非常幸运。我连为孩子操和的机会都还没有。原因不细述。最要命地是家庭与工作。这被称为安身立命于世最重要的两个因素通常是不健全的。有太多的束缚和不尽如人意。这萌发了对于在人间这一状态的感受,辛苦。十为辛苦。如果有来生,我可能会选择站成一棵树。如果的话,我会要来生吗?人活于世本就十分辛苦。还要面临工作上的不如意。要养生,我必须要生活,必须要努力地找份合适自己的工作。可是,工作已属不易,还要合适。难,真的很难。这样,我发现难于有使自己支撑下去的东西。已经不在乎体面。只求心安。

在人间,本就是一件痛苦的事,好在我已经发现自己在人间。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船到桥头自然直。我已经无心到如此地步。我真要好好地感谢这个社会。

在人间,不管怎样,我都要努力。就算不为己。

在人间随笔【第二篇】:《在人间》读书笔记。

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这本书就是对自我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我增加的生活重担。但是,外祖母却很疼爱自我的外孙,以后,她和外祖父便分了家产(被迫),即便她分到的东西很少,但都不抱怨,依然和外祖父共居,不计较外祖父的“任性”。

于是,高尔基走向了“人间”。他当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碗碟,在码头上搬过货物,还干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看门人、脚夫、据木工、园丁……年满16岁之前,小小的高尔基便从事过7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一路上,他遇到了被他暗自称为玛格特王后的优雅美丽的女人,她有很多书,也很愿意借给高尔基看。在高尔基看来,玛格特王后总是那么美丽、善良,并且拥有高尚的品质和对读书的爱好。不像裁缝的小妻子那样,光有漂亮外表的瓷娃娃。

1994年,高尔基怀着上大学的渴望来到了碦山,到了碦山才明白上大学对他来说只但是是一个梦想。他很快成了流浪大军中的一员。透过好友杰里科夫,高尔基接触到了民族粹派大学生们,在朝不保夕的困苦日子里,高尔基刻苦自学,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应对现实生活,我们更加就应好好珍惜此刻的完美生活,这一切来得多么不容易,公主皇帝的家庭,设施齐全的学校,和睦相处的社会……我们此刻还小,也不能对社会,为国家做出什么巨大的贡献,唯一对以前为国家做出奋斗的科学家、用笔当武器的文学作家、辛勤培育下一代的老师们的回报,便是:珍惜此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在人间随笔【第三篇】:《在人间》读书笔记。

这是一个贫苦的生活,但是,正是在这一个普普通通的俄国家庭中诞生了一位世人皆知的大文学家——高尔基。

这本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写的是从1971年到1984年阿廖沙的生活经历,这时候,主人公阿廖沙的家境十分贫寒,一日三餐都不可以保证,这时候,阿廖沙就与母亲一起上山采野果卖了钱去糊口,他年轻时当过绘图师的学徒,还当过一艘船上的洗碗工,甚至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过交道,这便给他带来了丰富了许多阅历,再加上他年幼十分热爱读书,他便立下了一个志愿——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永远不被恶劣的环境所屈服,长大后便离开了故乡。《在人间》这本书不仅写了当时阶层人民的心理和习惯,更描写了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和他们的那身残志不残的品格,那与生存环境抗争的勇气。

《在人间》不仅是高尔基当时的自传,还是带有文学色彩的当时的俄国历史,反映了俄国工业资本主义成长引起的小资产阶段手工业的瓦解过程,其中高尔基就是当时被欺压的阶级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了风霜。就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创造出了一些上进而自强的人,高尔基就是其中之一。

滑溜的草墩,向前直跑。终有一天会走出一条路的。”“我就决定照这样干。这年秋天,我怀着也许可以设法上学读书的希望,出发到喀山去了。”

这几段是《在人间》最后一章写的阿廖沙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不被环境而畏惧,立志报效祖国,成为社会的栋梁,前往喀山去读书学习了。

文中的阿廖沙有着许多美好的品质,当他遇到困难的时候,不会放弃,而是用着大无畏的进取精神一直不懈地努力勇敢地奋斗下去,虽然他的家庭环境十分恶劣,但是他勇敢地与外界环境抗争,取得了丰富的硕果。

比起高尔基的童年,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我们不是更应该珍惜现在有的美好生活吗?

在人间随笔【第四篇】:《在人间》读书笔记。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挣钱糊口,当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洗碗工,当圣像作坊徒工等。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艰苦生存,追求着自己的理想。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也有很多感想,我觉得高尔基的身世背景很可怜,还有生活环境恶劣,但是他当时还是一个不成熟的小孩,竟在这样黑暗的社会立了足,而且从小爸爸妈妈都死了,只跟他的外公外婆在一起生活,像他这样社会底层的人可以成为世界上有名气的大作家,我真得很佩服他。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往过医院。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学习异常刻苦。为了学习,他承受了一切,被人凌辱,受过饥饿。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因此他看到了光明,看到希望。他自学成才的曲折历程让我对自己有了一个目标:向他学习。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每当天气转冷时,妈妈就会为我添置新衣;每当我学习进步时,爸爸就会请我美餐一顿;每当与同学有误会时,老师就会为我们化解;每当生活中遇到困难时,身边的人就会送来热情的帮助……爸爸妈妈更是经常在我闲暇时,带我到书店或看书,或买书,他们是要让我从书中了解社会、了解生活,要我从书中汲取营养。

高尔基也曾说:“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活着17年,安安稳稳却也磕磕碰碰的过了17岁。昨天去火锅,顺便等着做指甲,等待的人太多,觉得内心烦郁,担心自己等不下去。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儿时去学画画,学跳舞,学乐器……太多的三分钟热度。我可不希望我的一声就这么因为郁结而毁了。

再大一点开始记事,懂得生活并非想象中的那么无奈。三分钟热度虽有它的坏处却永远可以保持一颗孩子的童心,至少这证明了你对这个世界始终如一的拥有着新鲜感。

终于轮到我涂指甲,自己涂的墨绿色指甲被擦掉后留下了痕迹,那个帮我涂指甲油的女生告诉我如果没上保护油那么指甲就容易被腐蚀。随着时间点滴的过去,聊着聊着她还告诉我说今年的她仅仅十九岁,却因为男朋友的缘故自己在这座城市独立着养活自己。

那么,人生是不是也需要一层保护膜?我在想是不是我也拥有这样子的一层保护膜,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不知觉的恐慌着生怕它会破掉。

在觉得累的时候总会想要拥有一个完完全全的依靠,傻过之后才明白原来家就是那层不用让我担心会破的保护层,十七年最为眷恋不舍的还是家,就是这个免我受苦受累,免我露宿街头、无枝可依的地方。

家,才是最为坚固最为温馨的信仰。无论身在何处,总能够明白不远处有人在等着你。没有多余的甜言和密语,但心中永远有他们的位置——家人。

十六岁那年回老家读书,从小呆在家人旁边不曾离开总是适应不了陌生的环境,夜夜因为自觉委屈而哭泣,打电话给隔了不知几座城市的父母,哭着闹着只盼着早点回家。

回家,这是我的信仰,支撑着我度过了记忆中十六岁的荒凉。

毕业之后回到了父母身边,生活又回到了原样,心却因为十五岁而有了一个小窟窿,破败的小窟窿,我不奢望拿着棉花糖就能把它们填满,空洞的视角却因为一场意外开始狂热一个明星。

成日有一个幻想,关于一个十七岁的幻想。初衷是什么我并不懂得,只是尾声的狂热叫人异常深刻,如同梦中的气球一半,“砰——”,清脆而响亮的幻灭。不停地冲击着耳膜。

黑暗过后的黎明空气总是异常新鲜,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才懂得什么叫最为珍贵,懂得了什么叫爱与被爱。

父母长辈总是为我操劳,妹妹乖巧懂事。我可以继续热衷在我眼里有价值的事情。这样的我,若是还不知足,未免白来一趟青春。

活在人间,生存与生活总是不停地让自我加压。相互依存的两者关联总是密不可分的,是分是封,总是要靠自身努力而得来的。心中有了天秤,放了两桶水,平等的它们别叫生存给压垮了去。

指甲涂完了还能再擦去,哪怕是被腐蚀了也能够让它们自己长出来,活着图潇洒,有着压力也可以洒脱,何乐而不为的事情,总是最为自在。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二

人间词话,话尽人间。初读这本书,我时时刻刻会想起林徽因的那一本《人间四月天》,无从理解为什么我把这两本书联系到了一起,后来发现,是因为“人间”这两个字,洋溢着浪漫主义的诗人气质与对美的欣赏,在人间,可望见四月天,亦可话词。

不同于民国胡适,鲁迅等人,为中华革命维新书白话之诗,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的语言是传统的,是一个晚清大学士所热忱的古文。而他对诗词的赏鉴与评判,却大异于以往的作家,欣赏家,批评家。他是晚清学者,那样一个动荡而充满变数的年代,王国维接受了西方美学与哲学的观点,杂糅了中国古典文学的幽美清丽。从此理想与现实,虚无与富有,荒芜与壮美,在他笔下迤逦游走,栩栩如生。

翻开此书,被开头三句论断震慑了:“古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不可不历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此等语皆非大词人不能道。”从迷惘,到不悔,至回首,那是最美好的场景,灯火阑珊之下,他的境界从不止于秦淮河上灯影桨声,风花雪月。

王国维论词以境界为上:“然沧浪所谓兴趣,阮亭所谓神韵,犹不过其面目,不若鄙人拈出“境界”二字为探其本也。”,于是骈文股诗皆不入其眼,以其所见真,探所知者深。他在王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之下评“此等境界,可谓千古壮语。”无不表现出理性思考与对诗词感悟上深刻而完美的结合。

王国维重“境界”,重“真”,重“自然”:“借不予意境上用力,故觉无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终不能与于第一流作者也。”如晏殊之词,独上高楼尽,唯天涯茫茫,长路漫漫,秋风潇潇,天气之凉怎能比上相思之苦,预言还罢,更无人听,一切在无可奈何中变得更加无可奈何。

王国维亦在书中说到的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也是一种对物对世界的观念与态度,“何者为我,何者不为我,何者皆为我。”有歌待和,谁能和便和,无人和奈何,是他的赤子之心,也是他的无拘无束,更是他陶醉于哲学世界之时独特的精神气质,鲜明的中国哲人情怀——深思熟虑之后的海纳百川。

《人间词话》中,傲身独立着一位“冯延巳”,他于政治上平庸荒唐,为人奸佞险诈,若说言过其实,实则确也如此,而王国维却独爱他一手美词:“高树鹊衔巢,斜月明寒草。”评之“冯延巳之词堂庑特大,开北宋一代风气。”

如果可以这样说,这便是大儒的“无拘”,无畏他是怎样的奸诈荒唐,然其“独造清语”,别洞房洒筳之风,于摄魂处挥写词语,细描微光;这便是艺术上的“无束”,纵旁人不解,更多讽笑,依旧兴奋地作评于敞衫阔卧,于无人处写下的“细雨湿流光”的疏散闳约。他睁着一只眼睛读诗,闭着一只眼睛看历史,将爱及温和的嘲讽用来解放,又用玩世不恭的人文情怀和慈和宽容的款款目光注视,远望。

于是一部充满着诗人气质,哲人思想,侠者潇洒的挥毫快意之作,诞生了。

高二:陈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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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味在人间征文篇三

最近几天,我读了一部获过国际大奖的小说――《人间有晴天》。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第九章:外婆的猝死。一个能干的外婆,在死之前居然手里还拿着剥好的豆。她死时,一点没给我们留下痛苦,而是坚强的微笑。在她的世界里,什么都是美好的。外婆从不埋怨世界的不公,也从不嫌弃虎娃和她的母亲,而是用双手支撑起这个家庭。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感到老天爷太不公平了,把厄运都降临在这个家庭。但我也感受到我需要妈妈、爸爸,爸爸、妈妈也需要我,正如虎娃的父母需要她,她也需要自己的爸妈一样!

我建议同学们也来读一读这本书,这本“有欢乐有伤心、有幸福又有痛苦”的《人间有晴天》吧!它可以让我们明白许多道理,让大家看到十二岁的虎娃的生活是怎样的,是曲折坎坷还是无比欢乐。最终虎娃有没有跟姨妈去大城市,还是在家照顾父母,同学们一定很想知道虎娃将来的命运如何,这就要你自己去解开这个谜团了。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四

清晨,我照常打开窗户,看见白茫茫的一片,我不禁惊叫起来:“哦,起雾了。”

雾,就像个调皮的小精灵,看着很浓,可当伸手去抓它时,却怎么也抓不着,远处的楼房矗立在雾中,就像白云围着高山一样,时隐时现,还真有点原始森林的味道。我迫不及待的出去玩,想更近距离的欣赏这特别的景色,谁知,刚下楼,还没走几步呢,就不小心撞到柱子了。我揉着撞疼的脸,重新打量起雾来:又浓又白的身体,把人包在里面,就像走进了迷宫一样,一不小心就会掉进“陷阱”里出不来。那么,雾纯白的身体里到底有什么呢?我查了一下百科全书,原来,在水气充足、微风及大气层稳定的情况下,如果接近地面的空气冷却至某程度时,空气中的水气便会凝结成细微的水滴悬浮于空中,使地面水平的能见度下降,这种天气现象称为雾。雾的出现以春季二至四月间较多。凡是大气中因悬浮的水汽凝结,能见度低于1千米时,气象学称这种天气现象为雾。而城市中的烟雾是另一种原因所造成的,那就是人类的活动。早晨和晚上正是供暖锅炉的高峰期,大量排放的烟尘悬浮物和汽车尾气等污染物在低气压、风小的条件下,不易扩散,与低层空气中的水蒸汽相结合,比较容易形成烟尘(雾),而这种烟尘(雾)持续时间往往较长。

慢慢的,太阳出来了,雾也悄悄地散了。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五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女孩的曲折经历,没错,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人间有晴天》。

现在简单绍一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的金伯莉・威乐斯・荷特写的。简单内容是:在赛特镇住着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她很聪明,名字叫做虎娃,但是她的父母去和他相差的远了,他们有智障,不管张多大也只有六岁小孩的智商,经常成为虎娃与同学相处的尴尬。还好有勤劳又能干的外婆来料理家中的一切。虎娃很爱自己的外婆,她喜欢这样的生活,希望可以这样永远的生活下去。然而,由于外婆的猝死,虎娃的内心几乎崩溃,他想随同姨妈一起到大城市里一起生活。但是因为临行前的一场的暴风雨她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多么地爱她,也懂得了爸爸的特殊长处……所以她开始思考是否留下,什么东西才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我受益匪浅:别的地方再怎么好也没有自己的家乡好,没自己的爸爸妈妈好。即使有厄运也会有办法解决的,因为人间有晴天。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六

人神万古愁。

泛波一弯小月舟,

岁月尽风流。

浓香桂酒广寒宫,

玉兔捣杵素锦舞。

琼浆碧液撒江天,

望断高处不胜寒。

风一更,雨一更,

一九七零始成功,

人造卫星探长空,

东方红日徐徐升,

春风荡漾满苍穹,

几千年风雨兼程!

思一生,念一生,

几人白发献此生,

“神舟”“嫦娥”伴“天宫”,

玉皇恩赐凌霄地,

华夏建成云驿亭,

神州万人共此情!

日一程,月一程,

嫦娥再次上天宫,

仙气随升缘不轻,

一夜巡天八万里,

三时会面几天星,

日月轮回梦终成!

至此念及千年前,

银河万里不堪行。

前人万户殉此难,

坐地痛哭泪零汀。

紫光复照华夏地,

中华复兴气如虹,

科技创新谋发展,

我辈岂能虚此生?

一道虹桥接天宫,

万里仅是咫尺行,

陕西西安户县户县第一中学高一:半掩黑纱。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七

热浪一波连着一波拍打大地扬尘扑面而来让人感到眩晕,三两个人坐在一起有的唠嗑几句有的沉默不语。挂颈上的毛巾分辨不出色彩。你揩了揩汗眯着眼看正午的太阳,恍惚间似乎看见自田埂上飞起的飘飘然的蝴蝶。

店小二。

满座萧然你百般无趣坐在长板凳上,摘了头巾在手里摆弄身上一股子油烟味抬手就令人蹙眉,深吸了一口气去后院儿舀一瓢水洗把脸,一边往外走一边撩起围裙擦水,抬头看见一人正欲踏进门槛,脸上立即堆起最热闹的笑:“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地摊小贩。

坐在地上似乎是等待的旅人,也确实是流浪者无所归依。一整天大街上人熙熙攘攘,一双一双的脚停下片刻的却并不多。精明的双眼或多或少有些疲惫,总是打起十二分精神卯足了劲儿吆喝。然每次深夜归家疲倦中也是满足。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八

人间词话,话尽人间。初读这本书,我时时刻刻会想起林徽因的那一本《人间四月天》,无从理解为什么我把这两本书联系到了一起,后来发现,是因为“人间”这两个字,洋溢着浪漫主义的诗人气质与对美的欣赏,在人间,可望见四月天,亦可话词。

不同于民国胡适,鲁迅等人,为中华革命维新书白话之诗,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的语言是传统的,是一个晚清大学士所热忱的古文。而他对。

诗词。

的赏鉴与评判,却大异于以往的作家,欣赏家,批评家。他是晚清学者,那样一个动荡而充满变数的年代,王国维接受了西方美学与哲学的观点,杂糅了中国古典文学的幽美清丽。从此理想与现实,虚无与富有,荒芜与壮美,在他笔下迤逦游走,栩栩如生。

翻开此书,被开头三句论断震慑了:“古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不可不历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此等语皆非大词人不能道。”从迷惘,到不悔,至回首,那是最美好的场景,灯火阑珊之下,他的境界从不止于秦淮河上灯影桨声,风花雪月。

王国维论词以境界为上:“然沧浪所谓兴趣,阮亭所谓神韵,犹不过其面目,不若鄙人拈出“境界”二字为探其本也。”,于是骈文股诗皆不入其眼,以其所见真,探所知者深。他在王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之下评“此等境界,可谓千古壮语。”无不表现出理性思考与对诗词感悟上深刻而完美的结合。

王国维重“境界”,重“真”,重“自然”:“借不予意境上用力,故觉无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终不能与于第一流作者也。”如晏殊之词,独上高楼尽,唯天涯茫茫,长路漫漫,秋风潇潇,天气之凉怎能比上相思之苦,预言还罢,更无人听,一切在无可奈何中变得更加无可奈何。

王国维亦在书中说到的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也是一种对物对世界的观念与态度,“何者为我,何者不为我,何者皆为我。”有歌待和,谁能和便和,无人和奈何,是他的赤子之心,也是他的无拘无束,更是他陶醉于哲学世界之时独特的精神气质,鲜明的中国哲人情怀——深思熟虑之后的海纳百川。

《人间词话》中,傲身独立着一位“冯延巳”,他于政治上平庸荒唐,为人奸佞险诈,若说言过其实,实则确也如此,而王国维却独爱他一手美词:“高树鹊衔巢,斜月明寒草。”评之“冯延巳之词堂庑特大,开北宋一代风气。”

如果可以这样说,这便是大儒的“无拘”,无畏他是怎样的奸诈荒唐,然其“独造清语”,别洞房洒筳之风,于摄魂处挥写词语,细描微光;这便是艺术上的“无束”,纵旁人不解,更多讽笑,依旧兴奋地作评于敞衫阔卧,于无人处写下的“细雨湿流光”的疏散闳约。他睁着一只眼睛读诗,闭着一只眼睛看历史,将爱及温和的嘲讽用来解放,又用玩世不恭的人文情怀和慈和宽容的款款目光注视,远望。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九

青春是苦涩的,伤感的,在苦涩中有一丝酸楚,在伤感中有一点骄傲。青春是在痛苦中成长,在悲伤中领悟。

虎娃―――――――一个在青春时迷茫,在生活中自卑的女孩,她有一对看似完美的父母,但上帝为他们关上了一扇窗:看似完美的父母都是“迟钝”的人,可上帝又为他们打开了一扇门:他们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

我喜欢虎娃的妈妈,她快乐、阳光、善良、美丽,永远不会悲伤,我想这不是没心没肺,而是懂得乐观的活着,可当虎娃的外婆去世的时候,虎娃的妈妈哭了,她需要妈妈,在虎娃的妈妈的心中,妈妈是她生命最重要的.人,可这以后,由虎娃扮演她的妈妈。

“破茧成蝶”是青春的名词,虎娃的成长是在随同姨妈生活前的一场暴风雨,她从妈妈焦急的眼神中看到了妈妈的爱,懂得了爸爸的特殊的长处。

整个故事让我们仿佛沐浴在美国田园小镇的阳光下感受浓浓的温情与关爱,倾听着作者金伯莉*威乐丝*荷特将这段青春的故事向我们娓娓道来。

青春的味道,在故事中体会!青春的痛苦,从故事中消失!青春,向虎娃学习!从青春中寻找快乐,从《人间有晴天》中寻找心灵鸡汤,从父母的关爱中寻找隐藏的幸福!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十

这段时间,我认真读了《人间有晴天》这本书,主人公是12岁的女孩,名叫虎娃。

虎娃是一个聪明过人的女孩,但不幸的她又一双智障的父母,后来又发生外婆的猝死,她的内心世界差点崩溃了,她要离开赛特镇,跟多丽姨妈去大城市生活,但临走之前下了一场暴雨,妈妈冒着狂风暴雨,不顾自己的安危,到处寻找她,最后找到了。让她感受到了妈妈的爱,也懂得了欣赏爸爸的长处,决定留在他们身边。

虎娃的故事感动了我,我懂得了父母的爱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们要理解孝顺父母。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十一

摇到外婆的澎湖湾。

那里有,我天真童年的梦想。

秋千,载着我的梦。

飘上云端。

我在南天门前,偷窥腾云驾雾的天宫。

那里有琼楼玉宇的空中阁楼,竟影成。

海市蜃楼的四合院。

哪咤三太子,你真的好顽皮。

可你的风火轮,却被葛朗台揣在怀里。

你的童年,没有伙伴,只有忧伤。

太白金星,成天只知冶仙丹。

丹雾展影,捋须长叹。

月老哟你真忧闲,坐在缘树下。

吹起了泡泡,三生石前,鸳鸯乱点。

织女与金梭,勤快至极点。

不知是想,用忙碌来忘掉牛郎。

还是织着锦绣图,展望前程路。

二郎神,摆着张臭脸,一点也不帅。

整天思考着,人生的'话题。

托塔天王,来回巡逻。

天宫的安宁,全系你身上。

玉王大帝微访出游。

察民情解困境。

甚称好皇帝。

嫦娥呀!你真无礼。

总给玉帝闭关羹。

也活该,谁叫他。

后宫佳丽三千、七十妃。

还要惦记民间的小仙女。

还是王母娘娘好,听歌乐消遥。

独自把花赏、蟠桃细品偿。

身后还随着,一大帮侍女。

纵览完天宫,就数王母玉帝最清闲。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十二

《人间词话》,字字珠玑,读来口齿生香。作者王国维先生,才情与睿智,令人叹服。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此语别开生面,鞭辟入里,浑融贴切,高矣。非此,无以配先生之大才也。思之于己,莫说灯火阑珊,就是第一重境界,尚不能独上高楼,也只是昨日西风而已。求索无门,茫然无绪。

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词脱口而出,无娇揉妆束之态。

初学诗词,偶有涂鸦之作,亦尝欣欣然而得意焉。然今观之,终难登大雅。言情言景,娇柔造作,失之本性而求奢华,可鄙之极。此是先生所言隔之障也。

先生又说,词人之词,有倡优和俗子之分(此处不是原文)。倡优之词,在于娱人,虽有媚骨而可亲也;俗子之词,在于逞才,每有骄气而不可近也。观我之词,俗子之俗子,骄不足而气不盛,陋矣。

词忌用替代字。

然我此弊连连,才墨不足也。昔时幼安化典于无形,不着痕迹,心驰慕往,雀然欲试。填江城子一首,犹东施之效捧心也,贻笑大方之家。

先生最推境界。曰: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此是我所不能达也。境界有造境写境之分,又有有我无我之分。此处无心一一叙述,有意者返回原本,于汝诗词之造诣,受益匪浅。

有时不曾填词,非无心思,实不忍惊先生湖底幽梦。

中学时听到过做学问的三种境界:第一种是“昨夜西风调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二种境界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第三种境界说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后来才知道出自王国维的《人间词话》。

《人间词话》不同于当时有影响的词话,它提出了“境界”说。“境界”说是《人间词话》的核心,统领其他论点,又是全书的脉络,沟通全部主张。

王国维不仅把“境界”说视为创作原则,也把“境界”说当作批评标准,论断诗词的演变,评价词人的得失,作品的优劣,词品的高低,均从“境界”出发。因此,“境界”说既是王国维文艺批评的出发点,又是其文艺思想的总归宿。

清朝词派,主要有浙派和常州派。浙派词致力纠正明词末流迂缓淫曼的毛病,崇尚清灵,学习南宋姜夔,张炎的词,不愿迫近北宋词人,不师秦观,黄庭坚,只学张炎,其流蔽在于主清空而流于浮薄,主柔婉而流于纤巧。于是常州派词起而纠正浙派的流弊,提倡深美闳约,沉着醇厚,以立意为本,发挥意内言外之旨,主张应有寄托,推崇周邦彦而轻薄姜夔,张炎。

这的确使词论前进了一大步。而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更是突破浙派,常州派的樊篱,克服两者之弊,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浙派词主清空柔婉,结果导致浮薄纤巧,不真切,王国维的境界说提倡不隔,以纠正浙派词的流弊。他强调写真景物,真感情,要写得真切不隔。这确实击中了浙派词的要害。对于常州派,他反对所有词都必须有寄托的说法,认为并不是有寄托的词才是好词。

王国维是中国近代最后一位重要的美学和文学思想家。他第一个试图把西方美学,文学理论融于中国传统美学和文学理论中,构成新的美学和文学理论体系。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既集中国古典美学和文学理论之大成,又开中国现代美学和文学理论之先河。在中国美学和文学思想史上,他是从古代向现代过渡的桥梁,起到了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作用。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十三

人间词话是著名国学大师王国维所著的一部词学批评著作,也是晚清以来最有影响的论词著作之一。

其中最重要的概念就是境界。王国维开篇即讲:词以境界为上,有境界,则自称高格,自成名句。可以说,弄懂了境界二字,就抓住了本书的牛鼻子。

不过,这句话说的很含糊,和古人常说的气象、格局一样,听起来很有道理,但真要追问概念,又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王国维在第六则补充了一句: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有了这句注解,我们就可以把境界隐藏的内涵挖掘出来,也就是一个字“真”。你或许会觉得,真有什么难得?不就写大实话吗!小学老师教作文,第一条就是要有真情实感。其实不然,你所感所想和你真正传达出来的效果是有差别的。就好像很多人通过话筒讲话,会发现自己的声音有“失真”的现象。

宋祁的朋友圈是这样的:“红杏枝头春意闹”。看看,画面感不一样了吧。王国维在下面点赞:“着一闹字,而境界全出”。这个闹字,让我们感觉到了一种热烈的气氛,甚至好像听到蜜蜂在花心震动翅膀的声音。

再加上后面一句,“长恨浮生欢愉少,肯爱千金轻一笑”,更有一种及时行乐的潇洒感觉了。其实,诗人词人的努力,无非是更明白的再现自己的观感,同时让每个字都能向读者传递出更丰富的物象和可能。

这种真实和丰富,就是境界。按照王国维的分类,境界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造境”和‘写境’。

写境比较好理解,就是把看到的事情,原原本本写下来,也就是说自然本身就构成了境界。

造境就比较微妙了。有的时候,心里细微的感觉,客观世界的景物是不足以安放的,这就需要词人创造出超自然的境界。比如,李商隐的“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这句话本来是描写一个美女化妆,但仅仅如此吗?其实从整个词里面,我们可以读出一种感受:美人不得君王喜爱,但让然庄重梳洗,不肯自暴自弃。

这种感受不只是美人的感受,更是温庭钧对自己仕途不顺,却依然不肯自暴自弃的写照,但他却没有直说,而是创造了这样一个闺房布景来诠释心情。这个闺房是真实的吗?不得而知,可能是真,更可能是幻,毕竟古代女子化妆的时候,是不可能让一个陌生男人在一般干瞅着。这就是造幻境来表达真实。

第二种,是“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

从字面上看,这一组的区别在于有没有“我”。简而言之,就是环境和人,也就是物和我的关系不一样。好吧,对于这种很玄的说法,我们只好来举例子。

“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这句话是说,我含着泪水跟花说话,但花不回答,却化作一片片花瓣,飞落到墙外。是有我之境。

“采菊东篱下,悠然现南山”。这句,就是无我之境。

你可能要问了,不对啊,这明明两句都有我。如果我们细细体会,这两个我是不一样的。第一句,是我问花,我和物之间有互动,有影响,所以是有我之境。第二句,我和南山之间没有互动,没有影响,只是我在那里,南山也在那里。所以,是无我之境,如此而已。

这就是“以我观物”和以物观物的真实含义。我的心里难过,那么我描写的景物和我也是一样的心情。我难过,夕阳也在发愁;我伤心,小鸟也在悲鸣。如果渲染成功了,就是有我之境的写法。

相反,如果我们认识到我只是世界的一部分,小小的情绪也只是世间百态之一,外物没有必要呼应我的感情,我难过的望着浮云,看到天地原来这么大,叹了一口气,世界没有响应,不如让所有烦恼也随风而去。用这种态度描写出来的就是无我之境。

那么两种境界,哪种更好呢?王国维给出了答案: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也就是说,没有优劣之别,就像川菜和粤菜,普洱与龙井,各有各的口味。

第三种,就是人们经常引用的读书三境界了。

王国维说,做学问,做事业有三重境界。第一重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引用的是晏殊的《鹊踏枝》,告诉我们想做大事,首先要懂得跳出那个乱花渐欲迷人眼的世界,经过孤独的思考,看到你真实想要的东西。简而言之:跳出纷扰,找到目标。

第二重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是柳永的词,同样是一首《鹊踏枝》。其实,做事业和谈恋爱是一个道理,看到目标以后苦苦去追求,哪怕付出一切也不后悔,不会因短期的得失斤斤计较,也不会为最终没有得到而悔恨,重要的是享受这个过程。

第三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辛弃疾的《青玉案》。大意是说,我找了她这么久,突然发现就在一个很寻常、很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想要的东西。当然,这是王国维给出的一个喜剧结果,其实人生大多数时候,能够得到的往往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从另一种层面来讲,这里最终的得到,或许并不是当初以为的那个目标,而是经历了苦苦思索和探寻之后的顿悟。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十四

3.二人不拆开(打字一)——答案:奈。

4.了却一段相思情(复姓)——答案:钟离。

5.腰包涨了,兴趣减了,人也不怕养胖了(八字歌曲)——答案: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6.十年生死两茫茫(歌名)——答案:不会太久。

7.洞褃会郎君(打字一)——答案:窥。

8.一江春水向东流(唐诗五言)——答案:缘愁似个长。

9.七夕相会(打字一)——答案:妞。

10.你也思念、我也想念(打离合字一)——答案:俩人两心相想。

11.东西南北连阡陌,三颗疏星月一钩(打字一)——答案:思。

12.汝乃有心人(打字一)——答案:您。

13.今夜故人来不来,教人立尽梧桐影(打成语一)——答案:相见恨晚。

14.看红妆素裹,分外妖娆(打成语一)——答案:冬日可爱。

15.请君猜谜,不言不走,且站一旁,对着细想(打字一)——答案:粗。

16.句句尽是由衷之言(探骊格)——答案:成语.一见钟情。

17.一样寂寞空聚首,两地相思怨无心(经济作物)——答案:豌豆。

18.旧栖新垅两依依(中国电影)——答案:悠悠故人情。

19.明明有人相倍,却还不够一人(打字一)——答案:伴。

20.翘首百期(歌曲名)——答案:爱你一万年。

21.一见钟情(打一日用品)——答案:热得快。

22.君向潇湘我向秦(打成语一)——答案:背道而驰。

23.千里来相会(打字一)——答案:骤。

24.白头同心(打字一)——答案:右。

25.有情人终成眷属(常言俗语四字)——答案:存心作对。

26.红豆一颗献真情(打成语一)——答案:赤子之心。

27.一见钟情(唐诗五言)——答案:相看两不厌。

28.单相思(离合字)——答案:一个心怀。

29.问君能有几多愁(宋词二句)——答案:便做春江都是泪,流不尽。

30.糊涂的爱(打成语一)——答案:不解之缘。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十五

这是一个贫苦的生活,但是,正是在这一个普普通通的俄国家庭中诞生了一位世人皆知的大文学家――高尔基。

这本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写的是从1971年到1984年阿廖沙的生活经历,这时候,主人公阿廖沙的家境十分贫寒,一日三餐都不可以保证,这时候,阿廖沙就与母亲一起上山采野果卖了钱去糊口,他年轻时当过绘图师的学徒,还当过一艘船上的洗碗工,甚至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过交道,这便给他带来了丰富了许多阅历,再加上他年幼十分热爱读书,他便立下了一个志愿――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永远不被恶劣的环境所屈服,长大后便离开了故乡。《在人间》这本书不仅写了当时阶层人民的心理和习惯,更描写了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和他们的那身残志不残的品格,那与生存环境抗争的勇气。

《在人间》不仅是高尔基当时的自传,还是带有文学色彩的当时的俄国历史,反映了俄国工业资本主义成长引起的小资产阶段手工业的瓦解过程,其中高尔基就是当时被欺压的阶级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了风霜。就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创造出了一些上进而自强的人,高尔基就是其中之一。

“我必须把自己改变一下,要不然我便会毁灭……”在那种阴郁的秋天,那种不但见不到太阳,甚至感觉不到太阳,连太阳都忘记了的日子里,我常常有机会徘徊在森林中,迷失了道路,走到没有人径的地方,我已倦于寻找,但仍咬紧着牙齿,顺着茂丛、枯枝、沼泽地滑溜的草墩,向前直跑。终有一天会走出一条路的。

我就决定照这样干。

这年秋天,我怀着也许可以设法上学读书的希望,出发到喀山去了。这几段是《在人间》最后一章写的阿廖沙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不被环境而畏惧,立志报效祖国,成为社会的栋梁,前往喀山去读书学习了。

文中的阿廖沙有着许多美好的品质,当他遇到困难的时候,不会放弃,而是用着大无畏的进取精神一直不懈地努力勇敢地奋斗下去,虽然他的家庭环境十分恶劣,但是他勇敢地与外界环境抗争,取得了丰富的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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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味在人间征文篇十六

读了《人间有晴天》这本书,我的眼眶湿润了,我完全被主人公的父母对她的爱感动了。

虎娃是个聪明伶俐、活泼可爱的孩子。她的成绩在班中名列前茅,而且很会玩游戏。

虎娃是一个帮助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的人,她在家里帮助父母,还跟外婆一起去摘豆子。读到这,我不禁联想到了自己,我们也是十二岁,我们却在家里什么事都不做,还埋怨父母做的不够好,如果是我做,我会比他们做得更好吗?我也许会回答:“我又不是大人,何必要做呢?”这个思想使我们就连叠一条被子、铺一条毯子都不会做,甚至整理自己的书包都要父母完成。

虎娃因为她的外婆死了,又觉得妈妈令她丢脸,内心世界被重创,决定跟姨妈去大城市生活,可临行前的一场暴风雨改变了她的看法,感受到了妈妈对她的爱,也懂得了欣赏爸爸的特殊的长处,又决定留下来,是一个勇于接受事实的人。在我们的身边,有许多的小孩,遇见一点点小挫折,就不敢面对,这是懦弱的表现;而有些人,没有被它们吓倒,而是勇于接受事实,永不退缩,这就是勇者。

虎娃的父亲是一个忠守岗位、勤劳能干的人。在暴风雨来临之前,他就把老板辛辛苦苦培育的茶花安排在室内,还叫虎娃往大路走回家,让虎娃安全到达。

虎娃的母亲是个天真、爱孩子的人。在暴风雨的时候,她不顾生命危险,到狂风中却寻找自己的孩子,摔了一跤又一跤,摔倒了又马上站起来。也许是母爱的伟大感动了上苍,终于找到了虎娃。

这本书给我了无数启迪,让我回味无穷。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十七

“如果你来到我家而我不在,就请和我家门口的花坐一会儿。”片片悠云,蔚蓝无际和天空下,在栽种着繁花的院子里,坐着一位意态悠远的老人。他面带祥和的笑容,坐姿瑞然,身旁摆放着一杯上好的龙井,点一支烟,安坐于朦胧的清晨里,静思往事,如在目前。

汪老便是一位真性情的长者。他的“真”是淡然而有味的。他对生活真味的悠然品读,都源于汪老在生活中对家乡情怀的慨然感叹。

家乡的端午,因为是水乡,孩子们兴挂“鸭蛋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一个。鸭蛋由什么可挑的呢?有!一要挑淡青壳的。二要挑形状好看的。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只有一点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

孩子吃鸭蛋是很小心的,除了敲去空头,不把蛋壳碰破。蛋黄蛋白吃光了,用清水洗净,晚上捉了萤火虫来,装在蛋壳里,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罗。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极了!

我不禁怅然而叹:先生对鸭蛋的感情可谓真也,足也,甚也。这岂止是对鸭蛋情有独钟,这亦是对儿时生活的怀恋与追忆。而汪老在追忆童年的怀想中,不也品出人间最真实、珍贵的味道吗?人到老时,这种回忆便是清欢了。

一九五七年,汪老因为一些言论而受到批判,结论下来了:定为一般右派,下放农村劳动。汪老其实心情十分复杂,可去到农村后,便觉得未尝不是件好事?他与农民下田耕种、干活,晚上便与他们挤猪圈,盖麻被。这种生活实在苦不堪言,而汪老却是自得其乐、随遇而安,并没有为此一蹶不振。

汪老就是如此率真的人,他待人待物,亦是待草待木,何无真心过?只因他过完大半辈子,也不刻意的`雕琢加工余生。从四方美食谈到生活,一蔬一菜中能溢出乡愁,无论春华秋实,还是鱼虫鸟兽,以及闹市见闻,都流动着汪老的真情实感。嘴里噙着中国菜的香,观赏着山川江湖的美景,脑海里是熟悉的乡土,在岁月里随遇而安,在生活中自得其乐。

昔日的影像在他的笔下变得栩栩如生,只稍稍闲笔,就令人不禁想要像他一样,淡然感慨:活着真好!这种简约、传神的语言更让人返璞归真。

老人拿起龙井,怅望园外之景,神色平和地说:“静坐欣然并自得,人间真味亦清欢。”生活亦是如此悠然。此乃人生真境界啊!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十八

看完这个我感触颇深,什么都可以没有,千万别没钱,什么都可以有,千万别有病!不仅如此,人家一个14岁的小姑娘能够承受这么大的挫折和压力,在困难面前毫不惧色地和病魔作抗争,丝毫没有展现出一点点消沉的心态让我深感惭愧。最近的我也好像有点屡不得志的感觉,可能是怀才不遇,也可能是缺少发现我的伯乐,在长沙找工作的那几天,我怀着必胜的信念,积极参加各单位主办的招聘会,就是为了去三一,中联或者山河智能,但是每次都无功而返,甚至在面试的时候因为形象问题被刷下来,其实只是平时不引人注目的小细节所致--没刮胡子。

其实,我并没有放弃,没有消沉,更没有堕落,相比较杨欣怡而言,我这不算什么,我是很幸运的,至少我还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一个美满的`家庭和许多关心我的亲朋好友…人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常年在坚持和放弃之间举棋不定的人才会觉得痛苦,人就是人,始终都会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时候,所以,可能在你放弃一种东西的时候就等于得到了另一种东西,更不要把希望寄托在走捷径和别人身上,凡事只有自己才是最可靠之人。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屈不挠就是勇往直前,成功或失败的根本原因只不过是成功比失败多了一点点坚持。

至味在人间征文篇十九

我们的世界,有多多少少不尽如人意的事,但只要有爱,无论多大的困难,都有力量去克服。主人公虎娃・安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但她的父母却都是智障人士,她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随着照顾她的外婆离世,她决定和姨妈去大城市,但是,她临走前的暴风雨让他留了下来,她的父母在保护她。

她的父母虽是智障,但是他们对孩子的爱都是真的,是发自内心的。爱不会作假,即使父母有再大的缺陷,对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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