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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米阅读感想(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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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米阅读感想(汇总12篇)
2023-11-19 15:00:17    小编:zdfb

了解自己的学习风格和喜好,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创造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火花,我们应该培养并善于发挥自己的创造力。下面的总结范文都是经典之作,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思想和感悟,欢迎大家参考。

卖米阅读感想篇一

从《围城》中我明白学校为什么禁止同学之间有男女关系,因为这种男女关系在我们这群高中生中像一群疯牛,不由我们所控制,我们在这关系中往往需要依靠别人替我们去解决,我们也往往会在这种关系中闯下大祸,最后我们总会一走了之去逃避,剩下一堆烂摊子让我们的父母,老师去解决。婚姻本来是对双方美好的事,但这种美好需要我们有能力去维持,去保护。这就是我在《围城》中的婚姻所理解的责任。

在《围城》的刚刚开始中,方鸿渐面对着欺骗与诚实的抉择,而他选择了欺骗。对于欺骗的了解我们不能够一概而论。在方鸿渐面对父母在假毕业证这件事中,确实是难以选择。当初方鸿渐是这样想的:如果不拿假毕业证回家,父母和自己在社会中会抬不起头做人,就业难,婚姻难等等的问题会不断的出现。但如果拿假毕业证回家,结果会不一样。就业容易,婚姻也不难,父母也会自豪。但会面对被揭发的风险,被揭发以后面对的问题会比不纳的严重很多。也许欺骗的结果会是好的,但也许是坏的如方鸿渐在后来被识破之后产生的种种棘手的问题。所以我们面对欺骗的态度在不同问题上应该持有不同的态度。这是我在《围城》中理解到的。但我会选择尽量不欺骗,因为相信着诚实总会有回报的。

有很多人都指责方鸿渐这种拿假毕业证后来自食其果的做法。但当我们真正面对这种问题的时候我们能不能创造比方鸿渐更好的做法。其实选择往往有百分之五十都是错的,但我们注重的.应该是做错后补救的方法、能力。这才是我们值得去讨论的。

围城,围城中的人想走出去,城外的人想走进来,走出去的人面对的又是一个围城,走进来的人也面对的一样,但人们总会在围城中兜兜转转。因为有生活就有压力,我们为什么不能微笑着去面对压力,试着冲向围城的上方,可能围城上是不一样的天空。

卖米阅读感想篇二

听爸爸说,古诗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是古代有名的诗人写的很好的文学作品。是我们国家很好的文化遗产,作为中国人一定要好好背诵掌握。妈妈跟我说,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背古诗,三岁的时候就能背30多首了,虽然不知道意思,但听几遍就能跟着背个大概。我现在还记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当时不知道什么意思,现在再读古诗,一边看原文,一边看译文,了解了诗文的意思,更觉得古人不一般,用了这么几句话,就表达了这样丰富的意思和一些美丽的画面。

知道了古诗的意思,我就更喜欢背诵古诗。有时还能想象出一些画面来。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我能想到沙漠的广阔和美丽。如“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让我想起了游览西湖时看到的美景。背诵“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时,爸爸甚至跟我说今年暑假要带我去登泰山,感受山顶的绝美景色。我高兴极了。

按爸爸的要求,我每天都要背一首不会的古诗,同时要把会的古诗复习一下。弟弟每天听我背,他居然也会背了一些古诗。他不仅会背《咏鹅》、《春晓》等常见的简单古诗,还会背《送兄》“所嗟人异雁,不做一行飞”,《蝉》“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等不太常见的诗,甚至有的比我背的还快,最愿背“系马高楼垂柳边”。最烦人的是,爸爸提问我的时候,他也抢着背,甚至不让我背,我说他2句,他还哭。没办法,爸爸就让他背,现在也会背20多首了。爸爸笑着说这是我背诗的意外收获,并且说我小时候就这样,喜欢听别人表扬。

古诗用简单几句话就能展现美丽的画面,或者表达了作者的一些情感,真像爸爸说的那样是珍贵的文化遗产。背诗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影响了小弟,我越来越喜欢背古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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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米阅读感想篇三

今日我想分享的文章叫《卖米》,70后,80后在农村长大的人看了估计都会跟我一样感动,觉得写的就是我们自我。至少我觉得是,这篇文章不仅仅勾起了我的回忆,也让我更加懂得今日的不易。

作为一个80后,我经历了作者以往经历的生活,也曾那么努力,只为有饭吃,有衣服穿,有书读,感激我的父母,不曾因为家贫抛弃过我们,坚持送我们上完大学,向我的父母致敬。

断断续续的想起许多以前的事情,对于此刻而言,是那么的宝贵,因为就是那样的生活,让我十分的独立,也从来不害怕任何的苦难。

人生第一次有自我的家的概念是我11岁生日那天,那天我们搬回了老家,在这之前,我们都住在村委破破烂烂的房子里,我和姐姐没有地方住就寄住在隔壁的小学,和一个有点远亲的教师作伴,儿时的印象仅有夏天忙不完的双抢。农村的我们,基本四五岁就要下田帮忙干活,不会割稻子就帮忙给打禾的人送稻把,再然后就拾稻穗,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情,大家轮流给各家帮忙,每一天凌晨四点就要起床,晚上九点收工,等到暑假快结束的时候,身上被稻子割出来的一道道疤痕也就好了,我是一向到回老家以后,我的工作就是放学后洗衣服,然后去锄地,去种菜,去给菜地浇水,11岁开始就学会了做饭,自我缝缝补补。等到我上初中,姐姐就上高中了,只要家里有点好吃的,比如妈妈学校发了苹果什么的,我就得踩着一个破自行车从村里骑到乡里,再骑到隔壁镇上去给她送去。

等到我考上高中之后,家里的日子更加拮据,姐姐在高考失利之后去湘潭的小餐馆打工,却经常被客人吃豆腐,她打电话给家庭条件稍好的小舅舅,说想去复读,也亏得舅舅的支持才有机会再回到学校,得以上大学。而我,得感激我们乡下的“外婆菜”和各种坛子菜,还得异常感激的大姨,我们是封闭式的高中,仅有每周六午时两个小时能够出校门,我就借同学的自行车去大姨家炒上一瓶子干菜,这就是我一个星期的下饭菜,米饭是提前交了粮食到学校的,倒不用担心没饭吃。我们班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同学跟我一般家境,也是这样,倒也不觉得多苦。只是后悔高三之前浪费了很多学习的时间,没有认真的去学习,把时间都花费在看武侠小说和言情小说上,有时候甚至点着蜡烛看到天亮,仅仅在临近高考四个月的时候才开始努力,也感激自我的幡然醒悟,幸运之神的眷顾,让我以超出本科分数线7分上了大学。

大学也许是我最欢乐的四年了,因为离开了父母,能够暂时远离天天挂在嘴边的贫苦,大学的学费反正能够先欠着,期末还能够争取到奖学金,一个月200块的生活费绰绰有余。只是父母的负担更加重了,弟弟上高中了,姐姐和我都在读大学,难以想象那个时候父母的苦,只记得父母经常为了我们的学费和生活费到处借钱,只要是能借到钱的亲戚朋友他们都借过。大二时,父亲在清远打工,每一天连续上16个小时的班,在铜厂烧炉子,暑假回家见到满是伤痕的父亲,心在滴血,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告诉自我必须要赚钱,要让我的父母安享晚年。等姐姐和我大学毕业好几年,我们都还在为读书时欠下的债努力。此刻最终松口气了,能够为父母做点事情了,偶尔能够赞助他们出去旅行,带他们去吃顿大餐,买个礼物。

前几天我生日,母亲说祝我生日欢乐,我说我应当感激你们给了我生命,也给了理解高等教育的机会,让我从山里走了出来,我能做的就是尽我的本事让你们过好过舒心。

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其实,我想说的是,我们都有艰苦的时候,我们都在努力先活下去,再去想好好的生活,生活不易,珍惜当下。

最近的微信朋友圈内,一篇《卖米》迅速刷屏。文章讲的是一位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在回乡时和母亲一齐到场上卖米的经历,由于价钱没有谈拢,她和母亲没有把米卖掉,只能把100多斤重的两担米再挑回家。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北大才女,但她已经在2003年因罹患白血病而去世,生前曾有翻译和编写作品出版,并有小说、散文发表,而这篇文章的描述场景皆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才女,英年早逝,讲述农村苦难,这一切确实都容易触发读者泪点,并为之感动。可是,一篇旧文为什么能够在作者逝去15年后忽然走红?原先,这篇文章的始发者是大型文学刊物《当代》微信公众号,而《卖米》是这本刊物早在2004年第3期上发表的一篇短篇小说,《当代》微信公众号将这篇旧作拿来作为对作者的纪念重新发表,这当然是这个公号的自由。但读者如果忽视了它是一篇小说,将它拿来作为当下农民生活的写照,就可能会出现问题。

既然是小说作品,读者对它的阅读评价就必须是以小说的标准来进行,况且是发表在以往发表过《白鹿原》这样的优秀小说的文学刊物《当代》之上,那么它应当是具有必须的水准的。可是,整篇小说读下来,却并无读小说应当有的感觉,故事平淡无奇,语言也无引人入胜之处,它充其量是一篇文从字顺的学生习作。当然,对文学作品的评价,历来见仁见智,况且作者已逝,已经没有办法和我们申辩,倒是从《当代》微信公众号转载此文的另一个公众号模糊了其小说身份,刻意强调其为作者亲身经历,让人觉得不够“厚道”。也许是公众号主人太想经过此篇来感动读者,但即使我们把它当成一个真实的故事来读,似乎也感动不起来。

这篇文章说的“我”和母亲到场上卖米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母亲与米贩在一块零五分一斤还是一块一角一斤上没有达成一致,米贩已经同意以一块零八分一斤收购,但母亲不肯通融,错失了交易良机,最终同意让到一元零五分一斤,却已卖不出去。在这个简单的过程中,母亲显然缺乏市场交易的基本常识,而只是一味认死理,缺乏随行就市的灵活性,最终自我的利益也没有实现。

所以,如果要为《卖米》写一篇读后感,它的重点决不应当仅仅保有感动。《卖米》一文如果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话,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对市场交易的陌生,观念陈旧,正在现实地影响着农民的与时俱进。文章经过父亲(这个父亲照例是毫无创意的重病在身,等待米卖掉之后买药)之口指责这些米贩子盘剥农民,听着振振有词,其实表现的可是是几千年落后的重农抑商思维。但这种思维对农民的提高与发展有害无益,农民要摆脱贫困,必须从思想上摒弃这种落后观念。今日,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扶贫事业,可是“授人以鱼”容易,“授人以渔”难。扶贫离不开对贫困农民的物质帮忙,但更重要的是要帮忙农民摆脱旧观念,学会市场交易,让他们驶上社会发展的车道,而不是永远停留在旧的车道里经过抚摸苦难来博取廉价的同情。

卖米阅读感想篇四

《史记》这本书不但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本传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南闯北,呕心沥血完成的旷世巨作。

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那敢于和君主斗智斗勇的苏秦。苏秦原先穷困,所有人都嘲笑他,最后,他却凭着自己的毅力与勇气,用那三寸不烂之舌,让燕王将整个国家托付给他。联系生活,再想一想我,我虽然有足够的勇气,可是,我的毅力,在吗?我不知如何判断,便想起了往事。以前,我总是一件事没做完,就去做另一件事:有一次,我正在做作业,可不知怎么了,我却很想看书!于是,我不由自主地拿起书看了起来!以后,我再也不这样了。我应该把一件事做完,再做另一件事,不能半途而废,把每一件事做得完整快速,还要保质保量。才能进步更快,超越自我。不仅学中国文学家鲁迅曾经说过:《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在寒假里,我阅读了《史记》,想与大家分享一下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受。

《史记》是中国历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位列“二十四史”之首。内容涉及哲学、政治、经济、文学、美学、天文、地理甚至医学占卜等方面,几乎囊括了当时人类思想活动的全部内容,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鸿篇巨著。司马迁以酣畅淋漓的笔触,浓墨重彩地展现了无数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他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以“不虚美、不隐恶”的客观态度记述历史,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一股浩荡于天地之间的凛然正气。

读完《史记》,我百感交集,史记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使我彻夜难眠,我从《史记》中汲取历史中的教训与成功的秘诀,从而使我对历史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一开始我认为历史具有一种高不可攀而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史学家才会研究的东西,学我闭上眼睛,感慨万千,仿佛自己回到了古代,看见司马迁在监狱中生不如死的样子,但他却化悲愤为力量,更加努力地写《史记》。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如今,《史记》已家喻户晓,十分出名。睁开眼睛看看现在,早已不见像司马迁一样的人。每天睡醒了吃,吃完了睡,还不分时间地玩手机,生活与猪没什么区别。我们常常在日记和作文中矫揉造作,说什么以后要认真学其实想想看,自己和古代人比起来,有什么不一样?我细思恐极——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想竟然在退步!似乎我们都像古代人,好好学总之,“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如果把历史当作一面镜子,就可以知道世代历史的兴衰治乱的规则,在为人处世中牢记相关的道理,成为一个更加优秀的君子!

卖米阅读感想篇五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

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

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关于阅读《红与黑》读书笔记2。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现实主义作者,在我读的书中,有一本叫《红与黑》的书,正是一本现实主义作品。

《红与黑》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不甘平庸,野心勃勃,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既激情又冷静,既要独自作主,又要表示服从。他的性格,他所在的时代,注定了他将是一个悲剧。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是当时一类人的代表,他有着对未来的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的影响力,于连出身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里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同时也导致他走上了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在看完《红与黑》,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我更加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

人生的无数抉择,让他痛苦,但是一旦选择了,他就坚持到底,他选择了有自尊地活着,也选择了有自尊地死去,而面对死亡,他泰然处之,他那一句我一点也不缺乏勇气,因为明了,所以无畏。

一切都是命运的戏弄,一滴水汇入大海,根本翻不起浪,他选择了借助狂风,把自己推向人生的高潮,但是风气潮涌毕竟只是一时,当狂风消去时,一切都将落幕,唯有浩气荡乾坤。

关于阅读《红与黑》读书笔记3。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着外,对其被称为名着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了《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关于阅读《红与黑》读书笔记4。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关于阅读《红与黑》读书笔记5。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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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米阅读感想篇六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在封建权威的笼罩下,人们如同跌在沼泽里的马,愈挣扎,愈深沉地陷落在死亡的沼泽里。掌权者也失掉了可贵的本真。周朴园生活在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断层中。年轻时,他曾经试过跳出封建的束缚,追逐自由,真心地对待所爱的侍萍,然而他的懦弱使他背叛了自己的理想,背叛了侍萍,饱受摧残的侍萍便是这个社会的牺牲品。她没有权力去爱她所爱,恨她所恨,而是将一切罪责都担在了自己身上,这既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又是一位对封建权威的臣服者。

气氛沉重得有些透不过气来,人似乎在受着情感的捉弄,这是怎样可怜的动物,带着踌躇的心情,本应主宰自己,却发现自己时常被环境所主宰着。在这样的环境中,周府的豪宅,侍萍的陋室,极端的痛苦与爱情在一天中强烈的碰撞。随着阵阵雷雨滚滚而来,抑郁,绝望,充斥在空气中,一幕幕就如暴风雨中的波涛,恶狠狠的撞向人们,人们无处可逃。

卖米阅读感想篇七

假期闲暇时阅读了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一书,使我对《论语》有了深刻的认识与理解。

《论语》,流传2500多年,影响世代中国人,它的经典语句,每一个中国人耳熟能详。近几十年我国的教育忽视了对国学的学习,《论语》的学习情况也不容乐观。就拿我自己来说吧,虽然从事教学工作,对于《论语》也只是看过,却并不理解其意,平时的生活学习也不涉猎。现在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国学的学习重视起来,学校也开始学国学,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我更应该先行,于是我又再次开始读《论语》,可是却觉得《论语》读起来并不轻松,于是采取走捷径读于丹教授所著的《论语》心得一书,读来对《论语》的学习轻松了许多,《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于丹紧扣21世纪人类面临的心灵困惑,结合其深厚的古典修养,运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情感,从中国人的宇宙观、心灵观、处世之道、交友之道、人格修养之道、理想和人生观等七个方面,从独特的个性视角出发来解读《论语》。穿越两千多年的时间隧道,体悟经典的平凡智慧,成功地让我们普通人对《论语》都能有一种感知的认识。

于丹教授《论语》心得用最朴素的语言,讲述了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夫子对弟子说过的最简单的道理。人一辈子做到一点就够了,那就是“恕”。“恕”字是讲你不要强人所难,不要给别人造成伤害。言外之意是假如他人给你造成了伤害,你也应该尽量宽容。其实,《论语》告诉我们的,不仅遇事要拿得起放得下,还应该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所谓“予人玫瑰,手有余香”,给予比获取更能使我们心中充满幸福感。关爱别人就是仁;了解别人就是智。子曰:“已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能够从身边小事做起,推己及人,这就是实践仁义的方法。你宽容一点,其实给自己留下了一片海阔天空。在我们的工作中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更要调整好与他人的关系,遇事要学会拿得起放得下。关爱同事,关爱自己的学生,就是仁慈;了解自己,了解别人,就是智慧。

于丹教授在书中以白话诠释经典,以经典诠释智慧,把两千多年前的著作用一个现代人对社会,对生活,对人生的感悟全部演绎出来,灰色的孔子一下子链接了这个多彩的世界,演变而出的是一种的积极的态度,是道德品性、情感智慧的升华。《论语》里面教给我们要有仁爱之心是从一开始就去本着平等和理性的态度尊重每一个人,对于我来说就是要尊重每一个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用宽容去原谅学生犯得种.种错误,和学生共同改正错误,以平等的身份和学生交流,用征求的方式教育学生,让学生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各种问题和知识的学习中,留给他们思考的空间,引导他们发现问题最正确的解决方法。遇事多思考,多从学生角度出发设身处地的为学生考虑,不可武断的作出判断。正所谓“爱人者,人恒爱之”。

读于丹说论语,让人领略到的就是一种智慧,是对自己得失缺憾正确对待的认知。是一种心态,是一种理念,一种融入在现在社会中的理性道德。

卖米阅读感想篇八

初读围城这两个字还以为是写武侠小说。后来读完围城之后,才知道是写现实生活。

在序章中。钱钟书说,他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看完后知道是写战争时期的一批到外国留学的年亲人。讲述他们的爱情问题,工作竞争,生活的压力。主人公方鸿渐一开始对于感情、生活充满了遐想、向往,当它成为了别人的丈夫时却发现多么的无趣,又向往以前的自由,也印证了书中的一句话“城里的人想出城,城外的人想进城”。

生活就是一座围城。在围城里的人面对这各种压力:学生面对着学业压力,刚刚毕业的学生面对着新的'压力:毕业后怎么生活,面对社会等等。在书中作者也描绘着一个刚毕业的人物——方鸿渐。方鸿渐是一个颇有知识的青年人。他不断的想成为一名在社会中的名人,但是他经不起诱惑,总是被诱惑的恶魔勾走。就是他的性格才产生了他的种种决定。

方鸿渐拿着假毕业文书,并不他想骗父母,而是被围城迫着骗父母。他面对着假文书被识破的压力,不断的掩饰,尔虞我诈,在社会中明争暗斗。他不能在这股暗涌潮流中乘风破浪,只能屈服于这股大潮流,成为这座围城下的扯线玩偶。

身为一名高中生,看过《围城》之后,我终于明白了——责任。婚姻生活中会不断遇到让人头疼的问题,而解决这种问题的能力我们是还不具备。在婚姻生活中的责任就是能够在这股暗涌潮流中乘风破浪,来去自如的,对家人和朋友负责的能力。

卖米阅读感想篇九

《边城》所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它以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描绘了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它借船家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当我读到:有人心中不安,把钱扔到船板上时,翠翠的爷爷必为一一拾起,仍然塞到那人手中,俨然吵嘴是的神情:“我有了口粮,米三斗,七百钱,够了!谁要这个?!”时,我心中油然升起对老船夫的敬佩。

可想,在当时那个年代,只要有钱,什麽事都不难办。可是,老船夫却没有接受别人给的钱,他的心灵多麽纯净呀!没有一丝杂念。

当我读到翠翠的'爷爷在雷雨将息时已死去的时候,我也不禁在心中暗暗为老人家祈祷。

翠翠的爷爷,一生做的好事数也数不清。有句话这样说:“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天天做好事。”

翠翠的爷爷,不正是每天都做好事吗?

读过这本书后,我想向书中的人物学习,学习他们的美好品质,学习他们的朴实淳厚。

这本书最后的结局是让人悲伤的,我有些感伤命运的不公。翠翠和傩送的周围一直都是和善的人,但是一切都是因为误会,必定不能有个完美的结局。

这个故事的结尾虽然给了读者一个自由想象的空间,但是,其实早就已经是注定的悲剧。如此悲剧,才成全了这个完美的故事。

朋友们!我们的心灵要纯净无邪,我们要有勇往直前的自信心,我们更要关心身边自己的人。这样,我们才会越来越闪耀,我们的世界才会因我们变的更加美好!

卖米阅读感想篇十

小时候,妈妈教会我一些古语,“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或许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懂这些句子的意思,但是他们都告诉我一个共同的名字——书。我渐渐地长大了,学会了拼音、学会了认字、学会了朗读诗词,小小的我渴望着了解这个美丽世界,于是我交上了人生中的第一位好朋友——书。

读书,让我认识了潇洒的李白、豪放的苏轼、爱思索的鲁迅、喜爱动物的沈石溪。读书,仿佛在如画风景中捡拾朝花,寻找生命的感悟。他带我泛舟西湖,随手采摘到生命启迪的莲子;他带我踏进苏杭,欣赏人间的天堂;他带我登临泰山,了解帝王封禅的缘由,体味“一览众山小”的胸襟。

---爷爷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这告诉我们读书是多么的重要。西汉时候,有个十分好学的青年叫匡衡,但因家境贫寒无钱买灯,一到夜晚他家屋内一片漆黑,没法读书。一天晚上,他见隔壁人家点着蜡烛,就在墙壁上悄悄地凿了一个小孔,让微微透过洞孔的烛光映在书上,就这样,他每天晚上都借邻居的烛光读书。匡衡就是在这样的学习条件下,学到了知识,后来成为西汉有名的学者。

匡衡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尚且借光读书,而现在,老师和家长给我们创造了如此好的环境,我们更要认真读书。与书相伴,犹如与知识为友,以智慧为师。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开阔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情感。“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让我们一起畅饮这“源头活水”,热爱读书吧!

卖米阅读感想篇十一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故事就这样淡淡地画上了句点。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究竟有没有回来呢?《边城》没有给出答案。我既希望那样善良纯真的翠翠能有个好的结局,又不得不承认,只有这样的遗憾和不圆满,或许才是最好的安排。

于是,翠翠结束了不谙世事、青涩懵懂的岁月,开始了她的等待,而这个发生在美丽湘西边陲的故事,也随之卷起了画轴。渡船幽幽,情爱涓涓,沈老将这个天真淳朴的爱情故事定格在的溪水旁,于是,水的绵延,情的缱绻交相融合,互为依傍,共同描绘出了一个悠长而浪漫的结局。唯有那与边城山山水水圆融辉映的浪漫与忧伤,永远留在了古朴的小镇,也留在了读者的记忆里。

《边城》的叙事,抛却了传统的情节,一切的故事只如徜徉的流水般,伴着作者灵动的情思,从笔尖缓缓荡漾开来。这样的故事,像白开水,平淡而又耐人寻味。空中腾腾的热气,伴着泛黄的书页,雾化了一段隐藏在边陲小镇的宁静过往,也温暖了读者沉浮于喧嚣闹市的心灵。那山,那人,那水,在朦胧的水雾背后,亦幻亦真,褶褶生辉。

《边城》之美,在于人性。沈从文说,他在写《边城》时,心里怀着不可言说的温爱。或许正因如此,他笔下的湘西小镇,充满了美与善。在这里,质朴的民风,翠碧的山峦,清澈的流水,婉约的女子,一切的一切,和谐自然,颇具诗意。这里的居民,性格兼具水的自由,山的敦厚,浑然天成。从主角翠翠、傩送、天宝,到茶峒里的老老少少,仿佛骨血里就充盈着善良、自在、自得,“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普通人事牵连在一处时,各人应得的一分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自然而然,不着痕迹。

湘西小城、酉水岸边,在这个世界,善已跳出了世俗的牢笼,摆脱了道德的桎梏,而成为普通人平凡生活中具体鲜活的行为和性格。主人公翠翠“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直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和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自不必说,老船工和过渡人时常争执都是因为一方不愿收钱一方想着法儿塞钱这样淳朴的理由。没有刻意的赞美,也没有矫情的伪善,就在这样一个个小故事和细节中,湘西人的善行善念便跃然纸上,自然实在。一方面,这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高尚高贵,另一方面,它又因其与生活相融而显得亲切自然。善不再是一种苍白的概念,不再是僵硬的教条,而成为了超越习惯和准则的行为,朴素的向往。

卖米阅读感想篇十二

我们的课本上的第八课《三打白骨精》节选自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的《西游记》。度过这篇文章后,使我感触很深。全文主要讲述了孙悟空在取经路上遇到白骨精并三次打死她的故事。全文概述:

其实我真的很喜欢这篇课文,更喜欢《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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