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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证法律服务合同(汇总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16:32:47 页码:13
最新公证法律服务合同(汇总8篇)
2023-11-20 16:32:47    小编:zdfb

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合作关系的法律约束,具有法律效力。在编写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和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公证法律服务合同篇一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x邮编:x。

电话:x传真:x。

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对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

4、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的协议、章程等有关文件;。

5、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

6、协助甲方与有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7、协助甲方协调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8、协助或代理甲方申办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批准、许可和确认;。

9、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引发的各类(工商、税务、海关、房地产等)变更登记;。

9、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甲方义务: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乙方义务:

1、认真、勤勉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元,分期支付。其中元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于时支付,余额于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付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有效期间。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

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法律服务合同篇二

聘请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实施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承办甲方的法律事务,对于甲方的法律咨询需求,乙方将灵活安排有关律师或律师助理人员向甲方提供。

第二条、工作方式。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可以告知顾问律师因本人的业务需要,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不受法定节假日的限制,在提前通知的前提下,及时处理法律事务。

第三条、保密条款。

顾问律师对因工作原因知悉的甲方的经营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机密等均视为顾问单位的商业机密,顾问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律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对以上信息无论在合作期间还是在合作期后均予以保密,不向外泄露。

第四条、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的服务对象和内容。

1、面向的客户类型:

城市居民家庭、个体工商业主。

2、法律服务的项目:

1)法律咨询(网络咨询、电话咨询),咨询内容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收养、房屋地产、私人借贷、合同、股票证券、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资纠纷、邻里关系等法律事项。

2)服务年度内为当事人起草、审查合同或就专门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共计10份。

3)约见律师面谈总时间不超过3小时。

4)参加当事人委托的诉讼、仲裁活动以及其它非诉讼的代理事项。

第五条、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的收费:

1)对于上述1-3项服务,每天收费1元,共计人民币360元。该款项在本合同签署时内支付。

2)对于第4项服务,按部门收费标准的80%收取代理费。

3)对于领取城市最低保障金的居民、年龄超过70岁的老年人,免费提供上述1-3项服务。对于第4项服务,按部门收费标准的50%收取代理费,达到法律援助标准的,进行法律援助。

法律顾问受委托出差办理案件的,可以与甲方协商差旅费用的支付。

第六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限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可以续约。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聘请方:________

受聘请方: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________

公证法律服务合同篇三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1、甲方为乙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地址: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公证法律服务合同篇四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 项目 层(即“ ”)商品房预售、销售 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

1、 提供 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 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 应甲方要求, 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登记备案手续;

4、 应甲方要求, 协助选择商品房代销商,审核代销合同,协助监管代销行为 ;

6、 提供与甲方专项顾问事项相关的法律信息;

7、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1、乙方委派律师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6、乙方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备查。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6、甲方有权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合同自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是否续约以及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

法律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按每户购房者支付人民币千分之一点二计算。支付方式为:甲方应于次月5 日前将其代收的购房者支付的律师费转付给乙方。

3、甲方将法律服务费汇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法律服务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乙方应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费用,直至乙方提供发票。

如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结清有关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广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据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全部律师费:

1、甲方的委 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 务的。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 —8 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特快专递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公证法律服务合同篇五

委托人(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简称乙方):

甲方因法律事务委托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孙春宁律师为甲方处理与山东宏程建设有限公司法律事务。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

逾期交房违约金、房屋交付、物业费处理等。

2.受委托人的权限为:

代为主张权利逾期交房违约金(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

代为办理房屋交房手续及物业费处理等全部事项。

代为办理上述事项有关的调查取证。

3.收取律师费方式:

a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及标准,甲方应交付乙方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元,该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律师费,按日1%支付滞纳金。

b双方商定的分期付费方式:按照甲方实际获得赔偿金额的百分之支付律师费,于甲方实际收到赔偿款之日付清。

4.受委托人的权限始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止于本法律事务结束之日。

5.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应的证据,不得对乙方编造、隐瞒事实真相,否则,乙方将终止法律服务,并不退还已收的律师费,如由此而致乙方对第三者承担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6.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支付律师费的,需支付律师费总额10%的违约金,经乙方催告十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将终止法律服务,并不承担由此而可能导致甲方发生损失的责任。

7.乙方律师应依法执业、文明执业,在法律服务范围内,尽职尽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其他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法律服务合同篇六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在中国境内增资发行内资股,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本次增资发行内资股的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及核查验证有关法律文件,以确认甲方上述行为的合法性。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昭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就增资发行内资股(以下简称增发)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组成工作小组,并指派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经验的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1.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增发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务;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验证与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

5.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6.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7.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8.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9.协助甲方处理与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问题。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按约定支付律师费。

公证法律服务合同篇七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1、对与收购方案有关的’法律事项进行核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2、对与收购方案有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3、对收购方案内容与实施程序的合法性提出法律意见;

4、协助企业参与收购谈判,起草或拟定收购合同,提供收购法律意见或咨询;

5、提示收购法律风险和实际运作风险并提出法律意见;

6、有关协调工作。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 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 日内或完成 工作任务支付 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 内支付 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 元,每 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

乙方户名:开户行:账号:

公证法律服务合同篇八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 项目 层(即“ ”)商品房预售、销售 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

1、 提供 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 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 应甲方要求, 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登记备案手续;

4、 应甲方要求, 协助选择商品房代销商,审核代销合同,协助监管代销行为 ;

6、 提供与甲方专项顾问事项相关的法律信息;

7、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6、乙方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备查。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6、甲方有权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及法律服务费

1、合同自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是否续约以及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

法律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按每户购房者支付人民币千分之一点二计算。支付方式为:甲方应于次月5 日前将其代收的购房者支付的律师费转付给乙方。

3、甲方将法律服务费汇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法律服务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乙方应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费用,直至乙方提供发票。

如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广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据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全部律师费:

1、甲方的委 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 务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 —8 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特快专递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

甲方: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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