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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讲话稿(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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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讲话稿(精选9篇)
2023-11-12 04:48:46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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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一

目前,我省正在积极筹备召开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关于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定需要一个过程,但今年的住房保障工作需要尽快推进。经研究,决定先召开今天的座谈会,一是让大家及早了解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及早研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是房管、房改部门承担着住房保障制度实施的重要职能。只有通过我们积极努力的工作,才能顺利完成今年省委、省政府承诺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才能认真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中关于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实现。下面我结合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全国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对做好当前我省住房保障工作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我省贯彻《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正在省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全省住房工作会议的时间尚未确定,但《若干意见》中要求城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尽快出台的相关政策,我们必须抓紧时间调研,提前做好准备。一是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要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确定保障范围。当前廉租住房保障的重点是享受城市低保、人均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应适当提高保障标准;二是制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借鉴外省经验,低收标准,一般按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确定。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面积60%以下确定;三是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购、回购政策。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区要合理配建廉租住房,新建经济房小区配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建成后由政府直接收回或按成本价回购;四是抓紧组织编制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要依据住房状况调查、政府住房保障目标和地方财政力等综合因素确定。以上这些工作我们要会同当地财政、民政、发改、国土等部门,积极做好基础工作。

(二)继续搞好住房状况调查,摸清低收入家庭底数。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是全面掌握廉租住房需求情况,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的基础性工作。20xx至20我厅按照建设部的要求,曾先后三次部署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但就目前看,调查统计数据的质量不高,需要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户数和实际情况相比,可信度较低。在这里,我再次强调,各市房管局(房改办)要务必重视这项基础性工作,参照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相关内容,明确调查范围、统一口径、做到不遗不漏;数据汇总要认真审核、一丝不苟、保证数据准确和完整;调查分类要科学合理,提供有用信息。20xx年底前,所有市、县都必须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完成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状况调查和家庭住房档案的建立。省辖市房管局(房改办)要加强对辖区内县(市)住房调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同时也要认真做好调查数据的汇总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编制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划和年度计划,是实施住房保障制度的前提。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要根据住房状况调查、社会经济发展、地方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政府的保障目标等科学编制,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房管(房改)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数据测算和各项基础工作,在政府领导和统一组织下编制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同时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年底前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省厅备案。其中,郑州市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上报建设部备案前要报省厅审查。

(四)尽快制定公布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审请、审核、公示等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审请、审核、公示管理办法,是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程序性规定,也是保障这项制度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因此,各省辖市已制定出台这项管理办法的要根据现有政策进一步完善,并要求于9月底前向社会进行公布,让广大的城市居民了解这项制度,尤其是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居民了解基本的申请、审批程序。对尚未制定出台这项制度的县,省辖市房管局(房改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督促其年底前完成管理办法制定,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五)全面完成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责任目标。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今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责任目标,是个硬任务,必须完成。从目前情况看,廉租住房资金落实方面差距较大,因此,目前住房保障资金尚不落实、廉租住房保障率还比较低的城市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一是积极向市政府做好工作汇报,尤其是今天贯彻的全国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中要求省辖市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这既是国务院的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对各省辖市政府的责任目标。二是加强部门配合,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最近省厅已向省政府写出专门报告,请求增加财政厅作为目标责任单位,李克副省长已同意并作了批示。省厅正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牵头下达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的责任目标。各市房管局(房改办)要根据调查的最低收入家庭保障户数提出资金需求,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尽快落实资金。三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管理费用和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省厅正在核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20xx年提取的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和以前年度提取结余的廉租住房资金数额。各市房管局(房改办)要积极与公积金管委会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协调,及时将资金划转到位。四是充实力量,增加人员,对符合保障条件、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要加快审核审批速度,及时将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五是加快新审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开工建设,督促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加快办理各种手续,落实资金,尽快开工。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和供应对象的审查条件。

同志们,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今年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责任目标,是我们住房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责任,也是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和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我们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决心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城市住房工作,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谢谢大家!

同志们:

住房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对城镇低收入家庭进行扶持救助的一种住房政策措施,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在住房上,就是要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省委、省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在省委第九次党代会上,正声书记专门强调要“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积极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前不久,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对这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它作为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做好我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要注意坚持和把握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要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原则。长期以来,我国在住房制度上主要采取的是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国家统一建设住房,用低租金租给城镇居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政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务院于1994年印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我省于年停止了城镇居民住房的实物分配,开始实施住房货币化分配。通过近10年的努力,全省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改革初期的不足12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26平方米。在面积增加的同时,住房品质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一大批设施齐全、配套完善的居民小区拔地而起,成为城市的标志和亮点。但与此同时,由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一部分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也开始显现,特别是近几年由于房价上涨较快,暴露出来的住房问题更加突出,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住房是基本生活条件,对于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本质上属于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目前,我省低收入居民存在的住房困难,主要是由于各级政府的职能没有完全到位,市场发育不够、改革不彻底造成的。

近10年来住房制度改革的实践证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通过建立政府保障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通过健全市场体系逐步满足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需求。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切实抓好住宅和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强化市场监管,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满足大多数家庭的住房消费要求。同时,针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提供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让广大居民通过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房来解决自身的住房问题,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以及用于租赁的商品房。进一步激活住房二级市场,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适应不同层次的住房消费需求,缓解住房保障的压力。

二是要坚持适度保障的原则。目前,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城镇居民住房保障需求量较大,供求矛盾很突出。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住房保障标准过低,覆盖面过小,不能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住房保障标准过高,覆盖面过大,又会超过地方财力的承受能力。因此,住房保障制度的设计,住房保障的标准和覆盖范围一定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财力承受能力相适应,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坚持标准适当、覆盖较广,使每一个保障对象都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并逐步有所提高。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当地政府的保障能力和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和住房状况,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坚持“自住、够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范围,制定基本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补贴标准,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住房保障政策措施和具体的实施方法。

三是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强,住房保障的标准和覆盖面可逐步提高。近年来,我省不少城市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在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上,武汉市的保障对象就是从20xx年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现在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这些做法值得肯定。住房保障工作一定要循序渐进,首先要解决好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条件许可时逐步扩大到特困职工和最低工资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将来再逐步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今年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都要建立廉租住房制度,这是硬指标,各地一定要完成。在此基础上,再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面,有计划、分步骤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到20xx年基本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各级政府要把当前与长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在住房建设规划中,要落实“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目标、建设规模、项目布局、进度安排、占商品住房总量的比例。

四是要坚持分层次保障的原则。住房保障对象的情况千差万别,其保障应该分层次进行。分层次的住房保障,可以使不同收入家庭的居民享受不同程度的保障,体现了住房保障制度对每个居民的公平性。例如,最低收入家庭基本没有住房支付能力,需要政府全额予以补贴或者提供实物配租;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可在其家庭负担一定水平租金基础上由政府补贴;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住房保障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是实物形式,也可以是货币形式;可以租赁,也可以购买;可以补贴,也可以减免。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还可以研究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补助。总之,要根据住房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和支付能力,提供多层次、多方式的住房保障。

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民生工程,中央重视,社会关注,群众期盼。我们一定要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务求把住房保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抓出成效,为构建和谐湖北、实现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二

同志们:

这次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刚才,简要回顾了近几年来全县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对今年的劳动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就做好今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压力感。

去年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团结拼博,扎实苦干,克服重重困难,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两个确保”得到巩固和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全县城镇实现新增就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至去年底全部顺利出中心,并且大都得到妥善安置;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全县参保人员达××××人。劳动保障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此,县委、县政府是满意的,广大人民群众是满意的。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劳动保障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年是贯彻落实xx大精神的第一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异常艰巨,中央、省、市各级对劳动保障工作都非常重视。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与实际相结合的文章。

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党的xx大报告中将“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劳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实现老有所养,失有所助,病有所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实现“财政增长、农民增收、就业增加”三大目标,意义重大。同时,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也是实施“跨越发展”战略,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是落实扶贫帮困政策,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的需要。中央一直非常重视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并出台了若干扶贫帮困的政策措施,落实好中央精神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目前,我县失业下岗人员、破产倒闭企业的职工、低收入的家庭还占有一定比例,还存在少数因病、因伤残等导致生活困难需要特别关心照顾的人群,其中一部分群众生活十分困难。解决好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使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困难劳动者得到基本保障待遇,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也是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党的事业出发,从发展和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齐心协力,努力开拓,扎扎实实地做好新时期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加大征缴力度,努力实现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重大突破。

(一)关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近年来,我县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总体上讲形势是好的,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弱,连续多年收不抵支。××××年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当期收不抵支×××万元,加上退休人员增长及增加待遇等因素,今年资金缺口还会增大。造成基金支撑能力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个别企业法人对社会保险工作认识不到位,法制意识淡薄,只顾眼前利益,保险费应缴不缴;有的甚至已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了保险费,企业应缴部分也列入了成本,但仍然拖着不缴;部分破产、困难企业职工脱保问题比较严重,相当一部分未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等。同时,主观上也存在征缴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的问题。加大征缴力度,做好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关系到社会保障事业的持续发展能力,关系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的要求是,适应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调整政策,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确保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新增××××人以上,养老保险基金增收×××万元以上;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各类企业职工应保尽保。一是各类企业要强化法制观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城镇从业的人员,不论是“长期用工”还是“临时用工”,也不论是“城市工”还是“农民工”,用人单位都要一视同仁,按规定为其投保,公平合理地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对拒不参保的企业,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厉查处。二是严格考评、考核制度。从今年起,市里将建立扩面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下达了扩面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通报,并将完成情况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区主要领导。同时,将扩面征缴任务完成情况与调剂金下拨挂钩,凡是完不成考核指标的要相应扣减调剂金,对完成任务的予以适当奖励,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激励约束的扩面征缴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哪个乡镇、部门、企业拖了全县的后腿,就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关于医疗保险工作。自去年××月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参保职工已能够按照新的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就医看病,县医保部门已按《实施办法》的要求兑付了今年第一季度的住院医疗费。三个试点乡镇中,下洼镇实施医改的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富国镇、冯家镇尚未启动。尚未启动的试点乡镇和县直个别单位,要按照县里的要求和医疗保险属地管理的原则,尽快搞好参保人员的登记颁证工作,力争上半年县里确定的第一批实施单位全面启动。

(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目前,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覆盖面仅限于合同化管理人员,覆盖面较小,不能适应即将进行的事业单位用人改革的需要。关于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县劳动保障局自××××年开始筹划,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鉴于我县实际,一直未启动。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对原有方案进行再分析、再测算,尽快拿出实施意见,待县政府决策后,力争年内开始启动。

(四)关于失业保险工作。随着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将进入失业高峰期,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将明显加大。当前,部分企业对失业保险制度认识不足,拖欠失业保险费现象严重;少数事业单位对实施失业保险制度存有“观望”态度,至今没有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影响了失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单位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失业保险工作,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县财政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切实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实现就业再就业净增人数的重大突破。

去年,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就业工作会议,对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最近,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出台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今后的主要任务就是抓好落实。

一是要抓好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市政府给我县下达的就业工作目标是:从现在起到××××年,三年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人数××××人,即每年××××人,其中:三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人,即每年×××人;登记失业率××××年控制在×.×以内,××××、××××年控制在×以内;三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人,即每年××××人。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特别是在净增就业岗位、加大就业投入、落实就业政策、提供就业服务等方面,狠下功夫,确保完成。县督查局、县劳动保障局要对就业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要抓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和政策落实。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工作,是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重要环节。只有尽快把优惠证发到下岗失业人员手中,才能兑现落实各种优惠政策。为做好这项工作,县劳动保障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性非常强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吃透精神,掌握政策,在严格对象认定、严格发放程序的前提下,加快发放进度,并建立公示制度和时限承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县劳动就业服务部门要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基础档案和再就业情况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扶持政策的情况。对申领《优惠证》后的政策落实,涉及哪个部门由哪个部门负责,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要抓好再就业资金的落实。资金是落实再就业政策的关键,促进再就业的主要政策措施都需要资金的支持。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提出的“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将促进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要求,认真测算,逐项落实,逐步到位。县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拿出具体实施意见,力争尽快落实。

四是要抓好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这是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社会保障管理社会化的迫切需要。省市要求,到今年×月底,所有乡镇都要建立起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各乡镇要抓紧落实,并按照边建设边工作的原则,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努力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突破。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我们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要求,是执政为民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因此,要切实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县劳动保障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维护劳动者利益的高度、站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高度,高举维权的旗帜,加大维权的力度,确保《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贯彻落实到位。所有企业都必须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彻底解决“有劳动无关系,有关系无劳动”的问题。二是切实发挥劳动保障部门在促进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要重点对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招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工作时间、实行就业准入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纠正和规范企业行为,消除劳资矛盾,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处理机制,规范办案制度,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化解矛盾和维护权益的作用。依法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童工和非法职业中介行为,配合公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做好拖欠民工工资和遏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等维权工作。

关于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省政府最近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总的要求是,要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来认真对待。企业是解决拖欠工资的第一责任人,县劳动保障部门和县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收入分配行为,实施欠薪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今后基本不发生新的拖欠,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突破。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到经济发展、政策制度、资金投入等许多方面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促进就业和保持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对涉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调查研究,及时听取汇报,拿出解决的意见和措施。

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为党委、政府分忧。要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关心困难职工疾苦,耐心宣传解释政策,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为社会保障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要坚持解放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要摒弃传统的、计划经济的劳动保障观念,打破旧的条条框框,坚持市场取向改革的方向,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的认识,并在二者最佳结合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三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保障工作新机制,依法维护公正,扶持弱者,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要着眼于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提高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和预见性,切实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同志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使命光荣而艰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团结一心、密切配合,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三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推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举措。最近,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8月24—25日在北京又召开了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重点就是要把解决城市(包括县城)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和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一项重要责任,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下面,我就这次全国会议的主要精神作简要传达,同时也对下一步房管(房改)系统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这次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若干意见》,部署当前和今后几年城市住房工作,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平同志主持会议,曾培炎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国务院召开这样一次重要会议,是对我国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的一次总结和完善,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意义十分重大,也倍受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一是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20xx年底前,所有设区城市要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20xx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使廉租住房制度成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二是建立规范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适当提高比例。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三是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租赁补贴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保障对象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小户型租赁住房短缺和住房租金较高的地方,要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并在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回购,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二)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一是规范供应对象。经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二是严格限定建设标准。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三是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实行有限产权,居住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由政府按原价并考虑折旧等因素因回购。超过5年上市交易的,政府优先回购,出让收益按规定比例上交政府。四是严格规范单位集资合作建房。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利用自用土地,可以集资合作建房,但要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党政机关一律不准集资合作建房。

(三)逐步改善棚户区、旧住宅区和农民工的居住条件。一是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使棚户区困难住户的住房得到妥善解决,住房质量、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明显改善,困难家庭的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二是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遵循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三是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或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以承受的租金向农民工出租。

(四)健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一是落实经济政策和建房用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切实保证供应。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城市人民政府应抓紧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20xx年底之前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制定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中的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于20xx年9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布。三是落实工作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总责,要对所属城市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每年在向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报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五)加大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所占的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六)加强监督检查。20xx年底前,省会城市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建设部备案,其他城市报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部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国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一)廉租住房制度实行情况。20xx年,我省开始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截止目前全省有18个省辖市和49个县(市)实行了廉租住房制度。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主要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截止8月底,全省累计落实廉租住房资金16460.12万元,保障户数13336户。其中,租赁补贴10265户,占77%;实物配租721户,占5.4%;租金减免2346户,占17.6%。1-8月份,落实廉租住房资金7301.04万元,完成责任目标的48.7%。其中: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847.6万元,占39%;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划转1194.8万元,占16.4%;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556万元,占7.7%;社会捐增资金100.3万元,占1.5%;其他方式筹集资金2582万元(主要为售房款),占35.4%。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1998年,我省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截止到20xx年底,全省累计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投资204.56亿元,竣工面积1709.6万平方米,销售1840万平方米,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了近2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今年1-8月份,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开工项目114个,施工面积52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71万平米,完成投资23.88亿元;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了1.6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三)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十事”之一,也是我省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内容。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计划改造面积584万平方米,目前已开工212万平方米。已落实改造资金3.8亿元,其中省政府拨付了2亿元,相关省辖市政府和企业已落实了1.8亿元。

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列入为人民群众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提出年内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竣工240万平方米,为低收入家庭提供2.4万套经济适用住房;落实廉租住房资金1.5亿元,解决1.2万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目标任务。从目前情况看,经济适用住房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还是有把握的,但廉租住房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的差距比较大。截止8月份全省落实廉租住房资金7301.04万元,仅完成目标任务的48.7%。今年1—8月份,落实廉租住房资金低于200万元以下的市有7个:分别为济源、三门峡、开封、新乡、焦作、鹤壁、郑州等。开封、新乡、信阳3市财政预算和土地出让金收益没有安排一分钱,全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其他方式筹集资金。二是保障覆盖面比较低。全省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有6.76万户,目前已实施保障的户数仅占20%。三是工作进展不平衡。目前省辖市住房保障率低于50%的还有:商丘、周口、开封、信阳、驻马店、三门峡、濮阳等7个市。四是县级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比例还比较低,目前出台办法的只占45%。

目前,我省正在积极筹备召开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关于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定需要一个过程,但今年的住房保障工作需要尽快推进。经研究,决定先召开今天的座谈会,一是让大家及早了解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及早研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是房管、房改部门承担着住房保障制度实施的重要职能。只有通过我们积极努力的工作,才能顺利完成今年省委、省政府承诺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才能认真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中关于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实现。下面我结合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全国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对做好当前我省住房保障工作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我省贯彻《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正在省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全省住房工作会议的时间尚未确定,但《若干意见》中要求城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尽快出台的相关政策,我们必须抓紧时间调研,提前做好准备。一是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要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确定保障范围。当前廉租住房保障的重点是享受城市低保、人均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应适当提高保障标准;二是制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借鉴外省经验,低收标准,一般按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确定。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面积60%以下确定;三是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购、回购政策。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区要合理配建廉租住房,新建经济房小区配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建成后由政府直接收回或按成本价回购;四是抓紧组织编制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要依据住房状况调查、政府住房保障目标和地方财政力等综合因素确定。以上这些工作我们要会同当地财政、民政、发改、国土等部门,积极做好基础工作。

(二)继续搞好住房状况调查,摸清低收入家庭底数。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是全面掌握廉租住房需求情况,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的基础性工作。20xx至20xx年我厅按照建设部的要求,曾先后三次部署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但就目前看,调查统计数据的质量不高,需要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户数和实际情况相比,可信度较低。在这里,我再次强调,各市房管局(房改办)要务必重视这项基础性工作,参照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相关内容,明确调查范围、统一口径、做到不遗不漏;数据汇总要认真审核、一丝不苟、保证数据准确和完整;调查分类要科学合理,提供有用信息。20xx年底前,所有市、县都必须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完成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状况调查和家庭住房档案的建立。省辖市房管局(房改办)要加强对辖区内县(市)住房调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同时也要认真做好调查数据的汇总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编制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划和年度计划,是实施住房保障制度的前提。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要根据住房状况调查、社会经济发展、地方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政府的保障目标等科学编制,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房管(房改)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数据测算和各项基础工作,在政府领导和统一组织下编制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同时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年底前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省厅备案。其中,郑州市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上报建设部备案前要报省厅审查。

(四)尽快制定公布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审请、审核、公示等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审请、审核、公示管理办法,是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程序性规定,也是保障这项制度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因此,各省辖市已制定出台这项管理办法的要根据现有政策进一步完善,并要求于9月底前向社会进行公布,让广大的城市居民了解这项制度,尤其是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居民了解基本的申请、审批程序。对尚未制定出台这项制度的县,省辖市房管局(房改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督促其年底前完成管理办法制定,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五)全面完成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责任目标。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今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责任目标,是个硬任务,必须完成。从目前情况看,廉租住房资金落实方面差距较大,因此,目前住房保障资金尚不落实、廉租住房保障率还比较低的城市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一是积极向市政府做好工作汇报,尤其是今天贯彻的全国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中要求省辖市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这既是国务院的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对各省辖市政府的责任目标。二是加强部门配合,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最近省厅已向省政府写出专门报告,请求增加财政厅作为目标责任单位,李克副省长已同意并作了批示。省厅正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牵头下达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的责任目标。各市房管局(房改办)要根据调查的最低收入家庭保障户数提出资金需求,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尽快落实资金。三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管理费用和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省厅正在核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20xx年提取的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和以前年度提取结余的廉租住房资金数额。各市房管局(房改办)要积极与公积金管委会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协调,及时将资金划转到位。四是充实力量,增加人员,对符合保障条件、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要加快审核审批速度,及时将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五是加快新审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开工建设,督促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加快办理各种手续,落实资金,尽快开工。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和供应对象的审查条件。

同志们,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今年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责任目标,是我们住房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责任,也是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和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我们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决心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城市住房工作,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xx大召开。

谢谢大家!

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讲话稿篇四

5月20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在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刘××局长的带领下走进阳光100小区,现场为群众办理出具限购证明、发放房产证、房产受理、业务咨询等业务。此次活动是在市登记中心实现无线网络与房地产交易系统的安全链接后走进社区现场办公的新尝试。两个小时时间里登记中心为群众出具限购证明56件,发放房产证51件,房产受理20件。此次活动因优质高效,服务到家而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登记中心还将对这种服务形式进一步推广,把流动服务常态化。以设立流动服务车的形式,配备专业设备,为有需求的群众解决办证问题,切实做到从群众“上门办事”,转为房管部门“下来服务”。

5月27日,我局领导刘××、××、张××在××山庄参加了物业进社区活动。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热情为业主解答了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的相关政策,制作了宣传展板,印制了包括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等内容的“明白纸”7000份现场发放,使广大业主进一步了解了物业管理、维修资金使用的有关知识和工作程序。

近期,我局还将组织开展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公房管理、房改、危旧房屋免费查体等一系列进社区服务活动,让更多的群众受益。

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五

同志们:

最近,省政府在十堰召开了两个会议。一是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这个会议开得很好,不仅使大家从会议现场中感到震撼,更激发了各地加快发展的热情;二是全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内安工作现场会。这个会议开得很管用。这些事情都是我省的大事。经过20xx年全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大家在思想上比较统一。前一阶段的动员工作做得比较好,现在到了实质性打仗的阶段,要一个仗一个仗的打,而且都是打硬仗。

刚才听了大家的发言,我认为大家对保障性住房问题在认识上有了新的提高、在思想上有了新的拓展、在措施上有了新的力度,使我们看到了实现全年奋斗目标的新希望。我希望,这次会议成为一个增强信心、狠抓落实、取得实效的会议。

会上张通同志代表省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了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并作了主题报告,对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他的讲话体现了鸿忠书记近期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代表了省委省政府的意见,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这里,我再强调三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十一五”时期,全省新增廉租住房保障42.7万户,经济适用房保障16.7万户,改造农村特困户危房19.4万户,近百万户住房困难群众实现了安居。特别是去年以来,工作力度加大,工作进展加快,保障对象数量增多。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扎实工作,全面或超额完成了20xx年目标任务。不少地方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形成了一些有益经验。武汉、襄阳、黄石、宜昌4个城市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十堰、荆州市做了书面发言。不仅他们积累了很好的经验,没有发言的地方也有亮点。此外,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建设银行湖北分行在今天的会上交流了经验,大家要认真学习借鉴。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我们要特别感谢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的领导对我们的真挚感情和有效支持。我们深深感受到他们对我省发展的高度关注,以及他们将给予我省发展更大支持的鲜明态度。在此,我再一次向他们表示感谢,还请两位省行的行长代为转达。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建设银行湖北分行已主动做了很多工作,刚才还表态下一步要做的更好,这使我深受感动。

我们要看到,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起步时间不长,住房保障的覆盖面还不广,城镇还有不少住房困难家庭,现有的建设规模和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的差距。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正如刚才张通同志所说,我省住房保障工作没有走在中部地区前面,这与我省的地位是不相称的。我们不应该落后于其他中部兄弟省市。对于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国家“十二五”规划确定今后五年新增保障性住房3500万套,其中今、明两年各1000万套,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这些都是温家宝在政府报告和记者招待会上讲的一个突出的重点问题。国务院下达我省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36.86万套(不包括农村危房改造8万套),其中实物建房32.86万套,比去年增加10.2万套,增幅达到45%。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后,省政府对做好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向省委会作了汇报,下决心要把这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力争超额完成任务,达到40万套。对湖北而言,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这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住有所居,民心所系。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省通过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和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解决了一批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但还有相当多的住房困难群众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住房保障的覆盖率还不到10%,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今年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就是要更加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和社会功能,顺民意、解民忧,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努力帮助中等偏下收入居民改善住房条件,使城镇居民真正实现住有所居。

(二)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有效手段。住房保障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刚才大家发言时,已经站在了这样的视角去看待问题。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当前是一个机遇。在昨天召开的移民会议上,十堰市市长认识到移民问题是一次重要的机遇,并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农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谈了一些认识。我认为这些认识是很好的。鸿忠书记强调,移民工作是一个天大的事情,我们要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相一致、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相统一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有时候为了全局利益,必须牺牲局部利益。正如我这些年在东部地区工作,体会到一个地区的发展不仅是自身的发展,更承担了很重的统筹发展任务。这包括许多方面,比如,为支援四川的重建工作,确保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共投入一百多个亿,其中特殊党费六个亿。按照中央的要求,每年支援新疆和西藏的发展,固定都是几十个亿。再加上兄弟省市对口支援、企业项目对接,这些都难以计算。到了科学发展的今天,我们要站在全国这盘棋上来看,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所谓统筹发展,就是先发展起来、受益最多的地方,发展到一定程度,要拿出力量支援其他地方,这就是统筹发展、科学发展。我们要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看待我们的移民工作。我们所作出的局部牺牲,是站在国家大局下应做的贡献。这样我们才能有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抓住这个机遇,丹江口地区将来会成为一个非常亮的亮点。它不仅是科学发展的试验区,也可能成为旅游胜地。我们要学会从当前和长远两个角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因此,我们不仅要将住房保障看成是民生问题、办好事的问题,它也是我们加快发展的很好的历史机遇,尤其在当前加快城市发展、启动内需方面的重要工作。

保障性安居工程,既连着投资,又连着消费。增加在这方面的政府支出,可以发挥乘数效应,带动大量的社会资金投入住房建设及相关产业。还可以增强居民消费信心,扩大居住类的商品和服务消费。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对扩内需、转方式、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省正处在发挥优势、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也是加快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将有大量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会有更多的外来人口投身到湖北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来。到“十二五”末,我省城市化率、城市人口增加值将形成巨大的住房消费需求。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利于营造安居乐业、和谐发展的氛围,有利于吸引各类人才来湖北创业、各类生产要素向湖北集聚,对于城镇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稳定房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这既是一个发展问题,也是一个稳定问题。当前,全省经济运行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但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其中一个突出矛盾是物价上涨较快。1-2月,全省cpi上涨5%,其中居住类消费价格上涨6.2%。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实现全年cpi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目标,必须稳定房价。近年来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给群众解决住房条件带来很大压力,成为社会比较突出的矛盾和各方面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就是要给商品房市场传递一个重要的信号,增加市场供应,分流市场需求,平抑住房价格。这对于管理好通胀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作用。今年抓稳定物价、稳定房价是重要内容。

总之,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全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意义深远。能否完成今年的建设任务,关系到党的凝聚力,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也关系到湖北发展的竞争力。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扎实实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这场硬仗。

二、下定决心,千方百计确保完成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

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是中央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目标。要结合现阶段土地资源、生态环境以及住房保障对象住房需求等方面的实际,坚持“保基本”的方针,加大力度建设面积在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引导居民梯度消费,更好的适应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住房需求。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已经确定,要扎实工作,争取主动,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解决好钱从哪里出、地从哪里来、分配如何监督等问题。

确保资金投入有保障。资金投入是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前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大,初步匡算,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需投入资金520亿元。除了政府主导投入120亿元外,需要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放大财政政策效能,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政府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的长效机制。一是用好用足中央补助资金。去年中央补助我省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节余达10亿元,今年中央补助资金规模又有较大幅度增加。要合理、统筹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及上年结余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省里研究,今年争取的国家代我省发行的债券,要优先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我看到有的市将债券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有的市用了50%。二是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除继续执行已明确的有关政策外,从今年起每年增加一定的资金,用于对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实行以奖代补。三是加大地方配套力度。各级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必要的资金纳入预算安排。要把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或者出让总收入的5%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执行到位,这个比例只能提高,不能降低,要把这项政策的落实情况与其他建设用地审批紧密挂钩。四是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开发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部门的合作,扩大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中长期贷款。五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鼓励用工比较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引导城中村、城郊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的前提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纳入统一管理。六是用好住房公积金。积极推进武汉市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政策,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各项费用降到最低水平。

(二)确保建设用地有供应。项目能否顺利落地,土地保障是基础。能不能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是计划问题,主要是思想认识问题。只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重大的民生问题来对待,土地问题就不是难题。土地供应,民生优先。今年大规模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需求较大,省里将千方百计保障用地计划。各地要优先确定保障性住房用地地块的落实。当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没有落实的地方,国土资源部门不再审批新的用地申请。

(三)确保分配公平有监督。分配公平是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做好保障房的监督管理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如果监督管理不完善,无法把保障房分配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无疑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好事就没有办好。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房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申请、审核、公示和配租配售,加强保障房使用的动态监管。要确保分配程序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住房使用合理有序,优惠政策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

三、牢记责任,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已经签订,责任书就是军令状,必须确保完成,坚决兑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起来,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要落实政府责任。国家规定,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由省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能否打好这场硬仗,是对各个地方、部门执行力和战斗力的一次检验。今天请各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来开会研究,就是一定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当作大事重点抓、亲自抓,经常过问这项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把更多精力用于推进这项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人员经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要强化部门合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省政府已下发文件,明确了省直各有关部门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的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做好相关工作。要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研究相关工作。

(三)要严格督查问责。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和严格的问责制度。省政府督查室要落实专班督查,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要建立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督查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兑现,对工作力度大、任务完成好的地方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地方,由分管省长约谈问责政府主要负责人。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全过程介入,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每一笔钱都用在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上。

最后,我在这里强调一下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问题。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地方政府都负有重要责任。中央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态度坚决。去年以来我省也相继出台了落实国务院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部分城市制定了限购措施,遏制了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取得了初步成效。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积极做好大城市限购、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等工作。切实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保证有效供给和合理需求,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市场预期,加强市场监测,努力实现调控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且我们的目标是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健康平稳运行。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建设任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省“十二五”开好局,做出新的贡献!

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讲话稿篇六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推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举措。最近,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8月24—25日在北京又召开了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重点就是要把解决城市(包括县城)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和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一项重要责任,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下面,我就这次全国会议的主要精神作简要传达,同时也对下一步房管(房改)系统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这次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若干意见》,部署当前和今后几年城市住房工作,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平同志主持会议,曾培炎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国务院召开这样一次重要会议,是对我国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的一次总结和完善,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意义十分重大,也倍受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一是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20xx年底前,所有设区城市要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20xx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十一五”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使廉租住房制度成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二是建立规范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适当提高比例。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三是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租赁补贴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保障对象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小户型租赁住房短缺和住房租金较高的地方,要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并在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回购,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二)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一是规范供应对象。经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二是严格限定建设标准。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三是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实行有限产权,居住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由政府按原价并考虑折旧等因素因回购。超过5年上市交易的,政府优先回购,出让收益按规定比例上交政府。四是严格规范单位集资合作建房。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利用自用土地,可以集资合作建房,但要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党政机关一律不准集资合作建房。

(三)逐步改善棚户区、旧住宅区和农民工的居住条件。一是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使棚户区困难住户的住房得到妥善解决,住房质量、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明显改善,困难家庭的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二是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遵循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三是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或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以承受的租金向农民工出租。

(四)健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一是落实经济政策和建房用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切实保证供应。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城市人民政府应抓紧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20xx年底之前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制定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中的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于20xx年9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布。三是落实工作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总责,要对所属城市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每年在向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报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五)加大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所占的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六)加强监督检查。20xx年底前,省会城市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建设部备案,其他城市报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部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国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一)廉租住房制度实行情况。20xx年,我省开始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截止目前全省有18个省辖市和49个县(市)实行了廉租住房制度。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主要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截止8月底,全省累计落实廉租住房资金16460.12万元,保障户数13336户。其中,租赁补贴10265户,占77%;实物配租721户,占5.4%;租金减免2346户,占17.6%。1-8月份,落实廉租住房资金7301.04万元,完成责任目标的48.7%。其中: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847.6万元,占39%;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划转1194.8万元,占16.4%;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556万元,占7.7%;社会捐增资金100.3万元,占1.5%;其他方式筹集资金2582万元(主要为售房款),占35.4%。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我省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截止到底,全省累计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投资204.56亿元,竣工面积1709.6万平方米,销售1840万平方米,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了近2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今年1-8月份,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开工项目114个,施工面积52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71万平米,完成投资23.88亿元;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了1.6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三)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十事”之一,也是我省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内容。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计划改造面积584万平方米,目前已开工212万平方米。已落实改造资金3.8亿元,其中省政府拨付了2亿元,相关省辖市政府和企业已落实了1.8亿元。

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列入为人民群众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提出年内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竣工240万平方米,为低收入家庭提供2.4万套经济适用住房;落实廉租住房资金1.5亿元,解决1.2万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目标任务。从目前情况看,经济适用住房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还是有把握的,但廉租住房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的差距比较大。截止8月份全省落实廉租住房资金7301.04万元,仅完成目标任务的48.7%。今年1—8月份,落实廉租住房资金低于200万元以下的市有7个:分别为济源、三门峡、开封、新乡、焦作、鹤壁、郑州等。开封、新乡、信阳3市财政预算和土地出让金收益没有安排一分钱,全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其他方式筹集资金。二是保障覆盖面比较低。全省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有6.76万户,目前已实施保障的户数仅占20%。三是工作进展不平衡。目前省辖市住房保障率低于50%的还有:商丘、周口、开封、信阳、驻马店、三门峡、濮阳等7个市。四是县级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比例还比较低,目前出台办法的只占45%。

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七

同志们:

住房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对城镇低收入家庭进行扶持救助的一种住房政策措施,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在住房上,就是要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省委、省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在省委第九次党代会上,正声书记专门强调要“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积极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前不久,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对这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它作为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做好我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要注意坚持和把握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要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原则。长期以来,我国在住房制度上主要采取的是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国家统一建设住房,用低租金租给城镇居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政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务院于1994年印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我省于1998年停止了城镇居民住房的实物分配,开始实施住房货币化分配。通过近10年的努力,全省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改革初期的不足12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26平方米。在面积增加的同时,住房品质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一大批设施齐全、配套完善的居民小区拔地而起,成为城市的标志和亮点。但与此同时,由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一部分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也开始显现,特别是近几年由于房价上涨较快,暴露出来的住房问题更加突出,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住房是基本生活条件,对于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本质上属于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目前,我省低收入居民存在的住房困难,主要是由于各级政府的职能没有完全到位,市场发育不够、改革不彻底造成的。

近10年来住房制度改革的实践证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通过建立政府保障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通过健全市场体系逐步满足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需求。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切实抓好住宅和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强化市场监管,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满足大多数家庭的住房消费要求。同时,针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提供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让广大居民通过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房来解决自身的住房问题,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以及用于租赁的商品房。进一步激活住房二级市场,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适应不同层次的住房消费需求,缓解住房保障的压力。

二是要坚持适度保障的原则。目前,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城镇居民住房保障需求量较大,供求矛盾很突出。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住房保障标准过低,覆盖面过小,不能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住房保障标准过高,覆盖面过大,又会超过地方财力的承受能力。因此,住房保障制度的设计,住房保障的标准和覆盖范围一定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财力承受能力相适应,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坚持标准适当、覆盖较广,使每一个保障对象都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并逐步有所提高。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当地政府的保障能力和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和住房状况,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坚持“自住、够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范围,制定基本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补贴标准,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住房保障政策措施和具体的实施方法。

三是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强,住房保障的标准和覆盖面可逐步提高。近年来,我省不少城市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在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上,武汉市的保障对象就是从20xx年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现在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这些做法值得肯定。住房保障工作一定要循序渐进,首先要解决好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条件许可时逐步扩大到特困职工和最低工资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将来再逐步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今年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都要建立廉租住房制度,这是硬指标,各地一定要完成。在此基础上,再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面,有计划、分步骤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到20xx年基本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各级政府要把当前与长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在住房建设规划中,要落实“”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目标、建设规模、项目布局、进度安排、占商品住房总量的比例。

四是要坚持分层次保障的原则。住房保障对象的情况千差万别,其保障应该分层次进行。分层次的住房保障,可以使不同收入家庭的居民享受不同程度的保障,体现了住房保障制度对每个居民的公平性。例如,最低收入家庭基本没有住房支付能力,需要政府全额予以补贴或者提供实物配租;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可在其家庭负担一定水平租金基础上由政府补贴;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住房保障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是实物形式,也可以是货币形式;可以租赁,也可以购买;可以补贴,也可以减免。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还可以研究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补助。总之,要根据住房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和支付能力,提供多层次、多方式的住房保障。

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民生工程,中央重视,社会关注,群众期盼。我们一定要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务求把住房保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抓出成效,为构建和谐湖北、实现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讲话稿篇八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原则通过棚户区改造攻坚年活动方案。3月1日上午,市长倪玉平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棚户区改造攻坚年活动方案(送审稿)。会议强调,加快棚户区改造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体现,既是共享发展、也是民生工程,同时也改善了市容市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迅速启动,争取工作主动;要强化资金保障和资金监管;要编制好项目规划,积极做好对接工作;要加强考核激励,以安置为首要任务,好快省廉推进棚改工作;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把实事办好,实现和谐棚改。

倪玉平市长调研棚户区改造工作。3月5日上午,市长倪玉平率队前往义安区城北加油站片区,铜官区柯村小杨村、联盟11队、跃西安置点,郊区铜山6队,经开区联盟村等项目现场,实地调研我市20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并详细听取了市住建委和县区政府有关2016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倪玉平指出,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为老百姓办的一件好事,但也是一件难事。我市将今年作为“棚户区改造攻坚年”,时间紧迫,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把攻坚的意识融入到工作的态度、力度、方法上去,真正把问题研究透、把政策用准,确保“棚户区改造攻坚年”各项任务大头落地。

倪玉平强调,要实现“棚户区改造攻坚年”的'各项目标,关键在统一思想,重点在行动实干。要抢、争机遇,把政府的重任担起来,做好总体安排,明确责任,完善机制,落实资金,切实把“棚户区改造攻坚年”的成果体现在实效上,快稳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倪玉平要求,要强力启动棚改工作,加强基层力量。要明确要求,挂图作战,明晰工作路径、各序和工作节点,建立相应考核机制。要落实县区领导包片和责任协调机制,设立项目工作室,确保人员迅速到位。要突出重点,好快省廉推进棚改各项工作。要突出规范征收协议,找准项目突破口,研究工作方法。要突出开放协调共享,做好棚户区改造与搬迁拆除、群众安置、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以及城市功能完善“五个结合”。要加强督导考核,重点加强对工作布置、机制建设、力量安排和推进成效等方面督导,建立勤协调、月考评通报、年奖惩机制。要坚持正面引导,营造棚改工作浓厚舆论氛围。

王纲根也就今年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了要求。

【工作开展情况】。

市住房保障办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棚户区搬迁改造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建立周报、月报制度,实行报表痕迹管理,建立总表附明细、层层审签负责、电子数据上报与纸质原件存档结合,确保上报数据及时、真实。

市住建委。

全力推进2016年棚改各项工作。

3月1日下午,市住建委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天桥、跃进西村安置点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做好文明施工。在友好安置点要求有色置业公司加快完善建设手续,快速推进项目建设。

3月2日下午,市住建委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义安区城北加油站片,铜官区柯村小杨村、联盟11队,经开区联盟村棚户区巡查,义安区城北加油站片专班已进场开展棚户区居民摸底登记造册工作,已发布征收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督促辖区尽快组专班进场,开展实质性启动工作。

市征收办。

3月2日,市征收办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到跃进东西村、文化光明、友好、建华西村等项目征收现场进行督查,指导、协调相关征收问题,推进征收进度。

市建投公司。

3月3日,市建投公司召开安置点建设工作周例会,要求加快跃进东西村、天桥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施工进度,目前两项目点均在进行桩基施工。

3月4日,市建投公司会同县区政府共梳理出2928套用于2016年棚改安置房源。

【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2016年滚动实施棚户区5个840户,截至3月6日,累计签订协议99户,搬迁75户,拆除71户。2016年新增实施棚户区37个6360户,截至3月6日,累计签订协议1277户,搬迁62户,拆除62户。

【下步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加快推进。市住房保障办按照攻坚年活动方案和倪市长督查棚户区要求下发决定事项交办单,督促县区政府组建新增项目棚改专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项目组建工作组,把任务分解到组,责任落实到人,时间细化到周,明确每个项目包片驻点领导。

(二)细化措施跟进督导。市直相关单位根据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3月底前完善配套推进措施。市政府督查办(目标办)负责制定年度考核办法,市住建委负责制定完善精准调度、月评通报、“三单”办理等工作制度,市征收办负责制定房屋征收疑难问题会商制度,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棚改资金拨付流程,完善《铜陵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奖补办法》。

(三)积极做好保障资金。市建投公司加快国开行和农发行贷款编报工作,县区政府按照申报要求,及时向市建投公司提供申报所需材料,争取按期获批,尽早规范发放。对已实施的棚改项目,辖区政府按照资金拨付要求,3月20日前上报协议签订及资金需求情况,市征收办会同市住建委25日前完成协议审核,市财政局、市建投公司根据审核情况3月底前将资金拨付到位。对今年实施项目,实行月报、月审、月拨,辖区政府每月20日前将棚改实施进度、资金需求分别上报市财政局、市征收办、市住建委;市征收办会同市住建委每月25日前完成棚改协议审核;市财政局、市建投公司根据审核情况月底前资金拨付到位。

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九

5月26日至27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副主任董××为组长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组一行七人,来我市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

检查组按照抽样选取的方式,检查了我市××新居廉租住房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铁路配件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3个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检查组专家分为三个小组,深入施工现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对工程原材料检测、钢筋绑扎、成型构件的'质量和几何尺寸等进行了仔细检查;并仔细查阅了工程施工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有关资料。在5月30日召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反馈会上,检查组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主管部门能够很好地发挥监管和指导作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质量意识强,质量行为规范,施工质量情况较好。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对提出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并确保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隐患;要进一步加大质量管理的力度,实行质量终身制,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对施工人员的资格管理要做到严格执法,同时要优化工作程序,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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