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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搬出房屋的起诉状(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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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搬出房屋的起诉状(模板15篇)
2023-11-22 04:09:02    小编:admin

经过一段时期的努力,我们需要给自己一个总结。如何有效地管理自己的时间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搬出房屋的起诉状篇一

原告:,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电话:,住址:

被告:,男,汉族,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电话:,住址:

第三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第三人:,电话:,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诉讼请求:

1、被告继续履行购房协议,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2、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

3、本案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xx年x月x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原告于签订合同当日已向被告给付购房款20万元整,并已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而被告却违反合同,经原告多次催促,以种种理由至今未给原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并称,待本案第三人为其办理完毕房产证后立即协助原告办理。后原告得知,被告不为原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真实原因是,已将在向第三人xx公司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相关手续丢失,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无奈,原告只能诉诸法律。

综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判如所请。

此致

敬礼

具状人:

20xx年月日。

搬出房屋的起诉状篇二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甲乙双方就赠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赠与的不动产情况。

坐落于市街小区单元号。

房屋面积:平方米。

产权证号:

房屋结构:

物业状况:

第二条甲方会同乙方于年月日进行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三条乙方受赠不动产后,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契约:

(1)无法履行前述责任时。

(2)对甲方及其亲属犯下重大罪行。

(3)其他依法可撤销的事由。

第五条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契约时,不得将受赠的不动产转让,并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以下无正文,为附条件的不动产赠与合同签署页]。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搬出房屋的起诉状篇三

原告:×××,男,汉族,x年9月14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村委会××路9号。

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被告:×××,女,1x年8月20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路9号。

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广东省××市××路9号。身份证号码:×××××××××××。

第三人:××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住址:××市××中心13楼d座。

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x9年×月×日原被告在××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居间斡旋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三方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市××小区b栋10层1005号个人住房,建筑面积为109.64平方米。产权转移手续由经纪方负责办理,买卖双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办理产权转移所需的手续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提供的全部资料给经纪方。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给予卖方1个工作日宽限期履行义务,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如卖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10日仍未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单方接触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予买方,并承担卖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已收取买方的房款应当日退回给买方,买方不可再进一步要求卖方做任何赔偿或迫使卖方履行本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支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x00元。依据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所购房屋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更名等的所有凭证和手续。但被告于x9年×月×日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直至现在,被告仍无理拒不提供任何手续。期间,原告曾多次与其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但被告坚决表示不予履行。x9年×月×日原告向被告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定金人民币40000元,但遭到被告拒绝,被告表示只返还定金人民币x00元。被告的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18条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诉至贵院,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广东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

x9年×月×日。

搬出房屋的起诉状篇四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修复其家中下水设施;。

2.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系原告楼上邻居,自年月,被告家中下水出现问题,向原告家中厨房、卧室、客厅天花板渗漏,造成粉刷装饰层脱落,以及其它财产损失。原告要求被告修复其家中下水漏水及原告财产损失问题,被告置之不理。故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

此致

_______市区(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搬出房屋的起诉状篇五

原告: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被告: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与______签订《_______市安居房买卖合同》,购买_______市_______村___栋___号房(简称“该房”),购房合同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经_________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批复生效,原告于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以自有资金分三次付清全部房款,并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获得房产证。

______年___月,原告与被告相识,并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居住在该房内。后因双方感情不和,原告于______年___月搬离该房,并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审理,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终审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离婚_____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判决生效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搬出该房,但被告无视原告的请求,一直居住在该房内,其行为已构成侵权。

因此,原告特向贵院起诉,恳请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搬出房屋的起诉状篇六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市区花园幢室,身份证号码:。

被告:1,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市区花园幢室,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2,男,汉族,1987年10月8日出生,住址省市区花园幢室,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41万元及因被告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房屋溢价损失34万元,返还购房款5万元,合计80万元。

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1于20______年9月15日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以下简称为"买卖合同"),在经纪有限公司提供中介居间服务下,原告以人民币205万元的价款购买被告2与被告1共同所有的位于__区号__区幢____室物业(该房产证显示被告2与被告1系夫妻关系)。合同对交易定金、付款方式、递件过户时间、房产产权现状、税费承担、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被告2因在外出差,故被告1当原告和居间人面与被告2电话联系,被告2同意被告1出售该房产。

20______年11月4日,被告1以该期限房价波动较大其夫妻没有购置合适价格新房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原告予以拒绝,并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

另了解,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该地段房价大涨,现今该交易房屋的房价已增至280万左右,比原、被告交易时价格上涨了75万元。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已不能弥补原告的实际损失,故要求被告另行支付房屋溢价部分。

原告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现因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已不足以弥补原告的实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及买卖合同第六条第五款约定,要求被告支付41万元的违约金,及承担交易房屋溢价部分的损失。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法诉至贵院,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日期:

搬出房屋的起诉状篇七

诉讼请求。

二、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176576元;。

三、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交纳的入住等费用14170元;。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在沈阳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开发了“_____________”楼盘公开销售,___年___月___日,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告购买了_____号_____单元_____楼_____号门市房,并于当日一次性向被告交付了全部购房款176576元,该门市房交付原告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维修基金4414元、契税7063元、物业费227元、水电费300元、采暖费1386元、有线电视初装费430元、垃圾清运费150元、办证工本费200元,共计14170元,现被告又将_________________的小区名称更改为ssssss继续销售,在原告与被告交涉房产如何办证的过程中,才意外得知,被告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资格,至使原告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原告签订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依据法律规定,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特起诉来院,希望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沈阳市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搬出房屋的起诉状篇八

原告:贺×,……。

被告:xx××有限公司,……。

1、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编号为879646的房屋租赁合同。

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房租人民币8840元及利息。

3、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租房押金人民币3400元及利息。

4、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中介费人民币3400元及利息。

5、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的有线电视费198元。以上合计:15838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被告双方于20xx年9月17日签订了一份合同编号为879646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被告为出租人(甲方),原告为承租人(乙方),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原告居住,租赁期限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8月9日,租金每月3400元,有线电视费198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被告收取原告押金人民币3400元,有线电视费198元.

原告与被告签订租赁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被告从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2月15日3个月的房租10200元、押金3400元、中介费3400元及有线电视费198元。原告住进租用的房屋后,发现被告出租给原告的房屋无法使用热水,热水器是坏的,房屋里的电视也是坏的,原告立即打了被告的投诉电话,将房屋的情况告诉了被告,要求被告立即维修,但被告拒绝,过了几天后,被告仍未维修热水器及电视,原告要求被告退房,被告告知原告,房屋不能退,但被告同意在7天内将原告租赁的房屋转租。

20xx年9月28日,被告为了将原告租赁的房屋转租出去,将租赁给原告房屋的钥匙收了回去,让原告搬出了租赁的`房屋,被告答应原告,将租赁的房屋转租出去,并同意退还原告多交的房租及押金,但直到现在,被告没有退还原告多交的房租。原告也多次要求被告返还多交的房租及押金,但被告拒绝。

被告不仅不退还原告多交房租及押金,而且在20xx年11月15日,要求原告再支付3个月的房租。

20xx年9月28日,被告将租赁给原告的房屋收回后,原告就没有在租赁的房屋居住,从20xx年9月29日至20xx年12月15日,被告收取原告的房租无事实与法律依据,被告应当返还原告多交的房租8840元。

被告为了将出租的房屋转租,收回了原告房屋的钥匙,被告实施这些行为后,被告与原告终止了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被告没有要求原告再支付房租的权利,原告也没有再向被告支付租金的义务,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为原告租到房子,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97条的规定,原告可解除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应当返还原告没有居住期间的房租、押金、中介费及有线电视费。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特向法院起诉,恳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律师:

搬出房屋的起诉状篇九

原告:张xx,女,回族,1980年11月25日出生,户籍地:天津市xx区丁字沽三号路程光里10门xxx号,现住xx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电话:186xxxxxxxx.

被告:赵x,男,回族,1968年6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051962xxxxxxxx.住址:xx市东城区豆瓣胡同2号楼12单元xxx号,电话:139xxxxxxxx.

2、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房屋租金16940元及押金6500元(共计2344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20xx年1月3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法院生效判决书指定履行之日止).

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按月租金的100%即6500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被告于20xx年9月xx日签订《xx市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被告将坐落于xx市xx区豆胡同2号楼12单元18xx号出租于原告,租赁期限自20xx年10月15日至20xx年10月14日,租金第一年为6500元每月,第二年为6600元每月,第三年为6800元每月,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各期租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按合同约定各自承担。原告于签订合同当日支付给被告爱人定金6500元整,后通过银行转账将第一季度的房租及押金补齐。另双方约定在租赁期内,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退还相应租金。20xx年1月19日下午,辖区民警以为原告是房东,便通知原告到辖区派出所(原告朋友代去的),在得知原告非房东后,要求原告通知房主,示明xx市关于治理群租房的规定,并限期腾退房屋。1月22日原告便打电话跟被告谈这个事情,被告告知一切按照派出所要求办理,由于派出所禁止被告将房屋群租,致使原告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合同约定退还租金及押金,但在1月25日与被告商讨的'过程中,被告称原告没资格与其谈退钱的事,让原告先退房,押金的事也甭想了,腾完房后看是谁赔谁。20xx年1月27日原告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并于三日内退还租金及押金,并事先约好让朋友与其交接,但被告未在约定时间交接,也未在三日内退还原告所交纳的租金及押金。无奈,原告只能诉诸于法律,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秉公判决,以维护原告方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月日。

搬出房屋的起诉状篇十

原告: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__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__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原、被告婚生儿子/女儿_______________变更为由原告抚养;。

2.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_____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并判决婚生孩子_______________由被告抚养。但由于被告的房子倒塌多年无钱重建,因此常年在_______________打工,根本无法照顾小孩,其便将小孩送到被告的姐姐家抚养。而被告的姐姐家在_______________县的农村,被告姐姐年纪较大,家庭成员众多,且农务繁忙,还要照顾自己的孙子,根本无暇顾及原被告小孩的具体生活,孩子在姑姑家也无法体会家庭温暖和关爱。现孩子已经年满12周岁,即将面临小学升初中,因被告及姐姐、姐夫文化程度都不高,无法给孩子在学习上提供指导和帮助,且农村的教育水平远没有原告所在地的__________市健全和发达,孩子的成绩始终较差。更重要的是,由于亲生父母不在身边,长期寄人篱下让孩子缺乏父爱、母爱,孩子的老师多次反映孩子的性格孤僻,严重缺乏安全感。现在孩子正处于一个探索世界和认知世界的年龄段,给予孩子关爱和正确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指引十分重要,但目前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都明显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都十分不利。

而原告现居住在__________市区,有稳定的收入,居住之地交通便利,__________市的教育环境和水平也明显的优于孩子现在身处的农村。且作为已年满十周岁的孩子,他自己也自愿要求跟随原告生活。在抚养权变更之后,原告愿意全心全意的照顾小孩,给予小孩全面的爱和稳定的生活。如果被告愿意,也可事先征得原告同意后在周末或者寒暑假等不影响孩子学习的情况下探望小孩,以让小孩身心健康的成长。

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教育环境,为了小孩能身体和心理平衡健康成长,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望贵院依法判决并判如所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搬出房屋的起诉状篇十一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请求判决原告和两被告共同继承被继承人_______________遗产(总价约110万元)。

二、请求判决被继承人_______________遗产的三分之一归原告继承所有。(包括__________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6产权,__________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9产权,其他遗产价值7万元)。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被继承人_______________于1964年12月4日出生,于20__年1月19日因病死亡。原告是被继承人的母亲(原告丈夫_______________于20__年12月8日死亡)。被告__________某是被继承人的妻子_______________某是被继承人的女儿。

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遗产为:_________________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2产权,__________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3产权,现金以及其他遗产共约20万元。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搬出房屋的起诉状篇十二

诉讼请求:____。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民币________元;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到被告处工作。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原告在被告管理的________从事________工作。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在工作过程中_______,经医院诊断为____________,住院治疗________天,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手术后出院。期间原告一直要求被告依法做工伤认定,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被告一直以种种理由拖延。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原告前往__________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______鉴[_____]鉴字第______号),鉴定原告伤残等级为______级。被告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一直未给原告购买综合社会保险,严重违反了《____市____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_____府发[_____]____号)》的相关规定。以上事实有《劳动合同》、身份证、《司法鉴定意见书》、《病情证明书》及医院住院病案等材料为证。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至贵院,请贵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搬出房屋的起诉状篇十三

原审原告杨晓东,男,1973年7月10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石军,吉林长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孙玉荣,女,1961年5月10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周国山,男,1960年3月20日生,汉族。

原审被告李成柱(系被告孙玉荣丈夫),男,1963年9月13日生,汉族。

原审第三人肖冰,女,1979年5月22日生,汉族。

原审原告杨晓东与原审被告孙玉荣、李成柱房屋腾迁纠纷一案,本院与1月29日作出长民再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月14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松民申字第31号民事裁定,指令长岭县人民法院再审。

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本案,原审原告杨晓东及委托代理人石军,原审被告孙玉荣及委托代理人周国山、第三人肖冰到庭参加应诉,原审被告李成柱经法合法传唤拒不到庭。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生效判决书认定,12月30日,太平川供销大楼用其营业大楼,临街瓦房等财产作抵押,从中国农业银行长岭县支行(以下简称长岭县支行)贷款。

5月,太平川供销大楼与被告李成柱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规定:“租期,租金65000元,并约定如遇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按国家政策办,如供销大楼未执行完合同使用期限年限,按剩余年限,执行银行贷款利率,退还给被告所余租金及所与租金利息”。

因抵贷资产交付前引发,遗留的一切事项(含对资产租赁)均由太平川供销大楼自行负责处理。

不得由此影响长岭县支行对资产的占有使用。

208月16日,长岭县支行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6月21日,长岭县支行委托长春市城鑫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太平川供销大楼等财产进行拍卖,原告之妻张丽丽和张丽波等人参加了竞买。

张丽丽取得该楼西侧一至四层宽9.11米,总面积为649.43平方米的房屋产权。

被告租用面积在张丽丽取得面积之中,207月14日该房屋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在张丽丽之夫杨晓东名下。

现二被告将所占用的房屋租给第三人肖冰。

由于原审被告孙玉荣未提供其丈夫李成柱与太平川供销大楼房屋租赁合同,导致原审遗漏当事人,故再审追加李成柱为被告。

该协议规定,在抵贷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资产租赁等后果,由太平川供销大楼负责处理。

同时,被告李成柱与太平川供销大楼签订房屋合同规定,如遇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太平川供销大楼退还给被告李成柱所余年限租金及利息。

杨晓东之妻张丽丽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该争议房屋所有权后,该房屋属原告个人财产,且取得合法有效。

二被告再占有该房屋,没有合法依据,应腾迁出房屋,交给原告使用。

经再审查明,1912月30日,太平川供销大楼以其楼房等财产作抵押从长岭县支行贷款,并在太平川房管所办理了登记手续。

并约定如供销大楼未执行完合同使用年限,按剩余年限执行银行贷款利率,退还给被告所余租金及所余租金利息。

被告又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肖冰。

该协议第五条之规定:“太平川供销大楼保证在协议签订后即交付抵贷资产,因抵贷资产交付前引发,遗留的一切事项(含对资产租赁)均由太平川供销大楼自行负责处理。

不得由此影响长岭县支行对资产的占有使用”。

2002年8月16日,长岭县支行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年6月21日,长岭县支行委托长春市城鑫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原太平川供销大楼等财产进行拍卖,原告之妻张丽丽参加了竞买。

张丽丽取得大楼西侧一至四层宽9.11米,总面积为649.43平方米的房屋产权。

被告租用面积在张丽丽取得面积之中,2004年7月14日该房屋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在张丽丽之夫杨晓东名下。

本院认为,太平川供销大楼在未与被告李成柱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就将资产抵押给长岭县支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与长岭县支行签订以资抵债协议。

所以太平川供销大楼与李成柱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对长岭县支行不具有约束力。

原审原告杨晓东的妻子张丽丽通过合法程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合同对原审原告也不具有约束力。

原审原告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

第三人肖冰要求被告返还该房租及赔偿损失应另行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原审被告孙玉荣、李成柱立即将有争议的房屋腾出。

案件受理费28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鲁恢。

审判员姜宇杰。

代理审判员曲波。

xxxx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王雪。

搬出房屋的起诉状篇十四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系商店经理。

诉讼请求:____。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______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___个月的利息损失。

3、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诉讼事实和理由:____。

原告和被告_______年___月___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______酒______箱,价值人民币______万元。原告于当年___月___日将______箱______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______万元的转账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账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账户上存款只有______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据和证据来源:____。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____张。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公司(公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搬出房屋的起诉状篇十五

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立即腾退上述涉案房屋;。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月日原告xxx与被告xxx约定由原告出资xxx元购买涉案房屋,暂时由被告居住使用,原、被告立下书面协议。后因双方之间发生纠葛,原告要求被告倒出房屋,被告拒不配合。现原告要求确认上述宅院内房屋归原告所有,并要求被告立即腾退倒出,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年月日。

原告:,男,1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址:福州市台江区,联系电话:

被告一:,女,1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址:

被告二:,女,汉族,住址:

被告三:,女,汉族,住址: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座落在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35号2#楼单元(1层附属间)房屋八分之五份额归原告所有。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座落在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35号2#楼单元(1层附属间)房屋[榕房权证r字第1024656号,建筑面积86.57平方米,附属间建筑面积8.96平方米](以下简称讼争房屋)为原告与。。。的夫妻共同财产。。。。(年12月24日出生)于200。年6月4日去世,未留下遗嘱处分讼争房屋其享有的二分之一的份额,依法律规定应由其配偶(原告。。。)、子女(被告。。。、。。。、。。。)、父母(先于。。。去世)法定继承讼争房屋。。。享有的份额。原告和三被告按法定继承每人继承讼争房屋八分之一的份额。讼争房屋为原告与。。。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享有讼争房屋二分之一的份额。因此原告共享有讼争房屋八分之五的份额。

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

此致

台江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三份。

起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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