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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催结算的函(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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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催结算的函(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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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多样性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我们应该尊重和欣赏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合理安排时间和进度,按部就班地进行写作和修改,以提高文章的质量。请注意,以下内容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工作和学习的总结,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启示。

催结算的函篇一

乙方:_________。

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国际结算协议(下称“本协议”)是中国建设银行和企业客户就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本协议为《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应遵守《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及本协议。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错误:指银行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客户交易指令的情况。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受理乙方在网上提交的信用证、汇出汇款申请,以及乙方与甲方之间的通知与回复邮件,保证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安全地送到乙方指定的国际业务受理点。

2.乙方是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签约客户,并遵守与甲方签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要求向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交国际业务申请,并保证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如乙方发现发往甲方的申请书有错误,应在发现错误后立即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应与发出申请书的方式相同。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若尚未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送到国际业务受理点或虽送到受理点但所申请业务尚未进行,则甲方将遵照乙方的通知办理;若所申请业务已经进行完毕,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将此等情形立即通知乙方。

5.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应提前2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立即关闭乙方的网上国际结算功能。

三、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失败的,向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本协议经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负责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催结算的函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方便职工储蓄、简化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手续,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其单位职工工资。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负责为本单位参加代发工资的员工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组织员工认真填写《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此表由甲方提供;并在甲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个人银行账户(代办时乙方应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和填明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的明细表格,并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员工身份证复印证件的真实性由乙方验证,如若由此引起的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折/储蓄卡(银行结算账户)后三日内发放到职工本人手中,并告知单位职工及时修改存折/储蓄卡取款密码及查询密码,如因存折遗失、密码泄露等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二条: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磁盘格式的要求,制作代发工资数据软盘(软盘由乙方自行提供)。

第三条:乙方应在代发工资日前3个工作日(不含代发工作日)内到甲方办理代发工资手续,然后将转账支票、代发工资数据软盘和“代发工资清单”一并送交甲方。如乙方所提供的软盘与“代发工资清单”不一致及未交手续费等原因而引起的差错事故或造成代发工资延误,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每月日为乙方代发工资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时发放工资,乙方应向单位职工说明并通知甲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设备或通讯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账务差错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进行账务更正。

第五条:甲方将乙方提供的代发工资数据入账后,即打印代发工资明细清单,乙方可在代发工资日后到甲方指定的网点进行核对。

第六条: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磁盘数据前应认真进行核对,甲方业务系统只对乙方提供的磁盘数据中的客户账号进行识别,如因乙方磁盘数据错误造成账号串号,责任由乙方负责,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查找。

第七条:如因乙方提供的代发工资磁盘中的账户有误所产生未入账账户,甲方应打印“代发工资未入账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甲方送乙方处理,一份由甲方留存备查。

第八条:根据《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批量代发工资的收费按照每笔元收取,对手工代发工资按每笔元。每月代发工资后3日内,经甲乙双方对代发工资笔数核实后,由甲方使用“特种转账”传票从乙方账户主动扣划。如乙方账户存款不足,乙方应在每月代发工资后3日内向甲方补足代发工资费用。

第九条:乙方职工在*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或储蓄卡,作为代发工资指定账户的,该账户不得擅自撤销和变更。

(二)若遇乙方职工更换了代发工资账户,乙方必须在代发工资前向甲方提供该职工更换后的代发工资帐号,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为乙方代发工资编列的代号为: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一年,从年 月日至年 月日;本协议到期后,可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新的协议。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或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催结算的函篇三

xx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在xx工程竣工后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遵照你公司发的《签证、变更实施细则》和关于工程预结算方面的管理规定,现报送结算至你公司。我方郑重承诺:。

1、所有变更、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等技术资料上的工作内容已完全按要求实施,并按合同要求报请监理公司和项目部验收。

2、所有结算已经我方工程技术人员内部审查,确保报送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在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时不再就变更、签证和技术资料的规范性#url#、完整性和真实性对原变更、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等技术资料做任何实质性的补办、补签或完善。

3、如果因签证、变更和技术核定单本身计算有误、不符合定额规定或图纸要求、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乙购材价格未确认、招标范围以外的独立费等项目价格未确认、与招标范围有重复、签证不规范或未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签证、变更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签证等原因,将按最不利于我方的理解执行,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责任。

(报送单位)。

催结算的函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协调一致,订立本结算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要。

乙方团队到甲方参观,以专门卡片换取条码门票,甲方同意用卡片每月统一结算付款(专用卡片票样见附件一)。

第二条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元作为结算保证金,以保证乙方按时与甲方结算、汇款。

第三条结算日期

乙方须于每月1日至5日内(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顺延)按时到甲方票务科结算,并于每月10日前按结算发票的金额给甲方汇款。

第四条乙方的资质及承诺。

4.1乙方必须是具有旅游经营资格的主体。

4.2乙方所用卡片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填写团队名称、日期、陪同签字,人数应大写,以上所填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卡片,甲方有权拒收。

4.3甲方票价若有变动,乙方应根据文件规定变动之日起,以新的票价结算。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甲方因系统升级等原因不再使用专门卡片换取条码门票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的保证金在抵扣未结算、未汇款的金额之后,甲方须予以退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若不能按时结算、汇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卡片,改收现金,同时甲方使用乙方的保证金进行抵扣。

6.2乙方若逾期结算、汇款,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未结算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需续约,乙方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重新签订参观券结算合同,是否续约由甲方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时间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a.提交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合同效力及其它。

10.1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年月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年月日

催结算的函篇五

甲方:

乙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_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月期间,乙方与甲方下属企业___公司装璜分公司之间装饰装修改造工程的全部结算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自上述工程开工至今,甲方共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合计_______元人民币。

二、经甲乙双方核对,扣除乙方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管理费用后,甲方尚拖欠乙方工程款的本息合计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按下表所列的时间和付款金额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

四、本协议订立后,乙方自愿免除追究甲方在前述工程项目履行过程中的所有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订立后,双方就甲方拖欠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及甲方的违约责任均以本协议为准,再无其他争议。

七、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远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催结算的函篇六

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有关印章或人员名单见附)。

第二条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选择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_________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_________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_________,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_________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元违约金。

1、本协议期限从至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催结算的函篇七

乙方: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甲方选择xxxxxxxxx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xxxxxxxxx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xxxxxxxxx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xxxxxxxxx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第四条担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xxxxxxxxx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xxxxxxxxx元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期限从xxxxxxxxx至xxxxxxxxx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双方协议的条款xxxxxxxxx。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催结算的函篇八

立书人:(以下简称甲方)。

立书人:(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服务事宜,商定甲方付款给乙方条件如下:

一、双方同意付款方式为每一季度结算一次。

二、双方同意每年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为结算日。

三、双方同意付款型态为汇款,附开户银行资料。

1、采现金付款者,甲方同意於货到收现。

2、采支票付款者,甲方同意於货到付票期_____日之票据予乙方。

3、采汇款付款者,甲方同意於货到____日内,汇入乙方指定之帐户。

4、采月结付款者,甲方同意於当月____日支付票期____日之票据予乙方。

四、甲方给付乙方款项之方式为乙方派员收取?回邮寄回?汇入帐户。

由乙方派员收取时,需携带证件无?收款章?发票章。

五、是否需要乙方按月邮寄对帐单yesno。

六、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同意於付款时同时交付乙方付款明细。

二、若甲方支付客票(非甲方本人所开立之支票),需由甲方於支票背面背书。柒、特别付款方式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催结算的函篇九

我单位承建的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地下道路工程:工程施工期间,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在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管理方面我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劳务人员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不拖欠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承担因劳务管理和农民工工资管理不善而造成一切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

2、认真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第21条补充条款21.1条,并承诺发生一起(次)因劳务结算纠纷、拖欠劳务费用或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或因与劳务公司(劳务公司与劳务人员)其它纠纷引起而造成劳务公司(或劳务人员)堵门(包括政府行政事业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公司本部、监理单位和工地现场),堵路、上访、投诉(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劳务监察、媒体等有损建设单位名誉的一切投诉行为)、拉条幅、媒体曝光、自残和威胁等给发包人(建设单位)不利影响和名誉损坏行为的,除合同21。1条执行外,并处罚金30万元/一起(次)。

员的各种纠纷和问题做到认真细致妥善的解决纠纷和问题,不发生一起(次)上述过激行为。

xxx。

20xx年xx月xx日。

催结算的函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甲方选择xxxxxxxxx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xxxxxxxxx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xxxxxxxxx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xxxxxxxxx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第四条担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xxxxxxxxx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xxxxxxxxx元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期限从xxxxxxxxx至xxxxxxxxx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双方协议的条款xxxxxxxxx。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催结算的函篇十一

2、丽江良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因“丽江1号生态村”建设需要,于20xx年xx月将庭院式房屋建设工程发包给丽江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于20xx年1月将公寓式房屋的建设工程发包给丽江良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施工。现经结算,双方就建设工程款支付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必须严格遵守。

一、建设工程施工情况:乙方已经于20xx年xx月完成了全部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并已经作竣工验收。

二、工程价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提交了《工程结算书》,甲方也作了审核,现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壹亿零叁佰陆拾万元整(103600000.00元),至20xx年12月6日止甲方已经支付了工程价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壹拾万元整(75100000.00元),尚未支付的工程余款为人民币贰仟捌佰伍拾万元整(***.00元)。

三、工程款支付:对应支付乙方的工程余款人民币贰仟捌佰伍拾万元整(***.00元)甲方不作现金支付,而是以销售商品房形式支付乙方,即甲方将商品房销售给乙方,乙方不支付购房价款。用作冲抵工程价款的商品房建筑面积为5514.26平方米,具体房号及测绘面积见附件一。乙方两家公司应得的商品房份额,由乙方两家公司自行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四、房屋转让: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对所冲抵工程款的商品房可以自用,也可向第三方转让。但无论转让金高低,乙方都必须按甲方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将购房款支付到甲方账户,甲方开具购房《发票》,再由甲方以支付工程款方式返回乙方,返回时间为叁个工作日内。

五、工程结算:本协议所确认工程结算价为双方最终的工程造价。为完善财务管理,甲方委托有权机构作竣工结算,无论结算金额高低,但乙方必须配合完善。

六、建安税费:建筑工程余款的建安税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出具税票。

七、税、费承担:按国家法律规定,甲方承担商品房卖方应承担的全部税、费。乙方或乙方确定的商品房买受人承担商品房买方应承担的全部税、费(包括:契税、维修基金、办证费)。

八、产权登记: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确定的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时办理合同备案,配合乙方办理产权登记。

九、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不得将用作冲抵工程款的商品房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销售,若甲方将冲抵工程款的房屋再行销售,必须承担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逾期未付款总额的每日按仟分之壹计算的迟延履约金。

十、工期拖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工程保修:由丽江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丽江1号生态小区”的全部保修责任,具体由丽江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甲方出具保修承诺书。

十二、丽江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向甲方交纳了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该款甲方不作退偿,乙方自愿将该保证金作周燕应交纳“丽江1号生态小区”512号庭院式房屋的购房款、维修基金、契税、办证费及其他费用,甲方不得再向周燕收取购房款及任何费用。对甲方已经销售的施工人员原订购的四套庭院式房屋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及赔偿。

十三、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立即将抵款房屋之外的全部商品房房门钥匙交付甲方。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四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1: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2:

本协议签字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催结算的函篇十二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名称(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福建省建设厅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制定发布的《福建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买方将存量房成交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存入居间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设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专用账号:_______________)下的子账户,买方、卖方、居间方现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权属转移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后,卖方到居间方处办理资金划转手续。经买方和居间方共同签章,开户银行通过转账的方式将子账户资金划入卖方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买卖双方交易未达成或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过程中终止登记的,买方到居间方处办理资金退还手续。开户银行通过转账的方式将资金划入买方的原转入账户。

三、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催结算的函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和实现双赢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租用乙方______一台,用于马场河铁矿山工作,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另视工程进度可另行协商,如合同期内乙方的工程任务结束,该合同自行终止。

二、乙方机械必须适合、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相关手续齐全有效。驾驶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凡手续不齐全和证件不合格无效的,不予签订合同。

三、甲方租用乙方机械每月_______元计算,挖机械油费、驾驶人员吃、住由甲方负责、机械。工作时间以甲方计时为准,私自加班不计时间,须加班由甲方通知,超出每月规定时间240小时/月,按_____元/小时。

四、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每台______元。合同到期或终止时,由甲方查明违约等责任后,安全保证金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

五、自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经双方核算准确施工时间,确认无误后,满一个月结算租费。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行为中所发生的机械、事故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导,安全施工,如场地内有光缆、坟墓、管道等设施,甲方人员须告知并现场指导,不听劝阻私自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除向违约方赔偿损失外,有权终止合同,如违约方不接受,对方可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附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备注:乙方人员工作结束后外出所发生的任何伤亡及违法行为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催结算的函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____(劳务费收款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劳务费支付方)。

经甲方的居间介绍和工作,促使乙方与甲方的客户达成数笔业务交易,完成劳务指标。

经甲乙双方洽商现签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劳务费_____________元。

一.劳务费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应支付_____________元至甲方指定账户。

二.甲方收款银行资料: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规定可提请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每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催结算的函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甲方选择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_________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_________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

1.本协议期限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催结算的函篇十六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医院)。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银行)。

住所: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拥有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的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2.乙方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且已经成为甲方会员。

3.丙方为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拥有资金、渠道、网络和信贷的资源优势,愿意为甲方、乙方提供结算、融资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为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秩序,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供各方恪守履行。

第一章释义。

第一条名词与定义。

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入金,是指从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向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划入资金的行为。

2.支付交易价款,是指乙方通过甲方结算账户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交收行为。

3.出金,是指从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划出资金的行为。

4.药品交易价款,是指乙方收到交易合同项下的合法发票上所记载的金额。

5.专用资金账户,是指乙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6.专用结算账户,是指甲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乙方的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7.交易资金账户,是指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专门用于记录乙方交易资金余额及变动情况,进行会员之间资金交收的账户。

8.本协议:指甲方、乙方与丙方共同签署的《结算服务协议书》。

9.天:指自然日历日。

10.工作日或者交易日:指甲方药品交易规则公布的交易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二章合作事项。

第二条三方同意合作事项如下。

1.甲方作为药品采购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实行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2.乙方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通过甲方交易平台进行药品采购,并集中结算药品交易价款。

3.丙方利用自身的银商转账系统(或者建立的签约转账关系)、服务渠道、网络和银企直联技术为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的药品交易提供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融资服务。

第三章主办行。

第三条主办行。

1.甲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的主办行。

2.乙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和融资服务的主办行。

3.丙方愿意为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的结算提供综合性服务,愿意为乙方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的药品采购与交易提供结算和融资服务。

第四章结算规定。

第四条资金封闭运行。

甲方、乙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通过专用结算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办理,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第五条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1.用于收付下列用途的资金:

(1)药品交易价款;。

(2)其他款项。

2.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不得购买支付凭证,但可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

3.未经丙方同意,甲方未按规定用途办理专用结算账户资金支付业务,丙方有权拒绝支付资金,并有权因此解除结算责任。

4.为确保及时清算资金,甲方必须保证专用结算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当日清算。如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余额不足,丙方将在系统中拒绝甲方的划款指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乙方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

1.参加药品电子交易前,乙方须首先在甲方开立交易资金账户,并在丙方营业网点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在丙方营业网点建立银商转账关系(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后,方可办理转账业务。

2.丙方为乙方办理专用资金账户与交易资金账户绑定手续,并将乙方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发送甲方;甲方负责审核甲方系统中交易资金账户的乙方信息与丙方传送的信息是否相符。

3.专用资金账户的绑定手续只允许从丙方发起,不允许从甲方发起。

4.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的,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七条入金。

1.入金时间无限制。

2.入金指令内容需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入金金额等。

3.入金额度无限制,入金指令发出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必须大于等于入金指令请求的金额。

4.甲方系统根据乙方入金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

第八条支付交易价款。

1.支付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支付交易价款指令,支付交易价款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支付交易价款内容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支付交易价款金额、发票信息等。

3.甲方系统根据乙方付款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丙方可按照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的约定给予融资,乙方必须将融资的款项及时划入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4.付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系统停止接受乙方付款指令。

第九条出金。

1.出金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出金指令,出金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出金指令内容包括:乙方名称、交易资金账号、专用资金账号、开户行、出金金额等。

3.出金受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平台停止受理乙方出金指令。

4.乙方可通过丙方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渠道查询转账情况。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价款结算按照“专户专用,丙方不垫付交易资金”的原则处理,交易资金转账指令必须由乙方主动发起。

2.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在交易资金账户间进行清算。

3.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乙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时间从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60天。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给予授权甲方和丙方:乙方逾期未支付的药品交易款项部分,无论乙方是否发起付款指令,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给予融资,用于支付逾期未付的'药品价款,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还本付息与支付费用的法律后果。

4.交易结算数据以甲方交易平台记录为准,丙方不予干预。若乙方对其交易结算资金清算明细和余额有异议,由甲方负责查询、核实并将核实结果通知乙方。

5.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交易流水以丙方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由甲方、丙方负责查明原因,如有差错,由甲方根据丙方数据进行调账处理。

6.因甲方、丙方的系统故障导致乙方交易结算资金转账未能成功,甲方、丙方应当告知乙方,并通过丙方其他资金汇划渠道进行交易结算资金划转。

7.当日收盘后,丙方应当在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当日所有乙方的出入金流水生成对账文件发送给甲方,由甲方进行对账。

8.如出入金数据有差错,甲方和丙方应互相配合查明原因,如当日下午17:00仍不能查明原因,则对账数据以丙方数据为准,确保当日完成清算。

第五章融资规定。

第十一条融资服务。

1.融资指交易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满60天,未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等规定如期支付药品交易价款,丙方在甲方的认可、支持与配合下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

2.融资期限最长为一年,从放款之日起计算。融资比例不超过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100%。融资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0%。融资方式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法人帐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

第十二条融资核实与校验。

1.丙方发放融资前,需向甲方提出核实和校验融资的交易背景的真实性的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乙方与收款方是否为甲方有效的会员,是否属于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

(3)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上的交易资金账户是否有效;。

(4)配送会员是否将发票信息上传到交易平台上;。

(5)乙方是否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了收货确认;。

2.收到融资核实和校验的请求时,甲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核实和校验的信息反馈给丙方。

3.乙方申请融资时,由甲方在交易平台为乙方加注融资标识。

4.乙方在此不可撤销的承诺:乙方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对融资承担还本付息和支付费用的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融资放款。

1.同时出现下列情况时,丙方可为乙方提供短期贷款、法人账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方式的融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并承担融资本息和费用的还款责任:

(1)乙方收到药品配送会员配送的药品并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收货确认;。

(2)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届满60天;。

2.交易平台自动计算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与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并由丙方确定融资金额。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并确认:融资金额连同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一并作为受托支付的金额定向支付至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乙方不持异议。

3.乙方承诺:融资款项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支付。

第十四条融资还款。

1.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出现存款余额时,丙方可自动即时扣收融资的本金,利随本清,丙方需把相关还款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以偿清融资的本息,丙方将融资转为逾期贷款处理,按融资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将乙方违约信息反馈到甲方。

3.融资出现逾期时,乙方需承担罚息责任,罚息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

第六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易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受理乙方通过甲方渠道发起的业务请求和系统自动触发的融资请求,负责对乙方交易结算资金划款指令的有效性和各渠道发起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密码校验。

3.对于安排了融资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乙方无条件授权甲方采取系统控制措施限制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资金划转,并配合丙方发出的扣款划款指令。

4.甲方确保专用结算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日终清算。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算,不得挪用、占用药品交易价款。甲方在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的50天会自动预警,提示乙方做好付款安排。

5.甲方负责在交易平台中对融资做融资标识处理。

6.甲方对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交易时间和交易制度进行调整或者修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和丙方。

7.甲方应保障交易平台安全稳定地运行,采取合理、必要的手段和安全措施保护交易端、交易系统的安全性,确保交易安全。

8.因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或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乙方的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甲方无法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确保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的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并在有关证件、许可证过期前办妥有关登记、年审或者延期手续。因相关信息不真实或手续不完整导致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电子交易平台端的交易密码、交易资金账户密码和银行端的预留印鉴、数字证书、密钥和密码。任何使用乙方预留印鉴、密码或电子数字签名进行的交易指令、资金划转均视为有效的乙方付款指令。乙方因保管不当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和丙方不承担责任。

3.按照《_________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_________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_________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进行药品电子交易和交易价款结算。

4.乙方真实、诚信地履行药品电子交易合同项下的义务,按照药品交易与结算的规则采购药品、支付药品交易价款。

5.乙方发出的所有指令均视为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承担甲方、丙方执行乙方指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6.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或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不足,丙方依据本协议安排的融资,乙方均予以承认并视为自身的融资申请委托,自愿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

7.按照约定的融资期限还本付息,并支付融资费用。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丙方融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的,丙方有权在融资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扣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的,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将乙方上报有权机构列入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黑名单。

8.融资期间乙方如发生重大产权变动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乙方知道后或者应当知道后应当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丙方。重大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歇业、申请停业整顿、停产、转产、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乙方如果未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者丙方。

9.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十七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甲方与乙方资金往来的安全、快捷,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2.保守甲方和乙方的商业秘密。

3.协助甲方防范交易结算风险。

4.接受甲方对其结算业务的监督与考核。

5.丙方确保乙方专用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

6.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于超过60天付款期而未支付药品交易价款的,丙方有义务提供融资服务。

7.对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和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信息(包括:甲、乙方名称、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凭证号码、密码、账户余额等)、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转账信息等资料严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者受甲方、乙方指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者违反融资协议的约定,丙方有权暂停对乙方发放新的融资、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的融资。

9.丙方应当将乙方的开户、销户信息和融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甲方。

10.由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丙方服务系统无法接收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的委托付款指令或甲方交易平台故障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付款的,各方共同协商采取其他资金划拨方式办理资金划转。

11.因甲方专用结算账户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丙方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服务中止或者终止,给甲方、乙方造成损失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共同义务。

三方一致同意并声明:

2.各方签署本协议已经过各方的内部授权或者审批,签署本协议为各方自愿的、真实的意示表示,并且在执行本协议时给予另外两方必要的和合理的支持与配合。

3.在甲方和丙方的在线融资系统对接并上线前,有关融资通过线下方式书面申请解决,各方权利义务依据线下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第七章其他条款。

第十九条违约。

1.本协议生效后,三方均应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两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过错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致使一方或者各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救济措施。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向甲方、丙方提供重大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甲方、丙方有权拒绝受理交易开户和给予融资,丙方有权拒绝、中止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对已发生的融资,丙方有权提前收回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变更与解除。

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三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署后,如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交易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有关条款与之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协议效力。

1.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协议有效期满时尚未结清的业务,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仍应继续承担,直至乙方清偿丙方的全部融资本息和费用时终止。

第二十三条协议地位。

本协议为约定三方合作事项的框架协议,本协议项下具体合作内容由分别签订的有关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均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银行)。

负责人或有权人(签章):_________。

催结算的函篇十七

甲方:

乙方:(医院)。

丙方:(银行)。

鉴于:

1.甲方拥有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的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2.乙方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且已经成为甲方会员。

3.丙方为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拥有资金、渠道、网络和信贷的资源优势,愿意为甲方、乙方提供结算、融资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恪守履行。

第一章释义。

第一条名词与定义。

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入金,是指从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向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划入资金的行为。

2.支付交易价款,是指乙方通过甲方结算账户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交收行为。

3.出金,是指从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划出资金的行为。

4.药品交易价款,是指乙方收到交易合同项下的合法发票上所记载的金额。

5.专用资金账户,是指乙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6.专用结算账户,是指甲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乙方的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7.交易资金账户,是指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专门用于记录乙方交易资金余额及变动情况,进行会员之间资金交收的账户。

8.本协议:指甲方、乙方与丙方共同签署的《结算服务协议书》。

9.天:指自然日历日。

10.工作日或者交易日:指甲方药品交易规则公布的交易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二章合作事项。

第二条三方同意合作事项如下。

1.甲方作为药品采购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实行在线竞价、在线交。

2.乙方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通过甲方交易平台进行药品采购,并集中结算药品交易价款。

3.丙方利用自身的银商转账系统(或者建立的签约转账关系)、服务渠道、网络和银企直联技术为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的药品交易提供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融资服务。

第三章主办行。

第三条主办行。

1.甲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的主办行。

2.乙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和融资服务的主办行。

3.丙方愿意为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的结算提供综合性服务,愿意为乙方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的药品采购与交易提供结算和融资服务。

第四条资金封闭运行。

甲方、乙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通过专用结算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办理,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第五条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1.用于收付下列用途的资金:

(1)药品交易价款;。

(2)其他款项。

2.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不得购买支付凭证,但可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

3.未经丙方同意,甲方未按规定用途办理专用结算账户资金支付业务,丙方有权拒绝支付资金,并有权因此解除结算责任。

4.为确保及时清算资金,甲方必须保证专用结算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当日清算。如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余额不足,丙方将在系统中拒绝甲方的划款指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乙方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

1.参加药品电子交易前,乙方须首先在甲方开立交易资金账户,并在丙方营业网点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在丙方营业网点建立银商转账关系(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后,方可办理转账业务。

2.丙方为乙方办理专用资金账户与交易资金账户绑定手续,并将乙方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发送甲方;甲方负责审核甲方系统中交易资金账户的乙方信息与丙方传送的信息是否相符。

3.专用资金账户的绑定手续只允许从丙方发起,不允许从甲方发起。

4.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的,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七条入金。

1.入金时间无限制。

2.入金指令内容需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入金金额等。

3.入金额度无限制,入金指令发出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必须大于等于入金指令请求的金额。

4.甲方系统根据乙方入金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

第八条支付交易价款。

1.支付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支付交易价款指令,支付交易价款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支付交易价款内容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支付交易价款金额、发票信息等。

3.甲方系统根据乙方付款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

4.付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系统停止接受乙方付款指令。

第九条出金。

1.出金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出金指令,出金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出金指令内容包括:乙方名称、交易资金账号、专用资金账号、开户行、出金金额等。

3.出金受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平台停止受理乙方出金指令。

4.乙方可通过丙方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渠道查询转账情况。

第十条结算原则与结算数据。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价款结算按照“专户专用,丙方不垫付交易资金”的原则处理,交易资金转账指令必须由乙方主动发起。

2.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在交易资金账户间进行清算。

3.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乙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时间从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60天。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给予授权甲方和丙方:乙方逾期未支付的药品交易款项部分,无论乙方是否发起付款指令,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给予融资,用于支付逾期未付的药品价款,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还本付息与支付费用的法律后果。

5.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交易流水以丙方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由甲方、丙方负责查明原因,如有差错,由甲方根据丙方数据进行调账处理。

6.因甲方、丙方的系统故障导致乙方交易结算资金转账未能成功,甲方、丙方应当告知乙方,并通过丙方其他资金汇划渠道进行交易结算资金划转。

7.当日收盘后,丙方应当在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当日所有乙方的出入金流水生成对账文件发送给甲方,由甲方进行对账。

8.如出入金数据有差错,甲方和丙方应互相配合查明原因,如当日下午17:00仍不能查明原因,则对账数据以丙方数据为准,确保当日完成清算。

第五章融资规定。

第十一条融资服务。

1.融资指交易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满60天,未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等规定如期支付药品交易价款,丙方在甲方的认可、支持与配合下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

2.融资期限最长为一年,从放款之日起计算。融资比例不超过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100%。融资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0%。融资方式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法人帐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

第十二条融资核实与校验。

1.丙方发放融资前,需向甲方提出核实和校验融资的交易背景的真实性的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乙方与收款方是否为甲方有效的会员,是否属于药品交易非诚。

(3)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上的交易资金账户是否有效;。

(4)配送会员是否将发票信息上传到交易平台上;。

(5)乙方是否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了收货确认;。

2.收到融资核实和校验的请求时,甲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核实和校验的信息反馈给丙方。

3.乙方申请融资时,由甲方在交易平台为乙方加注融资标识。

4.乙方在此不可撤销的承诺:乙方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对融资承担还本付息和支付费用的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融资放款。

1.同时出现下列情况时,丙方可为乙方提供短期贷款、法人账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方式的融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并承担融资本息和费用的还款责任:

(1)乙方收到药品配送会员配送的药品并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收货确认;。

(2)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届满60天;。

2.交易平台自动计算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与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并由丙方确定融资金额。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并确认:融资金额连同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一并作为受托支付的金额定向支付至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乙方不持异议。

3.乙方承诺:融资款项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支付。

第十四条融资还款。

1.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出现存款余额时,丙方可自动即时扣收融资的本金,利随本清,丙方需把相关还款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以偿清融资的本息,丙方将融资转为逾期贷款处理,按融资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将乙方违约信息反馈到甲方。

3.融资出现逾期时,乙方需承担罚息责任,罚息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

第六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易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受理乙方通过甲方渠道发起的业务请求和系统自动触发的融资请求,负责对乙方交易结算资金划款指令的有效性和各渠道发起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密码校验。

3.对于安排了融资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乙方无条件授权甲方采取系统控制措施限制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资金划转,并配合丙方发出的扣款划款指令。

4.甲方确保专用结算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日终清算。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算,不得挪用、占用药品交易价款。甲方在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的50天会自动预警,提示乙方做好付款安排。

5.甲方负责在交易平台中对融资做融资标识处理。

6.甲方对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交易时间和交易制度进行调整或者修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和丙方。

7.甲方应保障交易平台安全稳定地运行,采取合理、必要的手段和安全措施保护交易端、交易系统的安全性,确保交易安全。

8.因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或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乙方的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甲方无法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确保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的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并在有关证件、许可证过期前办妥有关登记、年审或者延期手续。因相关信息不真实或手续不完整导致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电子交易平台端的交易密码、交易资金账户密码和银行端的预留印鉴、数字证书、密钥和密码。任何使用乙方预留印鉴、密码或电子数字签名进行的交易指令、资金划转均视为有效的乙方付款指令。乙方因保管不当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和丙方不承担责任。

3.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进行药品电子交易和交易价款结算。

4.乙方真实、诚信地履行药品电子交易合同项下的义务,按照药品交易与结算的规则采购药品、支付药品交易价款。

5.乙方发出的所有指令均视为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承担甲方、丙方执行乙方指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6.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或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不足,丙方依据本协议安排的融资,乙方均予以承认并视为自身的融资申请委托,自愿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

7.按照约定的融资期限还本付息,并支付融资费用。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丙方融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的,丙方有权在融资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扣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的,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将乙方上报有权机构列入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黑名单。

9.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十七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甲方与乙方资金往来的安全、快捷,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2.保守甲方和乙方的商业秘密。

3.协助甲方防范交易结算风险。

4.接受甲方对其结算业务的监督与考核。

5.丙方确保乙方专用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

6.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于超过60天付款期而未支付药品交易价款的,丙方有义务提供融资服务。

7.对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和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信息(包括:甲、乙方名称、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凭证号码、密码、账户余额等)、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转账信息等资料严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者受甲方、乙方指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者违反融资协议的约定,丙方有权暂停对乙方发放新的融资、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的融资。

9.丙方应当将乙方的开户、销户信息和融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甲方。

11.因甲方专用结算账户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丙方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服务中止或者终止,给甲方、乙方造成损失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共同义务。

三方一致同意并声明:

2.各方签署本协议已经过各方的内部授权或者审批,签署本协议为各方自愿的、真实的意示表示,并且在执行本协议时给予另外两方必要的和合理的支持与配合。

3.在甲方和丙方的在线融资系统对接并上线前,有关融资通过线下方式书面申请解决,各方权利义务依据线下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第七章其他条款。

第十九条违约。

1.本协议生效后,三方均应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两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过错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致使一方或者各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救济措施。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向甲方、丙方提供重大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甲方、丙方有权拒绝受理交易开户和给予融资,丙方有权拒绝、中止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对已发生的融资,丙方有权提前收回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变更与解除。

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三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署后,如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交易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有关条款与之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协议效力。

1.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有效期满时尚未结清的业务,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仍应继续承担,直至乙方清偿丙方的全部融资本息和费用时终止。

第二十三条协议地位。

本协议为约定三方合作事项的框架协议,本协议项下具体合作内容由分别签订的有关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均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催结算的函篇十八

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对送审的成都浩圆大厦( _ _)_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如下郑重承诺:

一、在本工程的结算审计过程中,我们将积极主动配合相关审核部门及机构勘察现场,核对资料等相关审核工作,保证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我们对报送的与审核相关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详见资料移交清单)。若存在弄虚作假及违法违纪等行为,我们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和法律责任。

三、保证竣工结算资料一次性送至审核部门,审核部门在竣工结算审计过程中不再接受任何经济性资料。并承诺:

2、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所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存在漏项和少计工程量,我们将放弃漏项和少计工程量部分的结算金额。

四、审核部门送达的审核报告征求意见稿,我们将及时组织核对,并于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你们,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五、对于结算审核最终净审减额超过 5% 以上部分和净审增额的,施工单位自愿承担超过部分的效益审计费,并从应付我单位的工程款中扣缴。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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