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模板1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04:07:32 页码:8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模板18篇)
2023-11-13 04:07:32    小编:zdfb

一些琐碎的细节自然融入其中,形成一个整体的结论。如何分析和欣赏古代诗词是我们在学习文学时面临的挑战。阅读总结范文能够开拓思维,提高总结能力。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财务部)。

第三条名词解释。

迟到: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

早退:未经批准无故不按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

旷工:员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或超假未经同意而擅离工作岗位的行为。

加班界定:

b.如遇紧急项目需要或紧急任务、突发事件等情况的超时工作不视作加班;

c.经公司或部门安排的法定假日继续上班的,可视作加班。

第四条工作制度。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第五条正常工作时间。

5.1财务、商务管理类人员。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周末提前一小时下班)。

5.2营销类人员若采用灵活上班安排制,须经部门大客户经理同意,报总经理审批,交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

6.1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且必须亲自至门禁处刷卡。

6.2刷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刷卡时间:刷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6.4员工因特殊原因(个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应及时填写《考勤异常说明单》说明原因,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否则将作为旷工处理。

6.5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给予通报批评,如当月累积未刷卡2次(不含)以上,处予超过次数每次20元的负激励。

6.6出具的未刷卡说明单经核实如有不实之处,除当日以旷工论处外,并给予申请人和审核责任人各50元的负激励。

6.7委托他人或受托他人代刷卡虚假考勤者,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双方均按旷工论处,并处予双方每人50元的负激励。

第七条迟到、早退、旷工。

7.1迟到:

b.一次迟到超过60分钟,按事假半天计算,且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7.2早退:

a.员工在工作时间终了前60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负激励20元/次,且通报批评。

b.员工当月累计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计算;累计早退超过5次(含)者,按一天事假计算;累计早退超过6次(含)者,按旷工一日论处。

7.3旷工:

a.未经批准或假期满后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异常说明单》说明理由者,以旷工论。

b.旷工1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不计当日工资。且给予50元/次的负激励;年累计旷工5天(不含)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予以辞退。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确保车间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车间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

每日上班工作时间为:上午7:45,下午2:00,两个时间点(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三、考勤办法

每天早晨7:45在车间由各工序班组进行统一点名,并统计报生产办公室。

四、请假程序和方法:

1、员工请假,应先填写《请假条》,经班组长批准并报生产办公室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以旷工论;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使用电话方式请假(不得利用短信留言请假),并于假后上班两天内补办相应手续。

2、请假的审批:

(1)事假:按照批准权限,获得有关领导批准,并有假条为证的请假(捎假不算请假)。事假批准权限为:半天内由班组长批准,并及时通报生产办公室,连续请假1—3天(含1天和3天)由生产办公室主管人员批准;连续请假3天以上(不含3天)由生产总经理批准。

(2) 旷工:本公司员工在正常工作日(或有关领导要求上班),不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到公司上班的行为。其中包括在距上班或下班时间1小时以上,不请假迟到工作岗位或擅自离厂的行为。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并罚60元;旷工二天以上,每天罚款120元;旷工四天或四天以上,解除劳动关系并扣除当月工资。

3、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上级可酌情不予批转,或缩短假期,或责令改期请假。

4、所有假期申请单办妥手续后交生产办公室人员存档。

5、员工请假批准后,应将担任之工作移交给指定的代理人,做好工作交接工作。

6、违反上述规定的将酌情予以处罚

未按请假审批程序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视为请假未批准;

休假期间未妥善交接本人工作的,视为工作责任心不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甚至记过处分

五、员工销、延假期的流程

员工须在假期内由本人到生产办公室销假,不可代人销假、延长假期。

员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在假期之前销假或要继续延长假期的,须本人电话直接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否则假期到期后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员工遇下列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5分钟内可以提前下班,否则私自下班者视为早退;

2、迟到: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以上到职者视为迟到

3、旷工:以下情况均以旷工论

(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

(2)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生产车间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员工的考勤管理由生产主管负责实施。

第五条 迟到、早退

1、上班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有请假人员都须在生产主管处备案。

第七条 病假 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生产主管批准,月累计超过

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第八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生产主管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上班以前请示生产主管),如实说明原因,经生产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

1、未向生产主管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并解除劳动合同。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三

(一)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而补签(当日半天内可补签)的视为迟到。补签须向值班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时间。工作日上午7:00—8:10为上午签到时间,下午1:40-2:20为下午签到时间。上午可放学前20分钟离校不在门卫处登记,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离校,其他工作时间内离校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注明理由。

(三)签到地点。三号楼一楼“化学实验准备室”。

(四)考勤措施。校办公室每月对全校的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2、年度内累计旷工10次、旷课15节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当年职评资格,如当年不符合职评条件的则在符合职评条件后推迟一年参与职评。

3、奖励措施。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每学期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30%用于奖励。

(一)请假原则。全体教职工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突发事件须电话请假。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相关规定。

1、每月允许教师事假一天;每月允许不签到两次。

2、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假期结束后必须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四

1、公司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实行打卡考勤;公司各总监必须在上午8:30实行打卡考勤;公司各项目监理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实行签到考勤(各项目监理部员工除实行签到考勤之外,公司还将不定期对各项目监理部员工在岗情况及考勤情况进行考核)。

2、上班时间开始后1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各部门负责人、总监及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3次者,按旷工半天论处;1个月内旷工半天及以上者,按旷工日数扣发工资。连续3个月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4、公司办公室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5、部门负责人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分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6、各项目监理部员工离开监理部办事须向项目总监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监理部时间,经项目总监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7、总监因特殊或突发情况无法正常打卡考勤须向分管领导申明原因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关于事假的规定:

1、如因事必须亲自办理,应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请假单。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总监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公司综合部。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时按旷工计处。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是遇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补交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查实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半天以内,不扣减工资,超半天及以上的按当月实际平均工资额扣减当月工资。

关于病假的规定:

1、除特殊或突发情况,员工应于请假的前一日提交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监审批后交公司综合部登记,全年累计病假以不超过30天为限。

2、员工当月请病假不超过3天者,提交正规医院开具的证明,工资照发。当月病假超过3天的,其病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其余工资。连续二个月病假超过5天内,则可视为不能胜任工作,可准其离职休息三个月以内,离职休息期间保留职务与社保医保,工资按同城最低保障工资额发放。3个月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则劝其退职,办理退职手续。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补充,特制定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4.其它情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六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理顺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各部门设立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每周对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管理部门汇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人事管理部门对考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有监督、核查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门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于次月3日前把经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勤汇总表、假期审批等考前表单上报公司人事部门。人事考勤专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所有考勤记录审核完毕。

第三条公司实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各部门因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1天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事后应及时补批手续。

第五条公司实行休假储备制度,即员工的加班可以作为日后同等时间的调休,公司节假日外休息可以冲抵员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员应建立员工调休台帐,及时记录个人的休假储备情况,员工加班调休及冲抵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六条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未到岗工作的时间。

1、事假的批准程序员工请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获取核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事后补假。特殊情况下,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或事先向主管领导电话说明情况,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事假处理,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对待。请事假半小时以上的,按事假计发薪酬。

2、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总经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过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授权按照授权权限批准假期。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越权限批准事假。

第七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的时间。

1、休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时告知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考勤管理人员记录考勤并上报人事考勤部门,本人或委托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休假证明。

2、休假证明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出,员工因急诊在就进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诊医院出具急诊和休假证明。

3、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应先向直接领导口头请假,以当日挂号票或诊断书为依据,看病时间一次满二小时或全月累计满八小时以上,按病假处理。

4、患病员工按休假凭证或准允休假的时间休息,计算病假时间以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为准。员工实际休病假时间需由部门负责人在假条上签字认定。未经批准,实际休息时间大于休假凭证开具的休息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和休假证明。

6、在病假凭证上,有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医疗期计算应从员工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计算周期累计病休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根据有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计算标准见下表。

3、员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医院确诊后,医疗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可酌情适当延长医疗期。

4、员工非因工致残和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部门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用于结婚的假期。

1、员工休婚假应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按规定给婚假3天。爱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结婚,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2、符合晚婚规定的员工,另给予奖励婚假7天。晚婚假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许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视同放弃休假。

3、再婚的员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条丧假: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其直系亲属丧事的假期。

1、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抚养职工长大的抚养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丧事的可给假三天。如亲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时间,可按丧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2、员工的祖父母去世,确需本人料理丧事的,经领导批准,可给丧假一天。故去亲人在外地,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探亲假:是指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按规定给予的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本规定的探亲假假期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需求,总经理有权决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双方股东已婚员工原则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为4天(含路途时间),一般休假时间确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双方股东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时间为1周。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亲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亲假一般不可以积累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员工在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员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员工休探亲假须提前1个月审批。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审批单交人事考勤专员备案。

7、员工经批准的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在探亲假期间因病而超期者,需持县以上医疗部门急诊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个工作年内安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集中或分段安排个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年休假的,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累计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无法提供缴费证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第十三条工伤医疗期:是指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1、公司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确诊的诊断证明,对照《北京市工伤医疗期分类目录》,确定医疗期,发给工伤津贴。

2、工伤医疗期一般为一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不超过三十六月。

3、工伤的认定及工伤医疗期待遇以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产假: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复健康的时间。

2、女员工符合晚育条件的,奖励产假30天。经批准,奖励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员工休产假应履行休假审批手续,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哺乳假:婴儿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如路途较远两次哺乳时间应合并使用。

第十六条特殊考勤处理。

1、迟到:员工迟到,说明合理原因后,经得领导同意,迟到时间按事假处理;未说明任何理由无故迟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的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事假甚至旷工处理。

2、早退:员工早退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未履行休假审批程序或特殊情况未补审批手续,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条本制度所列各项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或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本考勤规定归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下午 1时 30分至 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5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次者扣发全勤奖 50%,达 5次者扣发 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 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200元。

为了更好地树立公司的形象,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发展,以及加强对市场推广人员的有效管理 ,特制订以下管理 规定。

第一章出勤制度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第四章业务操作行为规范

第一章出勤制度

一、全体业务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二、全体业务人员上下班必须到公司报到。

三、因公,因私不能上班的,实行书面请假制度。

1.请假必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

2.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不能上班的,应向上头报告,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3.办公室应加强考勤 管理,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书面请假制度,请假手续交办公室留查。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业务员是公司的生命,为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件,具体如下:

一、试用 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新业务员到公司正式报到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个人简历。

2.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 ,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 方可正式上岗。

3.为了让新业务员早日熟悉公司业务,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底薪+无定额+奖金的.工资发放制度,鼓励业务员大胆拓展业务范围。

4.新业务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以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 。由总经理决定业务员转正时间。新业务员试用期3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 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将适当放宽条件)

二、正式合同 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业务员基本工资=底薪+提成+奖金

2.底薪计算方法

业务经理有责任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于领导和管理整个业务部将影响个人的业务量。

三、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对业务费用,需事先填写申请表,注明用途并由公司经理批准。报销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理,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并附清单。经财务部门核准后给予报销。当月发生的业务费用当月必须结清。

四、提高公司凝聚力,提倡公司员工 互帮精神

公司会每月凭出责任心强、业绩好的优秀业务员,累计三个月可享受“金牌业务员”称号。成为“金牌业务员”的人员,除具有带领团队的资格,同时还有月奖金及年终奖。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在公司内,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二、必须建立晚会制度,宣布当日各位业务人员的业绩,包括小区情况、拜访客户数,成交客户数等,需提出疑问、建议及市场动态反馈,以供大家讨论。促进工作更好的开展。同时,要安排次日工作内容并作好准备。

三、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下班时间到后,必须整理好物品下班。

四、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允许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其他人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五、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

六、必须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不打听,不传播与本人无关的,不该打听不该传播的事项。

七、不得将公司资料、设备、器材用作私用,如需携带外出须得到批准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八

一、通风矿长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全面工作。

二、监控室主任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工作。

三、地面监控室设3名监控员24小时轮流值班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井下每班必须有一名培训合格的专职维检员24小时在井下轮流值班。

四、维检员每天要认真维护人员定位系统设备,保证系统运行正常,读取准确。

五、持卡人员对标识卡要妥善保管,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损坏、丢失,否则要照价赔偿。

六、井口检身员要对每个下井人员认真检身,查看下井人员携卡情况,对未携带标识卡或标识卡损坏不能读取数据的,拒绝该人员下井并要求及时更换。

七、考勤员每班要与监控员核对下井人数与人员定位系统考勤人数是否相符合,如发现漏卡现象,要通知该持卡人员到监控室更换,杜绝漏卡现象的发生。

八、监控值班员发现人员定位读卡器工作不正常,要及时通知井下维检员及时处理,恢复正常。

九、监控员要认真填写每班定位系统考勤人数和井下实际下井人数,以及其他资料、报表,并存档备查。

十、因维护、监管不到位或发卡人员、监控员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岗位人员要认真负责,发现其他异常情况要立即向监控室主任报告。

十二、维检员每天要认真做好系统的日检查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出井后填写相关记录报表。

十三、维检员每10天要对系统进行一次巡检工作,查看系统线路设备等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保证系统运行状况良好,符合规定要求。

十四、系统出现故障严重无法处理时,要立即申告县监控室,并及时联系厂商来矿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 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下午 1时 30分至 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5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次者扣发全勤奖 50%,达 5次者扣发 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 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200元。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十

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

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第七项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的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2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30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10元。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未打卡者每次扣罚3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四项

旷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旷工1天扣2天薪金;旷工2天扣4天薪金;连续旷工达3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及奖金。

第五项

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第二项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第四条

请假手续

第一项

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

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1、 劳动纪律

(1)严禁本院职工在院内私自销售药品、器械

(2)严禁本院职工私收治疗费、检查费。

(3)严禁将病人约到家中诊疗收费。

(4)严禁私自到药房换药

(5)严禁在职职工私开诊所。

(6)严禁科室和个人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和住院等费用。

凡违犯上述条款之一者,罚款100-200元,并取消当月奖金。

(8)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私自外出、空岗、脱岗或带酒意上岗。违者一次罚款50元。空岗、脱岗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0)全院职工应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

(11)全院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违者每次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财、物管理办法

3、药库、药房库存的药品和物资,要日清月结,每季度底清查盘点一次。要做到盘点认真细致,报表真实准确,出现亏损由药房、药库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提倡勤俭节约,凡发现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扣罚当事人20元。

5、收费室不得出现漏收少收费现象,违者除扣除责任人漏收的`金额外,给予50-100元的罚款。

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各科室要充分重视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痰渍、无烟蒂。物品摆放有序,表面无污迹杂物,办公用品、医疗器械常擦洗。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扣罚科室50元。

(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1、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办事,合理检查、科学用药,严禁出具假处方、虚假病历及诊断证明,做到处方医嘱、病房存根一致。执行阶梯用药原则,合理应用抗菌素,严禁开大处方。

2、对因医务人员失职或技术过失所发生的一般医疗差错、纠纷。但未给病人造成痛苦的,扣罚当事人100-200元。

4、凡发生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金原则上按医院、当事人7:3比例分担。对触犯法律的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5、严格执行医嘱制度,发现差错医嘱一次扣罚50元。

6、凡本院能开展的诊疗项目,禁止介绍到外院治疗,违者一次罚款300元。

7、药房、药库药品必须在失效前六个月报告院长,以便及时调整,凡由责任心不强,造成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等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另扣当事人200-500元。

8、发错药(品种、剂型、剂量)划错价,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50元,如已服用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加重处罚。

护理质量管理办法

1、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凡发生差错者扣当事人50元,严重差错者扣100元。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或未执行者,每发现一次扣20元;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违者每次每项扣罚10元。 3、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让病人及其陪床人员换吊瓶、拔针头等。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加重处罚。

4、工作期间要举止大方,仪表端庄,不穿高跟鞋、拖鞋,不浓妆艳抹,不披长发,不带耳环、戒指。不再病区内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5、治疗室要保持清洁、整齐,各种消毒液及无菌物品要定时更换、消毒,并有记录。各种物品放置有序,严禁摆放私人用品及与治疗无关的物品。违者罚款10元。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加强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1、销售部人员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2、权责单位:销售部负责本法则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起草工作。

1.1工作制度。

b、业务外出的员工,可根据任务实际情况安排时间。

1.2打卡制度。

a、公司实行上、下班ic打卡制度。全体销售部门同事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b、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c、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d、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综合文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营销总监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月底由部门综合文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部门综合文员进行管理,每月5号前提交上月部门考勤表到财务部。

e、销售人员因工作原因不能到公司报到,采用电话报勤,备案一天到走访路径。如出差外地,应提前备案。(公司进行查检时要求销售人员在30分钟内再次报勤,发现错报勤或不及时报勤,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销售人员应保证工作时间内电话畅通,发现欠费或停机2次没有及时开通时,取消当月话费补助。

f、销售人员按公司制度填写《每周工作日志》,并于每周六10点前发至营销总监邮箱。

1.3加班管理。

b、部门原则上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须按正常的出勤;。

c、所有加班均按调休处理。

d、调休须事先申请获批后方可休息,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4各类假期规定。

c、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1.5缺勤规定。

a、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乐捐部门活动基金10元,30分钟以内扣款20元,6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超过60分钟按矿工一天处理。

b、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

1.6说明。

部门每位员工都须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从严处理。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销售部。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十二

1、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7小时为标准。

2、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1、每日上班时,在公司考勤打卡机上进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须向主管请示并在考勤登记本上写明原因,行政部严格按打卡记录统计每月考勤,做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2、迟到:上班时间10分钟后为迟到。天气恶劣情况可放宽。

3、早退:下班时间10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旷工:

(1)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以旷工半日论处,上班时间1个小时后签到以旷工一天论处。下班时间30分钟前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下班时间1个小时前下班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家有特殊情况者经经理办公会讨论,本人提出申请后,每天可适当推迟或提前1小时。

(2)未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以旷工论处。

5、员工外出办事,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登记外出地点和离开公司时间。不打卡也不登记者依据请假处理。

6、出差:

总部人员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适当安排休息,不计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换休。出差遇节假日计加班可以换休,其余时间必须在公司打卡,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1、手头有重要和紧急工作事物者,原则上不予准假或换休。

2、请假或换休一天者由部门批准;两天者,由公司常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者,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请假或换休不能影响本人工作或与其他人的工作协作衔接,必须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请假或换休必须到行政部上交请假单、换休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中层领导以上(包括中层领导)请假一天者,必须经常务副总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办法。

1、公司着重考评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不安排普通员工加班基础,但结合公司总部的工作特点,为处理好当日各项业务工作,下午17:00—19:30的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零星延长工作时间不累计计算加班时间。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节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计一个加班日,节假日工作六小时以上者计一个加班日。加班换休尽可能安排在当月换休完。当月换休有困难者,可以顺延类推。因工作岗位特殊,同时加班时间又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给一定的加班补偿费,清偿年内剩余的全部加班换休假,但需常务副总批准。

五、对违纪现象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处以10元/次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对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并予以50元/次的罚款,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规定适用于总部除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员工。

七、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与外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第三章  外派员工劳资关系管理 

第四章  外派人员考勤管理 

第十四条  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驻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外派人员应 

结合派驻公司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第五章  租房管理 

第十六条  租房管理规定: 

所有办公设备、用品、车辆管理规定根据派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通讯费用管理 

第十八条  外派人员通讯费用参照公司《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  外派人员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妥善保管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防止丢失、泄密。

第二十二条  对于公司统一下发的文件要及时查收。 

第八章  探亲假管理 

第二十五条  外派人员探亲假期间工资予以正常发放。

第二十六条  外派人员未经批准私自返回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三十条   本制度于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

一、外派人员每月随身携带公司统一印发的考勤卡进行考勤。 

六、本制度适用人员由公司根据其岗位确定,另行通知。   

七、本制度于4月1日起执行。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十四

1、上下班时间:

2、当月天数减去周日天数为全勤(休息天数为每周日,但部门负责人必须按排值班人员值班工作,全勤奖为30元/月),每月实际上班天数15天以下者离职者不存在休息天数工资。

二、考勤办法

1、上下班时间必须签到打卡,漏打卡每次罚款2元,单月4次以上漏打卡追加每4次算旷工一天。

2、当天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处以0.2元/分钟罚款,迟到60分钟以上以旷工半日论处。

3、未请假或假期满未续假不到工者以旷工论处,代签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明后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4、因公长途出差必须于前一天填写oa出差申请表,经理审批后由内务发oa至总部相关部门知会(填写日期当天),出差期间考勤参照出差申请表时程核算。当天短程出差考勤延误必须经总监审批,交予财务补计考勤。

三、休息与请假

按总部规定每周日休息,此期间工资照付。因故请假规定如下:

1、病假:请病假必须持医生所出示的证明。

2、事假:因故请假须先oa申请总监批准方可休假。

3、工伤假:a员工因公受伤需要休息,必须持医生有效证;b待遇:按总部规定。

4、婚、丧假执行按总公司相关规定。

5、三日以内请假由总监审批方可请假;三日以上必须上传oa由总经理审批方可请假

四、要求各驻外部门使用指纹打卡机,由总监监督,内务负责管理人员考勤。每月5号之前oa上传考勤资料及工资申请表回总部部审核,上交财务审核记帐发放工资及存档。

2、社保津贴要求: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方及由公司总部统一上缴社保者方可获得社保津贴标准(如员工不按公司统一上缴社保,自行上缴社保者公司不给予承担任何社保津贴)

3、通讯津贴要求:公司按不同岗位给予不同津贴补助,但所有补助人必须使用公司的专用手机号码方有获得补助的标准,每月公司统一按排给予所有手机进行充值。

4、全勤计算方式:基本工资+餐费津贴+社保津贴+通讯津贴+工龄津贴+全勤奖。

5、请假计算方式:(基本工资+餐费津贴+工龄津贴)-(基本工资+餐费津贴+工龄津贴)/ 30天数*请假天数+社保津贴+通讯津贴。

6、当月请假且工作时间不满15天计算方式:(基本工资+餐费津贴+工龄津贴)/30天数基数*上班天数+社保津贴+通讯津贴。

7、超量加班计算方式:(基本工资+餐费津贴+工龄津贴)+(基本工资+餐费津贴+工龄津贴)/30天数*加班天数+社保津贴+通讯津贴。

8、工资发放时间:每月30号前公司发放上月工资,如有员工请假,则工资发放时间按请假天数顺延。

9、考勤资料由各驻外部门oa上

随着公司业务的开展,驻外机构的不断扩大,人员不断增加,相应的驻外机构管理制度尚未完善。为了加强驻外人员的管理,提高团队战斗力,杜绝人岗脱离、人浮于事,经常旷工的不良现象,经总经办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会议管理

会议种类一般分为:每天晨会、每周业务总结沟通会、每月业务总结沟通会。

会议内容:

1、团队成员总结上阶段的工作执行情况,计划下阶段的工作目标及内容,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团队领导对上阶段营销工作做出整体分析与点评,并对下阶段的营销工作做出安排。

3、公布团队成员上阶段业绩,奖励工作先进者并向落后者提出整改建议。

4、开展营销专题讨论或培训,帮助团队成员提升技能,调整心态,激励整个团队的士气。

会议应注意几方面:

1、会议是让人提出,分析并解决问题,不是给人提供诉苦的机会。

2、要有明确的主题,不要漫谈;要能得出统一的结论,不要空谈。

3、不开成员缺席会,不开时间推迟会,要严肃会议纪律。

4、要作会议记录,并对问题及时解决。

二、表格管理

常用的营销管理表格有:工作计划表、工作汇报表、周工作报表。

1、工作计划表的.填报规定

a、业务主管在每月的30号,向区域经理上传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表。

b、区域经理及中心经理在每月的30号,向总经理及职能部门上传下一个月的计划表。

2、工作汇报表的填报规定

a、业务主管在每月的30号,向区域经理上传当月的工作汇报表。

b、区域经理及中心经理在每月的30号,向总经理及职能部门上传当月的工作汇报表。

3、周工作报表的填报规定

a、在oa市场部增设周工作报表的报送流程。

b、业务员每周六下午上网进入公司oa系统,点击市场部打开周工作报表,并如实填报从周一至周六的工作情况,移交给区域经理审核,区域经理在意见栏进行评述,移交给市场,部长审阅后抄送财务部、人事部。

c、区域经理、中心经理每周六下午上网进入公司oa系统,点击市场部打开周工作报表,并如实填报从周一至周六的工作情况,移交给市场部审核,再移交给总经理审阅。

表格管理应注意几方面:

1、表格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这就要求团队成员的各项工作必须深入实际,那些为了应付检查而闭门造车胡编乱造的做法是要不得的。

2、团队领导有必要亲自参加到一些抽查、回访等活动中去。

三、场所管理

这里说的场所管理是指市场人员日常集合办会及短暂休息的地方,也就是办事处的办公场所。它既是会议室、办公室,也是团队成员学习的地方:市场人员回来后在这里可以整理业务、业余学习、交流心得;它又是市场人员心灵的港湾:市场人员在外遇到了挫折和困难,更需要在这里得到上级的指导和同事的鼓励。

场所管理要突出几个主题:

1、安静:安静是工作学习的环境需要,闲杂人员过多或者是过于吵闹的场所是不合适的。千万不要将家属安排在一起,避免有“住家”的感觉。特别是私人物品要收拾好,卧室门注意关紧。

2、温暖:团队是一个大家庭,工作有成绩要表扬,工作不积极要批评并加以指导,成员有困难大家要相互帮助,给人有温暖的感觉。

3、宽松:没有必要让所有人24小时紧绷神经,场所的整体氛围要求明亮、缓和、舒畅、劳逸相结合。

4、规范:既然主要是用来办公的,那么办公桌椅必须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应该清洁,制度、排行榜、标语口号、市场理念要求规范布置。

四、每天考勤管理

1、设立考勤汇报专员,每天将本单位的所有人员的上班工作情况汇总后向市场部汇报,市场部派出专人负责记录造表。

2、有设立文员的办事处由文员兼任考勤汇报专员,没有文员的办事处由区域经理负责考勤汇报。

3、考勤汇报专员从周一至周六每天用电话向市场部专员汇报办事处人员的上班及工作情况。

4、办事处所有人员包括区域经理每天上班情况要向考勤汇报专员告知,如遇上出差或拜访市场,要告知出差地点,拜访市场名称。

五、市场人员行为管理

1、公司所有员工都属于专职人员,如有兼职、或隐瞒公司在上班时间“捞外快”者一律辞退。

2、市场人员是公司的形象,是企业对外的窗口,所以要求每个业务人员诚实、认真、负责,不能有欺骗客户的行为,不能有向客户借款的行为,不能有随口承诺的毛病,不能有损害客户和公司的利益,不能在洽谈业务过程中表现出懒散,心不在焉或有不尊重客户的行为。

3、市场人员要对本辖区市场负责,不能随意窜岗,有因工作需要协助其它市场的工作,必须经其所属上级批准并报人事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4、市场专项活动或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执行人必须严格按活动细则,文件制度执行,如果没按要求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执行人负责。

5、各驻外市场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不得向同行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公司市场政策和策略、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市场促动计划和客户资料),妥善保管机要文件,按部门分类归档。有泄密者,一经查实,一律开除;如果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将按相关法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热爱学习,提高个人的专业知识,深入了解行业相关信息,领悟佳隆企业文化,认同和接受佳隆企业文化,做一个对企业有责任心的人。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十五

1、作息制度:每周实行一天调休工作制,周六或周日,。

2、上班时间:。

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注:以上作息时间调整时以公司通知为准。

3、上班后不得办私事,一经发现扣除当事人半天工资作为处罚。

4、调休:如需调休,需经上级负责人审批,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安排好一切工作,如因调休而影响业务进展或耽误工作,情节严重者给予50-100元/次的罚款。

5、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特殊情况未打卡者,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行政综合部作出经直接主管及部门负责人认可的书面说明,否则以旷工处理。严禁代打卡。一经发现,双方当事人每次均罚款100元。员工出差前应到行政综合部登记备案。

员工上岗当天,由行政综合部为其办理考勤卡,员工到财务部领取考勤卡须交纳10元押金。员工应妥善保管考勤卡,考勤卡遗失,押金不退。考勤卡遗失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挂失并申请补办。

7、迟到、早退。

在3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每次罚款20元。如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不足半天的,按旷工半日处理。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除按规定做相应处罚外,另追加按一天事假处理。

8、旷工。

a、未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没有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能以正常联系方式,如上班时间电话关机等,进行联系,又未主动联系公司的,请假未获批准仍擅自休假的,请假期满后,逾期未归且未续假的,迟到、早退时间超过一个小时的,都视为旷工。

b、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一个月累计旷工三天扣发九天基本工资。

c、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8天,公司将解除与其劳动关系。

1、每月实行4天调休工作制,调休前需提前5天申请,经上级同意、工作安排妥当后方可休息,重大节假日放假安排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上班时间:。

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3、迟到、早退:。

在3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每次罚款20元。如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不足半天的,按旷工半日处理。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除按规定做相应处罚外,另追加按一天事假处理。考勤由直接上级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每月由大区经理/区域经理汇总给市场部内勤文员,内勤文员汇总整个市场部考勤之后交行政综合部。

4、旷工:。

a、未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没有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能以正常联系方式,如上班时间电话关机等,进行联系,又未主动联系公司的,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市场返回公司或串区域工作的,请假未获批准仍擅自休假的,请假期满后,逾期未归且未续假的,都视为旷工。

b、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一个月累计旷工三天扣发九天基本工资。

c、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8天,公司将解除与其劳动关系。

5、电话考勤:。

a、销售人员必须保证从早晨7点至晚上10点通讯设备的开机畅通,含节假日,。

b、销售人员的通讯设备如更改号码应及时将新号码报营销部,以便及时更新,如不及时通知,影响电话查岗,视为旷工。

c、电话查岗,被查业务员需用经销商固定电话回复,如被查人员在途中,必须在20分钟内,用经销商电话回复,特殊情况说明原因。

d、被查业务员必须本人亲自回电,不得请经销商或别人代回电话,如若违反,视为旷工。

e、被查人员应热情礼貌地配合查岗人员的工作。

f、查岗一次不在视为旷工同时给予警告,第二次不合格,罚款200元,工资中扣除,第三次查岗不合格,取消当月所有费用并书面警告。性质严重者,调离营销岗位。

1、主管级以下人员请假两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两天以上须报副总经理批准,主管级及主管级以上人员,请假须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员工请假须提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或亲自办理者应由同事、亲属代办或假期后补办,须提前亲自致电部门负责人,,否则以旷工论处。

3、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请假理由经查实有虚假者,按旷工论处。

4、请假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办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5、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行政综合部销假。如需续假,应致电直接主管,直接主管同意并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

6、病假:员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诊就医及休假,,记作病假。员工凭正规医院开具的诊断书或医生的建议休假证明请病假。

7、事假: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记作事假。请假时间日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不足四小时的,以实际小时数计算。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职工。

第二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条、请销假。

职工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按批假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用电话事先请假,并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自行离岗或无故超假未归(含不及时销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事假。请假条上要写明事由、起止时间、目的地及联系方法等内容,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2.病假。假条应写明原因和拟请假天数,并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3.批假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内本组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请假5天以上(含5天)报组负责人、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组负责人请假由单位正职审批。

4.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公休节假日除外),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休假条件的,也要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条、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聘用员工参照《劳动法》,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2.病、事假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聘用员工待遇参照《劳动法》相关法规核算。

第五条、奖罚办法。

1.中心在编按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

2.聘用员工全勤者,获得满勤奖金1000元/半年,按月统计,半年发放;除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发生其它迟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奖1000元。

3.上班时间(9:00)开始10分钟后未到,按迟到论处。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累计达30次者,不享受全勤奖、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旷工6天处理。

4.全年个人事假累计次数不超过8次,(不含公休假,没有医疗机构证明的病假算事假),超过4天的事假(1次请假时间最短算半天)按实际天数扣除日薪100元/天(从绩效中扣除)。

5.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未经批准,单位一律不予承认加班。经过批准的加班,行政组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组发放调休单。

6.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行政组备案。

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不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三十天的,按旷工1天扣3天工资,并给予撤职及以下的行政处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导致缺勤需填写请假条,报组负责人审批,行政组备案。

第六条、监督。

单位领导对考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行政组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登记、整理,报行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注:1、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十七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制度,制度内容如下:

一、作息时间。

二、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一天打四次卡是计算员工出勤的依据,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者除外。

三、迟到(早退)。

1、上班迟到30分钟以内者,扣除工资10元/次。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当天工资一半;早退3分钟以上者,扣除工资10元/次。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当天工资一半。

2、无故旷工者将扣除两天工资,请假者只需扣除请假期间工资。

3、1个月内迟到累计达10次以上者,给予辞退。

四、因公事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时打卡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填写《签卡单》,并由部门经理及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签字;因公事无法及时上、下班前赶回公司打卡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经理,待回公司时填写《签卡单》;部门经理及时将异常打卡情况汇总到人事部。因忘记打卡者,可由人事部给予三次补签机会,超过三次部分,视未打卡时期为旷工,扣除未打卡时期的工资。

五、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六、本制度于6月8日开始执行。

无规矩不成方圆,望各位同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制约并保护自己,望各位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带领员工紧跟公司前进的步伐。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篇十八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事业单位考勤工作管理,改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等事业单位管理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外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另行制定考勤制度。

第三条事业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班时间为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市政府办公室通知执行。

第五条各地、各单位要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工作人员上下班打卡,定期张榜公布出勤情况,并报主管部门(乡镇)备案。

第六条工作人员每天须先到本单位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工作办事。外出前,须向本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单位时间。没有上下班打卡记录的,每次记旷工半天。因公出差、开会、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单位打卡的,需向所在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由考勤监督员登记。

第七条超过上班时间10钟报到打卡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提前30分钟下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工作人员有事要请假。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无故不打卡、无故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分管领导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工作纪律者,作如下处理:

(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或旷工达一天者,进行批评教育;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以上,或旷工达两天以上,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二)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或事假累计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或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0次,或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或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30天以内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三)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扣发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30%。超过30天的,扣发全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年病假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30%,超过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全年旷工累计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扣发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30%,达15天以上30天以内扣发全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给予降职、降聘或解聘(辞退)处理。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看护假)、病假、丧假,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执行,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监督落实。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订如下考勤规定:

一、每日工作时间 :上午8点—12点,下午1点—5点。

二、教职工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如遇特殊情况加班的,实行倒休。

三、各类假的审批和待遇

1、工伤假:教职工因工受伤,经指定医疗机构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相关部门批准,学院人事部门核准,按工伤假处理。

2、病假:

(1)因病请假,必须取得医院证明,并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报告,方可按病假处理(无病假证明的休假按事假处理)。

(2)病休3个月,需要复工时,须持有医院诊断证明、本人申请,人事部门核准,经院领导同意批准,方可试工,试工期为1个月。病休6个月以上者,试工期为3个月。试工期内其原病复发,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继续休假的,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试工期间内不享受学院系数绩效工资。

3、事假:

(1)教职工请事假,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报告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必须及时向部门领导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中层以上领导请事假,均由院长和党委书记审批。学院科级干部请事假由部门领导签批后,报请学院分管领导批准。科级以下人员请事假由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3)批准权限:教职工请事假1天者,由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连续请事假2天或每月累计请事假3天(含3天)以上者,由分管院领导批准。

4、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休假期间不享受院内所有绩效工资。

5、下列情况由分管院领导审批,可按公假处理:

(1)教职工未成年子女患传染病,需要在家隔离照料,凭医院证明,可准2天公假。

(2)教职工住宅设施安装与维修煤气、暖气试气,凭有关部门证明,可准假1天。

(3)教职工直系亲属病危需陪床者,凭医院病危通知书或相关证明,可准假3天。

6、迟到和早退:

未按时上班者为迟到,按下班时间私自提前离校者为早退。学院召开的各类会议迟到或早退者视为一次出勤迟到或早退。

四、其他规定

1、教师在返校日因故不能返校,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其1天按2天计算。

2、凡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扣发当日工资和当月院内绩效工资。

3、在节假日期间或教师不坐班时间内,学院因公通知本人到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校者按旷工处理。

4、每月病假超过7天,事假超过5天,或连续休病事假(内含公休日和节假日)累计超过10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5、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20%;三次以上者,扣发绩效工资的50%。

6、个人在考勤上作假,一经发现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如本部门负责人作假或协同作假,加重处罚。

五、其他各类假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勤管理

1、各部门设考勤员,管理日常考勤工作,要求当日考勤当日记。

2、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3、各部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考勤表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人事部门。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