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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调研报告(汇总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03:26:36 页码:11
公益调研报告(汇总14篇)
2023-11-13 03:26:36    小编:zdfb

报告应该具备逻辑性、准确性、简洁性和清晰性。在撰写报告之前,先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准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益调研报告篇一

本文目录。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今天(4月22日)上午,清华大学发布国内首个室内pm2.5污染公益。

调研报告。

结果显示相对于室外室内pm2.5的污染对人的影响更加显著人均室内pm2.5暴露量和潜在剂量能够达到室外的四倍。报告还显示17层以上楼层室内pm2.5等级最优。

经过四个月的调研,研究团队收集了北京407位志愿者累计11万小时的室内pm2.5数据,覆盖13个区县的7703个地理位置。结果显示:在xx年11月到今年2月期间,北京室内平均pm2.5浓度为每平方米82.6微克,属于轻度污染,室内空气质量等级在33%的时间为污染,22%为良,45%为优。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研究员张林说,研究发现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室内pm2.5的吸入量是室外四倍。

张林:现代人大概在室内停留20小时,在室外停留4小时。这就意味着室内的贡献是非常大的,是室外的四倍。

研究还发现,建筑对人具有保护作用,办公环境的室内空气等级略优于居住环境,楼层高于17层的空气最优,距离主干道大于500米的比小于500米的略优。

张林:当室外空气比较好的时候,内外比是1.33,严重污染时,就变成了0.65,说明当室外空气差时,建筑会对人产生保护。

如何让室内的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张林说,人的主动行为是影响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因素。

张林:首先中央空调的开启与否对于室内环境的影响,还是比较显著的,开启空气净化的内外比有接近一倍的差,这也提示我们在重污染天采取一些主动地积极有效的方式对于室内空气质量改善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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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团概况。

二、组织架构。

1、核心成员架构。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下设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实践部、学术部和外联部。(参考下图)。

2、基本职能。

外联部:负责协会对外联系,主要包括与学生会社委办、校内各社团、外校同类社团及各大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如消协、消保委、工商局等行政机关。

财务部:负责协会一切财务收支、现金管理和帐目记录。严格遵守社委办的相关规定。

宣传部:负责协会宣传工作,包括各类海报的制作、向校园媒体或各大报刊杂志投稿,协会宣传资料的编辑以及社团主页的制作与更新。

实践部:负责协会活动的提出与可行性研究,向会长提交活动草案,负责协会活动(内部交流或外部实践)的组织安排;对会员组织进行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带领会员参与公益维权的社会实践活动。

3、社团内建。

步骤一:思考未来社团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下是上学期末核心成员充分交流后开展的头脑风暴。

宣传部:如何实现有效的宣传?以海报为例,在形式上如何建立社团品牌,使同学快速关注并记住我们这个社团;在内容上如何吸引他们参与我们的活动,即能够满足受众需求。

实践部:怎样的主题活动和形式,才能赢得潜在合作方的青睐同时又保证同学的参与度?

会长:负责总结本学期工作,作出新学期社团的整体规划,探索可用资源、建立联系。

财务部:完善财政制度,在下学期招新前公示于社团blog。

秘书部:申请资金和答辩流程、场地等校内资源的申请、成员通讯录。

外联部:完善外联宣传资料,考虑已有和潜在资源。

学术部:搜集热点话题,整理出一些消费维权的小常识用于以后的传单或书签制作。

三、社团资源。

1、资金。

2、合作伙伴。

通过与联盟的外部联谊和内部交流,我们对各类问题进行了更全面、更深入的思索,如公益类活动如何能吸引同学们的眼球以及怎样提升各界关注度,增强社团文化在人群中的影响力并能够在各类优势社团如兴趣类、经管类协会中脱颖而出,没有设想过的困难还有很多很多,大家意识到道阻且长,任重道远。

由于各种形式的资源,如资金、人力等对于活动开展的广度和深度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启动初期,我们计划从低处着眼,立足于低成本项目实施,如举办讲座和学术沙龙、调研实践等。在刚刚过去的新学期大型招新中,联盟就给我们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海报模板。我们意识到资源优势是社团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在这个学期中,我们也会将触角延伸至社会的各个层面,积极与多个企事业组织、行政主体、社区律所等建立联系,在他们的资源支持下,共同开展多彩的活动。

四、社团活动。

拟开展的协会活动。

五、与法律援助中心等校内社团合作,代理消费者参与诉讼;

六、参加"益暖中华-谷歌杯中国大学生公益创意大赛"等各类竞赛;

七、撰写学术论文和报告,进行消费维权理论的研究工作;

八、与其他高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不定期互访,交流经验,增进友谊;

九、其他形式的活动(根据需要)。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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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支队伍既是一个新鲜的群体,也是一个特殊的集体,如何管理好这个新鲜又特殊的群体性岗位人员,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为此文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抽调5名机关干部,成立了调研领导小组,深入到街道的各科室站所和各社区就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为期7天的调研。由于此次调研工作领导重视,准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涉及面较广,问题贴近公益岗人员切身利益,收到了较好的实效,下面,就文化街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调研情况思考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目前,我街共接收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6人,其中:调出10人,退休3人,现实际公益岗人员总数43人。主要岗位有劳动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理、劳动保障服务员、社区保洁、社区城管、司法纠纷调解员和社区残联主席等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条件的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退伍军人、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等。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分两块,一是xx年6月前每人每月480元;二是xx年6月以后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650元。

二、街道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为了把公益性岗位人员合理、科学的运用到了街道社区的各个工作岗位当中,充分发挥了他们应有的作用。文化街积极探索实践了“三化式”管理模式,强化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合理配备公益岗人员和设置岗位。文化街一班人重视从实际出发,对4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了解。对他们的思想状况、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本人现有的文化程度、家庭人员情况和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等等进行了排查,细致的掌握;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在掌握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从尽可能的去发挥利用他们的特点、长处,发挥其长,避其之短的角度出发,按照岗位分工、年龄大小、原来所从事的行业、责任心强弱以及个人爱好等等方面的因素,把他们安排到各个社区的岗位当中,分担社区劳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综治司法工作、环境卫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以及困难群众的帮扶等项工作,统属于街道下设的社区居委会和特殊群体,由街道和社区具体管理、分配任务、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最大限度的调度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为社区的和谐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教育,多方面提高公益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公益性岗位人员大部分是一些文化偏低、家庭困难的同志,他们的思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对企业重组改制和新的形势认识不清、了解不透、掌握不准,为此我们从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思想意识入手,采取了强化教育与正常教育相结合、会上教育与会下教育相结合、集中结合与分散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还把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社区成员当中,与社区的工作人员一样进行管理、进行安排工作,一起开会、一起学习、一起开展各种娱乐活动,做到了一视同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了自己就是社区的一员,了解掌握我们松原市目前在企业重组、生产经营方面所面临的困难,我们做到了以情感人、以德管人、以理服人。通过灵活就业,结合实际的教育,公益岗人员真正感受到了自己的岗位来之不易,体验到了组织的照顾、领导的关心,认识提高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作用也真正发挥出来了。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机制,对公益岗人员实行制度化管理。按照松原市和宁江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结合街道社区工作实际,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实际思想现状,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施方案》、《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末位淘汰制度》等。

规章制度。

街道与每一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了岗位用工。

协议书。

在协议书中明确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权、利使每一位公益性岗位的同志工作有目标思想有压力管理上有办法。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加强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有效促进和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有力的促进了街道的各项管理有序开展顺利实施。

四是严格考勤,着重落实,对公益岗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文化街党工委一班人对公益岗人员始终坚持严格考核、着重落实。街道抽出专人,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牵头组织专门机构定期的对各个岗位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检查出来的情况,在例会时进行通报,并报区就业局备案,对表现突出的,纳入半年和年终评先选优之中,对表现不好的,按照管理办法提出批评,并且提出整改方案和下步工作要求,从而极大的调动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和严肃性,增强了他们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是发挥作用,和谐发展,对公益岗人员实行经常化管理。街道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特点,采取不同方法做好深入细致的经常化管理工作。首先我们把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与社区委员一样对待,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中、生活中处处关心他们,活动一同参与。每次召开的工作会、谈心会,工作上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其次是倾听他们的对街道和社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思想上一些想法和生活中的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中、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工作中把他们当做同事,生活中当成朋友,使他们有一个轻松愉快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他们在社区工作时能够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开展不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排查,经常性的调解居民群众的邻里纠纷、民事纠纷、家庭矛盾纠纷,帮助老弱病残居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日常事情,使社区的一些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矛盾得到及时化解。能够以较好的心态、饱满的精力在社区的各个岗位上发挥最大的作用,使他们成为我们管理队伍中一支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

由于街道对公益岗人员教育管理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就业服务到位,几年来社区治安明显好转、辖区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未发生集体上访事件,为辖区打造了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深受广大居民群众的好评,居民称赞他们是社区的治安巡逻员、纠纷调解员、信息反馈员、工作联络员、劳动就业服务员和生活的贴心员。

三、存在的问题。

二是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方面是人员素质偏低。由于就业困难群众的自身年龄偏高、并且缺乏工作技能,导致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工作形象较差;另一方面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第三就是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都取消,家庭收入比上岗前没有增加,认为还不如在家吃低保;有些素质较高、有专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工作不安心,有跳槽现象发生。

四、几点建议。

1、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议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目前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以后逐步过渡到由县区负责。

2、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市区两级政府应该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分配按照人员居住地来分配的原则而且还要尊重用人单位所需岗位来安排人员;另一方面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控制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调出。

3、规范劳动报酬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建议对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xx年1月起,将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每年按松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增长。

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虽然目前公益性岗位还有很多急待规范的问题,但我们相信只要区委、区政府继续予以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各街镇能够相互支持配合,我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必将更加规范有序。

公益调研报告篇二

街道保障事务所开展公益性岗位情况调研报告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支队伍既是一个新鲜的群体,也是一个特殊的集体,如何管理好这个新鲜又特殊的群体性岗位人员,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为此文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抽调5名机关干部,成立了调研领导小组,深入到街道的各科室站所和各社区就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为期7天的调研。由于此次调研工作领导重视,准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涉及面较广,问题贴近公益岗人员切身利益,收到了较好的实效,下面,就文化街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调研情况思考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目前,我街共接收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6人,其中:调出10人,退休3人,现实际公益岗人员总数43人。主要岗位有劳动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理、劳动保障服务员、社区保洁、社区城管、司法纠纷调解员和社区残联主席等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条件的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退伍军人、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等。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分两块,一是xx年6月前每人每月480元;二是xx年6月以后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650元。

为了把公益性岗位人员合理、科学的运用到了街道社区的各个工作岗位当中,充分发挥了他们应有的作用。文化街积极探索实践了“三化式”管理模式,强化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合理配备公益岗人员和设置岗位。文化街一班人重视从实际出发,对4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了解。对他们的思想状况、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本人现有的文化程度、家庭人员情况和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等等进行了排查,细致的掌握;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在掌握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从尽可能的去发挥利用他们的特点、长处,发挥其长,避其之短的角度出发,按照岗位分工、年龄大小、原来所从事的行业、责任心强弱以及个人爱好等等方面的因素,把他们安排到各个社区的岗位当中,分担社区劳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综治司法工作、环境卫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以及困难群众的.帮扶等项工作,统属于街道下设的社区居委会和特殊群体,由街道和社区具体管理、分配任务、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最大限度的调度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为社区的和谐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教育,多方面提高公益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公益性岗位人员大部分是一些文化偏低、家庭困难的同志,他们的思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对企业重组改制和新的形势认识不清、了解不透、掌握不准,为此我们从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思想意识入手,采取了强化教育与正常教育相结合、会上教育与会下教育相结合、集中结合与分散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还把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社区成员当中,与社区的工作人员一样进行管理、进行安排工作,一起开会、一起学习、一起开展各种娱乐活动,做到了一视同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了自己就是社区的一员,了解掌握我们松原市目前在企业重组、生产经营方面所面临的困难,我们做到了以情感人、以德管人、以理服人。通过灵活就业,结合实际的教育,公益岗人员真正感受到了自己的岗位来之不易,体验到了组织的照顾、领导的关心,认识提高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作用也真正发挥出来了。

四是严格考勤,着重落实,对公益岗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文化街党工委一班人对公益岗人员始终坚持严格考核、着重落实。街道抽出专人,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牵头组织专门机构定期的对各个岗位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检查出来的情况,在例会时进行通报,并报区就业局备案,对表现突出的,纳入半年和年终评先选优之中,对表现不好的,按照管理办法提出批评,并且提出整改方案和下步工作要求,从而极大的调动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和严肃性,增强了他们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是发挥作用,和谐发展,对公益岗人员实行经常化管理。街道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特点,采取不同方法做好深入细致的经常化管理工作。首先我们把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与社区委员一样对待,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中、生活中处处关心他们,活动一同参与。每次召开的工作会、谈心会,工作上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其次是倾听他们的对街道和社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思想上一些想法和生活中的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中、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工作中把他们当做同事,生活中当成朋友,使他们有一个轻松愉快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他们在社区工作时能够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开展不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排查,经常性的调解居民群众的邻里纠纷、民事纠纷、家庭矛盾纠纷,帮助老弱病残居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日常事情,使社区的一些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矛盾得到及时化解。能够以较好的心态、饱满的精力在社区的各个岗位上发挥最大的作用,使他们成为我们管理队伍中一支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

由于街道对公益岗人员教育管理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就业服务到位,几年来社区治安明显好转、辖区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未发生集体上访事件,为辖区打造了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深受广大居民群众的好评,居民称赞他们是社区的治安巡逻员、纠纷调解员、信息反馈员、工作联络员、劳动就业服务员和生活的贴心员。

三、存在的问题。

二是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方面是人员素质偏低。由于就业困难群众的自身年龄偏高、并且缺乏工作技能,导致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工作形象较差;另一方面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第三就是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都取消,家庭收入比上岗前没有增加,认为还不如在家吃低保;有些素质较高、有专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工作不安心,有跳槽现象发生。

四、几点建议。

1、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议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目前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以后逐步过渡到由县区负责。

3、规范劳动报酬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建议对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xx年1月起,将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每年按松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增长。

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虽然目前公益性岗位还有很多急待规范的问题,但我们相信只要区委、区政府继续予以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各街镇能够相互支持配合,我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必将更加规范有序。

公益调研报告篇三

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至今,极大地发挥了促就业、保稳定的作用,但也存在开发缺乏规划、管理不太规范等问题。为准确掌握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情况,我们深入单位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总结分析了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成功经验和问题原因。

广西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有:社会公共管理类,包括社会保障协管、交通协管、社区治安联防协管、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社区公益类,包括街道(乡、镇)或公立医院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敬老院后勤服务岗位,街道(乡、镇)、社区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包括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公益性岗位。

1.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开发从20xx年开始,初期主要为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和破产需安置人员的就业问题,后逐步扩大范围。现安置对象含以下五类人员:残疾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含高校毕业生),及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如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水库移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

2.岗位开发情况。据调研统计,20xx—20xx年,广西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234598个,其中:社会公共管理类51996个,占22.16%;社区公益类48618个,占20.72%;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20376个,占51.31%;其他13608个,占5.8%。

截至20xx年底,共有公益性岗位35716个,分布如下:社会公共管理类8395个,占23.5%;社区公益类5853个,占16.39%;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9294个,占54.02%;其他2174个,占6.09%。

1.管理模式。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服务中心承担具体日常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的核拨,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所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数量、劳动报酬等相关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工种安排、工资(含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办理社会保险等业务。

2.劳动合同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终止其劳动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据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3.享受补贴人员情况。从调研统计数据来看,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平均比例为78.5%,高校毕业生所占比例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详见表1)。

4.工资收入水平。广西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主要由岗位补贴和单位补贴组成,从调研情况来看,岗位补贴高的地区单位补贴相应要少,而岗位补贴低的地区则利用单位补贴来补充(如玉林、百色、河池等地),两者之和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当。其中,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市规定,至20xx年,最高补贴标准为来宾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其次是桂林市(120%)和柳州市(110%),其他市最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部分市对从事脏活累活、技术类岗位和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每月有50—150元的补贴增额;单位补贴除少数地区有明确标准(如玉林、百色两市不低于200元,河池市一般人员不低于300元、大专生不低于400元、本科生不低于500元)外,其他地区均由用人单位确定,额度偏低,且没有保证,对提高在岗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促进不大,因此广西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大致相当(或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资金使用情况。

1.岗位补贴标准及社保补贴项目。

广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以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有两种补贴方式,一种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岗位补贴。广西大部分市采用这种办法,除柳州、桂林、来宾外,其他市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另一种发放形式是按岗位(或类别)确定补贴,如钦州市勤杂类岗位补贴900元/月,技术类岗位补贴950元/月,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以1100元/月的补贴标准发放;梧州市专职协管员(含劳动保障协管员、学校安全协管员、交通安全协管员等)的补贴标准为950—1000元/月。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四类,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据调研统计,20xx年至20xx年间,广西共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19826.3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73081.87万元。20xx年开始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专项资金中用于支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比例较小,为15.17%,随着开发规模扩大,补贴标准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占专项资金支出比例逐渐增大,到20xx年底,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达63.53%,上升趋势明显。

(1)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先垫资发放,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将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资金拨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

(2)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先缴纳,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保征缴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审核公示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然后从就业资金专户划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补贴资金支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岗位补贴按月申报,社保补贴按季申报。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化。

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就业援助的一项硬性指标,加强领导,统筹开发。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阶梯式管理模式,对公益性岗位做到定岗、定责、定位,基本实现了人员管理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常态化。

建立准入机制,遵照“本人申请、社区推荐、公开招聘、严格考核”的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逐级审查,严把入口关。逐步探索建立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原则、标准和方法,依照工作业绩、日常表现、服务质量等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对表现较差且无改进的实行解聘或劝退;鼓励对在岗位上作出积极贡献、良好业绩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岗位服务专业化。

针对大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综合素质较差的实际情况,从思想道德、职业素养、专业技能等多个方面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业务技能教育,坚持“一岗多能”原则,结合社区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服务项目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社区服务内容,提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借助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引导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人员通过创业改变生活现状。

(四)建立弹性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设置科学化。

一方面立足实际创新开发管理方式,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科学细致的设置,细化残疾人服务、助老服务、信访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多个板块,按需设岗,尽量整合公益性岗位职能,确保有岗有人,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扬长避短,将其安排到最合适的岗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1.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没有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有的用人单位人为设置条件,在工作技能、工作时间、工作纪律等方面要求苛刻,而有的用人单位又放弃标准,“过严”和“过松”同时并存;缺乏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在岗人员怠慢松散,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未能得到规范实施。

2.缺乏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基本都是按固定标准发放,单位补贴大部分没有落实,有部分单位制定了处罚措施,却没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导致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思想。

(二)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1.缺乏明确有效的管理办法。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尴尬,业务上受市、城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直接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行政上隶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目前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有劳动保障管理员、医保专管员和其他部门(系统)设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存在着条、块分割,劳动保障协管员除做本职工作外,还承担了城区政府、街道办、社区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甚至占用了较多的休息时间,但相应的补休、加班费等福利却得不到保障。

2.导致新的失业问题。按目前政策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发放期限一般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5年),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都是就业困难人员,3年期满后年龄增大、再就业更加困难,解聘后再次登记失业,成为新增的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了周期性失业问题。

(三)工资待遇不太合理。

1.工资待遇整体偏低。由于用人单位效益不同,单位补贴难以统一标准,补贴发放缺乏政策约束,大部分地区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随意性较强,时发时停、时多时少,额度都不高,且不能按月发放;岗位补贴一般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也有部分地区适当提高了标准,但额度不大),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整体上比较低,平均水平略高(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从业人员待遇不合理。一方面由于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的差异,同类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存在待遇不均衡和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另一方面,一些效益好的单位往往工作量不大,强度不高,而环卫、护工等危险性高、劳动强度大的岗位甚至比部分其他岗位待遇差,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相互攀比、在岗不在心的现象严重。

3.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基本由政策约束,时效长,缺乏灵活性,在岗人员缺乏对收入增长的预期,工作积极性受挫。随着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物价持续上涨,一成不变的工资水平难以维系开支,部分困难家庭依靠这点收入维持生活显得尤为吃力。

(四)从业队伍不够优化。

1.人员素质偏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偏低,随着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平台网络建设的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逐步淘汰复杂、低效的人工办公方式,在岗人员大多因历史原因和自身条件,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网络等现代化设备,越来越不适应业务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服务水平也跟不上时代的需要。

2.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由于公益性岗位数量多、分布散、涉及面广,管理部门缺乏与用人单位经常性的有效沟通,使得公益性岗位人员缺乏监督,公益性岗位在用人单位又属于不占编制的服务人员,用人单位往往疏于管理,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缺勤、脱岗等现象时有发生;也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公益性岗位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目的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不做事无所谓。3.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取消,收入起色不大,工作却增加不少,认为还不如安心在家吃低保;环卫工、敬老院护工等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由于工作量大,而待遇与其他岗位相差无几,导致从业人员工作不安心,人员流失严重;有些素质较高、有专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跳槽现象多。

四、对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建议。

(一)健全管理机制。

加大基础性工作力度,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联网管理,动态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等情况;进一步明确职责,并细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促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二)完善管理制度。

1.扩大公益性岗位设置范围。将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畴,扩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渠道,由政府被动开发岗位,转变到用人单位主动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上来。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参照公益性岗位的标准给予补贴,由政府、企业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2.研究制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就业期满3年后的政策衔接。

3.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作用,通过定期发布地区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措施,合理确定工资增长目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使从业人员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探索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工人学习技术,提高技能,对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在工资总额内按技术等级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提高人员素质。

1.建立培训制度,提高技能水平。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意向、技能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使其在岗会工作、退岗能就业。

2.以岗定薪,留住人才。对一些技能要求高、技术性强的岗位,适当提高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留住有技术、工作能力强的人员。

(四)加大资金扶持。

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尤其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及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给予适当的照顾,支持各项就业政策特别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落实,促进就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公益调研报告篇四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支队伍既是一个新鲜的群体,也是一个特殊的集体,如何管理好这个新鲜又特殊的群体性岗位人员,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为此文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抽调5名机关干部,成立了调研领导小组,深入到街道的各科室站所和各社区就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为期7天的调研。由于此次调研工作领导重视,准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涉及面较广,问题贴近公益岗人员切身利益,收到了较好的实效,下面,就文化街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调研情况思考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目前,我街共接收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6人,其中:调出10人,退休3人,现实际公益岗人员总数43人。主要岗位有劳动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理、劳动保障服务员、社区保洁、社区城管、司法纠纷调解员和社区残联主席等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条件的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退伍军人、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等。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分两块,一是xx年6月前每人每月480元;二是xx年6月以后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650元。

为了把公益性岗位人员合理、科学的运用到了街道社区的各个工作岗位当中,充分发挥了他们应有的作用。文化街积极探索实践了“三化式”管理模式,强化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合理配备公益岗人员和设置岗位。文化街一班人重视从实际出发,对4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了解。对他们的思想状况、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本人现有的文化程度、家庭人员情况和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等等进行了排查,细致的掌握;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在掌握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从尽可能的去发挥利用他们的特点、长处,发挥其长,避其之短的角度出发,按照岗位分工、年龄大孝原来所从事的行业、责任心强弱以及个人爱好等等方面的因素,把他们安排到各个社区的岗位当中,分担社区劳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综治司法工作、环境卫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以及困难群众的帮扶等项工作,统属于街道下设的社区居委会和特殊群体,由街道和社区具体管理、分配任务、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最大限度的调度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为社区的和谐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教育,多方面提高公益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公益性岗位人员大部分是一些文化偏低、家庭困难的同志,他们的思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对企业重组改制和新的形势认识不清、了解不透、掌握不准,为此我们从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思想意识入手,采取了强化教育与正常教育相结合、会上教育与会下教育相结合、集中结合与分散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还把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社区成员当中,与社区的工作人员一样进行管理、进行安排工作,一起开会、一起学习、一起开展各种娱乐活动,做到了一视同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了自己就是社区的一员,了解掌握我们松原市目前在企业重组、生产经营方面所面临的困难,我们做到了以情感人、以德管人、以理服人。通过灵活就业,结合实际的教育,公益岗人员真正感受到了自己的岗位来之不易,体验到了组织的照顾、领导的关心,认识提高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作用也真正发挥出来了。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机制,对公益岗人员实行制度化管理。按照松原市和宁江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结合街道社区工作实际,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实际思想现状,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施方案)、(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末位淘汰制度)等规章制度。街道与每一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了岗位用工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明确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权、利,使每一位公益性岗位的同志工作有目标,思想有压力,管理上有办法。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加强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有效促进和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有力的促进了街道的各项管理有序开展,顺利实施。

四是严格考勤,着重落实,对公益岗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文化街党工委一班人对公益岗人员始终坚持严格考核、着重落实。街道抽出专人,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牵头组织专门机构定期的对各个岗位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检查出来的情况,在例会时进行通报,并报区就业局备案,对表现突出的,纳入半年和年终评先选优之中,对表现不好的,按照管理办法提出批评,并且提出整改方案和下步工作要求,从而极大的调动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和严肃性,增强了他们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是发挥作用,和谐发展,对公益岗人员实行经常化管理。街道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特点,采取不同方法做好深入细致的经常化管理工作。首先我们把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与社区委员一样对待,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中、生活中处处关心他们,活动一同参与。每次召开的工作会、谈心会,工作上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其次是倾听他们的对街道和社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思想上一些想法和生活中的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中、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工作中把他们当做同事,生活中当成朋友,使他们有一个轻松愉快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他们在社区工作时能够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开展不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排查,经常性的调解居民群众的邻里纠纷、民事纠纷、家庭矛盾纠纷,帮助老弱病残居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日常事情,使社区的一些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矛盾得到及时化解。能够以较好的心态、饱满的'精力在社区的各个岗位上发挥最大的作用,使他们成为我们管理队伍中一支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

由于街道对公益岗人员教育管理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就业服务到位,几年来社区治安明显好转、辖区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未发生集体上访事件,为辖区打造了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深受广大居民群众的好评,居民称赞他们是社区的治安巡逻员、纠纷调解员、信息反馈员、工作联络员、劳动就业服务员和生活的贴心员。

三、存在的问题。

二是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方面是人员素质偏低。由于就业困难群众的自身年龄偏高、并且缺乏工作技能,导致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工作形象较差;另一方面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第三就是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都取消,家庭收入比上岗前没有增加,认为还不如在家吃低保;有些素质较高、有专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工作不安心,有跳槽现象发生。

四、几点建议。

1、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议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目前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以后逐步过渡到由县区负责。

2、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市区两级政府应该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分配按照人员居住地来分配的原则而且还要尊重用人单位所需岗位来安排人员;另一方面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控制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调出。

3、规范劳动报酬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建议对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xx年1月起,将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每年按松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增长。

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虽然目前公益性岗位还有很多急待规范的问题,但我们相信只要区委、区政府继续予以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各街镇能够相互支持配合,我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必将更加规范有序。

公益调研报告篇五

根据市人社局20xx年开展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通过座谈、电话咨询等方式,对全乡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xx年起,开展了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工作,从20xx年至20xx年有30人享受了公益性岗位补贴(含各村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岗位有劳动保障、圩镇保洁、计生、公共卫生服务、基层民政、基层财政等,安置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家庭困难的残疾人等。20xx年有18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均在岗。

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乡政府提出,经市就业局审核同意后,我乡再进行公开招聘,乡劳保所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作人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中心圩镇脏乱差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多数新农保协管员发挥了作用,能够积极宣传新农保政策,征收新农保资金。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公益性岗位没有实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

2、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偏低,工资主要是由就业局支出,每人每月给予300元至700元的岗位补贴,仅凭这一点补贴解决其工资是远远不够的,而乡镇财力有限,无法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能够同劳同酬。二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

3、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是素质偏低,缺乏工作技能;二是工作积极性不太高,主要表现在:有的认为公益性岗位反正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只是为了安置他们,做不做事无所谓;三是队伍不够稳定,因为每三年就要换人,导致有些人工作不安心,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尤其是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又马上到期,会影响新农保的征收。

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较多,而公益性岗位有限,供需存在矛盾。

五、建议与对策。

1、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使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加大公益性岗位考核机制,加强考核。比如对新农保的征收,每年年初农保局就要与协管员签订协议,按工作成效发放工资,而不是等到征收工作进入尾声,进展不大再来停发工资。而且各村征收进度不一,如果搞一刀切,很容易挫伤积极性。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充分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而是政府开发的就业岗位,是服务社会公众的一种劳动岗位,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报酬;引导从业人员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只是临时性、阶段性的岗位,其工作待遇不可能很高,不要出现攀比等现象。

公益调研报告篇六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是对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援助措施。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公益性岗位既避免了直接资金援助的形成的依赖性,也提高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了他们的就业能力。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为xx的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辅助性社会管理类岗位。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城市市容协管、城市交通协管、环境卫生协管、园林管护等岗位。

(二)基层服务类岗位。包括街道(乡镇)和社区等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农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科技服务、法律服务、民政托。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社会保险集体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承担,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20xx年我县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月集体缴费757.69元/人,月个人缴费295.64元/人;20xx年社会保险月集体缴费864.15元/人,月个人缴费317.86元/人;20xx年社会保险月集体缴费281.93元/人,月个人缴费311.88元/人;20xx年社会保险月集体缴费649.72元/人,月个人缴费281.9元/人。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按季度发放。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主体责任,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公益性岗位管理第一责任人,县人社局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实施监督、指导、检查。每年由县人社局牵头、汇同县纪检委、局等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位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一)就业资金总量小,公益性岗位开发投入不足。

由于就业资金总量小,所以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中的投入就不是很足。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主要由就业资金中进行支出(再就业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贴息、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等)。

(二)相关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由于再就业政策是一个长期的政策性较强的工作,有关的政策宣传主要集中在工作开展的初期,在工作初期虽然也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工作,但由于后期宣传工作跟不上,造成舆论氛围不浓,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知之甚少,也极大的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4050”人员的自身因素影响工作的开展。

“4050”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或缺乏,这些与用人单位对员工要求年轻化、知识化、技能型、高素质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影响了公益性岗位的开发。

一方面,求职者对自身定位不准,忽视自身实际情况,嫌弃推荐的就业岗位工作条件差、待遇低,不愿意上岗,出现“轻松岗位多人争抢,脏累岗位无人问津”的尴尬现象;另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存在依赖心理,将其理解为“铁饭碗”,个人寻求就业机会的积极性不高。

公益性岗位是一种临时性就业援助政策,不是终身制,更不是一种福利待遇。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偏大,无就业技能,在公益岗位工作三年后,年龄更大且仍无技能,很难从公益岗位上走出去,走向社会后缺乏就业竞争力,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不退出,就又会造成另外一些就业困难人员无法到及时的帮扶救助。

(一)理顺管理_,健全相关工作长效机制,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相关补贴政策、制度。

(二)规范工资待遇。要充分发挥浮动工资的激励作用,切实做到基本工资与浮动工资相结。

公益调研报告篇七

xx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社会正在经历空前变革的时期,如何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并根据本地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探索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路径,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以社区和谐推动城市和谐,进而促进全社会和谐,已成为绵阳市委和市政府面临的迫切的现实问题。

科学决策是确保执政、施政正确的前提和基础。中共绵阳市委,就社区建设问题,在充分调动民间参与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借鉴国外政府决策模式,加大引智入政的力度。这既反映了其战略性的前瞻思维,也反映了其对科学和民主决策的充分重视。11月29日至12月1日,受绵阳市委的委托,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师生一行6人,在行政与公共事务管理资深专家、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曾狄教授的带领下,深入绵阳就社区建设问题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研究。

一、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自中央和省委关于社区建设的有关文件下发后,绵阳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在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普遍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社区建设新路子,形成了上下齐心协力、同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绵阳市有19个街道办事处396个社区居委会中(其中城区131个,市县城区和乡镇265个),现阶段已涌现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和“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区”各1个,全省社区建设模范镇2个,市级社区建设模范乡镇(街道)10个(市级10个,县级3个),创建示范社区52个。“全国百佳学习型社区”、“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全国文明示范社区”5个,市级“文明社区”、“先进社区”25个,先后有2名社区干部荣获“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称号,有2名社区干部荣获“全国社区志愿者先进个人”称号,有18名“社区优秀工作者”受到省委组织部和省民政厅的表彰。

1、社区建设工作制度逐步趋于完善。20xx年以来,绵阳市委和市政府陆续制定了关于《绵阳市城市社区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健全和完善社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等十多项社区建设规章制度,促进了社区建设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并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成立了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社区建设工作。

3、社区建设瓶颈现象局部缓解。尽管目前绝大多数社区居委会的办公设施和居民活动设施严重不足、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普遍偏低,社区建设经济瓶颈现象突出,但市民政局等部门在市委和市政府的支持下,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采取财政支持、划拨土地、减免费税、房屋置换、改造或新建等多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局面。目前部分社区如高新区、经开区、农科区等地所在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已达到300平方米社区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大多数社区的年度总开支平均达到3万元。

4、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初具规模。目前虽然绵阳的社区服务网络还有待于进一步开发和完善,但以区市县为龙头、街道为主体、社区为依托、辖区单位和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网络框架已基本形成。全市已建成社区服务中心12个,社区服务站396个,各类服务网点1900多个,已全部覆盖区市县政府驻地。建立社会捐赠站点136个,接收捐赠衣物10万余件,接收社会各界赠款560万元。落实“星兴计划”项目91人,建设各类老年服务设施780余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休闲、娱乐、健身场所不足的矛盾。通过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帮助25000余名下岗失业和失地无业农民的就业问题。

全市已建社区图书馆和阅览室213个,建全民健身路径86条,并通过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方式,有效地扩大了居民的健身和娱乐活动范围。建社区法律服务机构167个,900多名法律工作者参与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成立了100多支各类老年文艺活动团队,丰富了社区文化活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24个,有社区服务工作人员487人,一定程度缓解了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建社区警务室317个,建社区治安巡逻队392个,落实社区民警388人,交警、巡警和消防队员236人,巡防队员1900人,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进展良好。

(二)社区建设的特点。

1、社区类别不同。根据调查情况初步分析,绵阳至少存在三种不同类型的社区:(1)纯居民式社区,即游仙开元中街(属城市拆迁居民聚集区)、涪城顺河社区(属老城区居民聚集区)和金菊社区(属工薪阶层聚集区);(2)国有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较集中的社区,即东材社区和工区街道办事处;(3)城乡结合区,即游仙六里社区(属“村改居型”社区)、高新东段社区(属农转非、企业职工和小区居民混居型社区)和经开区板桥社区(属“失地农民安置型”社区)。其中,既有建区时间较长,功能发展比较成熟的社区,如游仙区开元中街、涪城区顺河社区等,也有建区时间短,各项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的社区,如游仙东材社区等。此外,各社区所辖面积和人口规模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2、社区实力悬殊。由于特殊的政策偏好,某些社区的经济实力比较雄厚,如游仙六里社区拥有规模较大综合农贸批发市场和种子批发公司,其可从社区经营的公司中获取充足的财力支持用于发展社区建设;但多数社区的经费开支严重不足,一些社区甚至处于长期负债状态,如涪城板桥社区的负债累积已过60万元,社区建设工作难以为继。

3、社区需求各异。尽管各类城区存在某种共同的需要,但基于社区类型不同,面临的问题各异,居民的社会需求也不尽一致。办公和服务设施严重匮乏的社区,目前更关注的是基本办公设施得到切实保障;在已得充足保障的社区,更关注的是如何深入开展社区服务;居于核心城区的社区,更需要拓展和深化社区服务功能;国企和下岗工人比较集中的社区,更侧重于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安置;地处城乡结合部的社区,最需要的是对失地农民提供最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服务以及就业培训等问题。因此,针对不同类型社区,政府应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稳步推进社区建设。

二、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面临的形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政策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其他城市一样,当前绵阳已步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政策决策的深刻变化,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在给绵阳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对该市的社区建设工作构成了极大的挑战。

(一)当前绵阳社区建设面临的机遇。

1、宏观政策的调整,为社区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长期以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过度偏重于gdp的增长,而对于地方政府政策创新重视严重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政府关于向基层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和解决基层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问题的探索与创新。可喜的是,自xx届四中全会来,中央连续提出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系列新的执政理念和政策。10月11日,xx届六中全会集体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构想,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为地方政府构加强社区建设,探索以社区和谐促社会和谐的新路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策指导和支持。

2、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绵阳社区面临发展契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普遍认为绵阳市社区建设“第二个春天”即将来临,并对社区建设工作充满热情,这是我们开展此次调查所始料未及的。绵阳市相关部门领导,受市委谭力书记的指示,对上海、南昌等地的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市委政研室根据实际整理的考察报告,受到了谭力书记的肯定性批示。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自治组织的职责、社区管理制度、社区政策性事务办理条件和程序等作出了具体的明文规定。市民政局、涪城区、游仙区等相关部门领导,也普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近年来的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刻反思和认真总结。目前,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对于社区建设工作上下一心、高度重视,必将有利于促进和推动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

3、经济实力壮大,社区建设瓶颈现象有望消除。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绵阳市经济规模逐渐壮大,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目前绵阳全市gdp为560亿元,财政收入为50亿元,并还在以近10%幅度的增长。经济实力的壮大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对于解决当前绵阳市社区办公场所和公益设施严重不足、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和工作经费紧张的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持,有利于缓解目前制约绵阳社区建设遭遇经济瓶颈制约的状况。

(二)当前绵阳社区建设面临的挑战。

1、社区管理旧模式难以适应社会结构的新变化。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原本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被打破,不同级别与种类的单位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区调研报告工作报告。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绵阳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和失业人员。宜于人居的环境和相对发达的经济状况,导致周边农村地区的居民也纷纷涌入绵阳城区。全市流动人口已近10万,约占城市总人口的1/7。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类型的多元化相伴而生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同上述人群一样,均游离于传统单位体制之外,对绵阳现有社会秩序构成了极大压力,对原有的社区管理模式也构成了巨大挑战。

其次,因地制宜,实行社区工作分类指导。明确事权范围后,针对不同类型的社区面临的实际情形,实行分类指导原则。对于财力物力都很充足的社区,如六里社区,应给予宽松的政策支持,以放手让其探索社区建设新机制,在物质上无需予其太多支持;对于办公场所和公益设施奇缺,自身造血功能差的社区,如东材社区这类企业改制新建社区,应予以必要的物质支持。因不同社区的建立背景、发展水平和人员构成不同,工作重点和服务方式也应所有不同,如老年人多的社区,文化娱乐、医疗保障是工作重点,发展滞后、外来人口多的社区,如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其工作重点是维护社区治安和稳定,协助解决就业问题;资源缺乏、发展空间有限的老城区,工作重点是在得到相应政策的基础上进行自我发展。

再次,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社区工作机制。

社区工作不只是民政部门的工作,它还需其他部门和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对职能部门派驻街道和社区的干部,应充分重视社区居民的意见,并将其纳入派驻干部的工作绩效考核;对社区管理中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适度引入市场竞争,以适应社区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需要。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应在能力范围之内尽可能地配合社区工作,社区要在保证这些单位正常工作的基础上有偿或无偿使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制度性条款对社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束,如规定开发商在项目建设以前必须按开发规模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且出让社区办公场地和活动场所以后再返还。把对社区工作的支持纳入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单位所在社区的发展情况作为对单位的绩效考核的参考。

公益调研报告篇八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县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制根据有关政策狠抓落实,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以下几类人员: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因城镇公共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的农民。

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477人,其中:1、环卫处278人2、家政公司143人3、敬老院17人4、小区保洁39人。

我县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部门审批。

调查中发现,目前我县在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体制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管理体制不顺畅。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招聘、录用环节还不规范,负责主体不明确,存在着各自为战的现象。

2、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由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自身年龄偏大,加之缺乏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指导,素质普遍偏低,不仅缺乏工作技能,而且工作能力较差。

3、部分岗位不稳定。个别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如环卫工、敬老院护理员等岗位,由于薪酬与其他公益性岗位相同,因而人员变动频繁,人员招聘难。

1、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明确职责。要严格人员进出制度,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按照属地就近录用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符合岗位需求的前提下,确保就业困难对象优先得到安置。

2、搞好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其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等方面的培训,做好日常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使从业人员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3、推行依岗确定待遇。对环卫等劳动强度大的岗位,适当予以补助,增强岗位吸引力,改变招人难、用人难的状况。同时,多方争取,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合理调配人员,使公益性岗位的设置满足我县实际需求,扩大公益性岗位的覆盖面。

公益调研报告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进一步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宁政〔2015〕31号)和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社〔2016〕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主要由政府投资开发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城市非营利性、辅助性社会公共管理岗位和城市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岗位,如: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卫生保洁员等。)。

(一)以开发基层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为主;

(二)以就业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成员为安置对象;

(三)符合条件,自愿申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顾困难;

(四)统一规划、分级负责,保持规模、动态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开发实行规模控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需求和就业资金承受能力,合理控制本地公益性岗位规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每年7月底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下一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及资金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年度公益性岗位资金使用情况和社会需求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进行审核,经财政局复核后,列入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就业资金预算安排。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确定下一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后,应将开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情况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开发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确定的开发计划,征集辖区内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对用人单位申请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进行初审,提出拟核定的岗位数量、时限和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标准及资金需求,提交《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表》(附件1),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审核意见,经财政局复核后,列入公益性岗位开发。

第三章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第七条对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适当额度的岗位补贴。对用人单位开发的无经费来源和经营收入的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a类岗位),由当地财政、人社部门根据岗位劳动贡献、劳动强度、技能要求等,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不高于工资指导价位标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岗位补贴。对用人单位开发的有经费来源或经营收入的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b类岗位),由当地财政、人社部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贴。

第八条对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单位,由当地财政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应由企业(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享受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前年度已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人员,享受期满后,不再重复享受该政策。

第十条公益性岗位,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共同负责招聘。具体程序:

(一)方案上报。用人单位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同提出招聘方案,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二)信息发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公告栏、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广泛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发布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三)组织报名。乡镇或社区(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应根据招聘要求,积极推荐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到组织招聘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也可自行到组织招聘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报名人员应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附件2)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推荐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并会同用人单位组织招聘,进行面试(如因工作需要可增加笔试)。

(五)拟用公示。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应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公告栏、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和就业困难人员户籍所在地乡镇或社区(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备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招聘结束7个工作日内将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用人单位或其委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在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其签订不超过3年的.书面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依法处理。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二)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出现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自然减员等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即停止发放各项补贴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如确有需要,可按规定流程聘用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继续留用的,可由当地财政提供适当的岗位补贴。

第十三条对a类岗位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实行“按季预拨、季末结算”的办法,由用人单位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用人单位需提供:

1、《宁德市a类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按季申报表》(附件3);

4、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资金专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将补贴资金分拨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第十四条对b类岗位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申报”的办法,由用人单位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一季度已发放的岗位补贴和已缴纳的社保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

1、《宁德市b类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按季申报表》(附件5);

2、《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月明细表》;

4、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申报材料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每半年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资金专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将补贴资金分拨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第十六条在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公益性岗位招聘做到“公开公平、兼顾困难”。同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使用及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虚设岗位、冒名顶替、空岗挂岗、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要停止其使用公益性岗位的资格并追回套取的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对所申请拨付的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我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城镇居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包括离校未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具有宁德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以下人员: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农村居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第二十条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益调研报告篇十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市公益事业逐步发展,在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市城镇有162户275个困难人口、农村22631户40854个贫困人口,64569残疾人,要解决好这些弱势群体面临的困难,不仅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而且需要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20xx年2月成立慈善总会,20xx年1月成立慈善基金会。6年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广泛参与,我市慈善事业发展迅猛,全市累计募集善款7000万元,救助支出32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3839人次,在助医、助学、帮残、抚孤、救灾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xx年下半年起,我市启动镇级慈善分会建设,全市16个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全部建立慈善会,形成了以市慈善会为龙头,镇(开发区)慈善分会为依托的慈善组织网络体系,全市公褒事业更加富有生机与活力,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多年来,**市妇联积极参与全市慈善事业的发展,以孤寡老人、贫困单亲母亲、孤贫儿童和留守儿童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等为重点服务对象,以社会救助、慈善公益、优抚助困、敬老扶幼、法律援助等作为重点服务领域,先后募集资金150余万元,帮助86名贫困女大学生圆了大学梦,资助近千名孤贫儿童继续学业,为我市公益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正视形势,公益事业任重道远。

我市公益事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我市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宣传认知力度不够。公众对公益事业的认识非常模糊,慈善意识还比较淡漠。多数人都认为公益是企业家的事,是有钱人的事,公益活动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实际上公益是一个人人都能为、人人都应为的事业,它是一个有责任感和道德观念的社会成员具有的基本素质,它是公民权利和仁爱理念的结合,是人道主义、人文关怀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结合,是公众的点滴奉献成就他人梦想的善举。

二是社会力量盘活不够。关心、关爱弱势群众的发展离不开慈善事业的帮扶,但仅仅依靠慈善部门力量还显得有些薄弱,还需要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义工队伍共同努力,才能达到万众一心,共促和谐的社会效果。

三是救助项目开拓不够。目前,我市开拓的公益救助项目虽然涉及到医疗、助困等方面,但是远远不能惠及到各个层面。举个例子来说,我市特困单亲母亲3811人,据初步筛查,患两癌(乳腺癌、子宫癌)的农村特困妇女多达216人。这部分人虽然享受了低保照顾,但是家庭贫困,再加上高昂的医药费,生活十分困难。而社会救助手续繁杂,救助落实的资金只能是杯水车薪,且救助的方式为个人先治疗,再申请,使得一些特困妇女往往是望而却步,有的干脆放弃治疗和求助。还有孤儿收养、孤寡老人的赡养对贫困家庭等等的救助都还多多少少存在欠缺。

四是内生动力激发不够。目前我市的公益资金多依靠先富起来的企业和个人贡献力量,反哺社会,然而部分企业和个人对社会的回报不如人意,救助工作流于形式,缺乏长效机制引领和制约,导致慈善救助往往有头无尾,影响参与者的积极性,最终造成慈善事业的内生动力不足。

三、借力生力,公益事业循环发展。

一要加强教育引导,形成全民慈善理念。

慈善事业不是靠一人一时、一朝一夕之力传承和发扬的,它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广泛地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宣传慈善事业的历史和发展状况、慈善爱心人士和企业的先进事迹等,多方合力、多管齐下,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形成一种榜样的引导作用和社会舆论氛围,鼓励激发更多的捐赠行为,弘扬“慈善光荣,助人为乐”的新风正气,扩大慈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要争取社会联动,合力共推公益发展。

慈善事业要得到发展,政府、社会、个人的推动必不可少,尤其是在慈善事业发展的起步阶段,更需要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要重视支持社团组织参与慈善事业,进一步整合公益力量扩大慈善事业的受益面。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活动,促进慈善类民间组织的发展。要借助开发的“希望工程”、“春蕾圆梦工程”、“康海助孤工程”等公益品牌借力生力,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投身公益事业。要扶持社工组织发展,激发社工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引、号召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中来,努力在全市形成慈善工作“全面开花、处处结果”、慈善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气候和氛围。

三是拓宽扶助项目,增强慈善救助能力。

要在原有的扶助项目基础上,开发新的救助项目,尤其对一些家庭十分贫寒,救助需求十分迫切的帮扶对象,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做到能帮尽帮。与此同时,要确立“以项目进行募捐,以项目落实救助”的思路,围绕“老百姓急需的、政府关心的、捐赠者乐意的”问题,策划出一批慈善新品牌,以募捐善款。要重点解决群众基本生活困难,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

四是规范透明运作,提高自我生存能力。

要充分调动企业的慈善热情、激情,通过税收优惠、宣传报道、进行“慈善奖”的评选等鼓励形式,引导企业设立慈善基金,方便履行社会责任,扩大企业知名度。推动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运行机制,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机制和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要研究慈善资金的使用方向,公开透明,将募集到的资金用到困难群众急需的地方去,提高善款的使用效益,增强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最终实现慈善组织在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有效助推社会公益事业和谐发展。

公益调研报告篇十一

(一)辅助性社会管理类岗位。

(二)基层服务类岗位。

(三)后勤服务类岗位。

(四)其他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资金总量小,公益性岗位开发投入不足。

(二)相关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4050”人员的自身因素影响工作的开展。

(二)规范工资待遇。

(三)加强舆论引导。

(四)建立定期培训制度。

(五)加强法制宣传。

(六)完善人员进出机制。

公益调研报告篇十二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以下几类人员: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因城镇公共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的农民。

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477人,其中:

1、环卫处278人。

2、家政公司143人。

3、敬老院17人。

4、小区保洁39人。

我县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部门审批。

调查中发现,目前我县在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体制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管理体制不顺畅。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招聘、录用环节还不规范,负责主体不明确,存在着各自为战的现象。

2、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由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自身年龄偏大,加之缺乏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指导,素质普遍偏低,不仅缺乏工作技能,而且工作能力较差。

3、部分岗位不稳定。个别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如环卫工、敬老院护理员等岗位,由于薪酬与其他公益性岗位相同,因而人员变动频繁,人员招聘难。

1、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明确职责。要严格人员进出制度,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按照属地就近录用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符合岗位需求的前提下,确保就业困难对象优先得到安置。

2、搞好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其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等方面的`培训,做好日常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使从业人员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3、推行依岗确定待遇。对环卫等劳动强度大的岗位,适当予以补助,增强岗位吸引力,改变招人难、用人难的状况。同时,多方争取,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合理调配人员,使公益性岗位的设置满足我县实际需求,扩大公益性岗位的覆盖面。

公益调研报告篇十三

摘要:1.此次活动我为发起人和策划人,协办人为我的中学同学—其他几所大学的大学生。

2.活动时间为x月xx日至x月xx日的11天,包括前期策划书的撰写,联系社区单位寻求帮助,联系活动协办人以及正式捐书活动。

3.活动获得了社区群众捐赠的近200本旧书,部分送给社区家庭贫困的学生,剩下一部分用于补充社区公共图书馆。

4.这次活动帮助了贫困家庭,丰富了社区藏书,促进了社区和谐,而我也从这次活动中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思想得到进一步提升,个人能力也有所加强。

5.由于是第一次策划发起这样的活动,没有任何经验的我走了一些弯路也遇到一些困难,但在同学朋友(活动协办人)的帮助下,活动比较成功的结束了。

内容。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

而且在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前天才刚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越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

毕竟身在学校,接触社会的机会很少,所以要让自己面对更多的各种各样的人,增加自己的阅历,因为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需要有更多的体验,更多的经历。想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让自己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更为重要的是检验一下自己所学的东西能否被社会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会所承认。想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在暑假前拿到社会实践表格时,我就萌发了策划一场爱心捐书活动的想法,那时我信心十足,觉得这只是一场小小的捐书活动,程序再简单不过了,写策划书时我想到在我生活的城南社区中,仍有部分家庭生活在贫困中,这些家庭的孩子正忍受着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双重匮乏,把书捐给他们,从身边小小的爱心活动做起,同样可以带给人们温暖。

确定了活动主题和目的后,我开始联系中学同学,因为我从未搞过社会实践活动,没有这类的活动经验。我联系了十几个分别在不同大学读书的同学,他们欣然表示协助我,并给了我很多有益的建议和意见。他们的话语让正在迷茫中不知所措的我有了很多信心和勇气,而他们告诉我的很多实践活动经验,注意事项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我再走更多弯路。

活动策划书几经修改,前后共写了四份才敲定了比较满意的一份。当我拿着策划书去居委会盖章,遇到种种困难。那时的我真的心急如焚,几乎想放弃了,没想到一个看似简单的活动,它的准备工作却是如此繁琐而累人,方方面面可能出现的状况都要考虑到。

我终于在x月xx日那天盖到了同意活动的章,同时,居委会主动表示向我们提供活动所需的长桌、椅子等物品,并会在活动结束后负责将得来的旧书分送给社区家庭贫困的学生,解决了所有我们担心的问题。“万事具备,只欠海报”,由于第二天就要正式举行捐书活动了,25号下午我抱着两摞海报纸去同学家,从来没有过出海报经验的我们俩折腾了整整一个下午才终于出好了两张海报。

x月xx日活动当日,除了我之外来自那七所大学的我的十名同学过来协助现场活动,其中四名男生,六名女生;活动正式开始的时间是上午九点半,但我们从八点半就到达了活动现场——我们城南新村中心晨练中心的大转盘。男生负责去居委会搬长桌和椅子,我们女生则在现场张贴海报,进行活动前的宣传。九点半活动正式开始后,忽然有城管人员过来,我们拿出居委会盖了同意印章的策划书给他看,他才没说什么,转身走了。我们在放心之余又学到一些活动经验,那就是活动一定要得到相关部门的书面同意,比如盖章什么的,否则随时都有可能被当作非法活动处理掉。

那天驻足的群众很多,但很多人竟把我们当成是大学生卖旧书的活动,我们仔细看了一下海报,才发现海报上忘了把最重要的活动信息“捐赠旧书”写上去,真是忙中出错。修改海报肯定是来不及了,结果那天我们十个人站在活动现场口干舌燥的向每一个前来询问的居民一遍遍解释,一直到下午一点半,心里直犯晕。

那天我们收到近200本捐赠的旧书,虽然数量不多,但活动过程中发生了一些令我印象深刻的事:年龄最小的捐赠者是一个三岁的小男孩,由他八岁的表姐领过来,当他很郑重的把一本连环画交到我们手中时,他脸上那认真而自豪的表情让我们无比感动;还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妈妈,一下子捐了三十几本书,我们恳请她留下姓名时,她只是摆摆手微笑着走了……很多很多事情,现在一想起来我的心里还是暖暖的。

这次活动算是比较圆满而成功的完成了。活动前期繁重的准备工作让我认识到无论做什么,说是一回事,真正实行起来又是另一回事,没有什么是简简单单就可以完成的,必须要全心付出;在活动的过程中总是会碰到困难,会出现错误,我们都要坦然而正确勇敢的面对,切不可半途而废;个人能力有限,所以应该具有团结合作的精神,必要时积极而诚恳的向他人寻求帮助。

这次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的组织和策划能力,增强了我的自信心,给我原本空白的实践经验经历填上了重要的一笔,而且捐赠所得的旧书送给了需要它的贫困学生,更让我的心灵得到教育和洗礼,让作为大学生的我开始一步步承担起对这个社会应尽的责任,在社会实践中证明和实现自我价值!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大学生,应该懂得与社会上各方面的人交往,处理社会上所发生的各方面的事情,这就意味着大学生要注意到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必不可少。毕竟,1年之后,我已经不再是一名大学生,是社会中的一分子,要与社会交流,为社会做贡献。只懂得纸上谈兵是远远不及的,以后的人生旅途是漫长的,为了锻炼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人的一生中,校园并不是永远的学校,真正的学校只有一个,那就是社会。一个月的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悟到了很多东西,而这些东西也将让我终身受用。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情感,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体现,为将来打下坚实基础。我会不断实践,在实践中锻炼,在实践中得真知。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会更加努力,端正思想,明确方向,在不断完善中求发展。也知道了:不要抱怨这个社会是如何如何的黑暗,哪里哪里的人是不对的。因为这个社会不会因为你的抱怨而改变的。不是让社会来适应自己,只有自己去适应这个社会才行!

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培养了我们的独立处世的能力。让我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通过独立生活、独立思考、独立自主的去面对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社会的认识更加清晰。不管在实践过程中遇到挫折还是成功,对我们都是一种收获,明确了优势同时也发现了不足之处,让我们面对社会更加自信。希望以后学校多开展一些这样的活动,从各方面锻炼我们!

公益调研报告篇十四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财社122号),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八类人员,即: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公安民警家属中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军转干部;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目前,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1436人,其中:

1、市公安局警察员715人。

2、市劳动保障局协理员316人(含军转干部家属12人)。

3、市计生委计生专干212人(含企业军转干部10人)。

4、市民政局低保专管员74人。

5、市行管局保洁保安员70人。

6、市统计局统计专管员38人。

7、市行政服务中心保洁保安员11人。

我市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按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的每人每月350元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540元(扣除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后实际领取410元);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的奖励、补贴等。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各有不同。

1、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量和业绩考核,警察员工资从430元—1000元不等;

2、市计生委计生专干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从4月起,相山区计生委给予本区75名计生专干每人每月60元奖励性计生补贴,街道对工作突出的计生专干也有奖励。

另外,1998年计生委联合市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大中专毕业生计生专干,工资薪酬不在公益性岗位补贴范围,享受普通社区干部待遇,工资由市财政定额专项下拨,不足部分由相山区政府承担。目前工资待遇1000元左右,并且仍有每年5%工资增长幅度。

3、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就业再就业财政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给予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乡镇劳动保障专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岗位补贴。市劳动保障局协理员每人每月实发工资610元。

4、市民政局低保专管员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

6、市统计局统计专管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30元;

7、市行政服务中心保洁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00元;保安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60元。

业务主管部门按月提供工资名册,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批,由市财政根据公益性岗位从业人数将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委托银行以存折形式按月支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础台账和人事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障和市财政部门审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用人单位之间的公益性岗位待遇不均衡。由于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同样是公益性岗位,计生专干、民政低保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公安警察员的工资收入不同,差别较大,造成部分工作人员相互攀比,情绪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受挫。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不清,管理办法不健全。目前,公益性岗位由计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用人单位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直接分派到街道(乡镇)社区,人事、工资等管理与街道(乡镇)社区脱钩,造成业务主管、县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人、岗、事”管理职责不清,缺乏有效的约束力。有些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被长期抽用从事其他工作。

三、建议。

(一)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议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以后逐步过渡到由县区负责。

(二)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把好“入口关”,从严控制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规模。今后,因特殊工作需要增加公益性岗位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变更时,应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公益性岗位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以及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违反劳动纪律等规定的人员,及时使其退出公益性岗位。

(三)规范劳动报酬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建议对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1月起,将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610元,各用人单位取消现行的各种福利、津贴。1月后,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以各种形式发放各类补贴。公益性岗位工资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每年按淮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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