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大全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15:44:38 页码:10
最新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大全14篇)
2023-11-20 15:44:38    小编:zdfb

通过总结,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若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可以借助一些写作技巧,如用比喻、引用等手法提升表达的效果。下列是一些经典总结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提升写作水平。

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一

一、凡在校期间,因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与课堂学习及有关集体活动需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凡需请假离开学校的同学需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上面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去向、联系地址或电话,有班主任或校务值班干部同意请假的签名并由家长接送,其它老师签字无效。出校门时请假条需交门卫留存。

三、住宿生请假离开学校,还需持请假条到学生公寓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离开。

四、凡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履行相关手续的同学,门卫拒绝放行;若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或混出校门,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二

为保证正常的学习和秩序,形成良好的院风、班风和学风,根据学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学生须请假的时间范围包括上课、自习以及在校内、外所有集体组织的活动。

2.学生因故不能上课,不能参加院、系、班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者,均须按一定的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3.学生有事请假原则上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申明请假理由。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因公请假,必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提供学生家长意见。如有极特殊情况,则必须使用电话或书面材料申明请假,事后当面销假。

4.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一天以上由院党总支副书记审批;一周以上由校学生处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查。凡请假时间超过两天的必须在请假的同时递交书面申请。

5.学生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条”,按规定审批签字后,一份留作考勤,一份存档备查。除急病或紧急情况,一般不得事后补假。假满后要按时到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补假手续,补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6.个人准假凭证必须在离校前由本人交给班级学习委员备存,学习委员做好详细记录。晚上请假不在寝室住宿的学生,准假凭证由寝室长保存,以便查寝工作中证实、核对。

二、双休日、节假日及外出请假制度。

1.外出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系(班)学生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院主管领导批准,并进行详细活动登记。

3.严禁外出学生私自在外住宿、租房。严禁擅自到江、河、水库等危险处野浴、垂钓,严禁学生单独外出旅游,引导谈恋爱的同学杜绝到人迹罕至处,以免存在安全隐患。违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因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4.外出学生利用业余勤工助学必须经辅导员批准,并报院主管领导备案。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由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5.请假程序:提前到班长处登记,由班长统计后到辅导员处签字,批准后再报到院学生会男工部或女工部,方可离校外出。

6.节假日提前离校或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事先请示辅导员并且经过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校或晚归并在离校前(归来后)履行相应手续,否则视为违纪,而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7.寒暑假开学返校因故不能及时返校的同学,以及参加婚事、丧事、探望危重病人等而需要请假,一律由家长或其亲属先通过电话与辅导员老师或院主管领导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履行请假手续。

三、下列情况按旷课处理。

1.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未经准假擅自离校、私自不上课,不上自习。

2.校、院、系部组织的集体活动,大型会议等,私自不参加。

3.没有按时、按程序办理续假手续而超期的时间。

4.旷课每天按8学时计算(节假日除外),规定的自习课按正常上课学时计算(早自习计为1节,晚自习计为2节)。

5.节假日返校不及时,除按旷课处理外,情节严重者,还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四、以上未尽事宜,将根据教育部、省教委、学校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五、此制度最终由学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三

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假别及准许期限。

婚假。

本人婚假,天。

儿女婚假,天。

丧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事假。

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

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农忙假。

没有农忙假。

产假和喜假。

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探亲假。

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事假。

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假期的申请和批准。

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

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

捎假的情况同上。

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超假与旷工。

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

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

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假期的工资核算。

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一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第二天加扣%,以次类推。

二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第二天加扣%,以次类推。

旷工者按《奖惩条例》处理。

销假。

请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员销假。

不销假者视为旷工,确证不是旷工者,则扣除相应时段(但按整班计)的一半日工资。

责任。

对旷工者,其直接上级应向考勤员及时通报。不通报者,按《奖惩条例》接受处理。

综合办监督执行本制度。

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考勤和请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院职工(在职在编、招聘制及返聘职工)。

第三条医院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

第四条各管理科室(班组)应实行排班制度。排班可根据科室特点实行月或周排班。实行二线值班的部门应将排班表提前呈交至主管职能部门,由主管职能部门汇总后交医院办公室,并张贴在医院总值班室。

第五条职工上班或值班应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前准备;特殊部门需要更加提前上班的除外。

第六条迟到、早退、中途脱岗10分钟--30分钟者扣个人月质控分1分;30分钟--1小时扣个人月质控分3分;超过1小时计旷工半天,扣个人月质控分5分;超过4小时计旷工一天,扣个人月质控分10分,由科室在奖金核算时扣除。医院职能科室对管理部门进行考勤时,发现的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职能科室只对管理部门进行质控,扣质控分到科室,由科室落实到个人。

第七条一月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八条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含3天),扣发年终奖50%;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扣发年终奖100%。

第九条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是在编职工的,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是招聘制职工的,医院予以解聘。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急诊除外);

3.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4.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十条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

第十一条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在医院工作区内进行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如有违反的,先行下岗一个月,下岗期间停发工资及奖金,重新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二条职工着装应规范整洁,不得穿工作服上街、进食堂及会议室。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来接班,交班者不得离岗,否则交、接班人员均按脱岗或旷工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双方责任。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或晚来值班,必须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待批准后方可休息或晚来(极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按旷工或迟到处理。

第十四条职工不能私自换班,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其双方责任。如需换班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换班,并做好书面记录。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月质控分2分。

第十五条职工不服从岗位调动,在组织正式谈话或通知之日起三天不到新岗位上班者,从第四天起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各科室应如实报送科室全体职工出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科。实际未出勤按出勤报送或实际未出勤但在报送表格中不记录的,造成出勤记录不真实的,由科室负责人和科室考勤员负责。考勤资料是职工节日福利发放的主要依据。因考勤错误造成职工相关福利发放差错的,由科室承担负责。

第十七条探亲假的管理

1.本院在职在编和招聘制职工,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以汽车、火车、高铁、轮船等医院允许报销的旅行方式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2.职工是否同配偶、父母长期远居及计算路程假、路程费用,均以双方正式户口所在地为依据。

3.职工配偶与职工父亲或母亲同居一个县(市),职工享受探望配偶探亲假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探亲假待遇。

4.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每年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每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每四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5.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军队配偶除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职工当年结婚的、见实期(试用期)、当年累计六个月以上病假者、事假超过30天的、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

6.探亲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7.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车船费可予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其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其自理,超过部份由医院负担。

8.探亲假和路程假内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奖金待遇。

第十八条婚假的管理

1.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再婚职工同初婚职工享受一样的婚假待遇。

4.婚假不享受车船费补助。

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五

一、事假:职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一年以内请事假不得超过12天者,违反此规定者,每超过一天扣发一天的工资,并扣除当月的奖金和出差费。

二、病假:以医院证明为依据,由总经理批准,按允许天数休息。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到专科、省立医院或跨省就医者,需经中心领导班子批准,并报市局领导同意。就医期间药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它各项费用自理(工伤除外)。

三、休假: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填写休假申请表,交总经理审批后,按规定天数休假。

四、婚、丧假:按规定天数写出请假条,交总经理审批,超过规定时间以事假论。

五、销假:上述各项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到办公室销假,超假部分领导同意后按事假论。无中心领导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事、病、休、婚、丧假,均视为无故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当月奖金,旷工3天以上及3天扣全日工资、全年奖金,超过3天按违反管理制度建议市局予以停薪离岗处理。

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六

针对公司目前状况,急需整改及明确一些事宜,公司为此特做以下管理规定:。

一、所有员工在请假及辞职时,要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必须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若未进行交接,主管领导有权不接受请假或辞职申请,不予批准同意。

二、请假。

请假者必须在请假时把自己平时未完的,紧急的,预知可能的事件交代清楚,保证工作日常持续进行.对于财务及库房等具有连续性工作的部门,请假休息不得影响正常上下工作的延续。所有请假都必须得到领导明确同意答复后方可休息,如未得到同意一律视为没有请假。

1.员工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条)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需写明事由及请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2.如遇紧急事宜,必须在当天8:20前打电话给主管、领导本人,然后提出申请,(其余方式一律不算),在电话中必须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相关工作状况及事宜交待,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在第二天必须补齐相关请假手续,如未补办一律按未请假处理。

1.员工有事请假超过1个小时以上不足半天的按半天处理,且不享受当日午餐补助.。

2.如请假期到期还需继续休息必须重新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办理一律按旷工处理.。

3.凡超过一天的事假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如无书面申请,任何人不准批准休息,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辞职。

1.所有员工在辞职时必须提前十五天写出书面申请,交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2.主管领导批准以后,在十五天内办好交接手续,未交接完必须继续交接,直到交接完(这部分延期工资公司不予支付)方可离职。

3.工作交接内容具体包括:工作使用的笔、纸本、卡。以及公司配备的一些工作必需品及帐本、单据、电话本、借款等。

4.在未交接清前,公司暂不做工资结算;未提出辞职申请而自行不来公司上班者,七天内按旷工处理,超过七天按劳动用工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上海加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8日。

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七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内容

3.1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2.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4.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5.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1.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2.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婚假含节假日。

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5.慰唁假

6.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7.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8.产假

10.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2.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4.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流程:

假期审批-职责-执行。

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九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内容。

3.1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一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2.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4.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5.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病假。

1.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2.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三.婚假。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婚假含节假日。

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5.慰唁假。

6.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7.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8.产假。

9.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请保留此标记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10.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四.公伤假。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2.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五.调休假。

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4.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流程:

假期审批-----职责-----执行。

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公司请休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员工请休假有法可依,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请休假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

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请假、休假的统一管理。

公司假期规定为法定假期、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婚丧假六类。各类假期规定如下:。

1.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端午节1天。计产/计件工资人员除外。

2.事假。

1)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者,需要提前申请事假,按规定程序核准后给假。

2)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中途到职或复职者,依比例递减)。

3)逾限的事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否则以旷工论处。

3.工伤假。

2)工伤假期内的工资或生活费发放等按照《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4.病假。

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或修养,经公司医保定点医院证明,并经部门经理同意,可请病假。

2)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中途到职、复职者依比例递减),逾期视为事假。

3)逾限的病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充,否则以旷工论处。

5.产假。

根据部门岗位实际情况,经过相关程序核准后可请产假,最长假期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6.婚、丧假及其他特殊情况的给假。

1)符合法定手续的婚假:十级以下福建境内为3天,福建境外为7天;十级以上(含)福建境内5天,福建境外10天。

2)直系亲属的丧假:十级以下福建境内5天、福建境外10天;十级以上(含)福建境内8天、福建境外12天。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给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按事假执行。

1)工请假应至少提前一天到本部门办公室领取一式三联《员工请假单》。

2)请假人将请假单填写完整,包括请假事由、时间以及职务代理人;

3)请假单交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

4)将核准后的请假单交部门考勤人员及综合管理部备案。

2.准假权限。

1)请假一天以内由直接主管批准,三天(含)以内请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含十五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十五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3)所有请假人员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以上所有人员的请假,都必须在审批通过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1)《员工请假单》交综合管理部存档和工资核算用。

3)员工请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办理,不能即请即走。特殊情况填写特批单特批。

4)员工请假期间必须有职务代理人,并在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须于当日委托同事或以电话方式向相应主管或领导请假,返回后补办手续。

6)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请假影响工作进度,部门主管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

1.法定节假日:享受带薪休假的人员,休假以正常出勤计;无法休假的,严格按国家规定计算工资。

2.事假:根据请假时数计算缺勤天数,并扣除相应薪资(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外);

3.产假: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4.病假:以无薪假期计(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外)。

5.其他类别假期:根据审批情形决定。

6.当月请长假10天以上(产假及持有医院证明的工伤/病假除外)者,上月薪资延后一个月发放。如:10月1日~10日请假,9月份薪资11月25日发放。

员工休假根据满勤天数计算,单休工作制人员每月有4至5天休假,一般为部长级以上人员和行政、财务办公室人员(含公务车司机);28天工作制人员每月有2天休假,一般为生产系列人员、采购人员、仓库、后勤人员等。

所有行政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领导班子成员和个别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批准工程技术人员享有带薪休假,其他人员均不享受带薪休假。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二)病假: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50%扣除。

(三)婚假: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带薪。

(四)丧假:直系亲属丧事给假三天,带薪。

(五)旷工:没有出具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两倍扣除。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开除。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填写请假单。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没有续假或虽续假尚未被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十二

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假别及准许期限。

2.1婚假。

本人婚假,10.天。

儿女婚假,5.天。

2.2丧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2.3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

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

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2.5农忙假。

没有农忙假。

2.6产假和喜假。

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7探亲假。

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10.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3.假期的申请和批准。

3.1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

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

捎假的情况同上。

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3.2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4.超假与旷工。

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

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

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5.假期的工资核算。

5.1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5.2一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10.%,第二天加扣20.%,以次类推。

二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20.%,第二天加扣40.%,以次类推。

5.3旷工者按《奖惩条例》处理。

6.销假。

请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员销假。

不销假者视为旷工,确证不是旷工者,则扣除相应时段(但按整班计)的一半日工资。

7.责任。

对旷工者,其直接上级应向考勤员及时通报。不通报者,按《奖惩条例》接受处理。

综合办监督执行本制度。

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十三

e4需请假员工于请假前填写公司统一的请假条1个工作日。

d4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

a4员工请事假七天以上、病假三个月以上,由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

2、请假。

2.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公务外出必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部门/单位负责人外出须经总经理批准。

2.2员工因事(病)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依规定代办请假手续(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3、迟到、早退。

3.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除薪金30元;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2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2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3.3员工一年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的,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旷工。

4.1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者;

4.2对旷工的处理。

4.2.2连续或累计旷工达2天,视为重大行为过失,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病假。

5.1员工请病(伤)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提交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因病批准休假但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有效证明的,则按事假处理。

5.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5、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医疗期期限依照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

5.3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5.4员工病(伤)假工资计算方式详见《薪酬与福利》。

6、事假。

6.1员工请事假须讲明事由,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事假三天(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七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6.3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7、出差考勤。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行政人事部做好出勤记录,作为薪酬计算和考核依据。

中学生请假管理制度篇十四

1、严格履行请假批准程序,连续请假两个以下工作日的需经站长批准;站长、副站长请两个以下工作日可彼此协商同意;例会、值班等事项的请假直接报站长或副站长批准。

2、有请假必须有请假手续,要说明理由,不得随意请假、续假、补假,秘书如实记录备案。

3、所有广播人员正常请假后,要作好交班、调班、替班手续,不得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

4、凡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迟到、早退、旷岗的,严格按照广播站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处理。

5、请假应当提前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凡临时请假并且没有办理好交接手续的,视为未请假;给工作造成影响的,按广播站工作职责暂行规定从重进行处理。

6、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不齐全、请假程序不规范等不当行为或该行为给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分别给予撤职、取消评先表优资格、除名等处分。

7、以上关于请假的规定,是对所有站内人员进行考查、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望互相监督,严格要遵照执行。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