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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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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优秀19篇)
2023-11-20 15:43:09    小编:zd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中的问题与不足。在创业的道路上,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和能力?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一

事假:

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

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

时间: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

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间定。)

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教师请假制度4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南淮十三中教师请假制度。

1、教师因公、私、病请假首先至少提前一天以上到教务处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特殊情况应补写请假条。

2、请假三天之内由教务主任审批,一周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3、调课的教师,教务处协助调好课,不能上课的教师扣除课时津贴,加课教师给予加课补助。

4、未经批准离校的教师,按旷工论处,按每节课20元从各种补贴中扣除。

5、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的教师,需要补足上课时间并扣除该节课的补助。

6、期中、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必须完成年级组布置的监考场次,否则以旷工论处。

7、教师的出勤情况每两周公布一次。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二

1.局机关全体人员须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凡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以及外出开会或参加局派出的各类公务活动,须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本人不能亲自请假者,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

2.三天以上的病假、计划生育假等须出示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诊断书(病历本和病假条)。

3.请假手续须由本人提前办理,以书面形式报告(请假条),坚持先办理后实施的原则,经批准并安排好手头工作后方可离岗。

1.科室人员临时外出办事的,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在本科室的“人员去向”公示栏上注明去向。

2.请假1天以内的,报请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3.请假1天3天的,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然后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4.请假3天以上的,要求科室负责人证明,分管人同意,然后报请局主要领导审批。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5.局领导班子成员上班期间外出办事的须告知办公室备案,需要履行请假手续的,报请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告知办公室备案。

6.如果在局组织的集体性活动期间(大会、学习、培训)请假,请假者在履行请假手续基础上,还应告知组织活动的科室和相关领导。

1.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请病假,病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不算作病假时间。病假超过三天的,需出具医院的病假证明。

2.因事必须请假时,可请事假。事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不算作事假时间。请事假,须先办好请假手续,凡是没有批准而自行离岗超过半天的'均作旷工处理。直系亲属遇到天灾人祸或重病的,视情况给予一定期限的处理家务假或陪同假。

3.婚假时间为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另加7天。婚假期间遇有法定假日不补假。结婚对象不在本市的,根据路程远近,可另给往返路程假。

4.女员工正常产假时间为90天;男员工配偶生产可享受1周护理假。晚育者(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30天;难产者增加15天;一胎多胞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另加30天。晚婚晚育并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男方可享受护理假15天。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者,给假10天;满2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20天;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30天。

5.哺乳期的女员工每天享有两次半小时哺乳时间,也可合并为1小时提前下班,直至宝宝周岁。

6.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丧假,时间为3天。死者不在本省的,根据路程远近,可另给往返路程假。

7.请假期满,应及时向有关领导销假并报办公室备案。

8.关于旷工的规定及处理。凡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岗者、派出参加公务活动或开会未参加者,病事假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含申请续假而未经批准)均作旷工处理。

9.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10.科室成员的出勤情况纳入科室的年度考评。

11.本办法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三

近期我校出现请假教师所代班级无人代课现象,特别是早、晚自习缺勤现象严重,对此校务会制定本补充制度。

一、因事(病)请假的教师需按规定严格履行《玛沁县藏文中学请销假制度》,填写统一制定的《请假单》,并按程序逐一审批。

二、根据学校师资实际情况,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原则上同意请假教师自行找好代课教师,并按要求向教务处支付代课教师的代课费用。

三、代课教师一经确定,必须按照原班级教师的正常课时安排进行上课,如有课时冲突,需自行协调解决。

四、代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迟到、旷课、早退等现象,特别要注重早、晚自习的到岗工作,否则不予支付代课费以及按照《考勤制度》有关规定予以迟到、旷课、早退等情节的经济处罚。

五、请假教师的代课费必须在请假离岗前按照请假天数一次性向教务处上交代课费,代课教师的'代课费由教务处根据代课教师的到岗情况实施发放。

玛沁县藏文中学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为了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保证每一节课的教育教学质量,规范请假行为,让调课、顶课、代课走向正轨,特制定如下请假调课制度:

一、请假类别

1、公假:必须是上级或学校安排的外出开会、购物、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及政策性规定等请假。(在本校进行的教研活动除外)

2、私假:个人生病、各种私事等请假;私假一天以内由完小校长批准,两 天以内由中小站长批准,两天以上私假由教育局批准。

二、请假调课处理

1、公假

较短公假(一周以内的公假)原则上自行提前调好课,并把调课情况书面交教务处,若确实因很特殊情况调不过来的课应提前通知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顶课。凡是自调的课,“顶课补助”记在公假人头上;若由教务处调的,“顶课补助”记在顶课人头上。(顶课每节7元)较长的公假(一周以上的公假)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安排代课或顶课。

2、私假

较短私假(两天以内的私假)一律由请假人自行提前调好课,并把调课情况书面交教务处,因很特殊不能提前交书面调课情况的,必须提前电话与教务处说明自行调课情况。并事后补上书面调课单。请假教师必须提前自行调好课,15节以内(含15节)则每一节扣请假人5.00元,15节以外的则每节扣请假人15.00元;经批准后一学期事假超过3天(或15餐)每餐扣款10元;15餐以内(含15餐)的,每餐扣款5元。未请假,未说明,又未调好课的按荒课处理。较长的私假(两天以上的私假)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安排代课或顶课。

附:(1)非全校性考试,若监考老师监考与上课有冲突,必须提前自行调好课,若无人上课按荒课处理。

(2)若在执行过程中,有新情况出现,制度需要完善,由校行政会决定。

大塘中心小学

2015.9.1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四

1、教职工因故须离岗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假期种类及期限:

(1)事假。有要事,确需离岗者,每月不超过2.5天,超过2.5天者自己付顶课金。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或休养者,必须提供医疗定点医院的证明和病历,履行病假手续。

(3)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三天(晚婚增假20天),需延长假期,作事假处理。

(4)丧假。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给五天以内的丧假,需延长者作事假处理。

(5)女教师生育假。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在产假期内,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给假一个月;晚育(24岁)另给假一个月。

(6)女教师人工流产,凭县级以上证明,可批假15天,同时上环,视情节可延长1—3天;单独上环取环,视情况可准假1—3天。

(7)路程假。事假、婚假、丧假等如果确实赴外地(不含旅游结婚)处理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往返实际所需要时间给予路程假。

(8)探亲假。教职工需赴外地探亲的,均安排在寒暑假。非暑假探亲的.,或不符合探亲规定的,一律作事假论处。

3、请假期内的待遇问题:

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在规定时间的,工资照发,超过规定假期者,其工资根据有关规定照发、减发或停发。病假期内的待遇问题,按上级有关文件办理。

4、请假手续及审批:

请假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离岗。因急病或急事确实不能事先请假时,可委托他人办理,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一周以内的,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的报教办室批准。

5、未经请假擅自离岗者,或虽经请假尚未批准及逾期不归未经续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6、根据病事假天数确定学期考评等次,具体规定如下:(1)全学期累计事假2天以内(含2天),或病假5天以内(含5天),或事假1天以内同时病假2天以内,为一等奖,全额奖金。

(2)全学期累计事假4天以内(含4天),或病假10天以内(含10天),或事假2天以内同时病假5天以内,为二等奖,奖金50%。

(3)全学期累计事假10天以内(含10天),或病假22天以内(含22天),或事假5天以内同时病假11天以内,为三等奖,奖金30%。

(4)全学期累计事假11天以上(含11天),或病假23天以上(含23天),或事假5天以上(含5天)同时病假11大以上(含11天),不发学期综合考评奖。

7、一年内两学期均获二、三等奖的,年度考核不能参与优秀等次评比。

8、设月考勤奖。出满勤每月发奖金50元,病、事假每半天扣1元,依此类推。每月事假超过2.5天,每天按20元扣除,病假超过2.5天,每天按10元扣除,作为代课金。旷课一节按半天计算,每月迟到早退5次以上按半天计算,10次以上按一天计算。

9、以上制度,从x月x日起开始执行。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五

为了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管理秩序,本着从严治教、严格管理的原则,根据我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和《关于调课、停课、调换任课教师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所有任课教师均应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二、任课教师上课迟到5-15分钟或提前5-15分钟下课者,按一般教学事故处理;上课迟到15分钟或者提前下课15分钟以上者,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三、任课教师需要停调课,必须提前两天向系主管教学主任当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到教学秘书处履行停、调课手续。

四、专职与外派教师停调课前需书面提出请假申请。请假一天以内者由主管主任批准;两至三天者由系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者由主管院长批准。

五、任课教师请假获准后,应在教学秘书处履行停调课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停、调课,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停调课手续,可电话告知,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在事后补全请假手续。

七、辅导员请假一天之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二至三天由系主任审批,三天以上者由主管院长审批。

八、辅导员请假时,应将日常班务管理事务委托同行办理,并在请假手续上予以注明,否则造成的责任事故自负。

九、系所有副科级以上(包括副科)管理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请假,应征得系主任的同意,及时告知主管领导,将手头工作妥善安排,并在请假手续上注明,否则造成的责任事故自负。

十、系副主任如因个人原因请假,三天以内者须向系主任请假,三天以上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请假,并将手头工作妥善安排,否则造成的责任事故自负。

十一、系主任直接向院长请假,获准后应将手头工作交待给副主任,否则造成的责任事故自负。

十二、凡请假获准者,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以便于联系。

十三、所有请假者均须在系行政秘书处备案,填写有关信息,作为月末考勤上报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十四、我系实行销假制度,并在行政秘书处备案,作为月报考勤时的依据。凡不予销假者,一律以旷工论处,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十五、凡造成一般教学事故者,将建议学院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教学事故者,外聘教师给予解聘,专职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根据相关规定扣除相应津贴。

十六、教师停调课超过该课程总学时20%,则视为未完成教学任务。兼职、外聘教师不得续聘,专职教师扣发全额奖金。

十七、辅导员请假不得超过工作总天数的.20%,否则视为未完成工作任务,年终考核不合格,并根据相关规定扣除相应津贴。

十八、全体管理人员均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无故离开;如因工作原因外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于及时取得联系。

十九、本规定适用于我系所有教师。如任课教师系外系部聘请,我系将向相关系部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备案。

中文系

2015年3月12日

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明确请假调课手续的办理程序,特做如下说明:

1、上课期间教师不得离开教室,也不得接听手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凡是因公需要调课者,必须持有系部负责人及主管校领导签字的公出单,提前办理有关请假调课手续。

3、凡是因私需请假者,必须持有签字生效的请假条提前办理有关请假调课手续。

4、凡是没有按以上规定办调课手续者,一律视为旷教。

5、中职部综合办公室必需严格按规定办理请假调课手续,无权私自对任何人办理或补办请假调课手续。

6、为了使教学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将严把请假关。

中职部综合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六

一、学校教师的请假要严格按照《揭东县学校人事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三章《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有关要求办理教师请假,凡须请假的教师一律须报校长批准,准予请假后方可离岗。

二、教师的请假都应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一切请假事先均要办理请假报批(急病的可事后办理),请假期满后应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须延长假期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三、教师因病请假7天及以内的,须提供镇级以上医院证明,7天以上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要有二名主治医生签名)和病历,学校有权要求陪同到医院检查。

四、教师因办理私事而占用工作时间确须请事假的,由本人提前书面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报批。

五、教师按国家的政策规定请假的,如生育假(产假、落实计育措施)、婚假、丧假等,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产假的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注明预产期)并附准生证;落实计育措施的须提供实施手术的医院证明;婚假的须提供结婚证。

六、教师的请假审批按规定办理,事假3天及以内、病假7天及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并登记存档,其他的请假都按规定手续逐级上报审批,学校根据批复情况登记存档。

七、育龄女教师请假超过一个月的(除产假)须提供最近一次的孕检证明,并按时参加例检。

八、教师的一切请假均须审批获准后确认,未获批准离岗或私自超期未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处理意见按揭东教字[2008]32号文规定的办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七

近期我校出现请假教师所代班级无人代课现象,特别是早、晚自习缺勤现象严重,对此校务会制定本补充制度。

一、因事(病)请假的教师需按规定严格履行《玛沁县藏文中学请销假制度》,填写统一制定的《请假单》,并按程序逐一审批。

二、根据学校师资实际情况,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原则上同意请假教师自行找好代课教师,并按要求向教务处支付代课教师的代课费用。

三、代课教师一经确定,必须按照原班级教师的正常课时安排进行上课,如有课时冲突,需自行协调解决。

四、代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迟到、旷课、早退等现象,特别要注重早、晚自习的到岗工作,否则不予支付代课费以及按照《考勤制度》有关规定予以迟到、旷课、早退等情节的经济处罚。

五、请假教师的代课费必须在请假离岗前按照请假天数一次性向教务处上交代课费,代课教师的代课费由教务处根据代课教师的到岗情况实施发放。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八

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课程安排”的严肃性,增强教师的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建立科学合理的请假制度,特拟订本细则。

1.任课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停课、调课、代课。确实需要请假者,必须在安排好功课和相关工作(包括班主任工作、值日工作、晨间活动管理等)的前提下才予以批准,否则不予同意。

2.凡学校安排教师参加学习、听课、培训和进修等活动,功课由教师自己安排,并到教导处做好登记,代课金由学校支付。调课过程当中确实有困难的可找教导处协调帮助。

3.教职工公出、病假、事假、婚丧假、产假等必须先办理请假的相关手续。对于急事而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以请组内教师代办请假手续,也可以委托相关人员转告教务处或校长室,事后三天内必须补办手续。

4.老师安排调、代课时,先填写“下塘小学调代课登记表” ,并向相关领导递交调、代课有关证明(如开会通知书、上级文件或医院病假单等),征得相关领导同意签字并作出妥当安排后,方可离校,并提交教务处存档。

5.教师请假期间安排的调、代课,如委请的教师未能到教室上课或监督,则视为代课老师旷课。代课老师不得同时代多班上课,以免授课重叠。

6.教师未经科室批准而调代课,双方均视为旷课;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作旷课处理。教师上课不到岗,视为严重旷课。凡严重旷课要向教导处、校长室作出解释。凡请假、旷课、旷工均记入教师年度档案,作为评估依据。教师非学校原因调、代课多者,由学校限制其外出学习、培训次数。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九

为了推行制度化管理,贯彻“以法治校”理念,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续推行制度化管理,结合学校情况,制定《初中教师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每月一天。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乡镇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时间根据病情而定。

3、婚假教师结婚,期限不超过一周。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7、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周年时准假一天,三年时准假两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

10、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填写“初中教师请假单”。

11、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他教师上课。

12、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批准;请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批准。

13、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

14、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15、学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中心校批准,并安排负责人代为处理学校工作;学校其他负责人请假要报校长批准。

16、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17、请假超出规定时间的每天扣除工资20元,旷工每天扣除工资40元。

18、每月全勤奖:教师每月全勤奖励10元;

19、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

20、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十

为进一步深化园内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幼儿园纪律制度,加强对教职工管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提高保教保育水平。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凡需要请假者,原则上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明确请假类别。1至3天(包括1天)向园长请假,3天以上向学区请假,经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工作移接手续离校。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时间内代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二、教职工有事有病须请假,要有请假条,请假前须履行相关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工算,旷工一次扣除工资50元。

三、每学期每人公假五天,全勤者(事假病假婚丧假全不请者)每人每学期奖励200元,请一天公假扣除40元,依次递减。

五、丧假,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七天,不扣除工资,遇节假日不顺延。

七、病假,须有医院的相关证明,三天以内不扣除工资,三天以上者按假算。

1、除过公假外,另外请假者,全勤奖全部扣除。十天内,每请一天假扣除工资20元;十天以上,每天扣除工资30元,超过半月解除聘用合同。

2、请半天假者扣除工资10元。

3、工作日内因有个人私事离岗两个小时之内的,须向保教主任口头请假,然后妥善安排自己工作事宜,因自己不便安排的,可请保教主任出面安排,不扣除任何工资。离岗超过两个小时者,按请假半天算。不请假者按旷工一天算.4、替别人代工者,每天奖励20元,半天奖励10元。

九、属于个人工作,无故不完成者,需另外加班的,没有加班费,影响恶劣的,视情节扣除工资。

十、工作日内完成领导交代的不属于自己工作内的事,可适当酌情给予奖金。

十一、工作时间无故离岗者,一经查出一次扣除工资30元,因此发生事故者,相关责任人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制度《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7、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周年时准假一天,三年时准假两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10、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填写“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单”。

11、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课,事后补上;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他教师上课。

12、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务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批准;请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批准。

13、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14、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15、学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中心校批准,并安排学校部门负责人代为处理学校工作;学校部门负责人请假要报校长批准。

16、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17、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十一

为了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保证每一节课的教育教学质量,规范请假行为,让调课、顶课、代课走向正轨,特制定如下请假调课制度:

一、请假类别

1、公假:必须是上级或学校安排的外出开会、购物、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及

政策性规定等请假。(在本校进行的教研活动除外)

2、私假:个人生病、各种私事等请假;私假一天以内由完小校长批准,两 天以内由中小站长批准,两天以上私假由教育局批准。

二、请假调课处理

1、公假

较短公假(一周以内的公假)

原则上自行提前调好课,并把调课情况书面交教务处,若确实因很特殊情况调不过来的课应提前通知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顶课。凡是自调的课,“顶课补助”记在公假人头上;若由教务处调的,“顶课补助”记在顶课人头上。(顶课每节7元)

较长的公假(一周以上的公假)

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安排代课或顶课。

2、私假

较短私假(两天以内的私假)

一律由请假人自行提前调好课,并把调课情况书面交教务处,因很特殊不能提前交书面调课情况的,必须提前电话与教务处说明自行调课情况。并事后补上书面调课单。请假教师必须提前自行调好课,15节以内(含15节)则每一节扣请假人5.00元,15节以外的则每节扣请假人15.00元;经批准后一学期事假超过3天(或15餐)每餐扣款10元;15餐以内(含15餐)的,每餐扣款5元。

未请假,未说明,又未调好课的按荒课处理。

较长的私假(两天以上的私假)

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安排代课或顶课。

附:(1)非全校性考试,若监考老师监考与上课有冲突,必须提前自行调好

课,若无人上课按荒课处理。

(2)若在执行过程中,有新情况出现,制度需要完善,由校行政会决定。

大塘中心小学

2015.9.1

1. 学校的课程安排与管理由校长领导,教导主任负责,各科组长配合,主抓教学任务。

2. 学校请假条例依照县教育局的请假制度方案执行。

3. 教师确实有重要的非请不可的事假.病假等,必须经过校长的同意,方可请假。电话或短信请假的,要及时补请假条。没补请假条的按旷课处理。校长要将请假教师告知教导处。

4. 请假两天以内(包括2天)教师必须自行与科任教师协商好调课,填好调课单,报教导处备案。否则不能请假。请假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由教导处安排教师代课。原则是一个班两个科任教师,一个请假,与另一个教师调课。

5. 教师有急事临时调课要报给教导处备案,否则值日领导查到,调课的两位教师都按旷课处理。

6. 学校领导公差,要与科任教师换好课,告知教导处。以便值日领导检查人员去向。否则按旷课处理。

7. 要严格教师上课纪律,教师上课不许迟到;不许早退,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按旷一节课处理。更不能在课堂上抽烟;不许打手机,不许随便离开课堂,发现一次扣绩效一分。

8. 学校派教师外出听课等公差由教导处安排教师看班或代课。

随着学校的逐步发展和教育面临的新需要,教师请假给学校调课工作带来的困难日益增多。同时,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使教师请假调课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平川区乐雅小学教师请假调课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校倡导以制度管理工作,以和-谐构建校园,充分体现每一位教师责任、宽容、谅解的高尚品质,避免工作中的`被动,要求教师在请假调课工作中做到:能够服从学校的安排与管理,按照程序办事,共同创建和-谐、宽松、愉悦的工作氛围。

二、具体措施。

1、凡请假教师必须持学校相关领导签字的请假条到教导处进行登记,并要求安排相关课程,手续办妥之后方可离校。否则,一切责任自己承担。

2、教师若无有效的请假条,教导处一律不得擅自调课,若造成课堂空档,后果自负。

3、教导处安排到相关教师看班、代课,若无特殊缘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4、看班、代课教师接到《派课条》后,要按时到位,负责该班的管理并组织学生学习。

5.教师因公外出一天以内,由教师自行换课并报教导处。一天以

上或确有困难的由教导处协调安排。

6.教导处对请假教师的请假条要妥善收集,不得丢失,按月统一交政教处,并对请假教师的请假情况作好登记。

7.看班、代课教师妥善保管自己的看班、代课条,学期末教导处将进行统计。看班每课时5元,代课每课时15元。

8.在期末考试前一周,学校将不再作出停上技能课等的决定,若语、数、外科目的教师需要,可自行与相关任课教师协商(学校不按派课处理),若不需要,由技能课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相关的学习活动,不得擅自离职。

9.对于在调课中有意不服从安排的教师,学校将作出相关处理。 本制度从2012年2月23日起执行,若存在不妥之处,将不断进行完善与补充,从而使其适应学校的教学工作需要。

平川区乐雅小学

2012年2月22日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十二

1、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坚持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有事请假必须说明原因,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后经批准方可离校。

3、有病请假应有医生证明,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行请假手续,并补医生证明。

4、上班时间不离校。如遇特殊情况,一课内的可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一课时以上的.应向值日领导请假。

5、对“出全勤、争满点”的教师,持设立“全勤满点奖”给予适当奖励,有关细则见附件: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十三

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龙岗区教师请假制度》,统一规范全区教师请假制度。

一、假期种类

1、婚假    2、产假    3、看护假    4、丧假

5、病假    6、事假    7、哺乳假    8、探亲假

9、年休假

二、假期时间

1、婚假5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10天。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天数,到外地结婚的可酌情给予往返路程假。

2、产假90天,一胎多孩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女24周岁生育第一个小孩)增加15天,三个月内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天。难产(如剖腹产)的可按医院医生证明需要休息的天数给予增加,寒暑假可以顺延。

3、看护假,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男教师在其配偶产假期间可给予10天看护假。三个月内无领独生子女证的作事假处理。

4、丧假5天,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可酌情给予往返路程假。

5、病假凭医院医生证明确定。

6、事假按实际情况确定。

7、哺乳假,产假期满至婴儿一周岁。

8、探亲假、年休假应安排在寒暑假,不得另行安排。

三、假期批准

1、教师请婚假、产假、丧假、看护假、哺乳假需书面报告学校领导。

2、教师病、事假须经批准才能有效。请假一个月以内由学校(小学超过一星期的需报告教办)审批,一个月以上至半年以内由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半年以上由区教育局领导审批。中专、中学、教办、成校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周以内由镇主管教育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还需报告区教育局人事科。区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请假以及中专、中学、教办、成校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周以上的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批。

3、未经请假(或请假没获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中间包括节假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中间不包括节假日)的作辞退处理。

四、请假程序

1、教师请假必须用区教育局统一印的请假申请表向学校提出申请。若因突发原因不能书面请假的应先用电话请假,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2、请病假一个星期以上的应凭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请假,请假三个月及以上的'应凭龙岗中心医院或龙岗区人民医院证明,经学校同意后,由学校(小学由教办)送《代课教师审批表》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

3、请产假的教师在生产后,应向学校提供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由学校送《代课教师审批表》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

4、请哺乳假教师应于产假期满前,向学校提出申请,若学校同意,由学校送《代课教师审批表》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

5、教师无故旷工超过可辞退天数时,学校校长应及时提出书面辞退建议,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并将辞退建议告知其本人 (无法通知其本人的应通知其父母或配偶),允许其提出异议和申辩。学校辞退教师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假期待遇

1、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在规定的期限内基本工资照发。

2、病假。(一)在两个月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给;(二)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三)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四)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南粤杰出教师、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及身患绝症者,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事假。(一)全年累计在一个月(按30天计,含公休假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下同)以内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二)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其本人的基本工资的80%计发;(三)全年累计超过二个月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其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发;(四)全年累计超过3个月的,超过天数的基本工资停发。

4、哺乳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教师,产假期满后,经单位领导批准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基本工资按75%计发。

5、病假、事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哺乳假期间的奖金待遇原则上按深人发[1995]38号文执行。即领取一个月工资的,奖金发四分之一;领取二个月工资的,其奖金发二分之一;领取三个月工资的,其奖金发四分之三。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下一个月起停发本年度奖金。基本工资按比例计发的,奖金、房补按相同的比例计发。

6、出勤奖。除产假以外,每请假一天扣6元,每月工作不足15天或无故旷工的,不发出勤奖。

7、下乡补贴按每月的实际工作天数计发,请假一天扣发一天。

8、探亲假路费报销按深人发[1996]81号文执行。

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市级医院的请假建议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休息。

2、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手续。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

3、教职工否认请何种假,均需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离校,确因情况特殊来不及请假的,必须在返校两天内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作旷工处理。

4、教职工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必须向校长请假,校长不在校,由教导主任审批。

5、教职工请假,应将请假期间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不经领导同意,教师不能擅自调课离校。

7、教师如突然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情况而不能准时到校,必须在上班前通知校领导,以便课务安排。如不事先通知,按规定处理。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榆树市政府、教育局文件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关于公假、特假

学校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为公假,公假期间教师岗位责任制不扣分,工资照发。

二、关于事假、病假

1、病假

教师请假,同一天不能超过2人。请假时,要提前与领导提出,学校可根据本教师实际情况如外出培训、学习、开会人数多少确定是否批假,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一次不得超3天,一学期事假不超过7天,全年事假不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不予准假,特殊情况经教育局批准。

3、请事假教师应在请假完回校时,缴纳岗位责任制工资,每天80元,用于支付请假期间临时代课、代班人员工资。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1天以内,村小教师,村小校长给假,中心校领导给假。1天以上、3天以内,由中心校主管领导给假。3天以上由中心校校长给假,并且出具请假条。

2、临时病假,没住院的,执行岗位责任制每天40元,用于支付请假期间代班、代课工资。住院的,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和药费发票,不执行岗位责任制。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1.任何教职工有事必须事先请假,自己调好课,并安排好分管工作,填写好调课单及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后要及时销假。

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妥当后再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再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负责汇总,每月公示一次。

二、请销假规定

1.教师因公出差,函授学习,须自行调好课,可视为出勤。

2.教师的婚假、产假、直系亲属丧假,请假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3.凡因病请假者,需带本人医院出据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有关证明,按程序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4.教师在学校开展重大活动或参加校外集体活动时,原则上不要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5、教师请假一节以上都须填写请假条,一天内由主管副校长签字审批,一天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三、考勤时段                  

考勤包涵:上班、出差、教研活动、监考阅卷、值班等。

四、考勤方法

1.考勤采取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因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2.全体教师按时规范签到。

五、考勤量化奖惩

每人每学期事假、病假计入教师综合量化评估,还将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六、其他

1.教导处负责每月汇总公示,上报校长室。

2.本规定由教导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一、请假制度

1、全体教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无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

3、请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过1天。

4、请病假连续超过2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小学请假。

5、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6、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安排报校长室。

7、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8、外出教师必须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

二、奖惩办法:

1、每月设全勤奖40元。

(1)一个工作日为6节课,请假一节为1个小假,3个小假为0.5天,6个小假为1天。

(2)请假累计0.5天以内扣5元;累计1天以内扣15元;累计2天以内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3)旷工1节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2、期末设学期全勤奖100元。

(1)请假累计1天以内扣20元;累计3天以内扣50元;累计3天以上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2)全学期累计旷工1节扣50元,累计旷工半天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十四

1、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半天以内(不含半天),当事人具备假条,由值周领导批准签字并登记存档;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者,必须向校长请假,并将有校长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请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长签字后报区教体局领导批准,并将有局领导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所有请假如需调课,必须报告教导处,落实调课并做好记载。请假人应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3、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必须于当天向请假对象销假,同时报告教导处。

4、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休假证明或药发票请假。

5、因患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者,须按上述程序先用电话说明情况,并于上班当日补全书面请假手续。其余各种请假均由本人提前填写请假条。严禁代假。

6、超过规定的上班、集体活动时间为迟到;提前下班、集体活动中途无故退场为早退。迟到及早退超过30分钟者按旷课处理。

7、未经教导处允许,私自调课而造成无人上课者,原应上课教师视为旷课。

8、迟到及早退每次扣5元。旷课每节扣20元。事假每天扣20元,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6天(含6天)者,期末教师个人量化考核出勤一项以0分计;一学年事假累计超过12天(含12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并不予发放任何奖金。病假40岁以下超过两天(不含)、40岁及以上超过3天(不含)者,每超出一天扣10元;住院者凭入院、出院证明不扣;一学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旷工每天扣50元,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的资格和一切奖金,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9、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为参加子女家长会而请假者,凭家长会通知书可不作请假计,但不予发放全勤奖。

10、未尽事宜及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十五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经审批后生效。

5、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7、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8、请假完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1、迟到。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的.计迟到一次。

2、因特殊情况,必须中途离校或早退的,一小时内,不记请假或矿工,超过一小时的必须请假,同时在离校前到教导处、值周组、门卫上做好记录,记录清原因、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否则按旷工论处。

3、学校行政对教师中途离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离校和早退者经查实按旷工记载,纳入年终考核。

4、星期天下午门卫人员、班主任必须在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例会请假的按半天请假时间计算。

说明:

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十六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但必须覆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问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格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明),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况,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3、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符台晚婚规定的(己婚女24周身岁生育第一胎者),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受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请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本人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请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登记,方可离岗。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随意离岗或既无正当理由,又不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扣发日均工资,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除扣发工资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评模,评优,晋升职称。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十七

为了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保证每一节课的教育教学质量,规范请假行为,让调课、顶课、代课走向正轨,特制定如下请假调课制度:

一、请假类别

1、公假:必须是上级或学校安排的外出开会、购物、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及

政策性规定等请假。(在本校进行的教研活动除外)

2、私假:个人生病、各种私事等请假;私假一天以内由完小校长批准,两 天以内由中小站长批准,两天以上私假由教育局批准。

二、请假调课处理

1、公假

较短公假(一周以内的公假)

原则上自行提前调好课,并把调课情况书面交教务处,若确实因很特殊情况调不过来的课应提前通知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顶课。凡是自调的课,“顶课补助”记在公假人头上;若由教务处调的,“顶课补助”记在顶课人头上。(顶课每节7元)

较长的公假(一周以上的公假)

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安排代课或顶课。

2、私假

较短私假(两天以内的私假)

一律由请假人自行提前调好课,并把调课情况书面交教务处,因很特殊不能提前交书面调课情况的,必须提前电话与教务处说明自行调课情况。并事后补上书面调课单。请假教师必须提前自行调好课,15节以内(含15节)则每一节扣请假人5.00元,15节以外的则每节扣请假人15.00元;经批准后一学期事假超过3天(或15餐)每餐扣款10元;15餐以内(含15餐)的,每餐扣款5元。

未请假,未说明,又未调好课的按荒课处理。

较长的私假(两天以上的私假)

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安排代课或顶课。

附:(1)非全校性考试,若监考老师监考与上课有冲突,必须提前自行调好

课,若无人上课按荒课处理。

(2)若在执行过程中,有新情况出现,制度需要完善,由校行政会决定。

大塘中心小学

2015.9.1

1.学校的课程安排与管理由主管校长领导,教导主任负责,各科组长配合,主抓教学任务。

2.学校请假条例依照区教育局的请假制度方案执行。

3.教师确实有重要的.非请不可的事假.病假等,必须经过校长的同意,方可请假。电话或短信请假的,要及时补请假条。没补请假条的按旷课处理。校长要将请假教师告知教导处。

4.请假两天以内(包括2天)教师必须自行与科任教师协商好调课,报教导处备案。否则不能请假。请假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由教导处安排教师代课。原则是一个班两个科任教师,一个请假,与另一个教师调课;代课一般由同年级的教师代课。

5.教师有急事临时调课要报给教导处备案,否则值日领导查到,调课的两位教师都按旷课处理。

6.学校领导公差,要与科任教师换好课,告知教导处。以便值日领导检查人员去向。否则按旷课处理。

7.要严格教师上课纪律,教师上课不许迟到;不许早退,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按旷一节课处理。更不能在课堂上抽烟;不许打手机,不许随便离开课堂,发现一次扣绩效0.5分。

8.学校派教师外出听课等公差由教导处安排教师看班或代课。

陈家学校小学部

2012年10月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十八

2、上班后原则上不准请外出事假,如确需外出,在不影响授课任务的情况下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各权限内批准的假期,必须报课程部,课程部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请假手续:本人申请(填写请假条),逐级申批(副主任、主任签字、主管领导)。事、病假要提前写好请假条。事、病假不超过一节,不计请假,在向校务部和级部主任做说明后方可离校。事、病假一天以内,须报课程部由分管副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三节按半天计事假);事、病假一天以上须报课程部由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离校前要安排好所教课程。假条送交校务部,按时销假,逾期不上班者按旷工计。

3、病假2天以上的治疗休息要出具人民医院以上的诊断证明。来不及填写请假条的上班后补办。

4、婚、丧、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各种假期一律不得请霸王假或代请(急病除外)。

6、因临时外出超时造成空堂或私自调整课程内容的,按教学事故从严处理。

7、教导处每周做好统计,月底累计通报。

8、如有擅自脱岗或离校现象一人次对责任人视情况扣0、5-1个月的出勤奖,二人次对所在级部副主任扣2个月的出勤奖,三人次以上扣本级部全员1个月出勤奖,学期末本级部不得评优。

9、全体教师会纳入考勤。有事提前请假,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分别按迟到和旷工计。

10、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11、值日人员要按时把考勤表送交校务部。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最新篇十九

一、学校教师的请假要严格按照《揭东县学校人事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三章《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有关要求办理教师请假,凡须请假的教师一律须报校长批准,准予请假后方可离岗。

二、教师的请假都应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一切请假事先均要办理请假报批(急病的可事后办理),请假期满后应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须延长假期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三、教师因病请假7天及以内的,须提供镇级以上医院证明,7天以上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要有二名主治医生签名)和病历,学校有权要求陪同到医院检查。

四、教师因办理私事而占用工作时间确须请事假的,由本人提前书面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报批。

五、教师按国家的政策规定请假的,如生育假(产假、落实计育措施)、婚假、丧假等,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产假的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注明预产期)并附准生证;落实计育措施的须提供实施手术的医院证明;婚假的须提供结婚证。

六、教师的`请假审批按规定办理,事假3天及以内、病假7天及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并登记存档,其他的请假都按规定手续逐级上报审批,学校根据批复情况登记存档。

七、育龄女教师请假超过一个月的(除产假)须提供最近一次的孕检证明,并按时参加例检。

八、教师的一切请假均须审批获准后确认,未获批准离岗或私自超期未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处理意见按揭东教字[20xx]32号文规定的办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工作时效性,保证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经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就教师请假、调代课作以下规定:

1、教师无论是公事或私事不能按课表正常上课时,必须履行请假调、代课手续,采取与其它课程调换时间或者请同学科的教师代为上课的办法解决。

2、法定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室批准,由学校安排代课。

3、事假: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调课。半天向行政值周请假,一天及以上需报校长室批准。

4、公出:教师如果公出,事先必须到教导处登记。公出尽量自行调课,实在调不出的请教导处安排代课。公出期间的课一律开代课单。所有公出应得到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

5、病假: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但必须在病休前一天请假,报学校批准,如急诊须在上课前请假。病假一律需医院证明。

6、教师因急事离开学校,不能按时回校上课,或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代课手续时,教师本人须课前设法向分管的校长、教导处请假,然后由教导处安排代课,回校后及时补办代课手续。

7、在公出、请假之前未到教导处办理代课,过后一律不予补办代课手续。凡未按以上规定程序办理调、代课手续者,则视为私自调课或旷课处理。因事假申请调课,事假后需调回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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