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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直接融资(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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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直接融资(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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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发现自身的优劣之处。"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有整体把握能力,将过去的经验进行全面梳理。"掌握好总结的技巧和方法,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写好一篇总结。

券商直接融资篇一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加、居民理财意识、理财意愿日益增长,中国进入全民理财的时代。与此同时中国理财市场发生很大的变化,资产质量和数量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市场有待进一步完善,创新发展动力逐步增强。银行理财新产品层出不穷,理财市场空前的繁荣。理财业务在快速发展和演进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银行理财监管理财产品。

一、银行理财业务概念。

银行理财业务是是商业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向公司、个人客户提供的综合化、个性化服务的一类金融产品。是指理财师通过收集整理客户的收入、资产、负债等数据倾听客户的希望、要求、目标等为客户制定投资组合、储蓄计划、保险投资对策、继承及经营策略等财务设计方案并帮助客户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增值。

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现状。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模式的变化。

在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初创期,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投资方向基本为银行间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在风险管理方面,与初期的外币理财产品相比,人民币理财产品则更为规范,且客户资金与银行自有资金相互隔离。也就是说,此时的理财产品仅仅依靠银行自身的平台就可以完成产品销售、资产配置、投资决策、清算分配等职能。

(二)理财业务不断推新,产品种类增多。

目前,商业银行推出的在市场上流行的理财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结构性理财产品、外币理财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代客境外理财(qdii)等。伴随着股市、政府政策及投资者的变化,从与黄金、汇率、利率、商品等挂钩各种基础资产挂钩的理财业务到信贷类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层出不穷,理财业务飞速发展。

(三)理财业务规模持续扩张。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和深化下,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发生了相应转变。银行推出的信贷类理财产品,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市场理财产品的缺乏,并迅速成为市场主体。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对债券和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加大了关注和重视,使得债券和货币市场理财产品总数占到了市场总量的22.9%。总的说来,理财业务投资方向不定,但其规模仍是扩大的。

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产品与服务同质化严重,创新能力较弱。

目前我国金融业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在该体制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空间受到极大的制约。而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规划、合理避税、遗产管理、资产管理等多项功能,不仅能提供顾问型理财服务而且能够依照客户的理财需求进行委托投资理财与深层次服务。因此,与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与服务同质化严重,创新能力相对较弱。

(二)专业理财人员匮乏。

理财服务是一项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不仅要求客户经理全面娴熟地掌握银行业务与营销服务的技巧,而且要求其掌握证券、保险、信托、税收、房地产、收藏品鉴赏等多领域的专业知识。而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人员大多从前台柜员中选拔产生,经过简单的相关知识培训就走上工作岗位,专业素质亟待提高。

(三)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滞后。

理财业务作为一项新型的银行业务,蕴涵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项风险。我国诸多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仍处于粗放型的管理阶段,大多数中资银行缺乏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与技术,少数商业银行对风险疏于管理甚至漠视风险的存在。

(四)运行机制不适应发展需要。

由于理财业务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业务与人员仍隶属于个人银行业务部,运行机制也和其他营业分支机构相差无几。但是,与普通营业分支机构相比,理财中心面对的`是少数贵宾客户,这些客户往往要求更为快捷优质的“一站式”服务,而现有的运行机制容易导致前后台业务条块分割,“一站式”服务根本无从实现。

四、银行理财主要监管措施。

(一)要求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从表外转入表内。

通过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商业银行能够将部分贷款转移至资产负债表外,从而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要求、存贷比考核以及资本充足率要求对信贷业务的约束。转表要求是减少监管套利活动并降低其对审慎监管有效性和信贷调控效果负面影响的重要手段。

(二)规范理财产品基础资产结构。

银行理财产品基础资产纷繁复杂,它们可以是利率、债券、票据、信贷资产、股票、衍生品、黄金等。与转表要求相似,缓解理财业务对审慎监管有效性和宏观调控效果的负面冲击也是监管部门对基础资产结构限制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限制或禁止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

存款是商业银行的根本。在存款利率受到管制和负利率冲击之下,通过理财业务来挽留客户和发展新客户成为银行开展存款竞争的重要手段。在银行理财业务的不同阶段,银行存款和其他负债可以在表内表外“游走”,这为商业银行通过发售理财产品来变相高息揽存,规避监管要求提供了空间。结果导致银行存款余额在月初、月中、月末出现较大的波动,提高了流动性风险。

(四)严查违规操作,规范理财产品销售行为。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于8月28日正式颁布,旨在强化对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环节的规范,要求商业银行做好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在“卖者有责”的基础上实现“买者自负”,最终实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是内在需求与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面对转变经营模式、拓展收益渠道的压力,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商业银行唯有加快理财业务发展的创新步伐,通过负债结构与收益结构的转变,形成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的联动效应,才能在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市场管理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运行监测报告[r].上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券商直接融资篇二

直接融资是企业和投资者直接进行资金交换的方式,可以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形式实现。相较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具有直接、快速、低成本等优势,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融资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作为一种众多融资渠道中的重要一环,直接融资对于企业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段:探讨直接融资的利与弊。

直接融资的利与弊都有哪些方面呢?利方面,首先,直接融资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品牌形象,使企业在市场中更具竞争力。其次,直接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的成长性和盈利性,让企业有更多的机会扩展业务。第三,直接融资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了企业的融资风险。缺点方面,一方面,直接融资周期比较长,对融资时间和效率要求较高的企业来说,较为不利。另一方面,直接融资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一旦融资失败或者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就会陷入资金和业务的危机。

第三段:阐述直接融资的实践经验。

在实践中,有些企业通过优化融资方案、选择合适的市场、提升自身知名度等方式,提升了直接融资的效率和成功率。发债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直接融资方式,但是对于不同企业来说,选择市场、确定利率、分散风险等方面都存在难点。因此,在开展直接融资之前,需要对自身企业的融资需求、融资成本、欲扩张的业务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从而选择合适的融资策略和方式。

第四段:分析直接融资的发展潜力。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虽然较为迅速,但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相比,仍有差距,其中,直接融资占比较小。在金融市场改革的背景下,我国加快推进直接融资的发展,加大对于中小型企业等融资难度较大的企业的支持。在当前资本市场挑战不断的大环境下,加强直接融资的发展,有利于加强中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供更为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多元化发展。

第五段:总结。

直接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具有直接、快速、低成本等优势,有利于提升企业的融资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在实践过程中,企业需要针对自身的需求和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并进行充分的准备和分析。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与改革,推进直接融资的发展,有利于创造更多的机会和空间,为我国资本市场提供更为完善的多元化发展路径。

券商直接融资篇三

担保作为企业的一种经营行为,是社会的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银行为了控制借贷风险,往往要求企业在借贷时有担保人做担保。根据西方的公司法理论,公司制度之所以设立,是因为公司制度能够将经营风险从大股东转移到债权人身上。既然风险可以由债权人承担,这就要求债权人须设立风险防范制度,这也是银行要求企业有担保的出发点。

但是,本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行为的担保行为近年来却在中国证券市场引爆了一颗颗上市公司的业绩“地雷”。为数众多的上市公司因为曾为其他组织提供担保而深陷债务泥潭。由此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对中国证券市场造成了非常大的冲击。

上市公司非理性的担保行为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

1.提款机式的担保,其实质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通过其上市公司提供担保进行圈钱。将担保的提款机效应演绎得淋漓尽致的,当属棱光实业的原大股东恒通集团。恒通集团入主棱光实业后,不见其努力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却设法从棱光实业提走了八亿多元资金。在恒通集团“利用”棱光实业的种种“行为”中,恒通让棱光实业为其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便是手段之一。仅从1998年年报来看,棱光实业为恒通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达1.86亿元,而在1999年的4月,由于恒通集团子公司上海恒通发展公司有两笔贷款逾期未还,棱光实业被推上法庭,公司一银行账户也被冻结。从此,棱光实业开始走向“末路”。

2.连环套式的担保,其实质是上市公司为了规避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相互为对方提供担保,形成上市公司“勾结”圈钱的一致行动。2000年6月,证监会专门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强调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规定下发后,上市公司直接为大股东担保的现象骤然减少,但上市公司之间互保以及连环担保的问题却开始显现,其中福建、深圳以及上海三地尤甚。

资料显示:截至2001年上半年,福建担保圈囊括了福建的16家上市公司的二百多亿元资产,并涉及一百多家企业;在深圳,与st深石化进行互保,从而受到牵连的深圳本地上市公司也多达10家;在上海,因与st兴业、st国嘉形成互保链,上海九百、st中西、中华企业、隧道股份、开开实业等12家上市公司纷纷受到深度牵连,对提供担保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不仅如此,这十几家公司又因担保问题将另外的几十家上市公司也牵扯进来,从而形成―个庞大的循环担保链条。由此可见,“一损俱损”的连环担保,有着极大的杀伤力。

3.子债父保。近期也有不少上市公司开始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其目的'是为了避开投资者关注的重点进行圈钱。2002年上半年,上市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已高达111.1亿元,全年则超过了150亿元。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已成为上市公司担保的新趋势,而其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更深层次的影响,还有待今后进一步关注。

二、我国上市公司非理性担保的原因分析。

上市公司的非理性担保行为不仅对上市公司产生负面影响,而且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功能。有关部门虽也一直致力于规范上市公司的担保行为,但种种努力均未能从根本上消除上市公司非理性担保的深层“隐患”。在此,笔者透过财务分析技术和经营管理层面的表象,对其内在原因分析如下:

1.某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发生非理性担保行为的绝大多数是由国企改制的上市公司。这类公司“一股独大”,这就给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者提供了寻租机会,增大了发生非理性担保的可能性。

2.提供担保的企业缺少对担保决策的分析能力。方正科技为国嘉实业担保之初,从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看,国嘉实业的业绩非常好,每股收益在1元以上。方正科技仅仅据此为其提供了银行贷款担保1.6亿元,而未对国嘉实业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其竞争能力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评价,致使方正科技仅仅在半年之内,就因国嘉实业的巨额亏损而陷入不利境地。

3.目前企业融资渠道匮乏。除了上市、发行债券和贷款外,企业的其他融资渠道几乎没有,况且目前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还不够成熟,向银行贷款仍为企业主导性融资渠道。加之我们在社会信用方面还存在着较严重的问题,银行向企业放出借贷资金时,常常以有上市公司担保为前提条件,这使得本应由银行承担的借贷风险转变为上市公司的担保风险。

4.担保市场欠发达,中介机构不够成熟。上市公司在对外提供担保时,很需要有权威的中介机构能够对被担保企业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而目前这类中介机构还几乎不存在。另外,目前我国的担保业还不够发达,担保行为及其风险过度集中在上市公司和银行身上,担保的行为和风险无法合理地向其他担保主体分散和转移。

三、防范我国上市公司担保风险的建议。

单纯就法律体系而言,我们国家目前关于担保行为的各项规定已经基本完善。但上市公司非理性担保却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其原因已超越了单纯的担保概念。在担保问题的背后,还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和诚信道德建设的缺失等原因。要从深层次消除隐患,必须注重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构建上市公司担保风险的防范机制:

1.加强股东维权意识,倡导中小股东积极行使和维护股东权利,推动上市公司逐步走向优化治理和改善经营的轨道。在制度层面上,必须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改变“一股独大”现象;而从方法角度看,则需要有关各方在制订有关担保制度时,采取系统思维的方式,充分考虑到多数中小股东的利益,形成有效的有利于中小股东维护自身权益、防范担保风险的机制。

2.上市公司在对外提供担保时,应该树立较强的防范担保风险意识,并且积极采取有效的手段。目前大多数公司提供担保时,还缺乏一定的反担保意识。上市公司在对外提供担保时,应该要求被担保企业以资产、土地使用权证、股份等做抵押,以规避债务悬空所带来的风险。

3.上市公司内部应建立一套系统、严密的担保风险防范体系。应当建立对被担保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分析评价体系,以及建立遵循严谨完善的决策机制进行担保事项决策的系统。借此提高企业的风险识别能力,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从而降低担保风险。

4.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健全担保市场,提高社会中介机构的职业素质,建立公开、规范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一方面为上市公司创造良好的外部理财环境,另一方面为上市公司的科学理财、理性担保提供科学的决策技术支撑。

券商直接融资篇四

直接融资是一种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发行股票或债券来融资的方式,相比于通过银行等中介机构获得融资,直接融资具有更加灵活、高效、快速的优势。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我多年来亲身经历了直接融资的过程,下面就我的心得体会进行分享。

首先,直接融资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要实现创新、扩大规模、升级产业等重要的发展目标,缺乏资金是不可能达到的。而通过直接融资获得资金,企业便有了更加丰富的发展资源,能够更好地进行产品研发、加大市场推广力度、进行资产并购、扩大生产规模等,从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快速的发展。

其次,直接融资减轻了企业的财务压力。相比于通过贷款等方式获得资金,直接融资更加简单明了,规范化程度高,获得的资金用于经营活动和公司扩张,不必为借款利息而犯愁,也不必担心银行借贷政策的变化等因素,从而大大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使企业更加安心、放心地进行经营管理和市场拓展。

第三,直接融资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和声望。企业通过直接融资发行股票或者债券,其融资情况受到了社会各界关注,从而使得企业知名度大大提升,更加容易被投资人或者合作伙伴所关注、认可和支持。同时,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向社会公众介绍了企业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盈利能力等各方面的信息,从而增强了其公众形象和声望。

第四,直接融资促进了企业的治理结构改良。企业在直接融资过程中,需遵循资本市场相关规定和要求,保证信息披露透明度,增强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机制,确保企业管理科学、民主、开放、规范。融资过程中还结合现代化管理理念,对企业的运作机制、分工制度、质量体系等进行科学管理和整改,从而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

最后,直接融资具有跨越经济周期影响的特点。相比于传统的短期融资方式,直接融资更容易获得更多、更稳定的长期资金支持,有利于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同时,直接融资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债券信托等机制,将公司和投资人之间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等机制制定得更加合理,降低经济周期影响,尤其在经济下行周期中获得资金,对企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

总之,直接融资是企业获得资金、实现快速发展、提升公众形象和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手段,更是当今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和战略方向。通过我们多年的实践体验,我们对直接融资有了更深入更丰富的认识和感悟,相信这些经验会对我们今后的企业经营管理起到很好的指导和启示作用。

券商直接融资篇五

2002年我国启用了社会融资规模这一统计指标,社会融资规模作为增量概念,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全部资金总额”。经过10多年的统计,我们发现,虽然社会融资规模各项指标的融资量每年都在增加,但表内业务、表外业务以及直接融资的占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国内学者对社会融资规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与货币政策传导的关系或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可行性等方面。

2实体经济社会融资规模的变化。

2.1社会融资规模分类。

社会融资规模是全面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以及金融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包括人民币贷展款、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保险公司赔偿、投资性房地产和其他金融工具融资一项指标。为简化分析,我们首先将}一类指标进行分类。将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归为表内业务,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归为表外业务,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归为直接融资,保险公司赔偿、投资性房地产和其他金融工具融资归为其他类。

2.2实体经济社会融资结构变化的原因。

社会融资规模总量小断增加,各项指标每年融资数量小断增加,表内业务占比下降,表外业务和直接融资的占比上升,造成社会融资结构变化,针对这种变化,原因为以下几点:。

(1)我国金融改革的导向作用。我国金融改革的方向之一是改变依赖银行贷款的单一融资模式,推进直接融资的发展,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的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直以来,实体经济主要依赖银行贷款进行融资,2002年银行贷款的占比仍高达95.5%。伴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我们看到表内业务的占比逐渐下降,表外业务和直接融资的占比不断上升。

(2)银行为满足资本充足率和盈利要求,控制表内业务和发展表外业务。根据《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的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小能低于800,从表2的数据中,我们看到,在2009年,银行新增表内贷款为105207亿元,2010年到2013年累计新增表内贷款为350698亿元,考虑银行留存等因素,银行需要将近3.65万亿元的资本以满足2009-2013年的贷款增长,然而我国的资本市场还小能支撑银行如此庞大的融资数量面对这一现实,银行只能收缩贷款规模。贷款收缩降低了银行利润,也使其面临转型压力,因此,开展表外业务小仅可以使银行开展风险较低的金融中介服务,而且可减少银行的资本占用,降低经营成本,也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从而创造就业机会并使经济更稳定发展。

(3)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经营利润下降,银行为减少信用风险,有意控制表内业务的规模。虽然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的区问,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产业出现产能过剩,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增长乏力,利润减少,破产和违约的概率增大。面对这一经济态势,银行为降低信用风险,对企业的信贷投放日趋,造成表内贷款占比下降。

券商直接融资篇六

目前,我国主要有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国家监督检查、推广鉴定、质量认证等10项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其基本功能分别是: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对涉及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的实施生产许可证;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为控制新产品的盲目发展,提高质量安全和使用性能实施低速货车公告管理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根据农业机械使用者的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质量调查;对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查处的产品市场打假;对农机产品“三包”和售后服务质量,解决消费者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监督制度;有政府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荐的国家支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的推广鉴定;认证机构证明推荐的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自愿性产品质量认证;认证机构证明推荐的符合国际通用质量管理标准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

作者:刘旭马玲娟作者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刊名:农机质量与监督英文刊名:agriculturalmachineryquality&supervision年,卷(期):2010“”(7)分类号:关键词:

券商直接融资篇七

这是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导致企业融资对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造成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在银行体系高度集中,金融体系缺少足够的弹性,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强烈影响。经过多年的金融体制改革,虽然直接融资比例在不断上升,但融资结构不平衡的现象并未发生根本性转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仍不协调。融资主体结构不平衡,中小企业利用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十分有限。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就包括提高资本市场股票、债券直接融资比重,逐步降低银行间接融资比重,在引导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的同时,加快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直接融资是资金直供方式,与间接金融相比,投融资双方都有较多的选择自由。而且,对投资者来说收益较高,对筹资者来说成本却又比较低。

直接融资比率的提高能解除公司对银行贷款、货款拖延的过分依赖。

发展直接融资会带来企业股份化、资产证券化、证券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新和成通过参股、控股形式来组织生产和进行市场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配置效率。

发展直接融资还可以改变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加资产的流动性,分散负债风险,形成一种更合理、更富效率的融资结构。

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直接融资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资金快速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提高,筹资的成本较低而投资收益较大。

券商直接融资篇八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和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资金融通形式,其主要表现为两类:一类是提供商品的商业信用,如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通过提供商品实现资金融通;另一类是提供货币的商业信用,如在商品交易基础上发生的预付定金、预付货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的货币,以实现资金融通。伴随着商业信用,出现了商业票据,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国家信用。

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资金融通活动,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国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来筹措资金,如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等。国家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筹措的资金形成国家财政的债务收入,但是它属于一种借贷行为,具有偿还和付息的基本特征。

消费信用。

具体而言,消费信用指的是企业、金融机构对于个人以商品或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包括:企业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向消费者个人提供房屋或者高档耐用消费品,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等。

民间个人信用。

它指的是民间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习惯上称为民间信用或者个人信用。

券商直接融资篇九

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形式。直接融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和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资金融通形式,其主要表现为两类:一类是提供商品的商业信用,如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通过提供商品实现资金融通;另一类是提供货币的商业信用,如在商品交易基础上发生的预付定金、预付货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的货币,以实现资金融通。伴随着商业信用,出现了商业票据,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国家信用: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资金融通活动,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国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来筹措资金,如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等。国家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筹措的资金形成国家财政的债务收入,但是它属于一种借贷行为,具有偿还和付息的基本特征。

消费信用:具体而言,消费信用指的是企业、金融机构对于个人以商品或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包括:企业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向消费者个人提供房屋或者高档耐用消费品,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等。

民间个人信用:它指的是民间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习惯上称为民间信用或者个人信用。

券商直接融资篇十

企业融资是以企业的资产、权益和预期收益为基础,筹集项目建设、营运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的行为过程。企业的发展,是一个融资、发展、再融资、再发展的过程。

企业融资按照有无金融中介分为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方式的优点是资金流动比较迅速、成本低、受法律限制少;缺点是对交易双方筹资与投资技能要求高,而且有的要求双方会面才能成交。

相对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实现多元化负债。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题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辅导。

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全年时间表。

2017第二季度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及题型。

2017年第二季度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安排表。

券商直接融资篇十一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融资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且非依赖甲方的技能,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乙方购买厂家生产的牌,型号汽车部,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具体购车事宜由乙方与供车方签订合同。因租赁车辆的质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直接与供车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车辆入户手续,该车的牌照号为:豫.

第二条:租赁期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当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总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按月的利率计息。分期付清,第一期付元,应至年月日前缴清;第二期付__元,应至__年__月__日前缴清;第三期付__元,应至__年__月__日前缴清,以此类推。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经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内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

第五条: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

第六条: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

第七条: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因经营车辆需雇佣的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在雇佣期间,如发生交通肇事,工伤事故,造成雇佣人员伤、残、死亡等,一切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全额负担,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租赁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果转让出租租赁车辆,乙方必须向甲方足额缴纳三年服务管理费。

第九条: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各种税费手续等,代为办理车辆二级维护等服务,甲方可以派员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纠纷案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车辆发生事故后,乙方因处理不当和不积极主动所造成在甲方入户的其它车辆受牵连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主动赔偿因此所受牵连车辆和人员的.损失,否则甲方或受牵连车辆所有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代为乙方租赁车辆办理投保手续,其投保项目为:交强险、乘坐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然险等,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并应在当年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向甲方缴纳下年度的保险费,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险公司缴纳,并办理保险手续。第十二条:总租金及甲方代为垫付的税费,在乙方还完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第十三条: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办理行车证、照以及各种车规费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后,乙方租赁车辆应按合同第四条规定还本付息,车辆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时足额交纳下月的各项费用(规费、税费、服务费、车船使用费、二级维护费等),否则除补上述各项费用外另支付甲方20%的损失。

第十五条:乙方人员及车辆必须遵章守法,依法经营,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应自觉全面的履行合同,甲方如违约以公司财产赔偿相应损失:乙方如违约以家庭财产或其它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各种税费、交付租金等违约行为,还应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各种税费的20%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第十七条: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整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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