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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名单(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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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名单(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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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名单篇一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按招考职位工作性质将笔试公共科目类别分为3类,分别是:综合类、财经类和法律类。

考试内容体现职位特点,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

部分职位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详见职位表备注栏。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占7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职位录取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录取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无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录取计划。有关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累加,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对2014、2015、2016年度考核中获得两次及以上优秀等次的人员,最终总成绩加1分。加分情况在相关网站和拟加分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最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录取计划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察。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如1个录用计划出现多名报考人员最终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池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名单篇二

笔试考试时间:8月20日9:00—12:00。

笔试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8月24日12:00后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身份证、《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需经工作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业绩证明、近2年岗位责任书等材料原件及《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在各遴选机关(单位)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公开遴选计划数。

(三)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由遴选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参加遴选人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能力素质。

遴选机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组织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并在职位公告中明确。

(四)计算综合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20%计算综合成绩。

池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名单篇三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5、在履职尽责中工作表现突出,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履职能力和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五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池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名单篇四

(一)报名范围:

1.遴选职位面向本市县(区)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本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选调职位面向省内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省内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9月)。

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以职位表要求为准,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9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9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4日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池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名单篇五

2.安顺市县(自治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9.公开遴选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池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名单篇六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郑州市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通知单》参加体检。集合时还需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一页(见附件2,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并贴1寸照片)。考生要按要求如实填写,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二)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按照分组分别站队集合报到、验证。未能准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

(四)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选用。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费用自理(240元)。

(七)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八)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九)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十)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十一)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十二)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十三)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对有关考生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一页。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名单篇七

遴选(选调)公告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池州先锋网()、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9月6日9:00-9月8日24:00。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

报考人员通过相关网站查询遴选(选调)公告及职位信息,填写《池州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9日上午12: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9月9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遴选(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0日上午10:00至下午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9日17: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选调)计划数;对计划数较多的特殊职位,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22日至9月23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资格等处理。

(三)考试。

遴选(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职位特点和要求,对个别职位增加业务水平测试(以下简称加试)。

1.笔试(加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加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笔试(加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加试)于2017年9月2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根据职位遴选(选调)计划数,依笔试成绩(加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3:1(其中,同一职位计划数10人以上的,按2: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与网上报名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是能办理正常调动转任手续的机关,根据职责分工,一般为县及县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0.6+面试成绩×0.4。

设立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在遴选(选调)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缺额的,根据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遴选(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遴选(选调)职位在考察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办理转任手续。

各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由单位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遴选(选调)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本次遴选(选调)有关后续信息陆续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选调)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2088790(市委组织部)、20262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2088315。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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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名单篇八

本市范围内,县区及以下机关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不含省垂直管理单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9月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与报考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和任职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

三、遴选程序。

池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名单篇九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上午9:00—12:00。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机关分别组织实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总分为100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人选(若出现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遴选机关通知。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的权重合成笔试成绩。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合成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年度考核表彰文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从参加测试的人员中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年度考核加分及考察、体检。

池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名单篇十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公务员遴选网上报名系统(http://)点击网上报名栏目,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报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3、发送《报名表》电子版(pdf或jpg格式)。报考人员先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盖章后的《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发送《报名表》电子版的,用人单位不予资格初审。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职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同意报考材料或者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4、单位初审。报名期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各职位报考人数情况自查询时间开始每天公布两次。

5、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17年12月13日9:00-12月16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取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予以公布,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2017年12月4日一次性调整报考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2017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及用人单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用人单位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池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名单篇十一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按照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市行政大楼714房间)。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自行从公告附件中下载并认真填写《淮北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机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不得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为:《报名登记表》(需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遴选职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由市遴选办负责解释。

(二)资格审查。

市遴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职位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

报考人员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于9月9日17:30前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职位。

资格审查结束后,市遴选办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增加加分因素,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满2年为基数,每多工作1年(实际在岗时间,被县区及以上各级机关借调时间扣除)增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具的在乡镇(街道)实际工作年限证明(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并经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到市遴选办办理审核手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遴选办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职位适应和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五)考察。

考察人选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遴选职位名额1-2人的,均差额1人;遴选职位名额3人及以上的,均差额2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派出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依据遴选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如实撰写考察报告。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遴选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名单,报市遴选办审定后,在市遴选办、遴选单位和拟遴选对象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发放报到通知书。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人员正式任职后,须与遴选单位签订不低于2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协议。

四、信息查询。

池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名单篇十二

1.党群机关、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人民团体群众团体职位遴选对象为:县(市、区)、乡镇(街道)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工作人员、选调生)。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遴选对象为:经省批准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公务员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的,需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2014年前(含2014年)录用或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3.2015年、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9月4日之后出生)。

6.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池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名单篇十三

2017年8月29日在淮南先锋网(/)、淮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http://)、淮南人事考试网()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淮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并报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须于9月10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报送或传真至报考单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淮南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须于9月11日16:00之前完成。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报送或传真报名表的,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可于9月11日16:00前随时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9月11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提交至报考单位。遴选单位应在9月11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12日12:00前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3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各遴选单位应于9月13日17:00前完成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5.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应于9月20日至9月23日从淮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考场统一设在田家庵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7年10月15日10: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各遴选单位可根据职位需要决定是否统一组织体检。统一组织体检的,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如不组织体检,须要求报名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内市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各遴选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各遴选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所属网站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或者转任、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是否实行试用期,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确定,实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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