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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面向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公示(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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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面向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公示(模板11篇)
2023-11-23 07:09:31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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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面向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公示篇一

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12所高校,选调200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及定向、委培生)。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青海面向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公示篇二

考生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外省高校考生报销往返车费,费用采取包干形式,包干标准为:北京厦门900元、天津800元、上海杭州500元、南京武汉250元、广州1200元;在合肥食宿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免食宿费。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12月17日10:00至2018年12月25日15: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295×413像素,20—100kb)。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2月25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月7日至笔试考试前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1月12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分值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笔试成绩于2019年1月底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安徽省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复审。

(五)面试。

面试初步定于2019年2月底或3月初统一在合肥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全部职位根据1:2比例,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1:2最低面试比例的,相应调整职位招考计划数。调剂的原则是先同一学历层次调剂,后跨学历层次调剂。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与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凡不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已签订的,不得放弃选调和组织分配。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安徽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安徽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

青海面向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公示篇三

报名考生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外省高校考生报销往返车费,费用采取包干形式,包干标准为北京900元,上海杭州500元,南京武汉250元;其在合肥食宿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免食宿费。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3月24日10:00至2018年3月30日15:00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295×413像素,20—100kb)。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30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3日至笔试考试前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统一在合肥市进行,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4月初(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分值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笔试成绩于2018年4月底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安徽省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复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561室,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电话:0551—62609436、62609726,邮编:230091)。

(五)面试。

面试初步定于2018年5月统一在合肥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全部职位根据1:2比例,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1:1.5最低面试比例的,相应调整职位招考计划数。调剂的原则是先同一学历层次调剂,后跨学历层次调剂。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安徽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安徽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

青海面向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公示篇四

1.报名与资格审查。请于2017年11月11日8时30分至11月16日14时,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按照报名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50kb以下)。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每名报考人员可以报考3个志愿(请按报名界面具体要求填报)。

审查结果将通过网络告知考生,并向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说明理由。

2.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短信通知。

3.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合为一张卷),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从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确定面试分组进行面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同时通过校园网发布通知。

4.确定拟选调人选。考生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考试总成绩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当招录计划出现空缺时,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职位条件,采取调剂方式确定拟选调人选。

5.体检。12月上旬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6.考察和公示。结合各高校毕业考核鉴定,着重考察拟选调人选的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情况。同时,通过各高校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

7.签定协议和录用审批。根据考试进程,适时安排时间与拟选调人员签定就业协议。2018年,待拟录用人员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设在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下载。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公务员局。

2017年11月1日。

青海面向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公示篇五

(一)选调博士研究生政策:

1.录用为省市直机关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安排挂职担任乡镇党政副职。

2.试用期满后,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任职定级为省市直机关副调研员,安排挂职或担任县(市、区)政府副职;不足2年工作经历的定为主任科员,在原挂职乡镇继续锻炼1年,锻炼期满后任省市直机关副调研员,然后安排挂职或担任县(市、区)政府副职。

3.录用后,由省委组织部跟踪管理,重点培养,纳入相应层级后备干部,安排跟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跟班学习半年以上,优先提拔使用。

4.按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分5年平均发放。

5.优先提供周转住房。

6.免除报名、体检、培训等费用,代偿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

(二)选调硕士研究生政策:

1.录用为省市直机关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安排挂职担任乡镇党政副职。

2.试用期满后,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任主任科员;不足2年工作经历的任副主任科员,任职满1年后晋升为主任科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安排担任乡镇党政副职或县直部门副职,也可回省市直机关工作。

3.录用后,由省委组织部跟踪管理,重点培养,纳入相应层级后备干部。到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的,安排跟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跟班学习半年以上,优先提拔使用。

4.按每人8万元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分5年平均发放。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周转住房。

6.免除报名、体检、培训等费用,代偿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

青海面向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公示篇六

面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定向招录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党纪国法和政治规矩,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有吃苦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2.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办理录用或聘用手续前应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3.符合相应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报考省直部门工作岗位的,学历及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报考县(市、区)直机关及乡镇(街道)工作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青海面向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公示篇七

1.单列“吉林省委组织部高层次选调生专项编”,编制和职务由省委组织部单独管理。

2.新录用选调生安排挂职担任乡镇党政副职2年,重点向贫困县(市、区)倾斜,期间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选调生在村工作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

3.博士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任职定级为副处级干部,2年锻炼期满后,安排挂职或担任县(市、区)政府副职;不足2年工作经历的定为正科级干部,2年锻炼期满后晋升为副处级干部,安排挂职或担任县(市、区)政府副职。

硕士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任职定级为正科级干部,2年锻炼期满后,安排挂职或担任乡镇党政副职;不足2年工作经历的任职定级为副科级干部,2年锻炼期满后晋升为正科级干部,安排挂职或担任乡镇党政副职。

选调生2年锻炼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通过多向选择回省直机关工作,或到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工作。

4.录用后,实行跟踪管理培养,安排跟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跟班”学习半年以上,选调生锻炼期间参与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对锻炼期内连续评为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5.给予安家补助,标准为博士选调生每人10万元、硕士选调生每人8万元,分三年发放到位,免征个人所得税。选调生工作不满三年离开我省的,不再发放剩余安家补助,已发放的补助不予收回。

6.代偿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

7.由选调生工作地提供周转住房。

8.免除报名、体检、培训等费用。

9.对于不能如期毕业的拟录用人选,保留其录用资格至2019年12月31日。

青海面向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公示篇八

报考人员不限年龄,不限户籍。重点招录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建筑类、法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材料类、旅游管理类等专业类别毕业生及农学学科门类的毕业生,具体职位表见《宁夏2019年面向北京大学等8所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职位表》(附件1,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参考《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报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3.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如期出站;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

6.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出站)的截止日期统一为2019年7月31日。

青海面向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公示篇九

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10所高校,选调80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及定向、委培生)。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青海面向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公示篇十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年以上)、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199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顺延。

6.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2019年7月20日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7.符合招录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能作为选调对象。

青海面向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公示篇十一

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等16所高校,选调300名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及定向、委培生)。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同等条件可以优先选调。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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