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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风险控制制度含义(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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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风险控制制度含义(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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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制度含义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某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3、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4、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5、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1、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2、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3、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4、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第五条按风险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机会,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

第六条按照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分为一般风险和重要风险。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风险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第九条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按照公司内控部门制定的风险评估的总体方案,根据业务分工,配合内控项目组识别、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确定风险反应方案。

2、根据识别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方案,按照公司确定的控制设计方法和描述工具,设计并记录相关控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修改完善控制设计。包括:建立控制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控制文档和程序文件等。

3、组织控制制度的实施,监督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收集、分析控制缺陷,提出控制缺陷改进意见并予以实施,对于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除向部门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外,还应向公司内控项目组反馈情况,以便公司内控项目监控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4、配合内部审计等部门对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子公司、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和职责分工的设置,分别参照上述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制定。

第三章风险管理初始信息的收集。

第十一条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公司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应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

第十二条在战略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战略风险失控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并收集与公司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技术环境、市场需求、竞争状况等方面的重要信息,重点关注本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编制这些战略、规划、计划、目标的有关依据。

第十三条在财务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收集与公司获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指标的重要信息,重点关注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第十四条在经营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收集与公司产品结构、市场需求、竞争对手、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对现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运行情况进行的监管、运行评价及持续改进,分析公司风险管理的现状和能力。

第十五条在法律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分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收集与公司法律环境、员工道德、重大协议合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第四章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公司风险评估主要经过确立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目标制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反应等五个基本程序来进行。

第十八条确立公司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是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

1、公司风险管理理念是公司如何认知整个经营过程(从战略制定和实施到公司日常活动)中的风险为特征的公司共有的信念和态度。公司实行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对于高风险投资项目采取谨慎介入的态度。

2、风险接受程度是指公司在追求目标实现过程中愿意接受的风险程度。一般来讲,公司可将风险接受程度分为三类:“高”、“中”、或“低”。公司从定性角度考虑风险接受程度,整体上讲,公司把风险接受程度确定为“低”类,即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采取谨慎的风险管理态度,可以接受较低程度的风险发生。公司的风险接受程度选择也与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九条目标制定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的前提。公司必须首先制定目标,在此之后,才能识别和评估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并且采取必要的行动对这些风险实施控制。

公司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合规性目标和财务报告目标四个方面。

目标确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计划,符合深交所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第二十条风险识别就是识别可能阻碍实现公司目标、阻碍公司创造价值或侵蚀现有价值的因素。公司可以采取问卷调查、小组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访谈法等识别风险。第二十一条风险分析主要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目标的影响程度两个角度来分析。风险分析方法一般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组合而成。在风险分析不适宜采取定量分析的情况下,或者用于定量分析所需要的足够可信的'数据无法获得,或者获取成本很高时,公司通常使用定性分析法。

公司对风险进行分析,确认哪些风险应当引起重视、哪些风险予以一般关注,对于需要重视的风险,再进一步划分,分别确认为“重要风险”与“一般风险”,从而为风险对策奠定基础。风险的重要程度的判断主要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来确定的。

1、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属于“极小可能发生”的该风险就可不被关注。

2、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高于或等于“可能发生”,且风险的影响程度小,就将该类风险确定为一般风险。

3、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等于或高于“风险可能发生”,且风险的影响程度大,就将该类风险确定为重要风险。

第二十二条风险对策。公司在进行风险分析后,应该根据风险分析结果,结合风险发生的原因选择风险应对方案:规避风险、接受风险、减少风险或分担风险。

1、规避风险:退出产生风险的各种活动。规避风险的例子可能有退出使用一条生产线、停止向一个新的地理区域市场扩大业务,或者出售公司的一个分支。

2、减少风险:采取行动减少风险的可能性或降低风险影响程度或两者同时降低。减少风险一般涉及大量的日常经营决策。

3、分担风险:通过将风险转移或者分担部分风险来减少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常见的方法包括购买保险产品、实施期货的套期保值交易或将某一活动外包。

4、接受风险:不采取任何行动去影响风险的可能性或影响。风险分析后,确定风险应对方案时,公司应考虑以下因素:

1、风险应对方案对风险可能性和风险程度的影响,风险应对方案是否与公司的风险容忍度一致。

2、对方案的成本与收益比较。

3、对方案中可能的机遇与相关的风险进行比较。

4、充分考虑多种风险应对方案的组合。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风险应对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第二十四条根据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公司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五条公司制定合理、有效的内控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9、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按照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二十七条公司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第二十九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管评价,监督评价报告应直接报送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离任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某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制度含义篇二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资金对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执行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执行董事职责:

(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

(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董事负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3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

第六条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公司设立独立于项目组的后台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筹备,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的管理等。

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股权投资项目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七条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组成,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

第八条风险识别指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的来源进行辨别。

第九条风险评估是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及发生概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分析。

第十条风险分析主要对风险的驱动因素进行归因分析,并评估其影响,提出避险建议和措施。

第十一条风险控制是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风险报告是指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根据职责范围和报告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的与风险评估分析相关的报告。

第十三条股权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性风险等多种风险。

公司运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十四条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项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且会影响项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实施,从而转化为投资失败风险。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并导致项目公司偏离投资方案、估值整体下降,造成投资项目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十五条合规性风险。

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

第十六条法律风险。

与被投资方、合作方、项目管理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存在缺失导致出现不利于我方的诉讼。

第十七条操作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项目的选择(即项目开发、初步审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项目退出等业务环节,在上述每个环节均存在操作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决策失误、投资失控、员工内部欺诈、被投资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诈、尽职调查存在缺失、资金划拨差错、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项目跟踪缺失、项目公司报告不畅等风险,其中,决策失误、投资失控是重大风险。

第十八条市场风险。

由于股权投资业务从项目投资到投资退出往往要经历宏观经济、项目所属行业、产品市场、证券市场等的波动,导致项目公司估值、项目退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造成退出方案无法实施或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

第十九条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和重点分析,并检查、控制投资业务的合规性风险。

第二十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合规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为保证股权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制订、审阅股权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四)确保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决策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股权投资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

(二)对股权投资业务运作和内部管理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向公司通报;

(三)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资产管理业务遵守公司内部制度。

第二十二条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投资立项环节上。

第二十三条公司制订项目立项标准。立项标准应该参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关于投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应当根据立项标准和投资范围,对备选企业进行筛选形成项目池。项目人员应当在广泛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对入选项目池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风险收益分析。符合立项条件的,根据公司规定申请立项审批。

第二十五条风险控制部应当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六条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风险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支持。必要时,可申请引入外部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制度,明确项目投资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基金的权益,项目投资的范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

(二)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五)不得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司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

(六)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二十九条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

(1)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项目组在尽职调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成相关报告。

(2)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拟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项目组应当对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4)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

第三十条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3)股权投资业务的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项目,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并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提交股东审议。

第三十一条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

(1)项目组负责项目投资后的跟踪管理,具体包括:定期实地回访项目公司;定期收集项目公司财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对项目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定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等。

(2)项目组负责每月或每季度完成一次对投资项目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编制《项目管理报告》,并向主管领导提交该报告。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投资项目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置进行决策。项目组在跟踪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公司的经营情况重大变化、重大法律纠纷、权益发生变动、或者财务指标恶化、亏损等重大事项的,项目组应当及时报告。

第三十三条公司建立项目退出审批机制,对项目退出进行决策。当项目达到预期投资目标或出现重大紧急事项需要退出时,项目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退出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退出方案未通过审议的,项目组应当研究并重新设计退出方案,直至项目实现退出。

第三十四条对财务与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配备专职的财务核算人员。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使用资金、单独开立银行账户。

第三十五条对人员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专职。

第三十六条公司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风险进行隔离,防范利益冲突,规范关联交易。

第三十七条风险控制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性报告两类。

第三十八条风险控制部门定期对公司业务运作、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与评价,在每年度4月底前向公司领导上报年度风险控制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九条公司发生或可能重大事项的,风险控制部接到报告后,根据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向公司领导报送临时性报告。

第四十条风险控制报告中应明确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或补救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制度含义篇三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二、保证产品质量,由主管厂长牵头,分管技术厂长和生产厂长组成的质量安全领导组,由质量管理室负责实施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日常工作。

三、进行经常性的产品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生产、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对于关键工序、关键岗位,单位相关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现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工艺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加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加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备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加工现场。

六、建立健全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验收室要求,及时作好相关记录。将产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七、对违反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质量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八、员工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九、教育培训计划应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做到一岗不缺、一人不漏,切实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管理。

十、每次课程结束后,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十一、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十二、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产品质量的原则,每个工位、每道工序、每个环节实施前,技术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十三、对相关安全工序,紧紧抓住机车“八防”要求,严格对高风险环节、关键岗位、重要工种的风险控制。

十四、关键岗位包括:检查、轮对压装、焊接、探伤、试验等。

十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本单位由质量管理室负责实施对安全问题的快速报告、快速响应、快速阻断。

十六、建立产品应急处置预案,对单位产品相关安全问题进行,不间断监控,对影响机车整体安全问题的产品,及时有效的与收件单位进行协商。对相关问题进行快速解决。

十七、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执行。

风险控制制度含义篇四

第一条为及时识别、监控公司潜在风险及其发生概率,确定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及限度,认定该等风险所可能带来的损失,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风险是与公司投资发展战略有关的各类风险,包括战略环境风险、程序风险(业务运作风险、财务风险、授权风险、信息与技术风险以及综合风险)和战略决策信息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业务单元、子公司,要求每一位员工均应该具有风险意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单位为发展战略部。

第二章风险评估管理组织体系结构。

第四条公司发展战略部设立风险评估及管理小组,为公司风险管理领导机构,负责评估公司各类风险,协助总裁决策,消除危机,转嫁风险,以使公司获取生存发展的机会。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与业务单元、下属子公司应当在本办法的框架下制订各自的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设立专人与发展战略部风险评估及管理小组沟通信息,汇报各自在运作过程中所出现的风险及其可能的解决方案。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协助发展战略部审核公司风险,为风险审计监控部门,在其进行内审工作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类风险应及时通报发展战略部从战略上研讨、评估该等风险,发展战略部与内部审计部密切合作,审核、监控并管理风险。

第七条发展战略部负责评估管理公司战略环境风险、决策风险及各类业务单元的财务、运作风险,并对该等风险提出具体的管理方案。

第八条经营财务部负责评估公司金融财务风险及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状况,并向发展战略部通报提交有关风险评估文档。

第九条各业务单元、下属子公司及具体项目运作小组负责评估本单元(或项目)的财务风险、运作风险及其他综合风险,向发展战略部提交有关风险评估文档。

第十条技术管理部及**研究院就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技术性风险、技术创新风险及技术管理中所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提交相应文档至发展战略部。

第十一条发展战略部汇总各职能部门及业务单元、下属子公司、具体项目小组的风险评估文档,展开相应的评估研究,向总裁及总裁办公会提交战略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章风险评估文档。

第十二条各单位拟提交的风险评估文档要求至少具备本章各条所规定的要素并力求详尽充分。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就其所展开的业务、职能过程分阶段实施风险评估,每一阶段的各个关键点都应该有风险评估文档记载。

第十四条每一文档应包括风险评估所存在的假设、评估方法、数据来源及评估结果。

第十五条风险评估文档要求但不限于:

1、正确完备地描述风险过程;。

2、为风险识别及分析提供一个系统的方法依据;。

第十六条风险评估文档管理要求但不限于:

1、提供公司风险纪录并开发组织知识数据库;。

3、促进对风险的持续监控并审视相关结果;。

4、提供风险审计轨迹;。

5、共享并交流风险信息;。

第三章风险评估工具方法、程序及指标体系的一般性选择。

第十七条风险评估的第一步要求是成立评估小组。

各业务单元及子公司的风险评估小组组长由负责各项业务的主管(或者该子公司领导)担任,组成人员需要包括发展战略部风险评估小组成员、内部审计部及经营财务部也应当派人参加。

评估公司整体战略风险的评估小组组长由总裁担任,主管战略与投资的副总裁及战略规划部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应当包括内部审计人员及财务人员以及有关主管市场与技术的领导。

第十八条风险评估的第二步要求是识别风险及其来源与类别。对于识别的风险采取风险等级制度,详细记载。

本办法所指称的风险类别及来源包括:

1、环境风险,指影响公司实现其目标进而对公司生存构成威胁的外部力量,包括来自于竞争对手、股东关系、自然灾害、权力/政策、法律监管、行业、金融市场、资本的可获得等方面的风险。

2、程序风险,指影响公司内部业务程序有效实施而导致的各种资产损耗、流失和破坏的内部力量。具体可以分为源于消费者、人力资源、产品开发、经营效率、生产能力、折旧/损耗、业务干扰、品牌侵害、现场质询等导致的业务风险;源于领导者才能、权力/限制、外购、业绩奖励、意愿转变、传输系统等导致的授权风险;源于价格、流动性和信贷的金融财务风险;源于组织系统及其体系结构的信息技术风险;源于管理者失误、雇员失误、非法行为、信誉等的综合风险。

3、战略决策信息风险,指造成战略决策、业务决策和财务决策信息失真、过时或使用失当的外部力量。

第十九条风险评估第三步是确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

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能够充分和全面地评估公司的已经发生的和潜在的风险。

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要求以股东价值为导向,区分层次,逐层深入细致地表述问题,揭示风险及其损失。

具体指标包括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和半定性指标三种类型。定性指标通常用于获取风险等级的一般性指示信息,使用文字格式或对该等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所导致的后果使用描述性标度。半定性指标通常是在定性指标的基础上对各类风险标示出价值,这些价值的数字可以是一个范围性的表示。定量指标用于对风险概率及其价值的准确的数字性表述。

第二十条风险评估的第四步是分析风险,并确认其所可能带来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风险评估的第五步是根据识别的风险拟订相应的解决方案。对付风险的办法可以是转移风险、规避风险、减小风险,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将风险创造为机会。

第二十二条最后,风险评估应当建立一个动态监控、审核和防范机制,就有关事项形成风险评估文档,跟踪控制,与各有关实体沟通共享风险信息。

第四章风险预警机制及监控体系。

第二十三条风险预警考察指标主要包括风险发生的水平及概率,所产生的后果以及现有控制手段是否充分。

第二十四条风险监控的办法可以是将有关风险根据损失大小设置优先级,划分类别,力求做到实时监控。

第二十五条发展战略部就公司各层次的各类风险评估文档进行分析,提出各类风险的阀值。

第二十六条各层次风险管理单位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及监控体系,由发展战略部统一管理,严密监控风险的发生,当风险值接近阀值时启动预警机制。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发展战略部解释,经公司总裁工作会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附件:风险评估管理部分文档标准样式。

风险控制制度含义篇五

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公司在运营中的各种风险,确保营业部规范经营、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大纲》等有关法律及规定,制定了营业部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主要内容包括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风险控制运行机制。

营业部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公司诚信、稳健、规范、创新、高效的经营理念;贯彻“风险全面评估、管理同步监督、经营逐级控制”的基本原则;依托技术平台的应用和支持,确保营业部各项业务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营业部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健康发展。具体目标是:建立并完善营业部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并完善营业部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地防范和规避各类风险,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营业部合规经营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营业部业务记录和技术、财务信息和其它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营业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包括合法合规原则、健全性原则、集中管理原则、责权对等原则、分离制衡原则、独立性原则及成本效率原则。合法合规原则指营业部风险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健全性原则包括制度健全和组织健全,风险控制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员工,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各个经营环节,贯穿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集中管理原则指逐步建立和完善营业部交易、清算、核算、划付等职能的集中运作和集中管理体系,并在独立数据源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集中监控体系。责权对等原则指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应部门,各业务部门在所辖范围内负直接责任,各职能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分别负责各类风险的监测、报告和控制,职责和权限必须对等。分离制衡原则指从制度上、组织上和人员安排上保证不相容业务间的有效隔离,并从组织体系和业务流程设计上,确保营业部岗位之间的相互分离制衡,杜绝风险业务由单一部门或岗位单独运作的情况,保证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交叉复核控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独立性原则指承担营业部风险监控、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营业部其他部门,禁止营业部任何部门干涉独立行使风险监控职能的行为。成本效率原则指营业部开展各项业务应坚持风险控制优先,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强化相关制度、流程设计的可操作性,提高执行效率;结合营业部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所处的环境,以合理的成本实现营业部风险控制目标。

营业部风险控制运行机制是指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控、报告与反馈、评价与考核、持续监控等一系列活动来防范风险的风险管理工作。营业部在充分考虑市场、技术、法律和公司控制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及时、有效地识别,探索其来源,识别其种类,为其后的风险评估、风险防范、控制等环节建立基础。营业部在风险识别和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分解,建立业务风险点及防范手册,具体描述营业部各部门、各业务、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风险评估是对风险可能造成的灾害进行分析的过程,营业部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风险度量方法对经营环境持续变化所产生的风险,以及营业部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适时评估。风险评估做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风险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各业务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岗位或工作流程中的风险评估是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每一项业务或每一个工作流程中可能产生风险的可能性的预测。它包括风险所在、风险所引起损失的时机、可能发生的损失原因、可能发生损失的金额、损失预测的可信度、损失发生的频率以及损失应对措施等。

风险评估按评估的时间分为定期风险评估与不定期风险评估。定期风险评估包括季度评估和评估。每季度初,营业部各业务部门对上一季实际运作情况进行自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类业务风险所在,提出上季度风险控制自评报告与本季度风险控制计划;每年年初,营业部各业务部门对上一年风险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年各项业务的风险情况,并提出本年风险控制计划。不定期风险评估包括:(1)新业务开展之前的风险评估。在开展新的业务之前,相关部门根据新业务的运作流程和特点,结合本部门的工作重点,分析评估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制定具体的风险控制计划。(2)在出现违规经营、客户投诉、危机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时,营业部应仔细分析该事件形成的原因,评估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具体风险控制方案。业务实施部门可就某些事项作出专项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方案。

风险控制是解决风险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从而消除预知风险的措施和程序。营业部针对不同种类的风险制定不同的风险控制策略,风险控制策略应明确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控制程序,并报公司风险控制部审核后执行。营业部制定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严密、标准的业务操作、服务流程,并通过在业务操作系统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阀值,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的发生。

风险监控是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这几个环节连续不断运行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合规审查、预警、纠正机制。营业部风险监控的重点是合规性监控,合规性监控包括营业部制度、流程、方案制定、设计、业务运作的合规性监控和风险控制指标存在的风险隐患监控,以及营业部各部门和人员对营业部定力的各项风险控制制度、职责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的监控等内容。营业部搭建必要的技术平台,能够从前、中、后台自动采集所监控业务的运作信息和数据,并具有预警功能和重点问题监控功能。监控部门和人员在权限范围内通过预设的指标阀值对营业部业务进行实时监控。

营业部建立健全内部报告制度,报告做到制度化和格式化。营业部风险控制报告种类有:监控报告、稽核审计报告、专项报告、即时报告、监理定期工作报告等,报告的内容根据不同的报告类型分别进行确定。监控报告是风险监控人员在对被监控对象实施监控的过程中,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定期撰写的监控情况报告,监控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发现的异常操作和重点问题、形成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

公司要为客户提供高效的证券经纪服务,必须有强有力的研究与咨询力量做保证。专业化的咨询服务又是以专业化的研究为基础的。具体而言,信息咨询主要做好信息集成,转化研发成果,能适时地从客户经理处获得客户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的需求,并及时反馈到研发和管理部门。而研究体系应为咨询服务提供支持。研究领域专注于对行业、公司进行细分和研发,由咨询人员专注于信息集成、成果转化和咨询服务,客户经理直接面对客户,及时满足客户的投资和咨询需求,为此公司从战略的高度重视研究能力的提高和咨询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把研究、咨询、客服能力作为培养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为规范和加强营业部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健全营业部内部管理机制,推动咨询业务发展,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制定《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咨询业务是指公司及所属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投资者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活动:(1)接受投资者或者客户委托,提供咨询服务;(2)举办有关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3)在报刊上发表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咨询服务;(4)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提供咨询服务;(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咨询人员必须遵守“独立诚信、谨慎客观、勤勉尽职、公开公平”的职业道德守则。咨询人员应当完整、客观、准确地运用有关信息资料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不得断章取义地引用或者篡改有关信息、资料,不得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消息为依据进行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投资建议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咨询人员接受委托提供咨询服务时: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承诺投资收益,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或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就同一问题,向不同客户提供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应当一致;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开设理财顾问工作室。

咨询人员在公众传媒提供咨询服务时应按下列规定办理:以营业部的名义对外提供咨询类文章、评论、报告等代表机构观点的资料必须由经纪业务总部分管副总经理或经纪业务总部信息咨询部经理审核;咨询人员向公众提供证券投资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文章等形式的咨询服务时,须先行取得经纪业务总部的同意或认可,必须注明公司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将发表稿件交经纪业务总部备案;与报刊、电台及电视台等媒体合办或协办的咨询版面、节目或者电信服务部门进行业务合作时,必须经公司分管总裁批准,分管总裁依据实际情况上报总裁,由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证券投资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文章等形式的咨询服务产品不得有建议投资者在具体证券品种上进行具体价位买卖等方面的内容;未经批准,投资咨询人员不得参加媒体等机构举办的荐股擂台赛、模拟证券投资大赛或类似的栏目或节目。

咨询人员在预测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或对投资证券的可行性提出建议时,应明确表示在自己所知情的范围内,公司、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是否有利害关系。营业部不得聘请无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向公众提供咨询,举办股市沙龙、研讨会和讲座等活动。营业部所属咨询人员在营业时间、本营业部内为本营业部客户进行内部咨询服务,不需报批,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做广告宣传,不得引用、传播虚假信息、内幕信息、市场传言。咨询人员不得在公司以外的任何证券公司或咨询机构任职及从事咨询工作。咨询人员离开公司后不得以公司名义参加咨询活动,发表相关言论。咨询人员不得兼职从事自营、受托资产管理或投资银行等业务。

根据《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营业部设置了投资咨询岗。投资咨询岗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营业部现场客户和非现场客户的业务咨询和投资咨询工作;负责和经纪业务总部建立咨询通道,将公司提供的有关信息通过分类、张贴、邮寄、电子渠道传送给现场客户和有需求的客户;负责定期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经公司总部批准在各大报刊、媒体发表文章,努力提升公司及营业部的服务形象;负责营业部客户沙龙的组织工作;负责营业部投资者各种活动的联络、沟通和组织工作;负责代表营业部咨询工作的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对投资者进行各种信息及咨询系统的使用培训及交流工作;负责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和公司要求建立咨询日志和档案,包括投资者园地、公告栏的建立维护工作;严守客户机密等。

风险控制制度含义篇六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交易、利益冲突交易行为,加强内幕交易、利益冲突交易的管控,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未经批准和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股东/合伙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也不得和公司及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利益冲突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利益冲突事项的回避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直系亲属均纳入防控监督范围),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利益冲突人不得未经批准和公司和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

第五条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对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上正式公开及尚未向公司管理的基金的投资者报告的事项。

利益冲突是指,相关人士与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将要投资、可能投资或已经投资的标的企业存在共同投资关系、投资或被投资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基金资产价值的事项。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研究决定的重大业务中的保密事项;

公司管理的基金、客户的合同、协议、投资建议书、财务数据等;

公司在基金管理过程中获悉的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其他经股东会决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八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分为内部知情人和外部知情人。在公司内部任职的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的内部知情人;未在公司任职,但能获知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和单位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知情人。

内幕知情人、利益冲突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其他因工作原因获悉内幕信息、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单位和人员:

(三)上述(一)、(二)项下人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四)经股东会会议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尚未披露前,应严格将信息的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第十条内幕信息公开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光盘、录音带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准借给他人阅读、复制,不准交由他人代为携带、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第十一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不得买卖标的股票或股权,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标的股票或股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十二条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公布之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将有关内幕信息的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

第十三条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从事有关内幕信息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有利于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下,应具备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第十四条公司需加强内部的事前提示,在召开公司内部重要会议前,应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容及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违反后果,必要时应要求参会人员签署《保密提示函》。

第十五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留用察看、降职降薪、没收非法所得、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以及适当的赔偿要求,以上处分可以单独或并处。

第十六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利用内幕信息操纵股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内幕交易或其他非法活动而受到公司、行政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罚的,公司将把处罚结果进行公告。

第十八条公司利益冲突人,非经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与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也不得将应属于公司、公司管理基金的投资机会归己方所有。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明确提示公司其与交易事项存在利益冲突,并应当申请回避。

第二十条如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回避,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确需发生此类交易的,该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应再投资决策时予以回避。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买卖股票或股权投资情况和利益冲突人是否回避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二十二条公司须将本制度所列内容纳入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三条考核的标准如下:

(一)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是否遵守本制度相关要求;

(二)公司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违规买卖股票或股权投,是否进行利益冲突回避情况;

(三)是否违反信息披露、利益冲突回避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对敏感岗位工作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直系亲属内部交易、利益冲突未回避情况实行问责追究,问责追究方式包括:。

(一)诫勉谈话;

(二)通报批评;

(三)停职反省;

(四)经济处罚;

(五)解除劳动关系;

(六)诉讼;

(七)移交司法;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以上规定的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制度含义篇七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应当履行受托人义务,承担基金合同的受托责任,应当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并承担审查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责任。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告与信息披露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制度的规定及基金销售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合理的注意义务,承担特定对象调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第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签订基金销售协议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销售协议中应当明确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并由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向投资者说明相关内容。

第七条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对投资者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保投资者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

(二)在基金合同中约定转让的条件。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第八条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不得对外披露。

第九条募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其他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的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第十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本制度所述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是指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归集的,在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与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往来资金。募集结算资金从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划出,到达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前,属于合格投资者合法财产。

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监督协议,监督机构负责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监督协议中须明确反洗钱义务履职、责任划分及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第十二条涉及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的机构不得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十三条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募集机构应确保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得包含基金产品的推介内容。

第十四条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不得向任何人推介私募基金。

第十五条募集机构应当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调查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签字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逾期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六条募集机构设计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时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调查问卷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五)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

对投资者上述信息的获取应以投资者自愿为前提。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详见附件一。

第十七条推介材料应由募集机构制作使用,募集机构对推介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使用、更改、变相使用私募基金推介材料。

第十八条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等基本信息及概况;

(三)私募基金托管人名称(如无,应以显着字体特别标识);

(四)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五)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六)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揭示;

(七)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八)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九)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十)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十一)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十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风险揭示书的形式向投资者揭示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

第十九条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以下行为:

(一)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二)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六)恶意贬低同行;

(七)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推介;

(八)推介非本机构募集的私募基金;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未经邀约面向公众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四)海报、户外广告;

(五)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六)公共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八)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并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第二十二条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须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一同签署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三)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详见附件二。

第二十三条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投资者应当向募集机构提供金融资产证明文件,募集机构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第二十四条根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第二十五条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投资者在冷静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第二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后,指令本机构的非基金推介业务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等适当方式进行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须客观确认合格投资者的身份及投资决定。未经回访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签署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可以约定,经回访确认程序的合同方可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制度含义篇八

20__年,对兴隆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来说,是一个不平常的年度——央行票据兑付成功了!它的成功兑付,标志我区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又走上了一个新台阶。在这一年里,全区信用社风险管理工作围绕“票据兑付为第一要务”和省联社提出的“改革年”的风险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工作,扎实进取,使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资产质量逐步好转,各项工作得以稳步推进,有效地促进了全区信贷资产质量持续好转,现将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不良贷款清收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12月末,各项不良资产余额13286万元。其中,表内不良资产余额5021万元,票据置换不良资产余额53万元,抵债资产余额4330万元,系统内重点监控类不良贷款余额3870万元。

(一)表内不良贷款清收情况。年初表内不良贷款余额5806万元,12月末表内不良贷款余额5021万元,比年初下降785万元。其中,全年账务调整新增不良贷款77万元,累计清收862万元。完成办事处下达清收任务指标900万元的87.22%。

(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清收情况。截至20__年12月末,我社已处置置换资产2524万元,占置换资产总额的97.94%。其中,现金收回80万元,占置换资产总额的3.10%;以抵债资产方式收回1万元,占置换资产总额的0.04%(见处置清单1);确实无法收回并已取得相关证明材料的2443万元,占置换资产总额的94.80%。目前,有53万元的置换资产正在清收落实过程中占置换资产总额的2.06%。

(三)重点监控类不良贷款清收情况。12月末重点监控类不良贷款余额3870万元,比年初下降731万元。

(四)抵债资产情况。12月末,抵债资产余额4330万元,比年初的2711万元净增加1619万元。其中,接收抵债资产1711万元,全年共处置变现92万元。

二、风险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联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中严格按照省联社对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履行职责,不走过场,全年共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18次,议事21项,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对基层社的风险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切实把风险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不良贷款清收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1、以票据兑付为第一要务,做好票据置换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新年伊始,联社首先统一思想,专门召开了几次清收工作会议,并成立了票据兑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票据置换资产清收处置工作落到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对全辖置换资产清收处置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在清收工作中,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并和亲自参与,使基层信贷人员清收信心大增,士气高涨,清收速度明显加快,清收效果显著提高。经过前五个月清收会战,兴隆台区联社票据置换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这个老大难问题终于有了突破。全辖共清收现金243笔81万元,收集证明材料758笔2443万元,达到了央行票据置换资产兑付考核的标准。这次清收实际意义,不仅仅是达到票据兑付考核标准,而且会为以后不良贷款清收打下良好基础,提供一定的宝贵经验。

2、有的放矢,做好表内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首先,落实指标,奖罚分明。按照省联社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部署和市办事处下达的任务指标积极动员,层层落实责任,合理分配指标,并采取硬性措施。逐级建立了不良贷款清收责任机制和严格的奖惩措施,在行政处罚和经济奖惩上也提出了严格的具体要求。对未能完成本年度清收指标计划的,要严格按照《经营指标考核暂行办法》考核验收,除执行扣发工资外,严重的还要对其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解聘等等;对能够完成不良贷款清收指标计划的,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其次,领导带头,克服困难全力攻坚。为了达到清收的目的,我联社理事长亲自挂帅,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寻求合作。对实在不能以现金偿还的不良贷款,就寻求以政府优良资产置换。截止到12月末,全辖共清收表内不良贷款贷款862万元。由于奖罚分明,措施得力,不良贷款总的清收任务完成指标的87.22%。

3、多策并举,全力清收,确保实效。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是一项复杂而有细致的工作,在清收过程中始终强调信贷人员必须要有高度责任心,事业心,不要放过任何清收机会;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协助清收,提高清收效率。比如农户贷款,凡是信用社与村里关系协调好的,信贷人员就很容易清收。在与地方政府合作中,抓住一切机会清收不良贷款。3月6日办事处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关于核查20__年市政府表彰二、三等功公务员人选信用状况的函》的文件,兴隆台区联社高度重视,在全辖范围内立即细致排查,利用这次机会,成功收回了一笔3万元的不良贷款,等等。

(三)抵债资产管理、接收、处置。

一是现有抵债资产的管理。依照《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辽农信联[20__]60号)和《盘锦市兴隆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在抵债资产的管理中始终坚持“严格控制、合理定价、妥善保管、及时处置”的原则。在日常管理中始终坚持抵债资产检查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档案资料。根据不同资产类型建立了抵债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卡片帐,详细登记债务人名称、抵债资产名称、种类、规格、数量、产权证号、抵债时间、入账价值、存放地点、管理责任人的更替纪录、处置时间、处置方式、处置净收入等。二是抵债资产的接收工作。首先,坚持“严格控制”的原则,从严控制以物抵债。要求基层信用社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中以现金方式清收为第一选择,债务人、担保人无货币资金偿还能力时,要优先选择以直接拍卖、变卖非货性性资产的方式回收债权。当现金受偿确实不能实现时,可接收以物抵债。其次,强调“合理定价”原则,对接收的抵债资产必须经过严格的资产评估来确定价值,评估程序应合法合规,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合理定价。本年度共接收7笔抵债资产,金额为1711万元。第三,抵债资产的处置工作。始终坚持“妥善保管,及时处置”的原则。抵债资产处置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坚持采用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处置。今年全辖抵债资产共处置2项,金额92万元。

(四)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工作。

高度重视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工作,积极配合信贷部对分类意见进行审核认定,并做好不良贷款五级分类监测和考核。树立实行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是树立审慎经营理念的需要,是动态、真实的反映信贷资产风险变化情况,判断信贷资产实际损失程度,为确定和处置信贷资产风险提供科学、准确依据的需要,是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及时防范、化解信贷风险,提升信贷管理水平的需要。全辖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特别强调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增强风险预警能力,全面提高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今年,按照《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辽农信联[20__]104号)要求对五级分类采取“按季分类、按月调整”的原则,即各经营机构按季对所有信贷资产进行一次五级分类,同时将五级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根据信贷资产风险变化情况进行按月监控和调整,按月统计上报五级分类结果。联社风险部进一步规范了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的认定程序,对全辖上报的材料进行统一规范要求等。

(五)完善档案资料,准确统计数据,及时上报材料。

全年不良贷款管理系统安全运行,各项报表、数据及时处理,分析、总结性材料准时上报。无论提供数据者还是操作人做到了提供的数据准确无误,报送时间及时。另外,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不良资产管理情况,按照省联社风险管理部、市办事处要求建立了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月分析制度,每月上报五级分类不良资产管理分析报告。每次对上报的分析材料都高度重视,详细分析清收、处置进度及清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等;今年档案材料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按票据置换不良贷款,表内不良贷款,重点监控类不良贷款,抵债资产等类别,逐项加以完善。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20__年的风险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有许多不足之处:

(一)表内不良、重点监控不良贷款清收、抵债资产变现形势依然很严峻。从现在结果看,离达到优秀等级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二)风险资产档案资料缺乏,尤其是表内不良贷款大部分贷款客户无档案,所以给清收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三)基层信用社风险管理工作不到位。由于信贷工作人员少,信贷和风险工作混在一起,常常重信贷而轻风险,所以,一些风险制度根本贯彻不到位,风险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信贷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懂法律知识的人更少,所以全辖加强培训工作势在必行。全辖应征定有关方面的书籍,统一参加考试培训,持证上岗等等。

四、20__年工作规划。

(一)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力争达到优秀等级社考核标准。

今年省联社将在县级联社推行差别管理,其中定量考核指标中不良贷款率的得分标准为:按五级分类口径计算,不良贷款率等于或低于25%的满分,每高出1个百分点减1分;按五级分类口径计算,当年新发放贷款不良率为零的满分,每高出0.25个百分点减1分。目前看我社不良贷款率离优秀社等级标准相差很远,现在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是当务之急。在新的一年,风险部将进一步做好辖内不良贷款管理、指导和处置工作,做好基层社不良贷款的监测、分析和考核,履行职责。

(二)进一步做好抵债资产管理工作,完善接收、处置、出租手续,达到合规合法。坚持“妥善保管,及时处置”的原则。做好抵债资产的公开拍卖工作。

(三)做好不良贷款调查与估值,完善不良贷款催收的记录。档案登记内容翔实,不良贷款档案其中包括催收回执,调查催收的次数,每次催收的结果,遇到的困难等等。

(四)加强全辖风险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明确风险工作范围职责。

(五)做好数据统计报表工作,及时报送各类报表和分析材料。

兴隆台区联社风险部。

风险控制制度含义篇九

开一次专题研讨会,不定期召开党员、干部参加的座谈会、民主生活会。

3、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总结,把经验和不足详细地总结,安排好下步工作重点。

4、广泛征求职工群众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加深职工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理解。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学习制度1、充分利用好每周三的政治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

2、做好授课人安排,做好学习笔记,记录要详细、工整,做好学懂、学透。

3、不准随意不参加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请假、事后补课。

4、认真开好“三会”定期召开研讨会、每月一次总结会、下步工作安排会,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党员个人学习制度1、按时参加矿、支部委员会组织的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2、每月利用班后业余时间进行二次学习。

3、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

4、每月向组织以书面形式汇报一次工作,做到学懂、学透。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检查制度1、每周二检查一次各段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周二汇报的形式把一周来的工作进行总结。

2、做好检查资料存档工作,及时解决和落实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各段队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严抓不懈,杜绝形式主义。

4、要落到实处真正为企业和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分析评价制度1、定期召开党员、积极分子参加的工作分析会,征求意见,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2、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及支部会议,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分析工作开展情况。

3、做好备案、整理、统计工作,拿出综合意见和具体措施。

4、及时把工作要点和内容传达贯彻到每名党员干部心中,认真对待他们的不同意见和建议。

房地产开发环节的成本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含义篇十

为加强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现场安全管理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管理。

1、安质部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内部风险评价准则,考核、验收各单位风险评价、控制效果。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建立、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负责各级风险的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价更新。

3、各级岗位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1、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

2、以班组为单位对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

3、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审核签字后,提交本单位评价组织。

4、评价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

5、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评价组织成员必须实施现场检查,明确危险有害因素。

6、评价组织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7、各单位根据评价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分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和管理。

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2、控制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4)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职业卫生需要配备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1、确定为巨大风险、重大风险等级的,由公司进行管理。各单位逐级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生产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巨大风险、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2、确定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各单位进行管理。各单位逐级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各单位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各单位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3、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工段、班组进行管理。工段、班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风险控制制度含义篇十一

第一条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经营、稳健运作,防止和减少各类风险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晟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晟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结合通行业的风险管理惯例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是规范公司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主要措施,也是衡量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公司应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的风险控制机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第四条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公司。具体目标是:

(四)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维护公司的信誉和良好形象。

第五条公司风险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五)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办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风险控制效果。

第六条公司制定风险控制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三)审慎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四)适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和完善。

第七条公司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系统全面、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体系。

第八条董事会负责公司整体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审核、监督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九条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风险控制及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议、监督和检查,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评价;

(三)草拟公司风险管理战略;

(四)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四)对公司推出新产品、开展新业务的合法合规性问题提出意见;

(六)关注员工的合规与风险意识,促进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水平的提高及合规文化的形成;

(七)指导、督促公司妥善处理投资人的重大投诉,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十)对公司合规风控部进行业务指导,并有权要求其配合工作;

(十一)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评估和防控。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基金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等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管理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根据所管理的各个基金的具体情况,确定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原则和基金投资的资产配置比例或比例范围。

第十三条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负责协助总经理统揽公司风险管理全局的议事机构,由总经理、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总经理任委员会主席。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

(三)检查、评价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四)为公司经营各环节风险的监测、评估与防范提供意见及建议;

(五)为基金运作各环节及基金投资组合风险的监测、评估与防范提供意见及建议;

(六)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备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及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风险的控制,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五条公司设独立的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公司的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系统实施和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对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追踪,对公司相关制度的修改。

提供建议;

(二)检查评价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三)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四)对有关风险控制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五)负责基金投资的实时监控;

(六)负责基金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

(七)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处理公司的有关法务与审查事项;

(九)《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节风险类型。

第十六条公司在业务开展和内部管理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四大类: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其中:

(一)业务风险主要包括:销售风险、投资管理风险、后台保障风险和第三方风险;

(二)人员风险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风险和员工道德风险;

(三)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和信息披露风险;

(四)财务风险主要包括:财务管理风险和财务危机。

一、基金销售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基金销售风险是指在基金产品开发和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包括:

(一)设计出来的新产品不适合市场或不具备投资的可行性;

(二)由于市场推广不力及销售渠道限制,导致基金募集达不到法定设立标准或预定目标;

(三)因客户服务质量问题而影响销售工作或流失重要客户;

(四)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基金销售风险,巨额及连续巨额赎回。

第十八条基金销售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新产品设计需进行深入的调研,接受需求分析与投资可。

行性分析的双重检验;

(二)建立丰富的销售渠道体系和有效的市场推广体系;

(三)选择实力雄厚的代销机构,对重点客户实行个性化服务,防止流失;

(四)确保基金信息披露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反映基金的特性,并确保基金运作实际情况与披露的信息相一致。

第十九条基金赎回风险控制措施及处理程序:

(一)基金赎回风险的控制措施。

(二)基金连续巨额赎回风险的控制措施。

如果出现连续的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除以上措施外,应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3.根据基金合同,保持相应的现金比例;基金经理对市场情况。

5.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沟通,进行投资者风险教育,帮助其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三)巨额赎回风险的处理程序。

当出现以上巨额赎回及连续巨额赎回风险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3.必要时公司需立即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现有仓位、投资组合和现金量的调整形成决议,并由基金经理执行。

第二十条投资管理风险是指公司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的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可能导致基金投资失败的风险。主要包括:

发现机会与揭示风险;

(二)决策风险:由于投资决策失误,造成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及个股选择不当;

(三)执行风险:由于投资指令不明晰或交易操作失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四)流动性风险:因流动性原因,基金资产不能迅速变现,或难以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变现而引起资产损失或交易成本的不确定性。

第二十一条投资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二)设立高效的投资决策程序,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和控制措施;

(四)建立合理的流动性监控指标体系与申购赎回管理体系,加强对证券市场各类投资品种流动性的研究。

第二十二条后台保障风险是指公司业务支持部门未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而导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三)基金清算风险:没有制定严格的基金清算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没有对不同基金实行严格的分帐管理、没有准确和及时地进行资金划拨与账务核对、没有正确审核及处理和记录场外业务、没有与托管行及时核对清算数据、没有准确和及时地按规定编报会计信息、没有保存完整的基金会计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后台保障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做好核心部件的配置与关键设备的备份;

(二)定期维护电脑系统,做好相关业务数据的备份工作;

(三)重要的通信线路的双重备份或多重备份;

(四)制定危机处理机制和灾难恢复计划等有关应对技术风险的控制措施;

(五)制定严格的业务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六)及时进行相关清算、交割作业和对账作业;

(七)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与估值软件等系统进行清算处理,尽量减少清算风险;

(八)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纪律教育;

(九)合规风控部及有关部门对各项业务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检查与监督。

四、第三方风险及控制措施。

第二十四条第三方风险是指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托管人、注册登记机构、代销机构等由于不能履行合同或其他事先的约定,而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损失的可能。

第二十五条第三方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制定相关的选择和监控制度并严格执行,签定的各类合同中设置充分的保障与赔偿条款;委托中介机构对托管人等第三方进行审计并提供相关报告,以了解第三方及合同执行的有关情况,从而降低和减少第三方风险。

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风险是指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存在致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主要业务人员的素质不符合相应岗位的要求;

(二)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大量流失;

(三)员工工作缺乏热情,积极性不高;

(四)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力资源风险。

第二十七条人力资源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合理的选拔考核机制;

(二)把个人的奖励、晋升机会与工作表现挂钩;

(三)借鉴国内外基金公司的经验,建立激励和约束相容机制。

第二十八条员工道德风险是指公司员工个人违反法律法规。

或公司有关规定,致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二)相互勾结或与第三方串通,严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和公司利益;

(三)利用公司信息或其他便利条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

(四)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道德风险行为。第二十九条员工道德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二)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的专门培训;

(三)加强员工自律,并签定相关的自律承诺书;

(四)建立严明的工作纪律,严惩违法违规、谋取私利的行为。

第三十条合规风险是指在公司经营与基金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对有关基金或公司运营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或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公司规章制度没有及时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三)基金投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

(四)基金营销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

(五)公司合规部门未能有效监督公司合法、合规执行情况;

(六)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合规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三)建立顺畅的信息反馈汇报制度,建立严密的监督机制,制定明确的工作规程及标准。

第三十二条关联交易风险是指基金公司与其股东和关联方之间的不当关联交易行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可能侵害。主要包括:

(一)基金违反规定投资于关联人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二)运用基金财产配合关联人的证券投资;

(三)故意维持或者抬高关联人所承销证券的价格;

(四)公司向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五)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关联交易风险。

第三十三条关联交易风险的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一)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职责明晰、各司其职;

(二)充分发挥负责合规的副总经理、合规部通过合规审查功能实现的独立监察稽核作用;

(三)充分发挥董事会及其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审核与监督作用;

(五)制定有关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程序。

三、信息披露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信息披露风险是指在基金或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存在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披露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误导投资者;

(二)披露的信息不完整性,存在重大遗漏或故意隐瞒;

(三)披露的信息不及时,未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期限办理;

(四)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方式与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五)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信息披露风险。

第三十五条信息披露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二)指定专人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部门;

(三)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与审查。

第三十六条财务管理风险是指由于公司财务管理的制度缺陷或操作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公司财务和基金财务没有严格分离;

(三)收入、费用等没有准确、及时确认和入账;

(四)没有按规定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五)公司固有资金的运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六)会计报表编制不正确或不及时;

(七)未按规定妥善管理和保存会计档案资料。

第三十七条财务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二)严格区分公司财务会计和基金财务会计;

(三)严格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的管理;

(四)财务部实行双人复核,定期核账;

(五)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密押、业务用章、空白支票等重要凭证。

二、财务危机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财务危机是指因公司经营长期不景气、重大经营失误或其他重大财务损失,造成公司经营严重困难。

第三十九条财务危机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与经营策略,加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做好必要的重大灾难防范与保护应对工作。

第四十条风险控制主要体现为制度、组织、流程等方面的相互约束和控制,风险控制制度应体现在管理公司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和各项业务中。公司各部门之间应形成相互核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第四十一条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授权制度、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内部信息控制与保密制度、报告与反馈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

第四十二条业务授权制度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各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在其规定的业务、财务、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职能;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四十三条岗位分离制度是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而建立的岗位制度。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应根据不同工作的特点和人员要求,合理划分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严禁工作人员无故串岗;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

易和基金清算的一级保密性,并相应建立安全保障设施。

第四十五条作业流程制度是指为保证公司各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运作效率,各部门制定详细、合理的业务流程的制度。各部门应本着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本部门标准化的作业流程;作业流程是本部门工作的操作指导,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应置于公司的监察稽核之下,随时接受监察稽核人员的检查。

第四十六条集中交易制度是指公司建立集中交易室,所有基金投资必须在交易室集中完成的制度。公司应完善集中交易室相关的安全设施,设立录音电话,并保留记录五年,充分保障集中交易室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十七条信息披露制度是指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的信息披露的制度。信息披露由合规部统一负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十八条资料保全制度是指保证公司的信息资料管理真实、全面、及时的系统和制度。公司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资料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业务资料与统计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四十九条内部会计控制是指能够保证交易记录正确、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反映及时的系统和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包括基本的控制制度和科学的估值方法。具体控制制度包括复核制度、凭证制度、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强化会计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具体应做到:

(一)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必须严格分开。

(二)每个基金应分别设立不同的独立账户进行单独核算。

(三)会计记录、账务处理和经营成果核算要完全独立。

(四)与托管银行间的业务往来应严格按托管协议进行,分清权责,协调合作,互相监督。

第五十条内部信息控制与保密制度是指公司不宜在非适当场合公开的资料及信息必须严格对外界或对公司内部保密的制度。内部信息控制与保密制度应贯穿于风险控制制度之中。保密对象包括:基金投资计划、基金登记过户资料、交易统计资料、公司的研究成果、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等资料、信息。公司内部信息应根据对象不同,设定不同的密级程度。保密工作的实施应结合员工教育、信息披露工作、有形隔离、计算机网络安装和安全保障设施建设等工作同时进行,并相互配合。

第五十一条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各部门定期将业务执行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向主管领导或风险控制部门报告的制度。为了及时掌握公司各部门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情况,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内部必须建立道路通畅的报告系统。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各自独立的报告系统,对业务执行结果、业务风险或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报告。此外,为了防止因部门之间业务协调不及时而造成的风险,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还应就业务配合与支持情况制定信息反馈制度,在公司内部形成明晰的反馈路线和高效的反馈机制。

第五十二条监察稽核制度是指监察稽核人员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监察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的系统和制度。具体包括:

(一)建立不同层次的监察稽核体系,各层次依据各自的授权范围实施监察稽核工作;

(三)风险控制制度和公司各部门作业流程的合规性与有效性的检查、监督、评价及建议;

(四)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破坏内部监督工作。

第五十三条为保障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必须形成良好的控制环境,建立持续的风险控制检验制度和独立的风险控制报告制度。

第五十四条控制环境是与风险控制制度相关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对业务、员工的影响。良好的控制环境可为其他风险控制制度要素提供规则和架构,主要包括各项风险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的牵制力,公司管理层、员工对风险控制制度的重视程度。公司致力于从公司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

第五十五条公司致力于营造一个浓厚的风险文化氛围,使得风险控制意识能在公司内部广泛分享,并能扩展到公司所有员工,确保内控机制的建立、完善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五十六条风险控制检验制度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金融工具、技术应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发展情况,不断测试和调整风险控制制度,以确保风险控制制度持续运作并充分有效的制度。

第五十七条风险控制报告制度是指合规部及时将风险控制制度的实质性缺陷或失控向公司总经理和负责合规的合规风控总监报告的制度。公司应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报告程序的有效性,以保证总经理和负责合规的副总经理及时可靠地取得准确详细的信息。

第五十八条合规风控部应定时检查和指导各部门的风险控制工作,形成风险管理报告书与建议书,上报公司决策层,并坚持重点管理的原则,对投资管理部等重要的业务部门和人员进行重点监督与防范。

第五十九条公司各级人员均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及时地反映情况,对风险控制工作不力或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给公司造成巨大风险和损失的,依公司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六十条对因风险控制工作出色,防止了某些重大风险的发生,为公司挽回了重大损失,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公司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一条对于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风险防范工作积极主动并卓有成效的部门,公司应给予适当表彰与奖励。

第六十二条对于部门制度不完备、工作程序不合理或管理混乱而造成较大风险并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制定,公司将适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业务的发展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如遇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调整与本制度不一致时,公司依据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风险控制制度含义篇十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经营、稳健运作,防止和减少各类风险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晟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晟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结合通行业的风险管理惯例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是规范公司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主要措施,也是衡量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公司应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的风险控制机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第四条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公司。具体目标是:

(四)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维护公司的信誉和良好形象。

第五条公司风险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五)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办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风险控制效果。

(一)合法合规原则。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三)审慎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四)适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和完善。

第七条公司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系统全面、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体系。

第八条董事会负责公司整体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审核、监督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九条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风险控制及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议、监督和检查,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评价;

(三)草拟公司风险管理战略;

(四)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四)对公司推出新产品、开展新业务的合法合规性问题提出意见;

(六)关注员工的合规与风险意识,促进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水平的提高及合规文化的形成;

(七)指导、督促公司妥善处理投资人的重大投诉,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十)对公司合规风控部进行业务指导,并有权要求其配合工作;

(十一)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评估和防控。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基金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等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管理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根据所管理的各个基金的具体情况,确定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原则和基金投资的资产配置比例或比例范围。

第十三条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负责协助总经理统揽公司风险管理全局的议事机构,由总经理、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总经理任委员会主席。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

(三)检查、评价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四)为公司经营各环节风险的监测、评估与防范提供意见及建议;

(五)为基金运作各环节及基金投资组合风险的监测、评估与防范提供意见及建议;

(六)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备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及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风险的控制,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五条公司设独立的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公司的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系统实施和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对负责风控的合规风控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追踪,对公司相关制度的修改。

提供建议;

(二)检查评价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三)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四)对有关风险控制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五)负责基金投资的实时监控;

(六)负责基金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

(七)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处理公司的有关法务与审查事项;

(九)《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节风险类型。

第十六条公司在业务开展和内部管理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四大类: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其中:

(一)业务风险主要包括:销售风险、投资管理风险、后台保障风险和第三方风险;

(二)人员风险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风险和员工道德风险;

(三)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和信息披露风险;

(四)财务风险主要包括:财务管理风险和财务危机。

第十七条基金销售风险是指在基金产品开发和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包括:

(一)设计出来的新产品不适合市场或不具备投资的可行性;

(二)由于市场推广不力及销售渠道限制,导致基金募集达不到法定设立标准或预定目标;

(三)因客户服务质量问题而影响销售工作或流失重要客户;

(四)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基金销售风险,巨额及连续巨额赎回。

第十八条基金销售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新产品设计需进行深入的调研,接受需求分析与投资可。

行性分析的双重检验;

(二)建立丰富的销售渠道体系和有效的市场推广体系;

(三)选择实力雄厚的代销机构,对重点客户实行个性化服务,防止流失;

(四)确保基金信息披露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反映基金的特性,并确保基金运作实际情况与披露的信息相一致。

第十九条基金赎回风险控制措施及处理程序:

(一)基金赎回风险的控制措施。

(二)基金连续巨额赎回风险的控制措施。

如果出现连续的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除以上措施外,应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3.根据基金合同,保持相应的现金比例;基金经理对市场情况。

5.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沟通,进行投资者风险教育,帮助其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三)巨额赎回风险的处理程序。

当出现以上巨额赎回及连续巨额赎回风险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3.必要时公司需立即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现有仓位、投资组合和现金量的调整形成决议,并由基金经理执行。

第二十条投资管理风险是指公司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的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可能导致基金投资失败的风险。主要包括:

发现机会与揭示风险;

(二)决策风险:由于投资决策失误,造成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及个股选择不当;

(三)执行风险:由于投资指令不明晰或交易操作失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四)流动性风险:因流动性原因,基金资产不能迅速变现,或难以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变现而引起资产损失或交易成本的不确定性。

第二十一条投资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二)设立高效的投资决策程序,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和控制措施;

(四)建立合理的流动性监控指标体系与申购赎回管理体系,加强对证券市场各类投资品种流动性的研究。

第二十二条后台保障风险是指公司业务支持部门未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而导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三)基金清算风险:没有制定严格的基金清算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没有对不同基金实行严格的分帐管理、没有准确和及时地进行资金划拨与账务核对、没有正确审核及处理和记录场外业务、没有与托管行及时核对清算数据、没有准确和及时地按规定编报会计信息、没有保存完整的基金会计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后台保障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做好核心部件的配置与关键设备的备份;

(二)定期维护电脑系统,做好相关业务数据的备份工作;

(三)重要的通信线路的双重备份或多重备份;

(四)制定危机处理机制和灾难恢复计划等有关应对技术风险的控制措施;

(五)制定严格的业务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六)及时进行相关清算、交割作业和对账作业;

(七)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与估值软件等系统进行清算处理,尽量减少清算风险;

(八)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纪律教育;

(九)合规风控部及有关部门对各项业务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第三方风险是指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托管人、注册登记机构、代销机构等由于不能履行合同或其他事先的约定,而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损失的可能。

第二十五条第三方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制定相关的选择和监控制度并严格执行,签定的各类合同中设置充分的保障与赔偿条款;委托中介机构对托管人等第三方进行审计并提供相关报告,以了解第三方及合同执行的有关情况,从而降低和减少第三方风险。

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风险是指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存在致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主要业务人员的素质不符合相应岗位的要求;

(二)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大量流失;

(三)员工工作缺乏热情,积极性不高;

(四)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力资源风险。

第二十七条人力资源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合理的选拔考核机制;

(二)把个人的奖励、晋升机会与工作表现挂钩;

(三)借鉴国内外基金公司的经验,建立激励和约束相容机制。

第二十八条员工道德风险是指公司员工个人违反法律法规。

或公司有关规定,致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二)相互勾结或与第三方串通,严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和公司利益;

(三)利用公司信息或其他便利条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

(四)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道德风险行为。第二十九条员工道德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二)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的专门培训;

(三)加强员工自律,并签定相关的自律承诺书;

(四)建立严明的工作纪律,严惩违法违规、谋取私利的行为。

第三十条合规风险是指在公司经营与基金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对有关基金或公司运营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或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公司规章制度没有及时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三)基金投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

(四)基金营销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与公司规章制度;

(五)公司合规部门未能有效监督公司合法、合规执行情况;

(六)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合规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三)建立顺畅的信息反馈汇报制度,建立严密的监督机制,制定明确的工作规程及标准。

第三十二条关联交易风险是指基金公司与其股东和关联方之间的不当关联交易行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可能侵害。主要包括:

(一)基金违反规定投资于关联人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二)运用基金财产配合关联人的证券投资;

(三)故意维持或者抬高关联人所承销证券的价格;

(四)公司向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五)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关联交易风险。

第三十三条关联交易风险的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一)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职责明晰、各司其职;

(二)充分发挥负责合规的副总经理、合规部通过合规审查功能实现的独立监察稽核作用;

(三)充分发挥董事会及其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审核与监督作用;

(五)制定有关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程序。

三、信息披露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信息披露风险是指在基金或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存在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披露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误导投资者;

(二)披露的信息不完整性,存在重大遗漏或故意隐瞒;

(三)披露的信息不及时,未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期限办理;

(四)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方式与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五)其它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信息披露风险。

第三十五条信息披露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二)指定专人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部门;

(三)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与审查。

第三十六条财务管理风险是指由于公司财务管理的制度缺陷或操作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公司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

(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公司财务和基金财务没有严格分离;

(三)收入、费用等没有准确、及时确认和入账;

(四)没有按规定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五)公司固有资金的运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六)会计报表编制不正确或不及时;

(七)未按规定妥善管理和保存会计档案资料。

第三十七条财务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二)严格区分公司财务会计和基金财务会计;

(三)严格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的管理;

(四)财务部实行双人复核,定期核账;

(五)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密押、业务用章、空白支票等重要凭证。

二、财务危机及控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财务危机是指因公司经营长期不景气、重大经营失误或其他重大财务损失,造成公司经营严重困难。

第三十九条财务危机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与经营策略,加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做好必要的重大灾难防范与保护应对工作。

第四十条风险控制主要体现为制度、组织、流程等方面的相互约束和控制,风险控制制度应体现在管理公司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和各项业务中。公司各部门之间应形成相互核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第四十一条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授权制度、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内部信息控制与保密制度、报告与反馈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

第四十二条业务授权制度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各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在其规定的业务、财务、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职能;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四十三条岗位分离制度是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而建立的岗位制度。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应根据不同工作的特点和人员要求,合理划分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严禁工作人员无故串岗;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

易和基金清算的一级保密性,并相应建立安全保障设施。

第四十五条作业流程制度是指为保证公司各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运作效率,各部门制定详细、合理的业务流程的制度。各部门应本着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本部门标准化的作业流程;作业流程是本部门工作的操作指导,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应置于公司的监察稽核之下,随时接受监察稽核人员的检查。

第四十六条集中交易制度是指公司建立集中交易室,所有基金投资必须在交易室集中完成的制度。公司应完善集中交易室相关的安全设施,设立录音电话,并保留记录五年,充分保障集中交易室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十七条信息披露制度是指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的信息披露的制度。信息披露由合规部统一负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十八条资料保全制度是指保证公司的信息资料管理真实、全面、及时的系统和制度。公司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资料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业务资料与统计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四十九条内部会计控制是指能够保证交易记录正确、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反映及时的系统和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包括基本的控制制度和科学的估值方法。具体控制制度包括复核制度、凭证制度、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强化会计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具体应做到:

(一)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必须严格分开。

(二)每个基金应分别设立不同的独立账户进行单独核算。

(三)会计记录、账务处理和经营成果核算要完全独立。

(四)与托管银行间的业务往来应严格按托管协议进行,分清权责,协调合作,互相监督。

第五十条内部信息控制与保密制度是指公司不宜在非适当场合公开的资料及信息必须严格对外界或对公司内部保密的制度。内部信息控制与保密制度应贯穿于风险控制制度之中。保密对象包括:基金投资计划、基金登记过户资料、交易统计资料、公司的研究成果、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等资料、信息。公司内部信息应根据对象不同,设定不同的密级程度。保密工作的实施应结合员工教育、信息披露工作、有形隔离、计算机网络安装和安全保障设施建设等工作同时进行,并相互配合。

第五十一条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各部门定期将业务执行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向主管领导或风险控制部门报告的制度。为了及时掌握公司各部门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情况,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内部必须建立道路通畅的报告系统。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各自独立的报告系统,对业务执行结果、业务风险或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报告。此外,为了防止因部门之间业务协调不及时而造成的风险,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还应就业务配合与支持情况制定信息反馈制度,在公司内部形成明晰的反馈路线和高效的反馈机制。

第五十二条监察稽核制度是指监察稽核人员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监察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的系统和制度。具体包括:

(一)建立不同层次的监察稽核体系,各层次依据各自的授权范围实施监察稽核工作;

(三)风险控制制度和公司各部门作业流程的合规性与有效性的检查、监督、评价及建议;

(四)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破坏内部监督工作。

第五十三条为保障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必须形成良好的控制环境,建立持续的风险控制检验制度和独立的风险控制报告制度。

第五十四条控制环境是与风险控制制度相关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对业务、员工的影响。良好的控制环境可为其他风险控制制度要素提供规则和架构,主要包括各项风险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的牵制力,公司管理层、员工对风险控制制度的重视程度。公司致力于从公司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

第五十五条公司致力于营造一个浓厚的风险文化氛围,使得风险控制意识能在公司内部广泛分享,并能扩展到公司所有员工,确保内控机制的建立、完善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五十六条风险控制检验制度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金融工具、技术应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发展情况,不断测试和调整风险控制制度,以确保风险控制制度持续运作并充分有效的制度。

第五十七条风险控制报告制度是指合规部及时将风险控制制度的实质性缺陷或失控向公司总经理和负责合规的合规风控总监报告的制度。公司应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报告程序的有效性,以保证总经理和负责合规的副总经理及时可靠地取得准确详细的信息。

第五十八条合规风控部应定时检查和指导各部门的风险控制工作,形成风险管理报告书与建议书,上报公司决策层,并坚持重点管理的原则,对投资管理部等重要的业务部门和人员进行重点监督与防范。

第五十九条公司各级人员均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及时地反映情况,对风险控制工作不力或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给公司造成巨大风险和损失的,依公司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六十条对因风险控制工作出色,防止了某些重大风险的发生,为公司挽回了重大损失,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公司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一条对于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风险防范工作积极主动并卓有成效的部门,公司应给予适当表彰与奖励。

第六十二条对于部门制度不完备、工作程序不合理或管理混乱而造成较大风险并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制定,公司将适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业务的发展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如遇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调整与本制度不一致时,公司依据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风险控制制度含义篇十三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命题。党的建设科学化首先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加强内控控制,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经验,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适合国有企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方面,有效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和预防国企人员腐败,是当前务必切实抓紧抓好的战略任务。

一、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的基本情况分析

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由于在监管方面客观存在的缺

相对较多,而近年来有向低层级、低职级人员发展的趋势。四是从涉案人员的年龄看,国有企业曾有一段时间存在“59”现象,而近年来呈现出逐步向低龄化转移的趋势。这表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有企业预防腐败的主要对象应当是,具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层企业中直接从事经济工作、年富力强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二、风险管理对深化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具有重要意义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有关中央企业调研时明确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体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把惩防体系植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之内、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之中,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对于如何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三、风险管理在预防国企人员腐败中的运用

至最低的管控过程,其中包括对风险的评估、量度、防范和应对。就企业作为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而言,积极探索在国有企业运用经济学的风险管理方法,来最大限度地预防腐败案件的发生,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通过全面收集和分析风险信息,最大限度查找腐

败风险,提高企业人员风险意识、自律意识

按照风险管理要求,腐败风险收集应具有全面性、系统

性、超前性,覆盖企业多层面、多领域、多环节,考虑企业当前存在和未来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避免腐败风险问题遗漏,为全面风险识别奠定基础。企业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基础上,收集补充企业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洁档案、重点业务流程执行状态和结果等方面的信息数据。还可依据企业信访举报中反映的情况,效能监察、巡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腐败风险与其他各类风险的具体表现和发生条件,为后续的系统治理提供重要依据。风险信息收集过程是提高企业全体人员风险意识、自律意识的过程,通过思想引导、行为规范和营造氛围,进一步形成企业领导人员廉洁经营、全体职工共担风险的企业风气和企业文化,夯实体系建设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通过定期开展风险识别,认真分析企业各层面、

3

既全面推进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又紧紧抓住重点领域、

关键环节加大治理力度,是搞好预防国企人员腐败工作的关键,也是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方面。充分有效地利用风险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果,建立企业廉洁风险信息平台和分析机制,定期开展腐败风险识别,增加廉洁风险预测功能。在具体操作中,要尽可能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多方位、多角度分析确定高风险目标和监控节点,特别在企业各层面、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范围内,重点围绕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经营采购、工程招投标、重要项目管理、劳务管理、用人管理以及资产经营项目监管等,然后通过定期审查关键业务的工作流程及其受监控状态,逐步骤、逐环节进行诊断分析,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漏洞、缺陷,客观研判可能出现的廉洁风险并预测其风险等级。这就把治理腐败、风险防范和企业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体系建设根植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之中,贯穿于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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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制度含义篇十四

为防止网络突发事件,保证信息安全问题及时响应,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主要立足于防范和消除以下危害情况的出现:

1、校园网主页被恶意纂改。

2、交互式栏目发表反政府、分裂国家和色情内容。

3、校园网用户发布或阅读反政府、分裂国家、色情言论。

二、防范立足于技术,以相应的技术设施及安全的设置以保障网络安全,同时实行专人定时巡查和监督信息传输。

三、若主页被恶意更改,应立即停止主页服务并恢复正确内容,同时检查分析被更改的原因,在被更改的原因找到并排除之前,不得重新开放主页服务。

四、交互式栏目内容发布实行审核制度,未经审核不得发布,实行版块负责制,由版主负责本版块的信息安全,以预防万一有绕过审核的信息被发布,若出现未经审核信息发布情况,应暂时关闭信息发布功能,直至找到原因并排除为止。

五、对用户上网实行时时监控,若发现有异常行为应立即关闭该用户的网络连接,并及时警告之并记录在案,严重行为应立即上报有关安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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