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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500字(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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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500字(实用10篇)
2023-11-12 17:33:23    小编:zdfb

阅读一本好书之后,我总是有一种种种感悟和思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可以简要介绍书籍的作者、主题和背景,然后重点阐述自己的阅读过程中产生的思考和感受,最后可以总结自己对这本书的评价和建议,以及对自己的启示和影响。8.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精选的读后感作文,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500字篇一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__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500字篇二

一本书唤醒一些记忆,《细雨》多处引人共鸣,感动得让人心潮澎湃。

《细雨》将余华“当作者笔下的故事离现实越远,越闪闪发亮”的论点发挥到极致。

甚至与《雷雨》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我(孙光林)的记忆中,出现了那么多闪闪发亮的人物,按时间顺序,依次如下:

1.年轻的祖父与祖母。

祖母在战乱中逃亡,遇祖父。

2.母亲。

父亲在外胡搞,母亲逆来顺受,死前终于爆发:“不许拿家里东西给别人,把碗还给我,把盘子还给我,把家里的东西还给我!”

3.父亲。

对自己的父亲不敬,对自己的儿子严苛。

因好色毁了哥哥的婚事,在哥哥结婚后又侵犯嫂子,被哥哥砍掉耳朵。

与寡妇胡搞。

在弟弟死后妄想成为英雄家属。

4.弟弟。

5.哥哥。

沉默寡言。

与寡妇胡搞。

在我考上学校后,替我付钱。

6.养父与养母。

养父与情人约会,被长舌妇逼上绝路,拼死报复。

养母阴郁而不失温情。

7.国庆与刘小青。

小孩子的社会。

为了争论原子弹问题孤立同伴。

为了获取友情,以告发为威胁。

听信老师的唆使,出卖朋友。

8.苏杭与苏宇。

一个早熟毁一生。

一个清澈却短命。

9.某小朋友。

在弱势朋友身上找强势朋友眼中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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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500字篇三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500字篇四

《在细雨中呼喊》是作者余华发表于1991年的第一篇长篇小说。余华因这部小说于2004年3月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我认为作者表达的是对过去的追忆和反省以及对未来的憧憬。当我们无法探测深不可知的的未来时,过去就成了我们深切的慰藉。

故事大概发生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国。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孙光林展开叙述。在那个将爱包裹的年代里,“我”饱尝了时代的艰辛和不幸。

在那个年代里,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非常荒谬的,像是嘴上铐着枷锁。孙光林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在那个年代农民百姓大部分是揭不开锅的,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父亲孙广才是个粗俗霸道的农民,有一天父亲上了村里粗枝大叶的寡妇的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弟弟孙光明死于溺水。一连串的事情让这个家支离破碎,于是“我”被卖给了军人王立强。

新环境给了“我”暂时的安慰之后,在“我”心中慢慢产生了温暖。但父亲因犯错被人抓住小辫子,再难做人自杀而死。常年体弱多病的母亲却独自回了娘家,将“我”抛弃在码头。“我”无法想象今后该如何生活。

于是“我”想到了南门,曾今的家让“我”产生了一丝欣慰。我收拾简单的行李和沉甸甸的希望踏上了回家之路。在一个分岔路口,“我”遇到了爷爷孙有元,可悲的是祖孙两竟不认识了,故事结束在细雨中的分岔路口。

小说的基调应该是沉重的,但其中不乏幽默诙谐的片段。小说在讲到青少年时期的“我”和小伙伴关于“性”时,作者极其幽默有趣的向读者娓娓道来,让人忍俊不禁。

书里写了许多死:弟弟的死,苏宇的死,祖父的死,父亲的死,母亲的死,养父的死,不同死亡却有着相同的感受:死亡是一种解脱,也是一种回归。当我看到那么多人死去时,心里有一丝悲痛之余,也多了份释然。哭过之后,生活还得继续,可还得继续受。不管生活给了人们多大压力,多大麻烦,人与人之间应该深情,和谐,永远保持那种善良去关怀这个美好有不美好的世界。随着年华的逝去,青春不再,但我们的心应该永葆青春,用最真挚的情感去感受这个世界的冷冷暖暖,酸甜苦辣,世事变迁等等。

小说在在悲惨结局中结束,给人以无尽的遐想,“我”与祖父孙有元之后到底会发生什么?“我”回到家之后,迎接“我”的命运到底是什么?一次次被人抛弃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勇于接纳自己,但我们被这个时代折磨的体无完肤时,学会逆来顺受,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在我们的脸上留下无情的伤疤时,我们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宽容。当我们回头看看自己走的路是,发现它是那么的美妙!

人,首先是活着,可不能仅仅是活着!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500字篇五

上次听论文报告会的时候,听到关于《在细雨中呼喊》的论文,说是关于个体精神的构建。很惭愧,我竟然没看过。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借到书,今天下午抓紧看完了。

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庸常人生趋向极端。看到孙光林的回忆和叙述,依然有点冷漠。不过,我觉得小说到第一章就已经写完了。从孙光林被送走,又回到家中,被当成一个多余的人。他在夹缝中成长着,目睹了自己父亲的堕落,哥哥孙光平出于生理的需求,同样走近那个为母亲最耻辱的寡妇;也看着弟弟孙光明早早地介绍了自己的一生,当然是“凑巧的伟大”。就这样,孙光林像是被忽视,偶尔还被踩上一脚的小草,但成长起来了,考上了北京的大学。脱离了残忍的现实。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的表妹,她上面有两个姐姐,下面有一个弟弟,正是这尴尬地地位,使她成为母亲的眼中钉。恨不得拔掉才痛快。可惜的是,这个表妹已经早早地走进工厂,很难看到她还有什么光明的希望。而故事中的孙光林,至少还考上了北京的大学,何等幸运地永远出走了。这也是我心底一直反对取消高考的原因。因为我始终认为,高考时许许多多穷孩子走出农门最有效地途径。

虽然我觉得后面的章节就稍微累赘。因为整个故事在前面已经讲完了。作为记忆的碎片,将整个故事这样叙述,想必余华自有深意。特别是我最想了解的孙光林被王立强带走后的生活,放在了最后。有点像是,我们会将记忆深处,最幸福的东西深深掖着,等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才慢慢拿出来,自己一个人咀嚼,一个人甜蜜。

写到王立强与那个偷情的女子,一起准备做那种事情的时候,余华用的字眼是“羞涩的幸福”,我觉得这几个字太棒了。而王立强那种刚性,要把那个多事饶舌的女人炸死的情节,我不仅拍案叫绝:为何世界上会有如此讨厌的饶舌妇啊。可是最终竟没有把她炸死,唉,那可恨得嘴脸,那种女人,真是春风吹又生!

或许说到这里,我越来越明了我竟有一种危险的道德倾向,因为我认为男女问题是最值得宽恕的错误!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500字篇六

一本书唤醒一些记忆,《细雨》多处引人共鸣,感动得让人心潮澎湃。

《细雨》将余华“当作者笔下的故事离现实越远,越闪闪发亮”的论点发挥到极致。

甚至与《雷雨》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我(孙光林)的记忆中,出现了那么多闪闪发亮的人物,按时间顺序,依次如下:

1.年轻的祖父与祖母。

祖母在战乱中逃亡,遇祖父。

2.母亲。

父亲在外胡搞,母亲逆来顺受,死前终于爆发:“不许拿家里东西给别人,把碗还给我,把盘子还给我,把家里的东西还给我!”

3.父亲。

对自己的父亲不敬,对自己的儿子严苛。

因好色毁了哥哥的婚事,在哥哥结婚后又侵犯嫂子,被哥哥砍掉耳朵。

与寡妇胡搞。

在弟弟死后妄想成为英雄家属。

4.弟弟。

5.哥哥。

沉默寡言。

与寡妇胡搞。

在我考上学校后,替我付钱。

6.养父与养母。

养父与情人约会,被长舌妇逼上绝路,拼死报复。

养母阴郁而不失温情。

7.国庆与刘小青。

小孩子的社会。

为了争论原子弹问题孤立同伴。

为了获取友情,以告发为威胁。

听信老师的唆使,出卖朋友。

8.苏杭与苏宇。

一个早熟毁一生。

一个清澈却短命。

9.某小朋友。

在弱势朋友身上找强势朋友眼中的自己。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500字篇七

礼物就是一次美好的回忆,它使你记忆犹新。

礼物就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它令你意犹未尽。

礼物就是一个神秘的东西,他令你满怀惊喜。

《最想要的礼物》是一本令我读它有回味无穷的心情的书。我读着它,就像是在拆一件神秘的礼物,怀着惊喜往下读。这本书像一个画家,描绘出我好奇的表情;像一个诗人,写出我惊喜的神情;还像一个歌唱家,唱出我欢快的心情。

主人公大碗能把每一次生日搞成爸妈的受难日,是一个又臭又倔的小姑娘。而妹妹小碟是一个漂亮讨人爱的小姑娘。于是,因某种原因,爸妈把大碗支配到寄宿学校,但13岁回家过生日时,大碗才知道,亲情是多么重要。

我气小碟,他怎么能把大碗不放在眼里,怎莫能威胁大碗,怎么能对大碗指指点点,把大碗当仆人,直呼其名,;连声姐姐都不叫。我气大碗,怎么能忍气吞声。我气爸妈,怎么能把爱统统给了小碟。我要是小碟,我会和姐姐和平共处,互相帮助,后退一步海阔天空嘛!我要是大碗,我不会忍着受气,而是会和小碟、爸妈讲道理,让小碟不再欺负我,让爸妈相信我。我要是爸爸,我会和小碗小碟一起做游戏。我要是妈妈,我会跟对待小碟一样对待大碗,不强迫大碗,把爱平均分给他们两个。经过了许多事情,大家都开始珍惜亲情,最后他们又变成了幸福的一家。

当我翻过最后一页时,我想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亲情是不可分割的,亲情是用来维护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亲人。如果还没有做到,那就请开始相亲相爱的第一步吧!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500字篇八

苦书看多了,胸口里外难免也沾染得都是苦气。想用这样的书来消乏解闷未免太可笑,可是进入一本陌生的书时的兴奋感与结束一本书时的满足感仍然吸引着我,我还是企图在其中捞到快乐或是其他什么让人心满意足的好处。

甚至是机械地,一字一句读下去,偶然被几段话给触动,才想起来自己并没有投入其中。直到夜晚,被它搅得不想睡时,才听见那来自书里的声音,那不是呼喊是尖叫。

我以为呼喊只能算是发泄,喊完了,就像哭累了的小孩子一样,睡一觉,就过眼云烟了。而尖叫是不安,是嘶哑以后,仍然停不下的绝望。

美好的表面轻易的就在故事里一一瓦解,人之常情不再是人之常情,常识暴露出其荒谬的本质,生命中的负荷在背脊上越抓越紧,怎么都无法卸下。

儿童时期的无依无靠的恐惧再一次浮现在眼前,原来有人记得这么牢这么真切。

如果不是余华的描述,那残留在脑海里的童年早已被涂上一层又一层的虚假的光辉,变得甜蜜而扭曲。几乎忘了自己也曾因为恐惧而欺骗大人,因为恐惧孤独而不惜与他人同伙欺负其他人,几乎忘了弱小的自己曾心怀满满的憎恨,立志将来要好好地报仇。回想起来这些全部来自无依无靠的恐惧,虽然有家有亲人,可是恐惧还是那么沉重那么阴暗。直至长大,恐惧才被压缩驱赶,只能躲在小小的角落里,偶尔才会发作。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500字篇九

没有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概念是否让人觉得真实。

因为《活着》认识的余华,所以便想看看他的其他长篇,于是看完了《在细雨中呼喊》。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这本书没有丝毫逻辑,也许是因为我记忆力不好,所以全部看完后又大概的看了看才了解了它的大概框架。这本书以孙光林的角度来写他周围的人发生的事情,不是按照时间顺序,也不是先写某个人再写某个人,总觉得作者好像想写什么就写什么。给我的感觉就是天马行空,好像真实发生一样。

我不喜欢他的父亲孙广才。其实这本书的每个人物几乎都是比较负面的,但是我最为不喜欢的还是他。按照小说顺序来说,当他的儿子孙光明因为救人而牺牲了时,他并没有一丝的悲伤反而希望利用这个机会让自己发达起来,后来得知没有希望后,竟然又去被救的人家要钱。他还把自己的二儿子送给别人,除了父亲无能,我实在想不出其他的缘由。这些情节反映出的父亲形象着实让人感到悲哀。他的当家人形象也是十分糟糕,他与同村的寡妇牵扯不清,从家里拿很多东西送予那个寡妇。他的好色不仅仅体现在这里,他骚扰自己儿子的未婚妻,导致儿子被退婚,孙光平直到二十四岁才找到一个岳父瘫痪在床。孙广才不仅仅做了这些事,他对他父亲的态度也是十分恶劣,“我父亲后来就让祖父坐在一把小椅子上,我的祖父在吃饭时只能看到桌上的碗,看不到碗中的菜。”当我看到这句话时,心里感到极其心酸,孙广才就是这样苛刻的对待他那亲生的父亲的啊。

孙光林的经历很多,但父亲始终占了很多的篇幅。他的祖父所占的篇幅也不少,我依旧费解为什么他的祖母会嫁给他的祖父,也许是因为在当时算是合适吧,作者没有细写。孙光林离开南门后的事情也没有写,只是写了一些南门和孙荡的人和事。后来写他父亲给他写信跟他说孙光平砍他,可是作者并没有写孙光林的反应,我猜也许是一笑置之吧。

读长篇小说也就是读很多人的故事吧,莫言曾说过写长篇小说的人内心会有巨大的框架,复杂的人物关系都可以处理的很好。我想,这本书的每个人物都很丰满,情节也很生动,应该符合他所说的那个标准吧。

我喜欢这本书,若干后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理解。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500字篇十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经典文本,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江南少年的成长经历和心灵历程。通过记忆的拼凑给我们呈现一个少年的内心世界还有那个年代的人情世故。

如果往事就像一杯美酒,那么回忆就该是一场华丽的宿醉。余华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就像是一本叙写一篇篇与回忆约会的场景的漫漫长诗。正如他自己所说,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它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

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全新的过去。而且还可以不断更换自己的组合,以求获得不一样的经历。余华的这本小说是用记忆贯穿起来的书,里面云集了他童年和少年时期的感受和理解,那里不仅有幸福,也有辛酸。谁的年少不曾轻狂,谁的青春不曾彷徨。当作者远隔七年的距离和曾经的人和事相遇,便不可避免的将自己的情感加之与上,去揣摩他们的内心,倾听他们的叹息,试着去重新理解他们的命运。

在语言里的现实和虚构中,运用七年的沉淀去理解,去理解小说里柔弱的母亲如何完成了自己忍受的一生,她唯一爆发出来的愤怒是在弥留之际;去理解那个名叫孙广才的父亲又是如何骄傲地将自己培养成一名彻头彻尾的无赖,他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对待自己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绊脚石,他随时都准备着踢开他们,他在妻子生前就和另外的女人同居,可是在妻子死后,在死亡逐渐靠近他的时候,他不断的被黑夜指引到了亡妻的坟前,不断地哭泣着。

孙广才的父亲孙有元,他的一生过于漫长,漫长到自己都已经难以忍受,可是他的幽默总是大于悲伤。还有孙光平、孙光林和孙光明,三兄弟的道路只是短暂地有过重叠,随即就叉向了各自的方向。孙光平以最平庸的方式长大成人,他让父亲孙广才胆战心惊。

而孙光林,作为故事叙述的出发和回归者,他拥有了更多的经历,因此他的眼睛也记录了更多的命运;孙光明第一个走向了死亡,这个家庭中最小的成员最先完成了人世间的使命,被河水淹死,当他最后一次针扎着露出是水面时,他睁大眼睛直视了耀眼的太阳。还有那些儿时的伙伴,一个个都在人生的轨迹上继续着自己的成长,有了各自的归宿。

余华的这部小说天马行空地在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三个时间维度里自由穿行,将记忆的碎片穿插、结集、拼嵌完整。所展示给我们的不仅仅有一个少年所认识,所体会到的世界,也有对那个年代的最真实的感情流露。

或许在主人公的童年记忆里,成长是心酸的,在他的童年里,永远羡慕着哥哥,不受父母重视,没有太多的朋友,每天都要忍受父亲,哥哥和陌生人的嘲笑奚落。但是在继父母家里,他还是拥有亲情和友情,拥有那种爱的感觉。青春是无知无畏的,而正是这种无知无畏才更显得可贵,当我们已经长大后回首翻开记忆的相册,便会无比怀念当年什么都不知道却无所畏惧的傻傻的自己!

记忆是最美好的东西,当人生的岁月所剩不多时,那些往日的虚名,荣耀都会随着光阴逝去,自己所能把握的,拥有的也只剩下独属于自己的回忆。待夕阳的余晖洒在阳台上,我们坐在躺椅上,品着清茗,细细回味往事,未尝不是人生一桩乐事,是已经平静下来了的人生又一朵鲜艳的牡丹,温暖着最后的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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