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优质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00:50:32 页码:11
最新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优质12篇)
2023-11-11 00:50:32    小编:zdfb

方案的可行性需要通过充分的数据分析和调研来支持。在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问题的背景和目标。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注重团队的培训和发展,以提高团队成员的能力和素质。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临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临安市地质灾害现状,编制本方案。

年我市共投入地质灾害防治经费229.31万元,完成了7处地质灾害点的工程治理,对3处6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民房进行了搬迁避让.17处建设用地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24处农村切坡建房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进一步完善了群测群防网络和预警预报通信系统。

二、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6月到7月上旬的梅汛期雨量比常年偏少2成左右,其中6月下旬到7月初有1―2次50毫米,局部100毫米的暴雨,局部有洪涝发生,7―9月的台汛期降水继续偏少,受台风外围影响有1―2次50毫米以上的暴雨。年年降水量预计为1300―1400毫米,比常年平均(1476毫米)偏少。

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及崩塌。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山区滑坡、崩塌、小流域泥石流。

(二)重点防治区域。

1、地质灾害主要易发地区。岛石镇、新桥乡、大峡谷镇、清凉峰镇、马啸乡、昌化镇、龙岗镇、於潜镇、横路乡、太阳镇、横畈镇、高虹镇。

2、重要交通干线及山区公路沿线。杭徽高速公路临安段、桐千线及县、乡、村级公路沿线大部分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存在崩塌、滑坡及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特别是乡、村公路,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公路等级低,滑坡、崩塌隐患较多。

我市的滑坡和崩塌灾害80%为公路和山区建房等人工开挖边坡引发,应重点做好防范措施。

3、重点矿山。青山、板桥、玲珑、夏禹桥一带石灰岩矿较多,有些矿区在村庄后山坡上堆积大量的废土、矿渣等存在泥石流隐患。昌西钨矿、昌北的萤石矿也有大量的废渣堆积山坡,遇强降雨时也会引发泥石流对山区的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公路交通构成严重威胁。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质灾害的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工程建设的安全,各级政府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地质灾害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地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克服麻痹思想,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自觉性。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并逐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和汛期巡查。

在汛期来临前,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所有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和交通沿线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对地质灾害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意见和防灾减灾措施。汛期来临时,乡镇(街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点和乡村公路切坡处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国土资源部门在汛期前应对各地群测群防网络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对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持有情况进行抽查,凡未发放到位的要及时发放,已遗失的要尽快补发;对威胁人员较多、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在醒目处设立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墙或告示牌。

(三)继续开展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地质灾害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我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山区面积大,大多数地质灾害点处于偏远山区,交通不便、通讯不畅,一旦发生灾害,救援人员和物资设备等难以及时抵达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因此,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普及更为重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特别是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开揭露和批评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严肃处理,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教育部门应加强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师生对地质灾害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检查制度。

根据《杭州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和集镇规划时,必须依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任何部门不得批准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可行性报告。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国土资源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检查评估工作质量。对于不执行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要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建设单位,对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及时补充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核实乡(镇)、街道负责人,联系人和监测人员及手机号码(便于接受预警短信),确保防治信息畅通。

《临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已经市政府批准公布。自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原有219处灾害隐患点经过工程治理与搬迁避让和部分自然稳定的共计114处,可以不再作为监测对象。其余105处灾害隐患点仍存在不稳定状态。此外,新增灾害点3处,新增泥石流灾害隐患沟45处,共计153处。减去2008年《规划》内已治理5处,还存148处需落实监测检查责任人,同时签订监测检查协议书。

(三)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工作。

《规划》2009年安排工程治理1处,搬迁避让7处。经调查摸底,根据受威胁户的实际情况,安排工程治理的有:藻溪镇九里村顶山滑坡;安排搬迁避让的有:马啸乡浪广村山脚下滑坡、昌化镇朱白村石坦滑坡、湍口镇洪岭村滑坡、於潜镇英公村滑坡、於潜镇观山村柴村崩塌、潜川麻车埠紫溪滑坡、於潜镇田干村滑坡。

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不断完善我市台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切实做好台汛期的值班、险情巡查、预报预警、应急避险等各项防治任务。根据气象趋势预报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适时发布地质灾害应急避险信息,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将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或处于高危险预警区的人员及时撤离到安全场所。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篇二

xx日前,省政府发布了《陕西省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陕西省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及防范期作了划定,并对地质灾害监测人、防灾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省气象局20xx年气候趋势预测,今年1-10月陕西省总降水量与去年同期比较,陕北南部、关中中东部、陕南东部偏多,陕北北部、关中西部、陕南中西部偏少。春季全省大部降水偏少,夏季(主汛期)关中大部、陕南中东部降水偏多。据预测,20xx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呈增大趋势,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快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重点县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调查结果及时提交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县、乡(镇)政府要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等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加快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设以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加快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继续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建设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技术支撑机构,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方案》还指出,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地市要建立完善市、县、区、村逐级负责制,各市、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汛中、汛后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健全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专人职守的值班制度,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同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也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加强与发展改革、气象、水利、交通、扶贫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篇三

相关单位要继续按照武隆县“6.5山体垮塌地质灾害发生后,开展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同时。区政府于6月8日和7月1日召开的两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题会议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避险搬迁工作进度,尤其要抓紧完成紧急避险搬迁户的搬迁及大湾镇“手爬岩”危岩等8处特别危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

一、工作责任。

责任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

责任单位:区建委、区市政委、区交委、区水利农机局、区教委、区移民局、区经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安监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和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

二、工作目标。

二)严厉查处可能诱发重大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采矿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大执法。有效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二是坚持“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原则,对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进行查处。三是对专业技术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大整治,确保“四到位”和“八落实”一是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牌、单点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三、工作内容。

特别是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危岩、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重点是三峡库区、城市建设地带、重要交通干线、重大水利工程、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矿山开采、矿山采空区、学校、旅游景区等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大排查工作内容。

并对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以下要求进行排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机构、责任落实、防治经费、防灾体系、监测网络、年度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程治理与搬迁避让、宣传培训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否可能扩大和变化,1.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一是排查是否做到八落实”二是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影响范围(包括人员、设施、生产企业等)威胁对象、发展趋势等。否可能发展为重大安全隐患。

除开展上述两个方面的排查内容外,2.对已完成工程治理或正在进行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还要排查治理方案是否科学有效,否按照批复的治理方案实施,施工过程或效果监测是否有变形,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出现新的变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到位。

除开展上述两个方面的排查外,3.对已采取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还要排查是否按照批复的搬迁避让方案实施,核实该隐患点的变形情况,核实影响范围是否扩大,影响范围内是否仍然存在受威胁对象。

要开展地质调查工作,4.对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规模、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稳定性及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并将其纳入当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本行业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参照上述要求开展地质隐患点排查。专业技术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调查评价报告、勘查设计报告和工程治理等技术资料进行详细自查。

二)大整治工作内容。

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治: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必须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员。

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和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四到位”要求及时整改完善;1.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

4.对在查处地质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三)大执法工作内容。

2.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

4.对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不宜开采而开工建设开采的。

未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配套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落实治理措施的5.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

6.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范围内及其周边进行工程建设的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影响论证的。

7.矿山开采可能诱发矿山地质灾害的。

或承担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8.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弄虚作假。

9.对妨碍、阻挠地质灾害监测、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的。

四)及时按要求报送《地质灾害大排查明细表》和《地质灾害大排查汇总表》检查总结工作内容。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和延续,此次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工作是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此次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工作从年7月20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建立工作机构,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8月10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完成人员培训,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工作。

由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二)大排查阶段(8月11日—8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按照大排查工作内容要求进行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并填写排查统计表和汇总表。同时,制定问题整改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开展大整治和大执法的相关工作。此基础上,区国土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复查,复查率达到50%以上,区国土、建设、市政、交通、水利、移民、安监、煤监、支铁办等将排查和复查结果报相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针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时发现的地质灾害防灾体系中存在问题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三)大整治大执法阶段(9月1日—11月15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依照《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委办〔〕77号)职责划分。按大整治工作内容进行整治。区级相关部门按照执法权限对大执法工作内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建立长效机制,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查处情况、隐患整治落实情况等开展检查并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细化、硬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五、职责分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和“谁引发、谁治理”原则。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由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机构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制订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对所有地质灾害点逐一建立防治预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村(居)组等基层组织作用,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区国土分局:牵头负责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建委:负责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主要范围包括: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污水和垃圾处理场。区市政委: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主要范围包括:各类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包区交委:负责公路、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括改扩建项目)周边、公路和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

建水利工程影响范围。区水利农机局:负责影响水利设施和法定边界范围的地质灾害和因洪水引发灾害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要范围包括:已建水利工程及其周边。

区教委: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

主要范围包括:移民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区移民局:负责三峡库区的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三峡库区高切坡项目等。

重点是位于危岩、陡崖和滑坡体影响范围内的企业、煤矿、非煤矿山的生产区、生活区及尾矿库(坝)废弃矿井、采空区、井口、道路等。区经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安监局等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要范围包括:工业企业生产、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可能引发或遭受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不稳定边坡。

区发改委(支铁办)全面负责铁路工程沿线周边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六、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宗华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永洪、区国土分局局长牟跃进任副组长,区政府应急办(救灾办)区国土分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教委、区建委、区市政委、区交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农机局、区移民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局、区房管局、交警支队、区中小企业局、区国资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分局,由牟跃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青、包秀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也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政府与各镇街、各园区(新城、风景区)及区级有关部门签订《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各镇街、各园区(新城、风景区)及区级有关部门要把领导责任、管理责任、防治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头。分管领导牵头抓,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具体抓,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责任体系。

注重培训。要充分利用地灾防治知识培训、发放传单、现场宣讲等各种手段,二)搞好宣传。采用电视、广播、报纸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灾防治知识和《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狠抓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防灾知识宣传工作,对受威胁群众、中小学生,以及镇村干部、地质灾害监测员等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全民普及、地质灾害全民预防的目标。

强化整治。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三)扎实推进。制订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执法不留情面,整治不留后患,使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真正收到实效。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严重威胁矿山安全生产和人员生命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工进行整改,待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突出重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统筹兼顾,四)全面深入。点面结合。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既要全面发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又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检查地质灾害极易发区、高发区内严重威胁群众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出现险情且急需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及区级有关部门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对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得力、措施不到位、工作失职、虚报、瞒报、漏报等行为,五)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并于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区国土分局。区国土分局每月14日、29日前将区领导带队检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月1日、15日前将全区工作开展情况以区政府名义报市国土房管局;年12月15日前,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每月13日、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国土分局。区国土分局将全区工作总结以区政府名义报市国土房管局,同时抄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篇四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xx]59号)和《旬阳县20xx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和20xx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类型。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条件和气候环境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冻融作用以及不合理人为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间上,我镇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危害严重;在时间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5-9月主汛期。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下,我镇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一是推进了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加固,落实了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人、监测补助经费,夯实监管责任;三是加快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度,提高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准确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年、我镇由于各项防范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到位,全年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安康市气象台中长期气候预报资料:预计20xx年降水量较往年正常略偏多,旬阳900~1100毫米。预计冬季降水较常年略偏少,春季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第一场透墒雨预计出现在4月中旬,接近常年出现日期;初夏汛雨出现日期较常年同期偏早;汛期分布规律。结合20xx年地质灾害特点、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台对20xx年全市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xx年全镇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与20xx年相比呈上升趋势,灾害类型将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预计局部地区暴雨可能造成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三、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的村、社区。

**、**、**、***、***等村庄社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强降雨、不合理人为活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重点防范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

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有:**镇南沙沟铅锌矿区,主要表现为泥石流、矿渣水石流、滑坡等灾害。

(三)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

县道蜀小路**段;镇域内通村到组公路。上述公路位于山区,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若遇暴雨、连阴雨局部地段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

根据我镇目前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选择27处作为20xx年度省、市、县级重点监测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提出了应急防治措施,明确负责人、责任人、监测人等(详见附表)。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20xx年预计地质灾害相对集中发生的时间段为5月至9月,其中7月至9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因此,在这段时期需加以重点防范。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制定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汛前各村(社区)要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等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并发布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分布、危害预测、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工作。

及时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演变过程,捕捉灾害发生前的特征信息,为正确分析和预报灾情提供科学依据。简易的监测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是裂缝相对位移监测法。该方法是监测滑坡体裂缝两侧相对张开、闭合变化和塌陷区地裂缝变化的监测方法。监测点选择在裂缝两侧,一般2个一组,测量其距离,或在裂缝两侧设固定标尺,以观测裂缝张开、闭合和垂直变化。此外,还可在建筑物(房屋墙、挡土墙、浆砌片石沟侧壁等)的裂缝上贴水泥砂浆片等观测裂缝的变化情况。另外,可用已有的设备仪器进行专业化监测。二是宏观地质调查法。该方法是对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变形形迹进行追踪调查的监测方法。应在变化明显地段设立监测点和调查路线,采用专人巡视或动员附近群众监测等方式,及时掌握隐患点各类变化。

(三)突出重点隐患区域防治。

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认真实施汛前巡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制度,把工作重点放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将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列为重点搬迁对象,结合陕南避灾搬迁工程进行搬迁。搬迁避让是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最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根据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可采取以下的防治措施:

1.滑坡。一是采取排水治理,在滑坡体外围设置一条或几条环形排水沟,使滑坡体外的地表水不能进入滑坡体内。对大型滑坡体,可在滑坡体上设置排水沟,使地表水排出滑坡体,不致渗入滑坡体内部;二是采取工程治理,在滑坡体及坡脚建抗滑垛、抗滑桩、抗滑墙、锚固等,增强滑坡体的稳定性;三是按设计方案或应急调查指导的方法及时实施防治。

2.崩塌。对崩塌体采取卸载、清除、固化、坡面防护、喷浆等工程措施。

3.泥石流。采取生物措施提高流域内沟谷坡面植被覆盖率、工程措施(拦挡、排导)、流域内综合治理等措施。

4、地面塌陷。在采空区上方应设立警示牌、围栏,严禁在采空区上建房、修路;对已形成的塌陷坑,要及时进行回填,避免人畜误入,同时也达到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

(四)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汛前将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制定完成,确保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逐点落实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现“两卡”和“预案”的全覆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本辖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组社区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完善防治制度,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密切协调配合。镇属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预防治理措施;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现资料共享。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单位要持续深入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逐级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同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按照《旬阳县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镇级、村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现场的抢险救灾的应急处置,达到全面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的目的。

(四)落实工作责任制度。防汛办、民政站、国土资源所等部门要相互配合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发现临灾险情,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上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

值班电话:0915-*******,传真:0915-*******。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篇五

为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建筑法》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首要任务,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条例》,继续严格执行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高标准、严要求,在2017年取得的成效上继续强化“四个一律”、“七个百分之百”要求,确保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打造印江书法之乡宜居城市作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成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扬尘治理情况检查。以《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印住建字〔2017〕83号)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为检查依据,每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扬尘治理达标率不低于90%。

(二)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条例》。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四、治理范围和标准。

(一)治理范围。

全县范围内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工地。

(二)治理标准。

执行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建筑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

五、控制措施。

(一)、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规范。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细石等;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工地出口两侧100米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二)、洒水降尘措施到位。

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三)、垃圾存放、运输管理有序。

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五)、材料、土方覆盖严格控制。

3.对于停止施工的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5.施工工地内禁止出现混凝土自拌站。全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五)、进出场车必须按要求清洗。

1.城区具备安装条件的土方施工工地必须安装高效洗轮设施,并确保出工地车辆有效清洗。全县土石方阶段施工工地洗轮机等冲洗设施有效使用率达到100%。

3.施工单位须使用车辆运输渣土必须覆盖到位,严格执行“一不进三不出”规定,即“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覆盖不到位、车身不洁、车轮带泥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

(六)、施工围挡必须规范。

2.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砌块砌筑、装配式围挡等;

3.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或使用金属防护网等,密目安全网、金属防护网等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对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行“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专人进行冲洗保洁,确保“扬尘不出院、路面不见土、车辆不带泥、周边不起尘”。

(七)、必须安装喷淋系统。

尚在基础施工或2018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城区建筑工地必须在塔吊上安装防尘喷淋系统,喷淋系统要确保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时间、定次数、定时长进行有效喷淋降尘。(早、中、晚各一次,喷淋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六、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督查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分阶段交叉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2018年1月一12月)。建设单位要协调组织施工单位、拆除公司、监理企业制定自查方案,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按照治理标准要求,对城镇所有在建工地和拆除工地开展自查,建立台帐,发现问题要及时自行整改,并完善长效机制。企业自查要实现全覆盖、无遗漏,每月1日前向印江县住建局质安监站上报上月工作台账、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检查督查(2018年3月一12月)。我局每月一次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扬尘治理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日常监督抽查也将对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三)暗访暗查(2017年3月一12月)。我局结合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工作,在正常检查、督查、考核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暗访暗查。开展不少于4次集中暗访暗查,并公开暗访暗查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扬尘治理工作的认识。

保持和加强我县空气质量是县委、县政府向我县人民群众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庄重承诺,是我县全面打响“文明卫生、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是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硬任务。各企业、各部门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企业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深刻认识扬尘污染治理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行施工现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摒弃粗放式管理模式,全面提高绿色施工管理水平,切实形成扬尘治理长效机制。

(三)加大检查防治扬尘费用的使用力度。

我局将对我县工程项目安排和使用防治扬尘污染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防扬尘专项资金、人员、措施到位,确保成效显著。

(四)组织学习宣传。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条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等规范要求,各部门、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掌握扬尘治理的新要求,履行扬尘治理的法定职责。应采取一定形式,在施工现场组织宣传和观摩活动。

(五)奖惩结合,全面开展扬尘治理行动。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本工地施工阶段工程的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即时进行更新,并进行自查自纠,对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要每周检查一次,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夜查。我局将对各企业、各项目落实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每月的检查排名。

2.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施工企业同一施工现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因扬尘治理问题受多次处罚或者违法情节严重的,我局将对开发企业采取行政告诫、暂停服务、在有形建设市场公示违规行为、进行不良行为扣分,采取通报批评、罚款、媒体曝光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处理力度。

3.对于能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条例》及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的建筑类企业,由我局授予“2018年度扬尘治理先进单位”称号,并进行全县通报表扬。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篇六

日前深圳市政府通过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印发了《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14处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建成更加完善、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和应急防治体系,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记者了解到,深圳属于低山、丘陵、台地地貌,地势起伏较大,地质构造复杂,叠加部分不规范的房屋、道路、水务等工程建设,受强降雨影响,形成了大量的自然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筑边坡。深汕特别合作区地形多为中、低山和丘陵区,农村居民建房多依山削坡而建,也存在一定数量的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受强降雨影响可能发生滑坡、崩塌。

截至20xx年底,全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057处,威胁总人口5285人,潜在经济损失5.5亿元。其中,威胁10人以上的较大隐患点14处,一般隐患点1043处。

为此,《方案》提出,统筹考虑安全、生态、景观要求,采取生态修复手段,有计划地实施工程治理。20xx年底前,完成全市14处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和竣工验收。各区在组织实施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的基础上,对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综合治理,力争早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同时,按照“降低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的思路,深入排查削坡建房风险点,加强综合治理。20xx年底前,在既往削坡建房排查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加强台账管理,制定综合治理措施。20xx年底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将组织开展农村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基本完成辖区内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削坡建房的用地管理,对违法用地严格查处,从源头上遏制新增削坡建房风险点。

此外,20xx年底前,我市还将整合全市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等成果,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一张图”管理。将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纳入城市大数据中心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为各区、市相关单位提供防治信息服务,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动。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篇七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保护条例》和《衡阳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1、存在地质灾害的村组主要有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西村村周山组、塘湾组、下皂组、新建村六平组,这些村组自然因素和人为工程活动及降雨等因素影响,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

2、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交通路线。

三湖镇地处偏远地区,境内有甘泉村至南北村公路、鼓峰村至中合村公路,文光村公路,管桥村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由于公路建设具有深挖、高填、切坡的特点,且部分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容易发区,工程建设对地表破坏严重,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

2017年突发性地质灾害高发区是:西村村塘湾组、周山组、下皂组,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新建村六平组。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与重点防范期及区域。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受到地质条件、气候变化、人为活动强度和方式等因素影响,以及我镇村组道路建设应高度注意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区域。

近年来,由于乡村公路建设增加,甘泉片责任区和西村村、文光村、永安村、新阳村地质灾害频发,这些区域地质疏松,而且夹杂石块,一遇到暴雨、雨水沿裂缝侵入土体,导致滑坡和小型泥石流。需加大这些地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

三、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组织机构、单位责任。

我镇24个村、1个居委会,451个小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野外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为防灾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育及分布规律,完成《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镇预警预报、群测群防系统建设、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2——3月,对全镇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和巡逻。

本方案附表中所列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本镇重点监测对象。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给于重点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变形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要采取汛期巡查和监测结合、并且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三)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室设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联系人:电话:

(四)明确相关单位防治责任。

1.党政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重大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指导工作。

2.各村委会及居委会:书记、主任要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承担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全面巡查,开展隐患点日常监测,落实隐患点的监测人及警示标志,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搬迁避让措施,接到或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及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及时报告镇政府和镇国土资源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安排灾区重建和治理工作,积极配合镇政府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明白卡。

3.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对基层上报的地质灾害险情,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到现场勘察,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向上级国土部门和镇政府报告;不得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4.安监站:要对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各类选厂、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5.镇卫生院:组织本单位人员赶赴灾区抢救伤员,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及药品供应。

6.水管站:要对全镇河道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预报降雨强度及分布范围,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天气的研究,会同国土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7.路政中队:要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加强交通线路的边坡防护;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路段的巡查,危险及潜在隐患地段应加以治理;同时对拟建和在建交通工程项目进行监管,通过合理选线、科学设计、规范施工,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施工中发生的地质灾害。

8.民政办:在地质灾害预警期内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筹措资金和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应及时做好优抚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上报。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灾民生活,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和供应工作,组织指导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与重建。

10.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灾区道路的交通的疏导工作。

11.住建站:要对城镇建设中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处理;在进行城镇规划时应充分考虑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合理规划布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2.中心学校:对各校区周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学生防灾知识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

13.环保站:负责灾害影响的环境评估;负责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14.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抢险救灾,侦查灾情,开展国防后备力量应急动员,重点是抢救被埋人员,救扶受灾群众、工程抢险、处置次生灾害。

15.镇纪委: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履行职责实施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及隐患点监测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查处。

各村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和落实,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人员要落实到责任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将地质灾害危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预警、群测群防,治理及突出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镇国土资源所应在总结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基础上,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危害性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到本辖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主要负责人,协调各村委会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示后公布,并上报国土资源局备案。对违反规定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成地质灾害重大伤亡和事故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完善制度,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各村委会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确保形成“统一领导、综合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尽快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一是要建立预报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二是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作用。三是要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明白卡,在危险区域树立警示牌,让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具备“自我认识,自我监测、自我防范的能力”。四是要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在汛期时对重点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做到“快调查,快定性、快决策、快实施”。五是各村委会组织或指定一支抢险应急队伍,以备担任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任务。

镇人民政府将按照《地质灾害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灾害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安排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自理经费,纳入年度计划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和防灾工作需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同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措机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危害大,影响严重、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彻底治理或搬迁避让,有效地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协调,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国土资源所要加强与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共享机制。要加强与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和合作,互通情报,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加强协作,传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为全镇汛期地质灾害工作提供信息渠道。

七、加强监测,提高地质气象预警预报。

要加大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运用新方法、新技术进行监测分析工作。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要继续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通过气象部门现有的群发手机短信天气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加强监督,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

各村委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管理,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加大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注意预防集镇基层设施建设、中心、村庄建设、农村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落实矿山地质环境和保护责任,有效防治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各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知识,做到地质灾害预防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矿山,特别是要让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颁布群众都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增强防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做好全镇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修编制定本方案。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开展群测群防,采取适当的工程治理措施,阻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遵循"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的基本原则,同时兼顾以下原则:

1、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原则;

2、专业队伍与当地群众相结合,技术业务与行政措施并重原则;

3、事先摸清灾情、充分做好准备与应急处置原则,分部门负责并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5、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

6、防治地质灾害与其它社会经济活动协调发展的原则;

7、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照防灾方案要求,快速、有序、高效、科学地实施境内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提高防治地质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地质灾害的危害极大,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破坏房屋、交通、水利设施,造成人员伤亡,破坏生态环境等。因而,推广普及地质灾害防治迫在眉睫,促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要求全镇积极主动地、科学地、有计划地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损失与威胁是全镇工作的重要目标。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措施,做到提前预警,应急得当,达到尽量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的目的。

(一)自然地理与地质环境概况。

镇位于县中部,全镇面积20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413万亩,林地面积21万亩,辖36个行政村,130个自然村,总人口4.3万人,古宁线、福汾线、古屏线穿越境内。

镇属于亚热带山区季风气候,溶蚀高原地貌显著,石头山多,地表缺水,土层微薄,降雨渗漏严重,地表水源贫瘠。平均海拔650米,常年平均气温17.8℃,最低气温-5℃,最高气温38.6℃,年降雨量1680毫米以上,无霜期为280天。镇区地质构造发育,以断裂为主,主要有nne、ne、sn、nw向断裂,断裂破坏了岩体的完整性,致使岩石破碎,加剧了岩石的风化速度,削弱岩石的强度。对地质灾害的产生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全镇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镇之一,全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个,其中滑坡12处,崩塌9处,分布于全镇16个行政村,其中一般隐患点7处,较大隐患点14处,重大隐患点0处,威胁76栋房屋,123户,合计599人。全镇共有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点9处,分布于6个行政村。其中,银场村、周厝村、牛峰村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分布的行政村。

(三)防治现状。

全镇在县相关单位的领导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所成效,建立了灾点监测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抗灾、救灾应急反应系统,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有所提高。但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然整体较为被动;防治工作和技术管理能力薄弱以及麻痹侥幸心理尚存等问题。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仍然繁重。

根据省气象局发布的20xx年气候预测:

1、早春季(3-4月):预计早春季总降水量偏多1-2成。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和4月偏多1-2成。

2、雨季(5-6月):预计雨季总降水量偏多1-3成。雨季可能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

3、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3成。

5、预计20xx年登陆或影响我县的热带气旋(俗称台风)总数4-5个,较常年略少,但强度偏强,可能有秋季台风影响。

台风和强降雨时期将可能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同时,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仍为各村地灾点,可能在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外力作用下,产生灾害;其他低山区的一些房后高陡边坡、沟口民房等,均有变形破坏或出现滑坡、泥石流的可能。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村、各单位、企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地质灾害责任人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干担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两委组织受威胁村民开展巡查、监测。

国土资源所是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方案,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点资料库与群测群防网络,实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时刻保持与防汛抗旱、气象等有关部门的紧密联系,按规定及时报告、转达和指挥治理,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的技术指导工作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

其它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落实防灾责任制,认真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主要地质灾害点、灾害重点防护区进行巡回检查,其主要任务是:

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各村、各单位、企业防灾责任人),危险点监测(监测责任人、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信息网络,防灾预报,危险区群众的防灾意识,应急方案及措施等。

2、检查主要灾害危险点。

对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划定警戒区,设立告示牌;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防范,并挂牌警示;对辖区有险情的灾害点进行现场和室内检查,发现地质灾害危险点有明显异常情况的,所在村应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并组织调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三级时,镇政府、国土资源所应部署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应及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加强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其他部门和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加强监测、巡查,及时采取避险措施。

2、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二级时,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应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特别是高陡边坡)进行加密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加密监测和防范。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易发区受威胁人员要根据当地雨情、险情,适时转移避让。

3、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一级时,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

4、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他在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5、各村委会、各单位、企业应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救组织,配足必要的物质装备,提高防救队伍的素质;制定具体的防救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避险步骤及撤离路线示意图。

1、由责任人发布命令。

2、采取电话、鸣锣、鸣哨等办法通知和预警。

3、防治应急分队组织人员撤离。

4、镇、村组织安置群众。

5、撤离路线示意图:隐患点安置点:避灾点。

(五)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既定的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民政、建管、卫生等部门应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安置抚恤等;交通、通迅、公安等部门应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援,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建立防治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各村、各单位、企业对特别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进一步健全防治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上下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在汛期期间,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重大灾情,每月1日—3日报送上月灾情情况,每年11月25日前报送全年灾情报告和有关资料。

(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条件。将地质灾害群防群测任务分解到镇村两级,明确具体监测人和监督单位责任人,建立完善的群专结合和群防群测的预报网络体系。

镇村两级要拨给一定经费重点解决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群测群防和治理的费用。用于防治地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篇九

以问题为导向,用半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开展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提升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二、总体要求。

加强智慧动态监督管理,重点对工地“出入口管理、打围施工、裸土覆盖、湿法作业”等防尘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治理,严防严控扬尘污染源。

三、行动步骤。

(一)治理时间。

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治理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水务工程,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桥维护工程,拆除工地,混凝土搅拌站。

(三)治理阶段。

1.集中治理阶段。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5月31日,重点治理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扬尘,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定期更新。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立查立改并实施“回头看”。

2.总结提升阶段。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分析总结集中治理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强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效果,提升我市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文明施工标准化品质。

四、行动内容。

(一)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

各建设工地责任单位须按照《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等规定,重点针对建设工地围挡、基坑作业区、内部主要施工道路、主体结构楼层等,易产生施工扬尘的区域优化湿法作业、雾炮作业方式,对裸土和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密目网全覆盖,线性工地要强化施工打围和出入口管控,从源头上预防扬尘产生。出场车辆必须严格冲洗,不得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全面加强扬尘治理实效。

(二)加强拆除工地扬尘治理。

各拆除工地责任单位要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除工地扬尘防治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在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规范打围;拆除作业应实行分段施工,尽量减小拆除面,并采取湿法作业;建筑物拆除后,应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对于不能及时清理的建筑垃圾,须进行有效覆盖;建渣清运完毕后,须对裸露的场地进硬化或覆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督查拆除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违规操作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三)加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管控。

各混凝土搅拌站要规范安装、使用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严格落实降尘除尘措施。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督查混凝土搅拌站资质办理情况及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非法新建站点予以取缔,对违规操作、降尘除尘措施不力或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处罚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经责令整改仍不到位的,责令停产整顿。

(四)加强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监管。

2021年2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全市建设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对人为干扰设备正常运行或故意损坏设备的实行顶格处罚。

(五)加快打造绿色标杆工地。

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公园城市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大各自主管行业绿色标杆标准、规范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到全市开建工地应知尽知,全力督促施工单位对标提升、长效巩固。特别对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地须重点从围挡(围墙)、湿法作业、封闭作业等方面打造绿色标杆工地。

(六)加强运渣车管理。

建设工地应在进出口安装智慧工地运渣车在线视频监控设备,严禁《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外运渣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市城管委牵头同市公安交管局,严格查处运渣车覆盖不严、车身不洁、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城管委、市公安交管局负责打击运渣车“超速超载、闯禁乱性、野蛮驾驶、跑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城管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制定违法倾倒渣土整治方案,主城区(5+1)外的区(市)县负责规范渣土消纳场选址,明确渣土消纳容量,制定渣土消纳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市区两级联合打击非法倾倒渣土行为。

(七)加强信用管理。

施工现场存在未打围施工、场内裸土未覆盖、未设置喷淋设施或喷淋设施损坏(检查时未修复)、出入口未设置湿法作业立体冲洗设施或立体冲洗设施损坏(检查时未修复)、车辆带泥出门污染城市道路、被省市相关部门再次通报、整改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预扣企业市场信用0.05分/起,监理单位预扣企业市场信用0.025分/起,设置3日整改期,企业应在整改期内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实行信用修复机制,将整改项目将纳入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未再次发生违规行为的,取消预扣分;未及时整改,或仍然存在违规行为的,实行信用扣分,并累计扣减(评价期限:自评价生效之日起3个月)。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对应行业主管部门信用管理要求对违规行为实施信用评价。

四、工作要求。

企业要履行好主体责,特别是国有平台公司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高标准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管控合力。住建部门要做好工地管理统筹协调,加强与城管、公园城市、交通、公安交管、水务、规自等部门的联动,各部门形成扬尘管控合力。

二是优化智慧管理,线上线下结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和智慧工地线上巡查,线上线下互动,实现全天候管理,严查严处施工现场扬尘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群防群控,发挥社会力量。各施工企业要坚持在建设工地大门等显著位置张贴扬尘投诉二维码,微信受理投诉举报施工现场扬尘违规行为,强化群防群控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监管。

四是完善四不两直督查暗访机制,对各区(市)县住建部门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实行每月通报。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篇十

为切实做好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保护条例》和《衡阳县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1、存在地质灾害的村组主要有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西村村周山组、塘湾组、下皂组、新建村六平组,这些村组自然因素和人为工程活动及降雨等因素影响,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

2、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交通路线。

三湖镇地处偏远地区,境内有甘泉村至南北村公路、鼓峰村至中合村公路,文光村公路,管桥村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由于公路建设具有深挖、高填、切坡的特点,且部分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容易发区,工程建设对地表破坏严重,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

20突发性地质灾害高发区是:西村村塘湾组、周山组、下皂组,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新建村六平组。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与重点防范期及区域。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受到地质条件、气候变化、人为活动强度和方式等因素影响,以及我镇村组道路建设应高度注意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区域。

近年来,由于乡村公路建设增加,甘泉片责任区和西村村、文光村、永安村、新阳村地质灾害频发,这些区域地质疏松,而且夹杂石块,一遇到暴雨、雨水沿裂缝侵入土体,导致滑坡和小型泥石流。需加大这些地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

三、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组织机构、单位责任。

我镇24个村、1个居委会,451个小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野外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为防灾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育及分布规律,完成《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镇预警预报、群测群防系统建设、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2――3月,对全镇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和巡逻。

本方案附表中所列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本镇重点监测对象。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给于重点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变形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要采取汛期巡查和监测结合、并且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三)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室设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联系人:电话:

(四)明确相关单位防治责任。

1.党政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重大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指导工作。

2.各村委会及居委会:书记、主任要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承担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全面巡查,开展隐患点日常监测,落实隐患点的监测人及警示标志,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搬迁避让措施,接到或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及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及时报告镇政府和镇国土资源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安排灾区重建和治理工作,积极配合镇政府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明白卡。

3.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对基层上报的地质灾害险情,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到现场勘察,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向上级国土部门和镇政府报告;不得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4.安监站:要对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各类选厂、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5.镇卫生院:组织本单位人员赶赴灾区抢救伤员,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及药品供应。

6.水管站:要对全镇河道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预报降雨强度及分布范围,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天气的研究,会同国土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7.路政中队:要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加强交通线路的边坡防护;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路段的巡查,危险及潜在隐患地段应加以治理;同时对拟建和在建交通工程项目进行监管,通过合理选线、科学设计、规范施工,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施工中发生的地质灾害。

8.民政办:在地质灾害预警期内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筹措资金和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应及时做好优抚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上报。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灾民生活,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和供应工作,组织指导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与重建。

10.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灾区道路的交通的疏导工作。

11.住建站:要对城镇建设中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处理;在进行城镇规划时应充分考虑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合理规划布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2.中心学校:对各校区周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学生防灾知识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

13.环保站:负责灾害影响的环境评估;负责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14.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抢险救灾,侦查灾情,开展国防后备力量应急动员,重点是抢救被埋人员,救扶受灾群众、工程抢险、处置次生灾害。

15.镇纪委: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履行职责实施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及隐患点监测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查处。

各村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和落实,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人员要落实到责任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将地质灾害危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预警、群测群防,治理及突出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镇国土资源所应在总结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基础上,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危害性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到本辖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主要负责人,协调各村委会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示后公布,并上报国土资源局备案。对违反规定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成地质灾害重大伤亡和事故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完善制度,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各村委会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确保形成“统一领导、综合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尽快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一是要建立预报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二是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作用。三是要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明白卡,在危险区域树立警示牌,让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具备“自我认识,自我监测、自我防范的能力”。四是要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在汛期时对重点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做到“快调查,快定性、快决策、快实施”。五是各村委会组织或指定一支抢险应急队伍,以备担任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任务。

镇人民政府将按照《地质灾害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灾害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安排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自理经费,纳入年度计划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和防灾工作需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同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措机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危害大,影响严重、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彻底治理或搬迁避让,有效地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协调,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国土资源所要加强与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共享机制。要加强与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和合作,互通情报,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加强协作,传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为全镇汛期地质灾害工作提供信息渠道。

七、加强监测,提高地质气象预警预报。

要加大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运用新方法、新技术进行监测分析工作。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要继续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通过气象部门现有的群发手机短信天气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加强监督,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

各村委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管理,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加大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注意预防集镇基层设施建设、中心、村庄建设、农村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落实矿山地质环境和保护责任,有效防治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各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知识,做到地质灾害预防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矿山,特别是要让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颁布群众都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增强防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省地质条例》和《xx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主要发灾区域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和有关资料反映,结合我镇地质环境特点分析,xx、xx、xx是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高发地区。xx镇湾坡煤矿的地表极易发生因暴雨诱发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矿渣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原xx线王坑路口段公路沿线要预防山体滑坡、崩塌灾害。河堤、水库要严防管涌。同时,须严防各类建设工地不规范施工造成地质灾害事故。

(二)主要发灾时段预测。

主要发灾时段为3-9月,其中4月下旬至6月下旬为地质灾害高发时段。大面积、长时间、集中性降雨,是导致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因。因此,在强降水时期,特别是小时降雨量达到20毫米时要加强预警工作。

1.矿山:矿山企业开采,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地面塌陷;造成山体陡坡,形成山体滑坡和崩塌。

2.坡脚开挖、切坡建房地带:破坏山体原始应力平衡,当汛期来后,雨水渗透到坡体内,造成坡体下滑。

3.因地质构造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地带。

我镇每年发生的各类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xx村石壁冲、王坑冲山顶、山田村天子山、xx村四组以及xx村上林山等严重地质灾害区(点)。针对我镇具体情况,今年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宣传,提高广大干群的防灾意识。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宣传工作,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杜绝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广大干群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各种知识,重点宣传山洪灾害的突发性、危险性,普及汛期灾害防治的基本常识,不断提高人们主动防范、依法防治的意识,增强防灾能力。

(二)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为确保全镇防灾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由镇长xx任组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xx、党委委员、副镇长xx、副镇长xx、镇长助理xx任副组长,土地办、农办、民政所、安全办同志任成员的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要把防治地质灾害、减少灾害损失纳入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各行政村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订相应的防灾方案,落实专人专点监测。同时从大局出发,树立有备无患意识,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配,保证防灾抢险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三)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险情巡视制度三项制度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行为准则,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责任体现。结合我镇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三项制度"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我镇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进行逐项落实和完善,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出现险情时,及时做好人员迁避、紧急疏散、应急抢险和灾情速报等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对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区(点)定期巡回检查,及时预报险情,特别是加强对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易发区的监测工作。加强各级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起镇、村和广大群众三位一体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充分发挥联络员队伍作用,逐步形成群测群防意识。

(五)加强采矿活动管理和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严禁乱采滥挖,防止水土流失。按照《xx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新办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制度。加强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缴存力度,有效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

(六)落实经费,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灾变险情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处理及治理工作。积极加强与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的联系,争取国家对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勘查和治理。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篇十二

各村(居)委会: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本方案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地质灾害防治目标是减少人员伤亡,避免经济损失,提高预报成功率,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当前,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发展趋势不稳定,主要集中于xx村和xx村,并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主要特点:一是受气候差异影响,与汛期暴雨、台风强降水天气有密切关系;二是山区因降水渗入岩体,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多,发生区大多处于变质岩、花岗岩分布的丘陵山区;三是小型山体滑坡多。其原因除自然因素外与人为因素密切相关,如公路工程建设、切坡建房等。四是部分地区地下岩溶发育,或因人工采矿、抽排空地下水形成采空区。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xx年雨季(4—6月)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略偏少,为800毫米左右,而且降水的时空分布不均,局部800毫米以上,仍有降水集中期,部分乡村可能发生山洪或内涝,加上今年伏秋期台风强降水影响,所以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在3—9月份。汛期期间因暴雨将引发较严重的洪涝或内涝,造成突发群发性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汛期期间可能有以下趋势:

1、我镇的xx村等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在集中降水期可能出现较为集中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具体发生的区域和强度与当时集中降雨的区域和强度有关。

2、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为3—9月,今年全镇的防范期应为3—9月份。在集中降水时段,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时,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机率较大;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内)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有可能发生。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连续降水时段要加强监测,出现变形加剧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3、乡村建设和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滑流灾害的重要因素。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山区建房切坡段、采石场和矿区排土场、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都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4、xx地面塌陷防护段,要特别注意在汛期和枯水期两个时段防范地面塌陷发生。

由于长期降水预测难度大、精度有限以及集中性强降水的时间、区域不确定等因素限制,本地质灾害预测仅是趋势性预测,各村及社区要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积极开展本辖区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高警惕,防范地质灾害,减少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

(一)重要防护区段。

1、xx村农民切坡建房、傍山建房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防护段;

2、xx村岩溶地面塌陷防护段;

3、全镇水库堤坝、溢洪道岩土稳定防护段;

4、全镇公路干道防护段。公路两侧陡坡、滑坡以及挡土墙崩塌防护段。

我镇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主要分布于xx村、xx村。

(三)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镇历年来地质灾害主要发生的时段,预测受长江流域周期性影响,雨季延长到3—9月,汛期和台风影响期间,当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时,可能发生以风化残坡和岩土山体以及人工边坡崩塌、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一些崩塌滑坡和矿山的尾砂库、废渣在山洪作用下,易形成泥石流,个别地区在降雨等外力作用下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应加强重点区段、重要地质灾害的防范,必要时,应采取临时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20xx年全镇地质灾害的防范期为3—9月份。

1、汛前,各村(居)委会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和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核实隐患点和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

2、根据调查情况和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各村(居)委会要制定本辖区或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方案要明确划定重要防御区段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3、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的,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并作出应急处理。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国土资源局派员协助技术支持单位进行调查和提出应急处理意见;发生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里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调查或协助调查。危及10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调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危及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调查,由市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进行调查。

1、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御区段由所在村(居)委会负责巡查监测工作,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内容及方法、落实监测人员。与工程设施直接相关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监测。

2、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防御区段的巡回检查工作,汛期巡查一般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重要时段要加密巡查。

3、监测期如发现重要异变情况,应按照速报要求及时、逐级上报。

1、所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凡是有条件进行治理的,要作出治理规划,并应针对可能诱发灾害的情况,采取简易应急防范措施,以遏制或减缓险情的发生;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要责令并监督有关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临灾预报工作。险情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体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的;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体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的;

临灾级:经监测,隐患体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位移加快或者变形明显加剧,处于临灾状态的。

口头报告:对异变级和临灾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发现或接到报告后的半小时内须口头报告镇人民政府及镇国土资源所,重大险情同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书面报告:(1)当发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国土资源所应及时采取有效的监测、防范措施,并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同时上报市、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家国土资源部。(2)当发现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国土资源所在采取有效的监测、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大型在2日内、中型在3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同时上报市、省国土资源厅。(3)当发现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国土资源所应采取有效的监测、防范措施,在3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县国土资源局。

3、对一般级地灾隐患体由镇国土资源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对异变级、临灾级地灾隐患体,镇国土资源所要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专业人员作详细调查论证,确认进入临灾状态;并在地质灾害隐患体一定范围内,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记。要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危害情况发布预警。预警分四级:

特级预警:由省级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一级预警:由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由县级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一般预警: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1、对预警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技术支持单位等部门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赶赴现场,

2、预警点所在的村(居)委会根据险情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并发布告示,发放“防灾明白卡”。加强对险情监测、避险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避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器材物资准备。

3、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级险情,靠近地质灾害体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要尽可能转移,并要作出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撤离、财产转移方案;出现临灾级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的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立即转移,并作好抢险救灾临战准备;对灾害影响范围的重要设施,如重要交通线、军事设施、水利电力和通讯设施等,要做好保护工作。

1、灾情发生后的速报制度: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在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必须在接到灾情后的半小时内报告镇人民政府,报告镇国土资源所,并可同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市、省国土资源厅。

2、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按不同地灾级别,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及时报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各部门组成的应急指挥系统,按预案的职责分工,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开展灾情收集,报告与评估;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灾民;应急保障,请求支援,次生灾害预防,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各方面抢险救灾活动。镇国土所要在技术支持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迅速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和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加强现场监测,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参与指导抢险救灾。

3、做好善后工作。镇国土所要在抢险结束后,及时统计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估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提出灾害治理措施。并在基本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后5日之内,上报抢险救灾情况总结,为灾后恢复与重建决策提供依据。

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行政首长对所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居)委会应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所在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地和灾区要建立前沿防灾救灾指挥机构。镇国土所是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灾具体业务管理工作。与地质灾害有关的其他部门,要按照镇政府的部署及其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汛前排查、汛期巡查、巡后复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对已查出的地灾隐患点,发放“防灾明白卡”,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严格无灾情零报告制度。

地质灾害防御重在监测预报,专业监测预防由镇国土所负责。镇国土资源所要尽快建立监测预报组织,配备人员,建立联系工作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认真做好监测、预报等各项基础工作,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同时,要根据辖区内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层层建立地质灾害隐患体的群测群防组织,落实防灾任务,并加强对群测群防人员的业务培训。

镇国土所和县气象局要加强协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建立气象短信预报预警网。镇国土所要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灾害信息,转发到各村(居)委会、各隐患点监测负责人,以提前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汛期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培训、报刊、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科普读本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消除和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要依法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要坚决制止纠正,并监督责任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保证措施,对已经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

各村(居)委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和工作经费。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考虑,做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