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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制度规程(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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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制度规程(优秀14篇)
2023-11-13 03:33:41    小编:admin

全面观察需要明确的分类标准和准则,以便更好地应对那些特殊情况。以下是一些经典案例,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灵感和参考。

安全制度规程篇一

3.3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各班组、班组对本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4.1制订程序

4.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等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4.1.2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4.2内容

4.2.1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接触物品(油漆、天拿水、汽油等)的危险性;

f.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1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2评审

4.2.1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2.2主要负责人负责我厂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并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执行过程。

4.2.3主要负责人制定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2修订

4.2.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4.2.2文件修订形式

(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4.5宣传培训

4.5.1安全科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规程篇二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工作方针。

2、生产场地存放材料要垛放整齐。易燃、易爆用品(油漆、稀料等)、备用桌椅、木材要隔离摆放,以防火灾。

3、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场地、车间工作时,要穿工作服,带安全帽。工作时要思想集中,坚守岗位,遵章守纪。

4、每天完工后及时清理垃圾(刨渣、锯末等),确保生产场地清洁。要文明生产,文明维护,做到一施一修一清理。工作时不准打逗嬉闹。

5、工作人员工作时,要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使用机械前先检查机械是否正常,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

6、对机械设备(电锯、电刨等)要一学期一检修,确保生产和安全需要。

7、生产场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8、要备好消防器材。对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以备火灾之患,并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对所辖范围内的一切电器设备负责维护、检查和监视运行;

2、所管区内外线小修工作,有条件也可做大修;

3、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节约用电工作,负责检查和对用户的安全宣传;

5、当电器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树立一切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理念。

安全制度规程篇三

为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正确科学的操作机电设备,特对安全操作规程作出如下规定:

1.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并结合具体设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具有实际操作性。

2.安全操作规程由使用单位技术主管负责起草,领导班子讨论定稿后报机电部审核。

3.安全操作规程必须贯彻到每一位该工种职工,职工在学习该安全操作规程后,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学习考试必须有记录,存本单位档案室。

5.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悬挂上墙,悬挂在机房或硐室的最显眼地方。

6.如对设备进行了改造,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做出相应的修改,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方案,报机电部审批。

安全制度规程篇四

为了加强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各基层单位(矿井)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安全检查处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使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离岗3个月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4.各单位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员工比本领,提素质的积极性。

1.操作规程要根据设备的改进与更新及时评审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并及时修订。

2.岗位增加时,要及时完善该岗位操作规程。

四.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理

1.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3.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停工学习,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制度规程篇五

1.开机前应检查各手柄及锁紧机械是否正常,用手转动主轴并挂档,空车试转,检查润滑状况。

2.装、拆钻夹头,钻套、钻头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不得随意用锤、凿子、铁块敲打。

3.工件必须装夹牢固,严禁不装夹只用手固定工件进行钻削薄小件,不便夹装的要用钳子(或手虎钳)挟持,下方垫木板方可作业。

4.操作前应按规定戴防护眼镜,女同志还应戴工作帽,严禁戴手套操作,不得用手掣动还在旋转的`主轴。

5.在钻削过程中应用适合工具或提钻头方法经常清除钻屑,严禁用手去直接除屑,钻削时应加注适当的润滑油或冷却液,(铸铁件用冷却液,钢件用润滑油)运转过程中不得用手巾等擦拭工件。

6.钻削过栏中发现夹头松动或工件不稳和其它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安全制度规程篇六

1、为了规范本项目各技术岗位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行为,提高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和设备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分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两种形式,所有专业技术工种岗位和专业技术设备(包括特种作业设备)均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符合设备构造的工艺技术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和本项目生产实际情况。

4、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性能、结构特点和施工现场工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

5、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应由项目部安全科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发实施。

6、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以安全技术交底的形式发放到相关作业人员手中,并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材料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测试。

7、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安全技术交底时将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由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转发给相关操作人员,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

8、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违者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与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安全制度规程篇七

1、操作时不能持刀指手划脚,需集中注意力工作;携刀时不可刀向人。

2、刀具的摆放不可随手摆于工作台边上,以免伤手。

3、切勿将刀具随意浸在放满水的池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4、使用绞肉机、榨汁机等要文明操作,且必须使用专用的填料器推压;清洗机器时,应切断电源,清洁刀口时应用一定厚的布,并由中间向外擦。

5、厨房地面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油、汤、水撒地后应立即清除。地面铺面砖块松动要立即修理。

6、工作鞋要具有防滑性能,不得穿薄底鞋、已磨损鞋、高跟鞋,以及拖鞋、凉鞋,穿的鞋脚不得外露,鞋带要系紧。

7、使用任何烹调设备或点燃煤气设备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1)油锅或油炸炉使用时严禁水份溅入,以免爆溅灼伤人体。

(2)蒸箱使用时,应注意烫伤,首先要关闭阀门,再背向揭开蒸盖。

(3)烤箱或烤炉在使用时,严禁人体直接接触;煮锅中搅拌食用要用长柄勺,防止卤汁溅出烫伤。

8、摆放热油、热汤要适量,端起时要用垫布,并提醒别人注意安全。

9、设备的安装和电源的安置须符合厨房操作的安全,使用者须掌握设备的操作,且在使用前须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10、设备使用时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切断电源,通知工程人员修理,不可带故障使用或私自进行修理。

11、其它岗位人员不得私自上炉灶进行操作。

12、本制度从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安全制度规程篇八

1. 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变配电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必须提前一天向领导请假.

3. 非变电所人员未经经理或电工班长许可和陪同不得擅自进入值班室.进出变配电室的外来人员一律登记.

4. 值班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巡视变配电设备,进出变配电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5. 严禁在变配电室内高声喧哗.

6. 严禁在变配电室内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

7. 每天交接-班前应把变配电室内的设备,环境打扫干净,打扫时加强排风,使室内保持干燥.

8. 不得在变配电室内煮食及存放食物和易燃器具,值班人员不得在变配电室内就餐.

9.变配电室内的专用工具,只限于在本室内使用,严禁出借他人,每日交接-班时作好安全用具的交接手续.

二.变配电室停电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正常运行及正常办公,对临时停电作以下规定:

1. 对供电设施,设备检修工作需要时停电,必需提前由维修服务中心将停电检修通知上报后勤保障部发给停电部门,协调好后方可执行。

2. 由于施工等原因需要临时停电,电工班长要告知经理,由经理征得停电部门同意后,才能由电工执行。

3. 供电部门的供电网线路临时停电分两种情况来管理:

3.1 事先接到停电通知,马上告知经理,有维修服务中心上报后勤保障部发出停电通知。

3.2 供电网络突然停电则立即告知经理,经理立即上报后勤保障部,并说明情况。

三.变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变配电室高低压开关分合闸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在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低压设备检修时,须断开待检修设备和邻近带电设备的电源.用表计测试确认无电并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变配电室输出用电设备的线路需要检修时,检修人员应向变配电室递交停电申请单,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上登记并按通知单上指定的线路进行停电操作,切断电源后挂上警告牌,线路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应到变配电室递交送电申请单,由值班人员在值班记录上登记,并按申请单上指定的线路进行送电操作。

四.变配电室巡视制度

变配电室巡视,必须由持有高压证的电工进行,并负责处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

每班巡视两次,用电高峰时,巡视四次.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巡视次数。

雷雨,台风季节或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应进行特巡及夜间熄灯巡视。

巡视配电装置时,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锁门。

高压室的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换班移交,不得遗失。

巡视情况应作如实记录并签名,记录的真实,完整和可靠性由巡视者负责记录。

五.变配电室倒闸操作规程

为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国家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各条:

1.关于倒闸

1.1 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倒闸操作票,上报负责人进行审批.

1.2 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票操作顺序进行操作,并由监护人在现场监护,逐项唱票并记录时间.

1.3 配电室内的倒闸操作范围主要包括:

1.3.1开关,闸刀及熔丝合上或拉开.

1.3.2 电动操作回路的合上或拉开.

1.3.3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使用或停用.

1.3.4 临时接地线的拆除或挂上.

1.3.5 核对相序及绝缘测试.

1.4 一切倒闸操作不得在交接-班时进行,并应尽可能在负荷最小的时候进行.除事故情况外,不得在高峰负荷时进行.

2. 关于工作票使用

2.1 凡进行下列工作时必须使用工作票

2.1.1 第一类为:

2.1.1.1 高压设备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

2.1.1.2 高压室内二次回路等工作需要高压设备停电.

2.1.1.3 其他需高压停电的工作.

2.1.2 第二类为:

2.1.2.1带电工作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1.2.2 在低压柜,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1.2.3 不需高压设备停电的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变配电室倒闸操作规程

2.2 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值班记录本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2.3 事故抢修工作可不填工作票,但在停电作业时仍应执行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许可手续.

2.4 工作票应由签发人,许可人,负责人签字.

2.5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2.5.1 工作票签发人:

2.5.1.1 工作必要性;

2.5.1.2 工作是否安全;

2.5.1.3 所填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正确.

2.5.2 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

2.5.2.1 正确安全地组织实施;

2.5.2.2 对实施人员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2.5.2.4 监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

2.5.2.5 工作结束组织清理现场,认真执行工作终结手续.

2.5.3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

2.5.3.1 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需要和正确.

2.5.3.2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应正确完善.

2.5.3.3 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关突然来电的危险,做好防止措施.

六.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掌握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缺陷产生原因,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消除设备隐患.

发现缺陷,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缺陷类型.

1.严重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死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情况危急,须立即处理.

2. 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因情况紧急,必须及时处理.

2.1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须尽快处理.

3 发现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3.1 严重缺陷:值班人员发现严重缺陷后,应立即报告电工班长和中心经理,并由中心经理立即组织抢修.

3.2 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现重要缺陷后,应立即向电工班长和总务科汇报,并在电工班长组织下及时抢修.

3.3 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及时向电工班长汇报,并在电工班长主持下尽快解决.

4. 严重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所有缺陷均由电工班长负责记入缺陷记录薄,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

变配电室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1变配电室设备由当班人员每天清洁保养一次,责任制度上墙公布,明确责任人.

4.2高压设备每年停电清洁保养一次,并进行年度检验,记录在设备台帐.

4.3当班人员如发现各开关柜指示灯损坏,应立即调换以保证开关状态正常反映,调换情况登记在值班日记上.

4.4变配电室内不亮的照明灯应及时调换,原则上要求当班发现,当班调换,调换情况登记在值班日记上.

1总则

1.1为加强施工单位进入公司系统运行变电站(以下简称“变电站”)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单位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及对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对具备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在变电站中承包有关工程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进入公司系统的其它电力生产区域工作可参照执行。

1.3施工单位人员参与协助运行单位部门和班组在变电站组织开展的工作,视作运行单位部门和班组的现场作业。

1.4施工单位进入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及运行单位颁布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施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本规定。

2、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2.1 施工单位:是指从事电力建设,与运行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具备法人资格单位。

2.2 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变电站的高压室及高压场地、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蓄电池室、电容器及电抗器室、站用变室、接地变室、电缆室及电缆沟。

2.3 工程管理部门:运行单位的项目管理部门。

2.4 变电运行部门: 变电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变电设备运行的直接责任部门。

2.5现场监管:运行单位有关部门派人驻守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协调配合施工单位有关管理工作。

3 安全管理职责

3.1 运行单位安全监察部的安全职责:

3.1.1参与对施工单位施工资质的审查工作。

3.1.2 审查运行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

3.1.3 对变电站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3.2 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3.2.1组织对施工单位施工资质的审查工作。

3.2.2组织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3.2.3 组织审批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包含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

3.2.4工程准备阶段组织对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3.2.5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及现场监管。

3.3 变电运行部门的安全职责:

3.3.1核对施工单位及人员是否符合运行单位的公布备案情况。

3.3.2会签施工单位人员进入变电站办理的.工作票,审查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措施。

3.3.3 工作许可前对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3.4 按工作票要求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3.3.5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或现场监管。

4进站作业有关程序

4.1资质审查。

4.1.1 施工单位应是通过省公司或运行单位资质审查备案的中标单位。

4.1.2施工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经发包单位审批,分包单位也必须是省公司或运行单位组织的资质审查备案单位之一。

4.2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4.2.1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与运行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4.2.2 原则上运行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对每宗发包工程项目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对于同一施工单位承包的经常性维护项目,可定期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4.2.3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必须经运行单位安全监察部审查同意。

4.2.4施工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4.3 施工方案制定与审批。

4.3.1施工单位在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内工作,应制订完善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通过审查。

4.3.2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审批施工方案。对重大和复杂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国家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4.3.3变电运行部门审查施工方案中的确保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和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4.4 安全教育培训和有关人员资格认可。

4.4.1 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等资料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必须经运行单位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4.4.2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每年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资料等必须经运行单位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4.5 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进场前,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对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以及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经双方相关人员确认并签名,各执一份。

4.6 在变电运行部门办理有关事宜。

4.6.1 施工单位必须向变电运行部门提供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对其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4.6.2 变电运行部门填用《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6.3 变电运行部门核对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是否符合有关公布备案情况。

4.6.4 变电运行部门办理工作票会签手续。

4.7 其它

4.7.1变电运行部门必须进站人员严格把关,施工的单位人员应取得进入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

4.7.2施工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变电站内留宿,如确需在变电站内住宿的,必须经变电运行部门和保卫部门同意并盖章后方可。

5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

5.1施工单位进入变电站作业,除要求持有进入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外,应在门卫处做好登记手续。

5.2施工单位进入变电站后,未取得工作许可前,所有人员必须在变电运行部门指定区域等待。

5.3 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联系变电运行部门的工作许可人完成许可手续后,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地点工作。

5.4对于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的施工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变电运行部门应进行安全监督。

5.5对于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安全监督,变电运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管。

5.7 以下情况,工程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监管:

5.7.1 安全危险性较高的工序施工期间。

5.7.2 改变安全技术方案,并使施工安全风险增加的施工期间。

5.8 以下情况,变电运行部门应进行现场监管:

5.8.1 带电作业。

5.8.2 一级动火作业。

5.8.3 部分停电的500kv施工现场。

5.8.4 部分停电的高压室施工现场。

5.8.5 在运行中的二次电缆室及电缆沟施工。

5.8.6 高压场地起重、吊装设备。

5.8.7 施工接入生产运行设备的作业。

5.8.8 停电高压设备上的油漆、防污处理等。

5.9施工单位在每日收工前,应清扫施工现场。工程完成后,不得遗留各种工具、材料、废料和垃圾在工作现场,由变电运行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工作票离场。

6 附则

6.1 公司各直属单位可按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6.2 本规定用于加强安全管理规范,作为公司内部分析责任的依据,不作为处理民事责任的依据。

6.3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6.4本规定由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制度规程篇九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各工种职工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质量,避免违章作业,减少人身、设备和财产损失,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操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公司成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领导小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副总、安全副总、技术副总任副组长,成员有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公司成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公司各单位都要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领导和考核小组,公司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核小组每月对各单位的学习贯彻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年度进行总结评比,进行兑现奖惩。

公司所有上岗人员均以2002年12月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学习使用标准,原操作规程与本操作规程有抵触者,以此操作规程为准。

结合我公司实际,立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及爆炸材料等6个专业,93个岗位工种实行对口学习,并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要求公司员工人人力求弄懂、学通、学会、学精。

1、公司干部员工分专业、分岗位、分工种,针对各自的岗位、工种对口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一律停止工作,继续学习,待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每周星期一各单位必须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本单位技术员主持,公司考核小组派人参加负责监督考核,对不参加学习者一律停止工作,补课学习,直至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新招员工必须到公司培训中心参加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的学习,待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4、凡调动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到培训中心重新参加操作规程的学习,待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凡未参加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上岗工作的员工,一经查出,立即停止工作,并对有关安排上岗工作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1、安全科对不按时学习的单位,一次性罚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并及时进行补习。

2、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个人每次罚款10元。

3、对学后理论不能联系实践且未按操作规程现场作业的按"三违"论处。

4、各工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对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安全制度规程篇十

为了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评审和修订。

3.1安环企管处应负责组织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

3.2各相关处、室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由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

4.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4.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时。

4.1.2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景德镇市安监局或其他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4.1.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生产处应有针对性的对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修订。

4.1.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环企管处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1.5生产处应每一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4.2评审和修订。

4.2.1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4.2.1.1制度评审的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文件、相关记录。

4.2.1.2注意把公司制度评审与处室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处室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而推动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完善。

4.2.1.3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1.4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4.2.2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2.3公司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相关制度制定成册,并下发各部门组织实施。

安全制度规程篇十一

3、职责

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各班组、班组对本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4、程序

制订程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等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内容

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接触物品(油漆、天拿水、汽油等)的危险性;

f.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评审

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主要负责人负责我厂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并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执行过程。

主要负责人制定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修订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文件修订形式

(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宣传培训

安全科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规程篇十二

为了保证岗位所使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能适时得到修订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管理。

3.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发放、作废、销毁工作。

3.3各车间、部门负责制定本车间、部门的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4.1安全规程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4.1.1安全保卫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4.1.2各车间、部门要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变更,适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4.1.3安全保卫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发放。 安全保卫部门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实际制定发放范围,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3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评审。 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3.1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时机和频次。

4.3.1.1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时;

4.3.1.2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3当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时;

4.3.1.4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地理位置);

4.3.1.5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6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

4.3.1.7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不符合项时;

4.3.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评审。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安全制度规程篇十三

为建立公司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作业行为,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努力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一线操作手”层面,现就公司建立岗位操作安全风险明白卡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操作安全风险明白卡》适用于公司具有安全风险的岗位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等。

二、《岗位操作安全风险明白卡》内容包括:岗位名称、主要危害及岗位危险性分析、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岗位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应急联系方式(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火警、急救、报警等联系电话)等。

三、岗位存在的危险性分析,要依据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相关危害进行分析,使用明白、简练、易懂的文字进行全面描述。

四、应急处置措施,要对应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注明应该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物资,要对应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注明所需的应急物资及使用方法。

六、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要对应岗位职业病危害,注明应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应急联系方式,要注明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及火警、报警和急救电话。

八、《岗位操作安全风险明白卡》要定期进行修改。一般一年修订1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设施设备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订明白卡上的相关信息。

九、公司要将《岗位操作安全风险明白卡》纳入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员工要做到熟记于心、手指口述、准确运用。

十、岗位“安全操作明白卡”应标注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鼓励从业人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员工违章行为进行举报,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安全制度规程篇十四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核心要求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生产设备设施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作业安全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作业行为管理

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警示标志

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相关方管理

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变更

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隐患排查和治理

隐患排查

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排查范围与方法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重大危险源监控

辨识与评估

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登记建档与备案

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监控与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管理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应急救援

应急机构和队伍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应急演练

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事故救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绩效评定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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