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喜爱的名人故事(精选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4 13:34:16 页码:10
2023年喜爱的名人故事(精选11篇)
2023-11-24 13:34:16    小编:zdfb

总结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回顾过去,为未来的学习和工作绘制出更明确的计划。接下来,我们可以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查阅和分析,来获取更多的信息。以下是一些精选的总结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喜爱的名人故事篇一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女娲造人》。因为它让我感受到人类可以创造出一个美丽的世界,因为它让我感受到人类可以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办一个美丽的城市,因为它让我感受到人类用自己的双脚走遍全世界,所以我喜欢女娲造人的故事。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位从天上下来的仙人——女娲。她长得貌美如花,长着红红的脸蛋好似一个红苹果,长着天仙般的身子像细细的足标,有着美丽的发型,显得更加美丽动人。

女娲下凡的原因是:奉玉皇大帝的旨意来到凡间创造一些东西,使凡间不再了无生机。女娲想呀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把泥捏成一个个泥人,再把泥人变这样就可以到。成可以动的一种生物。于是,女娲造出了成千上万只泥人。女娲想我不可能每年都下凡来造泥人吧!最后,女娲想出了一个办法,便给泥人分男女性别。这样就可以繁衍子孙,世代相传了。

最后,这个世界变成热闹非凡的地方了,有了绿油油的小草,美丽的城市,成群结队的牛羊……一切都是人类把这个世界创造得这么美好。女娲看到这种情景,便回到天庭。玉皇大帝感到很开心,这一切都是女娲的功劳,所以玉皇大帝称赞女娲是一位优秀的仙人。

我的启示是:我们是人类,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我也感受到这个世界如果没有人类就没有绿油油的小草,如果没有人类就没有了美丽的城市,如果没有了人类就没有完美的世界。

喜爱的名人故事篇二

在我许多的东西中,有一样东西令我非常喜欢,那就是我的床头灯。那是我学作文,报名时老师发的。

它颜色雪白雪白的,像冬天的雪一样白,非常纯洁,无瑕。

它的耳朵上戴了一个蝴蝶结,它眼睛黑黑的,像水汪汪的葡萄一样。它面带微笑,好像看到了它最喜爱的食物——鱼,正想要过去把它抓过来送进嘴里。它还穿了一个粉红色的连衣裙。每当我看到它露出开心的笑脸,我的心情也会很愉快,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乐乐。

它的肚子鼓鼓的,里面有一个小灯泡。它屁股底下有一根黑色的线,还有一个金元宝一样的开关,每当我按一下那个开关,它就发出一阵耀眼的光茫,仔细一看,啊!那正是喜欢的颜色——白色中透出的一点银色。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心里很难过,心想:“平时成绩那么好的我,怎么这次考的这么差?”

我边想边迈关迈着沉重的脚步回家。一进家门,妈妈笑容满面的来迎接我,还特地准备了一桌好菜。我不敢抬头看妈妈,妈妈看到我样子就知道了这次我肯定没考好。我心想:妈妈肯定会乌云到来,接着狂风暴雨,电闪雷鸣。仿佛妈妈在气冲冲地对我说:得了多少分?还带着凶神恶煞的神情。

我十分紧张的说:“八——八十五分。”

妈妈听了不是凶凶的打我,而是在我耳旁唠唠叨叨的一直说个不停。这可是妈妈的绝招啊!

晚上我吃完饭就躺在床上,看到了我的床关灯。它仿佛在说:“小主人,小主人,你这次没考好,你不要灰心,下次考好一点就可以了,不如你现在打开我,为你复习功课吧!”

我知道了,马上拿起书本来复习。

这就是我心爱的床头灯,它不仅是一个栩栩如生的床头灯,还使我恢复了信心。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第九小学四年级:乐瑶。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喜爱的名人故事篇三

又是一年秋风习习,在这样一个季节里,迎来了一场趣味运动会。

星期一早上下达了运动会的命令,星期五正式举行。

我只报了一个项目——车轮滚滚。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都过去了,我还没有练,星期四了,离运动会就差一天了,我现在练还来得及吗?突然,我的眼前出现一个身影,咦?怎么那么熟悉?仔细一思索,那不就是“我”吗?这时,她说了一句话,“临阵磨枪,不快也光”,说完她便消失了,她的话促使我到操场去练习我的项目。

我练了一会儿后,一看,大部分练习这个项目的人都去跳大绳了,只剩下了我和齐子棉两个人,我们两个继续练,累得实在不行了,也坐到了地上休息。

当我俩坐在那儿,四目相撞时,随即又弹开了,因为我从她的目光中看到了自信与坚持不懈的精神,啊!齐子棉的眼睛不就是我的镜子吗?她让我照出了自信与坚持不懈的精神。

于是我们起身打算再练一会儿,看到的是我们好不容易借来的车轮已被我们班其他同学借给了别的班的同学玩。简直把我们气坏了,心想:我们好不容易的借来的东西就这么轻而易举的借给了别人,你们还有没有班级荣誉感。可是,我只是想想而已,说出来肯定要吵架的。

这时,我的心中又出现了一个念头,为什么不说出来呢?他们这不是在向我挑衅吗?于是我走上前去,大胆的把我的想法说了出来。他们回过头来,那种目光分明在说:斤斤计较。我在他们这里“照镜子”,照出了我的斤斤计较。

我突然觉得很委屈,有些想哭,泪随着脸颊滑落下来,“我”又来了,她一甩袖子,一阵风吹来,我的泪被吹散了,她即刻便又消失了。我的泪虽被吹散,但同桌还是发现了我哭了,他站在我的身后,问我:“你怎么了?”我虽看不见他,但我能感觉到,我在他这里“照镜子”,照出了一个“难以理解”的我。

不多会儿,我想起还要锁门,于是就让杨杨和齐子棉陪我回教室,她俩爽快地答应了。到了教室,我们浏览了一遍课桌,发现张家旭的书包还在课桌里,杨杨提议把她的书包放到教室门口,我却帮她把书包拿到了操场上。这时,我从杨杨的眼光中看到了赞叹,在杨杨这里“照镜子”,我成了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张家旭接住他的书包,在书包里翻了一通,找不到他的水瓶,想骂我,但“我”又出现了,甩了甩袖子,一股紫雾围绕住了我,让我听不见他的言语。

“我”终于再次开口:“我只是你的幻想,我用了一些小小的魔法,让你看到同学眼中不同的你,现在我该走了,再会!”说罢,他又甩了甩袖子,一股蓝雾围绕住了我,不多一会儿,雾散了,她再次消失了。

与幻想中的“我”相遇,看到的不只是同学眼中的我,更是我对自己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喜爱的名人故事篇四

阿凡提小时候有一次吃完饭,拿着空碗在饭桌上玩来玩去,妈妈见了对他说:“阿凡提,别玩了,把碗弄成两瓣怎么办?”

阿凡提非常高兴地回答说:“一个碗变成两个碗不更好吗?”

城里有一个奸商卖肉总是缺斤短两的。一天,阿凡提又来买肉,他又少给了阿凡提半斤多肉。阿凡提气得来找他质问:“喂!你怎么又少给了我半斤肉?”

“不可能,我这杆秤是独一无二的准星秤。”奸商争辩道。

“那好,就请你用这杆独一无二的准星秤一秤你的良心吧!”阿凡提说。

一个人收到了一封远方来信。信是用另一种文字写的,他怎么也看不懂。

那时,阿凡提头上缠了一个很大很大的色兰,他还以为阿凡提是个大学者,于是,就找到他央求道:“阿凡提,请把这封信给我念一下好吗?我求了很多人,他们都说看不懂。”

阿凡提接过信一看,原来信是用阿拉伯文写的,他也看不懂,于是便对那人说:“大哥,这封信是用阿拉伯文写的,我也不懂阿拉伯文,请你再找一个懂阿拉伯文的人替你念吧。”

那个人听了,感到有些奇怪,不高兴地对他说:“阿凡提,你是个大学者,头上又戴了个锅一般大的色兰,还不认识这几个字,你不觉得害臊吗?”阿凡提一听,十分生气,立刻把头上的色兰摘下来,戴在了那个人的头上说:“好吧,要是色兰能识字的话,就把这个色兰给你戴上,请你自己念去吧!”

两个小孩儿在玩耍中拾到了一个核桃,并为争夺这个核桃吵了起来。阿凡提听说了事情的经过后,从孩子们手里拿过核桃,用刀把核桃撬成两瓣,取出其中的核桃仁,把两个空壳分给了两个孩子说:“这是我给你们分核桃的工钱。”说完阿凡提就把核桃仁塞到自己的嘴里,然后他又说:“去吧,孩子们,一人一半,别再争吵了。”

阿凡提的父亲叫儿子到街上去买一个清炖羊头。馋嘴的儿子在回家的路上,便把买来的羊头上的眼睛、耳朵、舌头和脑子全吃了。

回到家,父亲见儿子拿来一个残缺不全的羊头,气愤地问道:“你买的是什么呀!”

“买的清炖羊头呀!”儿子答。

“那么它的眼睛和耳朵呢?”父亲问。

“它是个瞎子,哪儿有眼睛,它还是个聋子,要耳朵干什么?”儿子回答。

“那么它的舌头和脑子呢?”父亲间。

“它是哑巴,不会有舌头,它生来就是傻瓜,怎么会有脑子呢?”儿子答道。

小阿凡提作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梦。早晨起来便对爸爸说:“爸爸,今天夜里我作了一个非常好玩的梦。”

“噢,是吗?你都梦见什么了?”爸爸问他。

“还是您先说吧,梦里也有您呀!”阿凡提回答说。

喜爱的名人故事篇五

每个人都会在乎点什么,人、物、事三样,或是全部,或是部分。因机缘巧合,志趣所在,有些东西就注定成为心之所属的选择,再难撼动根基。

失去前的难舍,离别时的凄怆,放手刹那的痛惜……皆因太过在乎。将心中所爱从当事人的身心剥离,这是道义上的一种酷刑。

有人更是以别人的在乎相要挟,倒是洞悉了人性的秘密,只是相煎何太急!因为,他们也有自己最为在乎的东西。人性的软肋并无不同。

在乎是一个散发着人性光芒的词。它奠基于记住,但高于记住。一个人不会在乎他所遇到的一切。被人在乎,不管是人、物还是事,那是一件多么荣光的事情。那意味着,被在乎的东西在一个人心中最温暖的一隅拥有自己的地盘,以一种诗意的方式存在着。

你不在乎的,别人可能视为性命;你奉为珍宝的,别人可能弃之如草芥。在不在乎,神明无权过问,圣贤无力定夺,只在于你自己的决定。在乎自己的在乎,是对自己的一份责任;在乎别人的在乎,是对别人的一份尊重。

有了可在乎的东西,就多了一份牵挂。在乎的东西一多,牵挂就越多。一份在乎由浅入深,终至刻骨铭心;很多份在乎渐次加深,小小的心也就不堪重负。来者不拒地收纳在心头,累心;删繁就简余下的,才养心。

世间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仇,往大里说,是世事如常上演;往小里说,是各色人等心底的那些小而琐碎的在乎碰了面,聚在一块演绎了精彩好戏。

有些东西,可以在乎一时;有些东西,必须在乎一世。在乎一时的东西,非得搁心底一世,就会纠结,那是不通达;在乎一世的东西,途中易辙,于烟尘中遗忘,那是背叛。在乎一时的,是人生的不可或缺的部分,它充实和丰富生活;在乎一世的,是生命中必须坚守的高贵和纯粹,它支撑人生。

似乎,超脱是很多人心向往之的精神归宿。总觉得活一辈子,在乎的东西如影随形,功名利禄,还有其他世俗欲望,样样逗人眼馋心痒,可样样镜花水月般不可捉摸。方外之人断情丝斩俗缘,看似淡然脱俗,实际上,他们在乎的是自己的精神生活的良好。

活着,就会有所在乎。一棵树只要长在那儿,就不会切断与阳光雨水的联系。

有在乎地活着,原本就是最完美的人生逻辑。

喜爱的名人故事篇六

被誉为“中国导弹之父”的钱学森从小天资聪颖,悟性极高,3岁时就能背诵百首唐诗、宋词。钱学森的母亲章兰娟性格开朗、热情,心地善良,而且计算能力与记忆力极强,具有很高的数学天赋。应该说,钱学森的超人天赋有来自他母亲的遗传。

章兰娟在钱学森很小的时候,就让其置身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中。钱学森最爱听母亲给他讲岳飞精忠报国、陆游仗剑去国、杜甫忧国忧民、诸葛亮忠于汉业,为辅佐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等故事。每当听到这些故事时,钱学森是那么认真、投入,稚气的脸庞上充满了对古人的崇敬。他们的高风亮节在幼小的钱学森心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长期浸润在优秀的传统文化之中,钱学森的心底滋生了对民族灿烂文明的崇敬和热爱之情,同时也激发了他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深厚的民族自豪感。

1936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的钱学森赴美学习,他渴望以自己的知识来改变祖国贫穷落后的现状。临行时,家人特意为他买了《老子》、《庄子》、《墨子》、《孟子》以及《论语》、《纲鉴易知录》等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典籍。母亲嘱咐他:“熟读这些书籍,可以对祖国传统的哲学思想摸到一些头绪。”母亲和父亲一样,还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特性和人生观,都具体体现在它的历史中。因此,精读史学的`人,往往是对祖国感情最深厚、最忠诚于祖国的人。”父母的勉励,给钱学森极大的力量支撑。

在美国的日子里,钱学森学习起来游刃有余,但生活上他有些不习惯,特别是某些美国人瞧不起中国人的傲慢态度令他生气。一次,一个美国学生当着钱学森的面耻笑中国人裹脚,钱学森立刻向他挑战:“我们中国作为一个国家,是比你们美国落后;但作为个人,你们谁敢和我比。”周围的美国学生听了这话后,都伸了伸舌头,再也不敢小看中国人了。钱学森怀着一颗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只用一年时间就拿下了飞机机械工程专业的硕士学位。

根据麻省理工学院的办学宗旨,各专业学科的学生都要在学期内到对口的工厂、科研部门实习。钱学森本来应该去飞机制造厂实习。可是,他没有想到,美国的飞机制造厂只准许美国学生去实习,不接纳外国学生。这种民族歧视是钱学森在美国遭受的又一次沉重打击。但是,挫折和困难并没有动摇他为祖国强盛而发愤学习的决心。既然学习航空工程走不通,他决定改学航空理论,并大胆地毛遂自荐,投奔到加州理工学院任教的世界航空理论权威冯·卡门教授门下。不久,钱学森在导师的培养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虽然美国方面为钱学森提供了优越的工作环境和物质待遇,但身在美国的钱学森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祖国,始终没有忘记报效祖国的愿望。远在国内的母亲每次在给钱学森写信时,都提醒他早日回国。钱学森始终把母亲的教诲牢记在心头。多年后,钱学森几经辗转,终于回到了祖国,投身于“两弹一星”的研究,为我国的航天事业立下了不朽功勋。

喜爱的名人故事篇七

最后一天了,萧无尘不死,余歌就得死。

萧无尘是弹剑门门主,20xx年前,他凭一柄剑纵横江湖。也许深感自己杀孽太深,20xx年来他从未踏出弹剑门半步。饶是如此,仍有不少人找他报仇,但他们一旦踏入弹剑门,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像一滴水融进大海里。

20xx年。

时间。

虽没人看过萧无尘出剑但没人怀疑他的剑法已经到了神鬼莫测的境地。更不可能有人能杀了萧无尘。

但余歌接下这单生意,余歌的雇主是个冷酷的老人,他一字一字地说:“萧无尘不死,你就得死!”

“好!”余歌答的很干脆,因为他给余歌的报酬是十万两黄金。

余歌迷上了“飘红楼”的飘红姑娘,他厌倦了刀口舔血的。

生活。

他想带着飘红远走高飞,生儿育女。

余歌用一万两替飘红赎了身,然后把剩下的都给了飘红。余歌和飘红在郊外买了个大宅子安静地生活下来,飘红已经有了他的孩子。

雇主给余歌的时间是一年,一年的。

幸福。

太过短暂,当雪花开始飘落时,余歌就在数萧无尘还有多少时间,或者是他还有多少时间。

飘红抓着余歌的手说:“能不能不去?”

“不能!”

临阵脱逃,是一个剑客的莫大耻辱。况且他也无路可逃。

余歌踏上了去弹剑门的路,当弹剑门遥遥在望时,余歌转身跨进了路边的酒楼。在大战之前,余歌总要喝几杯酒,喝酒能使他更冷静、更麻木,没有谁生来嗜血。

酒楼颇具规模,酒是上好的竹叶青,侍者的服务甚是彬彬有礼。若不是和萧无尘的恶斗在即,余歌是很愿意在这里住上几天的。

当夜色降临时,他终于到了弹剑门。弹剑门在淡淡星光下显示着古怪狰狞的影子,但丝毫不能影响余歌杀萧无尘的心境。唯一能影响到余歌决心的,是飘红,还有他们未出世的孩子。

余歌承认,这一年里,他的变化足够多。他的手已经不稳,他的剑也不如以前凌厉,他的心中甚至于有了恐惧。这在他是从未有过的,但他不能退。

偌大的弹剑门居然空无一人,余歌迈进大门,才知道自己错了。有一个魁梧身材的黑衣人,正背对着他,浑身透着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黑衣人看也不看身后说。

“我是来杀萧无尘的,你只要不是萧无尘就该阿弥陀佛了。”余歌倨傲地说。

“你见到我一定很惊讶!”黑衣人缓缓地转过身,其实从他的口音余歌就知道他是他的雇主,他居然也是弹剑门的人。

“还有让你更惊讶的,我就是萧无尘。”黑衣人低沉地又说,他的话有种不可置疑的权威。

余歌忍不住吃了一惊,雇主就是萧无尘!萧无尘出钱叫人杀他自己,世界上只怕再没有比这更荒谬的了。

萧无尘说:“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请你杀我?”

萧无尘似乎在征求余歌的意见,却不等他回答就接着说:“这是英雄的悲剧,我想所有的英雄都跟我想法一样。有一日,他成了英雄,就会害怕被人击倒,害怕他所有的光环被他人一招给抹掉。像我,即使武功再高,也终日提心吊胆,害怕哪一天避得了明枪躲不了暗箭,你应该明白我的心境吧。”

“所以你就出钱请人杀你,这样就可以提醒你不可预知的危险就在眼前,你就不敢掉以轻心,整日如临大敌,你就得加倍练剑,努力提升自己。但这仅是你的理由,你还有个不可告人的目的,你请的都是江湖上实实在在可以威胁到你的人。但一个人有了十万两黄金之后,自然贪图享乐,那时弄得心也散了,手也疲了,自然不再为你所惧。还有,你一路上安排伏兵,消耗他们的体力,你好以逸待劳,像你这样的人,岂不污了‘英雄’二字?”

萧无尘苦笑了一下:“你说的对极了,飘红就是我安排在你身边的,如果你肯放下剑,我会放你们一条生路。”

“是吗?放过我,你还能睡得着吗,拔剑吧!”

萧无尘亮出了他的剑,令江湖闻风丧胆的必杀剑,剑身蠢蠢欲动,仿佛嗅到了血腥。

余歌的剑再普通不过了,剑口卷了刃。这把剑从他十三岁起就跟着他,小战大战数百场,饮过数十位武林一流好手的鲜血。即使是一把普通的剑,有这样的经历也会变得不普通了。它跳跃着,急于和萧无尘的必杀剑一较短长。

但一招过后,仅是一招,它就给必杀剑切断了,余歌手中握着它的半截尸体。萧无尘如同鬼魅般地扑过来,剑自上而下。余歌手中的断剑勉强阻住了他的攻势,必杀剑再不能前进半步。如果必杀剑足够长的话,他绝对难逃一劫。必杀剑突然脱离剑身向他飞来,原来它的剑柄上装有强力弹簧,只要一按机关,剑身就会脱离剑柄,急速地刺出。

余歌无论如何躲不过这一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飞到自己身上,然后在那儿扎一个窟窿。

萧无尘哈哈大笑,他又一次偷袭。

成功。

当然要得意了。但他的笑声猛然间哑住因为他看到自己的脖子上贴着一把剑断剑。余歌用半截断剑架住了他的脖子。

一个人纵声大笑的时候,他的脖子就暴露出来,而一个优秀的杀手是善于抓住任何破绽的。

萧无尘无奈地笑道:“看来你死也要拉个垫背的了,我们能不能做个交易。”

“你说来听听。”余歌饶有兴味地盯着他。

“如果你放过我,我保证会好好照顾飘红,让她把你的孩子生下来,我亲自传他武功,将来让他执掌弹剑门。”

“我的儿子为什么要你传他武功,我不会吗?”说着,余歌把胸前的衣襟一撩,揶揄道,“真是谢谢你的那些金子。我请天下第一匠打了件金丝甲,你看不错吧。”

萧无尘的目光霎时变得灰暗,余歌继续说:“所有的环节你只算错了一步,就是飘红竟然会喜欢上我。她怕我会死在你手里,所以就把你这‘一击必杀’的绝技透露给我。为了飘红,我不杀你,你毕竟是她的亲爹,但为了我们的。

安全。

我也不能放过你。”

余歌把萧无尘全身的功力都给废了,萧无尘气晕了,他把他扛在肩上说:“我跟飘红会照顾你一辈子的。”

余歌策马飞奔,三个月不见飘红,想必她已经生了。家还是那个家,当余歌急切地闯进家门时,只见触目惊心的白,家中居然摆设了灵堂,正中一个大大的“奠”字。女仆抱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奔出来:“老爷,夫人她……”

“阿红是难产死的吗?”余歌从沉痛中回过神来。

“不,夫人她是悬梁自尽的,她有遗书给你。”女仆哀伤地说。

不用看余歌也知道飘红为何而死了,他跌跌撞撞地向灵位扑去,然后长久地跪在那里,嘴里反反复复地说:“阿红,你太傻,太傻!”

3

页,当前第。

2

1

2

3

喜爱的名人故事篇八

境界,是指人的思想觉悟和精神修养。人们说一个人的境界如何,一般是指其思想觉悟和精神修养的水平如何。

古往今来,人们常从不同角度区分人的不同境界。比如,近代学者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色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这是众所周知的经典,不必多说。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既简明扼要,又值得品味。

有人把读书分为三种境界:一是眼读,二是心读,三是神读。

有人把为人分为三种境界:一是为自己,二是为家庭,三是为社会。

有人把努力分为三种境界:一是尽力而为,二是全力以赴,三是不遗余力。

有人把工作分为三种境界:一是视工作为谋生,二是视工作为事业,三是视工作为享受。

有人把追求分为三种境界:一是追求想得到的东西,二是享受已追求到的东西,三是在适当时机放下追求的或已经追求到的东西。

有人把快乐分为三种境界:一是发现快乐,二层是创造快乐,三是推销快乐。

有人把写作分为三种境界:一是有感而发,就是有了感觉能写出较好的文章;二是命题而作,就是按照命题要求能写出较好的文章;三是随心所欲,就是经常能写出较好的文章。

有人把眼光分为三种境界:一是看得远,胸怀远大的人生奋斗目标,不为眼前小利而斤斤计较;二是能看得透,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不被纷繁复杂的表迷惑;三是看得淡,能享受“行止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的淡定,不被功名利禄所困扰。

有人把领导分为三种境界:一是没能力,有脾气,二是有能力,有脾气;三是有能力,没脾气。

有人把行善分为四种境界:一是为回报,二是为炫耀,三是为施促进,四是为奉献。

有人把幸福分为四种境界:一是满足起码生存的物质生活,二是满足丰富的精神生活,三是满足美好的艺术生活,四是满足有信仰的哲学生活。

有人把待人与待己分为七种境界:一种是损人不利己的坏人,二是损人利己的小人;三是利己不损人的常人,四是利人又利己的好人,五是利人不损己的高人,六是先人后己的贤人,七是舍己为人的圣人。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心态决定状态,眼界决定境界。上面这些从没的角度对人之不同境界的区分,即使有不够准确、不够全面之处,也还是有个显而易见的益处,那就是:可以让人看清差距,见贤思齐,向着真善美的更高境界迈进。

喜爱的名人故事篇九

母亲去世有七年多,如在世也是古稀之年了。母亲和父亲是同村人,相隔不过四五里路。婚前父母虽然相识,但没交流过一句话语,她们的姻缘是父母包办的产物。十里八村的姻缘都是包办成的,家却安如磐石。

母亲和父亲一样,是贫苦人家的孩子。母亲一生劳苦,至死都没有停息过,她是煮好了午饭那瞬突发脑溢血走的。母亲不识一字,说着没有文字的土语,往常我为她悲伤过,是一种怜悯性的悲伤,担心母亲的灵魂随着躯壳只能是烟消云散,没有痕迹。

我是母亲的小儿子,尽管生我之前母亲有了三个儿子,但对我还是疼爱有加,是不是“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的`故,我不知道,心里只有深深的感激。我的童年,家里很苦,一月不闻肉味,缺这缺那的。能有一次含荤的丰盛餐,母亲就要等全家人到齐才开锅,害得我不能帮着家务的闲人馋涎欲滴心慌意乱的。

农家夜里的灯光仿佛是个萤火虫,红丝丝一线,还经常是停着电。夜是苦燥的,暗沉沉的。可我很喜欢夜的,夜是儿女和母亲最亲近的好时光。到了夜晚睡觉的时候,母亲最爱给我们讲些故事,直到我们都睡得香甜为止。有几次,故事还走进了我的梦里。请允许我说说母亲讲过的故事吧,尽管土语讲出的那些故事离我们是多么的遥远,甚至是翻译的不够贴切不够清楚。说一说,算作是我对母亲的一份怀念。有一个故事讲,从前有两兄弟,在兄弟分家时,兄分给弟的是几分溥田,几件简陋家当,一条狗,其余的耕牛、良田、好家什都留给了自己。弟无耕牛犁田,无奈之下,用这条看家狗作牛用,狗劳累而死,弟不忍胡乱埋之,修一坟年年敬祭。有一年,坟上长有一棵豆,长的豆果硕大饱满,弟食之,放出屁引达官贵人纷纷解囊,求他再放一个,因那屁香的人不可比拟,总之是闻之摇摇如仙畅快淋漓。弟满载而归,家财万贯。兄听之,向弟问其因,弟实话相告无半点隐瞒。兄喜,煮一大锅豆食之,走城穿街,放出屁,难闻无比,让人窒息。达官贵人怒,封其屁股。狼狈奔家,远呼其妻名要剪刀,妻听错,意是钱物太多要拿扁担挑,匆匆拿扁担,兄怒吼妻拿剪刀,妻拿来剪刀剪其封线,屎喷妻一脸。是讽刺还是幽默,暂不作论。

我想,母亲要告诉她的儿女的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不再说其它的故事了,免得冗长没有节制。母亲讲给了我们很多的故事,不就是要引导我们做本分的人,实实在在的人。感谢母亲,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原本担心随着您躯壳的消失灵魂也将荡然无存,其实您还在我的心中,还在您其他儿女的心中。您安息吧,您的灵魂在我的心里扎了根。

喜爱的名人故事篇十

民间的故事数不胜数,除了四大民间。

爱情。

故事,还有很多具有。

教育。

意义和奇异的故事,这些故事在群众中广为流传,你有没有你最喜欢的民间故事?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我最喜爱的民间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清朝光绪十年,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横行于鄱阳湖上的湖盗匪首“追云豹”亲自率领五十名湖盗,乘三艘快船摸到一个叫曹家庄的村子,杀害村里未及逃走的男女老少三十余人,抢夺钱粮若干后呼啸而去,只有一个5岁的孩子曹子迟于酣睡中被。

母亲。

护在怀中,免遭毒手。

第二天清晨,当曹子迟站在死人堆里、饿得“哇哇”大哭时,湖上一艘小船闻声靠岸,从船上下来一位长须鹤发的道士,望着满地的尸体和年幼的曹子迟,道士长叹口气,将曹子迟抱上船去,曹子迟从此杳无音信。

十几年后,一位瘦瘦挑挑、面黄肌瘦的少年独自来到曹家庄,整天坐在一座废弃的老屋场上发呆。

村里人问少年,他听而不闻,目光呆滞,既不点头,也不摇头。村人从少年眉眼中,认定他是曹子迟了。见曹子迟弱不禁风、楚楚可怜的模样,好心的村人帮他在旧屋场上搭了个窝棚,曹子迟便在这里住了下来。

曹子迟表情木讷,很少言语,不会耕种田地,又没有什么手艺,每天只靠村里人施舍度日。乡亲们谁家有事,也会叫他去帮忙,打零工。曹子迟做事不偷懒,笨重的土砖,他一次端上十块,一口气搬几个时辰不带歇的;锄地车水,主人家不叫休息,他不会停下。渐渐地,村人们说,别看曹子迟人瘦小,却有一把子蛮劲。

那天,曹家庄的一个员外托人用船运来一对石狮子,每只足有八百斤,一时找不到人手,员外就让曹子迟晚上睡在湖畔船上帮着照看。

第二天一早,员外带人拿着绳索木棒来抬石狮子,惊讶地发现,两只石狮子已经搬到了他家院门前,一边一只好端端地放着。员外大感震惊,找曹子迟问,曹子迟揉着眼睛从船舱出来,一脸茫然。

入秋,村子野猪成灾,有人看见,野猪群是在一头肥硕的黑毛野猪带领下下山的。曹家庄专门组成了狩猎队,守了几天,打死了几头野猪,但人一撤,野猪又来横行,看着即将收获的庄稼被野猪糟蹋掉,村民叫苦不迭。

一天傍晚,当狩猎队再次准备进山打野猪时,人们在村庄路口却看见曹子迟,他盘手盘脚坐在地上,面前点燃一堆柴火,正用木棍挑着一只猪腿在火上烤,他身旁躺着一头血肉模糊的肥硕黑毛野猪。

众人惊愕,难道是曹子迟打死了这领头的野猪?要知道这么大的野猪,就是三五个成年人也惧它三分,何况曹子迟这样一个少年呢。

村里人暗中嘀咕,曹子迟有点儿邪门,这十年也不知他在外面做了什么,恐怕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也不一定。也有人不以为然,他一个瘦小个,能有什么能耐,还高手呢,谁信!

就有人要找曹子迟比武。找曹子迟比武的人叫周三炮,这周三炮三十岁,黑塔一般粗壮,天生神力,一身硬功夫,据说十里八乡无人能敌他三拳,故人送外号周三炮。

周三炮寻到曹家庄时,曹子迟正在窝棚内睡觉,被周三炮从被窝内拎小猫一般拎到了湖滩上,很快他们身边就围满了闻讯而来的村民、渔夫、商贩。听周三炮要找自己比武,曹子迟连连摆手,面露怯意。

周三炮叫道:“不比武也可以,从此你就少装神弄鬼,装什么高手,马上给我滚出这里。”

有人上前劝道:“周大侠,他一个孤儿,你就别为难他了。”

周三炮不依不饶,说:“不走也行,但要看他能不能扛得住我三拳。”

谁知曹子迟反而镇静下来,他走到周三炮面前,点点头,伸出了三个指头。众人见曹子迟居然答应了,一个个大叫起来,孩子你傻呀,这不是送死吗?周三炮也呆了,原本只想吓唬曹子迟,让他服软,再有乡亲们求情,自己也就见好就收,哪会真的赶曹子迟走。可是现在曹子迟瘦小的身子就凑到他面前,当着众人的面,自己这三拳不打还真下不了台。

想到这儿,周三炮心中一横,嘴上说:“众位乡亲都看到了,是他自己同意的,有什么三长两短可别怪我。”说着,他抡起拳头,冲着曹子迟的左胸击出,拳头带着“呼呼”的风声,这一拳他只用了五成力,却也虎虎生威,透着杀气。不料,当拳头击到曹子迟胸前时,周三炮却感到似乎击在一团棉花之上,软绵绵的,力道迅速消失。再看曹子迟纹丝未动,只是双脚背已陷入沙滩之中。

周三炮面露惊恐之色。而众人都以为周三炮手下留情,没有发力,纷纷叫道,谢谢大侠手下留情!曹子迟,赶快认输吧。曹子迟依然是一副没有睡醒的神情,呆呆地望着周三炮,又伸出两个手指。周三炮骑虎难下,他收回拳头,扎稳马步,猛然出拳,此拳他用了八分力,按照他的功夫,这一拳就是击在一头牛身上,牛也得筋骨尽断,半死过去。可是当他的拳头离曹子迟前胸不到一寸时,曹子迟却像是泥鳅般往下一滑,身形蹲起系起了鞋带来。说时迟那时快,周三炮的拳头带着凌厉的寒风就贴着曹子迟的头皮冲过去,拳头落空,他不由脚步趔趄,差点摔倒。周围众人惊出一身冷汗,暗暗舒口气,这曹子迟命真大,要是打上了还不得骨头都散了。

再看周三炮已经两眼赤红,恼羞成怒了,他不再说话,双拳在腰间猛地一个翻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向刚起身的曹子迟胸脯,曹子迟猝不及防,被打了个正着,无声无息间,曹子迟如同一片树叶,随着拳头的走势飞出十几米远,“扑通”一声栽倒在湖滩上,不再动弹。众人一片哗然,纷纷冲上前去,只见曹子迟仰面朝天,仿佛睡着了一般,在大家的呼叫声中,他半天才睁开双目,似乎刚睡醒一般。然后缓缓起身,拍拍身上的沙子,也不理大家,径直往窝棚走去。所有人都目瞪口呆,这孩子,明明看见他被周三炮双拳击飞,怎么居然没事一般呢?回头再找周三炮,早已没有了踪影。

从此曹子迟声名鹊起,他一切如故,只待在曹家庄窝棚内,村里人有事请他就去帮忙,无事只管睡觉。

光绪二十四年,鄱阳湖沿线大旱,庄稼颗粒无收。朝廷紧急调拨了一批赈灾粮分发到沿线各县,救灾粮暂时储备在曹家庄,湖口县衙派了捕盗营二十余名捕快负责守卫。

湖盗探得消息,于一个狂风大作的黑夜再次进犯。匪首“追云豹”已近五十,更加阴险凶狠。此番他可谓有备而来,率领八十余众倾巢出动,而且都带上了快枪。

湖盗趁黑上岸后,突然发动猛攻,众捕快虽然奋力保卫,但寡不敌众,很快被湖盗全部杀死。当地村民纷纷逃往屏峰山避难,有人去窝棚叫曹子迟逃命,窝棚内空空如也,曹子迟也不知躲到哪里去了,只好作罢。湖盗得手后,迅速往盗船上抢运粮食。“追云豹”哈哈大笑,双手叉腰站在岸边指挥着,有了这批粮食,湖盗就不愁度过这个百年不遇的荒年了。

突然,站立一旁持火把的五名湖盗怪叫起来,接着火把坠地,似乎被一阵寒风同时吹灭。黑暗中,只听众湖盗惨叫连连,有人放枪,却漫无目标,转瞬归于寂静。很快,黑暗中“忽”地重燃起一支火把,一个瘦高个身影站立火光下,此人一脸阴云,面无表情,正是曹子迟,他的身边尸横遍野。

“追云豹”手握快枪,惊恐问道:“你是人是鬼?”

曹子迟咧嘴一笑,那笑容在昏暗摇摆的火光下十分骇人。“追云豹”不愧多年为匪,久经沙场,他抬手对着曹子迟就是一枪,对面曹子迟身形一摆,子弹不知射向了何方。不待“追云豹”再扣扳机,曹子迟的火把猛地飞过来,“追云豹”只觉右腕一麻,枪随着火把掉落地上。黑暗中,“追云豹”拼死一搏,施展起湖匪拳三十六式,与曹子迟扑打起来,湖风和拳风交相掠过,“砰砰”作响,最后随着“追云豹”一声哀号,湖畔再次复归平静。

3

页,当前第。

1

1

2

3

喜爱的名人故事篇十一

我喜欢的神话故事有很多,如:《吴刚砍树》、《太上老君》、《皇帝失珠宝》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亚当和夏娃》。

《亚当和夏娃》主要内容是:上帝刚造天地的时候,看到地球上只有飞禽走兽,于是顺手抓一把尘土,捏成一个小泥人的模样,朝他吹一口气,那个小泥人竟然成了活生生的人,上帝给他取名叫亚当,上帝在伊甸的东边开辟了一个园子,种了许多果子,其中最珍贵的树是善恶树,吃了会分辨善恶;还有生命树,吃了会长生不老,让亚当看管,上帝准备上天的时候,他觉得亚当很孤独,于是造了一个女人,给亚当做妻子,起名叫夏娃,有一天,蛇诱惑亚当夏娃吃掉善恶果实,最后亚当夏娃鼓起勇气吃掉了,后来有一天,上帝来伊甸园,但是他们不敢出来见上帝,而是躲了起来,在上帝的再三逼问下,亚当只好把全部事情说出来,上帝大怒,把蛇的四肢砍了下来,又让它只以尘土为食,上帝又把亚当和夏娃赶走了,最后罚亚当和夏娃开荒种地,虽然辛苦,但很幸福,如今地球的人类都是亚当和夏娃的后代。

帝大发脾气,他先砍了蛇的四肢,罚蛇只能用肚子蠕行,又让蛇一生只能以尘土为食,还让蛇和人类世世代代为仇敌,”虽然上帝暴躁,但是惩罚的很对,以后我们无论做什么事,要三思而后行,这样才不会后悔,所以我喜欢这篇神话故事。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