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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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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优质17篇)
2023-11-24 19:05:56    小编:zd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及时调整方向。总结中的反思和收获是重点,要突出重点加以归纳。在这里,我们提供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作为思路与参考。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一

1、教师每周5天,每天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校、离岗。

2、实行点到制,上、下午各点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师点到见点到表的时间。晚于点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30分或以上算请假或旷课,迟到每次扣5元。

3、教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有课不去上或中途离岗1节以上(含一节)视为旷课,旷课1节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奖不够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师开会,开会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学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长假、节日(含寒、暑假)教师必须按时来、离校。如果教师提前走或推迟来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评分时还要根据考勤评分条款扣分(特殊情况除外,但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

6、每学期事假3天以内(含3天)不扣出勤奖,此外超过1天扣50元,超过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奖。

7、请假1天向校长报告,请假3天及以上向校长报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师自行安排代课,教室空堂以旷课处理。特殊假学校安排代课。

8、特殊假:婚假、产假、丧假、手术假、重病假,陪护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属亲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学校安排代课。9出勤点到每月统计一次,满勤奖惩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规定计算。

1、婚假:

(1)不符合结婚年龄的不给假;

(2)符合结婚年龄的给假7天;

(3)教师子女结婚假2天。

2、产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师享受产假三个月。

3、丧假:父母(指男女双方)、子女去世给假3天,配偶去世给假5天,其他亲属(亲兄弟、姐妹)丧假给一天。

4、重病假:县鉴定办证明为准。

5、培训假:自身函授、自考、职称培训、考试请假,按实际需要给假。

6、公假:凡学校公派外出、开会、考察以及个人业务文化提高的听课、考试为公假。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二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课一节扣30元。

5、教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2节。

6、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3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教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实行轮休。

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0、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5、请假须先填写请假条,按隶属关系批准后方能有效。除极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到校请假外,一般不准捎口信、打电话,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因病不能参加学校及其它集体活动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考勤室登记。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个月累计请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从第8天开始算)。病假住院期间(以住院和交费单据为准)不扣工资,重、危病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8、任课教师请假,所任课应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上课。

9、教职工每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学校任何奖励和福利。

10、学校领导班子和各个科室均为非轮休人员,但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请假半天不扣工资。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事假3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近—亲丧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产准假15天。

12、因学校安排外出或学习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手续同请假手续)。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三

为实现学校规范化管理,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如下。

考勤办法。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

2、教职工每天按时到岗,必须本人用企业微信签到打卡。

3、上班用手机打卡,下班用指纹机打卡,每日共打卡4次。上班前60分钟内打卡和下班后60分钟内打卡,为正常工作出勤。对于当天打卡记录不全的,必须填写补卡审批单或者在企业微信申请补卡,否则按旷工处理。

4、考勤统计按照学部、行政后勤分别统计,每周分别公示、月底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打印纸质档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部教导处公章,于次月2号前交校办存档,同时报电子档。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请假手续和审批。

请假在1天以内(含1天)报分管校长审批,前勤人员抄送到学部教导主任、考勤管理员,也可以写请假单。校办、后勤人员抄送到学校办公室主任及后勤主任,也可以写请假单。请假单须写明外出时间与回校时间,40分钟为一节,8节为1天,一月一累计,任课人员同时告知级部主任;超过1天少于7天必须向校长请假,且告知分管校长和主任;7天以上经校长同意后到教育局请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律报校长审批,并抄送到办公室主任及考勤管理员。请假结束,要及时销假。各学部每月公示考勤统计表,无误后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请假类别。

1、事假:本人有重要事情,确需离岗者,须请事假。

2、病假:本人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请病假。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市(县)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请长期病假者,需出具医院住院治疗证明,且经核实属实的,方能准假。

3、婚假、丧假、产假、函授学习等按上级规定给予假期,不得超假,因故不能到校者,须续请事假。

(1)婚假:本人结婚给予3天以内婚假,节假日含在假期内,不补休。

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于路程假。

(2)丧假:本人直系亲属去世时,给予3天以内丧假,节假日含在内,不补休。(公婆、岳丈母去世也给予3天以内丧假)。

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另给与路程假。

(3)产假:女职工生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怀孕四个月以内小产的给予15天产假,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4)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每天上午、下午分别给予一次哺乳时间,可在上午、下午各提前一节下班,但必须提前约定。

(5)因寒暑假时间较长,学校正常工作时间不再安排探亲假,教职工一律在寒暑假探亲。

4、哺乳期:哺乳期为1年,每天哺乳时间不超过1.5小时,需延长者作事假处理。

5、因公事外出,由校长审批,并报分管校长备案,经学校统一安排后,均视为出勤。外出逾期需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报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请假期间的有关处理规定。

1、请病、事假的规定。

(1)学年内旷工一天扣2分;病、事假每天均扣0.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请假每天以8小时计,以全年所有请假时数累计为准。接送孩子每天两次的全年扣2分,接送一次的全年扣1分。因大病治疗的,学校研究后,给予适当照顾。加班(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外出学习、值班等不算加班)可以与病事假相抵消,多出的加班每天计0.1分,最多不超过1分。(每学期为一个单位)。

(2)长期请病、事假,按昌邑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请假管理制度办理。

(3)校会、阅卷、监考、业务学习及上级部门举行的大型集会请假,加倍扣扣。

2、上班开始前20分钟、下班结束前20分钟,不允许请短暂事假。特殊情况除外。

3、短暂事假以分钟计,累计3.5小时为半天,结余带入下一个月。短暂事假结束后,需及时当面销假。销假时与请假时长不符的,当面修改请假时长。短暂事假弄虚作假的,当次记为请假半天。

4、半天请假需至少提前4小时提出申请。上班前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的,加记迟到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5、半天以上请假需至少提前24小时提出申请。上班前2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的,加记迟到1次。特殊情况除外。

6、教师请事假、病假需根据学部要求将请假手续填写清楚。中途因事因病离校外出,需持有学部、处室请假条,交给门岗,门岗收条放行。

7、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有关规定。

(1)未请假擅自不到单位的、未经批准上班期间离开单位的,记为旷工半天。旷工为严重违背教育初心、有违师德的行为。旷工一天,除按照昌邑市教体局的相关文件进行处罚外,在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时分别扣2分。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学校不再聘用,学校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迟到5(不含)分钟以内,记短暂事假1小时。迟到5(含)-10(不含)分钟,记短暂事假2小时。迟到10(含)-20分钟(不含),记短暂事假3小时。迟到20(含)分钟以上,记事假半天。

(3)早退5(不含)分钟以内,记短暂事假1小时。早退5(含)-10(不含)分钟,记短暂事假2小时。早退10(含)-20分钟(不含),记短暂事假3小时。早退20(含)分钟以上,记事假半天。

(4)串岗一次扣0.3分。办公时间到其他办公室或一些活动场所等做一些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视为串岗。

(5)无故误课一节,按旷工1节处理。

(6)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一旦查实做空堂处理。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四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完善学校目标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考勤由本人进校时签名,教导处负责统计考勤。教导处办理各种请假手续,填写月统计表。

二、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凡开会、进修、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时。公假一般以请柬和通知等证明单为准,调休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请假一天以内者由教导处负责,一天以上由校长负责。

2、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教导处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小时计(不足1小时计作1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教导处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导处,以便工作安排。

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无论是否持有病假单)。如教职工患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传染病,则应及时看病或遵医嘱休息。教职工病假期间如来校上班,病假随即终止。

4、教职工就诊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就诊后不回校,一般应在下午二点后前往;上午看病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清晨急诊,则应及时通知学校并回来补办手续。

5、调休须事先向有关人员请假,不得影响工作,可抵冲迟到半小时起。

三、影响学校工作的各种假,除上课由教导处安排外,其他工作(如护导、分饭、晚托管理等)由自己安排,一般可请本教研组或年级组老师负责代其工作。如由请假者引起的工作没有安排或安排不妥,均视作失责,学校视情况处理。若由此引发不良后果,请假者除承担责任外,学校还将另作处理。

影响到课的各种假,请假者应尽快交出备课、教材、教参等,供代课教师参考。

教职工病事假在假期首尾之间有非工作日的,一并计算在内。若病假跨越寒暑假前后的,亦一并计算在内。长病假、长产假超过6个月后来校上班,岗位视学校工作需要而定。

四、各种假凡影响到课(包括计划生育),需扣除相应的课时工资;一天以上的,扣除相应的车贴等。凡影响岗位工作按相应规定执行。

五、护导上岗时间为7:50、12:40以及每节课间,准时上岗,护导时不闲聊、不批改作业,认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有急事需亲自处理,必须托咐同事代职,不按时上岗护导,学生发生事故,护导老师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教师参加由有关部门组织的赴外地的开会、考察活动,学校需视情况而定。

七、教工的考勤情况视作学校岗位任用、工作安排、职称评定、推优等的参考依据。

民办彭浦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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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五

一、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包括校级干部和小学校长)。

二、分值规定为10分。

三、学校教职工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婚丧假、分娩假,不扣分,不扣款,请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方能离岗。其中,婚嫁:本人婚假7天,子女3天。丧假:父母5天,祖父母3天。产假158天,陪产假7天;以上各类假期均包含双休日和公共假期。

四、累计请假两天以内的(含2天),由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根据本单位制订的考勤制度执行,加班者可以用请假调休。累计请假两天以上的,由小学校长携带有关手续提交联合校校长审批,其中:病假扣0.5分/天,扣完10分为止;事假扣1分/天,扣完10分为止且上缴款100元/天或扣2分/天,不缴款。

五、累计病假20天以上、累计事假10天以上者综合考核不超过75分并按长假对待上报人事局。无故连续离岗15天,视为自动辞职,上报教育局。

六、教师工作期间发生疾病需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不扣分、不缴款,出院后三天还不能上班视为长假(以住院的相关手续为准)。

七、对长假的几点规定:

1.因病确实不能参加工作者,上报人事局核准。

2.因请假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本制度经校委会研究制定,并于2017年9月18日起执行。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六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xx年2月25日起执行。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七

1、婚假。贴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考试假、培训学习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5、探亲假。根据教育工作的行业特点,探亲原则上应放在全县教育系统正式放假以后寒暑假期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具体事宜按照国家或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执行,提前离开的按照事假处理,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凡不享受探亲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所谓探亲假是指夫妻双方父母均不在当地的,按照工作时间确定探亲假,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供给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事假。工作人员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备注:按课时请假:一天内请假时间到达4节课,按事假半天计算;一天内请假时间在2节课内,且不影响正常上课,能完成当日教学任务的,不计算请假时间,但一个月内累计请假课时到达4课时按事假半天计算,累计请假时间超过4课时按一天计算(带病坚持工作期间看病打针者除外)。

(四)、迟到、早退。

2、教师上课铃响必须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次按缺勤一天记;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一天工资。

(五)、旷工、旷课。

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情景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假期前后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安全保卫稳定。

1、假期前后政治学习、全校性的团体加班,由行政办负责,不纳入绩效考核,具体操作按照前五条执行。

2、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教职工大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行政办或工会负责考勤,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班主任例会、教研会、升旗、业务学习、学习兴趣小组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负责,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4、凡是涉及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考勤,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教师个人离岗脱岗,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除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外,年终考核拟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由保卫处按照学校安全职责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审批权限。

在5天以下,由主管校长审批;。

请假在6-30天,由校长审批;。

请假在30天以上,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教师在教职工例会、教研会、假期政治学习、应急事宜、校内团体加班、校内外团体活动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校内外临时性短暂活动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一般下发通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请假。

三、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业务学习、周一教职工大会、假期前后政治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

2、考勤时间每年分两次:每年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0日,全年计假,含团体加班、考试、阅卷、应急活动等。

报表扬,纳入应急绩效考核。按照学期计算,无缺勤的,在绩效考核中单独设立全勤奖。其余均由本科室负责考勤,纳入本科室相应绩效考核。

4、病假、事假、旷工、无故不上课、超出公假等产生的超课时均由本人承担,缺课一节扣除6元,顶课一节补6元,在个人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协调同学科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进行调课,没有产生超课时不在统计之列;公假期间产生的超课时由学校支付,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超课时。

四、计扣标准。

1、公假:按照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全勤对待,对超出公假审核天数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2、事假:事假月累计1——2天,一天扣除20元;事假月累计3天以上者(含3天),一天50元;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病假:

不住院病假规定:女50岁、男55岁以上者,工龄30年以上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0元;女50岁、男55岁以下者,工龄30年以下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5元。当月无全勤奖。(备注:须出具县级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在家休息证明)。

住院病假规定:

40岁以下县级住院每一天扣8元,地区级住院每一天扣6元,自治区级住院每一天扣4元。当月无全勤奖。

40岁以上县级住院每一天扣6元,地区级住院每一天扣4元,自治区级住院不扣发工资。但当月无全勤奖。

住院病假规定:住院原则上要求出具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相关手续,如需往上一级医院住院,则需层层出具转院手续。无转院手续按县级医院扣发标准执行。

4、迟到、早退一次扣除5元。

5、旷课一节扣除50元,旷职一天扣除100元,在两节(或两天)以上扣除200元,旷课、旷职同时累加。

6、其余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备注:

1、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德育办按照师德师风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2、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由行政办负责汇总构成通报纳入应急绩效进行考核。

3、计划外受孕手术,按病假各条款执行。

4、计划生育、产假、婚丧假,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法定节假日算在内)。

工资照发,但不能享受全勤奖。

5、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6、属于学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发全额工资,享受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确定离校和返校时间,上报校委会,自行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7、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两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根据当年考核要求,以考勤为主要依据确定必须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员。(备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研究不在此规定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8、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难的由校委会研究后报教育局领导批示酌情处理。

9、外出学习培训、病、事假等人员必须提前填写《拜城县第二小学教职工离岗请假审批表》,由五个科室审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相关科室没有签字审批,未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的,每处扣款10元,当月兑现同时进行绩效量化,若在离岗期间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职责。

对公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学习的考勤结果予以公示,行政办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项目为姓名、时间、天数、扣款金额,理解全校监督。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八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10.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11.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12.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3.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4.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5.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6.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考勤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办公秩序的稳定,提高办公效率,为打造名校,巩固基础工程,特制定考勤补充规定:

1.考勤分除直接带入评教定级外,单独设立奖惩制度,用以表彰先进,警示出勤表现差的现象。

2.每周出勤得负4分以内不奖不罚,负5分以上,每一分扣2元,以月累计为准。

3.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扣款累计处理,直至该教师调离单位。

4.负分累计做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视情况约占考评分的`20%。

说明:

1.扣分法定假期除外,正常学习进修、开会除外,有县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学校准假,并按请假记入考勤分。病假超过四周算长期病假,从第五周起扣工资的20%,超过八周,从第九周起,扣工资的30%。

2.考勤领导不尽职尽责,有教师举报属实,加倍给考勤领导扣分。

3.非规定时间或领导允许进电子备课室,进行游戏、娱乐经查实后,以旷课论处。

4.特殊情况由校长室召开校委会而定。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九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请假。值日值班教师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2、上班时间: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为请假截止时间,未请假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教师也要及时签到,9:30或2:30分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处理,下班时间必须及时签退。

3、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扣款标准: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2分;旷工每天扣款5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教师上班其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班级,禁止接打手机(一律关机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师要按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签到完毕后应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禁止教师在签到场所内久坐闲谈影响他人办公。

5、教师请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假,并填写请假条,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准假后领取假条跟中小学分管领导说明,同时将请假条交主管考勤领导处并签字;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否则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6、代课教师咋完成自己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学校支付给代课教师每节3.00元的代课费,教导处每天做好缺勤人员的代课工作和统计工作,每月报校长室、财会室各一份。

7、教师婚假一周,产假按法定正常婚龄三个月(小产一周),婚假、产假期间含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教师要按时请假,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假。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师丧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须是教师夫妇的双方父母;外地教师的丧假根据里程决定天数,其他直系亲属三天,产假、婚假、丧假含节假日,但不算满勤。

9、教师父母生日、搬迁准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满勤。

10、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否则一经查出按早退等要求处理。

11、教师每月给三次交费时间(电话费、电费、闭路费),时间不超过30分钟,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教师给20分钟的时间(指幼儿园学生),必须及时签到签退。每超过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师每月给一次提前1小时回家的机会,但必须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需通勤教师,冬季给每天提前30分钟回家的机会(但必须说明),不算满勤。

12、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教师工作时间内流动情况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30分钟。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领导要做好临时假的记录工作。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论处,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予以解聘。

15、一学期内,无病事假,无早退、无迟到的教师视为本学期满勤,奖励该教师50元,奖励量化分值5分。领导、教师超勤奖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领导要及时作好每月的教师考勤统计工作,一式两份报校长室审核,财会室存档。

17、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其结果将运用到年末教师评价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有与国家规定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十

为了确保上班时间,严格学校出勤制度,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签到、签退考勤制度如下:

第一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实行逐日签到、签退考勤制度。

第二条:签到时间规定为每日上、下午课前15分钟开始;课前5分钟由负责签到人员汇总签到情况,在备注栏内注明缺签、误签、请假和旷工人员情况。

第三条:签退时间为每日上午三节课后,没课教师可以签退;下午放学铃声结束之后全体教师方可签退。

第四条:无故缺签或误签两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缺签或误签10次以上者按旷工5天计算。

第五条:教师签到、签退必须由教师本人亲笔签写,任何人不得代签,否则按缺签处理。

第六条:学校教师上课、办公情况实行随机检查。每月不少于15次。凡上班期间缺课或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七条:教师签到、签退实行考勤奖励制。负责人每月核实汇总公示。年终根据资金运行情况给予适当考勤奖励,并同30%职效工资挂钩。

第八条:签到签退制度须严格执行,希望大家自觉遵守。

1、事假每天扣5分。逢学校举行会议、举办活动、迎接检查期间原则不准事假。

2、病假每天扣2分,病假须有请假条,医生诊断或注射用药票据或住院通知单或住院结算单等材料佐证(看原件、交复印件)。请病假但不出具佐证材料、或材料不合格不能认定为病假,按事假记载并加倍扣分。

3、因重大疾病确实住院治疗的(有住院手续佐证)病假天数不限,但按病假扣考核分。

4、病事假在2小时内,经主管领导允许自行安排代课且未影响学校其它工作(如会议或活动)的不记假(限每月一次)

5、学期内病、事假累计15天,考核不合格。

6、病、事假0.5天以内考勤负责人批准,1-4天校长批准,5天以上教育局批准。未向有权限批准人请假的,视作未请假。教师依据有关法律应享受的带薪休假,应有申请手续,并向校长提出,由校长批准。假期时长规定不明确或教师、学校双方对假期时长有分歧的.,由学校领导办公会讨论明确。

7、零散病事假时间累加,从实际发生到销假截止;8小时为1天。记法为:1―30分钟为0.5小时,31―60分钟为1小时,依此类推。

8、请假应及时、准确,原则上不得迟请或补请(能证明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无法事前请假的除外);不得实际假期长于所请假期;可预知的病事假应在预知时或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出,便于学校安排工作。违反上述规定加倍扣分。因迟请、假期延长形成空岗、空课,扣20分,造成学生课堂安全事故的每次扣40分。

9、他人代请事假的不准假(能证明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无法亲自请假的除外),采用短信息等不能直接交流的通讯方式请假不准假。未请假和未被准假而自行休假(包括病、事假和各种带薪假)均视作旷职。

10、迟到(半小时以内)每次扣2分,10分钟以内且和教学主任打招呼、不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记迟到(限每学期内2次)。因非主观、不可抗原因(如天气、灾害、避险)迟到不记。因抢险、救灾或见义勇为等原因迟到不记。

11、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5分。

12、工作时间私自外出(10分钟以内)视为脱岗,每次扣5分。

13、学期内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3次,取消评优,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参评资格;累计达5次,且经学校领导教育、提醒、批评不改的,考核不合格。

14、迟到超半小时的,早退和脱岗超10分钟的,记为旷职。旷职1次扣40分,学期内旷职2次考核不合格。

15、因有关部门规定或要求必须在工作时间办理的私人事务,不应当记为公出或事假,此种情况暂定义为“公假”,不享受公出待遇,不记缺勤。但超出相应事务办理时间和学校要求的时间则记为事假;如有故意延时的现象则本次公假全部按照事假计算并加倍扣分。

16、每月满勤加10分,实际工作天数不足10天的月份加5分,学期满勤另加10分。

17、发生在学期考核结束后的考勤情况记入下一学期考核。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事管理,严明纪律,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规则

(一)教职工因病、因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校教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要认真勤奋地工作,不能擅自离岗、串岗和干私活。

(三)属教师编制,并有教学任务的教师,考核上课、开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及集体活动的出勤,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参加上述活动者,作为旷工处理。

(四)除教师外的其他人员均实行坐班制,上、下班时间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执行。

(五)各部门(单位)考勤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分管考勤工作。各部门(单位)当月考勤记录(包括病、事假单)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于下月 3 日前报送人事处。

(六)以请假为由,实际从事第二职业者,一经查实,按照旷工处理。

二、假期类别、期限和待遇

每月按21.5 天计算,工资包括职务(等级)工资、津贴、保留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和补贴,固定工资是指职务(等级)工资。

(一)病假

1 .教职工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经审批后可以请病假;在外地以函电请假只限于急、重病,请假时间限7 天以内(病情确实严重者除外),回校后还应补办请假手续。

2 .病假2 个月内,工资照发。

3 .一年内病假超过2 个月的,从第3 个月起至第6 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固定工资的90% ;工作年限满10 年以上的,固定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按固定工资一样比例发放,工资的其它部分按80% 发放。年内累计病假超过6 个月要求回岗位工作者,需持医疗单位的证明,并实行试工期二个月。试工期间病假累计超过15 天者,应停止试工,前后病假连续计算,并继续发给病假工资。

4 .病假超过6 个月的,从第7 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固定工资的70% ;工作年限满10 年的,发给固定工资的80% 。职务岗位津贴按固定工资一样比例发放,工资的其它部分按70% 发放。

5 .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 .病假超过6 个月,超过期间不计算工龄。

7 .当月病假6 天及以下者,病假日的校内津贴按50% 发放。超过6 天以上者,校内津贴按日扣除。

(二)事假

1 .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但应从严掌握,一学期一般不能超过10 天。

2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事假,由学校根据需要予以审批。去港澳台,最长不超过3 个月;出国不超过半年。出国时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3 .因私出国(境)超过假期(含续假)半年以内的,予以停发工资,超过半年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 .全年累计超过20 天的,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50% 计发;超过30 天的,超过天数停发工资;因私出国(境)的事假在一个月(含)以内的',发给固定工资的70% ,一个月以上二个月(含)以内的,发给固定工资的60% ,二个月以上三个月(含)以内的,发给固定工资的50% 。事假在三个月(含)以内的,保留补贴照发,职务岗位津贴按固定工资一样比例发放。超过三个月的,停发工资。

5 .事假期间校内津贴按日扣除。

(三)婚假

1 .婚假3 天,晚婚(男25 周岁、女23 周岁及以上)增加晚婚假12 天。寒暑假期间结婚的,不再另给假期。婚假原则上不能分段使用。

2 .工资全额发给。

3 .校内津贴按日扣除。

(四)探亲假

凡在本校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未婚职工探父母、已婚职工探配偶或父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但是结婚、离婚当年不享受探亲假。

1 .国内探亲。

(1 )教职工只能利用寒暑假探亲,不再另给假期,可按财务管理规定报销探亲旅费。

(2 )教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每年给予一方探望配偶1 次。

(3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 年1 次。

(4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1 次。

2 .出国(出境)探亲。

(1 )探望配偶,4 年以上(含4 年)1 次的,给假半年;不足4 年的,按每年给假1 个月计算。

(2 )未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国(出境)探望父母,4 年以上(含4 年)1 次的,给假4 个月;3 年1 次的,给假70 天;2 年1 次的,给假45 天;1 年1 次的,给假20 天。

(3 )已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国(出境)探望父母,每4 年给假1 次,假期40 天。

(4 )父母已去世的归侨,出国(出境)探望亲兄弟姐妹的,每4 年给1 次假,假期40 天。

(5 )归侨回国、台胞返回大陆工作10 年以上,以往没有出境探亲或私事出境,没有在国内(内地)会见从国外或港澳台回来的配偶或父母的,第一次探亲可给假半年。

(6 )公派出国研究生的配偶出国探亲,3 年以上的公派出国研究生,婚后在国外学习期限达1 年以上者,其国内配偶申请出国探亲假期为3 个月,最多不超过6 个月。前3 个月工资照发,从第4 个月起停发工资,逾期不返校工作者,从第7 个月起按自动离职处理。

(7 )公派出国进修、访问学者、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包括得到国外资助的公派出国人员)的配偶,不享受出国探亲待遇。如配偶坚持要出国探亲,经学校批准的按事假处理。

(8 )教职工如有特殊原因出国探亲确需占用工作时间的,按事假办理报批手续。事假期限不超过3 个月,且不能延长。未经批准逾期不返校工作者,作相应处理。

3 .工资全额发给。

4 .工作日的校内津贴停发。

(五)丧假

1 .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以请丧假,假期为3 天。如不在同一地生活,给适当路程假。

2 .工资全额发给。

3 .校内津贴按日扣除。

(六)产假、护理假

1 .女职工产假:三个月内流产给假20 天;三至七个月流产,给假50 天;正常(含7 个月以上早产)产假给90 天;难产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每多一婴增加产假15 天。产假如遇寒暑假,假期顺延。

2 .护理假: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女方产假期间,给男方护理假7 天。

3 .工资全额发给。

4 .校内津贴按日扣除。

(七)哺乳假、妊娠假

1 .哺乳假: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在产假期满后,根据需要可请哺乳假,假期分为产假满后六个月或连产假一年。

2 .妊娠假:妊娠七个月以上若体力不支,可以申请妊娠假。

3 .妊娠假期间工资按80% 计发。

4 .哺乳假:6 个月的,工资按80% 计发;一年(含产假)的,只发固定工资,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费。

5 .校内津贴按日扣除。

三、假期时间的计算

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起算起。除事假外,其余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四、请假、销假及审批权限

(一)教职工请假,均应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递交请假报告,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才有效,并交待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二)假期结束后,应立即销假。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者,要事先续假,并提供正当理由的证明,续假未批准而不返校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三)各部门(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请假,由校长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

(四)各部门(单位)副职请假,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

(五)其他教职工请假,一周以内,由部门(单位)领导审批;一周以上两周以内,部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两周以上,由部门(单位)领导和人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人事的校领导审批。

(六)产假、哺乳假、妊娠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学校计生办审核后,报人事处审批。

(七)因私出国(境)事假和探亲假由所在部门(单位)、外事处、人事处和保卫处签署意见后,报校领导批准。

五、旷工处理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 .请假期已满,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未归者。

3 .不服从组织分配工作,又没有特殊情况,不到职者。

4 .申请调动或辞职,未经批准并办妥手续而擅自离职者。

(二)旷工半天扣除半个月校内津贴,旷工1 天扣除全月校内津贴,旷工2 天扣除半年的校内津贴,旷工3天(含3 天)以上者,扣除全年校内津贴。 连续旷工 15 天或在半年内累计旷工 20 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同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本考勤制度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一、签到制度

1 、学校实行部室签到制度。

2 、全体教职工均应在上午、下午第一节上课时间之前完成签到,不得找他人代签或为他人代签。截止时间之后10 分钟之内到岗的按迟到处理,10 分钟以后则按旷工处理。

3 、未能按时签到的教职工,来校后须向部室负责人报到并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负责签到的人员根据其到岗的具体时间做好签到登记。

4 、因公外出无法签到的,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交部室负责人,由负责人在签到表上注明。

5 、各部室要认真做好日常统计和数据汇总,每周将考勤情况汇总表交党政办公室存档。

二、请假制度

1 、教职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管理权限审批。请假条在做好课程(工作)调整、教学管理处备案签章后,由各部室保存。

对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以及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无故超假的,一律按旷工论处,相关处室(系部)应督促其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聘。

2 、班子成员请假由校长批准。中层正副职请假1 天由分管领导批准,1 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3 、事假。教职工请事假2 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15 天以内的,由校长批准;超过15 天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上报市教育局人事政工科审批。

4 、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可申请病假。请病假2 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1 个月以内的,由校长批准;1 个月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上报市教育局人事政工科审批。

凡请病假1 周以上者,须有乡级(含)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请病假1 个月以上者,须有市级(含)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教职工病假全年累计超过2 个月的,上报局人事政工科登记备案。

5 、婚假。教职工凭结婚证申请婚假,由校长审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婚假为3 天;晚婚者(男25 周岁,女23 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 天。婚假可以提前1-3 天请假,假期从请假之日起开始计算,如遇国家规定的公休假不予补假。教职工在婚假期间(含晚婚增加假期),工资全额发给。

6 、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可请丧假,由校长审批。丧假时间为3 天,教职工需要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的远近,酌情增加途中假。在批准的丧假和途中假期间,工资全额发给,交通费自理。

7 、产假。教职工符合国家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可享受产假,由校长审批。女教职工的产假为90 天;如果是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女教职工晚婚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三个月。产假可以在预产期前1-15 天请假,假期从请假之日起开始计算,如遇国家规定的公休假不予补假。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给。

8 、休假。已婚教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以休假。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 天;结扎输精管,休息15天;结扎输卵管,休息21 天;人工流产,休息15 天;中期终止妊娠,休息30 天。女教职工按照计划生育怀孕确需保胎休息的,或产假期满后仍需休息的,经市级(含)以上医院证明,由校长批准,可按病假处理。

9 、探亲。教职工探亲(包括境外探亲),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10 、销假。教职工请假期满或提前回校工作时要及时到部室、教学管理处办理销假手续。

三、处理办法

1 、事假。教职工全年事假累计在15 天以内的,扣除当天全额绩效工资,发给基本工资;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 天的,从第16 天起,事假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 发给;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2 天的,从第23 天起,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2 、病假。教职工全年病假累计在2 个月以内的,扣除当天全额绩效工资,发给基本工资;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不满6 个月的,从第3 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工作年限满10 年及以上的,本人基本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6 个月的,从第7 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工作年限满10 年不满20 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工作年限满20 年不满35 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工作年限满35 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5% 。如确系危重疾病患者(有医院证明),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应立即停发其工资及有关津贴、补贴,并责令其返岗工作。

3 、旷工。教职工旷工,扣发旷工期间的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0 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 个工作日的,学校可以单方面解聘。连续旷工超过15 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 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

4 、旷课。教职工旷课(含自习)一节扣20 元。

5 、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 元。

6 、值班。值班缺一次扣20 元。

7 、全年累计旷工3 天或请假22 天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8 、以上各项款项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十二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考勤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考勤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职工请假,须自行安排好工作,调好课,请假半天以内者,须由教导主任审批;请假半天以上者,然后由校长审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然后到中心学校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向管理人员或校长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三、 考勤内容

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 、凡开会、进修、读书、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 2 次,每次半天。公假一般以通知等证明单为准,由教导主任签单离校。没有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离校时需交出公假单。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半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定,半天以上由校长决定。

2 、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教导主任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节计(不足 1 节计作 1 节),半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

3 、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考勤人员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导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4 、全体教职工每天二次签到。

5 、每月除一次 5 分钟之内的迟到外,每迟到一次( 30 分钟之内)扣除 0.5 分。超过 30 分钟的视为半天事假。

6 、早退如经查实以一天事假论。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量化积分

1 、旷课一节扣 5 分,旷工一天扣 10 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 、旷坐班一节扣 2 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 10 分钟以内扣 2 分,超过 10 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一次扣 0.2 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节扣 0.5 分, 1 月内请假累记 7 节(一天)以上每节扣 1 分, 1月内请假累记 49 节(七天)以上每节扣 2 分,旷会一次扣 3 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一次不到扣 3 分。

3 、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 、半年内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 20 天 ( 一个月 ) ,原则上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各级各类表彰不予与推荐。

2 、全年连续旷工 3 天、累计旷工超过 7 天,原则上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八、其他

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本规定自 2015 年 8 月 2 日开始执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劳动纪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证教学计划、教学目标的贯彻实施,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办公制度、上课等各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教,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早上5:40到校(护导老师5:00到校、班主任5:50到校),班主任延至学生离校,并做好清堂工作。

2、上课:上课预备铃响进教室到下课铃响。

3、会议: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四、考勤办法

1、坐班考勤。对有事外出人员,一律实行请假登记制。

2、会议及其它活动均采用实名签到制,不得替代签名。

3、考勤。一月一次,每月月底教导处将考勤情况汇总,校长签字并作为当月考核依据。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十三

学校管理者与教师发生冲突原因初探(教师中心稿)。

安徽省濉溪县南坪中学杨源235126。

在各个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中,学校管理者与教师之间发生冲突在所难免。因为凡是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冲突,冲突是普遍存在的。我觉得两者之所以发生冲突,不外乎三种原因:

1、为个人利益。

利益冲突主要指学校管理者在进行利益(有物质方面的有精神方面)分配时与一般教师发生冲突。由于学校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没有全面考虑学科之间的差异,发出来的奖金、补贴有其不合理的地方,受表彰的、获得荣誉的教师不一定就是名副其实的优秀教师。有些荣誉是在别的教师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学校管理者根据自己的认识或感情暗箱操作的,而不是通过全体教师共同推举的。在职称评定方面,同时达到条件的人,有的会得到参与评审的机会,但有的根本没有机会。这些做法不能体现民主与按劳分配的原则,更谈不上公平与公正,自然就会造成冲突。

2、为学校的某些决策。

一般情况下,学校的决策是建立在集思广益、深思熟虑的基础上,能够反映全体教师的心声,并得到大家的广泛支持(紧急情况的决策可以例外)。然而,有的学校管理者在做出一些决策时,不经过考察与论证,更谈不上在教师会上讨论通过,而是凭经验与臆断。在这些学校管理者的头脑中,缺乏最起码的对别人的尊重,更谈不上对广大教师的人文关怀。这种决策在大多数情况下势必会与教师的意见相左,得不到教师们的支持,自然会发生冲突。

3、为教学工作。

教学工作方面的冲突包括分配工作时的冲突、工作过程中的冲突、对工作成绩评价的冲突。

学校管理者在分配教师工作时,缺乏民主意识,缺乏最起码的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不能真正的尊重教师、信任教师。对教师提出的合理要求当作是教师对工作的.挑剔,认为是对自己的不服从,于是动辄批评,甚至用粗暴的方式对待教师,导致发生冲突。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教师与学校管理者存在着种种差异,他在教学中进行的一些尝试或研究,或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创作、做家教等,却被一些学校管理者认为是不务正业,会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而进行粗暴的干涉,这时就会产生冲突。在对教师工作成绩评价时,一些学校的方法过于简单。如只从考试成绩或升学人数进行评价,考试成绩突出或升学人数多,你的工作成绩就突出,反之则工作成绩差。殊不知影响考试成绩和升学人数的因素非常多,比较复杂。这样一杆子打死当然容易与教师发生冲突了。

在这里我只谈到学校管理者存在的问题是产生冲突的主要原因,但并不是说冲突的产生与教师没有关系。至于怎样避免冲突处理冲突,那就要靠学校管理者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转变陈旧落后的观念,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与教育教学理念,以法治校,以德治校。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十四

本制度对教师考勤工作进行有效控制,规范请假程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学部科任教师、行政人员。

3.职责分配。

3.1学部校长室负责《教师考勤制度》的制定;学部行政会议负责《教师考勤制度》的修订与审定。

3.2教务处负责《教师考勤制度》的实施,审核请假,对考勤信息进行汇总、公示。

3.3教务处负责教师考勤工作的违纪行为进行问责与处理。

3.4安保处负责教师到校印纹考勤、离校放行的督查工作。

4.程序。

4.1请假类别界定。

4.1.1公假:学校、学部派遣参加上级党政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与培训,因工作需要到外地进行考察、洽谈、联系工作等公务活动的请假。

4.1.2事假:参加函授、电大等学历教育上课、考试;身体疾病;处理家庭事宜及其他事务的请假。

4.1.3婚假:教职工双方结婚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以上)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半个月婚假;未达晚婚年龄结婚的,可批准婚假2—3天。

4.1.4产假:属于晚婚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享受三个月的产假。

4.1.5探亲假:探亲一律安排在寒暑假及公众假期,若在工作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

4.1.6丧假:准假3天,范围限于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直系亲属。超假或非直系亲属按事假处理。

4.2考勤管理。

4.2.1学校实行行政人员、科任教师全员坐班制。

4.2.2实行分级考勤管理:处室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由学校领导考勤;级长、科组长、部门干事由教务处和德育处考勤;科任教师由级长考勤。

4.2.3教职工大会、学部例会、年级会议、教研组会议,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会议、专家讲座的考勤由会议组织(召集)部门负责,做好考勤记录,每学期中段、期末报教务处处理。

4.2.4请假应按请假程序至少提前1天办理书面手续;如突发事故、突击任务、急病应在上班前30分钟(早上7:00分、午时14:00分)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2天内补办书面手续;婚假、产假至少提前15天办理。

4.2.5事假期限:每位教师每月事假仅限1天,超限请假须学部校长同意;每学期仅限5天,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视为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学期末学部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4.2.6为给教师应急,在不影响教学秩序及完成自我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一个月内,允许教师短时间(1—2节课)外出办事三次,作满勤处理。

4.2.7旷工认定: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他人请假、续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2天内不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期满,不按时销假、到校。

4.2.8旷课认定: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未报告教务处同意,私下调课;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课堂空堂。

4.2.10上课早退认定:下课铃未响或正式下课时间未到(无铃声时),就提前下课者。

4.3请假流程。

4.3.1教师请假应提前1天办理书面手续,在教务处填写《教师请假单》(附表1),逐级经教务处主任、德育主任(1天以内),学部校长(2天以内),学校校长(2天以上)审批同意。

4.3.2教务处验审并保存《教师请假单》,在《教师请假登记簿》中记录。同时开出《教师代课通知单》(附表2)下发年级长,年级长督查教师代课落实情景(或请假教师自行调课);开出《员工离校请假(放行)条》(附表3),请假教师离校时,必须向保卫室同志提交《员工离校请假(放行)条》,方可离校。

4.3.3请假教师应按时返校、销假,请假1天以内向年级组长销假,请假1天以上向教务处主任销假。

4.4考勤奖惩。

4.4.1每月满勤的教师及中层干部,给予奖励30元,教务处汇总报告学部校长室,奖金月底或月初发放。

4.4.2事假经领导同意。教师自行安排并执行调课及相关工作,教师每一天扣40元,中层干部每一天扣60元。

4.4.3事假经领导同意。教师请假期间所担任的工作由学部安排他人代理完成,教师除每一天扣40元,中层干部除每一天扣60元外,请假期间课时费、班主任津贴(10元天)不给予发放,学部将补贴给指定的工作代理人员。晚自习请假按半天计算,课时费不给予发放,扣发半天事假金额20元,当月无满勤奖。

4.4.4旷课、旷工给予学部通报批评;旷课扣发工资40元节;旷工扣发工资100元天,旷工期间课时费、班主任津贴(10元天)不给予发放。连续旷工超过3天以上,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学校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十五

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业务素养,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改革,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工作安排》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教师“课内比教学”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锤炼教学基本功,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二、活动目标:

开展教师课内比教学活动,重点是进行教学基本功比武。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理想教育”“实现学校三年规划”为信念,组织全校教师全员参与,搭建教师展示自我、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比武平台,促进教师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努力创新教学方式,不断提高教学能力,使我校教师队伍素质得到整体提高。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与我校《如何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课题研究相结合,教师教学基本功比武活动主要包括说课、讲课、评课和课后反思四个环节。

说课:主要阐述对课标及教材的理解,对学生基础及特点的分析,介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选用,介绍教学过程设计等。

讲课:重点展示教师的基本教学素养,包括教学观念与知识功底,教学设计与教学组织实施能力,特别是教学语言、教学板书、教学仪态、教学示范和实验操作、教学效果等方面。

评课:是教师听完另外教师一节课后阐述出个人的评价意见,以考察教师评课的基本功,要评教师、评教法、评学生、评学法。

课后反思:就是教师上完一节后,对成败、得失和教学预设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今后教学改进意见。

教师在讲课前,需打印该课题的“教学设计”和说课稿,交评委作为评价讲评和说课参考,教师先讲课,讲完课后以教研(备课组)为单位组织说课、评课活动,并如实做好记载,授课教师要撰写课后反思。

四、活动安排:

本次我校教师教学基本功比武活动从8月开始实施,5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8月--9月)。

年8月中下旬,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并制定好活动方案。

2、活动实施阶段(2011年10月一205月)。

具体安排如下:

语文组(16人)蹲组领导:孙晨曦教研组长:何春杰。

数学组(16人)蹲组领导:陈国明教研组长:金刚。

英语组(8人)蹲组领导:刘丰教研组长:陈艳梅。

文综组(10人)蹲组领导:陈秀中教研组长:田宏发王书芬。

理综组(11人)蹲组领导:马建忠教研组长:聂三兵代增林。

综合组(4人)蹲组领导:陈德忠教研组长:成友彬。

b、各学科组认真组织落实该项活动,切实抓好说课、上课、评课、课后反思等活动的开展与竞赛,并在活动中加强经验交流并总结推广。

c、在全员参与的基础上,于2011年11月1日前,推荐选拔本学科组教师参加中心学校的教学基本功大比武活动,具体名额如下:语文、数学、英语各5人,其余学科各三人(综合组2人)。

d、组织优秀教师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师教学比武活动。

3、总结表彰阶段(年2月-5月)。

学校将对在“课内比较学”活动中的优胜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认真开展各类总结活动,结合我校课题研究,进行总结归档,交流经验、并推广实施。

五、活动要求:

1、全员参与,全过程参与,全员提高。全校所有教师都必须参加比武活动,不能把比教学活动等同优质课竞赛,要扎实锤炼教学基本功,把课内比教学活动常态化。

2、“课内比教学”活动要与学生的课题研究、常规落实、学科规范紧密联系起来,切实探索和推进“学思结合、知行统一、以学生为中心、落实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新模式、新方法。

3、讲课人员和时间由各组教研组长安排,每周四由教研组长上报一名下周讲课教师名单到教务处。蹲组领导和教研(备课)组领导督促落实,并组织评议、总结、选拔。

4、保证质量,不走过场。根据活动方案抓实每一个活动,依据课堂评价标准,结合课堂教学有效性的课题研究认真组织评价。

5、充分发挥学校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示范作用,试行走班上课献课制,通过名师示范、点拨和引路,激发教师的`专业情感;活动中尝试进行教师间同课异构、走班上课制度,通过比较不同的解读、理念、思路和策略,提升课堂的深度、厚度、广度、效度,促进教师在同课中互相学习,在异构中共同进步。

6.各组组长要认真对待组织好本次活动,并在活动中做好如实记载,各位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组长的安排,对缺席教师按《教学教研制度》予以记载和扣款。

7、要把“课内比教学”活动导向探索培养“志存高远,诚实负责,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兴趣广泛”的现代文明学生”和“视野开阔,勤于学习,乐于奉献,肯于研究,善于反思”的现代科研型教师队伍上来。

8、强化推门听课制,每位教师要坚持“每堂课都是正式演出”的理念,认真对待每一堂课,积极备战课前准备,时刻准备推门听课检查。

9、“丰富课内比教学”的比武内容,深入持久开展各种教学比赛,全面展示“练功成效”,学校将组织“备课、说课、讲课、评课、课后反思交流”等竞赛,从细节抓起,比课程开发能力,比课堂整合能力、比教学策略,比教学思想、智慧和境界,比课堂有效性,促进教师在比中提高专业水平,在比中升华教育情感。

10、做好资料回收整理工作。整理好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由各备课组收集,由教务处整理成册。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方案的组织与实施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陈国明。

副组长:孙晨曦马建忠刘丰陈德忠。

成员:陈秀中万大江谌海波戢刚何春杰金刚陈艳梅聂三斌代增林田宏发王书芬周泽国成友彬。

职责:1、组织本组本学科开展教学练兵活动。

2、按方案要求按照程序组织实施本组比教学活动。

3、收集整理本组资料上交教务处。

4、做好“课内比教学”活动的评比推荐工作。

2、建立考评机制。教师教学比武情况记入每一位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也作为推荐骨干教师、名师、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

3、强化制度建设,组织督促检查。学校将严格按照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及各学科教学常规督促检查与落实,落实中重点强化巡课检查,重点检查教师的上课状态、听课状态、办公研究状态。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十六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增强教职工的教育事业心和责任感,使之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功惩过,特制定本制度,作为我校教职工奖罚准则。

一、适应对象

本办法适应于全体教职员工。全体教职员工须增强组织纪律性,努力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出勤;出勤情况将与量化津贴、学校福利挂钩,并作为教职工考核聘任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二、考勤办法

1、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教务处汇总后于下月5日前报办公室。

2、后勤人员由总务处考勤,并把每月考勤结果于下月5日前报办公室。

3、办公室进行教职工例会、升旗等全校性有关集会考勤;教务处进行教研活动、集体备课、辅导学生及本处室举行的集会考勤;政教处进行班主任例会以及本处室组织的集会考勤。

三、考勤制度

(一)、上班

1、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原则上实行座班制。其他教职工实行弹性座班制。如办公事或确有特殊情况须离校,应事前向有关领导请假。

2、教师须按教务处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按作息时间准时上下课,推迟或提前上课均视为迟到或早退,未请假或请假未同意缺课均视为旷课。

3、教职工必须积极参加学校及各处室组织的升旗、例会、教研活动以及其它各类集会与活动。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的,须事先请假,否则按缺席处理。

(二)、请假

1、教职员工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应在请假条上说明事由和出示有关材料(如医院疾病证明书等)。凡弄虚作假,视为旷工,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2、教职工请假时间在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分管副校长负责审批,请假超过三天的(含续假),需校长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

3、假毕或续假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5、法定婚假、产假、丧假应履行请假手续,但不作病、事假处理。

6、请假手续:请假者先写好请假条,经领导审批后,持请假条报教务处调整课后,送办公室存档。时间以准假单批准日期为准。

(三)、缺勤与工资计发办法

1、无论婚、丧、病、事假,未经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

2、教师每旷课一节,扣发工资20元,非专职教师旷工每天扣发工资30元。

3、上课(含晚自习)迟到、早退在5~15分钟者视作迟到、早退一次,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视作旷课一节,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量化津贴5元;非专职教师迟到、早退在30-60分者,视为迟到、早退一次,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视为旷工一天,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工资5元。

4、事假:月累计二天以上者,第三天起,每天扣工资10元。月累计集会(如升旗、例会等)二次以上者,第三次起,每次扣工资2元。

5、病假: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按学期限累计,超过十天,第十一天起,每天扣发工资10元。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按学期累计,超过二十天,第二十一天起,每天扣发工资10元。

6、事假及非住院治疗的病假,除按上述2、3条进行扣除外,再按实际缺课节数,每节扣除10元课务调节金(与此同时,实行有偿代课10元/节)。

7、特大疾病另行处理。

8、婚、丧、产假等事宜,按劳动、计划生育部门规定处理。

四、考勤奖的发放

1、教职工一个学期出满勤的发给满勤奖。

2、教职工一个学期内升旗、各种例会、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累计未到超过5次,请假累计超过10次、迟到累计超过15次以上者,扣除本学期考勤奖的50%。未到累计超过10次、请假超过15次、迟到累计超过20次以上者,扣除本学期考勤奖的`100%。

3、座班考勤迟到累计超过5次,扣除本学期考勤奖的50%。迟到超过10次以上者,扣除本学期考勤奖的100%。

4、教职工一个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30天、事假累计5天、或旷课一节、旷工半天内者,扣除本学期考勤奖的50%,病假累计超过60天,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旷课2节、旷工一天者,扣除本学期考勤奖的100%。

5、每月由行办统计公布当月考勤,并存入职工个人业务档案。

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

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课一节扣30元。

5、教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2节。

6、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3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教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实行轮休。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三、请假:

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0.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5.请假须先填写请假条,按隶属关系批准后方能有效。除极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到校请假外,一般不准捎口信、打电话,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因病不能参加学校及其它集体活动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考勤室登记。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个月累计请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从第8天开始算)。病假住院期间(以住院和交费单据为准)不扣工资,重、危病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8.任课教师请假,所任课应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上课。

9.教职工每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学校任何奖励和福利。

10.学校领导班子和各个科室均为非轮休人员,但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请假半天不扣工资。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事假3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近-亲丧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产准假15天。

12.因学校安排外出或学习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手续同请假手续)。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改善篇十七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使学生一到校就有教师履行组织教育和管理职责,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苏家镇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按照作息时间安排,每天早上晨会课行政值周提前30分钟到校、值周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班主任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科任教师在晨会课前到校,管理、组织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和早读。下午集中放学,班级学生全部离校后教师方可下班,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清理完校园,师生全部离校后才可下班。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如上街买菜吃饭、打牌下棋、校外闲逛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向蹲点年级领导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经批准并在门卫处登记方可出校门。未经批准出校门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

1、各年级蹲点领导把关,作好登记,作为教师学月绩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据。

2、教师一到校在门卫处签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签到册,做好当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一视同仁。

3、学校集会做到:不迟到、不开小会、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带孩子、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4、教师的红白喜事,安排在学生离校后,不影响教学,并在事前报学校工会批准。

5、学校行政办公室将对各年级教师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无假外出或弄虚作假者,将作为旷工处理,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6、每位教师要有工作超前意识,宁可早到10分钟,不可迟到1分钟。

7、出现缺勤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为重。

8、教师离校外出,年级领导严格把关,门卫作好登记,如出现疏漏,查实后记入相关人员的考勤考核。

四、请假制度:

1、教师要尽量在双休日、寒暑假和节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时间最好不要请假。

2、非请假不可的病事假,须完善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年级领导审批;三天以内事假、半年以内病假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事假、半年以上病假交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待批准以后,与班级教师作好衔接,移交有关手续,将请假条交到行政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出现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处理事情等)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可先向年级领导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事后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委,以便学校领导看望慰问和查实。

3、请长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执行)。

五、实行奖惩:

1、每学期(学年)出满勤的`教师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2、出勤考核分作为教师30%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1)病假、事假、迟到、早退与旷工列入当月绩效考核;(2)事假、迟到、早退和旷工在期末按实计算;(3)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累计3天者,当年不能参加评优;(4)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报县教育局除名,按自动离职处理。

3、缺勤教师,在年度考核、晋升职称、评优时,按相关规定扣分。

4、上班期间有急事需处理临时耽搁两小时者可不计缺勤,但须向年级领导请示批准并报行政办公室,同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六、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计缺勤,享受出满勤奖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寒暑假可顺延。

3、丧假3至5天,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丧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丧假,不计缺勤。

4、结合我镇教师实际,教师子女结婚,准许请假一天在家为子女操办婚姻,不计缺勤。

5、以上四项假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领导批准,交到行政办公室存档。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通过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有效结合,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对象

全乡小学教师

三、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间不扣分),以此累计。

3、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随意停课,擅离岗位者酌情扣分。

4、请假超出一定天数者,除扣完本项以外,其余按教文体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师德(10分)

1、言行不检点,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5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的每次扣5分。

3、闹不团结,无理取闹的,每次扣5分;

4、对偶发事件未处理或视而不见者,造成学校声誉受影响,影响教师整体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情况的酌情扣分。

6、本项总分10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常规考核(10分)

1、备课、上课、改作、家访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3、实验课开设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到校时间、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项各条酌情扣分情况由校委会讨论决定。

(四)教育教学能力(60分)

1、教学成绩按《教学成绩分计算方案》执行。按总分折40分的方法,计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师获各级先进、荣誉称号的,区级记3分,市级记5分,省级记7分,国家级记10分,以文件公布之日为准。

3、教职工本人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同意的各类竞赛获奖,加分标准如下:

4、教师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按如下加分。

5、文娱会演和运动会等团体奖名次参照教师个人获奖计分(1—4为一等奖;5—8为二等奖;9—12名为三等奖;13—16名为鼓励奖)。

6、业务论文在正规教育杂志报刊上发表的,且有署名“xx乡中心小学”的记2分。

7、教育科研课题成果按个人获奖4倍计分(执笔人占50,其余教师共占50,由课题组长平均分配)。

8、一个年度内一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7项)加分封顶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计算方案》执行,该方案未制定出来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计10分。

四、以下情况属于一票否决,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违反政纪国法而受上级有关部门处分者;

3、犯罪处刑罚者。

4、其他因受处分,明确被定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补充事项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相冲突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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