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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限行通告(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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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限行通告(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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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限行通告篇一

根据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明市公路局在三明日报20xx年8月11日发布危桥限行通告:

省道306线黄砂大桥(桩号312k+810—313k+130),经检测为四类危桥,需实行交通管制,只允许小型车辆通告,从20xx年8月12日16时起,经过该路段的其他车辆请绕道行驶。

20xx年8月11日。

杭州限行通告篇二

杭州市调整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据悉,此次调整措施对非浙a号牌机动车的禁行道路明确为“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含匝道、附属桥梁、隧道的高架道路;禁行时间为工作日的早高峰7时至9时,晚高峰为16时30分至18时30分。

除了包括老的错峰限行区域外,还包括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具体如下所示:

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桥和隧道。除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外,其他围合道路均不含。

杭州限行通告篇三

杭州市调整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据悉,此次调整措施对非浙a号牌机动车的禁行道路明确为“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含匝道、附属桥梁、隧道的高架道路;禁行时间为工作日的早高峰7时至9时,晚高峰为16时30分至18时30分。

杭州限行通告篇四

为保障第29届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对本市牌照的机动车实施临时性单、双号行驶的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xx年8月6日起至8月15日止,每日12时至22时,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对本市牌照的机动车实施单、双号行驶的限行措施。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0日止,当北京市遇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要求我市启动奥运空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时,对本市牌照的机动车在全市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当我市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对本市牌照的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具体启动时间、限行范围和限行时段将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一)所有机动车(不包括外埠牌照车辆)实行按车牌尾号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车辆按双号管理。但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武警、解放军驻津部队车辆;。

4.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7.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二)货运机动车(包括外埠牌照车辆)仍执行现有限行措施,即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各类货运通行证(含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证)运送人民生活必需品的货运机动车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

(三)摩托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包括外埠牌照车辆)仍执行现有限行措施,即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昼夜禁止摩托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三、所有本市牌照的机动车辆,仍按公路规费征收规定缴纳20xx年公路规费。因实行限行措施需要相应减征公路规费的,待缴纳20xx年公路规费时抵扣。

四、对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杭州限行通告篇五

为改善采暖期大气质量,按照河北省《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间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通知》要求,该市自11月11日起,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首日,共有1550例违规上路车辆被查获。

按照要求,保定市于2016年11月11日起,机动车每日7时至21时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日期含法定节假日,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

据保定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处长李鹏介绍,此次限行措施启动后,该支队在市区和外环路设立了30个治理点,并组建了6个机动小分队,出动120名警力,机动灵活开展治理。同时,交警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禁行区域内违法上路行驶的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快速调配警力,精准治理。

李鹏称,至11日下午5点,交警现场处罚违反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规定车辆114例,电子警察抓拍违反单双号限行车辆1436例。按照规定,对违反规定通行的将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中新网记者从保定市环保部门获悉,除机动车污染整治外,该市还实施了推进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和深化治理、企业污染治理、“土小企业”整治、油品质量监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等多项治理措施,以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据环保部公布的2016年9月份重点监测的`74个城市排名显示,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依次是石家庄、唐山、济南、邢台、郑州、保定、邯郸、西安、太原和衡水。

附:

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

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超常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

为有效应对2016年冬季采暖期燃煤排放加剧和频发的重污染天气,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从11月11日开始),实施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市县两级同治,部门协调联动,全力做好2016年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严控燃煤污染。

1.市中心城区三环以内禁煤。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市中心城区三环(南至市中心城区与清苑区交界)以内所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商户、摊点、家庭等的取暖、生产经营和炊事活动禁止使用燃煤。城中村(农村)煤改电、煤改气未完工的村(居)民家庭,采用电暖器、空调等临时性过冬采暖措施。莲池区政府、竞秀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建设管理办督办。

2.市中心城区三环以外,荣乌高速、京昆高速、保沧高速、保阜高速、京石高铁(含高铁以东2公里、清苑镇)以内范围未实施或未完成改气、改电的地方,使用洁净型煤、兰炭、绿色焦炭等替代散煤。各有关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发改委督办。

3.全市范围内已完成改气、改电的农村(城中村),禁止使用燃煤。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发改委督办。

4.全市范围内禁售、禁燃超标煤炭。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督办。

5.生产经营性燃煤锅炉10蒸吨及以下的全部停止使用(特殊情况企业锅炉排放须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并报县级政府审核、市政府备案同意后使用),10蒸吨以上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全部停止使用;取暖燃煤锅炉经深化治理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未治理完成的必须燃用绿色焦炭、兰炭、洁净型煤等洁净燃料。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督办。

二、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

6.市主城区11月11日起(含法定节假日),实施本地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限行时间7时至21时,单双号限行期间公交车免费,增加班次和延长运行时间,视空气质量情况适时调整限行规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满城、徐水、清苑三区参照执行,其他县(市)及白沟新城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安排。

限行不含以下车辆:军队、警务、城管执法、环境执法及应急监测、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特殊情况家庭(驾驶残疾人专用车出行的残疾人家庭),由所在乡镇(办事处)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发放通行证,实施人性化管理。

7.严格落实国五标准车用汽油、柴油的流通和销售并加强监管。市商务局组织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配合。

8.全市范围内渣土车停运。市主城区渣土车停运工作由市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其他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渣土车停运工作,市行政执法局督办。

9.市中心城区三环及以内燃油三轮车、拖拉机禁行。市公安局、市农业局联合执法。

10.市中心城区三环以内驾校停止车辆驾驶训练,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11.通往客运中心的长途客运车辆不得在二环以内(不含二环)道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12.公园街单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三、企业限停产。

13.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停止生产。涉排放vocs的企业或生产工序停工(特殊情况企业报县级政府审核、市政府备案同意后生产)。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市工信局督办。

14.水泥行业(含粉磨站)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实施错峰生产。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工信局、市环保局督办。

15.铸造、氧化锌、煤矸石砖、页岩砖等涉煤企业或生产工序停止生产。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工信局、市环保局督办。

16.热电企业“以热定电”限产运行,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最大限度削减燃煤污染排放。钢铁企业限产30%,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焖炉(停产)。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环保局督办。

17.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油漆、铁艺、喷涂等涉气加工作坊一律停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18.小塑料、小熔炼、小矿山、小建材等散、乱、污土小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督办。

19.本应急措施未涉及到的其他企业停限产仍按《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执行。

四、严控扬尘。

20.工地停工。房屋建筑、房屋拆除、公路交通、园林绿化等施工工地全部停工(供暖、市以上重点项目及抢险、抢修工程除外);散体物料的装卸、运输停止作业,砂石料、渣土等散体物料进行有效覆盖;裸露土地非冰冻期每天进行洒水抑尘,结冰期采用抑尘剂等其它措施抑尘。经市、县两级政府批准继续施工的市政、水利、道路、建筑施工等民生及重点项目,要严格落实围挡、苫盖、喷淋、运输车辆清洗和路面硬化五个百分百。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住建局督办,市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水利局等单位配合。

21.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止生产,场区内砂石料堆场必须覆盖、场区地面及道路进行硬化、定时清扫洒水降尘。经市、县两级政府批准继续生产的,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取缔非法小混凝土搅拌站。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住建局督办。

22.工业堆场强化扬尘治理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工信局督办。

五、强化餐饮油烟治理。

23.全市区域禁止露天烧烤。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行政执法局督办。

24.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未加装油烟净化器或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饭店一律停止营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督办。

六、严禁焚烧秸秆枯草和垃圾。

25.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枯草、枯枝落叶、垃圾等废弃物。禁止使用劈柴快炉烧水。加大高速公路、高铁、国道、环北京、环市区及县城建成区周边巡查和处罚力度,确保禁烧区内无着火点,确保各类市场、市(县)建成区城中村无点火冒烟现象。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督办。

七、保障措施。

26.明确分包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包村、包企业责任制,每个工地、每家企业、每台燃煤锅炉都要明确2至3名监管责任人,确保停工(停产)、限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人名单加盖大气办公章后,于11月15日前报市大气办,传真:3033645。

27.强化执法监管。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执法特别是夜间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运输车辆及闯禁限行行为。

28.加大督查追责力度。以28个大气污染驻县督查组和市大气办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查组为主要力量,加强督查暗访和驻点巡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从严处理,确保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落实到位、监管到位。

29.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优势,通过开辟专栏、专题报道、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加强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的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为决战采暖期、退出倒数第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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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限行通告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安阳市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绕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

二、限行区域、路段和时间。

光明路:长江大道向北至光明桥,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邺城大道:光明桥向西至g107国道董王度立交桥东环岛段,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运送农副产品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道路的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入市或过境,到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绕行路线。

根据安阳市主城区周边路网情况,限行货运车辆绕行以下路线通行:

1.北来过境货车。

2.东来过境货车。

向北:(1)通过s301省道—s212省道向北—邯郸、河北方向。

3.西来过境货车。

四、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五、本通告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安阳市xx限行。

20xx年xx月xx日。

杭州限行通告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和《河南省20xx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豫政办[20xx]2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xx]103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现就邓州市黄标车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黄标车,是指尾气排放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是连国一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标准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机动车: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小微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20xx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为汽油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和大中型载客汽车;20xx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为柴油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二、限行区域。邓州市城区主干道路、县乡道、国省道。

三、限行时间。黄标车限行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和未粘贴环保标志的车辆通行。

四、黄标车和未粘贴环保标志的车辆在限行区域内违反限令通行的,由相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五、本《通告》自20xx年7月11日起施行。

20xx年xx月xx日。

杭州限行通告篇八

范围为: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桥和隧道。

温馨提示:除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外,其他围合道路均不含。

杭州限行通告篇九

除了包括老的错峰限行区域外,还包括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具体如下所示:

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桥和隧道。除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外,其他围合道路均不含。

杭州限行通告篇十

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错峰限行”范围内道路上通行的行为,按照“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驶入“错峰限行”范围内道路,且其已行驶的路线上设有规范“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错峰限行’范围内道路上通行”行为的禁令标志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记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杭州限行通告篇十一

范围为: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桥和隧道。

温馨提示:除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外,其他围合道路均不含。

限行范围图示:

杭州限行通告篇十二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xx年11月13日至20日我市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期间,我市公交车辆免费乘坐。具体公告如下:

公交车辆免费乘坐自20xx年11月13日起,至20xx年11月20日止。

公交车辆免费乘坐的范围为我市56条城市公交线路,乘坐上述公交线路时,乘客无需投币或刷卡。

公交车辆免费乘坐期间,1路、2路、7路、8路等16条原冬季营运时间为20时的`骨干线路,末班营运时间延长到21时;其余线路末班营运时间视客流情况相应延长30—60分钟。

免费乘车客流量大,希望市民错峰出行,遵守前门上车、后门下车的乘车规定,以保证您的乘车安全。

安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杭州限行通告篇十三

根据河南省区域环境质量预报,我市还将持续重度污染天气过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延长一级应急管控措施时间,自20xx年11月13日至20日继续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邺城大道以南、华祥路以东、文昌大道(彰德路至华祥路段)以北、彰德路(文昌大道至长江大道段)以东、长江大道以北、光明路以西包围内的城市道路。

自20xx年11月13日0时开始,至20xx年11月20日24时结束。

(一)限行时间内,由我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大中型货车不分单双号严禁驶入限行区域。

(三)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外地号牌小型客车。

20xx年xx月xx日。

杭州限行通告篇十四

机动车在工作日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在“错峰限行”区域内,按“错峰限行”时段禁止通行,对应的“错峰限行”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末位数字分别为:

星期一为1和9。

星期二为2和8。

星期三为3和7。

星期四为4和6。

星期五为5和0。

杭州限行通告篇十五

为了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政府决定在我县部分区域实行黄色环保标志车辆(简称“黄标车”)限制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在本县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摩托车、三轮汽车除外)应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标车”和“黄标车”两种)。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由环境保护部门核发,应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副本随车携带(我县机动车可到华元、豪能机动车检测站进行尾气检测,领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限制通行车辆为“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黄标车”指经定期检测合格但达不到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发动机汽车或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汽车。

平塘县城区和克度镇、通州镇均划定一定的“黄标车”限制通行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

(一)平塘县城区:迎宾大道加油站红绿灯路口禁止驶入腾龙大道;东山路老快运站路口禁止驶入中山路;东山路北门桥头禁止驶入玉水北路;腾龙大道与g552国道交叉路口禁止驶入腾龙大道。

(二)通州镇:通摆线x30944县道姬家路口禁止驶入通州新街;通州原加油站路口禁止驶入通州新街。

(三)克度镇:g552国道航龙路口禁止驶入科普文化园;s315省道红绿灯路口禁止驶入商贸大道和金星大道;s315省道老克度路口禁止驶入老克度;断航线x30984县道金山路口禁止驶入金山大道。

在划定为“黄标车”限制通行范围的道路外围入口处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

对“黄标车”和应取得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违反上述规定驶入禁止通行区域道路的,交管部门从20xx年4月1日至15日,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驶离限行区域。自20xx年4月16日起,对上述车辆违反规定驶入限制通行区域道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等法律规定的专用车辆不受禁行区域限制。外地号牌机动车辆在本县道路行驶的,适用于本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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