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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耕项目协议书(精选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3 16:06:13 页码:7
土地复耕项目协议书(精选9篇)
2023-11-23 16:06:13    小编:zdfb

动员令是为了激励他人积极行动起来并共同达成某个目标而发布的一种书面通知。写一篇好的总结需要抓住核心要素、突出重点,并注重文字的准确性和简洁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经典总结范文,请大家共同欣赏。

土地复耕项目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祝村前山土地平整复耕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祝村村前荒山开荒土地平整复耕工程交给乙方承包,承包期限共计叁年自月日至月日止。

二、承包平整复耕面积为44亩,合计款项为伍拾贰万元整。开荒平整涉及迁坟费用计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由现行政策标准执行),甲方自行迁坟,所产生别的费用乙方概不承担。

三、复耕后土地直接承包给乙方,计50亩(多退少补),租期10年,每年租金17500元,租金一年一付,乙方需给村修一条路上山,路基有村提供并协调,甲方补助乙方人民币柒万元整。

四、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万元,甲方需100日之内迁坟结束,等迁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肆拾万元。迁坟事宜由甲方自行协调解决,如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五、开荒复耕期间涉及到现存的青苗费用由乙方付给甲方400元/亩,下年原则是不播种,如果自行播种,不再赔偿。

六、在承包复耕期间,乙方所承包荒山及土地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平整土地时所出土方、青苗及其他等归乙方所有。

七、开荒复耕期间如发生土地所有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涉及到政府政策问题与村无关。

八、协议签订生效后,如乙方三年内平整工程未完成,由甲方收回,所付承包款不退,并按第三条租赁给乙方,并付租金。如甲方中途违约,按乙方付款额的'双倍赔偿给乙方。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共二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村民小组(签字):

乙方(承包人):

土地复耕项目协议书篇二

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增加耕地面积,确保粮食安全,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讨论,签订如下协议:

(一)已复垦的宅基地全部交由原宅基地持有人承包,承包人所承包的宅基地享有与其他承包耕地同等权利和义务。

(二)承包人只能将该承包地用于种植业,不得擅改耕地用途。

(三)承包人可将该承包地依法流转,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已复垦的耕地上建窑、挖沙、取土、建坟、堆放废弃物等破坏耕地的行为。

(四)承包人不得荒弃和闲置土地,否则,有关部门将依法对其征收耕地荒芜费。

(五)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制定,承包户的权利和义务受该法保护和约束,如有争议,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进行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未果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六)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耕地承包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

政府和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各一份。

监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复耕项目协议书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需要,乙方需使用乡村土地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作为临时用地。

二、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年,自年日至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屇满后30日内将临时用地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仍还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若在临时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六、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七、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律裁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省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复耕项目协议书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____镇城乡建设用地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负责派员到现场确认土地复垦四址界线和面积。

2、负责工程规划、土地复垦验收。

3、按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支付乙方土地复垦经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乙方自愿将位于村组的原宅基地平方米全面进行复垦。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和时间要求(复垦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达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将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否则甲方不予兑现补偿经费并责令限时整改。

3、乙方负责土地复垦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复耕项目协议书篇五

甲方:________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土地存量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努力促进“十二五”期间全镇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的《__县砖瓦窑企业关闭整合规划》等文件要求,全面完成__镇砖瓦窑拆除复耕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在________月__日前拆除位于__镇__村__的__门砖瓦窑一座(包括地上所有建构筑物),并于________月__日前平整、恢复耕作条件。

2.甲方在乙方拆除平整,申请上级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乙方图斑面积为__亩,要求保留__亩,复垦__亩(复耕面积按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的实际数据计算)。

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平整标准、项目质量和进度要求实施复耕,即符合和达到上级验收的标准要求:复垦后地块与周边田块落差不大于20厘米,并完善进、排水系统,在省、市验收时必须交村组或自行组织种植农作物。

按照确定的复垦面积按每亩________元计算,费用总额约人民币________元。

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全面拆除地上建构筑物,甲方申请县相关现场验收后,拨付费用总额的40%。复垦项目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后(凭批准文件)再拨付30%。其余费用在挂钩指标使用供地后全部付清。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科学安排生产,化解债务,人员分流,资产处置,停止取土。若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拆除复垦到位,所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法律效力,涉及协议变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国土所、财政所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月__日

土地复耕项目协议书篇六

甲方:xxxxxxxx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土地存量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努力促进“十二五”期间全镇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的《xx县砖瓦窑企业关闭整合规划》等文件要求,全面完成xx镇砖瓦窑拆除复耕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在20xx年x月xx日前拆除位于xx镇xx村xx的xx门砖瓦窑一座(包括地上所有建构筑物),并于20xx年x月xx日前平整、恢复耕作条件。

2.甲方在乙方拆除平整,申请上级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乙方图斑面积为xx亩,要求保留xx亩,复垦xx亩(复耕面积按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的实际数据计算)。

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平整标准、项目质量和进度要求实施复耕,即符合和达到上级验收的标准要求:复垦后地块与周边田块落差不大于20厘米,并完善进、排水系统,在省、市验收时必须交村组或自行组织种植农作物。

按照确定的复垦面积按每亩xxx元计算,费用总额约人民币xxx元。

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全面拆除地上建构筑物,甲方申请县相关现场验收后,拨付费用总额的'40%。复垦项目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后(凭批准文件)再拨付30%。其余费用在挂钩指标使用供地后全部付清。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科学安排生产,化解债务,人员分流,资产处置,停止取土。若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拆除复垦到位,所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法律效力,涉及协议变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国土所、财政所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x日

土地复耕项目协议书篇七

为了加强土地复垦工作,节约用地,确保“占一补一”政策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对生产建设活动需临时占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实行“谁占用、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土地的,必须根据《土地法》和《土地复垦条例》,采取整治措施,使其复垦到原用途。

二、乙方除负责土地复垦外,还必须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支付土地损失补偿费。土地损失补偿费,分为耕地、林地和其他土地的损失补偿费,其中耕地损失补偿费,参照征用耕地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乙方在签定协议时,必须向甲方缴纳每平方米9元的土地复垦费。

四、乙方在组织复垦时,必须报甲方核定,由甲方和村委会实施监督。达到原耕作条件或恢复到原用途,报经县级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后,应将土地复垦费交还原单位。

五、乙方如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达标的,甲方将代为组织。

复垦。

六、用地时间2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用地面积平方米,复垦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八、乙方如不履行复垦义务、不限期改正的,甲方有权没收土地复垦费,并按照《土地法》、《土地法实施条例》规定,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下的罚款。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复耕项目协议书篇八

甲、乙双方就祝村前山土地平整复耕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祝村村前荒山开荒土地平整复耕工程交给乙方承包,承包期限共计叁年自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二、承包平整复耕面积为44亩,合计款项为伍拾贰万元整。开荒平整涉及迁坟费用计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由现行政策标准执行),甲方自行迁坟,所产生别的费用乙方概不承担。

柒万元整。

四、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万元,甲方需100日之内迁坟结束,等迁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肆拾万元。迁坟事宜由甲方自行协调解决,如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五、开荒复耕期间涉及到现存的青苗费用由乙方付给甲方400元/亩,下年原则是不播种,如果自行播种,不再赔偿。

六、在承包复耕期间,乙方所承包荒山及土地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平整土地时所出土方、青苗及其他等归乙方所有。

七、开荒复耕期间如发生土地所有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涉及到政府政策问题与村无关。

八、协议签订生效后,如乙方三年内平整工程未完成,由甲方收回,所付承包款不退,并按第三条租赁给乙方,并付租金。如甲方中途违约,按乙方付款额的双倍赔偿给乙方。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共二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村民小组(签字):

乙方(承包人):

20xx年x月xx日。

土地复耕项目协议书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__________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需要,乙方需使用乡村土地__________平方米,作为临时用地。

二、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屇满后30日内将临时用地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仍还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若在临时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六、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七、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律裁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省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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