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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外运工作方案 煤炭运输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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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外运工作方案 煤炭运输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七篇)
2023-03-22 15:50:07    小编:zdfb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煤炭外运工作方案 煤炭运输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一

一、工作目标

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推进错峰运输监管,强化措施落实,加强运输车辆检查,推动落实错峰运输要求。20xx-20xx年秋冬季,全区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和用煤企业降低公路汽车运输比例,提高运输车辆排放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控制煤炭、电力行业重型载货车辆进出厂,通过综合施策,严控重型柴油货车尾气和扬尘污染,实现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引导

1、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要根据《淮南市20xx-20xx年秋冬季煤炭电力行业大宗物料错峰运输方案》要求,积极向辖区内的煤炭、电力重点行业企业传达上级有关错峰生产运输相关政策和要求,鼓励企业及时淘汏更新超标车辆,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承担运输任条。

2、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要加大对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政策宣贯力度,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在实行错峰运输时间内,不得安排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承担我区12家煤炭、电力重点行业企业(名单附后)运输任务,针对不同行业安排相应排放标准的车辆从事运输活动。

3、业务大厅、源头监管站要在运政服务中心、潘集区货运源头监管站查等货车司机相对较集中的场所传宣传相关错峰运输政策,鼓励个体车主及时更新车辆,同时对车况及时进行检查,杜绝超标排放。

(二)开展摸底调查

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根据方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12家煤炭、电力重点行业企业自有或者选用的车辆数量、货运种类、车辆排放标准、运输路线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账,督促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企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

(三)严把车辆准入

业务大厅、综合室要强化运输车辆准入,对于排放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办理相关营运手续;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及时注销营运手续。道路运输企业或个人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

(四)强化监管检查

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检查和暗访,核实企业方案执行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对重点企业使用的不符合规定的运煤车辆要依法从严处理,限期责令整改。要积极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车辆检查,加大对驶入禁行区域和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处罚力度。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电力企业禁止重型载货车出厂区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推进错峰监管,开展执法抽查、对口开展业务指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煤炭、电力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使用的超标排放的重型柴油车,要依法从严处理,及时整改。

(二)量化工作任务。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要量化各项任务进度及完成比例,细化工作方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煤炭、电力重点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任务分工和日报制度,及时整理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执法督查。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要积极密切配合环保、公安、城管等部门,扎实开展联合抗法行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合暗访暗查,加大对问题企业、车辆的曝光力度,推进错峰运输工作有序开展。

煤炭外运工作方案 煤炭运输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二

为进一步缓解我州煤炭供需矛盾,全力以赴做好煤炭运输保障,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推进煤炭工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xx〕36号)、州人民政府《自治州协调解决煤炭供应和煤炭企业手续办理问题会议纪要》(巴政阅〔20xx〕22号)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认真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xxxxxx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煤炭工业发展总体部署,着力解决煤炭运输成本居高不下问题,在确保安全、环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强化服务,加快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切实解决煤炭运输环节的制约因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以安全、快捷、高效的服务管理,全力保障全州煤炭运输。

为确保煤炭运输“绿色通道”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巴州煤炭运输“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局,由杨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全州煤炭运输“绿色通道”相关工作。

(一)全面摸排掌握全州煤炭运输基本情况,按照企业申请、部门统一审查的原则,由公安、运政、路政部门安排专人采取集中办公,对全州煤炭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运煤车辆,统一办理煤炭运输快速通行证,并及时抄告各相关单位,在巴州辖区内检查站、收费站、治超站快速通行。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运管局、巴音郭楞路政海事局

(二)调整运输结构,优化配置铁路运力资源,协调铁路货运中心安排好煤炭运输装车计划,逐步提高铁路运输比例,提高运输效率。同时,做好区域性公路运力组织,做好前期的宣传动员,保障煤炭运输需求。制定煤炭运输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车辆台账,确保运力不足时,能迅速调配运力做好应急保障。

责任单位:库尔勒货运中心、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开辟绿色通道,给予优先通行。在巴州境内治超站、检查站、收费站开通煤炭运输绿色通道,对持有快速通行证的运煤车辆,在确保不扬尘、不超载、合法合规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优先进行检测、优先进行安检、优先收费通行。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库尔勒公路管理局、巴音郭楞路政海事局。

(四)加强路面管控,做好煤炭运输车辆的疏导分流。在煤炭运输重要时段和重点路段,公安、路政等执法部门要合理配置警力和执法人员,加强路面巡逻和管控,对因交通拥堵受阻的煤炭运输车辆,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尽快疏导,优先放行,对运输中车辆故障不能继续运输的,要主动帮助,做好交通疏导,联系车辆及时进行转运。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巴音郭楞路政海事局。

(五)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结合当前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掌握路面积水、山体滑坡、道路塌方等交通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布,积极为煤炭运输车辆提供出行服务。加大对全州煤炭运输主要干线公路的巡查和日常养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行车安全,提前做好冰雪、防冻、防滑及养护材料应急储备,确保突发情况能快速反应,全力保障煤炭运输车辆快速安全通畅。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煤炭运输保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煤炭运输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各成员单位要立即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工作职责,细化方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推进煤炭运输保障措施落到见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同配合。各单位要加强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及时互通情报,共享信息数据,建立协同共治监管体系,提高工作效率。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研究解决煤炭运输环节的突出问题,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做好材料上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上报工作,明确1名信息员,加强信息报送,每10天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上报,确保部门将信息畅通。

煤炭外运工作方案 煤炭运输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三

为进一步强化散煤污染防治,有效降低燃煤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xx〕39号)、《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行动计划》(吕政办发〔20xx〕44号)、《孝义市20xx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孝办发〔20xx〕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加强散煤管控,严厉打击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散煤燃烧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建立散煤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体系和质量管控体系,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一)严格执行禁煤管控措施

1.管控范围

(1)禁煤区。根据《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禁煤区的通告》(孝政通〔20xx〕4号),禁煤区为孝义市城市建成区及周边5公里(包括建成区区域及周边苏家庄、宋家庄、大虢城、中辛安、南辛安、司马、苏家营、曹村、上庄、寺家庄、崇源头、大垣、小垣、善吉、白璧关、仁义等),总面积为平方公里。除承担集中供热的城东热源厂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煤区储存、囤积、燃用散煤。所有散煤“清零”,禁燃、禁售、禁运、禁储。燃煤器具和现有散煤及其制品由新义街道、中阳楼街道、崇文街道、胜溪湖街道、振兴街道、梧桐镇、高阳镇于10月15日前统一组织清运处置。

(2)禁煤区以外清洁取暖覆盖区域。严禁燃用散煤,所有散煤“清零”,禁燃、禁售、禁运、禁储。燃煤器具和现有散煤及其制品由所涉各乡镇(街道)于10月15日前统一组织清运处置。

(3)其他区域。禁止燃用硫份高于1%、灰份高于16%的散煤及其它高污劣质燃料。

2.管控对象

民用散煤包括民用原煤、精煤、煤泥、中煤、型煤及其他煤制品。凡属以下情形的,均纳入民用散煤管控。

(1)生产、经营和供应给机关事业单位、餐饮住宿等行业的生活(餐饮、取暖、洗浴等)用煤和城乡居民家庭生产(农作物大棚、养殖等)、生活用煤。

(2)供应给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养老院等的生活用煤。

(3)根据签订的村矿供煤协议,为驻地城乡居民供应的生活用煤。

(4)企业自产煤炭用于本企业职工的生活用煤。

(二)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用煤

煤炭外运工作方案 煤炭运输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四

为深入学习贯彻xxx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构建立足蒙陕宁、辐射全国、链接欧亚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任务要求,积极推动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自治区级物流枢纽承载区域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优化我市煤炭物流业发展环境,吸引煤炭物流企业回流,重点支持在鄂尔多斯市内注册落户、依法纳税和统计、实行独立核算的煤炭物流企业以及开展煤炭贸易交易、自主研发运营智慧物流平台企业发展,促进我市煤炭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交通服务

2.推进新能源重卡短途运输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推广。推动我市新型纯电动重卡和氢能源重卡在煤炭短途运输推广应用,争取将新能源重卡短途运输纳入交通运输部交通强国试点城市。出台新能源重卡车辆购置、运营补贴、优惠电价、加氢站、换电站、新能源运输园区等方面优惠引导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以提升多式联运发展水平为突破口,加快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动各种运输方式功能融合、标准协同、运营规范、服务高效,不断提升综合运输服务一体化发展水平。建立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奖励机制,奖励2022—20xx年期间创建成功并通过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验收被授予“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称号的企业,奖励标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优化税务服务

(三)优化金融服务

煤炭外运工作方案 煤炭运输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清洁煤加工配送体系建设,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改善辖区大气质量,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银川市清洁煤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及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工作原则,建设高标准清洁煤配送中心,实现清洁煤定点供应、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确保高质量清洁煤不断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严格按照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建设标准,建设全封闭式清洁煤配送中心,建设规模和数量以适合区域内用煤需求为宜。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承建。经营户在取得合法用地、环保、规划等手续后,按照本方案制定标准,自行投资建设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在建设过程中,所有工序在降尘措施下进行。

(三)严把标准、减少污染、公平竞争。本方案印发后建成的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与已通过中标建设的4家配送中心进行市场竞争。已建成投运配送中心不符合建设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一)建设要求。

1.配送中心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集中区、生态环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2.配送中心必须通过环保评估、消防验收,证照办理齐全,并制定和完善相应管理、环保、消防、安全、质量等工作制度。

3.配送中心需设置储存区、加工区、交易区、装卸区,所有加工和配送均在全封闭场所内进行,根据面积配备不少于2台通风除尘机。

4.配送中心储煤场屋顶安装喷淋洒水设备,并由专人负责操作和管理,每天喷淋洒水不少于2次,高温天气或特殊天气适当调整增加喷水频次。

5.配送中心要严格消防安全,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严禁烟火,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6.配送中心内部及运输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冲洗台,排水沉淀设施,配备冲洗设备及保洁人员,确保进出车辆清洁、无煤尘密闭运输。

7.配送中心进出口需设置密闭设备(如电动升降门或者防尘门帘等),杜绝装卸期间煤尘外扬。

8.配送中心应配备满足供应要求的封闭清洁煤配送车辆。

9.配送中心场地周边应进行植被绿化,确保场区环境优美。

10.配送中心销售清洁煤需使用塑料袋、牛皮纸袋、编织袋、纸质包装箱、木质箱等包装物进行包装销售。

11.配送中心必须制定和悬挂《清洁煤配送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清洁煤配送中心库区管理制度》《清洁煤配送中心防尘污染制度》《清洁煤配送中心进货查验及进销货台账管理制度》等制度。

12.配送中心实行标志标识“四统一”管理制度,既:统一门牌、统一标识、统一包装、统一制度。

中心门牌:挂“******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牌子,样式为:竖挂式铜质黄底黑字。

车辆规定:根据配送中心经营规模和配送量自行选择封闭式车辆。

煤炭外运工作方案 煤炭运输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xxx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构建立足蒙陕宁、辐射全国、链接欧亚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任务要求,积极推动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自治区级物流枢纽承载区域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优化我市煤炭物流业发展环境,吸引煤炭物流企业回流,重点支持在鄂尔多斯市内注册落户、依法纳税和统计、实行独立核算的煤炭物流企业以及开展煤炭贸易交易、自主研发运营智慧物流平台企业发展,促进我市煤炭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二、范文写作工作任务

(一)优化交通服务

2.推进新能源重卡短途运输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推广。推动我市新型纯电动重卡和氢能源重卡在煤炭短途运输推广应用,争取将新能源重卡短途运输纳入交通运输部交通强国试点城市。****新能源重卡车辆购置、运营补贴、优惠电价、加氢站、换电站、新能源运输园区等方面优惠引导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以提升多式联运发展水平为突破口,范文集锦加快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动各种运输方式功能融合、标准协同、运营规范、服务高效,不断提升综合运输服务一体化发展水平。建立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奖励机制,奖励2022—20xx年期间创建成功并通过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验收被授予“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称号的企业,奖励标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优化税务服务

(三)优化金融服务

煤炭外运工作方案 煤炭运输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七

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县全面实施了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工作,全县煤焦销售营业站、公路焦炭营业站全部撤销,建立了企业自主经营、市场公平竞争、政府依法监管的煤炭、焦炭公路销售管理新体制。根据《临汾市煤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回头看”暨煤炭生产运销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临政办发明电〔20xx〕42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煤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成果,规范煤炭生产运销秩序,杜绝煤炭市场体外循环,强化煤炭行业税收征管,彻底清除“黑煤”销售、非法倒卖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煤炭生产运销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和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源头管理、重点盯守、部门联动、严格执法”的原则,严厉打击煤炭生产和销售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监管水平,确保煤炭税费应收尽收,煤炭产销量应统尽统,构建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管理科学的煤炭运销秩序,促进全县煤炭产业健康发展。

二、时间安排

本次煤炭生产运销秩序专项治理行动从6月1日开始,8月1日结束,为期两个月。

三、专项治理主要内容

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煤炭企业生态环境治理提标改造以及煤炭销售管理工作,本次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顿治理各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国家煤炭资源的行为(县国土资源局牵头);

(二)整顿各类洗储煤厂、煤炭销售点、型煤加工厂等煤炭企业无证经营、证件超期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和收购来源不明煤炭的行为(县工商和质监局牵头,各乡镇、县安监局配合);

(三)整顿各类煤焦发运站、煤炭贸易、储售煤场(点)、型煤加工厂等煤炭经销企业(个人)规避票证管理、偷税漏费的行为(县国税局牵头,县安监局配合);

(四)整治洗选煤企业不按规定要求将煤炭、中煤、煤矸石、煤泥等附属产品销售给散户、无证储煤场的行为;整治储煤场、销售点、型煤加工厂经销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劣质煤(县安监局牵头,县工商和质监局、各乡镇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专项治理行动。县广电中心、新闻中心要开辟专栏,宣传这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对这次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全过程跟踪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1日至6月20日)。各洗储煤厂、煤炭销售点、型煤加工厂开展自查自纠,对煤炭生产经营、销售的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列出详细清单,并于6月20日前将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上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合整治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县专项治理活动领导组对煤炭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和问题比较集中的企业,要开展专项检查。

(四)整改提升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组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顶风作案的企业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煤炭销售市场监管

1、加强对煤炭销售市场秩序的监管。县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和质监、安监及xxx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一批以倒售增值税发票牟利的私营煤炭贸易公司,清理一批多年无实际煤炭贸易发生的“皮包公司”,教育、引导从事煤炭贸易活动的企业按规办事,照章纳税,依法经营。

2、加强对铁路运输环节的源头监管。凡是在我县通过铁路发运的煤炭,侯马车务段张礼站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增值税发票的核查工作。

3、清理煤炭生产企业通过三产渠道参与煤炭经营。县工商和质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煤炭生产企业“第二户头”等三产渠道参与煤炭经营活动的清理与监管。

(二)加强税收监管

1、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征税,加强税收宣传,做好纳税服务,引导县内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按正常渠道依法、依规纳税。

2、县国税、地税部门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强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税务监管,加强涉煤增值税发票的开具监管,尤其加强对私营煤炭贸易公司的监管;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查处一批影响恶劣、损失严重的案件。

(三)加大打击力度

县煤炭、国土资源、国税、地税、工商和质监、财政、经信、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组织开展煤炭产销联合执法,始终保持对违法生产、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无证经营、证件超期、超许可经营、涉煤偷逃税费、倒卖票据等行为的高压态势,该查封的查封,该关闭的关闭,该停产的停产,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准确衔接,依法进行处理。

六、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煤炭生产运销秩序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集中整顿工作的统筹指挥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是我县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应对当前经济运行态势、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振全县经济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做好迎接市级督查的准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本辖区本领域内煤炭生产运销秩序集中整治的具体工作,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于8月7日前将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三)部门联动。县安监、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和质监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及时反馈、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扎实有序地推进煤炭生产运销秩序专项治理。

(四)强化督导。各乡镇、各部门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群众反应的举报案件有举必查,查必有果。县政府将从财政、国税、地税、安监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煤炭生产销售监管责任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不重视、不履职、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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