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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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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实用15篇)
2023-11-24 02:13:30    小编:李耀Y

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技巧,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写总结时要注意客观公正,尽量避免个人情感和主观偏见的介入。以下是一些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篇一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创建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为契机,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主要工作。

(一)扎实稳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扎实稳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目前已完成县一级体制改革工作。3月26日我局正式承接食品生产、流通、酒类等监管职能,并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加挂“**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牌子。

1、认真学习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和《**市改革完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精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各项工作运转顺畅。

2、主动加强与编办、质监、工商、经信、科农等部门沟通,重点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设置、移交职能等事项进行沟通,积极理顺部门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关系,确保平稳过渡。加强与黎埠、岭背、七拱、杜步等乡镇的协商,目前4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办公场所已全部落实。

(二)全力抓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承担县食安办职责以来,我局全力抓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1、组织与各乡镇、各食安委成员单位签订《**县食品安全责任书》,构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同时全县共聘请了249名食品药品协管员,并及时调整增加了规划市政局、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等单位为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2、组织开展对各乡镇政府进行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制定下发《**县乡镇食品安全督查(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督促各乡镇政府落实责任。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

一月一休一消毒行动以及灾后监督食品药品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校园周边食品批发以及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447人次,车辆152车次,检查食品流通经营单位593家次,120家鱼肝油经营企业、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家次,农产品市场18个次,经营酒类批发零售152户次,发出整改通知书8份,查处食品流通无证经营户2宗,经营过期食品3宗。

4、开展重点食品监测抽样。完成76批次食品抽验,包括大米、猪肉、新鲜蔬菜、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已送检验机构检验。

(五)着力加强食品餐饮监管。

今年以来,努力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共立案查处餐饮类案件4宗。

1、认真做好许可工作。对新开办和需要延续的餐饮单位,实行现场核查,对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方可发证或延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证,严把许可关。目前共新发《餐饮服务许可证》40家、延续25家、变更9家、注销11家。

2、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求餐饮企业必须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登记制度,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及完善卫生设施,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及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要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目前共出动180人次,检查餐饮企业326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

3、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督促完善硬件配套设施,落实索证索票和食品留样制度,保持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整洁。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2人次,检查学校食堂54家,共发出监督意见书36份,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

4、开展小餐饮、学校集体食堂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115人次,检查小餐饮企业35间,中小学、幼儿园食堂21家,发出责令整改3份,立案查处2家。

5、保障重大活动、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做好“两会”期间等重大活动的餐前保障工作,加强高考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企业的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餐前监督20餐次,检查学校饭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32家次,发出监督意见书14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保障重大活动、高考期间食品安全。

(六)强化药械安全监管。

今年以来,大力开展药械安全监管工作,保持打假高压态势,共立案查处药品类案件3宗,其中1宗涉嫌销售假药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医疗器械类案件3宗、化妆品类案件1宗。

1、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及gsp再认证工作。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3家,变更2家;验收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9家;完成gsp认证1家,正受理gsp认证5家。

2、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全面强化药店日常检查,检查药店129家次,县城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总共25家次,检查农村卫生站229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5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发现责令改34份。

3、开展药械专项检查。先后开展重大节日药械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五整治”、中药饮片、装饰性彩色平光隐眼镜等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93人次,检查相关单位137家次。

4、做好药品抽验工作。今年共完成11批药品监督抽检,目前抽得1批不合格药品;完成19批药品评价抽检,样品已移送检验部门进行检验。

(七)全力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1、建立健全监管网络和责任体系。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县、镇、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完善了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覆盖面为100%。将日常监管、药品“两网”等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

2、发动宣传攻势,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专题咨询宣传活动、参与了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共发放《药品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2800份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386人次。设立网站药品安全示范县宣传专栏1个、户外大型广告牌2个、药品安全宣传栏110余个、张贴海报100张、悬挂横幅30余条,微博发布宣传药品安全知识310多条,营造了“人人关心药品安全,人人参与示范县建设”的社会氛围。

3、全面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制度和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检查覆盖率100%;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打假协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4、深化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深入推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构建完善的农村药品监督体系和供应体系,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实现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覆盖100%行政村。

5、积极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升级。大力实施药品监管数据库管理,创新药品监管手段。积极督促涉药单位进行软件升级,同时续办数字证书做好服务工作。目前,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软件正在全面进行升级,数字证书续办工作已经完成,并与监管部门实现数据对接。

6、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广告监测。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完善药物预警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20以来共收集到药品不良反应57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8例。加强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监测,明确专人负责,配备监测设备,做好药品广告监测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发布药品广告行为。

7、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药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00%建立信用档案,评出6家诚信示范药店。

8、加强应急处理体系建设。制定药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处置操作手册,开展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

我们把加强宣传工作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着力抓好宣传,积极营造氛围。组织或参与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专题咨询宣传活动、参与了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通过网站、微博、户外大型广告牌、宣传栏、海报、横幅等多种方式宣传药品安全知识,营造良好氛围。

(九)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开展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各环节主要任务。

2、广泛发动营造活动氛围。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安排部署了本局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在第一环节学习阶段中,我局群发学习信息98条,印发学习资料14套,参加县督导组组织的考学2次,参加考学人数100%。

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篇二

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于12月1日开始实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行政执法主体,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年月日正式挂牌成立的。年多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药品监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认真执行和贯彻落实“一法一例”,把依法治药与依法从药统一于药品监管之中,努于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和“集中统一,政令统一,责权一致,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创造了平等竞争环境,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促进了全市医药经济的发展,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使用上安全的医疗器械,发挥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具体来说,做到了“五个坚持”。

一、坚持学法、用法并重,全面提高人员队伍素质。

新的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人员来自不同部门。针对人员新,思想政治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任务新,知法、懂法水平高低不一的实际,我们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通过提高人员自身素质,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不断提高药品监管水平上。一是抓组织建设。药品监管局成立以后,我们积极抓党组织建设,经市局党组和市委批准,成立了局党组和局机关党支部。机关党组织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和机关干部的头脑,开展“三讲教育”和“学理论,作表率”活动,在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中,牢固树立了“管好药,为人民”宗旨,人心思进,面貌一新,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搞好药品监管提供了组织和思想上的保证作用。二是抓自身学习。我们要求全体机关人员,都要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以自身学法、用法、严格执法的行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我们除了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外,还要求和鼓励工余时间学、班前班后学,阶段学习必考,把“软”任务做为“硬”指标来抓,保证了学习见成果。半年多来,每人写出笔记和心得体会都在2万字以上。三是参加学习培训。省、市局多次组织了药品监管人员、药品稽查人员、药品检验人员的集中培训,我们都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所有参加培训学习人员,经培训考试,100%达到了合格标准,取得省政府法制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另外,我们还把培训学习向广领域、深层次延伸,从市局聘请了科长同志来,专门讲解《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参加集中培训的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领导(业主),以及全体药品监管人员。培训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深入浅出,切合实际,使参加学习的110多名同志耳目一新,收获匪浅。同时,按照省、市局要求,实行学习末位离岗制,达不到要求者离岗学习,合格后重新上岗。在学习上造成一个前有目标,后有追兵之势,努力建设一支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药品监督管理人员队伍。与此同时,还建立了相应的各项制度,如工作目标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执法人员“约法三章”规定了“五不准”。即不准接受被监管单位的吃请,不准酒后上岗执法,不准不出示证件执法,不准一人单独执法,不准以职务之便勒、卡监管相对人,并在实践中严格执行,谁了问题就下谁的岗。半年多来,没有出现一人一事属于违章、违法的,较好的履行了职责,维护了自身形象。

二、坚持宣传、舆论开路,创造依法治药良好社会环境。

《药品管理法》是药品监管的根本大法,也是消费者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在加强药品监管中,我们把着力点放在大张旗鼓地宣传《药品管理法》,营造一个良好的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上。首先,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药品管理法》。局领导多次在电视台发表讲话,以“依法治药,关爱人民健康”为主题,宣传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重大意义,唤起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健康利益意识;以“人人参与净化药品市场”为主线,建立保证药品质量舆论和社会参与“防线”。另外,我们还在《报》上发表文章、报导、图片、资料、公报以及开辟药品监管信息、动态专栏,进行传播,形成了强有力的学习宣传《药品管理法》的舆论氛围。

其次,药品监管宣传先行。我们要求药品监管人员,药品稽查人员和药品检验人员,在深入实际工作中,把宣传《药品管理法》放在突出位置,宣传在先,监管在后,教育在先,处罚在后,依法行政,依法处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近,市局派员对监管相对人和被处罚对象进行暗访测评,被访的单位或业主都对我局坚持“监管就是服务”表示了诚服,就是受到处罚的单位或业主也认为药品监管局依法处罚,保护了用药者利益,也使我们受到了教育,表示一定以“一法一例”规范经营,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合法利益撑起一片蓝天。

第三,利用重要活动宣传《药品管理法》。今年6月25日是全省统一假劣药品集中销毁日。我们抓住时机,加大对宣传“一法一例”力度。在市内三处比较大型的零售药店门前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假劣药品,当众演示识别方法,吸引了多名人员前来咨询或观看,群众反响热烈。另外,我们印制了宣传《药品管理法》传单10000余份,在市内主要交通路口和人员密集的商业区进行散发。还书写了标语26条(幅)进行张贴或悬挂,以宣传舆论的.优势推动学法、用法和药品打假打劣深入开展。在假劣药品集中销毁日,当众销毁200余个品种,标值55.2万元的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局长同志代表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了电视台、报社记者的采访表示,要继续依照“一法一例”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不辱使命、守土有责,一如既往地搞好药品监督管理,确保全市人民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采访在省电视台,电视台和《报》上播发和刊登后,有利的推动了“一法一例”宣传落实。半年多来,我们组织经营使用单位人员集中培训三次,人员达500人。局领导发表电视讲话两次,报刊登消息、报导、图片、新闻、公告13件,书写张贴标语26余条(幅),出动宣传车3次,摆放宣传咨询台6次,印发宣传单10000份。使对“一法一例”的宣传基本达到了人人皆知,不留死角。

三、坚持规范、整顿结合,依法搞好药品市场监管。

从年初以来,我们依据《药品管理法》《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省、市主管局的部署和安排,并结合市药品市场实际,加大了治理整顿力度。一是采取滚动式排查,推进对药品市场的整顿。今年以来,我们分兵两路,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逐家逐户排查。并把排查的重点放在上级局公告的不合格药品、中药饮片、进口药品上,在对农村排查中,共检查228家(含医疗机构),查处违法药品经营、使用行为16起。其中对经营假药麻杏止咳片、速效救心丸、复方甘草片等三家药店进行了严处。在对城区排查中,查处非法制剂3起。其中有医院自制并销售的紫草油,卫生院皮肤专科非法自制的外用药膏,医院道街社区门诊自制并销售的,以及诊所使用的过期药品vb1、氨茶硷、爱茂尔等,这些违反《药品管理法》和《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行为都受到了应有处罚。

二是采取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行为。制售假药不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也是法律所不容。今年以来,我们做为重点整治,出重拳,用重典予以打击.

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篇三

秦皇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委以党的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秦皇岛建设的实施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两法衔接”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2017年以来,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起,立案处理2起,为维护全市正常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了以市卫计委主任为组长,卫生、公安等部门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执法监督所,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信息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二是成立了案件合议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形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机制,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方案

我委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秦皇岛市打击无证行医联 1

席会议制度、检查办案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秦皇岛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方案》;联合转发了《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召开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执法案件,用制度保障“两法衔接”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工作机制

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及相关配套制度》,在海港区、山海关区卫生局开展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修订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四、开展联合执法

支持;遇有重大案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两个部门共同研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密切了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了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组织人员培训

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把“两法衔接”工作作为重点讲课内容,特别邀请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领导专家进行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强化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严打违法行为

2017年以来,我委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2000余台次、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对各类机构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摸排检查,累计查处非法行医相关案件240余起,受理群众举报147起,取缔无证行医120余家,移送公安机关5起,立案处理两起,吊销医师资质11起,罚没款项累计达58万余元,查处“两非”案件10件,结案9件。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净化了我市医疗市场环境。

七、加强法治宣传

法规宣传。一是在秦皇岛电视台一套节目,每周三晚上7点50分定期播出《健康快车》栏目,及时报道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及政策,目前已经播出50余期。二是积极参加市法制办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展的《执法见证》活动,在市电视台第三套节目进行播放,向广大市民展示我委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三是开展宣传日、宣传周活动,通过走向广场,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赢得了社会的支持,扩大社会影响,为科学执法和高效执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委“两法衔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两法衔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区域协作稽查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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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镇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两法衔接”工作意识

由于我镇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时间短,执法人员相对年轻,执法办案经验比较缺乏,对此项工作积极性不够,把“两法衔接”工作当成临时性的短期行为,积极配合的主动性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工作存在沟通不到位,相互推诿等情况。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两法衔接”工作意识,我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开办行政法学习班,举办岗位大比武执法实践竞赛活动等,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主动协同公安机关办案,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棘手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序开展。

我镇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严格遵守国务院提出的六项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捷、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小组,成立了案件合议小组,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安排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系,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杜绝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

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审核、合议、讨论及处罚后的评查等环节,做到调查、审核、处罚三分离,有效杜绝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尽管我镇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在个别执法领域和执法环节仍存在不规范或违法情形,主要表现为:

(一)缺乏法律知识。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和范围不明确,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缺乏,业务素质不高,对其职责权限不明确,不敢履行法定职责。例如,我镇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对街道两旁的商户侵占道路的行为不敢进行查处,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也不敢进行驱离。

(二)信息不畅通。

我镇的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系还停留在一般工作层面,情况通报制度特别是信息共享平台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导致信息相互封闭,相互监督配合效果难以保证。

(三)缺乏统一认识。

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对部分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立案标准、证据标准认识不统一,加之案件本身交复杂,涉及罪名较多,往往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民事欺诈交织在一起,罪与非罪、主观要件等不易把握,造成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机关看法不一,分歧较大,移送案件的成案率较低。

(一)加强部门配合,确保“两法衔接”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和公安部门实施联合办案力度,可以依靠公安机关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有效获取相关证据;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集多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全力保障案件查处的需要,调查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犯罪案件。通过各部门的有效合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微杜渐,尤其是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篇四

按照《关于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检查的通知》(**政法字2号)要求,我局认真梳理“两法衔接”工作。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了案件合议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形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机制;一直以来,我局稽查分局与公安机关本着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共享获取的违反“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按照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调查,查明基本情况,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教育培训。由于我局执法队伍相对年轻、执法办案的经验也比较缺乏,一年来,我局通过开展“学法笔记”、“天天学习天天向上”学习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我局继续强化执法力度,狠抓日常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辖区内的药械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药品、保化、器械、餐饮市场的日常监管和技术监管。我局共出动2790人次,检查企业1803家次。根据群众举报、工作发现及有关部门转办,共排查案件92宗,立案查处92宗,罚款金额1012446.66元。案件的“两率”(核实率、查处率)均达到100%。移交公安机关(大案要案)处理3宗,有2宗因证据不足退回我局作行政处罚。

其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包括有十项:(1)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期间等节日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2)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3)餐饮服务环节打击“问题鱼翅”专项整治;(4)餐饮服务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5)餐饮服务环节米及米制品专项整治;(6)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7)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8)开展秋南片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9)餐饮具专项整治;(10)打“非添”专项整治。

“三品一械”专项整治包括有六项:(1)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期间等节日“三品一械”专项检查;(2)打击违法经营含磷酸可待因复方制剂专项整治;(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两非”专项行动;(4)开展**义齿生产使用专项检查;(5)开展了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6)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和维护好“打假110”快速反应机制,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稽查人员信息化知识学习,掌握现代工作信息工具的使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稽查工作效能。特别是要及时掌握各地发布的假劣药品信息,利用有效信息查处大案要案。二是继续强化“两法衔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录入工作。三是继续加强做好沟通协调配合以及与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力度,建立健全区域协作稽查联合打假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打假合力局面。继续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篇五

为开展好以“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社会”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活动,认真落实“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的要求,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特做如下承诺:

一、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规范药械经营市场,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保证全年监管面达,重点单位不少于三次,有问题单位随时检查。下大力净化我县药械市场,让百姓吃上放心药和用上安全的医疗器械。

二、廉洁依法行政。坚决纠正和查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一切不廉洁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各项工作纪律。所查处的案件,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法,不办违法案、不办人情案,对违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不姑息袒护。

三、建设效能机关,转变工作作风,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行政效率,树立行业新形象。适应新的形势,使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作风、精神面貌全面创新。

四、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全县一盘棋”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好务,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落实构建“和谐丰宁”的要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行政权力公开。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推行政务公开,建立监督机制,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篇六

按照《关于印发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检会【2010】39号)要求,我局对全系统2008年至2010年办理的486件案件进行了排查,对全系统‚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情况已专题上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序开展。

一械’违法犯罪活动执法协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兰州市公安局驻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特派室‛,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结合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和打击兰州地区违反‚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市公安局派人入驻我局公安特派室,与我局稽查分局本着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共享获取的违反‚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按照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调查,查明基本情况,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伍的建设,制定了六条禁令、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明确了以罚代刑的责任追究,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由于我们系统组建时间短、执法队伍相对年轻、执法办案的经验也比较缺乏,多年来我们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去年我们建立了‚五个一‛的学习制度(每周一学、每月一写、每季一读、每半年一考,一年一评)、组织各单位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举办了岗位大比武执法实践竞赛活动,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诉讼的规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衔接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有力有效。

我局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去年以来,共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6679家次,餐饮单位9772户次,责令整改461户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0起,实施行政罚款118.49万元,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药品1户,捣毁假劣药品窝点1个,吊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9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5家,回收销毁过期不合格药械3500多种,货值金额67.6万元。

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尤其是通过邮寄和互联网交易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行为,查处了‚宫颈癌疫苗‛等假劣药品案件92起,取缔无证经营1户,捣毁假劣药品窝点1个,罚款59.1万元。

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查处了省冠兰中药饮片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制何首乌‛等制售假劣中药饮片案件14起,实施行政罚款4.84万元。同时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评价性抽验工作,共抽样213批,已出报告125批,不合格的36批次正在立案查处中。

286家小型医疗机构进行了分子筛制氧设备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情况的全面检查,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用氧和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使用。

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把餐饮具消毒作为餐饮服务的重要环节进行整治,在餐饮单位大力推行餐饮具消毒‚瓶盖管理制度‛,对22家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围绕兰洽会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在全市大中型餐饮单位开展‚改陋习、树新风、保安全‛的专项行动,重点解决餐饮单位包厢内‚两盆水‛洗消餐饮具的突出问题。同时开展餐饮单位公开承诺活动,在全市所有大中型餐饮单位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了监督信息公示牌和质量安全承诺书。在兰洽会召开前夕,尝试在大型餐饮单位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进一步明确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安宁区食药局还向高校食堂派驻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进一步加强了对餐饮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的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在对全市无证餐饮单位进行摸底的基础上,按属地化监管原则,由辖区政府组织开展无证餐饮单位的整治,取得了较好效果。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了《兰州市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符合我市实际的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定和准入标准,解决了经营者长期无法许可经营的问题,将保健食品经营纳入管理范围进行严格监管。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突出‚三化‛,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

工作的全过程。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查处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努力建立健全一整套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内部规范性文件,规定移送的详细操作规程,从制度上保证案件移送质量,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

(二)加强部门配合,确保‚两法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和公安部门实施联合办案力度,一方面可以依靠公安机关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有效获取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我局稽查人员专业知识和熟悉市场情况的优势,使得侦查工作得以有重点地深入开展;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集多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全力保障案件查处的需要,调查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犯罪案件。通过各部门的有效合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维护‚四品一械‛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微杜渐,尤其是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法工作必须与刑事司法工作有效地衔接,才能确保对违法犯罪者的有力打击,才能确保市场经济的有效有序,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但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对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补充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一是建立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工作制度。对一些大案要案,规定司法机关提前介入,联合办案,弥补行政机关在查办重大案件中手段有限、取证困难的不足,同时及时采取对嫌疑人的控制措施,改变行政机关移送涉嫌人实际无法完成的事实。二是建立移送案件司法机关撤案的衔接机制。对于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后又决定撤案,应及时与行政机关做好衔接,以利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后续行政处理。

(二)建立保障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食药监系统与司法部门等其他相关部门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的相关制度,通过信息交换,重点解决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业务查询、检验、鉴定等方面存在的信息不及时、渠道不畅通等问题。

以上汇报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篇七

20**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解放思想主题教育,以大讨论活动为载体,我局将大讨论活动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的意识用药安全。现将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面。

按照《**市20**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在药品监管方面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落实监管责任。从今年3月初开始到现在,对37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以规范基本药物采购资质查验备案、药品购进票据管理、药品储存销售等为内容的专项检查,从源头上把关,堵住了无药品经营资质的游医药贩将假劣药品流入我县药品流通领域的渠道。二是加强药品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劣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截止6月30日,全局出动药品执法人员170余人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5家次,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案件28件,药品、医疗器械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从4月开始的集中检查和督导阶段,我局监督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家,零售企业32家,从进货来源、处方药销售、供货企业资质、购销票据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四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跟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6家。五是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对山参胶囊、假冒数字式体温计等23种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2家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95家。

二、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开展了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餐饮具消毒、健康检查、硬软件建设等几个方面重点进行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包括幼儿园)29所。二是对民办幼儿园食堂进行规范整治,目前全县7家民办幼儿园,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2家,其他5家正在改造中。三是开展可小饭桌专项整治,根据《**市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意见》,对全县38家小饭桌进行了逐户排查,整治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当中。四是加强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于经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或《现场检查意见书》仍不改进的,均给予了相应行政处罚。到目前为止,共检查餐饮单位86个,责令改正9户,行政罚款8户,罚款2。1万元。取缔1户。下达《现场检查意见书》85份。提出改进意见243条。

保健食品监管方面,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根据《20**年**市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年万全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总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国家局《关于查处健康牌减肥胶囊等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通知》和省局《关于查处阳光一佰牌山芪参胶囊的通知》精神,20**年3月26日到7月6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34个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拉网式检查,查获问题保健食品6类15种198件。约合人民币价值1。2万余元。对检查出的问题保健食品进行了封存。目前正在进一步对其处理当中。国家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迄今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保健食品食品市场混乱,我县也不例外,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个别外地来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不易掌握和监管,他们采取打游击的办法,临时租借门店,利用早上或晚上招集当地年老体弱者先搞宣传,然后销售,销售的产品一般不在当地保存,当发现时很难查扣其销售的产品。2、部分保健食品零售企业索证索票、验收台账记录不全。3、一些保健食品的宣传广告管理不到位,电视广告不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逐步提高餐饮服务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在全县范围内继续营造食品安全人员有责的氛围。2、在全方位开展监管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在食物中毒好发的季节、容易引起中毒的环节、以及场所开展监管。3、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行政许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4、继续开展打击“地沟油”、非法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5、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的监督检查。6、加强基本药物监管,确保药械安全。7、加强对经营、使用假劣药品打击力度,确保全县人民用药安全。

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篇八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使涉嫌犯罪的案件都能够顺利地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及《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及时将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检察院备案。现场查获的涉案货值或者案件其他情节明显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应当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在本单位办案部门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在24小时内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并在作出行政处罚10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报检察机关备案。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应当妥善保存案件的相关证据。对查获的涉案物品,应当如实填写涉案物品清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易腐烂、变质、灭失等不易保管的涉案物品,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固定证据,制作清单、照片或其他证明文件;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涉案物品,应当委托有关部门、机构依法检验、鉴定,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第六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并附有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第七条对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并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体育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案件侦查后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说明理由,退回相应案卷材料,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第八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的3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接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复议申请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告知提请复议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3日内,建议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第九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应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咨询。对有证据表明涉嫌犯罪的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需要公安机关参与、配合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可以派员介入。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立案侦查。

第十条对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查询案件、调阅有关案件材料、建议移送案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安、检察人员应当加强业务交流,相互学习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并不断总结办案经验。定期组织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两法衔接案件移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其他罪,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秩序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制度向公安机关移送。

第三条办案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妥善保存所收集的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对查获的涉案物品,应当如实填写涉案物品清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易腐烂、变质等不宜或不易保管的涉案物品,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留取证据;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涉案物品,应当由法定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第四条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审批。决定审批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第五条。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第六条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七条。

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各办案机构逾期不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由县市场监管局责令限期移送,并对其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录入和管理工作,建立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真正实现案件流程管理的信息化和资源共享,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第三条根据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要求,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形式,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对于案件信息录入操作规范的学习,对于录入信息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强化我局工作人员对案件信息录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录入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水平。

第四条案件信息录入按照层级管理的要求,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严禁越权操作。将账号借给他人使用,系统视为责任人自行使用,有关责任自行承担。

第五条明确完善的责任分工,案件在立案、收案、审理、办结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已经录入不得作出变更。案件电子信息内容应与纸质卷宗原始材料一致,严禁录入虚假信息或故意篡改信息。承办人是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案件点击办结前应核对案件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发现未录入的信息进行补充录入。第六条严格实行以自查、核查、督查为内容的“三查”制度,确保案件信息录入的及时、准确和完整。首先,我局在收到案件时,需要仔细对照文字卷宗,由各负责人自查信息录入是否完整,依次逐项对照检查,避免信息遗漏现象发生;其次对录入信息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核查二者是否一致,发现不符合“全面、准确、及时”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更正,确保案件录入、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对于通过系统查询或统计出的数据,如发现与实际有出入,应进行责任倒查,查找错误数据录入的责任人,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使涉嫌犯罪的案件都能够顺利地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及《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及时将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检察院备案。现场查获的涉案货值或者案件其他情节明显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应当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在本单位办案部门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在24小时内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并在作出行政处罚10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报检察机关备案。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应当妥善保存案件的相关证据。对查获的涉案食品药品,应当如实填写涉案物品清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易腐烂、变质、灭失等不易保管的涉案物品,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固定证据,制作清单、照片或其他证明文件;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涉案物品,应当委托有关部门、机构依法检验、鉴定,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第六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并附有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第七条对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并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体育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案件侦查后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说明理由,退回相应案卷材料,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八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的3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接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复议申请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告知提请复议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3日内,建议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第九条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应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咨询。对有证据表明涉嫌犯罪的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需要公安机关参与、配合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可以派员介入。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立案侦查。

第十条对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查询案件、调阅有关案件材料、建议移送案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安、检察人员应当加强业务交流,相互学习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并不断总结办案经验。定期组织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依法惩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罪,保障人们身体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依法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罪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办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第三条办案人员在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妥善保存所收集的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对查获的涉案食品药品,应当如实填写涉案物品清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易腐烂、变质等不宜或不易保管的涉案食品药品,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留取证据;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涉案物品,应当由法定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第四条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审批。决定审批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第五条。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

(六)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七)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八)涉案物品清单;

(九)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十)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第六条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七条。

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各办案机构逾期不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由县市场监管局责令限期移送,并对其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两法衔接食品药品案件录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案件信息录入和管理工作,建立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真正实现案件流程管理的信息化和资源共享,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第三条根据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要求,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形式,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对于案件信息录入操作规范的学习,对于录入信息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强化我局工作人员对案件信息录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录入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水平。

第四条案件信息录入按照层级管理的要求,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严禁越权操作。将账号借给他人使用,系统视为责任人自行使用,有关责任自行承担。

第五条明确完善的责任分工,案件在立案、收案、审理、办结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已经录入不得作出变更。案件电子信息内容应与纸质卷宗原始材料一致,严禁录入虚假信息或故意篡改信息。承办人是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案件点击办结前应核对案件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发现未录入的信息进行补充录入。

第六条严格实行以自查、核查、督查为内容的“三查”制度,确保案件信息录入的及时、准确和完整。首先,我局在收到案件时,需要仔细对照文字卷宗,由各负责人自查信息录入是否完整,依次逐项对照检查,避免信息遗漏现象发生;其次对录入信息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核查二者是否一致,发现不符合“全面、准确、及时”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更正,确保案件录入、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对于通过系统查询或统计出的数据,如发现与实际有出入,应进行责任倒查,查找错误数据录入的责任人,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篇九

一年来,我们忠于职守、有诺必践,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我们做出的每项承诺。

一、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

的违法行为。我们做到监督管理到位,有报必查,有假必打,打击必严,保证全年监管面达到100,重点单位不少于三次,有问题单位随时检查。截止到10月份,我们共出动执法车辆231车次,742人次,检查单位652个次,查处假劣药械156个品种,货值11万元,立结案105起。

二、建设效能机关,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我们重点解决了五个问题。一是“办事难”问题,严格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优化机关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二是“行为不规范”问题,明确职责范围,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机关诚信建设,提高机关公信力。三是“素质不高”问题,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业务素质偏低的.问题,我们开展以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活动,每周五上午为固定学习培训时间,常年坚持,雷打不动,干部队伍业务素质明提高。四是“作风不实”问题,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机关干部日常行为,强化业绩考核,接受社会监督,克服干部队伍的庸、懒、散作风。五是“效率不高”问题,针对存在的个别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我们严明职责权限,实行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等,提速工作过程,规定办结时间,做到不拖不压。

三、廉洁依法行政,领导班子和各位领导干部做出廉。

政承诺,并公开上墙,实行廉政桌牌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一切不廉洁行为,严肃各项工作纪律,所查处的案件,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法,不办违法案、人情案。

四、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全县一盘棋”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好务。今年是农村零售药店达到经营质量规范管理之年,为使全县农村零售药店顺利通过g认证,我们共举办培训班2期,印制相关资料,提供热情周到的咨询服务,并对认证工作及时进行检查和指导,从而使49个农村零售药店顺利通过g,使农村药店经营更加规范有序,保证广大农民吃上放心药。

五、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上级“六清六要”

的要求,对本单位职权全面进行清理,制定各项工作流程图,完善社会和内部监督机制,推行“导办服务”制、首问责任制、挂牌上岗制、电话监督制等各项有效形式,使行政权力的行使做到决策科学、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有效遏制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问题的发生。

六、开展“阳光服务”活动,我们今年共进行了四次“阳光服务”活动,在县城中心广场设立固定宣传点,设假劣药品展示台,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四次活动,共印发材料4000份,接待群众咨询358人次,“阳光服务”活动收到较好效果,得到社会一致好评。

我们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距党和人民的要求还相差很远,我们愿意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更加努力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把人民用药用械安全为已任,为我县药械市场的繁荣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

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篇十

1、积极参会学习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我局纪检组长***同志按时参加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抓住学习机会,既高质量聆听领导指示,又积极向同行请教,将最新信息和好的经验带回局。局党组书记***同志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

2、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指标。我局党组经过周密细致研究,适时出台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3、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三级任务分解,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将“软”任务化为“硬”指标,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考核与药监工作考核、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与干部使用考核有机结合。责任到股室、责任到个人,营造良好氛围,人人参与,形成强有力的廉政建设体系。

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一)突出一个中心,强化廉政责任。

我局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中心来抓,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一起布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二是责任到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及要求,细化和量化责任制内容,任务分解到股室、到个人,实行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两个力度,营造廉政氛围。

为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我们加大了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力度和案件的查处力度,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

1、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扎实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今年以来,我们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同时,我局作为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单位,注重实施,学习氛围浓,全局党员干部全部参加学习,共撰写学习心得30余篇。

二是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近年来,从全国反腐倡廉形势看,大量违法违纪案件表明,一些党员干部犯错误,都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为此,我们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以会代训、演讲比赛、座谈会等形式,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还结合建局3周年纪念日,组织党员干部到板张集革命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回顾所走过的历程。今年来,我局共组织集中学习22次,使党员干部受教育面达到100%。

三是开展了警示教育,剖析反面典型产生的思想根源和危害,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局机关还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学习典型案例,增强了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四是开展了正面典型教育活动。结合先进性教育,学习身边优秀共产党员***同志的先进事迹,对照自身情况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我们学习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双先风采”,每周1个感人故事。学习他们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精神,为了事业奉献出自己一切。

通过以上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全系统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自觉做践行“三个代表”的模范。

2、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今年,我局制定了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的实施方案,就是要解决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案件的查处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涉案必究。通过回访、走访被处罚企业,深入实地进行帮扶指导,监管双方达到了最大程度的理解与沟通。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今年,我局共收到感谢信3封,收到锦旗1面,未收到1例反映程序违法或是违规执法的举报。

(三)抓住三个重点,遏制腐败行为。

由于建局时间短人员少,监管点多、线长、面广,容易滋生腐败。为此,我们紧紧抓住三个重点:

1、抓住廉洁自律重点。一是坚持民主议事制度,药品监督管理面对基层,在执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处罚行政相对人。为保证执法公正、合理,我局规定凡处罚超过1000元以上的罚款,一定由案审委员会决定,集体讨论,按程序办理。其它重大行政事务和财务开支也一定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然后执行。不搞独断专行,一人说了算,民主集中制在这里得于充分体现。二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和述廉制度,规定凡班子成员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均由本人事先按程序报告。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做书面述廉报告。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清理。今年继续延续去年的违规违纪多占住房及住房中的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推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2、抓住行政许可、稽查执法的重点。从全国大案要案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看,整个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做到纪律严明,警钟常鸣。我局更是注重预防,落实措施。一是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三是推行阳光政务。四是实行行政许可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中。五是实行综合监管责任制,稽查与监管有机结合,中层以上干部按乡镇划分责任区,人人都是稽查队员。六是推行ab岗位责任制,一人双责,一人双岗,人员交错,职能交叉较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3、狠抓措施落实的重点。我们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任务,采取过硬措施,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工作日中餐禁止饮酒的“六条禁令”。二是对违反“五项规定”的党员干部严惩不怠,并把此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根据我局实际,制定了干部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廉政档案等六项制度,以制度约束行为,从而规范了责任制落实。

(四)把握四个环节,注重标本兼治。

1、强化制度建设。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劳动纪律、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及局机关岗位责任制等45项制度和规定,使干部职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度出台后,局领导身先士足,率先垂范,做到按程序办事,不揽权、不越权,令行禁止。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对罚没款收缴、财务收支、招待费开支、计划生育、入党提干等职工敏感事项全部规范上墙,向社会和职工公开,特别是财务收支情况,是干部职工最为关心和敏感的话题,每季度向职工进行公开。每张发票都经会计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由于我局严格财经制度,报帐从未受阻。通过实行民主理财,提高了办事效率,规范了行政行为,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3、注重执法队伍建设。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们走出去向周边兄弟县局学习,开阔视野,学人长补已短;我们送出去到参加省、市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专业知识和经验技巧;我们同时集思广益,相互学习,利用周五学习日,轮流主持学习,交流工作心得和困惑。为了促进学习,丰富药监文化生活,我们还在“三八节”组织了和医药公司的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开展自查执法案卷和上半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教活动。通过强化素质教育,全体执法人员运用法律准确了,工作作风严明了,宣传政策耐心了,接待服务热情了,案件查处准确了,填制执法文书规范了。

4、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1月15日开始,我局就拉开先教活动的.序幕,历时5个月时间完成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学习任务,并取得较好效果。既在动员学习阶段做到“六有”和“四个确保”,“六有”即:学习有签到,参学率有保证,学习情况有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讨论有发言提纲,学习有心得体会;“四个确保”即:确保学习时间,确保学习内容,确保参学率,确保学习高质量。又能把握七个环节,抓好整改提高。一是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走访的特困户进行捐资帮助,局领导先后到杨村乡和县医药公司开展走访活动,受到群众的好评。二是谈心交心环节实行“四必谈”,即班子成员之间必谈、党员领导干部与分管股室和单位负责人必谈、支部内党员与党员必谈、党员与群众必谈。三是认真剖析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以党性分析材料的撰写体现关键阶段活动的成果。四是召开好两个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出明确努力方向。五是党支部客观公正地对待评议意见。六是做好评议意见的反馈环节。七是及时召开职工会议,向每一位党员、群众通报民主评议情况。

通过学习教育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真正体现在坚持宗旨观念和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上来,为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先进县前列打下坚实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肃党纪政纪,切实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反腐败和廉示教育双管齐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学习机制,加强正面典型教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药监精神。

3、继续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巩固和扩大市场整顿成果,完善联合打假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以治理整顿药品市场秩序为重点的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

4、认真做好信访举报案件的核查和查处工作。继续发挥效能监察作用,积极开展回访和执法检查工作,认真查处行政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

5、着力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以坚持依法治药、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政风建设。

今年,我们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激发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促进了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时间已过半,任务也已过半,但我们不能有丝毫松懈情结,一定要鼓足干劲,再添工作措施,再加工作力度,努力把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篇十一

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地县药监机构组建成立至今的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进改革,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建立。月23日,继思茅地区药。

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药品监管体制已基本形成。

以此为基础,将队伍建设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准确上报地县归并人员和公务员考录计。

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了坚实的保障。

(二)统一思想认识,确定工作思路。从机构组建伊始,为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局党组。

宣传、贯彻;坚持完善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方针。“三个加强”

统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实现全区药品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实现全区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三个三”

的工作思路互为作用,相辅相承,“三个坚持”是根本,“三个加强”是基础,“三个实现”是目标。

(三)强化内部管理,为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打牢基矗把树立执法严明、清政廉洁、

热忱为群众,为企业服务的系统形象,作为有效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

1、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并坚持付诸实施。把健全管理制度。

秩序的形成。

会公示。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道德教育,弘扬公正执法的正气和热情服务、爱岗敬业的精神。

(四)日常监督与专项治理并重,采取有力措施整治药品流通秩序。我局把严格履行药品。

中立案查处17起,涉案金额1.42万余元;简易查处违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272起。

1、严把准入关,切实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1)以换证工作为契机,开展换证前摸底执法检查。为摸清全区药品零售行业及其经营药。

区药品流通领域的第一手资料。

(2)通过摸底执法检查,顺利完成申报工作后,做到严格执行《标准》,坚持换发证条件。

户。

(3)为使我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促进药监事业的协。

器械)经营企业到我区进行药品经营的监管力度,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审查备案制。

(4)由思茅地区药监局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力量编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法规汇编》和《。

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2、及时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接到省局明传通知后,思茅地区药。

头皮针168个,予以没收,处罚金8200.00元;同时,对思茅境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个,进行了监督检查。

违法所得3768.00元。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要求及时整改的同时,将其列为了今后我区监管工作的重点,作。

各药品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

4、对假劣药品窝点和无证批发药品违法行为进行了清理和立案查处。针对制售假劣药品作。

查,顺藤摸瓜,全区成功捣毁假劣药品窝点。

5个;查处无证批发案件7起等。

5、对假劣药品进行集中销毁。为震慑制售假劣药品及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由地区局统一安。

计600余个品种(批次),标值33余万元。特邀各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

6、加强药品技术监督力度。在药品抽验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经常性的药品抽验工。

作,日常监督中发现可疑药品及时抽验,全年共抽验检品196个品种(批次),

进行了及时查处,药品检验工作为及时发现、查处假劣药品发挥了技术监督的重要作用。

7、严格药品广告审查,与工商、广电部门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广。

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扭转了药品广告宣传的混乱局面,有效避免药品广告误导造成的危害。

8、把农村、边远地区药品质量问题作为重点,在努力使药品监管力量覆盖乡、村的同时,

家药品法规的宣传培训,增强其药品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以此达到保证农村老百姓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

(五)加大了宣传工作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形式。

中就发出传单1.5万份。

(六)抓好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将各级财务活动置于单位行政领导的统一监督领导。

务工作和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了各项经费的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加快了全区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在全省药监系统率先编发《思茅药。

及时上报各类数据和信息。

(八)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药监系。

作。党的组织建设得到了不断加强,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支部得到建立健全。

(九)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作了政务公开栏,对单位经费、人事等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的。

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完成答疑或引导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推诿扯皮。

二、2004年工作实践的经验及体会。

2004年的工作虽然艰辛,但为我区今后的工作探索了初步的路子:

(一)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进制度创新,提。

出新思路、新举措,对工作进行前瞻性的部署,是确保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的根本。

(二)坚持《药品管理法》及其它法律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充分认识药品监督管理。

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是抓好药监工作的前提条件。

(三)继续完善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明确定位,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运用市场经济的。

手段监督管理,促进公平竞争秩序的建立,是实现药品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的关键环节。

(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责任制管理,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的有效。

办法。

(五)认真贯彻“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方针,立足于监督,在帮促上下。

本好转的有效措施。

(六)正确处理好与地方的关系,密切联系、发动群众,是搞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

(七)重视法制建设,推行执法责任制,提高药品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工作计划。

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篇十二

强,抓好3项具体工作,做到4个坚持”。

“树立1个思想”即:

--紧紧围绕药监中心工作,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随着我区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部要把思想统一到。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省药监局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上来,

六大精神与研究问题、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锐意改革创新意识。

“注重2个加强”即:

达的药品抽验计划。10、认真总结、摸索药品监督管理的新经验、新方法。

--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地县药监机构要按照。

高教育培训工作效益。

“抓好3项具体工作”即:

--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重点加强收支管理,量入为出,

注重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

--抓好全区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和信息统计工作;做好宣传报道,特别是要。

力量参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营造一个全社会的监督管理网络。

--紧紧围绕药品监督管理中心工作,抓好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基层工作。

情况,总结经验,找准做好我区药监工作的切入点。

“做到4个坚持”即:

--坚持不懈地推进药监体制改革,在认真做好干部人事信息统计上报、工资套改、档案移。

交、职称评定、清产核资等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结合思茅生物药业发展潜力大。

献策。

--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依据、权限、程序、时限以及办事结果,自觉地把依。

法行政的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坚持做好药监机构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强化管理机构内部的。

保广大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促进全区医药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00四年十二月六日。

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篇十三

【20**】39号)要求,我局对全系统20**年至20**年办理的486件案件进行了排查,对全系统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情况已专题上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处,对案件进行预先核审,成立了案件合议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形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机制;我局与兰州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兰州市预防和打击违反‘四品一械’违法犯罪活动执法协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兰州市公安局驻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特派室,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结合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和打击兰州地区违反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市公安局派人入驻我局公安特派室,与我局稽查分局本着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共享获取的违反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按照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调查,查明基本情况,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合议、讨论及处罚后的评查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确定了法监处从三个方面对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规定每年要进行一次执法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案卷评查,对大案要案提前介入调查等,以便及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制定了六条禁令、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明确了以罚代刑的责任追究,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两法衔接工作意识由于我们系统组建时间短、执法队伍相对年轻、执法办案的经验也比较缺乏,多年来我们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去年我们建立了五个一的学习制度(每周一学、每月一写、每季一读、每半年一考,一年一评)、组织各单位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举办了岗位大比武执法实践竞赛活动,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诉讼的规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衔接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有力有效。我局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去年以来,共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6679家次,餐饮单位9772户次,责令整改461户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0起,实施行政罚款118.49万元,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药品1户,捣毁假劣药品窝点1个,吊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9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5家,回收销毁过期不合格药械3500多种,货值金额67.6万元。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尤其是通过邮寄和互联网交易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行为,查处了宫颈癌疫苗等假劣药品案件92起,取缔无证经营1户,捣毁假劣药品窝点1个,罚款59.1万元。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查处了省冠兰中药饮片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制何首乌等制售假劣中药饮片案件14起,实施行政罚款4.84万元。同时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评价性抽验工作,共抽样213批,已出报告125批,不合格的36批次正在立案查处中。加强了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暨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降低许可条件和非法变更许可事项专项整治,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共查处违规案件38起,下达责令整改67份,罚没款近19万元。通过对71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286家小型医疗机构进行了分子筛制氧设备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情况的全面检查,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用氧和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使用。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把餐饮具消毒作为餐饮服务的重要环节进行整治,在餐饮单位大力推行餐饮具消毒瓶盖管理制度,对22家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围绕兰洽会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在全市大中型餐饮单位开展改陋习、树新风、保安全的专项行动,重点解决餐饮单位包厢内两盆水洗消餐饮具的突出问题。同时开展餐饮单位公开承诺活动,在全市所有大中型餐饮单位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了监督信息公示牌和质量安全承诺书。在兰洽会召开前夕,尝试在大型餐饮单位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进一步明确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安宁区食药局还向高校食堂派驻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进一步加强了对餐饮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的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在对全市无证餐饮单位进行摸底的基础上,按属地化监管原则,由辖区政府组织开展无证餐饮单位的整治,取得了较好效果。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了《兰州市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符合我市实际的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定和准入标准,解决了经营者长期无法许可经营的问题,将保健食品经营纳入管理范围进行严格监管。

秦皇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汇报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委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秦皇岛建设的实施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两法衔接”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20**年以来,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起,立案处理2起,为维护全市正常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以市卫计委主任为组长,卫生、公安等部门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执法监督所,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信息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

二是成立了案件合议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形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机制,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方案我委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秦皇岛市打击无证行医联席会议制度、检查办案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秦皇岛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方案》;联合转发了《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召开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执法案件,用制度保障“两法衔接”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工作机制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及相关配套制度》,在海港区、山海关区卫生局开展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修订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四、开展联合执法我委与公安部门按照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共享获取的非法行医活动线索,依据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调查,查明基本情况,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查处,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遇有重大案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两个部门共同研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密切了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了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组织人员培训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把“两法衔接”工作作为重点讲课内容,特别邀请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领导专家进行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强化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严打违法行为20**年以来,我委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20**余台次、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对各类机构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摸排检查,累计查处非法行医相关案件240余起,受理群众举报147起,取缔无证行医120余家,移送公安机关5起,立案处理两起,吊销医师资质11起,罚没款项累计达58万余元,查处“两非”案件10件,结案9件。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净化了我市医疗市场环境。

七、加强法治宣传制订了《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安排,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在秦皇岛电视台一套节目,每周三晚上7点50分定期播出《健康快车》栏目,及时报道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及政策,目前已经播出50余期。

二是积极参加市法制办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展的《执法见证》活动,在市电视台第三套节目进行播放,向广大市民展示我委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20**年“两法衔接”工作总结根据《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转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我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一把手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行的领导小组,对案件进行监督核审。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两法衔接”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做好“两法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制定了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我局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我们建立了每周、每月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检查单位家次,依法行政处罚件。依托监控平台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于网吧经营场所管理软件的安装监督和平台监控工作。严格落实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网吧使用盗版服务器通过互联网非法下载电影、音乐、游戏等并向公众传播谋利的行为。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加强法规教育和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口袋书”、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权盗版书刊的上市和流通。做到每厂必查,从生产车间到成品库房,从复制到印刷,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与各印刷复制企业签订《守法经营责任状》,对于各印刷复制企业建立五项制度、营业证照是否悬挂上墙、承印手续是否齐全并进行明示、承印手续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备案等情况逐一详细检查和记录。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工作的全过程。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案件移送查处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努力建立健全一整套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案件内部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保证案件移送质量,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

【20**】39号)要求,我局对全系统20**年至20**年办理的486件案件进行了排查,对全系统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情况已专题上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处,对案件进行预先核审,成立了案件合议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形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机制;我局与兰州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兰州市预防和打击违反‘四品一械’违法犯罪活动执法协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兰州市公安局驻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特派室,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结合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和打击兰州地区违反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市公安局派人入驻我局公安特派室,与我局稽查分局本着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共享获取的违反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按照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调查,查明基本情况,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合议、讨论及处罚后的评查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确定了法监处从三个方面对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规定每年要进行一次执法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案卷评查,对大案要案提前介入调查等,以便及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制定了六条禁令、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明确了以罚代刑的责任追究,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两法衔接工作意识由于我们系统组建时间短、执法队伍相对年轻、执法办案的经验也比较缺乏,多年来我们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去年我们建立了五个一的学习制度(每周一学、每月一写、每季一读、每半年一考,一年一评)、组织各单位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举办了岗位大比武执法实践竞赛活动,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诉讼的规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衔接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有力有效。我局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去年以来,共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6679家次,餐饮单位9772户次,责令整改461户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0起,实施行政罚款118.49万元,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药品1户,捣毁假劣药品窝点1个,吊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9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5家,回收销毁过期不合格药械3500多种,货值金额67.6万元。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尤其是通过邮寄和互联网交易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行为,查处了宫颈癌疫苗等假劣药品案件92起,取缔无证经营1户,捣毁假劣药品窝点1个,罚款59.1万元。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查处了省冠兰中药饮片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制何首乌等制售假劣中药饮片案件14起,实施行政罚款4.84万元。同时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评价性抽验工作,共抽样213批,已出报告125批,不合格的36批次正在立案查处中。加强了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暨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降低许可条件和非法变更许可事项专项整治,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共查处违规案件38起,下达责令整改67份,罚没款近19万元。通过对71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286家小型医疗机构进行了分子筛制氧设备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情况的全面检查,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用氧和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使用。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把餐饮具消毒作为餐饮服务的重要环节进行整治,在餐饮单位大力推行餐饮具消毒瓶盖管理制度,对22家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围绕兰洽会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在全市大中型餐饮单位开展改陋习、树新风、保安全的专项行动,重点解决餐饮单位包厢内两盆水洗消餐饮具的突出问题。同时开展餐饮单位公开承诺活动,在全市所有大中型餐饮单位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了监督信息公示牌和质量安全承诺书。在兰洽会召开前夕,尝试在大型餐饮单位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进一步明确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安宁区食药局还向高校食堂派驻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进一步加强了对餐饮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的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在对全市无证餐饮单位进行摸底的基础上,按属地化监管原则,由辖区政府组织开展无证餐饮单位的整治,取得了较好效果。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了《兰州市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符合我市实际的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定和准入标准,解决了经营者长期无法许可经营的问题,将保健食品经营纳入管理范围进行严格监管。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突出三化,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篇2:关于“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汇报。秦皇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汇报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委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秦皇岛建设的实施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两法衔接”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20**年以来,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起,立案处理2起,为维护全市正常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以市卫计委主任为组长,卫生、公安等部门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执法监督所,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信息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

二是成立了案件合议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形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机制,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方案我委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秦皇岛市打击无证行医联席会议制度、检查办案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秦皇岛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方案》;联合转发了《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召开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执法案件,用制度保障“两法衔接”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工作机制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及相关配套制度》,在海港区、山海关区卫生局开展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修订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四、开展联合执法我委与公安部门按照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共享获取的非法行医活动线索,依据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调查,查明基本情况,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查处,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遇有重大案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两个部门共同研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密切了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了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组织人员培训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把“两法衔接”工作作为重点讲课内容,特别邀请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领导专家进行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强化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严打违法行为20**年以来,我委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20**余台次、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对各类机构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摸排检查,累计查处非法行医相关案件240余起,受理群众举报147起,取缔无证行医120余家,移送公安机关5起,立案处理两起,吊销医师资质11起,罚没款项累计达58万余元,查处“两非”案件10件,结案9件。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净化了我市医疗市场环境。

七、加强法治宣传制订了《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安排,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在秦皇岛电视台一套节目,每周三晚上7点50分定期播出《健康快车》栏目,及时报道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及政策,目前已经播出50余期。

二是积极参加市法制办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展的《执法见证》活动,在市电视台第三套节目进行播放,向广大市民展示我委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20**年“两法衔接”工作总结根据《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转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我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一把手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行的领导小组,对案件进行监督核审。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两法衔接”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做好“两法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制定了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我局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我们建立了每周、每月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检查单位家次,依法行政处罚件。依托监控平台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于网吧经营场所管理软件的安装监督和平台监控工作。严格落实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网吧使用盗版服务器通过互联网非法下载电影、音乐、游戏等并向公众传播谋利的行为。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加强法规教育和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口袋书”、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权盗版书刊的上市和流通。做到每厂必查,从生产车间到成品库房,从复制到印刷,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与各印刷复制企业签订《守法经营责任状》,对于各印刷复制企业建立五项制度、营业证照是否悬挂上墙、承印手续是否齐全并进行明示、承印手续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备案等情况逐一详细检查和记录。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工作的全过程。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案件移送查处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努力建立健全一整套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案件内部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保证案件移送质量,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

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篇十四

今年以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盛市局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着力标本兼治,勇于求实创新,为食品药品监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贯彻执行省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1、积极参会学习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我局纪检组长***同志按时参加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抓住学习机会,既高质量聆听领导指示,又积极向同行请教,将最新信息和好的经验带回局。局党组书记***同志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

2、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指标。我局党组经过周密细致研究,适时出台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3、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三级任务分解,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将“软”任务化为“硬”指标,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考核与药监工作考核、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与干部使用考核有机结合。责任到股室、责任到个人,营造良好氛围,人人参与,形成强有力的廉政建设体系。

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一)突出一个中心,强化廉政责任。

我局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中心来抓,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一起布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二是责任到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及要求,细化和量化责任制内容,任务分解到股室、到个人,实行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两个力度,营造廉政氛围。

为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我们加大了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力度和案件的查处力度,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

1、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扎实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今年以来,我们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同时,我局作为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单位,注重实施,学习氛围浓,全局党员干部全部参加学习,共撰写学习心得30余篇。

二是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近年来,从全国反腐倡廉形势看,大量违法违纪案件表明,一些党员干部犯错误,都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为此,我们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以会代训、演讲比赛、座谈会等形式,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还结合建局3周年纪念日,组织党员干部到板张集革命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回顾所走过的历程。今年来,我局共组织集中学习22次,使党员干部受教育面达到100%。

三是开展了警示教育,剖析反面典型产生的思想根源和危害,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局机关还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学习典型案例,增强了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四是开展了正面典型教育活动。结合先进性教育,学习身边优秀共产党员***同志的先进事迹,对照自身情况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我们学习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双先风采”,每周1个感人故事。学习他们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精神,为了事业奉献出自己一切。

通过以上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全系统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自觉做践行“三个代表”的模范。

2、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今年,我局制定了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的实施方案,就是要解决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案件的查处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涉案必究。通过回访、走访被处罚企业,深入实地进行帮扶指导,监管双方达到了最大程度的理解与沟通。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今年,我局共收到感谢信3封,收到锦旗1面,未收到1例反映程序违法或是违规执法的举报。

(三)抓住三个重点,遏制腐败行为。

由于建局时间短人员少,监管点多、线长、面广,容易滋生腐败。为此,我们紧紧抓住三个重点:

1、抓住廉洁自律重点。一是坚持民主议事制度,药品监督管理面对基层,在执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处罚行政相对人。为保证执法公正、合理,我局规定凡处罚超过1000元以上的罚款,一定由案审委员会决定,集体讨论,按程序办理。其它重大行政事务和财务开支也一定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然后执行。不搞独断专行,一人说了算,民主集中制在这里得于充分体现。二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和述廉制度,规定凡班子成员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均由本人事先按程序报告。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做书面述廉报告。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清理。今年继续延续去年的违规违纪多占住房及住房中的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推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2、抓住行政许可、稽查执法的重点。从全国大案要案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看,整个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做到纪律严明,警钟常鸣。我局更是注重预防,落实措施。一是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三是推行阳光政务。四是实行行政许可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中。五是实行综合监管责任制,稽查与监管有机结合,中层以上干部按乡镇划分责任区,人人都是稽查队员。六是推行ab岗位责任制,一人双责,一人双岗,人员交错,职能交叉较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3、狠抓措施落实的重点。我们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任务,采取过硬措施,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工作日中餐禁止饮酒的“六条禁令”。二是对违反“五项规定”的党员干部严惩不怠,并把此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根据我局实际,制定了干部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廉政档案等六项制度,以制度约束行为,从而规范了责任制落实。

(四)把握四个环节,注重标本兼治。

1、强化制度建设。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劳动纪律、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及局机关岗位责任制等45项制度和规定,使干部职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度出台后,局领导身先士足,率先垂范,做到按程序办事,不揽权、不越权,令行禁止。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对罚没款收缴、财务收支、招待费开支、计划生育、入党提干等职工敏感事项全部规范上墙,向社会和职工公开,特别是财务收支情况,是干部职工最为关心和敏感的话题,每季度向职工进行公开。每张发票都经会计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由于我局严格财经制度,报帐从未受阻。通过实行民主理财,提高了办事效率,规范了行政行为,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3、注重执法队伍建设。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们走出去向周边兄弟县局学习,开阔视野,学人长补已短;我们送出去到参加盛市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专业知识和经验技巧;我们同时集思广益,相互学习,利用周五学习日,轮流主持学习,交流工作心得和困惑。为了促进学习,丰富药监文化生活,我们还在“三八节”组织了和医药公司的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开展自查执法案卷和上半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教活动。通过强化素质教育,全体执法人员运用法律准确了,工作作风严明了,宣传政策耐心了,接待服务热情了,案件查处准确了,填制执法文书规范了。

4、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1月15日开始,我局就拉开先教活动的序幕,历时5个月时间完成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学习任务,并取得较好效果。既在动员学习阶段做到“六有”和“四个确保”,“六有”即:学习有签到,参学率有保证,学习情况有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讨论有发言提纲,学习有心得体会;“四个确保”即:确保学习时间,确保学习内容,确保参学率,确保学习高质量。又能把握七个环节,抓好整改提高。一是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走访的特困户进行捐资帮助,局领导先后到杨村乡和县医药公司开展走访活动,受到群众的好评。二是谈心交心环节实行“四必谈”,即班子成员之间必谈、党员领导干部与分管股室和单位负责人必谈、支部内党员与党员必谈、党员与群众必谈。三是认真剖析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以党性分析材料的撰写体现关键阶段活动的成果。四是召开好两个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出明确努力方向。五是党支部客观公正地对待评议意见。六是做好评议意见的反馈环节。七是及时召开职工会议,向每一位党员、群众通报民主评议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肃党纪政纪,切实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反腐败和廉示教育双管齐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学习机制,加强正面典型教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药监精神。

3、继续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巩固和扩大市场整顿成果,完善联合打假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以治理整顿药品市场秩序为重点的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

4、认真做好信访举报案件的核查和查处工作。继续发挥效能监察作用,积极开展回访和执法检查工作,认真查处行政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

5、着力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以坚持依法治药、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政风建设。

今年,我们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激发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促进了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时间已过半,任务也已过半,但我们不能有丝毫松懈情结,一定要鼓足干劲,再添工作措施,再加工作力度,努力把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司法局两法衔接工作汇报发言篇十五

为推进两法有效衔接,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县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会议精神,我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行动,全面开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同时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要求局法制室、稽查队全员参与,确保“专项监督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认真传达学习。认真学习《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河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要求和“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意义,消除模糊认识,端正指导思想,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深入自查自纠。抽调精干人员对2008年1月1日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进行逐个自查,摸清底数,确保监督到位,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送县检察院。我局共排查案卷起,未发现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

四是强化案件审核。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查审分离制度,由局法制人员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依据、程序、处理情况逐个审核备案,重大案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

五是密切联系实际。我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及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依法办案,确保程序和实体的公正,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落实专项监督活动的各项任务。

六是加强协调联系。积极主动与县检察、公安等部门加强联系,对案件移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等,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并达成相关共识,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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