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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制度汇编(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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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制度汇编(优质9篇)
2023-11-24 15:32:17    小编:李耀Y

总结是一种自我激励和自我评价的方式,通过总结可以激发我们的自信心和积极性。怎样培养孩子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是家长普遍关心的话题。总结的过程需要冷静客观,不要陷入情绪或个人主观判断。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制度汇编篇一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和全体市民: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永不竣工的民生工程。

值此20__年6月份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如下倡议:

关注安全,安全发展。

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全市各行业要把人民权重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美丽银川”、“幸福银川”,最终实现“中国梦”的根本基础。

强化关注安全,就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就是对社会和国家负责的意识,把安全生产理念植入“骨髓”,并渗透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警钟长鸣,治理隐患。

市安委会将坚持不懈地排查安全隐患,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业,建筑工地、交通道路、入口密集场所、商场、酒店和旅游景点等领域作为排查重点,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街道办要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持续不断地把安全理念和安全文化传播到全市所有社区、企业、学校、街道、家庭的各个角落,使人民群众随时随地能感受到身边的安全警示。

市安委会号召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和全体市民要站在助力“美丽银川”大发展的高度,立即响应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奋力建设“平安银川”!

祝大家平安幸福!工作愉快!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制度汇编篇二

为保障本班组织成员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班一致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履行岗位安全和工作职责,尽职尽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自愿接受公司等各级安全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工作业务技术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

3、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按《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进行作业,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不冒险作业。

4、保证本班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作业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保证工作现场场的规范化,标准化,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保证工作场地的清洁化,及安全通道的畅通。

5、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对本班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及技能培训;召开本班的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响应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并进行培训。

6、本班成员经培训后,熟悉相应敢为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响应的安全技能,懂得相应岗位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急救工具和消防器具,会处理事故苗头,同时班内安全员做好监督。

7、积极参与煤矿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立即组织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并做到岗位间人员互相监督。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制度汇编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风险预控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识煤矿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并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煤矿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2)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

(3)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5、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二、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各煤矿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各煤矿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危险源监测

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四、风险预警

各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五、风险控制

各煤矿应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六、信息与沟通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煤矿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七、风险财政管理

各煤矿应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并应: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

(4)有煤矿投保险种的记录和理赔费用的统计和赔付资料。

八、工余安全健康管理

各煤矿应了解和掌握员工工余安全健康状况,对员工工余安全健康进行管理,并应:

(2)组织员工对工余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3)鼓励员工汇报工余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第三章 保障管理

各煤矿应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组织保障

各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1)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煤矿最高管理者承担。

煤矿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二、制度保障

1、各煤矿应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1)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2)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2、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1)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3、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3)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2)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煤矿的各项管理。

第四章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一、人员准入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

(1)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二、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各煤矿应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1)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

(2)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三、员工岗位规范

在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煤矿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四、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各煤矿应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1)结合煤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2)涵盖影响煤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3)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五、员工培训教育

各煤矿应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师资、教材、资金、场所、设施等);

(3)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6)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7)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9)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10)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11)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12)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

(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14)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六、员工行为监督

各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1)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

(2)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七、员工档案

各煤矿应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第五章 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一、采掘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设计要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并保证采掘关系正常;

(3)作业规程的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6)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断;

(7)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二、地测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并确保:

(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更新及时;

(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三、防治水管理

各煤矿应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四、供用电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4)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

(5)大型设备检修要制定专项措施;

(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五、运输提升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主要指: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线、速度、断带、防纵撕、逆止、自动洒水、电气闭锁、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限速、松绳、防坠、一坡三挡、指示器失效、满仓及“信、集、闭系统”等保护。

(2)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验;

(4)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车库、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7)运输提升设备检修记录齐全。

六、压气、输送和压力容器管理

1、煤矿压气及输送系统设计应科学合理,并确保:

(1)压气设备配备齐全,设备数量、能力满足要求;

(2)定期对压气设备进行检修,安全阀和放水阀动作可靠;

(3)新安装和检修后进行打压试验;

(4)输送管路设施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5)有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办法。

2、压力容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办法;

(2)有压力容器完好和存储标准;

(3)压力容器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4)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台帐;

(5)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打压试验;

(7)不同气体的气罐分类存放,有防倒装置;

(8)气瓶有防震胶圈、安全帽和减压器,乙炔发生器有回火防止器。

七、通风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通风管理控制程序,以控制和消除通风系统中潜在的风险。通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8)通风基础测试报告、记录齐全。

八、监测监控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以及时掌握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并可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4)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

(5)相关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

九、瓦斯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通过瓦斯检测,及时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采取措施,确保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煤矿应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并应:

(1)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

(2)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3)严格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实行群防群治;

2、煤矿应强化瓦斯检测,并应确保:

(1)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且人员配备满足要求;

(2)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3)相关入井人员按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

(6)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3、煤矿应制订瓦斯隐患处理措施,并应确保:

(1)有瓦斯积聚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3)每次排放瓦斯都应做好记录,建册登记;

(4)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5)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

4、煤矿应采取瓦斯隔爆措施,并应:

(3)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

5、高瓦斯矿井应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3)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最大限度地抽采;

(5)掌握瓦斯基础参数,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标准。

十、防灭火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并确保:

1、防灭火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防灭火基础管理符合下列规定:

(1)有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防灭火系统图;

(2)及时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

(3)有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帐、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

(5)有黄泥灌浆、均压、注氮等防灭火技术措施。

十一、防尘管理

煤矿应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并满足:

1、矿井下列巷道应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1)主要进风大巷;

(2)主要回风大巷;

(3)主要运输巷;

(4)带式运输机斜井与平巷、盘区进、回风巷;

(5)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

(6)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

(7)转载点;

2、所有水幕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在下列地点应设置净化水幕: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

(2)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200m范围内);

(3)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

(4)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

(5)采区、盘区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

(6)主要进风大巷、主要回风大巷;

3、下列设备应设置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并确保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正常使用:

(1)采煤机;

(2)液压支架;

(3)综掘机、连采机、掘锚机;

4、防尘基础管理完善

(1)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定期冲洗;

(2)按规定的周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且不超标;

(3)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完善;

(4)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

十二、防突管理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应建立并保持防突控制程序,通过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有效控制突出风险。

对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

防突管理应确保:

2、不同突出危险性的煤层或工作面,应有针对性的防治突出措施;

(1)对于有突出危险煤层,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煤层,应采用措施预抽煤层瓦斯,确保突出危险区域煤层掘进工作面在预抽钻孔的掩护下进行作业。

(2)突出危险工作面应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4)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4、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十三、爆破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

(3)发爆器及发爆器的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4)爆破材料运输方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5)爆破前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材料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的内容选取,按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第六章 综合管理

各煤矿应规范煤矿准入、应急与事故、消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手工工具、计量器具、登高作业、起重作业、标识标志、施工单位等方面管理,使煤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覆盖煤矿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方位。

一、煤矿准入管理

各煤矿在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应进行安全评价,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或控制危险源、降低风险,煤矿设计应:

(1)符合国家现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

(2)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煤矿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应:

(3)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4)确保煤矿安全、环保设施严格遵守“三同时”原则;

(5)确保施工建设单位具备施工建设资质;

(6)保证质量合格,有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记录。

煤矿投产前必须保证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质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二、应急与事故管理

煤矿应制订并保持事故应急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煤矿应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应:

(2)严格按程序对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

(3)确保所有员工都经过《应急预案》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培训;

(4)确保煤矿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所有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

(5)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有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告;

(7)应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平台。

煤矿应规范急救管理,并应确保:

(9)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10)所有重点作业场所应配置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进行标识;

(12)有急救箱配置分布图及急救用品明细表;

(13)井下设置的急救箱、隔离式自救器等设置位置有明显的标识;

(14)有急救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对使用记录进行分析,以查找受伤害原因。

2、各煤矿应规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4)对所有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事件统计数据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

(5)定期对事故进行回顾,以强化风险意识与预控能力。

三、消防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消防管理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火灾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1、各煤矿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及设施,并应确保:

(2)消防器材放置处有反光功能的标志牌,放置位置不得它用;

(4)消火栓的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有消防设施分布图和消防器材明细表;

(6)对所有的消防器材进行编号;

(7)建立了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8)灭火器按规定周期经专业部门检验、维护;

(9)消防设施维护、检验期间需配备相应替换器材;

(10)有《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

(11)建筑物公共场所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始终保持畅通。

2、煤矿应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并应:

(1)制定《年度消防演习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有义务消防组织,消-防-队员名单要张贴公布;

(3)所有专兼职消-防-队员都按《消防管理条理》规定进行培训和训练。

3、煤矿应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知识,并应:

(1)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2)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3)确保消防急救电话和消-防-队员联系方式向全体员工公示。

四、职业健康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职业健康控制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职业健康方面的有害因素,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1、煤矿应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应确保:

(1)作业人员周围环境(温度、噪声、煤尘、烟尘等)满足健康要求;

(2)各作业环境及餐饮、洗浴等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员工个体防护及各作业场所健康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提示标志醒目;

(4)有为煤矿提供及时服务的医疗机构,设置能满足员工日常健康检查和紧急救护需要。

2、煤矿应建立员工健康检查监护制度,及时掌握员工安全健康状况,做好员工职业病预防工作,并应:

(1)对在岗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有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4)每次体检结束后,对员工提供预防疾病和职业病的医学建议;

(5)对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立即通知并提供治疗及康复条件并妥善安置;

(6)员工上岗、转岗、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7)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宣传、培训。

五、环境保护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环境有害因素,预防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保持煤矿环境良好。环境保护应:

(1)制订完备的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和目标,有专门机构检查;

(3)严格落实煤矿废气或粉尘物质监测和控制措施;

(5)确保煤矿噪声防护完善,对作业场所噪声进行监测,噪音超标地点应有降噪措施;

(6)对煤矿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7)规范煤矿放射性设施管理,废弃放射性物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手工工具管理

各煤矿应有手工工具完好标准、使用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手工工具检查清单;

(2)自制手工工具、非标制作的手工工具要预先制定标准,并经批准;

(4)集体手工工具由专人管理;

(5)有手工工具使用管理台帐,损坏的工具应及时更换;

(6)在高架平台使用手工工具时,手工工具必须加装固定的手腕带;

(7)用于井下作业的手工工具,应考虑防爆要求;

(8)对气动工具使用前进行风险评估;

(9)有使用的气动工具的登记台帐、管理办法和定期检查记录。

七、计量器具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台帐,并确保:

(1)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检定,并有记录;

(2)计量器具维护及时和保养记录齐全;

(3)计量器具存储在适宜环境下,做到防水、防火、防锈、防变质(现场)、防损坏。

八、登高作业管理

煤矿应建立登高作业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登高或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符合《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高架作业平台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符合《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要求;

(4)行人台阶的设计和施工符合《行人台阶设计要求》规定;

(5)爬梯有编号,并有《爬梯使用管理台帐》;

(7)高空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九、起重作业管理

煤矿应建立起重管理制度和《起重设备操作规程》,并符合下列要求:

(1)新购或维修的所有起吊机具均经检验,有出厂合格证;

(2)所有起吊机具均应编号,建档登记;

(3)按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

(4)所有起吊机具上均标明了最大起重载荷;

(5)吊钩安全闩应完好;

(6)定期对起重设备及吊具按《起重机具和吊具完好标准》进行检查;

(7)起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8)高空起重作业时,安全通道畅通,无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9)固定起重作业场所张贴了起重指挥手势示意图。

十、标识标志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标识标志管理程序,以规范标识标志的使用、设置、检查与维护。标识标志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全体员工培训标识标志的含义,并建立标识标志公示牌板;

(2)井巷标识牌板的安装不应妨碍人车通行;

(3)工作和作业场所标识标志的设置应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4)消防器材和急救设施存放点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5)噪音超标区、有毒有害区域、危险区域及受污染区域应有警示标识,并保持完好;

(6)所有工业管路均有介质色标和介质流向标识;

(7)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和储存场所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

(8)固定管路和有害介质管路上的阀门有标签,并在管路布置图上有识别标识;

(9)地面公共场所和井下巷道有避灾路线指示标志;

(10)仓库、车间、道路、露天场地按功能要求进行划线分区管理,并有功能分区标识;

(11)设备有标有最大载荷(负荷)的标签,大容量的储罐要加标签说明介质和危险性。

十一、施工单位管理

1、煤矿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规范施工单位准入,预防施工单位生产事故,并应:

(1)制订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和办法;

(2)在选择和确定施工单位时,须确认其符合安全健康管理要求,具备相关施工资质;

(3)要求施工单位对可能发生的赔偿责任进行投保,并实行风险抵押;

(4)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条款;

(5)确保施工单位有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6)确保施工单位有内部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并有针对具体项目的作业规程;

(7)保证开工前所有施工人员接受安全健康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8)每年至少对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2、煤矿应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并应:

(1)对施工单位进场人员、材料、施工机具、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2)确保现场有具备安全资质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3)定期、不定期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4)确保施工单位每班召开班前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

第七章 检查、审核与评审

一、检查

1、各煤矿应制定反映企业全面风险预控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

(1)涵盖并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2)结合煤矿自身特点;

(3)符合促进风险预控管理的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2、煤矿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照评价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应:

(1)系统、全面;

(2)重点关注可能产生不可承受风险的危险源;

(3)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3、煤矿应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

(1)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2)按照不符合的处理程序予以纠正;

(3)重新审核或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二、审核

各煤矿企业应制定并保持体系审核程序,定期开展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以审核实施情况与体系的符合性,评价是否能有效满足企业的方针和目标。体系审核应:

(1)覆盖体系范围内的所有运行活动;

(2)由能够胜任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

(4)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所有相关方,以便采取纠正措施;

(5)对已批准的纠正措施制定行动计划,并作出跟踪监测安排,以确保各项建议的有效落实。

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

注:这里“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不意味着必须来自企业外部。

三、管理评审

各煤矿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应:

(1)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

(3)评审结果应予公布,并应跟踪监测其改进情况;

(4)将评审结果形成文件。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制度汇编篇四

1、各班组交班完毕后到班组会议室参加班后会。

2、班后会由班组长主持15分钟左右的工作讲评会,简明分析当班中的安全工作和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并提出表扬批评,做好班后会记录。

3、班长休班时,班后会应由副班长或班组兼职安全管理员组织召开。

4、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任务和要求。

安全总结奖罚制度。

一、班组应对以下行为的责任者进行安全奖励。

1、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的。

2、纠正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3、积极提报安全合理化建议的。

4、在上级组织的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

5、积极参加突发事故救援的。

6、在班组安全管理中有创新的。

7、在安全生产的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二、班组应对以下行为的责任者进行安全惩罚。

1、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

2、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3、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

4、违章指挥的。

5、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的。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制度汇编篇五

二是培训员工的“紧急状态处置能力”

三是锻炼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二、推行班组“四标管理”,强化班组安全过程控制

第一标:班组长安全素质达标

一是建立班组长动态管理机制

二是建立灵活的班组长培训教育机制

三是推行班组长安全业绩考核激励机制

第二标:员工安全装备达标

第三标:岗位安全环境达标

第四标:现场管理达标

提出了现场“五达标”要求,即“现场制度达标(四图一表:巷道布置图、巷道平面图、断面爆破图、避灾路线图和正规循环作业表)、环境安全达标、设备完好达标、操作程序达标、工程质量达标”。围绕五个达标,我们采取了用5e标准、“6s”管理保制度和环境达标;用安全确认制保设备达标;用军事化的执行力和管控力保证按程序施工和严格正规操作,保操作程序达标;用动态管理、过程确认和严格质量验收保工程质量达标。

三、实施班组“现场五化”全面规范班组安全行为 

一是行为养成军事化

二是班组行动团队化

三是岗位操作程序化

制定了《井下工种岗位操作程序》,明确了在具体工作中应当先干什么、后干什么。为促进员工树立严格的程序观,我们采取班前提问、点答和现场背诵等方式,坚持强制培训,保证了具体操作程序人人会背会用。

四是现场管理规范化

抓现场管理规范化,着力强化现场三阶段的有效监控。开工前必须进行接-班环境设备两确认;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三施工”,即按规程要求施工,按操作程序施工,按质量标准化施工;收工后必须填写安全质量评估表。

五是班组考核精细化

在强化班组建设进行监督考核方面,实行了abc三卡制度考核,建立了班组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安全状况等指标联挂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员工安全职业健康档案,实施全程跟踪考核。通过记录员工的“三违”、工伤等情况,采取停工学习、经济处罚、班前会讲评等形式,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促进行为规范养成。

四、“三四五”系统工程的健康运行,推进了班组管理六大转变 

一是班组管理目标,从“零事故”向“零三违”转变

二是班组管理方式,从静态向动态转变

安全确认、质量评估等管理的内容由静态转变成为动态,班组管理已由过去的注重结果向过程控制转变,班组员工通过“三工”并存、动态转换激励,工作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是员工安全责任心,从他律向自律转变

五是员工安全素质,从思想认知向行为体现转变

六是员工安全态度,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

通过实施“三能、四标、五化”系统安全工程建设,员工由过去的被动安全转变到了“家庭需要我,我需要安全”的主动安全;由过去的技能差不会安全,转变到了现在的应知应会、技能熟练的“我会安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煤矿现场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国煤矿开展班组安全建设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制度、落实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各地工会要组织协调、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企业、矿井、区队到班组的班组安全建设体系,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制定班组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保障措施。

煤矿企业工会要加强宣传和指导,积极参与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要建立健全区队工会和班组工会小组,强化班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五条 煤矿(井)是班组安全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围绕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保障措施,保证职工福利补贴,完善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机制。

区队(车间)是班组安全建设的直接管理层,负责班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以“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管理严格,生产安全,团结和-谐”为总要求,着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区队、班组建制,制定班组定员标准,确保班组基本配置。班组长应当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加强班组作业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 煤矿企业班组工会小组要设群众安全监督员,且不得由班组长兼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按规定程序在煤矿井下生产一线班组中聘任煤矿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

第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以下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  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

(二)  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三)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四)  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五)  学习培训制度;

(六)  安全承诺制度;

(七)  民-主管理制度;

(八)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九)  煤矿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煤矿企业在制定、修改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条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信息管理,班组要有质量验收、交接、隐患排查治理等记录,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指导班组建立健全从班组长到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完善安全、生产、效益结构工资制,区队每月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据国家标准要求,改善作业环境,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按标准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对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班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班组长应急处置指挥权和职工紧急避险逃生权。

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民-主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班组民-主活动,认真执行班务公开制度,赋予职工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奖罚、班组长民-主评议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三章  班组长管理

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选聘、使用、培养制度和机制,积极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人才,把班组长纳入科(区)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有班组长经历。

第十七条  班组长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三)熟悉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掌握矿井相关专业灾害预防知识,具备现场急救技能;

(五)一般应当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及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

第十八条  班组长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三)负责加强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

(四)负责班组团队、安全文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班组长享有以下权利:

(四)企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 班组长任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采取组织推荐、公开竞聘或民-主选举等方式选拔班组长;

(二)经选拔的班组长,要按规定履行正式聘任手续,不得随意更换班组长;

(三)撤免班组长应当由区队提出撤免理由和建议,严格按相应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明确班组长岗位津贴,制定班组长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班组长提拔、奖励、推优评先以及解聘、处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煤矿企业应当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班组安全工作标准、操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十三条 班组必须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结合上一班作业现场情况,合理布置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分析可能遇到的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班前安全确认。

第二十四条 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重点交接清楚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及整改情况、生产条件和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第二十五条 班组要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和正规操作,实现合理均衡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

第二十六条 班组必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及生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动态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组织生产。

第二十七条 班组必须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各类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等排放整齐有序,清洁文明生产,做到岗位达标、工程质量达标,实现动态达标。

第二十八条 班组应当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工器具和其他安全生产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正确正常使用、安全有效。

第五章  班组安全培训

第二十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重视和发挥班组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强化班组成员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工遵章作业的自觉性;加强班组职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规程措施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安全培训,提高职工遵章作业的能力。

第三十条 煤矿企业应当强化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培训,提高职工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各类隐患的辨识和防范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班组成员应当牢固掌握防灾、避灾路线,增强自救互救和现场处置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现场急救知识和处置技能培训,班组成员应当具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及时果断进行现场急救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确保班组教育培训投入,建立实训基地,建立学习活动室,配备教学所需的设施、多媒体器材、书籍和资料等。

第三十二条 煤矿企业每年必须对班组长及班组成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六章  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第三十三条 煤矿企业应当把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作为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文化建设投入,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培育独具特色的班组安全文化。

第三十四条 煤矿班组应当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事故可防可控”和“班组安全生产,企业安全发展”等安全生产理念。

第三十五条 煤矿企业应当以提高职工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为重点,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发挥群众安全监督组织、家属协管的作用,培养正确的安全生产价值观,增强班组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

第三十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诚信考核机制,建立职工安全诚信档案,并将安全诚信与安全生产抵押金、工资分配挂钩。

第三十七条 班组长应当加强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和心理疏导,提高班组凝聚力,强化班组团队建设。

第三十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合理化建议与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班组开展岗位创新、质量管理(qc)小组等活动,培育团队创新精神。

第七章  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积极开展班组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每年组织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选,对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及班组长给予表彰奖励。

煤矿企业在组织职工休(疗)养、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时,优先选派优秀班组长参加。

第四十条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本级总工会,定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结合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活动,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与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会组织依照本规定对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制度汇编篇六

为保障各班组织成员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班组一致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精选厂及磨选工段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履行岗位安全和工作职责,尽职尽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自愿接受矿安全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工作业务技术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

3、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按《岗位操作规程》、《工艺规程》进行作业,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不冒险作业。

4、保证各班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作业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保证工作现场场的规范化,标准化,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保证工作场地的清洁化,及安全通道的畅通。

5、根据矿管理制度,对各班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及技能培训;召开本班的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响应矿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并进行培训。

6、各班成员经培训后,熟悉相应敢为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响应的安全技能,懂得相应岗位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急救工具和消防器具,会处理事故苗头,同时班内安全员做好监督。

7、积极参与矿的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立即组织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并做到岗位间人员互相监督。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制度汇编篇七

班组是企业最基本的生产单位,班组员工是企业最基层的生产实践者,加强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是减少“三违”、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影响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的重要因素。历年来,我厂及各车间对班组安全生产建设十分重视,效果却不尽人意,其中有很多方面的影响因素需要我们去改进、去完善,只有做好班组的安全生产建设工作,才能从源头防止事故的发生。

一、班组成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他们对自己的岗位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但是在安全建设方面由于自身素质所限很难落实到实处。

二、班组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形成较松散的局面,尤其是对外包工程并不能做到全过程监护指导。

三、班组安全工作流于形式,安全日活动仅仅是念一念下发的安全文件,走马观花,并没有真正起到安全教育作用,“三讲一落实”往往被忽视,导致危险点分析不彻底、安全措施不完善。

一、全面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素质,尤其是班组长的安全素质,班组长作为班组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懂生产、精技术、通安全、熟管理,而且还要带头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带动班组成员,形成合力。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阳光心理培训、部门间交流互学等形式,以《标准》为重点,加强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知识培训,持续组织班组长培训,持续开展一线职工日常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为班组安全生产建设奠定基础。

二、贯彻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创建安全文化。人是生产过程中最活跃的要素,是安全生产的实践者,安全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的安全。坚定不移地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思想,是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和标识,将“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保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一日有余”等安全标语条幅悬挂于醒目的地方,从视觉上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潜移默化地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培养人的安全心态。

三、推行民主管理,发挥好管理规范作用。职工安全素质的高低与安全管理者的方法是有直接联系的。过去,管理者抓“三违”更多依赖的是批评教育加经济处罚。不可否认,批评和罚款能使违章职工的思想受到触动,但仅仅通过经济手段控制“三违”现象是不现实的。推行民主管理,结合班组实际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职工谈心活动,形成良好的沟通氛围,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解决实际问题。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坚持和完善班务公开、班组民主生活会等民主管理形式,保障职工享有对班组工资奖金分配、先进评选等事项的参与权、监督权。

四、积极推进班组安全工作标准化。班组安全工作是班组安全建设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日常安全最基本的一项工作。“三讲一落实”不能敷衍了事,要按照工作内容进行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并检查措施落实情况,每月在安全分析会上对“三讲一落实”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分析、评价、总结;安全日期间要对厂部及车间下发的各项安全文件认真学习并讨论发言,对照自身查找问题并进行整改,同时要规范台账记录。只有在日常工作中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位成员身上,安全这顶帽子才会戴在每位职工头上。

班组安全建设是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实现本质安全的关键所在。只有通过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提高每一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才能使安全生产成为一种自觉行为,逐步形成班组安全文化乃至企业安全文化,使企业生产在安全高效的良性状态下运行。

燃料运输车间检修三班杜瑞祥。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制度汇编篇八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的工作指导意见》,《安委办2019,,,,27号和[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建设推进会上讲话精神,进一步进一步提高我矿班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班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我矿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加强班组建设是减少三违,防范事故的有效途径。煤矿生产百分之八十是由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建设平安和谐班组的特点之一就是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坚决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要求和监督班组所有成员总章守纪,规范操作,不违章作业。结合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和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四会制度。

1,班前会。

1,,班前会不注意听班队长讲派班指令内容者扣3分。

2,班前会迟到者扣3分。

3,班前会没有对号入座者扣3分。

4,班长没有详细的进行班前人员隐患排查扣3分。

5,班前会喝酒者按私休处理,并停止工作。

6,班前情绪不正常者不能上班。

7,没有请假者按私休处理,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当天请假。

8,强行休班者扣除前一天全部工分。

9,班前会不能穿拖鞋,不能玩手机,违反者扣3分。

2,施工会。

1,施工会每人必须精神集中,不集中者扣1分。

2,积极遵守施工会制度。

2,不认真报数者,扣2分。

3,必须学习好两日一题,没有学会每日一题者扣3分。

4,不会自己岗位手指口述者扣3分。

5,不开施工会者扣3分。

6,不遵守施工会制度者扣3分。

7,班长必须按照排班指令单上的任务,来安排每个工种的工作岗位,然后强调各工作岗位的安全和注意事项。

8,班队长去工作面查出的问题,必须安排责任人处理。

3,收工会。

1,班长必须对当班工作质量进行点评.

2,,班长必须清点人数,进行人员隐患排查。

3,对当班违章人员进行教育。

4,公布每个人所得工分。

4,最后排队下班。

以上每项没有做到扣3分。

4,民主生活会。

1,每民员工要积极参加。

2,不参加者扣前天5分。

3,要提出对班组有利的意见。

4,要对自己和其他工友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表现给出意见。

5,班长要对班组表现好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加分。

6,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与教育,和扣分。

7,班长要对这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进行总结。

8,并对这一段时间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意见。

9,员工对班长对自己的打分情况提出意见。

10,总结一下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

11,班组人员要互相沟通,互相切磋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取长补短。

12,民主生活会要在每月的15日和30召开在矿人员必须参加.

二.岗位工种标准得分和责任。

支架,11分。

1,需要两人拉架,在完成当班的工作任务时得分11分。

2,拉架工必须把架子拉直,出现咬架,或死架不及时处理者扣5分。

3,拉架工必须检查好液压管路的损坏情况。

4,及时观察顶底板变化情况。

5,及时拔节或缩节。

6,及时收打护帮版。

7,及时推移溜子,保持溜子正常运转。

8,推溜子时不要用力过猛,造成损坏设备。

9,交好班,说清应该注意事项。

10,在人员少时一人操作的情况下,超过半月加50分。《小分》。

以上每一小项没有完成扣3分。

采煤机司机11分。

1,必须检查好采煤机的运转情况。

2,及时跟换截齿。

3,及时检查油位的高低。

4,及时观察顶底的变化情况,控制好采高。

5,禁止强行割顶底板。

6,禁止留顶煤。

7,前后滚筒司机必须站在支架里操作。

8,必须戴好护目镜。

9,必须观察好前后5米的电缆线。

10,司机必须精神集中防止割到架子损坏安全轴。

11,必须控制好速度。少损坏设备。

12,必须随时查看油和水是否正常。

13,下班时清理好机身上的煤,交清班,填好记录。

端头支护工的责任和得分10分。

保证长宽高符合规定尺寸并要整洁无杂物巷道要做到“先打后回由外向里支由里向外撤”要站在安全点作业必须有班队长在场观察。作业时要先“敲帮问顶”不得影响生产与其他工种搞好配合确保两巷及出口畅通做好机头机尾的工作保证顺利推移。

1,必须观察好顶底板变化情况和高度。

2,根据顶底的高度选择单柱。

3,

-

不能有超长柱和死柱或卸液柱。

4,拴好防到绳。绳头要用胶布缠好,拴在顶板的钢网上。

5,打柱必须要迎山合顶得到初程力。

6,挂交接顶梁,顶板不平时垫好木垫板,与上一个交接好。

7,如果有卸液柱要及时跟换。

8,必须按规定的柱排距打好。

9,密集排里面的锚杆必须卸掉。

10,打超前时必须挂好线。

11,搞好超前之内的文明生产,物料码放,挂好物料牌。

以上每小项扣3分,如果按规定完成当月任务加20分。

溜子司机工种分9分。

1,运行前必须对机头,机尾,机身主要部件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所有部件符合要求,刮板链必须松紧合适,避免掉连,卡链,跳链断链。

2,检查巷道内有无障碍物,运输机上是否有人,电缆是否挂好,

3,检查好机尾撑是否按要求打设好,停电检修,停电搬迁。

4,开启前要先发信号,以防伤人。

5,工作面溜子要保持平直,弯曲处要符合规定。

6,司机要坚守岗位,及时检查,清理和注油。

7,必须检查好溜子各部件是否完好。

8,如果发现有弯刮棒,必须更换。

9,必须检查好链条是否松驰。

10,检查信号是否灵敏。

11,有大煤块或石块及时处理,禁止往下开。

12,检查开关按钮是否好用。

13,开机时必须站着开,不需睡觉,保持精神集中。

14,必须及时清理回煤坑。

15,填写好记录。

以上每小项没有做到扣3分。

清煤看线工9分。

1,采煤机运行时必须看好大线。

2,随时清理好电缆槽。

3,必须完成班长安排的任务。

4,清理好支架前的浮煤和支架窝的杂物。

5,注意采煤机甩出的煤块伤人。

每小项扣3分。

测压工8分。

1,必须把工作面支架压力和超前柱观察好。

2,如果发现压力不够和有漏液柱及时补液或换柱。

3,填写好压力检测表。

4,查看好顶板离层义。

5,有情况及时汇报。

6,还要填写好瓦斯牌板。

7,每天要把工作面的支架号小牌和反光带擦干净。

6,和下一班测压工说清情况,交好班。

以上每项扣3分。

泵站司机8分。

1,随时观察泵站压力是否达到规定值。

2,随时观察水箱的水够不够。

3,按规定配好乳化液。

4,随时观察好机器是否缺油。

按规定做好自己的工作,以上每项扣3分。

排队和上下人车制度。

1,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必须排好队。

2,不许在大巷狂奔乱跑。

3,上下人车要排队,不能拥挤。

4,必须在班长后面排好队。

以上每项扣5分。

手指口述。

1,每个工种必须会背会演。

2,把手指口述用到工作中。

3,每个人要积极学习手指口述。

以上每项扣5分。

接车工9分。

1,接车时必须放好警戒,打清信号。

2,必须及时要车,保证工作面能正常出煤。

3,两人必须配合好。

4,必须记清楚车数,和开好票。

5,及时掌握工作面的情况。

6,当班接够8勾车打9分,够10勾打10分。

7,装车要掌握好多少,以免让扣除车数。

8,如果有矸石时要捡出来,注意安全。7。

安全网员责任制。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

规章制度。

规定规程对违章作业必须制止并及时报告。

2,协助班长做好班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对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因及时汇报。

3,负责检查本班组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发现“三违”现象,立即予以纠正。

4,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现场,救护伤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5,协助班组长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及相关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6,下班后及时到井口安全中心汇报并记录,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

班长的责任和权力。

班长,副班长在盯岗队长,安全员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班长协助班长的工作,在班长有事请假没有上班时履行班长的权力。

1,班长是本点班;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生产任务,物资管理及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抓好本点班职工队伍建设,保持一支团结,稳定能吃苦,能生产的职工队伍。

3,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做到分工明确,安全责任到位,生产任务清楚,带头执行《煤矿作业规程》按章作业,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职工做到“三不伤害”的原则,杜绝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盲目生产,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重点打击“三违”现象。

5,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加强现场管理,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工程质量,生产进度及设备运行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煤矿配备的工具和材料,搞好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

6,发现安全隐患,威胁职工安全时,毫不犹豫的将职工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力求将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7,坚持入井在在前,升井在后,严格火工材料管理,严格执行炮前炮后三检工作,做好站岗截人,确保安全。

8,团结协作,虚心听取职工的建议和好的方法,正确处理职工之间的矛盾和困难,千方百计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生产热情,确保生产所需人数和当班出勤率,不打折扣地完成段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权力。

2,对违章,违纪,盲目蛮干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的职工,有处罚的权利。

3,当发现安全隐患时,有当机立断命令职工停止作业,立即撤出的权力。

4,作业人数不足,需要补充人员时,有向领导汇报申请的权力。

我们要学习和掌握白国周的“六个三’班组管理法为重点,即“三勤”勤动脑,勤汇报,勤沟通,“三细”心细,安排工作细,工程质量细,“三到位”;布置工作到位,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处理到位;“三不少”班前检查,班中排查,班后复查不能少;“三必谈”情绪不正常的人必谈,对受到批评的人必谈,每月召开一次谈心会,“三提高”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岗位技能,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制度汇编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煤矿现场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全国煤矿开展班组安全建设适用本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制度、落实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各地工会要组织协调、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企业、矿井、区队到班组的班组安全建设体系,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制定班组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保障措施。

煤矿企业工会要加强宣传和指导,积极参与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要建立健全区队工会和班组工会小组,强化班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煤矿(井)是班组安全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围绕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保障措施,保证职工福利补贴,完善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机制。

区队(车间)是班组安全建设的直接管理层,负责班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以“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管理严格,生产安全,团结和-谐”为总要求,着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区队、班组建制,制定班组定员标准,确保班组基本配置。班组长应当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加强班组作业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煤矿企业班组工会小组要设群众安全监督员,且不得由班组长兼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按规定程序在煤矿井下生产一线班组中聘任煤矿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以下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   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

(二)   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三)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四)   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五)   学习培训制度;

(六)   安全承诺制度;

(七)   民-主管理制度;

(八)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九)  煤矿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煤矿企业在制定、修改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信息管理,班组要有质量验收、交接、隐患排查治理等记录,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妥善保存。

  煤矿企业应当指导班组建立健全从班组长到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完善安全、生产、效益结构工资制,区队每月进行考核兑现。

  煤矿企业必须依据国家标准要求,改善作业环境,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按标准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对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班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班组长应急处置指挥权和职工紧急避险逃生权。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民-主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班组民-主活动,认真执行班务公开制度,赋予职工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奖罚、班组长民-主评议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三章    班组长管理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选聘、使用、培养制度和机制,积极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人才,把班组长纳入科(区)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有班组长经历。

班组长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三)熟悉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掌握矿井相关专业灾害预防知识,具备现场急救技能;

(五)一般应当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及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

班组长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三)负责加强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

(四)负责班组团队、安全文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其他职责。

班组长享有以下权利:

(四)企业赋予的其他权利。

  班组长任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采取组织推荐、公开竞聘或民-主选举等方式选拔班组长;

(二)经选拔的班组长,要按规定履行正式聘任手续,不得随意更换班组长;

(三)撤免班组长应当由区队提出撤免理由和建议,严格按相应程序办理。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明确班组长岗位津贴,制定班组长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班组长提拔、奖励、推优评先以及解聘、处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煤矿企业应当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班组安全工作标准、操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

  班组必须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结合上一班作业现场情况,合理布置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分析可能遇到的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班前安全确认。

  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重点交接清楚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及整改情况、生产条件和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班组要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和正规操作,实现合理均衡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

  班组必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及生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动态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组织生产。

  班组必须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各类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等排放整齐有序,清洁文明生产,做到岗位达标、工程质量达标,实现动态达标。

  班组应当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工器具和其他安全生产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正确正常使用、安全有效。

第五章 班组安全培训

  煤矿企业应当重视和发挥班组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强化班组成员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工遵章作业的自觉性;加强班组职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规程措施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安全培训,提高职工遵章作业的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强化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培训,提高职工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各类隐患的辨识和防范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班组成员应当牢固掌握防灾、避灾路线,增强自救互救和现场处置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现场急救知识和处置技能培训,班组成员应当具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及时果断进行现场急救的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确保班组教育培训投入,建立实训基地,建立学习活动室,配备教学所需的`设施、多媒体器材、书籍和资料等。

  煤矿企业每年必须对班组长及班组成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六章    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煤矿企业应当把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作为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文化建设投入,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培育独具特色的班组安全文化。

  煤矿班组应当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事故可防可控”和“班组安全生产,企业安全发展”等安全生产理念。

  煤矿企业应当以提高职工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为重点,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发挥群众安全监督组织、家属协管的作用,培养正确的安全生产价值观,增强班组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诚信考核机制,建立职工安全诚信档案,并将安全诚信与安全生产抵押金、工资分配挂钩。

  班组长应当加强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和心理疏导,提高班组凝聚力,强化班组团队建设。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合理化建议与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班组开展岗位创新、质量管理(qc)小组等活动,培育团队创新精神。

第七章 表彰奖励

  煤矿企业应当积极开展班组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每年组织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选,对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及班组长给予表彰奖励。

煤矿企业在组织职工休(疗)养、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时,优先选派优秀班组长参加。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本级总工会,定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奖励。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结合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活动,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与奖励。

第八章  附则

  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会组织依照本规定对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本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2、奖励 

对于在以下方面做贡献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 规程 措施 ,长期实现安全生产的; 

(2)敢于制止“三违”行为,并帮助后进人员取得明显进步的; 

(3)主动排除 事故 隐患,避免 事故 发生的; 

(4)在 事故 抢险过程中,沉着冷静、处置得力,对防止 事故 扩大做出贡献的; 

(5)在安全生产上有革新发明,有效解决技术难题的; 

(6)在安全竞赛或技术比武中成绩优异的; 

(7)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或矿采纳应用的; 

(8)在“师带徒”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奖励方式,可给予荣誉奖、物质奖,也可向上级申报奖励。 

3、惩罚 

对于以下方面出现问题的员工要给予处罚: 

(1)不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和 规程 措施 或违章指挥造成 事故 的; 

(2)发现 事故 隐患,不报告、不处理,造成 事故 的; 

(3)发生 事故 隐瞒不报或破坏 事故 现场的; 

(4)出现“三违”行为的。 

惩罚方式,可采取批评教育、检讨和罚款,同时也要向上级申报惩罚。 

4、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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