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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疗店管理协议合同(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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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疗店管理协议合同(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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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违约责任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的具体情况进行约定和承担。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充分沟通、协商,明确各自权益。在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是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以下是一些常见合同类型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足疗店管理协议合同篇一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奖励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

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第四条(主管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指导。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委托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承担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资金来源)。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以下简称财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和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实行公开、公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范围。

第六条(支持对象)。

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经国家或者本市备案的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和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

第七条(支持范围)。

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在本市范围内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

已享受国家及本市其他相关补助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

第八条(备案制度)。

国家和本市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备案和动态管理制度。

申报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联合进行初审,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将通过初审的节能服务公司名单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评审确认。

申报本市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联合评审确认,具体按《上海市节能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沪经信法544号〕执行。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九条(中央财政支持条件)。

申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三)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第十条(地方财政支持条件)。

未得到国家奖励的,申请地方财政奖励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二)节能服务公司投资50%以上,合同金额在15万元以上(含),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50吨标准煤以上(含)。

第四章支持方式和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支持方式)。

中央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地方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用按年节能量奖励与按年节能率奖励两种方式,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在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第十二条(奖励标准)。

符合中央财政支持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本市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本市财政奖励标准为360元/吨标准煤,合计奖励标准为600元/吨标准煤,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不超过600万元。

符合地方财政支持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资金由本市财政负担,其中:。

(一)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奖励的,奖励标准为500元/吨标准煤。

(二)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率奖励的,根据实际年节能率计算奖励资金。对实施节能改造后年节能率在15%-25%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节能措施投资20%的奖励,对实施节能改造后年节能率在25%以上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节能措施投资30%的奖励。

(三)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奖励标准按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标准的60%执行。

(四)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

第十三条(其他奖励措施)。

对符合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再对其前期诊断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且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6万元;对其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第五章资金申请和拨付。

第十四条(项目备案)。

节能服务公司申请财政奖励资金,应当在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向管理机构进行项目备案。

第十五条(项目申请)。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工且正常运行3个月,经合同双方验收后,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向管理机构提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第十六条(项目审核)。

管理机构组织对项目进行审核。其中,对年节能量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者财政奖励金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应当按《上海市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沪发改环资(2010)052号〕等规定,委托本市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对其他项目,可以采取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审核。

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一定的审核经费,用于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项目评审、节能量审核等工作,具体额度可参照中央财政经费安排标准确定。

第十七条(项目审定和资金拨付)。

管理机构应当将项目审核结果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联合审定。

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联合审定意见,向市节能减排办申请财政奖励资金计划。

市经济信息化委依据市节能减排办下达的财政奖励资金计划,向市财政局提交拨款申请函。

市财政局收到拨款申请函后,依据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财政奖励资金拨付给节能服务公司。

第十八条(情况报告)。

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市财政局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填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季度统计表》,并分别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每年2月底前,市财政局根据上年度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及节能效果、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及结余、地方财政配套等情况,编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年度清算情况表》报财政部。

第十九条(资金结转)。

本市结余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指标结转下一年度安排使用。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监督管理)。

本市建立财政奖励资金使用绩效跟踪考评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和科学决策程序。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市节能减排办对全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抽查和评估;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对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分别进行监督、稽查和审计。

第二十一条(法律责任)。

节能服务公司对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除追缴财政奖励资金外,将取消其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节能服务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其上级单位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资金使用要求)。

财政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或者挪用。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有关用语含义如下:。

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是指在合同期限内,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根据约定的比例共同分享节能效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入大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

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是指先由节能服务公司出资50%以上实施节能项目,并保证承诺的节能量;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确认达到承诺的节能量的,由用能单位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相关费用,达不到承诺的节能量的,由节能服务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予用能单位补足或者赔偿。

年节能率,是指实施节能改造后年节能量占本单位或者该幢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前年耗能的比重。

第二十四条(应用解释)。

本办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9月28日原上海市经委、市财政局发布的《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实施办法》〔沪经节()560号〕同时废止。

足疗店管理协议合同篇二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职称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原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自愿签订本聘用合同并共同严格遵照执行。

合同条件。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建立聘用关系。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岗位聘任方案,乙方按照岗位聘任程序竞争上岗,并完成该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聘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福利待遇。

1.照市政府办公厅合政办[____]_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享受本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工作纪律。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反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在合同期内不履行合同的;

3.违反学院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4.按照《______市市属学校教职工辞退暂行办法》应予辞退的;

5.被开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法定条款规定其它可以解除合同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合同:

2.女教职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4.患病或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3.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升学、出国(境)留学、定居或调动、辞职的;

4.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或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

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合同;违反合同规定的,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聘期内,乙方要求终止聘用合同,凡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或甲方出资进修、培训又未满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按比例追缴乙方的进修、培训费。

甲乙双方当事人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由本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协商解决,如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再协商调解不成,可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签章。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审核及鉴证。

审核部门(签章)。

审核部门(签章)。

备注。

2.本合同应妥善保管,它是建立聘用关系、处理人事争议的依据。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肥学院后勤集团公司负责解释。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和市有关新规定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足疗店管理协议合同篇三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足疗店管理协议合同篇四

通讯地址。

电话。

方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名称。

乙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方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传真委托代理人传真委托代理人。

第1节总则。

1.1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起草编制。

1.2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签订本协议。

1.3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第2节项目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实施,乙方负责就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成节电目标。

2.3项目主要技术方案:分别在。

物屋顶上建设。

现企业节能降耗。

2.4项目建设方案。

2.4.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2.4.2甲方无偿提供建筑物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场地。

2.5项目实施目标。

2.5.1。

第3节项目实施期限。

3.1本协议于正式签订日起生效,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终止。

3.2项目建设周期:自政府的建设许可同意后,10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成投运。

3.3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试运期,试运期结束进入项目分享期,标志项目正式投运,甲乙双方以签订文件为准。项目效益分享期为25年。

第4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4.1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4.2乙方将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

4.3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需提交甲方进行审核,项目设计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依照本协议第8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4.4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1.2文件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5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2节能量的计算公式:

光伏电站反送上公共电网电量的电费由乙方单独与当地供电公司结算。

5.3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计算公式:

节能效益(万元)=k×节能量(万kwh)。元/kwh。

在经营期内,乙方应得的节能效益由甲方定期按以下支付给乙方:

5.3.1每月5日前甲乙双方共同抄录确认5.2条所述表计的电量记录,并按照附件1.1的规定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5.3.2在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说明付款的金额。

5.3.3甲方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的7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5.3.4乙方收款后根据甲方的实际节能量,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增值税发票。

5.3.5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双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处理,但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5.4在效益分享期间,乙方将根据甲方工业电价增长情况,另向甲方多收取电价增长部分的50%或少收取电价降低部分的50%。

5.5电站运行起始时间的界定。

5.5.1电站运行起始时间分为电站试运期和效益分享期。试运期间所产生的节能效益甲乙双方按50%的比例分享。效益分享期产生的节能效益按照5.3规定计算。

5.5.2电站试运期:乙方在所有设备并网发电至取得电站检测报告(由国家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电站进行检测)。电站试运期的电量由甲乙双方共同抄表确认。

5.5.3电站效益分享期:项目建成正式投运日期(电站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为开始,项目分享期为25年。

第6节甲方的义务。

6.1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政府的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

6.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气系统图、建筑结构图、生产负荷用电曲线等涉及施工设计的相关资料。纸质图纸至少提供1份,图纸应标注清晰,保证资料内容正确。设计完成后乙方应将图纸完整的归还给甲方。

6.3按设计方案提供建筑屋顶作为电站建设平台,并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施工场地以及项目试运条件等。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统计,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6.4施工和运营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全部人员和车辆在厂内安全免费的。

进出及正常的活动。

6.5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电站的操作和维护培训。

6.6每月按本协议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对节能量进行抄录和验证,无误后应立即签署意见。

6.7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无异议后应及时在验收文件上签署意见。

6.8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保证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6.9在节能效益分享期间,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顺利的进行相关维护工作保证电站安全运行,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6.10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6.11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

6.12在电站施工结束后2年内,电站所占用屋面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结束2年后正常运营时,电站所占用厂房屋面正常的维修养护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6.13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一间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

第7节乙方的义务。

7.1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各级政府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

7.2乙方应按照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协议的规定,聘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并按设计方案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运营以及维护管理。

7.3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

7.4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

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7.5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施工、管理要求。

7.6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

7.7项目建成后应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7.8电站建成后,在协议约定的使用期限内,电站所涉及的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发生的维护费用也全部由乙方负责。

7.9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7.10项目开始运行之后,乙方应每月25号前向甲方递交项目的运行报告,并就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事宜进行讨论。

7.11乙方在项目的施工以及建成后的运营维护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所使用厂房和屋面损坏时,应负责进行修复,并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建成后运营两年内)承担保修责任,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7.12系统的接入性能应满足国网公司7月下发的《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要求,保证甲方用户侧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系统应设置足够的防雷设施,防止雷电感应及雷电波侵入对用户侧电气设备造成危害。

7.13在项目竣工后,应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以确保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给甲方造成损失,以及项目建设施工的质量是否合格。

7.14乙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第8节项目的更改。

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2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8.3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共同协调,将对乙方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第9节资产所有权以及风险责任。

9.l在本协议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固定资产(简称“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本协议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

9.2项目资产清单在项目完成建设并投产后1个月内由乙方提供给甲方,资产清单必须与现场实际实物相符。

9.3项目资产清单内容包括设备、设施、辅助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购入时间、价格及质保期等。

9.4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项目的技术资料。

9.5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协议的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协议提前解除时,项目财产依照第12.4条的规定处理。

9.6在本协议期间,项目资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10节违约责任。

10.1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则每天按当月节能效益应付款项的0.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10.2如甲方违反除第10.1条外的其他义务,乙方将依照第12.5条的规定与甲方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项目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除非该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的过错造成,则乙方每天应当按照本协议预测的月度节能量款项0.3%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误工的赔偿金。10.4如果乙方违反除10.3条外的其他义务,甲方依照第12.5条的规定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0.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1节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按《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定义。11.2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履行协议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

11.3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

11.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受影响方不应承担相应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

11.5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12节协议解除。

12.1本协议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12.2本协议可依照第11.5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

12.3当本协议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a)一方进入破产程序;。

(b)一方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而且该变化将严重影响到该方履行本协议下主要义务的能力。

12.4本协议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项目资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并处置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索取补偿。

12.5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第13节其它。

13.1人身和财产损害和赔偿:

13.1.1如果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13.1.2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13.2保险:项目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乙方工作人员的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

13.3用电及线路、施工等安全方面的要求详见附件1.3。

第14节争议的解决。

14.1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

议、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4.2如不能协商解决,采取以下2种方式解决:

(1)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5节保密条款。

15.1本协议中,披露秘密的一方将被称为“披露方”同时,收到秘密的一方则被称为“接收方”。本保密条款适用的对象除了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之外,还包括任何参与前述正在进行商务洽谈的相关项目的顾问等中介服务人员。

15.2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所需,接收方将不使用其从披露方获知的任何商务的、技术的、操作的、工艺过程的、贸易秘密及市场的信息、销售和培训辅助材料,文献及其它直接或间接从披露方收到的资料信息(即“保密信息”),并保守秘密。此外,接收方承诺对上述“保密信息”的协议履行期内或是失效后,都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泄露以上保密信息。

15.3接收方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披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接收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试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15.4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披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管这些商业秘密是口头的或者书面的,还是以磁盘、胶片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存在的。

15.5披露方提出收回包含披露方商业秘密的相关资料时,接受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复印件交换给披露方,或应披露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复印件销毁。

15.6接受方在披露方工作场所内活动时,应听从披露方工作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披露方允许不得进入披露方实验室、办公室、生产车间等工作环境,不与披露方开发人员进行私下交流。

15.7接受方的保密义务在知悉披露方商业秘密后的5年内保持有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终止及其他任何限期的届满或终结的影响。

第16节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6.1项目联系人职责如下:双方均需设定专责联系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16.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6.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文本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2份。

16.4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1.1项目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方案。

项目节能量的测量以各光伏发电单元的出口电量计量表计的计量数据为准,同时应抄录企业发送上公共电网的电量计量表计的计量数据。

凡用于计量光伏电站电量数据电量表的购置、安装和验证费用均由项目甲方承担。

以上所述的计量表计的准确等级不应小于0.2级,并须经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鉴定单位出具验证报告后方可使用。

项目运营后,以上所述的计量表计每年必须由乙方送检一次,并出具合格鉴定报告,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附件1.2项目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项目建设期间的关键验收点:

1、

收,对屋顶状况验证;。

3、光伏电站建成投运后七天后,立即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验收通过。

后项目正式投运。

二、项目验收程序:

1、验收由乙方负责通知和组织,验收前两天乙方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

甲方和其它相关方;。

2、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验收;。

3、验收完成后,各方应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

三、验收标准。

附件1.3用电及线路、施工等安全方面的要求。

1施工安全管理。

1.1乙方必须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并确保本工程按期达标投产。

(dl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发电厂部分)》、原电力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若干规定》和甲方有关安全规定及各自行业安全工作规程。

1.3乙方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监察机构。

1.4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消防、保卫和门禁等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治安消防保卫组织机构,负责其责任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乙方应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临时务工人员的相关证件方可雇用。

1.5乙方应当对从事使用、保管危险物品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考核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1.6乙方应加强对其施工用的氧气库、乙炔库的安全管理,氧气、乙炔管理人员应经培训,掌握氧气、乙炔的基本知识和安全特性。氧气、乙炔库应有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禁止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氧气、乙炔库。电气设备及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严禁穿锦纶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氧气、乙炔库。

取其它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1.8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现场消防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参照dl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条文要求配置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及设施。

1.9乙方应建立其施工范围内消防重点部位情况登记表,形成本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清单并报监理乙方备案;建立相应的消防管理制度,明确防火责任制;对施工区域潜在的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场所/设备,如油库、油箱和集控室等,编制应急计划,配置必需的消防应急设施,明确紧急情况的应急步骤措施。

1.10乙方应结合现场安全检查等对现场进行防火防爆专项检查,保证现场消防设施的完善性、充分性、有效性。

1.11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设备安全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将事故调查和处理意见报告监理和甲方.并按程序上报主管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由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文明施工要求。

2.1乙方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2.2乙方应对其文明施工目标进行策划,确定量化的,可以考核和便于进行分解和展开的文明施工目标。

2.3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行为进行管理,包括:施工人员着装、发式的规定;施工人员单位标识;进入施工厂区接受门卫检查的规定要求;进入施工区域劳动保护用品佩戴的要求;进入生产、试运行等特殊区域的管理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生产厂区吸烟的规定;施工人员禁止乱扔废弃物、在建筑物和设备上乱涂乱画的要求。

机械和设备的标识、清整度和完好率;确保其使用的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停放规范和清洁;确保其对车辆检修、冲洗过程达到环保控制的标准;确保其车辆在厂区内文明行驶;避免车辆装载物品污染厂区环境的情况发生。

2.5乙方应对其施工材料的管理做到:施工仓库区材料贮存、堆放的定置管理;施工作业面材料贮存、堆放的定置管理;施工材料文明装卸、不污染环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标识、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严格管理;废旧材料及设备、物资包装材料处置有序,不影响和污染环境。

2.6乙方应对其施工作业过程中影响区域安全的危险作业如沟道开挖、脚手架和模板拆除、吊装等制定审批、告示、警戒、隔离、防护的相关制度,以确保作业能安全文明的进行。

2.7乙方应对影响厂区交通的施工活动制定审批、告示、警戒、隔离等相关制度。

2.8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建筑物、设备的防护及成品的二次污染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定和措施。

3施工现场管理。

3.1乙方应服从甲方在现场的统一管理。

1)应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

2)施工总平面管理应达到安全、文明要求,做到场地安排紧凑合理,符合工艺流程。方便施工以减少二次搬运,设备、机械、材料堆放合理,标记清晰,排放有序,符合防火、防洪要求。

3)施工临建设施完整、环境清洁。生产临建整洁、布置整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到位。

4)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

需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5)乙方的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自身整洁,有防止运输物料散落的措施,以保证现场道路的整洁畅通,如发生散落,责任单位必须及时负责清理。

6)乙方在工程现场道路上通行的车辆和施工机械不得损坏路面、路肩和路沟,损坏者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乙方在厂区道路上如有施工时,施工前应事先在相应部位设置临时围栏及警示标志,夜晚应有警示灯,并应在批准的规定时限内完成施工及覆盖恢复。

3.2施工用水、电。

本工程施工水源、电源实行分区域管理。甲方负责水源主系统、电源的协调及管理。乙方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所有水、电设施的安装、维修及其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计量交费。水、电设施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其它乙方从本区域范围内引接水、电时,应事先按照甲方管理标准要求的程序进行审批。现场发生供水、供电异常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

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价格(根据当地市场价格确定):

3.3交通和毗邻财产。

在合同许可范围内,乙方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1)公众的便利及私人财产损坏或破坏;。

2)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的非法进入、使用或占用,而产生不必要的干扰。

足疗店管理协议合同篇五

则”(gb/t24915-)起草编制。

1.2鉴于本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3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案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第2节项目的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

2.2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的实施,乙方负责就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成节电目标。

2.3项目主要技术方案:在甲方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kw光伏发电站,所发的电能作为甲方的补充用电实现企业节能降耗。

2.4项目建设方案。

2.4.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完成电站的设计、施工、建设;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2.4.2甲方无偿提供建筑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场地。

2.5项目实施目标。

2.5.1替代部分公共电网供给甲方的电能,降低企业能耗指标。

2.5.2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量约万kwh。

第3节项目实施期限。

3.1项目自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实施,至节能效益分享期届满时终止。

3.2项目建设周期:自相关主管部门许可后,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在一年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投运。项目分步实施计划安排见附件1.1。

3.3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建成正式投运的日期,甲乙双方以签证文件为准。项目分享期为25年。

第4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4.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4.2乙方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

4.3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需提交甲方进行审核,一经甲方审核通过,不得修改。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依照本协议第8节的规定修改的除外。

4.4甲乙双方应当依照附件第1.4文件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5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1节能量的实际数据均以单元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为准。该双向电能计量表按照附件1.2的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5.3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项目节能效益的计算公式:

节能效益(万元)=k*节能量(万kwh)k为光伏发电单位电价为市电单位电价的8.5折。在经营期内,乙方应得的节能效益由甲方定期按以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5.3.1每月5日前甲乙双方共同抄表确认5.2条所述表计量的电量记录,并按照附件1.2的规定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5.3.2在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注明付款金额。

5.3.3甲方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后的7日内将相应的款项付给乙方。

5.3.4乙方收款后根据甲方的实际节能量,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5.3.5如双方对任何一期的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

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5.4根据国能新能337号文件的规定,在该项目正式运行前,甲。

乙双方将与电网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届时节能分享方式、计量方法、结算方式等按三方协议执行。

5.5项目所产生节能减排中的碳排放量,由方负责计量,并在国家碳交易相关政策范围内进行市场交易,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

第6节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皮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气系统图,建筑结构图、生产负荷用电曲线等涉及施工涉及的相关资料,资质图纸至少提供一份,图纸应标注清晰,保证内容正确。涉及完成后乙方应将图纸完整的归还乙方。

6.3甲方按设计方案提供涉及屋顶作为电站建设平台,并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施工场地、清理施工现场、合理调整生产、项目设备试运行条件等。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统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甲方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电站的操作和维护培训。

6.5甲方每月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对节能量进行抄录和验证,

无误后甲方应立即签署确认书。

6.6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无异议后应及时在验。

收文件上签字、盖章加以确认。

6.7甲方应根据附件一的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在协议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定期作出记录并妥善保存5年。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向其提供该等记录。

5.8甲方应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和使用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6.9节能效益分享期间,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顺利的进行相关维护工作,保证电站安全运行,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应在48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6.10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6.11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

提前告知乙方。

6.12在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期内,因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光伏系统所在屋面以及所在屋面光伏设备的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7节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各级政府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7.2乙方应按照附件1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协议的约定,聘请由国家认可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时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并按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运营和维护管理工作。

7.3乙方在进行光伏组件涉及安装时应以不改变和破坏甲方屋顶原有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屋面采光带,通风、排烟设备等)的位置及功能为准则。

7.4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7.5乙方应在工程实施之前对所施工的家房屋顶与甲方相关人员共同进行全面的防水检查,对需要修缮的部位进行封胶秀山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6乙方应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

7.7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7.8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

7.9乙方在项目建成后应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7.10电站建成后,在协议中约定的使用期限内,电站所涉及的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7.11项目开始运营之后,乙方应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项目的运营报告,并就该项目运行和维护的相关事宜进行讨论。

7.12乙方在项目的施工以及建成后的运营维护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所使用厂房和屋面损坏时,应负责进行维修,并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建成后运营两年内)承担保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两年后的屋顶维修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7.13乙方应保证系统的接入性能应满足国网公司5月6日下发的《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要求,保证甲方用户侧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系统应设置足够的防雷设施,防止雷电感应及雷电波对用户侧电气设备造成危害。

7.14在项目竣工后,应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以确保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给甲方造成损失,以及项目建设施工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7.15乙方应保证于项目有关的设备、设施运行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第8节项目的更改。

8.1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

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8.2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

设施、场地,以致对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补偿乙方由此节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9节项资产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9.l在本协议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协议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

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本协议全部履行完毕之后,该等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

9.2项目资产清单在项目完成建设并投产后1个月内由乙方提供给甲方。

9.3项目资产清单内容包括设备、设施、辅助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购入时间、价格及质保期等。

9.4项目资产所有权由乙方转移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项目资产的技术资料。

9.5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协议的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协议提前解除时,项目资产依照第12.4条的约定处理。

第10节违约责任。

10.1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则每天按照当月节能效益应付款项的0.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10.2如甲方违反除第10.1条外的其他义务,乙方将依照第10.5条的规定与甲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项目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除非。

该等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的过错造成,则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预测的月度节能款项0.3%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误工的赔偿金。

10.4如果乙方违反除10.3条外的其他义务,甲方依照第10.5条规定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0.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1节不可抗力。

11.2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

无法履行协议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事件的具体情况。

11.3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

关的影响。

11.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

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受影响方不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

11.5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

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协议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12节协议解除。

12.1本协议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12.2本协议可依照第11.5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

12.3当本协议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

协议:

(a)一方进入破产程序;。

12.4本协议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项目资产由乙方负责拆除、

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并处置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求偿。

12.5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协议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第13节其它。

13.1保险:项目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

13.2用电及线路、施工等安全方面的要求详见附录1.6.

第14节争议的解决。

14.1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4.2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5节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5.1项目联系人:双方均需指派专责联系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15.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5.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成立,并在该项目得到相关主管部门许可后,正式生效。协议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15.4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通讯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附件一、项目方案文件。

附件二、协议解除后项目财产的处理方式。

足疗店管理协议合同篇六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范围。

为保证甲乙双方互利互惠、降低经营风险和方便物业管理,为“置信芙蓉古城”客户提供便捷、有效、高质的服务,甲方与乙方重点合作,乙方授权甲方代乙方销售推广。

二、合作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开展销售业务的场所,并通过口头、广告等多种形式向业主推荐、推广(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合作期限。

1、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___个月。

2、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3、双方如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合作项目费用标准。

1、由乙方按批发价向甲方供货,所有品种单价不得高于的价格。

2、对外销售价格由甲方自行制定。

五、合作项目结算时间和方式。

1、乙方每次送货时结算前次货款。

六、产品运输及费用乘担。

1、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2、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宣传上应积极主动、重点推荐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围内各项宣传促销活动。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样品及陈列设施负责进行管理。

(3)甲方在提供给乙方进行展示的场所设立兼职推广人员。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协议内容主动缴纳各类费用。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询服务,产品促销活动期间乙方专业促销人员须到促销现场。

(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发票。

(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定的合同,做好顾客的售后服务工作。

八、责任。

凡未能本着诚信原则行事、欺诈、违反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授予权限之外行事而导致诉讼、索赔、罚款、赔偿,或为履行本协议有关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索赔、罚款、赔偿,如果系甲方原因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支付,如果系乙方工作失误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支付。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不可抗力。

由于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或任何一方均不能控制的其它不可抗力情况下,使甲方或乙方不能执行协议任何义务,因此而导致在耽误期间不能执行该义务应予免责。

十、附件。

1、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协议附件有关内容如有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十一、本协议共三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名):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足疗店管理协议合同篇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限期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时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合理约定岗位具体职责。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_______种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行综合工时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五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以及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六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乙方应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相关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规定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卫生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存在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变更名称、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一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足疗店管理协议合同篇八

委托管理协议,对于合同应该怎样写委托管理协议合同,参考阅读。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处理拆并校点空臵校产,确保校产合理利用,防止资产的流失,经铁厂村“三委”、铁厂完小研究,决定将校点的空臵校产委托给乙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甲方所属的校产委托管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将铁厂完小校点所有资产委托给乙方管理。

(一)、学校校址四至:东:西:

南:北:

(二)、林权四至范围:东:西:

南:北:

三、管理期限与形式

委托管理从年,年月起至村组长换届同步进行,如果管理期间发生变更等有关事宜,应按规定办理。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对乙方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2、管理期间,学校的全部校舍、土地、山林、花草树木等集体资产性质不变,甲方依法拥有对学校的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处臵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委托管理期间,乙方依照本协议,可利用空臵校园校舍办农村成人技术文化学校,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同时请示汇报党委政府后也可作为村组活动场所,用于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

2、管理期间,乙方享有对学校的全部校舍、土地、树木等集体资产的使用权,但不享有处臵、变更权。

3.乙方在对学校进行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对学校资产的保护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出租、改建学校的房屋和改变学校土地的使用范围,严禁使集体资产造成损失。

五、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若出现以下事由之一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可随时提前解除:

1、签约双方均同意终止的,经双方签署协议后终止此协议,善后事项按协议办。

2、对于因乙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集体资产和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引起社会矛盾和影响较大的,甲方有权及时终止委托管理。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的,经双方协商,签订终止协议,各方违约责任按协议承担。如双方协议不成,按合同法原则处理。

六、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年月日

乙方:法人代表或受托人: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贵州亚高原水上训练基地龙舟赛道的文明、健康、有序管理,树立大冲村良好形象,甲方委托乙方对该区域进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目标

以统一管理的形式,对该区域进行行业结构优化,引导当地群众合理保湖、规范经营、增收致富、卫生安全,实现水基与大冲村村民的和谐共处,推进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范围

龙舟赛道两旁(水基合法范围内)。

三、期限

自二0一五年三月x日起至二0xx年x月x日止,共x年。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区域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指导权。

2、享有收益权。对在对龙舟赛道及训练水域内旅游船只的经营管理收取的费用,有获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3、负责该区域的道路、绿化、临时停车区等基础设施的.完善。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龙舟赛道两的相对独立管理权。

2、负责投资对龙舟赛道进行有效的日常维护、经营管理;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旅游开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3、负责投资组建经营管理团队、治安联防队。

4、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在不改变、不影响龙舟赛道效果的前提下,可根据经营需要,合理开发利用该区域内的相关资源。

5、负责协调处理好本区域建设及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民事纠纷及其他相关问题。

6、负责为甲方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落实好国家、省、贵阳市、清镇市等各项相关政策,并确保社会治安,依法保障甲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7、负责组织、动员周边村民配合甲方合法经营旅游相关项目。

8、合理利用资源,配合甲方保护生态、植被、水源等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甲方享有监督检查权,乙方如果存在损坏赛道资产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如果乙方不履行限期整改,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处理

1、如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和不完善之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若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先申请仲裁,如仲裁不服,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如遇不可抗因素,参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

2、如因一方违约(除不可抗因素以外),造成严重后果或协议不能履行,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委托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足疗店管理协议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作、共同努力、尽职尽责的原则,以创造企业与个人最大化的经济效益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合作关系期间的相关事项做出如一约定:

1、乙方技师必须业务过硬(语言交流、礼貌礼节、服务基本手法等)。

2、技师在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要求,如有违反,后果技师自行负责。

1、乙方人员接受甲方的管理,对于有违反,不服从管理,因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追究相关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2、其他管理工作事务由甲方负责人协同乙方负责任具体协商解决。

3、乙方员工的薪金发放由甲方负责人具体负责,不得故意拖欠.克扣技师工资。

4、甲方收取乙方协议保证金元整。协议到期如数退还,续签再议。

5、甲方提供乙方技师待岗休息和值班的地方,使用空调按总费用的%计算。

6、甲方必须定期发放工资,每发放一次,每月次号号为工资发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

7、乙方所从事的服务项目提成比例按价位金额%提取,足疗按元/个分成计算,刷卡消费的项目在%分成的基础上乘以计算。

8、乙方每位技师每月应向公司上交元的伙食费。

9、乙方所使用的物品、项目所用的材料由甲方承担。

10、甲方负责人每日同财务人员对单一次。

1、乙方的着装、必需统一安排(包括仪容、仪表等)。

2、由于手法、礼貌、态度不好造成顾客投诉的、技师自买单并加罚。

3、看错手牌开错手牌,除赔单外并加罚。

4、没解释清楚服务项目和价位者,造成顾客投诉的,技师自买单并加罚。

5、当值班卫生不合格,物品摆放不整齐,布草处理不及时,罚金元起。

6.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乙方(含乙方技师)的朋友、熟人在公司消费乙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为自己的朋友、熟人变通服务或减免费用,如有此行为,甲方将乙方处元/次的罚款。

1、乙方技师连续遭客人投诉,已经严重影响到公司的服务和声誉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

2、其他客观情况的出现,需要双方解除合同的(如不可抗情况的出现等)。

3、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有单方原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如年月号前乙方提出辞职视为违约行为,未结工资及本合同保证金作为本合同违约金(或扣除元)。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代表各持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作补充,补充协议与协议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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