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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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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模板20篇)
2023-11-24 15:43:22    小编:zdfb

古代文学是中国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智慧与情感。怎样写一篇具有独特风格的总结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出完美的总结,我整理了一些相关范文供大家参考。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一

尊敬的各分公司、控股公司,直属油库:

清明节即将到来,这一期间祭祀、烧纸活动频繁,是火灾、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保持清醒头脑,高度重视库站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再检查,再部署,并对检查部署的效果负责。组织库站员工抓细、抓实、抓深入,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抓好库站周边防火。库站员工要在清明节期间对罐区、加油区及周边地区等重点部位加强防范,密切关注库站道路附近周边居民烧纸行为,协调劝阻远离库站,及时清理周边积累的纸屑及其它可燃物。

三、加油站、调度配送中心和运输公司三方要紧密配合。装卸油品尽量避开集中祭祀时段,运输车辆在此期间也要避免上路。

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要提高驾驶安全意识,开车前必须系上安全带并提示乘驾人员,杜绝酒后驾车等不良行为,假期返家探亲时注意防止长途疲劳驾驶。

五、加强值班,做好应急防范准备。清明节期间,库站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无阻,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及时按程序如实上报。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二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在此期间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是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的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际,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农村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农用运输车群体性载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要充分吸取近期国内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路线检查,落实“六必查、两比对”措施,严查重处超员超载、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要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对农用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实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坚决打击非法运营车辆非法载客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确保清明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有序。二是加强火灾防范工作。清明期间进入火灾易发期,再加上当前天气干燥,火灾风险较高,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大对祭祀扫墓活动集中场所的.监督力度,制定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加大对企业周边野外用火的检查监控力度,防止野外用火殃及企业的安全。同时要认真做好火灾应急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监管,提升建设项目安全技术保障水平。遇雷电、大风天气时务必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切实落实企业尤其是班组长安全责任,严格按规范规程操作,严防“三违”现象发生,有效预防施工坍塌等事故发生。四是强化旅游安全管理。要强化各景区景点的安全检查,确保游客运载工具和大型游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对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确保运行安全。五是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春季气温回升,各种流行性疾病增多,极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和食用安全食品意识。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管理,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进一步加大工贸、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校车、敬老院、水利电力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要紧紧围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这一主题,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提高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能力。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上级关于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确保全乡清明期间安全零事故。

成立紫溪乡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组长:王。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办,由何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清明节期间的日常事务。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清明期间工作组成员严格执行轮班值守,加强上路巡查,加大对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不定期对各路段进行隐患排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检查。要对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烟花爆竹的来源和储存是否安全。同时做广大村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宣传力度,确保清明期间扫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杜绝因烟花炮竹燃放引起的火灾事故发生。

(三)强化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各村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强化火源的管理办法,森林防火员、巡山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检查、重点监控、巡护检查,从源头上管住火源。

(四)加强村民建房的安全管理。村规办和各村委会要针对雨量增加、灾害天气多发、地质环境易受影响等特点,强化村民建房施工的安全管理。要多到建房现场进行查看,对村民建房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进行规范,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

(二)密切配合,深入宣传。各村、各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进村入户宣传清明节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特别是祭祀扫墓烧纸和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从思想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坚守岗位、强化值守。清明期间,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及时掌握全乡动态,做好人员保障,确保信息畅通。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四

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当前,xx市正值森林防火戒严期和森林火灾高发期,加之清明将至,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防火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火灾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破坏性大、处置救护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已成为影响生态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存的主要灾害之一。森林防火的核心人,人性化宣传教育可以促使人的防火意识的提高和传统生产、生活观念的转变。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提高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频率和广度,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生态意识、安全意识、居安思危。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要强化和完善森林防火各级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突出重点,死看硬守。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围绕重点时期、重点地段和重点人员三个关键环节,深入查隐患,全面堵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做到‘防住人、管住火、看住山、护住林、盯住点“,努力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

清明节期间,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县区长、林业局局长和分管局长、防火办主任通信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没有重要公务,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级防火办人员务必高度警惕,尽责尽职,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做好上情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热点信息。

各地要把人为引发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因野外吸烟、弄火、违规用火等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的直接肇事者,坚决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地要根据情况变化,修改和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认真落实好特殊条件下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及时检查和补充扑火的`物资装备。当前,森林防火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党政负责同志要亲临火场第一线,精心组织,科学扑救,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清明节前,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森林防火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巡逻看护、值班调度、物资装备、队伍建设及重点地段死看硬守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五

为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清明节”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推进。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开展“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煤矿安全工作。煤矿加强了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健全技术管理体系,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安全、完善、可靠。加强了建井安全、建井质量、建井进度,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上,派出所要以大检查、除隐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预防较大、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作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实。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形势稳定。

三、消防安全工作。各村、乡直各单位对消防工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有效遏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安监站和国土所要加强对乡内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对三个露天开采石场展开了全面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

五、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以防范液氯、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针对了烟花爆竹生产进入旺季的特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防止了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发生。

六、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都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强化现场安全监管,坚决制止“三违”行为。

八、存在的问题。部分企业工人安全意识较薄弱,对许多环节敷衍了事,给我乡安全生产带来了一定的'隐患;部分干部在对待大检查过程中,精力不集中,敷衍了事。

九、建议及措施。建议像此类大检查尽量多举行,这样有利于遏制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乡干部特别是安全联组的干部,要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并号召人人参与,村委也要加强对本村各项安全的巡查监管力度,把安全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十、我乡安全生产通过这次大检查显示,形势比较稳定,无安全隐患,效果明显。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六

1月31日上午,市安全生产巡查组来我区,开展春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情况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情况巡查。

巡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循环园企业等地,详细查看春节假日期间值班表,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通过巡查,人员值班值守在岗情况良好,工作井然有序,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较好,安全意识牢固。

巡查组要求,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不可因过节疏忽大意,要加强日常巡逻和值班值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急保障,切实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遇到突发情况能第一时间妥善高效处置。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七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清明节即将到来,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人流、车流不断增多,是道路交通、山林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多发的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清明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大,气温逐渐回升,群众开展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加等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研究制定保障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学校对春季大风季节、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精心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强化清明节期间校园巡防工作,检查摄像头等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转,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充分发挥好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大门口要严格落实安装硬质隔离设施的要求,依托门禁系统,切实做好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检查进出校园的教职工私家车,做好登记,坚决杜绝出租车及其他社会车辆进入校园,绝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治理,确保校园安全。

(二)加强消防隐患排查。重点看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家属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消防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各类消防器材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三)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重点对各类改建、新建、扩建工程的'用火用电安全进行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排查施工工地机械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倒塌的事故发生。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本单位实验室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试剂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储存和保管。清明节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一方面要采取措施严禁在学校教学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确保校内安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燃放鞭炮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各地、各学校要强化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乡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节日安全。结合实际,我乡认真开展了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周密,确保安全大检查有序进行。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清明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3月31日,乡政府组织召开了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对清明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和相关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村、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清明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道路交通安全。为确保清明期间我乡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乡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整治和宣传声势。

(二)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加强重点区域(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消防隐患排查工作;积极协调增设场镇消防栓,消除安全隐患。

(三)森林防火安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针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包片领导人责任制,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清明节期间,我乡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二是切实加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森林防火氛围。我乡认真组织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的活动,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文明祭祀等为重点,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三是进一步加大巡防巡查力度,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强化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期的监管巡查,对林区道路及墓区周围等重点地段严格看守。

三、进一步强化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通信通畅。

清明节期间,我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认真负责,清明节期间坚决落实日报告制度,确保安全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的发生。

20xx年清明节期间,通过与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乡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确保了节日安全。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九

广大市民:

清明节将至,群众祭扫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比较集中,各类旅游风景区、祭扫场所人流密集,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禁止燃放鞭炮行为,切实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各项措施,全力稳定火灾形势,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目前,我街道的祭祀活动点主要集中在怀亲堂,祭祀活动将会出现人流、车流“双高峰”,将对祭祀活动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各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各社区及有关部门要针对清明安全特点,对怀亲堂、园山旅游风景区、商场市场、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线电路、烟囱、排气扇、电梯等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同时确保场所的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符合消防要求、完好有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防范措施和值班巡查是否落实到位;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对于集中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要加强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杂物,采取洒水湿化、现场监护等措施。街道农林水管理中心要做好有关工作,严禁在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违章动用明火。各派出所、各社区、交警中队、社会事务办、党工委办(统侨办)等基层力量要加强对群众祭扫活动集中区域和场所的人员、交通疏导和防控,形成齐防共管、共同防范格局,防止人员踩踏、交通安全等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近期居民、宿舍类火灾和生产厂房火灾多发的实际,各社区要加强对“三小”场所、居民住宅、生产厂房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网格化巡查,督促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措施,杜绝在生产经营场所内留宿人员,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保安员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保安员消防安全巡查、初期火灾扑救、引导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的能力。物业管理中心要针对近期居民住宅火灾多发实际,推动各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大力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要结合春季火灾和祭祀风俗,积极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社会事务办、交通管理所等相关单位和社区要组织工作人员、消防志愿者深入横岗长途汽车站、园山景区、怀亲堂等重点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点,发送消防知识传单,接受群众咨询,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使用火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预防火灾发生。

武警消防中队、街道消防中队及社区兼职消防队要开展一次消防灭火执勤备战教育,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要对现有车辆装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补充器材、药剂和物资,确保完整好用。派出所、武警消防中队、街道专职消防中队等相关部门要针对清明节期间人流、物流增大、祭祀活动频繁的特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大型活动、集中祭扫区等重点场所的熟悉,检查、测试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对怀亲堂要派出执勤力量,现场监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农林水管理中心与消防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要落实值班备勤、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值班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要加强灭火救援现场安全防护,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十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县应急管理局春节假期“不打烊“,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巡查,确保节日安全稳定。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根据省、市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2月16日,县应急管理局派出4个巡查组,对烟花爆竹销售点、春节停产企业开展专项巡查,巡查组分别来到花炮大市场以及三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万载县太平洋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弘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了解烟花爆竹市场销售、储存和停产企业复产复工、值班值守等情况,指导停产企业有序开展机械检修工作。巡查组要求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安全装卸和储存烟花爆竹,停产企业要强化值班值守和机械检修,加强对员工的节后复查复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2月16日上午,县应急管理局派出1个巡查组对工业园区复工企业和停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现场检查了企业值班值守、安全管理、应急处置、重点装置运转情况。巡查组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控,强化设备巡查检查,确保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防控。

由于春节期间外出返乡、上坟祭祖、探亲访友人员增多,燃放烟花爆竹和春耕备耕农事用火增加,森林火险等级高,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层层落实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值勤备战,从大年三十起,每天派出两个小组携带扑火机具深入我县东西两线重点地段进行野外用火巡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据了解,春节期间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持续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森林防灭火等工作部署和节日期间安全工作要求。截止目前,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巡查共派出巡查人员160余人次。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中心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不松懈,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中心召开春节期间工作部署会、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全力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1月29日上午,中心召开春节期间工作部署会。中心主任李选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心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等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并就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维稳工作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李选主任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做好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当场整改,确保单位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二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做好随时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医疗废弃物收运处置以及疫情防控物质储备,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三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扎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要求,坚持文明健康安全过节,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廉洁过节。

1月30日下午,中心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检查组对各科室办公场所及单位工地现场消防、用电管理情况及配电房、实验室人员的安全防护、重点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情况、疫苗冷库、应急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用电防水安全等进行了仔细的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立即提出整改措施,要求相关科室在节前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限时整改。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求,“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时刻紧绷安全弦,在思想上打持久战,在行动上高度自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中心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十二

车队全体职工:

一、车队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公司将对路口、平峰及夜晚时段、火车站、汽车站等客流密集区、清明假期拥堵易发点段、旅游包车、郊区线路作为营运安全管理重点,车队全体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注意观察、降低车速,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驾驶员要继续做好严防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

三、公司及车队将组织人员对车辆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签字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四、公司及车队将对场区消防安全作为重点工作,开展场区安全隐患大检查,加强对加油(气)站、维修车间、供电所、变电室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检查是否有电瓶车充电、电源线路混乱、现场是否有油污、杂草、物品堆放杂乱等安全隐患,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十三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传统的清明节又将来临,群众进山扫墓和郊游踏青等活动频繁,又正值春耕备耕的繁忙季节,林区野外用火骤增,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扎实有效做好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清明节期间是历年森林火灾频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关系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检查督促,把各项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布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乡村有标语,路口有警示,使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森林防火常识、安全避火等知识的教育。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阐明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告知每个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在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要积极倡导文明扫墓,移风易俗的新风尚,用种植纪念树,送鲜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清明祭祖扫墓时不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护林防火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值班巡逻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对落实不到位、违反规定擅自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清明节期间,一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在全县范围内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大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不留盲区死角。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干部、林业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及森林消防人员等做好巡查工作,加强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的监管,实行重点防范,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片包干,分兵把口,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对进山扫墓人员携带的香、纸、烛等物品坚持予以收缴,对拒不听劝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行政拘留。职能部门要加强公墓、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的火源监管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火险等级四级(含四级)以上的天气,县、乡两级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要制定清明节期间的火灾事故处置预案,细化完善扑救措施,做到一有火情,能及时出击,快速扑灭。特别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格按森林火灾处理预案有序处置,正确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治群防”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加强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科学扑火知识教育,掌握安全自救常识,严禁老人、儿童、妇女和痴、呆、傻等人员上山扑火。

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值班制度,尤其是清明节期间,要做到领导带领,24小时值班。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执行森林防火情况零报告制,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需在每天下午5时前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当日防火情况,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十四

为全力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春节。

一是周密部署。节前,全国、全省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重点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部署。1月24日,市安监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就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提出要求。

二是强化措施。一是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1月15日至25日,市安委会组织开展了全市“一节两会”及春运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由8位市级领导带队。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警示约谈。针对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督查组检查反馈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加强整改。三是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巡查。1月27日至2月2日(除夕到正月初六),市安监局每天由一名党组成员带队,重点对集贸市场、车站码头、烟花爆竹储存销售门店等进行不间断安全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到位,确保了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三是加强值班值守。节前,制定印发了《做好20xx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和春节值班安排表。并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24小时带班,科长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守的三级值班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应急救援预案,健全了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了应急救援队伍,准备了充足的抢险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及时处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到万无一失。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十五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顺畅,根据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县天气有所转暖,加之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征通行,旅游踏青、扫墓祭奠出行叠加,尤其是国道和962县道(东源至鸳鸯头路段)、964县道(乍洋至石山路段)、城关至东狮山风景区路段交通流量将大幅增涨,可能出现春运后第一个交通流高峰。从近3年全县清明节期间事故分析看,主要呈现4个特点:一是无证驾驶、超速、违法超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违法类型;二是下午15时至17时是事故高发时段;三是假期第3日事故多发;四是小型客车、超标电动车、摩托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车型。各农村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要结合本地实际,要加强辖区重点景区、国省道、通往墓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早调整部署,科学安排勤务,突出加强对重点车型、重要时段和易发事故重点违法行为管控,全力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

清明节前,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对景区、墓区周边道路,特别是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急弯、长下坡、高落差等危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状况,发现设施损坏、缺失的,要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换或修复;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以及山区道路可能存在局部突发小气候等隐患要提前做好警力、设施的应急处置准备,必要时采取限制通行管制措施。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墓区、景区停车泊位和进出口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停车泊位明显不足的要及时协调增设临时车位,加强路面交通疏导,防止占道停车引发交通拥堵。特别是停车泊位远不能满足需求的墓区,要积极协调民政采取引导分批放行,减少车辆进入墓区,缓解墓区道路交通压力。要密切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准备工作。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调配相关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提前投放到易发事故、拥堵点段,确保一旦急需能够快速反应、高效施救、及时疏通,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和严重拥堵。

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到景区、墓区周边重点路段,以及长下坡等关键节点。落实错时勤务,严格加强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和警情处置效率,防止发生严重交通拥堵。要紧盯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中型客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严查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要及时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各农村派出所要坚持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劝导员作用,严把乡村道路出行主要关口,防止超员面包车和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交警大队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职能,抽调警力组成执法小分队,积极指导配合农村派出所,认真做好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景区、墓区周边及城郊结合部道路的巡查管控,严格查处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以及逆行、乱停放等违法行为,规范通行秩序,维护交通安全;要加强与高速交警部门沟通、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高速公路免征通行费期间的.交通组织和应急分流工作;要积极协调市政、交通运输等部门,提前做好占道施工项目和隐患整改路段的秩序疏导和安全维护,督促施工单位在清明前抓紧完工撤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明节期间,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3月29日前,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向社会公布本地清明节假期交通研判和交通组织情况,公布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要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实时发布清明节期间辖区主要道路的路况、天气信息和交通管理措施,提示群众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注意行车安全事项。要在景区、墓区道路等车流密集点段,宣传介绍国省道、山区道路、雨雾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教育群众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大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措施的宣传力度,提示、引导群众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及时撤除现场,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拥堵甚至引发二次事故。要呼应清明节庄严肃穆的节日特点,在加强交通严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树立公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清明节假期,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执勤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应对处置突发紧急事件。一旦发生严重交通拥堵和死亡交通事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县局指挥中心和市局交警支队值班室。县局将派出督导组开展清明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督导。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领导要带队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十六

清明是我国人民的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清明祭祀活动的习俗。镇党委政府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详尽的安排部署,开展了安全大检查,现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为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镇政府制发了胥府发〔20xx〕25号文件,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并要求各村(社区)负责人高度重视,将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检查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镇党委政府开展清明节安全检查,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林区等重点安全生产区域、环节、部位进行了重点抽查。

1、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因清明节又是我镇“春台会”,期间客流、货流量大幅增长,针对这一情况,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我镇节日期间秩序的畅通有序。

2、烟花爆竹安全。节日期间,对我镇的烟花爆竹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3、消防安全。各村(社区)加强了各自辖区内的重点区域巡查,加大了对村民的防火安全宣传,并要求加强在祭祀活动期间,对林区的巡查。

三、安排值班,保证信息灵通节日期间,镇党委政府以及各单位各部门安排了值班人员,保证信息灵通,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节日安全。

四、全面总结清明节后,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作了总结,对在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表扬,对做得差的进行了批评指正。20xx年清明节期间,通过各单位、各部门和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我镇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确保了节日安全。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十七

根据《石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园区管委会庚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园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四川石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清明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园区内企业。现将园区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园区管委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园区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副主任具体抓,安全网格员对园区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并组织落实。

针对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网格员对园区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企业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值班值守情况、生产安全、在建项目施工安全、清明期间职工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情况、食品安全,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0条,主要涉及建筑施工安全1条(氧气乙炔使用安全距离不够),车间隐患7(不正确佩戴安全帽2条,不正确使用口罩等劳保用品5条),消防安全2条(灭火器需更换)。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100%。

要求园区企业一是严防死守,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好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二是针对清明期间特点,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节假日职工容易麻痹大意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端管理,杜绝出现安全事件。三是加强生产管理,特别是监督职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预防职业病;监督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等。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十八

各村、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是群众祭祖高峰期,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切实抓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春防后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山火及其它火警发生。

二、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使森林防火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消防、公安、民政、工商、安全、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清明节期间我镇禁售烟花炮竹,严禁携带烟花炮竹上山,严禁在山上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钱及各类祭品。加强检查监督,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扑,坚决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要加强防火、扑火器材的管理和维修。各村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和治安队、民兵骨干的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出动,实施打早、打小、打了。注意做好扑火安全工作,不要动员学生、老人上山扑火。

五、山火发生后,一定要查清起火原因,严肃处理肇事者。

六、从4月5日起一个月内,各村及镇直属部门、有执勤任务的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逢周六、周日不放假。有山头的村要组织队伍上山巡逻,各村义务消防队和没有山头的村要组织好预备队伍待命。

七、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原省、区属单位、双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力量,守好本单位所管辖山头和附近的山头,一旦发生山火,随时进行扑救。

八、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在本辖区内因山火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九、对私自在平坟的地点设置标识或重建坟墓的,要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责成当事人立即清除,并恢复原来地貌。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对违反规定,不顾劝阻,私自到已清、平坟的山头拜祭并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加强灵园的内部管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疏导拜祭人潮,坚决清除拜祭高峰期的安全隐患,确保灵园拜祭秩序的畅顺。

十二、一旦发现山火,要立即报镇防火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xxxx。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十九

广大市民:

为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明节期间,祭祀、扫墓活动频繁,也是道路交通和各类火灾等事故频发的时期。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要充分准备,在举措上要及早部署。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

要严格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安非法行为,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深化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凡达不到安全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关闭取缔。

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要果断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勐养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日。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简报篇二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是现代生产生活中的重要基础设施和设备,安全工作通知。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数量都在迅速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在册特种设备10486台,其中锅炉2037台、压力容器4234台、电梯1952台、起重机械2037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74辆、游乐设施51套、客运索道1条,各类气瓶28万余只,特种设备保有量每年以12%左右的速度增长。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强制更新淘汰等工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非法安装、无证作业、设备带病运行等现象仍然存在,特种设备安全还存在一定的风险;一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薄弱;一些职能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加强监管、防范未然,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宜春”的要求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特种设备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解决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及投入问题。督促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督办辖区内重大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到位。严格实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和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安排人员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制度,每年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巡查,发现严重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二)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要带头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抓基层、打基储规范管理”,转变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组织打击、取缔特种设备的非法生产和使用行为。加强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及注册登记工作,严把特种设备许可准入关。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持证培训及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协助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安全工作通知》。组织并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及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教育、卫生、旅游、水利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要求,在本行业领域内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动态变化,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协同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名员工、每一台设备,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经常性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特种设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和使用。

(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要求及评价》江西省地方标准要求,认真开展以岗位达标、管理达标和全面达标为内容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创建及评价工作,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把标准化创建过程作为促进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过程,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纳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作为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的先决条件之一。

(二)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每月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管理人员每半月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作业人员每班要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进行一次以上巡查。对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包括违章作业行为都要及时整改,并留存记录、上报情况;对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应建立严重隐患整改台帐,做到应急预案、整改措施、责任人员、资金投入和整改时限“五到位”。

(三)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宜春市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实施意见》(宜市质监特发〔20xx〕9号),提高“三类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建立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尤其是爆炸当量较大以及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一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有针对性的经常组织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对各类载人设备均应建立或签约一支维修保养队伍并作为本单位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所有载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均应组织定期的救援演习,每年至少一次以上。

(五)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8月至10月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质量监督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严格开展以“三无一超”(无证安装、无证使用、无证上岗及设备和安全附件超期未检使用)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五个制”(问题列表制、限期整改制、任务到人制、责任追究制、结果督查制)的要求实施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行书面告知制度;对隐患整治不力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三从严”(严查、严管、严处)管理企业,必要时给予通报,并在新闻媒体曝光或者网上公示;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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