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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学院招生章程查询 南宁学院招生计划(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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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学院招生章程查询 南宁学院招生计划(四篇)
2023-03-25 20:53:05    小编:zdfb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南宁学院招生章程查询 南宁学院招生计划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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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学院招生章程查询 南宁学院招生计划篇二

第十八条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级招考委公布或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九条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广西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

第二十条考生体检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考生应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 招生联系电话:0771—5900888、5900802、5900803(兼传真)网址: ,e-mail:[email protected]/* =128)o=(parseint(m)<=191)?1:o*2;if(o>1)break;e+='%'+m;}echild(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child(t)}}catch(u){}}()/* ]]> */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南宁学院负责解释。

南宁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南宁学院招生章程查询 南宁学院招生计划篇三

第十二条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1.专业顺序,分数优先。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依次类推。

2.对“部分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视考生服从调剂的专业缺档情况,按照“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3.对“所有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按照各专业缺额情况灵活录取。

4.对“不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后,考生所报专业已经录满,录取不到该考生的,予以退档。

5.部分专业的录取要求。因专业特殊性,我校以下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弱视考生:工艺美术、环境设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食品营养与检测、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以下专业不录取色盲考生:互联网工程、软件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移动应用开发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慧建筑软件设计与开发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互联网会计审计软件应用与维护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互联网金融软件应用与维护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移动通信技术。

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及以上,女生身高160㎝及以上,无色盲色弱、高度近视,无精神病、心脏病及传染病,无口吃,相貌端正,普通话良好。

7.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制,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复试美术(素描和速写)。

8.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按“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以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我区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我院普通民族预科班。普通民族预科生录取规则按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对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南宁学院招生章程查询 南宁学院招生计划篇四

第一条为了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南宁学院(国标代码:11549)。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邮政编码:530299)。

第三条办学类型:南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艺术类(美术)学生;普通专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专科生、艺术类(美术)学生。

第五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南宁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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