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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来料加工合同(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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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来料加工合同(优秀8篇)
2023-11-24 16:15:05    小编:zdfb

合同的签署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订。协商合同条款时,应注重平衡各方的权益和利益。请您参考以下范文,以帮助您更好地编写您的合同。

混凝土来料加工合同篇一

xx年9月1日,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当日立案。

该案与(xx)西铁执字第32号案系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均系同一人,诉讼标的为同一标的,由于(xx)西铁民初字第3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分了两个阶段,所以申请人分了两次向我院申请执行。承办人将两案合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xx)西铁民初字第39号民事调解书,于次日前往被执行人处向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传票。该公司负责人马均利来后,其强调外面拖欠他们公司有3200余万元的债务,拖的公司现在经营困难,本来用于还债的钱由于没到位,所以无法履行债务。承办人对其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被执行人答应一旦有货款到账就履行。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20万元后,就再不履行,由于被执行人未能全面履行债务,承办人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其银行存款,并将44万元存款划至法院账户。共计到账66万元。将32号案件的执行款567495.80元发还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至此,(xx)西铁执字第32号案强制执行终结。

对于(xx)西铁执字第35号案的500000元执行标的,承办人多次到被执行人处执行未果。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向我院提供了其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到期债权人民币40万元。本院于xx年9月24日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达了履行债务通知书。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对40万元到期债务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按通知履行义务。我院于xx年11月3日裁定,决定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强制执行,次日向第三人送达了强制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经过对第三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xx年12月8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到期债务40万元。承办人随后从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将剩余执行款及迟延履行金20xx元追回,共计502000元。已将执行款502000元发还申请执行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执行第三人债务执行案件,其典型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用自己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欠债务时,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在执行这类案件时,应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到期债务。如果第三人提出异议,法院则应进行审查,审查中异议不能成立和在通知后没有提出异议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通过对以上法条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主要有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本案中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后,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没有履行能力,但在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中发现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有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一笔到期债权。此案具备了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首要条件。

其次,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必须是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方可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此不得主动通知第三人履行债务。本案被执行人在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了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至此,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两个重要条件已经达到。此后法院依法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

第三,法律规定十五日内第三人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债务的,法院有权裁定强制执行。此案法院在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其在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但又不履行其债务,故法院裁定对其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反映其与被执行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明晰,要求法院暂缓执行。本院合议认为法院在强制执行前已经书面告知第三人有十五日的时间向法院提出异议,因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受理审查案件的实体问题,故若第三人在十五日内提出了异议,则该代位执行程序终结。但本案中第三人未在法定期间向法院提出异议,因此本院应继续强制执行,对异议不做审查。

代位执行制度是民法理论中为保障债权实现而设立的一种制度,由于这一制度具有在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的情况下,扩大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的范围,在判决书所确定的执行对象以外,依据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案外第三人的财产,从而不仅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也有利于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

混凝土来料加工合同篇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元。

工程地点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交底内容: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业主调整后的工期为准)。

二、承包内容村美支路和高新区支路混凝土面层及防撞墙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四座横穿公共管沟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____________下穿箱涵两端进出口处八字墙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

三、材料设备供应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混凝土、钢筋由甲方提供,其他包括周转性材料和辅助性材料在内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工器具、机具全部由乙方自带。

五、工程款支付比例过程进度款支付____________%,结算时支付至____________%,剩余_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无息退还。单价中不含税金。

接受交底人:_______________。

交底人:_______________。

交底日期: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来料加工合同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外加剂名称。

规格。

粉/液。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

价款总计:佰拾万仟百十元角分。

第二条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

1.国家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北京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

第三条计量方法。

第四条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应提前______小时以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价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混凝土来料加工合同篇四

需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10600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3%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3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90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混凝土来料加工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工程地址:

工程名称:

甲方将承建的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根据《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有关条款,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自备机具:

1、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础、主体结构(包括砖砌体的构造柱)、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以及甲方临时安排的附属设施等主体封顶前的所有砼工程的浇筑,水平运输、楼层找平、养护、砼振捣。

2、自拌零星砼时,原材料的冲洗、上料、水平运输、砼振捣、浇筑、找平、收料。

3、所有楼层砼碴料的清扫、转运,并按指定地点堆放。

4、除搅拌机、垂直运输机械外的斗车、铁铲、赶枋、振动器、振动棒,养护用的水管、广线、排刷、灰桶、手锤、手套、水鞋、雨具、草袋、安全帽、安全带、塑料薄膜、沙板等低值易耗品均由乙方购买。

5、砼浇筑时泵管水平脚手架的搭拆。

6、所有操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购置均由乙方负责。

二、承包方式:人工费承包。

三、承包单价。

本工程所有混凝土工程量以m3计算,工程量以乙方实际施工完成工程量为准。承包单价为____元/m3。其中:

1、基价为____元/m3;。

2、施工安全奖为____元/m3;。

3、质量奖为____元/m3;。

4、工期奖为____元/m3;。

5、文明施工奖为____元/m3。

四、价款的结算。

1、如工程质量未达优良,只按基价的量达到优良,按基价的100%结算,并全额获得优良奖。

2、凡施工期间无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可全额获得安全奖;反之,不能获得安全奖。

3、凡基础、主体工期能按项目要求总工期完成时,可获得进度奖;反之不能获得进度奖。

4、凡标准化文明施工能通过验收可全额获得文明施工奖;反之不能获得文明施工奖。

五、价款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一次,并按完成额的%支付。预留的人工费待工程完工,经业主验收合格,乙方又未在合同期内发生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余款待竣工后个月内付清。

六、质量要求。

1、本工程砼浇筑振捣必须密实,不能有蜂窝麻面,严禁出现露筋、狗洞、过振或漏振现象,表面平整、成型良好且必须达到国家的验收标准,并严格按技术交底执行。若出现上述质量隐患时,每点处以300元罚款。

2、所浇筑砼楼面必须保证楼面厚度以及砼表面不再做找平层的平整度要求,平整度用2m靠尺全数检查,每点不超过5mm,且在同一标高的楼板面,每间屋的板面高差不超过5mm,全数检查,且合格率90%以上。超过上述规定点时,处以50元的罚款。要求经相关部门及人员检查签字认可后,方能结算砼工程完成量。

3、楼板面砼表面按设计要求拉毛,做到纹路大小一致,均匀、顺直不允许出现大面积的色彩不均匀,全部原料压实;同时要求乙方所用赶枋上配水平尺,拉毛工具自备。

4、凡出现以上列举以外的所有不符合砼规范验收要求的操作行为或质量问题,将给予100元/点的罚款。

5、砼养护时必须派专人养护,冬季施工须采用喷雾器加热水养护或其它有效方法。

七、工期要求。

工程施工时,乙方按照甲方编制的每天工作任务单必须按时合格完成,未完成时按300元/天进行处罚,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计算。

八、安全要求。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履行签字手续,交底材料归档备查。每周项目召开安全例会制并作好记录。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过期不整改者,将按每次元罚款。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及保健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现场人员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如乙方违者按每人/次30元罚款。

7、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如乙方野蛮、擅自施工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需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甲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0、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容量餐具做饭和取暖,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作业时必须落实防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工地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等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1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人名单和相关证件,包括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人员确定后人员应相对稳定,凡需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变动。

17、凡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材料要求。

十、文明施工现场及标准化工地要求。

1、乙方现场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

2、凡乙方有违反文明施工的现象发生,甲方按50元/次处罚乙方。

3、当甲方项目需要统一服装时,乙方承担80%费用,甲方项目部补助20%费用。

4、每间工人宿舍内的被盖、碗、鞋、毛巾必须整齐,生活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

5、乙方应自行完善其它标化文明施工要求的工作。

十一、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及时提供甲方应该提供的材料。

2、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原则上乙方自备生活费,但甲方工长可以视工程量完成情况酌情借给饭菜票,其费用在乙方人工费结算中扣出。

3、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少乙方窝工。

4、甲方提供塔机及夜间照明设施。

5、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合同,此合同方能生效。

6、甲方项目部组织会议时,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否则甲方以缺席每次100元,迟到每次50元处罚乙方。

7、乙方及时提供机具及其它材料、工具,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8、乙方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必须24小时坚守现场(特殊情况须向主办工长及分管工长请假),否则甲方以每次100元处罚乙方。

9、甲方为了项目整个工程顺利施工的需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安排、调整,否则按拖延工期处罚。

10、乙方所有提供机具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书交甲方项目部存档。

11、乙方的暂住证、务工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由乙方自行解决。

12、乙方负责人必须陪同甲方项目经理、主办工长、工长一起参加质检站的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如有缺席甲方按每次200元处罚乙方。

13、如因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随时勒令班组退场,并不予结算所有工程量。

14、如乙方自行退场或有未完成的工作,未完工程量按承包单价的3倍从已完工程量中扣出,扣完为止。

15、乙方严禁招用未满16岁的童工。

16、乙方必须按成都市社会保险有关《成都市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规定,为乙方现场所有人员购买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报甲方备案。

十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十三、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十五、合同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财务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来料加工合同篇六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c50砼单价:元/立方。

四、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五、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3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3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120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六、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

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若因需方报料有误差,再续报料不足够立方时,需方需支付空运费元。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次月10日内支付工程款的%,其余部分待合同结束后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无违约行为时,需方通过其他形式生产本合同范围内混凝土,供方不得已任何借口中断混凝土供应。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2)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3)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混凝土来料加工合同篇七

一、材料名称、商标、型号、数量、供货时间等。

三、交货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搅拌站。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罐装运输,乙方提供给甲方6立方塑料桶,价值7000.00元,如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不计损耗。

七、资料:随货附送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双方经济责任:按《民法典》执行。

十、合同解除条件:甲方退回乙方塑料桶,所供材料货款结清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甲方应按用量提前1天通知乙方,每次供货不得低于8吨,低于8吨时,甲方应承担部分运输费用。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来料加工合同篇八

需方:供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广州市建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四条:施工单位。

第五条: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混凝土强度等级、质量需求、数量、单价等信息如下表:

说明:本单价不含税,不包发票。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供方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之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预拌混凝土》、gb/t50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并按委托书所确定的实际浇筑部位向需方提供相应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第六条供砼方式:(1)需方预约供砼。普通砼应于24小时前预约,并将供料计划书面通知供方(包括具体时间、数量、浇筑部位、输送方式和质量要求),以安排生产,非采取书面通知方式的,供方有权视为未收到预约;经双方确认后,供方应按时、按要求将砼运送至交货地点。(2)每次泵送之前,如需使用砂浆由需方自行解决。(3)需方应保证工地内的道路顺畅、安全,为供方运送车辆的到达提供必要的帮助,因需方原因导致供方运送车辆无法按时到达交货地点,需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方的混凝土车司机要服从工地有关人员的指挥。(4)每天(每批次)供应的混凝土尾数至多只能有一车,如超出此车数,需方应按8m3保底,不足保底方数加收35元/m3的标准向供方补偿运费。供砼方应负责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一切安全及经济损失责任。

第七条验收方法及期限:(1)混凝土运抵交货地点后,需方应派遣具有资格的检验人员并在货物运抵后的20分钟内按规定完成坍落度和抽样检测;需方应配合供方在货物运抵后的90分钟内将整车混凝土卸清,若超过时间供方不负任何质量责任。需方应指定被授权人签认混凝土送货单,否则供方有权拒绝交付货物。(2)供应数量应按供方实际供应量计算,需方对供货量和质量有异议时,应按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抽检解决。砼重量按2350kg/m3±2%计。需方有效签收人员名单:()。

第八条结算方式和期限:发货后每15日结数。

第九条违约责任:供方:(1)所供应的混凝土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要求,供方应负责需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因供料中断而导致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时,应赔偿需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需方:(1)由于非货物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需方负责。(2)逾期付货款,除应按拖欠款数额每天向供方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外,供方有权停止供砼。(3)如供需双方正在协商中止合同时,需方不得与其它供应方就本工程签订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如有违反,需方按履约未供的货款总值5%作违约金付给供方。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执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和调解无效,可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文件,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任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文件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事项:以上单价随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供方提前三天提出提价通知,双方协商再确定新单价。

附注:签约前双方应互相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签约代表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需方: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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