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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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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16篇)
2023-03-27 19:11:39    小编:zdfb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一

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和土地出让金的催收力度,能有效地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做好做活经营城市这篇大文章。在此,我就嘉陵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正视现状,及早安排部署

面对成南高速公路通车的区位及交通优势,年初,我区就针对“如何利用好土地经营城市”展开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发现目前我区的土地市场存在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和业主征用土地后没有按期动工建设。二是部分单位和业主根本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而非法圈占土地。三是部分单位和业主征用土地后,长期拖欠土地出让金。这一系列问题导致我区城镇出现了一些土地荒芜闲置,国土部门难以按期兑现城镇统征安置补偿和村民生活费,严重影响了城镇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面对存在的问题,我区视问题为压力,正视现状,迎接挑战,在国土资源部召开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之前,就及早对清理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及出动宣传车等媒体宣传土地法规、曝光典型案等,切实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强化组织领导。2月10日,我区出台了《关于开展清查非农业建设荒芜闲置土地和催收土地出让金的紧急通知》,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非农业建设荒芜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出让金催收的领导小组,区国土局也成立了相应的催欠班子具体抓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的工作。三是明确奋斗目标。2月15日召开全区经济工作会再次就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力争通过整顿土地市场年内收回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

二、更新观念,冲破思想障碍

经调查摸排了解到,荒芜闲置土地户及欠款户大部分是招商大户和有关市上部门,如果没有足够的决心和胆略就无从下手。针对国土部门部分工作者怕字当头、难字束手、邪字缠身的现状,为了保证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区召开了专门会议,将更新观念、破除思想障碍作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第一道工序来抓,进一步统一大家的思想。

(一)思想活,冲破怕的困惑。要求广大国土战线干部职工勇于破除上级未布置、前人无先例就不敢试、不敢干的保守思想,树立不违法就是合法的开拓意识,只要有利于加快我区发展的事就要去大胆地试、大胆地干、大胆地闯。要求大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逗硬收欠出了差错的同志由领导承担责任。以此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在国土部门形成了知难而进抓土地市场清理的良好态势。

(二)观念新,冲破难的束缚。倡导并弘扬“与时俱进、团结拼搏、负重自强、敢于争先”的新嘉陵精神,以此鼓舞斗志,凝聚人心,战胜困难。要求大家用市场经济的眼光去审视嘉陵的每一寸土地,破除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消极思想,树立有多少事就要挣多少钱的土地创业经营观;我们对客商、投资者的承诺坚决兑现,也要求客商、投资者们兑现投资承诺,对没有按承诺缴纳土地出让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延长进场时间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三)激情高,冲破邪的干扰。坚持“以实绩论英雄”,树正气、讲正气、说真话,将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任务逐一分解到国土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头上,制定明确的奖惩办法、设立“光荣榜”和“曝光栏”,每两个月按指标进行督查考核。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光荣榜示”,对超额完成任务较多的给予重奖重提;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无情曝光,并坚决让其下岗。真正做到了奖得眼红,惩得心跳。排除了国土部门工作人员一切来自上下左右的干扰,调动了国土部门工作者的工作激情,保证了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力整顿,工作成效显著

2003年是新一届区委、政府的开局之年。为了推进我区的城市化进程,我们决定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为突破口,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到了工作早谋划、目标早明确、措施早到位,务求旗开得胜。

(一)及早摸排基本情况。非农业建设荒芜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出让金催收领导小组在2月底前彻底摸清建区以来各用地单位及个人的土地欠款情况,同时查清了这些债务人员在银行的资金情况并登记造册;3月以来,我们又组织了11位土地执法人员对全区机关、乡镇及企事业单位近150个的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市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针对具体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土地清理整顿及收欠措施。

(二)强力催收土地出让金。针对各债务人的具体实际,采取了有针对性的三条措施:一是上门催收。我区催欠工作人员顶住压力,放下架子,团结一心,抱着催不回欠款绝不罢休的决心,耐心细致地给欠款户讲道理,做说服工作。有时为了把欠款户堵在家里,同志们起早摸黑耐着性子守在欠款户门口,不怕受气,不惧白眼,在催欠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下,绝大多数欠款户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拖欠的土地款。二是变相催收。部分“欠款户”,在征用土地签订协议时政府作出的承诺,我们积极兑现,如将政府承诺而未支付给南高的150万元教育经费,用于抵扣南高拖欠的部分土地出让金;我们还通过销售欠款单位生产的产品用于冲抵土地欠款,如我们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消费喜临门地板产品,然后用职工的材料款冲抵土地欠款,这就相当于催回了部分欠款。三是依法催收。面对一些欠款大户和部分说不进“油盐”的欠款“硬骨头”,在催欠工作人员和领导努力催收都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实行依法强制催收。如南充高中和四川国基实业有限公司,这两个单位知名度高,欠款数目大,拖欠时间长,有支付能力,催欠工作人员无数次上门催,均没有结果。在长期催收未果的情况下,我们与法院联系,对这两

个欠款户冻结了银行帐户,然后再开庭审理,最终收回了南充高中300万、四川国基实业有限公司200万元的欠款。此举在欠款户中引起了轰动,他们很多主动跟我们联系,积极地交纳欠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目前,我区已催收回土地出让金1321.13万元,占全年任务的66.06%,超过去年全年的催欠总量。

(三)加大土地市场清查力度。一是加强土地一级市场的宏观调控。今年以来,我区已对龙港实业公司、蒲和机械厂等企业和刘克飞等个人送达了缴纳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动工建设的通知;对秦毅艺术学校、群利综合服务部、嘉陵养殖开发公司等10余家企业发出了限期建设通知书;对永林塑料厂、跃美轻钢、铜兴管道厂、姜南佳等企业的荒芜闲置土地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万丰房产转让未建设土地要求必须缴纳土地闲置费后方能转让。截止目前,全区查出闲置土地16宗,面积312.581亩:其中无闲置原因4宗,面积66.937亩;因多次修改规划造成闲置土地4宗,面积21.382亩;因道路未通造成闲置土地4宗,面积9.482亩;因未拆迁造成的闲置土地4宗,面积202.33亩;因多次转让造成闲置土地1宗,面积12.45亩;现已报市政府收回闲置土地18.707亩。收取土地荒芜闲置费3万余元。有效地打击了非法炒卖土地现象的嚣张气焰。二是抓二级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我们在清理整顿土地二级市场时,采取人力、物力、精力“三集中”的办法,以一抓到底的热情,敢于碰硬的作风,抢时间、抓进度,对城区所有的的出租土地、经营性用地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查出用于经营性土地40亩,涉及单位38个,已收土地收益金2万余元。对嘉陵区民政局将划拨土地用于经营性用地,嘉陵公安局、教育局将划拨土地用于联建房屋开发的情况进行了处理和规范。

四、完善措施,力求新的突破

当前,我们在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中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阻力,如以前的大多数国营企业用地是划拨用地,现在由于企业倒闭、改制等多种原因,如果我们将土地进行出租、转让或改变经营用途将涉及这些企业工人的生存问题等。但全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总体形势是很好的,我们的同志冲破重重阻力、摆脱层层干挠、不分昼夜的工作激情很高,在新的问题和困难面前,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措施,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级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我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必将取得更大的成绩。

谢谢大家!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二

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汇报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劳动保障等四部门统一部署,我区从2006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规范职介和用工行为为目的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有力地打击了职业介绍领域中的不法行为,使劳动者就业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现将我区此次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作了汇报,得到了区政府分管领导的大力支持。区上迅速成立了“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劳动保障局杨大怀局长担任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张

永生副局长、公安局汉滨分局副局长马少波、区人事局副局长李家鳌、工商局汉滨分局副局长马丽担任副组长,区劳动保障、公安、人事、工商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抓工作落实。与此同时,我区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有效开展专项行动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建立起协调联动机制。我局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认真做好了行动前的协调和沟通工作,接到通知后主动与公安、人事、工商三部门取得联系,就如何有效开展工作相互进行探讨和研究,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制定方案明确了各自任务和职责,确保了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抽调精干力量,联合执法。本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

务,区劳动、公安、人事、工商抽调和指派单位精干人员,分别组成三个个联合执法组,对老城、新城、江北等职介机构、用工单位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整顿。行动中,区劳动、公安、人事、工商四部门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纠正和查处,有效地遏制了我区职介和用工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出和谐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氛围。

三是重点打击和全面清理整顿相结合。我们按照《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区23家职业介绍机构逐一进行了检查和整顿,对存在有违法行为的,但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对群众举报投诉和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群众反映强烈,且情节严重的,予以了重点打击。2月中旬,我区劳动监察部门对已吊销职介许可证仍在继续从事职介活动的原彩虹职介所给予了坚决的打击,收缴了其所有

非法招工信息和广告牌,并没收非法所得600余元。

四是清理整顿和宣传相结合。在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活动的同时,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增强职介机构和用工单位遵纪守法意识和提高求职者辨别真假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提高了政策的社会熟知度,很大程度上杜绝了违法职介和用工行为的发生。活动期间,我区先后在火车站、中心广场、五里镇等地开展大型宣传活动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

三、行动迅速,成效显著

一是对打击对象进行了果断查处。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并列入重点打击对象的8家职介机构和2家用人单位予以了果断处理,其中公安部门查处诈骗求职者财物案件共2起,立案侦查了1起;劳动部门查处违法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8起,责令退还求职

者求职费用万元,处理违法职介机构罚款共计万元,并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2户;工商部门依法吊销了1家职介机构营业执照。

二是对“黑职介”进行了依法取缔。共对2家未取得职介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职介活动的黑劳务组织依法进行了取缔,并依法追究了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三是依法加强了职业介绍的管理。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年终年检工作等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职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做到早着手、快处理,预防和杜绝违法职介活动的滋生蔓延。同时开展评定“放心职介机构”活动,让各职介所在评比中找不足,找差距,从而达到进一步规范职介行为的目的。

四是部分用工单位的招用工行为得到规范。此次行动,共对37户用人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处了1起诈骗求职者财物案件,1起以招录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案件,2起非法使用童工案件。在查处过程中,通过积极宣传政策,讲解

政策,让各用人单位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合法用工的重要性,从根本和源头上避免非法用工行为的再次发生。

五是劳动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通过此次专项整顿活动,在我区范围内的私招乱聘、胡乱发布招工信息、违法违规职介等现象得到了有效扼制,乱收费、骗取求职者财物的行为急剧减少,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在社会上营造了一个优美的求职择业环境。

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汇报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三

长期不上班和不能正常出勤员工整顿清理工作

汇报材料

按照xx公司《关于对长期不上班和不正常出勤员工进行整顿清理的通知》文件精神,xx公司高度重视、科学安排、积极推进,现把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本阶段主要任务

按照xx公司《关于对长期不上班和不正常出勤员工进行整顿清理工作的安排意见》,自xx年xx月xx日,整顿清理工作进入分类处理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登报公告通知的人员,返回公司报到的进行批评教育、安排上班;二是对符合处理条件的人员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本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总经理xxx、党委书记xxx同志的亲自过问下,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xxx同志的现场督导下,整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团结协作,使整顿清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截止xx年xx月xx日,对于前期摸底排查出的135人,已经通知到135人(其中公告通知46人);已经通知到的135人,已经回公司报到113人(其中上班65人;办理调动2人;办理托管26人;经审定处医疗期,同意休假20人),解除劳动合同22人,完成整顿清理任务。

三、下阶段工作目标

下周,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移送有关资料。

xx年xx月xx日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四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规划建设“六大平台”“五大网络”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介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现就专项清理

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部门管理、行业自律”的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为核心,以行业指导和企业的自查自纠促进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体系的形成,以政府指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起中介机构的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努力构建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中介平台,为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工作目标是:理顺体制,强化监管,规范运行,改进服务,促进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

清理整顿的范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中介活动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独立审计机构;资产、土地、矿产资源、安全、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森林资源资产等评估机构;检测、体验、认证、监理、拍卖机构;造价、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商品)调查等咨询机构;职业、人才等介绍机构;证照、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招投标、因私出入境等代理机构;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中介机构;各类经纪机构。

重点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监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土地评估机构、环保评价(评估)机构、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机构等。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

一是摸清全县中介机构的性质、名称、种类、数量、资质、资格、从业人员状况和发展现状等基本情况。

二是审查和确定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凡达不到准入条件和标准的及时进行纠正,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执业的中介机构依法取缔。重点是:(1)检查中介机构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等问题;(2)检查中介机构经营主体的实际使用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经营状况与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查处或整改虚假证明、虚假评估、违规操作、不当竞争等违规违法问题。重点是:(1)经营活动是否依法进行,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超范围超资质经营、出具虚假证明、虚假评估等违法违规行为;(2)经营活动是否履行法定的、委托的、约定的、自设的义务,是否存在损害国家、企业、个人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后果与责任;(3)经营活动是否遵守守行业自律规定、职业道德规范,是否存在违规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依照政策规定,中介机构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是否存在脱钩不彻底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垄断经营等明脱暗不脱的问题。

五是检查各审批登记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情况,督促纠正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全县清理整顿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09年3月开始,至2009年8月底前基本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

宣传教育的重点:一是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以及苏荣书记对全省开展机关效能活动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二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诚信、公平和正义的教育。县里拟于3月下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工作。各乡镇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2009年3月底以前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4-5月)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中介机构规范执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全面摸清现有的业务主管部门所具有的管理职能、管理依据的法规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分析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摸清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并登记造册存档。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设立情况。严格审查设立条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对未经登记注册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中介机构依法取;对管理混乱、不能守法经营,甚至严重违法、违规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依法取缔。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情况。2009年5月30日前,中介机构要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彻底脱钩,所有兼职的党政干部必须解除兼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是检查监管到位情况。各行业主

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收费标准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于5月底关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中介机构要以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认真对照《××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填写自查自纠表格,写出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查未如实登记上报的一律取消其执业资格。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9年6月)

重点检查工作由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一是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执业情况;二是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三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情况。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移送线索,联合开展重点整治,重点对涉及商业贿赂、虚假证明、建筑工程和资产拍卖串通投标等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

(四)建章立制阶段(2009年7-8月)

1.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订《行业中介组织行为规范》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完善中介机构规范运作、促进发展的指导意见。

2.中介机构要结合自查情况,制订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服务标准、服务规则。按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恪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建立执业质量审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或违规违纪的执业人员要及时调整或清理。

3.建立完善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和中介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建立作用平台和中介机构的诚信档案,信用等级分为a、aa、aaa、aaaa四个等级,对有严重不良信誉的中介机构实行降级,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的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效率,决定成立以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肖德军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谢浔峰、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主任陈礼凡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中小企业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规划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为成员单位的县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各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中介机构清理整顿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参加的例会制度。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中介机构的具体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加强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有关文件,牵头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审查认定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并会同行业协会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的信用信息平台。

(三)监察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尤其要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对中介机构进行有效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六、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各局,要将清理和整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形成合力。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真抓实干。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和要求,落实计划步骤、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切实负起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确定中介机构诚信等级的标准之一。要加大对在中介活动中搞商业贿赂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查严办。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脱钩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拒不上报或顶风违纪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业。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要尽快建立健全完善行业自律、市场监督、信用评价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的中介行为的查处力度,使那些无礼法律法规、屡屡违规操作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禁入市场,使中介机构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下步入公平竞争、协调动作、稳步发展的轨道。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五

清理整顿天燃气市场工作方案

清理整顿天燃气市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燃气市场的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全区燃气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为指导,以《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燃气安全、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为目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推动我区燃气市场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和健康有序、方便安全的方向发展。

二、清理整顿范围

城区内所有从事燃气经营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单位、个人及燃气用户。

三、清理对象及内容

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建设燃气工程项目或未取得燃气企业资质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单位或个人未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从事民用或车用液化石油气充装业务;

单位或个人无危险品准运手续和相关证照运输液化石油气;

单位或个人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 非法建筑物占压燃气管线。

四、整顿对象及内容 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及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存在不安全隐患或设备和设施状况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 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抢险预案不健全,安全消防设施不完备。

燃气企业经销的燃气质量不符合标准

或计量误差大于规定标准;

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或未接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

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储罐等压力容器未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

气源厂及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不得向无证经营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或《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的方可给予充装; 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及供应站,必须分别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和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坚持打击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验钢瓶的充装行为,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一律不得充装不合格或超期钢瓶;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超过检验期限或无安全检验标志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燃气燃烧器具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或充有燃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液化石油气槽车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证照不全运输液化石油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

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车违章运输; 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超越规定项目经营;

燃气企业专业管理、安全、技术和操作等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未取得岗位证书;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未按规范和标准安装燃气器具或安装未经检测的燃气燃烧器具。

五、清理整顿步骤

宣传动员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 清理整顿阶段:9月16日至10月20日

验收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领导小组。

长: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区政府办主任

区建设局局长

成员:

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区安全办主任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行业管理站,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有区建设局、区安全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公安局治安科、区交通局运管处。联系电话:,联系人:。

为便于社会群众监督,区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号码为:。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燃气市场的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全区燃气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以国家和盛市有关要求为指导,以《××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燃气安全、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为目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推动我区燃气市场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和健康有序、方便安全的方向发展。

二、清理整顿范围

城区内所有从事燃气经营(包括生产、运输、储存、输配、供应等)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单位、个人及燃气用户。

三、清理对象及内容

(一)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建设燃气工程项目或未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二)单位或个人未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从事民用或车用液化石油气充装业务;

(三)单位或个人无危险品准运手续和相关证照运输液化石油气(包括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

(四)单位或个人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

(五)非法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

四、整顿对象及内容

(一)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及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存在不安全隐患或设备和设施状况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

(二)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抢险预案不健全,安全消防设施不完备。

(三)燃气企业经销的燃气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计量误差大于规定标准;

(四)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或未接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

(五)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储罐等压力容器未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

(六)气源厂及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不得向无证经营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的方可给予充装;

(七)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及供应站,必须分别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和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八)坚持打击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验钢瓶的充装行为,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一律不得充装不合格或超期钢瓶;

(九)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超过检验期限或无安全检验标志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重瓶);

(十)燃气燃烧器具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或充有燃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一)液化石油气槽车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证照(危险品运输营运证、押运证、从业资格证等)不全运输液化石油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二)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车违章运输;

(十三)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超越规定项目经营;

(十四)燃气企业专业管理、安全、技术和操作等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未取得岗位证书;

(十五)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未按规范和标准安装燃气器具或安装未经检测的燃气燃烧器具。

五、清理整顿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

(二)清理整顿阶段:9月16日至10月20日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主任

××区建设局局长

成员:××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区安全办主任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行业管理站,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有区建设局、区安全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公安局治安科、区交通局运管处。联系电话:××,联系人:×××。

为便于社会群众监督,区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号码为:××××。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七

烟草局春节期间市场清理整顿工作

汇报

根据鄂烟专[2004]74号,省四厅、局《关于开展全省卷烟打假、卷烟市场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以及鄂烟明电[2005]2号《省烟草专卖局关于继续抓好春节期间卷烟打假、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及时制定春节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祥细的市场整顿方案,安排具体措施,在“元旦”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基础上,及早进入“春节”前的市场清理整顿,在襄城区政府任副区长的支持下,在区公安、工商、质监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共出动执法人员149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0台/次,发案79起,查获“非

法三烟”条,其中假冒烟条,走私烟1条,非渠道进货烟条,案值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克服厌战和畏难情绪

12月下旬以来,全局上下连续作战,保市场、争销售,舍小家顾大家,几乎没有休息过星期天,部分职工家属多有微词,同时春节将至,个别专卖人员认为再到经营户店中检查,担心影响客户满意度,针对这些厌战和畏难情绪的存在,结合元月27日市局2004年度工作总结暨2005年工作大会精神,以及省局关于继续抓好春节期间打假、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了传达,并结合襄城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2005年专卖工作职责,以及省、市局打击非法经营、保证市场净化的决心,使全局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消除了厌战和畏难情绪,市场清理整顿一直坚持到2月8日(腊月三十)中午,才回家过年,经过休整,于2月13日(农历正月初五)中队就进入了市场,投入了新的战斗。

二、坚持市场清理整顿与业务销售相结合一是户管中队全体户管员在与客户经理进行走访过程中,随时掌握市场动态,经营户经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二是每天向三个客户经理部了解,掌握各线路的销售情况,通过以上掌握的各片区及经营户的销售情况,及时调整市场清理整顿线路,使专卖管理真正起到为业务销售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对高危区及高消费区进行重点清理 襄城的荆州街、东街以及几个大型宾馆,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是销售非法“三烟”的高危区,特别是荆州街、东街通过几年的整治,其销售手法也在不断的变化,由明转暗,转换交易地点,变的更加诡密,加之春节期间又是其销售非法“三烟”的高发期,结合这些特点,在春节期间的清理整顿中,我们一是对卷烟经营户店面旁的非经营卷烟门店面

进行检查时,以工商部门为主进行检查,烟草、公安配合。(由于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非法经营卷烟的店主,往往拒绝烟草入店进行检查);二是增加清理频率,变换清理时间;三是雇请外来车辆对该地区进行盯守,以防止店外交易,通过这些手段,有效遏制了该地区非法“三烟”泛滥的势头,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元月15日以来,在该地区其发案13起,查扣各类高档非法“三烟”条,案值元。2月6日、2月7日(腊月

28、29)两晚共查扣各类非法“三烟”条,案值元。其中2月6日晚在襄城区经侦队刑警的配合下,在襄城西街一物业小区内揣掉售假窝点1个(一次性查扣卷烟的数量在50条以上的为窝点性案件),查扣15个品种的假冒卷烟,卷烟共计条,案值10715.元。

通过春节期间的市场清理整顿,有效地净化了节日卷烟市场(截止目前未接到消费者投诉),遏制了辖区“三烟”泛滥势头,但春节过后,目前市场卷烟销售还

很不理想,我局对下步市场清理整顿作如下安排:

1、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领导做好汇报,请求支持,与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执法部门加强联系,赢得配合。

2、进一步加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烟草行业政策的宣传力度,从而提高卷烟经营户的自觉守法意识,大规模市场清理整顿是烟草专卖管理的一件法宝,同样宣传手段也是我们的一件法宝,不能忽视,不容忽视。

3、在各个片区培养1-2个规范经营,有正义感的卷烟经营户,使之成为烟草专卖管理的信息触角,从而能及时、准确的反馈案件信息,市场动态。

4、大规模市场清理整顿与分组成部分包片清理整顿相结合,力求市场清理整顿不漏掉一个片区,不漏掉一个死角,同时结合卷烟市场特点,市场清理整顿要打破规律,特别是针对荆州街、东街重点地段,以及高消费区,经常变换检查时间段,不给不法经营以可乘之机。

5、坚持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与清理整顿无证经营专项行动相结合。

(2月11日至20日是清理无证专项行动第六个阶段,襄城原有无证户939户,挂靠423户,已取缔399户,补办14户,目前还有103户无证户)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八

根据鄂烟专[2004]74号,省四厅、局《关于开展全省卷烟打假、卷烟市场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以及鄂烟明电[2005]2号《省烟草专卖局关于继续抓好春节期间卷烟打假、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及时制定春节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祥细的市场整顿方案,安排具体措施,在“元旦”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基础上,及早进入“春节”前的市场清理整顿,在襄城区政府任副区长的支持下,在区公安、工商、质监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共出动执法人员149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0台/次,发案79起,查获“非法三烟”1903.3条,其中假冒烟1874.2条,走私烟1条,非渠道进货烟28.1条,案值157766.10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克服厌战和畏难情绪12月下旬以来,全局上下连续作战,保市场、争销售,舍小家顾大家,几乎没有休息过星期天,部分职工家属多有微词,同时春节将至,个别专卖人员认为再到经营户店中检查,担心影响客户满意度,针对这些厌战和畏难情绪的存在,结合元月27日市局2004年度工作总结暨2005年工作大会精神,以及省局关于继续抓好春节期间打假、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了传达,并结合襄城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2005年专卖工作职责,以及省、市局打击非法经营、保证市场净化的决心,使全局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消除了厌战和畏难情绪,市场清理整顿一直坚持到2月8日(腊月三十)中午,才回家过年,经过休整,于2月13日(农历正月初五)中队就进入了市场,投入了新的战斗。

二、坚持市场清理整顿与业务销售相结合一是户管中队全体户管员在与客户经理进行走访过程中,随时掌握市场动态,经营户经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二是每天向三个客户经理部了解,掌握各线路的销售情况,通过以上掌握的各片区及经营户的销售情况,及时调整市场清理整顿线路,使专卖管理真正起到为业务销售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对高危区及高消费区进行重点清理襄城的荆州街、东街以及几个大型宾馆,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是销售非法“三烟”的高危区,特别是荆州街、东街通过几年的整治,其销售手法也在不断的变化,由明转暗,转换交易地点,变的更加诡密,加之春节期间又是其销售非法“三烟”的高发期,结合这些特点,在春节期间的清理整顿中,我们一是对卷烟经营户店面旁的非经营卷烟门店面进行检查时,以工商部门为主进行检查,烟草、公安配合。(由于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非法经营卷烟的店主,往往拒绝烟草入店进行检查);二是增加清理频率,变换清理时间;三是雇请外来车辆对该地区进行盯守,以防止店外交易,通过这些手段,有效遏制了该地区非法“三烟”泛滥的势头,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元月15日以来,在该地区其发案13起,查扣各类高档非法“三烟”138.3条,案值 23944.5元。2月6日、2月7日(腊月

28、29)两晚共查扣各类非法“三烟”101.8条,案值20912.00元。其中2月6日晚在襄城区经侦队刑警的配合下,在襄城西街一物业小区内揣掉售假窝点1个(一次性查扣卷烟的数量在50条以上的为窝点性案件),查扣15个品种的假冒卷烟,卷烟共计60.8条,案值10715.元。通过春节期间的市场清理整顿,有 效地净化了节日卷烟市场(截止目前未接到消费者投诉),遏制了辖区“三烟”泛滥势头,但春节过后,目前市场卷烟销售还很不理想,我局对下步市场清理整顿作如下安排:

1、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领导做好汇报,请求支持,与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执法部门加强联系,赢得配合。

2、进一步加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烟草行业政策的宣传力度,从而提高卷烟经营户的自觉守法意识,大规模市场清理整顿是烟草专卖管理的一件法宝,同样宣传手段也是我们的一件法宝,不能忽视,不容忽视。

3、在各个片区培养1-2个规范经营,有正义感的卷烟经营户,使之成为烟草专卖管理的信息触角,从而能及时、准确的反馈案件信息,市场动态。

4、大规模市场清理整顿与分组成部分包片清理整顿相结合,力求市场清理整顿不漏掉一个片区,不漏掉一个死角,同时结合卷烟市场特点,市场清理整顿要打破规律,特别是针对荆州街、东街重点地段,以及高消费区,经常变换检查时间段,不给不法经营以可乘之机。

5、坚持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与清理整顿无证经营专项行动相结合。(2月11日至20日是清理无证专项行动第六个阶段,襄城原有无证户939户,挂靠423户,已取缔399户,补办14户,目前还有103户无证户)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九

根据鄂烟专[2004]74号,省四厅、局《关于开展全省卷烟打假、卷烟市场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以及鄂烟明电[2005]2号《省烟草专卖局关于继续抓好春节期间卷烟打假、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及时制定春节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祥细的市场整顿方案,安排具体措施,在“元旦”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基础上,及早进入“春节”前的市场清理整顿,在襄城区政府任副区长的支持下,在区公安、工商、质监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共出动执法人员149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0台/次,发案79起,查获“非法三烟”1903.3条,其中假冒烟1874.2条,走私烟1条,非渠道进货烟28.1条,案值157766.10元。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克服厌战和畏难情绪

12月下旬以来,全局上下连续作战,保市场、争销售,舍小家顾大家,几乎没有休息过星期天,部分职工家属多有微词,同时春节将至,个别专卖人员认为再到经营户店中检查,担心影响客户满意度,针对这些厌战和畏难情绪的存在,结合元月27日市局2004年度工作总结暨2005年工作大会精神,以及省局关于继续抓好春节期间打假、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了传达,并结合襄城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2005年专卖工作职责,以及省、市局打击非法经营、保证市场净化的决心,使全局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消除了厌战和畏难情绪,市场清理整顿一直坚持到2月8日(腊月三十)中午,才回家过年,经过休整,于2月13日(农历正月初五)中队就进入了市场,投入了新的战斗。

二、坚持市场清理整顿与业务销售相结合一是户管中队全体户管员在与客户经理进行走访过程中,随时掌握市场动态,经营户经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二是每天向三个客户经理部了解,掌握各线路的销售情况,通过以上掌握的各片区及经营户的销售情况,及时调整市场清理整顿线路,使专卖管理真正起到为业务销售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对高危区及高消费区进行重点清理

襄城的荆州街、东街以及几个大型宾馆,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是销售非法“三烟”的高危区,特别是荆州街、东街通过几年的整治,其销售手法也在不断的变化,由明转暗,转换交易地点,变的更加诡密,加之春节期间又是其销售非法“三烟”的高发期,结合这些特点,在春节期间的清理整顿中,我们一是对卷烟经营户店面旁的非经营卷烟门店面进行检查时,以工商部门为主进行检查,烟草、公安配合。(由于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非法经营卷烟的店主,往往拒绝烟草入店进行检查);二是增加清理频率,变换清理时间;三是雇请外来车辆对该地区进行盯守,以防止店外交易,通过这些手段,有效遏制了该地区非法“三烟”泛滥的势头,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元月15日以来,在该地区其发案13起,查扣各类高档非法“三烟”138.3条,案值23944.5元。2月6日、2月7日(腊月

28、29)两晚共查扣各类非法“三烟”101.8条,案值20912.00元。其中2月6日晚在襄城区经侦队刑警的配合下,在襄城西街一物业小区内揣掉售假窝点1个(一次性查扣卷烟的数量在50条以上的为窝点性案件),查扣15个品种的假冒卷烟,卷烟共计60.8条,案值10715.元。

通过春节期间的市场清理整顿,有效地净化了节日卷烟市场(截止目前未接到消费者投诉),遏制了辖区“三烟”泛滥势头,但春节过后,目前市场卷烟销售还很不理想,我局对下步市场清理整顿作如下安排:

1、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领导做好汇报,请求支持,与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执法部门加强联系,赢得配合。

2、进一步加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烟草行业政策的宣传力度,从而提高卷烟经营户的自觉守法意识,大规模市场清理整顿是烟草专卖管理的一件法宝,同样宣传手段也是我们的一件法宝,不能忽视,不容忽视。

3、在各个片区培养1-2个规范经营,有正义感的卷烟经营户,使之成为烟草专卖管理的信息触角,从而能及时、准确的反馈案件信息,市场动态。

4、大规模市场清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十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峄城区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地欢迎。根据要求,现将2010年以来全区殡葬工作,尤其是殡葬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由于受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管理措施的不力,我区范围内偷埋、乱埋、以罚代化、以罚代管观象严重,致使到xx年年底全区火化率仅有32%,在全市倒数第一,有3处镇(街道)(坛山、古邵、吴林)在全省、全市倒数,受到通报;一些地方和个人无视有关规定,滥建墓地,违法对外出售;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封建迷信活动盛行,丧葬服务用车和服务用品市场混乱;围攻、殴打殡改执法人员的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全区殡改形势十分严峻,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

针对殡葬改革工作出现严重下滑的问题,峄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理清思路,统筹规划,提出了全区殡改工作“七个步骤”分步走的整体思路。即,加大宣传、努力提高火化率、全面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规划公墓或骨灰堂建设、制止大操大办及封建迷信活动、平坟还耕、全面总结及奖惩兑现七个方面内容,堵、清、疏结合,环环相扣,层层深入,在全区范围内展开一场殡葬改革工作的攻坚战,一举扭转了我区殡葬改革工作在全市被动落后的局面。到2010年底全区的火化率跃升到了91.6%,全市排名第二,丧葬用品市场得到集中有效的清理整顿,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运尸车辆进一步规范,公墓(骨灰堂)建设正在积极规化建设之中,我区的殡葬管理工作正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具体来说,全区“七个步骤分步走”已经进行到了第四步: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营造浓厚的殡改氛围。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作出重要批示,并参与公墓选址等部分调研活动。区里成立了殡改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并联合下发了关于殡葬改革的10个文件。全区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纵向,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包干负责、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横向,建立健全各部门配合抓殡改的工作机制,“沟通及时,配合紧密,整体联动”。二是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区政府先后于3月24日、4月20日、7月30日召开了全区殡改动员大会和清理整顿丧葬用品专项治理动员会议及公墓建设会议,安排部署各阶段葬改工作,各镇(街道)也相继召开了有关会议,部署开展辖区内殡葬改革工作,区委、区政府整治殡改的力度和决心迅速传达到了各级各阶层。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殡改的浓厚氛围。2010年,区民政局牵头先后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殡改宣传活动,动用宣传车150余辆次,深入到各村(居)和田间地头进行巡回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峄城通迅》、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进行宣传。印发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到各家各户,在交通要道悬挂宣传横幅,营造了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村(居)有文字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了推行殡改工作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增强了公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殡改各项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采取刚性措施,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火化率明显提升。一是加大资金投入。2010年区财政拿出48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统一为各镇(街道)购配专用的殡改车辆,清理了原来破旧不堪和无牌无证的个体运尸车辆,净化了全区运尸市场环境,为殡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0年5月22日,全区召开了2010年度殡改工作奖惩兑现大会,区财政拿出20万元作为殡改专项奖励资金,对2010年度全区殡改工作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隆重表彰。二多次组织现场起尸火化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2010年全区共起尸火化80余起,并通过区电视台进行曝光,对违规土葬行为起到了极大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三是设立信息员,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在各村(居)设立了信息员,确保在人员死亡后及时得到信息并督促火化,公布了举报电话,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采取以上措施,2010年各镇(街道)火化率均达到99%以上,圆满完成了2010年的区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

(三)精心组织筹备,严格执法,丧葬用品市场得到有效清理整治。一是积极开展摸底调查活动。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结合区里的有关要求制定清理整顿计划,及时上报区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日后全面开展清理整顿活动奠定了基础。二是坚持严格执法。坚决抵制人情风、关系网,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做到报必查、查必果。对部分重点户、难缠户,各镇(街道)派驻专人盯防、一抓到底,使清理清查工作不留死角。三是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2010年5月13日为全区丧葬用品市场清理清查“活动日”。当天,区殡改领导小组抽调32名同志,分7个督导组对各镇(街道)丧葬用品市场清理清查工作进行大规模的督查活动,对全区范围内的丧葬用品市场业户逐一进行了检查。此次活动中,全区共取缔棺木生产业户33家,拆除棺木生产场所10余家;清理整顿花圈店110余家,取缔2家,停业整顿7家;清理石材加工点8处、冷冻棺出租店9家、乐队5家。

(四)立足长远,积极规划建设区级公墓,殡葬改革向纵深推进。针对我区无一处公墓的现状,我们积极做好区级公墓规划建设工作,努力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乱埋乱葬、骨灰安置的问题。2010年7月区政府召开了公墓建设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公墓建设工作。2010年初经过多方实地考察与论证,区级经营性公墓最终确定了地址。6月初,由区民政局带队,组织镇、村等有关人员先后奔赴青岛、徐州两地调研公墓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峄城区经营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制发了区级经营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通知,召开了莲花山生态公墓建设现场会,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加快推进区级经营性公墓建设工作,争取区级公墓早日投入使用,服务群众。目前各部门正在加紧做好前期各项筹备工作,前期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

(五)明确目标任务,规范执法程序,积极开展殡葬用品市场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2010年6月初,接到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关于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的通知》(枣民字[2010]43号)以及市民政、公安、行政执法、工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治丧秩序的通知》(枣民字[2010]44号)两个文件后,我们立即将其转发到了各镇(接到)、区直各部门。区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各镇(街道)民政办和殡改办主任会议,部署安排全区殡葬用品市场清理整顿“回头看”的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广造声势。为配合此次清理整顿活动,2010年7月6日至14日,全区再次集中了7辆殡改宣传车,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按找要求,各村(居)均张贴了10幅以上宣传标语,不少于2幅的固定标语,各镇(街道)制作了不少于5幅的横幅。其中古邵镇悬挂横幅156幅(每村2幅),阴平镇印制宣传单5000份并分发到各经营店及广大村民手中,为开展清理整顿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花圈店27家、棺木制售加工点24 家、石材加工点6家、白事大全3家。三是严格执法程序,开展了突击检查。各镇(街道)统一组织了民政、公安、工商等部门人员组成稽查队,对辖区内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过程中,坚持一户一户地看,一家一家地清,严格执行询问、调查、告知、送达、清理执法等环节,规范执法了行为,有效减小了执法阻力。此次活动,全区共有花圈店 2家、棺木制售加工点24家、石材加工点1家,无证或不符合条件,已全部勒令停业整顿或取缔,清理清查工作再次取得明显效果。四是治丧秩序整治效果明显。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制发文件,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近期城区范围内未发现搭设灵堂、乱放鞭炮、组织送葬队伍招摇过街的现象,治丧秩序管理归序。

同时,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建立清理整顿的长效机制,今年区政府又把丧葬用品市场清理整顿纳入对镇(街道)党政线考核的重要内容,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风险抵押、一票否决、严格奖惩等制度。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以来,我区的殡改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与先进兄弟区县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殡葬改革的起步比较晚,水平比较低,殡葬基础设施匮乏;殡改工作的成效只是初步的,反弹的现象仍可能发生,火化率压力依然较大等等,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强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努力推动我区殡葬改革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全区殡改工作“七个步骤分步走”的整体思路,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殡改各项目标顺利实现,推进全区殡改工作的健康发展,再上新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文明、和谐、生态、旅游新峄城的需要,全区上下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殡葬改革工作的全过程,为殡改各阶段清理整顿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彻底改变群众的思想认识,提高群众执行殡葬改革的自觉性,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新风尚。

(二)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的长效管理,巩固提高火化率,加快推进区级公墓建设。进一步强化措施,抓好殡葬市场清理清查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属地管理、分片包干、层层落实责任机制。切实做到层层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十一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劳动保障等四部门统一部署,我区从2006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规范职介和用工行为为目的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有力地打击了职业介绍领域中的不法行为,使劳动者就业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现将我区此次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作了汇报,得到了区政府分管领导的大力支持。区上迅速成立了“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劳动保障局杨大怀局长担任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张永生副局长、公安局汉滨分局副局长马少波、区人事局副局长李家鳌、工商局汉滨分局副局长马丽担任副组长,区劳动保障、公安、人事、工商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抓工作落实。与此同时,我区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有效开展专项行动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建立起协调联动机制。我局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认真做好了行动前的协调和沟通工作,接到通知后主动与公安、人事、工商三部门取得联系,就如何有效开展工作相互进行探讨和研究,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制定方案明确了各自任务和职责,确保了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抽调精干力量,联合执法。本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区劳动、公安、人事、工商抽调和指派单位精干人员,分别组成三个个联合执法组,对老城、新城、江北等职介机构、用工单位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整顿。行动中,区劳动、公安、人事、工商四部门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纠正和查处,有效地遏制了我区职介和用工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出和谐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氛围。

三是重点打击和全面清理整顿相结合。我们按照《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区23家职业介绍机构逐一进行了检查和整顿,对存在有违法行为的,但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对群众举报投诉和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群众反映强烈,且情节严重的,予以了重点打击。2月中旬,我区劳动监察部门对已吊销职介许可证仍在继续从事职介活动的原彩虹职介所给予了坚决的打击,收缴了其所有非法招工信息和广告牌,并没收非法所得600余元。

四是清理整顿和宣传相结合。在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活动的同时,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增强职介机构和用工单位遵纪守法意识和提高求职者辨别真假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提高了政策的社会熟知度,很大程度上杜绝了违法职介和用工行为的发生。活动期间,我区先后在火车站、中心广场、五里镇等地开展大型宣传活动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

三、行动迅速,成效显著

一是对打击对象进行了果断查处。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并列入重点打击对象的8家职介机构和2家用人单位予以了果断处理,其中公安部门查处诈骗求职者财物案件共2起,立案侦查了1起;劳动部门查处违法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8起,责令退还求职者求职费用0.8万元,处理违法职介机构罚款共计1.6万元,并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2户;工商部门依法吊销了1家职介机构营业执照。

二是对“黑职介”进行了依法取缔。共对2家未取得职介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职介活动的黑劳务组织依法进行了取缔,并依法追究了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三是依法加强了职业介绍的管理。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年终年检工作等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职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做到早着手、快处理,预防和杜绝违法职介活动的滋生蔓延。同时开展评定“放心职介机构”活动,让各职介所在评比中找不足,找差距,从而达到进一步规范职介行为的目的。

四是部分用工单位的招用工行为得到规范。此次行动,共对37户用人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处了1起诈骗求职者财物案件,1起以招录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案件,2起非法使用童工案件。在查处过程中,通过积极宣传政策,讲解政策,让各用人单位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合法用工的重要性,从根本和源头上避免非法用工行为的再次发生。

五是劳动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通过此次专项整顿活动,在我区范围内的私招乱聘、胡乱发布招工信息、违法违规职介等现象得到了有效扼制,乱收费、骗取求职者财物的行为急剧减少,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在社会上营造了一个优美的求职择业环境。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十二

达州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强化行政机关监督执法的职能作用,确保中介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全市中介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现就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中介监督服务体系为目标,突出重点、集中清理,公开评议、健全机制,充分竞争、扶持发展,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有力、健康发展的中介服务市场,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

二、清理整顿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基本原则:坚持市县(市、区)联动,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针对中介机构不同类别和属性,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务求集中整治见实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一边抓突出问题的解决,一边抓规范发展,完善监管体制,加强自律机制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推进政府与中介机构分离,创造公平发展环境,增强中介机构服务能力。

总体目标:解决中介机构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使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明显增强;理顺政府与中介机构关系,政策制度比较健全,监管体制比较完善,自律机制得到加强,中介机构规范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清理整顿的范围及重点

范围: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中介机构;在工商等部门注册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场中介组织。主要包括:独立审计机构;资产、土地、矿产资源、安全、房地产、环保、森林资源资产等评估(评价)机构;检测、检验、认证、监理、拍卖机构;造价、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商品)调查等咨询机构;职业、人才、婚姻等介绍机构;证照、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招投标、代理记帐、因私出入境等代理机构;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中介机构;各类经纪机构。

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建设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土地评估机构、环保评价(评估)机构、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机构、拍卖机构等营利性有偿服务机构,在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间的执业情况。

四、清理整顿的内容

(一)审查中介机构资质。是否持证执业并依法年检;是否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是否有明确的章程和固定的执业场所;是否经过本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验收;是否达到符合规定的执业人员数额;是否有规定的注册资金。

(二)清查执业人员资格。对照有关规定,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中介机构兼职的问题;审查执业人员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学历、职称,是否取得必备的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兼”、“挂”、“靠”的情况。

(三)检查执业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范围中介服务行为,是否存在出具虚假的评估、鉴定、验资报告,发布虚假广告欺骗群众等情况;是否存在垄断或操纵服务市场的问题;是否按法定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是否存在以压价、回扣、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有无“吃、拿、卡、要”现象;有无行贿或收礼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检查中介机构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制定了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记账是否真实,是否有不记、漏记或少记等现象;是否存在做假账逃税漏税等问题。

(五)检查中介机构收费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是否存在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超越收费时限收费问题;是否存在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能为中介机构服务,向单位、个人强行收费;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搞不正当价格(收费)竞争,以低于服务成本收费;是否存在搭车收费问题;是否存在向行业主管部门支付“回扣”或“分成”的问题。

(六)检查主管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的情况。重点检查有无形式上脱钩,实质上与主管部门搞“收益分成”的业务合作现象;有无利用行政手段指定或变相指定服务对象接受中介服务的行为;有无行业主管部门将自身工作职能违法转交中介机构办理等现象。

(七)检查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是否缺位。检查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履行职责的情况,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有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

五、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全市清理整顿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0年4月开始,至2010年9月底基本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4月1日-4月15日)

市和县(市、区)政府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清理整顿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中介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诚信、公平和正义的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清理整顿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调查整改和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4月16日-6月30日)

由登记管理机关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作,对中介机构及其规范执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全面摸清现有的相关职能部门所具有的管理职能,管理依据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分析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摸清中介机构(含外地注册在达开展执业活动的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并登记造册存档。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设立情况。严格审查设立条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依法处理;对未经登记注册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中介机构依法取缔。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情况。2010年6月30日前,各地中介机构要在人、财、物、名称等各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彻底脱钩,所有兼职的党政干部必须解除兼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是检查中介机构执业、收费及财务管理情况。对管理混乱、不能守法经营,甚至严重违法、违规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依法取缔。登记管理机关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中介机构不同类别和属性,将中介机构的调查、整改情况,于6月底前分类上报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地中介机构要以这次清理整顿为契机,认真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填写自查自纠表格,写出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由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复核后,于5月底前报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如实登记上报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0年7月1日-7月31日)

市本级中介机构重点检查工作由达州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在调查整改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重点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一是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间的执业情况;二是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三是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情况。达州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互相通报情况,互相移送线索,联合开展重点整治,重点对涉及商业贿赂、虚假证明、建筑工程和资产拍卖等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0年8月1日-8月31日)

1.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订符合本行业实际的中介机构行为规范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其主管行业中介机构规范运作、促进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介机构要结合本次清理整顿,制订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服务标准、服务规则。按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和执业规则、职业道德,建立执业质量审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或违规违纪的执业人员要及时调整或清理。加强中介组织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工作。

2.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建立完善本行业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和中介机构失信行为惩戒办法,并建立信用平台和中介机构的诚信档案、信用等级。对有严重不良信誉的中介机构实行信用降级,直至依法取消其执业资格。建立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3.由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牵头,市编办(事业单位登记局)参与,组织起草《达州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局审查后,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发布施行。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1日-9月30日)

各地、各部门应于2010年9月上旬将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情况书面报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清理整顿工作情况逐项检查验收。9月下旬,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全市清理整顿工作完成情况。

六、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达州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从各相关单位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应在4月15日以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报达州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谁注册、谁负责”的原则,清理整顿工作分别由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市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参加的例会制度,牵头负责对市本级中介机构的重点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对拍卖类中介机构的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工商、商务等部门协助。

(二)市工商局牵头负责工商注册登记中介机构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有关情况与各业务主管单位沟通对接。

(三)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民办非企业中介机构的登记、监督和清理整顿工作。

(四)市编办(事登局)牵头负责事业单位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

(五)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

(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

(七)市司法局负责律师事务所的清理整顿工作。

(八)市委宣传部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把握舆论导向,增强中介机构服务对象的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清理整顿工作社会环境。

(九)市工商联具体负责摸清行业协会的组建情况,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协会的规范管理,切实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对条件成熟但尚未组建的,要在9月底前组建完毕;对组建条件尚不成熟的,可探索采取挂靠相近行业的办法,将其纳入行业自律管理,避免留下管理空档。

(十)市发改委牵头负责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促使中介机构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从职能、机构、人员、财务、名称上彻底脱钩。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编办、市监察局及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协助。

(十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牵头负责确定中介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和规范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指导中介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协助。

(十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根据税制和中介机构改革进展情况,适时完善税收政策,清理规范中介机构的纳税行为。

(十三)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改办)负责清理将特定中介机构服务作为行政许可前置条件,进行指定服务,干预中介机构依法自主开展活动的行为,并对中介机构招投标代理及出具违法、虚假材料办理行政审批事务进行清理。

(十四)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并按法定职责立案办理各部门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向公安部门移送的涉嫌违法犯罪案件。

(十五)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加强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有关文件,并负责摸清行业协会的组建情况,对条件成熟但尚未组建行业协会的,要在9月底前组建完毕;对组建条件尚不成熟的,可探索采取挂靠相近行业的办法,将其纳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切实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的作用。同时,会同行业协会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的信用信息平台。真正建立起“政府牵头、主管部门负责、行业协会协助、中介机构自律”的工作机制。

(十六)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市纠风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尤其要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对中介机构进行有效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十七)市效能办负责检查中介机构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中介机构管理工作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效能建设的情况,并对违反行政效能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实施效能问责。

(十八)市惩防体系办公室负责督促与中介机构管理工作相关的惩防体系建设各牵头单位,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相关规定纳入中介机构管理制度。

七、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将清理整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主动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并积极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清理整顿工作信息。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真抓实干。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清理、谁规范”的原则,按照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和要求,落实计划步骤、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切实负起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大对在中介活动中搞商业贿赂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查严办。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脱钩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拒不上报或顶风违纪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业。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要尽快建立健全完善行业自律、市场监督、信用评价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的中介行为的查处力度,将无视法律法规、屡屡违规操作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禁入市场,使中介机构步入公平竞争、协调动作、稳步发展的轨道。

五要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氛围。在全市开展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舆论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重点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从而促进清理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燃气市场的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全区燃气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为指导,以《××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燃气安全、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为目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推动我区燃气市场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和健康有序、方便安全的方向发展。

二、清理整顿范围

城区内所有从事燃气经营(包括生产、运输、储存、输配、供应等)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单位、个人及燃气用户。

三、清理对象及内容

(一)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建设燃气工程项目或未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二)单位或个人未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从事民用或车用液化石油气充装业务;

(三)单位或个人无危险品准运手续和相关证照运输液化石油气(包括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

(四)单位或个人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

(五)非法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

四、整顿对象及内容

(一)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及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存在不安全隐患或设备和设施状况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

(二)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抢险预案不健全,安全消防设施不完备。

(三)燃气企业经销的燃气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计量误差大于规定标准;

(四)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或未接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

(五)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储罐等压力容器未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

(六)气源厂及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不得向无证经营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的方可给予充装;

(七)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及供应站,必须分别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和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八)坚持打击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验钢瓶的充装行为,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一律不得充装不合格或超期钢瓶;

(九)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超过检验期限或无安全检验标志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重瓶);

(十)燃气燃烧器具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或充有燃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一)液化石油气槽车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证照(危险品运输营运证、押运证、从业资格证等)不全运输液化石油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二)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车违章运输;

(十三)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超越规定项目经营;

(十四)燃气企业专业管理、安全、技术和操作等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未取得岗位证书;

(十五)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未按规范和标准安装燃气器具或安装未经检测的燃气燃烧器具。

五、清理整顿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

(二)清理整顿阶段:9月16日至10月20日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主任

××区建设局局长

成员:××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区安全办主任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行业管理站,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有区建设局、区安全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公安局治安科、区交通局运管处。联系电话:××,联系人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十四

2010年清理整顿木材市场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区森林资源,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加工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及其它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xx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

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规范我区木材市场。

二、建立工作机构

木材市场的清理工作关系到我区林业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发展全局,任务量大。为切实加大我区木材市场清理整顿的工作力度,成立木材市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工作。木材市场清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政资源股,负责木材市场清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

三、建立清理队伍

木材市场清理任务重,涉及面广,清理难度大。为保障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特成立清理小组。清理小组成员:

四、清理时间安排

1、2010年1-3月对全区木材市场进行摸底,各林业站上报辖区范围内的木材经营加工户及基本情况。

2、2010年4月组织队伍,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3、2010年5-12月对全区木材市场进行全面清理。

4、2010年5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5、2010年6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6、2010年7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7、2010年8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8、2010年9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9、2010年10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10、2010年11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11、2010年12月对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总。

五、管理制度及经费落实

为保障清理工作的圆满完成。清理小组每月上报清理情况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任务完成好的进行相应的奖励,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进行处罚。在清理过程产生的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出差补助10元/天。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十五

一、清理整顿的目标

通过对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的清理整顿,保护合法,取缔非法,建立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效益良好的木材加工经营秩序,促进木材加工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原则

依法关停一批,取缔一批,警示一批,建立长效规范管理机制。

对无证加工或加工无证木材的非法加工户,坚决做到四个不留,即锯木工具不留,电力设备不留,务工人员不留,不留死角。

三、清理整顿的范围、内容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为全县境内所有木材加工经营的单位及个人。

(二)清理内容

1、单位依法设立情况。木材加工经营企业设立是否经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2、生产经营情况。木材加工经营企业和个人的木材来源是否合法,年消耗木材数量是否建立木材来源、购销、加工登记台帐;有无违法收购、经营、加工的行为;有无将合法证件非法转让、转租行为。

3、2011年以来少缴漏缴育林基金和税费的数量。

4、从县外调运木材的管理情况。对从县外调运来的木材要建立管理台帐以备查验,未建立台帐的,县林业部门不予认可。

5、运输证的办理是否合法。凡是本县境内需办理木材运输证的,必须先经过县林业主管部门检尺并出具检尺码单或证明,否则不予办理运输证。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市场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石岳兵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苏胜喜、县林业局局长田儒勇任副组长,县林业局分管林政、公安的副局长,以及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副局长张金贵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1月29日2月6日)

一是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林业部门要通过张贴标语、发放传单、出动宣传车辆等方式在全县各乡镇进行巡回宣传,同时要借助县电视台等媒体扩大宣传面,为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营造出良好的氛围。相关乡镇要入厂、点做好经营加工户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加工经营企业或个人认识到清理整顿的意义和要求,促进其积极配合工作。二是县林业部门和各乡镇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全县木材加工经营市场数据库。

(二)清理整顿阶段(2月7日12月30日)

1、由县林业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乡镇工作人员对全县所有从事木材加工经营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清理和整顿。

2、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而设立的木材加工经营企业,一经查实,就地关闭,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3、对已办理经营加工许可证,少缴漏缴育林基金的,要予以补交和追缴。

4、清理整顿期间,仍在违规经营的,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5、对非法加工企业、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参与木材加工经营企业或入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7、经清理、整顿后,对符合《湖南省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加工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报批,逐一细化、完善木材经营加工审批、监管、年审制度,建立健全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服务优质、管理严格、打击严厉的新态势,促进全县木材加工经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县林业局要根据《湖南省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木材加工经营企业或个人进行清理整顿。同时,要与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检查税务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是否齐全。

(二)乡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搞好本辖区的清理整顿工作。基层林业站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做好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与贯彻执行,并协助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的管理。

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报告篇十六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工作汇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的监督,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创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全县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专项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扎实安排

维护人力资源市场正常秩序,是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需要。局领导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一是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介绍的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求职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结合本县实际明确提出了专项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对整个活动的宣传、监察、整顿等各项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确保了专项整顿 1

工作扎实有效。三是加强了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上专门成立了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办理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决定需要进一步采取的工作措施。各相关部门都将这次专项行动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为营造出大力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的舆论氛围,我们根据清理整顿工作需要和专项行动时间进展,认真做好各阶段的宣传工作。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顿工作的意义、目标和任务以及整顿的措施,做到全县人民家喻户晓,使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对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有了十分明确的认识。二是加大了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维护农民工权益和进城务工人员关心的劳动保障政策,强化了社会各方面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意识,增强了用人单位的依法管理意识,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印发了《致用工单位的公开信》和《致农民工的公开信》、《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明确提出了用人单位及农民工在确立劳务关系时应注意的具体事项,规范了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四是结合全县春季企业用工洽谈会,向全县用工企业、务工人员及社会各界群众散发了《养老保险缴费相关政策》、《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指南》、《农民工如何提高自身素质》、《农民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等宣传资料15000余份,使广大求职者学会了怎样利用相关法律、政策来维护自身权益,遇到问题该如何解决,增强了广大务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净化劳务市场

为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全面净化人力资源市场,我们在全面部署的基础上,做出统筹安排,扎实有序的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顿工。

1、依法加强职业介绍监管,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

对己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的职业介绍机构,我们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审查职业介绍相关资料,并建立了职业介绍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同时,指派2名专职劳动监察员以全县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和务工招聘信息发布场所为重点,兼顾县城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对张贴、公告的用工信息进行清理检查。要求职业介绍机构及工商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查、发布用工信息,严禁未审查的用工信息张贴、公布。

2、开展日常劳动监察,规范用工劳务关系。

我们针对往年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对县内部分改制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员工工资发放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抽查,并提出了完善的修改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务关系。

3、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监察管理。

针对劳动关系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普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局结合劳动力市场专项整顿工作,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内容进行了严格审查,条款不完备和违背劳动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其进行了修改,并要求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建立劳务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合同签订后报我局进行合同鉴证和备案。

在整个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检查职业介绍机构2个,用人单位21个,没有发生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职业介绍许可证,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以及以发布虚假招工信息、向求职者收取费用、超标准收费、以招聘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行为。参加专项行动人员12人次(劳动部门4人次;公安部门2人次;工商部门2人次;其他有关部门4人次)。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坚决杜绝发布虚假招工信息、向求职者收取费用等现象的发生,致力创造一个规范、和谐的劳务市场环境。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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