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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灾冰冻应急预案(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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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灾冰冻应急预案(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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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灾冰冻应急预案篇一

立足应急管理新体制,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协调联动,保证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迅速消除因冻雨导致地面严重结冰对道路交通和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全力保畅通、保运行、防控次生(衍生)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黑河市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孙吴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生命至上、注重预防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的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气象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资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做好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对工作。

1.3.3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根据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本地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3.4坚持信息支撑、高效应对的原则。运用“互联网+”、“数字化+”等手段,依托应急指挥平台、气象监测预警平台等载体,健全调度指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全面提高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对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做到及时监测、预警、响应和处置。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县级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由县政府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统筹指挥。

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警、响应救援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委宣传部、国网黑龙江孙吴县电业局有限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黑河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车务段孙吴站、中石油孙吴经营部、县人民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传达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完善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防御预案;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气象局局长担任,联合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基本指挥场所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依托应急局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指挥全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发生后,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重大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

2.1.2发生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并造成重大危害时,由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长决定启动本预案。统筹组织开展好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积极组织辖区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屯、企事业单位全力清雪除冰;组织好附近村屯及志愿者为被困车辆人员送热水、食品,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防灾减灾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及时开展救灾和救助工作。

2.2乡镇、有关单位应急指挥机构。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在县级启动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后,视灾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好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做好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1)县应急管理局:承办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防御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的协调和综合情况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御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工作;根据报道需要,向宣传部门提供相关信息;督查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政务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和突发事件应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加强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灾情严重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发生灾害事故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和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和因灾遇险群众。

(2)县气象局:负责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雨雪冰冻及暴雪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情严重时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和预报服务工作。

(3)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维护灾区救灾秩序、做好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发布道路交通情况,视情况对局部地区实行交通管制,建立交通绿色通道,保证抢险救灾队伍、车辆优先通行;加强道路交通实时监控,及时发布交通指引信息,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协同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做好高速公路通行管制工作;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积雪结冰路段,严防各级公路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

(4)县交通运输局:及时组织人员、机械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雪和融冰工作;指导道路客、货运输企业调整运输计划,及时疏导滞留旅客、抢运救灾物资;做好公路救援、抢险工作;协调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做好清雪除冰工作,及时组织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县高速公路交通畅通;及时上报交通系统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损失情况。

(5)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强城市道路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防御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组建抢修队伍,储备机械设备和消冰除雪防滑物资,快速清理城市路面结冻和积雪,确保城市道路安全运行。

(6)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本级防御雨雪冰冻及暴雪救灾资金,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对受灾严重的区域给予重点和优先安排应急经费。

(7)县民政局:负责灾害期间妥善安置乞讨及无家可归人员,保障安全。保障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灾害期间的吃、住、衣、取暖等生活所需,落实福利机构防范灾害事故措施。

(8)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供水、供热、管道燃气等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防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危旧房屋内的人员,督导户外施工单位采取防范措施或停止施工。

(9)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停止室外活动;灾情严重时,采取停课措施,做好危险地域在校师生的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工作。

(10)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农作物(棚室栽培)、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寒除冰、除雪措施。

(1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相关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做好灾害现场救护、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工作。

(1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供求信息,必要时动用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或紧急调运商品调剂余缺,保障市场供应。协调相关通信机构,保障通信畅通。

(1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及时向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发布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监督其做好灾害防御工作;灾情严重时,监督关闭旅游景点(区),做好游客的转移安置工作及旅游景点(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14)县委宣传部:按照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抢险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15)国网黑龙江孙吴县电业局有限公司:负责加强电力设备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危险、排查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区供电系统抢修维护,确保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期间抢险救灾的正常供电,及时抢修灾损电力设施、线路,防止大面积、长时间停电事故发生。

(16)县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做好通信线路除冰维护工作。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保证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期间气象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通。

(17)黑河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车务段孙吴站:负责加强铁路沿线的巡视,组织铁路沿线除冰扫雪,保障铁路运营;及时通报预警信息及运营信息,必要时铁路停运,及时疏导滞留旅客。

(18)中石油黑龙江黑河分公司孙吴经营部:负责应对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的油料供应工作,确保油料供应安全、充足。

(19)县人民武装部:参与组织指挥抗冻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队、民兵支援地方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抗冻救灾措施等工作任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根据县政府的指示,向市请求派部队增援受灾地区。

(20)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警大队:负责随时接受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要加强消冰除雪应急队伍建设,做好消冰除雪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特别是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完善各自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在各自预案中要明确每一级别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预警信号(雨雪冰冻预警信号3个级别;暴雪预警信号4个级别)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应对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头,组织好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当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事件时,有关部门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将启动预案情况向县应急管理局通报。

3监测预警。

3.l监测预报。

3.1.1气象部门会同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气象监测预报设施、站点及网络建设,提高对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雨雪冰冻及暴雪等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3.1.2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

3.2.2发布级别。气象部门要根据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发展态势,分析确定预警信号级别。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级别分为三级,由强到弱分别用红、橙、黄3种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暴雪预警信号分为四级,由强到弱分别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雨雪冰冻;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雨雪冰冻;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雨雪冰冻。

暴雪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暴雪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暴雪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暴雪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3.2.3发布途径。建立和完善气象系统、公共媒体、短信群发系统等多种手段互补的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媒体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要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3.3预警准备。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气象部门发布的道路结冰及暴雪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完善各自应急预案。有关责任人员、应急队伍要及时上岗到位,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消冰除雪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各项准备工作。

3.4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道路结冰及暴雪灾害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职责收集和提供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灾害信息,特别重大、重大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信息,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4.2启动响应。

当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由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道路结冰及暴雪灾害预警信号级别,提出启动相应灾害应急响应建议,经县政府同意,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应急响应启动命令。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启动各自相关应急预案,按照本预案确定的相应职责,加强应急值守,密切监视灾情,针对预警信号级别、灾害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综合救援队伍处于临战状态,随时按指挥部指令出动力量参加应急抢险救援行动。军警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等应急力量,接到县政府出兵请求后,协助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气象部门在进入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响应状态后,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依据乡镇、各单位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新闻媒体要按要求随时播报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4.3现场处置。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各单位依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等。

4.4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县政府或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可根据灾害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灾害处置,在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公共场所、沿街店铺等应当积极为公众提供避雪场所。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发生后,灾区乡镇或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乡镇政府要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后,各乡镇、有关单位应当服从县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县政府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4.5信息公布。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

雨雪冰冻及暴雪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雨雪冰冻及暴雪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6应急终止或解除。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要发布灾害预警信号降低或解除信息,经县政府同意,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适时宣布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5恢复与重建。

5.1制定计划。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发生后,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因雨雪冰冻和暴雪灾害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电力、通信、排水、供热、输油、输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2调查评估。

雨雪冰冻和暴雪灾害发生后,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及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有关灾情直报系统和规定程序上报。灾害结束后,根据灾害程度由县减灾委办公室统一组织或由县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灾害调查评估,并将灾害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报送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部门,重大、特别重大灾害调查评估情况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

5.3征用补偿。

雨雪冰冻和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大型机械、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6应急保障。

应急管理部门要通过基本指挥所可视化电视会商系统进行实时指挥和调度。

发展和改革部门及通信运营部门要采取措施,恢复灾区遭破坏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要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抢险救援现场与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的通信畅通。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负责协调落实灾害现场应急处置通信保障工作。

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火车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发展和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抢险救灾需要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调用及制订重要工业品保障方案。

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妥善安置和救助受灾人员。

公安、交警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救助、服务群众等工作。

财政部门要根据常年灾情和财政能力,编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年度预算,并配合有关单位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1.1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牧业、交通运输、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7.1.3冰冻。指雨、雪、雾在物体上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交通运输和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7.2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气象局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3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雪灾冰冻应急预案篇二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青政办〔20xx〕116号)和《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青农草〔20xx〕28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雪灾应急工作,提高防灾抗灾工作整体水平,增强对雪灾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命安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结合我州雪灾发生的自然规律和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建立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农牧部门分工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抗灾救灾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科研单位和技术推广单位的预测、预防、预警工作,提高对雪灾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为全州农牧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建立完善有效的组织指挥体系、物资贮备体系、抗灾救援体系及预测预报四大防灾抗灾体系,是全面做好救灾应急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组织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州、县、乡、牧委会四级防灾抗灾指挥机构。各级防灾救灾指挥机构对本地区防灾抗灾工作进行认真安排,加强组织协调,并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州、县两级总指挥由同级政府主管农牧工作的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农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处理日常工作。

农牧部门:负责抗灾饲草料的联系、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灾区,开展抗灾保畜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抗灾救灾物资的筹备调运工作。

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抗灾资金的投入机制,负责安排紧急防灾、抗灾资金和紧急抗灾物资贮备所需资金,确保抗灾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粮食部门:配合农牧、民政部门调运抗灾救济粮食等物资。

交通部门:负责及时运送抗灾救灾人员、物资、药品等,保证道路畅通无阻。

卫生部门:负责对受灾区干部群众的救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公安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共同搞好防灾救灾工作。牧区乡、村要成立相应的乡、村两级指挥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物资贮备体系:以牧户为主体,建立县、乡、户三级粮食、饲草、饲料、人畜用药及其他防灾物资贮备体系,充分发挥县、乡打贮草站、粮站、供销社、卫生所、兽医站在雪灾过程中的物资药品供应和贮备作用,保证防灾抗灾物资落到实处。

(三)抗灾救援体系:县、乡两级成立党(团)员、民兵、青年骨干、兽医、医护人员组成的抗灾救援突击队,发生雪灾时,及时投入雪灾第一线开展救人保畜工作。抗灾救援所需的车辆、驮畜、油料、推扫雪工具应在入冬前准备到位,保证救援工作需要。

(四)预测预报体系:各级气象服务台(站)建立雪灾预报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第44号令),负责提供雪灾预报、降雪过程和雪情发展趋势;各级草原业务部门建立草场状况报告制度,负责提供草场产草量和冬春冷季载畜水平,为各级防灾抗灾指挥机构提供及时、可靠、准确的决策依据,掌握防灾的主动权。

1、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

(1)死亡牲畜为10万头(只)以上;

(2)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1.5亿元以上。

2、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灾:

(1)死亡牲畜5-10万头(只);

(2)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1-1.5亿元;

3、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中灾:

(1)死亡牲畜1-5万头(只);

(2)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0.5—1亿元;

4、未达到中灾标准的均为轻灾。

防灾准备工作是抗灾工作的基础,也是实施防灾预案的关键环节。按照“立足于防、突出于实”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管理措施,搞好防灾物资贮备,严格监督检查制度,把防灾工作落到实处。

(一)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牧区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干部群众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盲目乐观情绪和惜售思想,充分认识防灾保畜工作在畜牧业生产中的重要性,从思想认识上,组织领导上,物资贮备上形成防大灾、抗大灾的保障体系。

(二)加强草场管护,严格饲放管理。根据各级草原业务部门提供的当地草场产草量和冬春冷季载畜水平,夏秋季节及早将计划出栏的牲畜以户或联户为单位,选择较好的草场育肥后出售,增加收入。同时要求牧民群众充分利用边远高山草场,加强饲放管理,跟群放牧,严格控制牲畜进入冬春草场时间;加强草原防火工作,严防草原火灾;严格管护草场围栏、畜棚等畜牧业基础设施,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启用时间,充分发挥其在防灾中的作用。

(三)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防灾抗灾能力。根据我州牧区实际,多灾易灾地区要加快防灾基地建设步伐,动员指导牧民群众大力开展以防灾“四配套”为主要内容的草原建设;半农半牧及靠近农区的地区充分发挥现有基础设施作用,充分利用农区饲草丰富的优势,重点抓好饲草饲料基地建设。都兰县、天峻县打贮草站及格尔木市草业综合服务站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加大饲草料的种植、管护,发挥其“以丰补欠”作用。

(四)抓早、抓紧、抓实物资贮备工作。

1、贮草备料。各地畜均贮草至少30公斤,贮料10公斤,易灾多灾区必须畜均贮备30天以上的饲草料,并于每年11月20日前拉运至牧户定居点。

2、牧民口粮、燃料及其他物资。各地至少贮备四个月的口粮、燃料及足够的生活必需品,同时要贮备御寒衣被、墨镜、简易扫雪工具和常用医疗药品等物资。

3、应急物资的贮备。根据防灾抗灾需要,各级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灾燃料、饲草料、口粮、医药及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筹集、贮备、调运工作,增强其应急能力。

4、建立州、县两级抗灾救灾储备周转金。州级储备金为50—100万元,县级储备金10—50万元。

(五)搞好畜疫防治。充分发挥各级兽医技术服务部门和民间兽医的作用,加强畜疫防治工作,提高防疫密度和质量,增强牲畜体质,提高抗灾能力。

(六)严格监督检查制度。各级防灾指挥机构协同各有关部门,采取自查、互查、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各项防灾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细致、严格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漏洞限期进行补救。通过检查,促进防灾准备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雪灾发生后,各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将灾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程度启动相应的防灾抗灾预案,实施抗灾救灾工作。

(一)凡发生特大灾、大灾时,由省政府启动省级防灾抗灾预案,受灾地的州、县(市、行委)政府启动相应的防灾抗灾预案;发生中灾时,由州政府启动州级防灾抗灾预案,受灾地的县(市、行委)政府启动本级防灾抗灾预案;发生轻灾时,受灾地的县(市、行委)政府启动本级防灾抗灾预案,并将救灾情况随时上报。

(二)防灾抗灾应急预案启动后,同级指挥部成员要在12小时之内赶到雪灾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和抗灾救援突击队,立即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根据救灾工作需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协调驻地军队、武警部队、民兵和医护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三)各级指挥部按计划、分步骤地调动储备资金和物资,以保证第一时间救灾物资和药品及时供应。如果物资出现不足时,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援助。

(四)各级党政机关要全力以赴,把抗灾救人,抗灾保畜作为一切工作的中心任务,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竭尽全力搞好救灾工作。

(五)抗灾期间实行各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定灾区、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把抗灾保畜的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地区、各个部门。要把抗灾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考核领导干部一项重要内容。

(六)建立州、县、乡、牧委会四级灾情汇报制度。各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值班,早、快、准地反映灾情发生时间、地区、面积、牲畜头数、受灾户数、人口、危害程度及救灾进展情况等。

(一)各县、乡两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雪灾应急预案,使牧区防灾抗灾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提高防灾抗灾工作水平,保障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

(二)每次抗灾工作结束后,各级防灾抗灾指挥机构对预案的实施要进行认真总结,使预案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建立各级防灾抗灾资金储备体系,想方设法增加乡村集体和牧民个人的防灾抗灾资金投入,严格资金管理制度,对防灾抗灾资金(包括上级抗灾拨款)要专款专用。

(四)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抗灾工作结束后,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近期和中长时期恢复发展规划,并教育和组织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对因灾出现的特困户、无畜户、少畜户给予必要的扶持,使其尽快恢复生产。

雪灾冰冻应急预案篇三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强冷空气影响,自24日晚我县将迎来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温大幅度下降,并伴有雨雪冰冻天气。为有效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根据《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好此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对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全院干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应对。按照“五防范、四保障、五到位”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及时、规范、高效地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导致的紧急医疗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维持院内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就医安全,努力将灾害对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一)成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全面负责医院因极端天气引起的各类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护理、后勤、设备、药剂等部门,全面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成立应急处置小组

1、医疗组

组长:钟正如

副组长:兰建军、周小山、熊香玉、钟满意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职责:确保院内正常的医疗秩序,准备充实的疾病防治和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应对低温极端天气带来的疾病爆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方水平

副组长:张红霞、李三玉

成员:郭细亮、陈朝晖、周小兵、孙剑

职责:确保应对低温极端天气所需的各类物资、药品、设备、车辆等。确保院内道路无积雪、交通秩序井然。确保医院水、电、气使用安全,做好防滑、防冻等处理措施。确保通讯畅通,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行政总值班制。

(一)积极防范,做细“五防”

1、防滑。清理医院门急诊和道路冰雪,紧急购置草垫、告示牌等工具,在特定区域设置。

2、防寒。检查医院用水用电情况,做好管道等设施保暖防冻,加强病区供暖保障。

3、防火。排查医院老化电路电源,及时维修更换。

4、防病。加强自身防护,普及防冻知识,避免因低温天气患感冒等疾病,影响正常工作。

5、防隐患。认真排查工地、水管、氧气站、锅炉房等重点设施,及时堵住安全隐患。

(二)有效应对,做实“四保”

1、保障物资供应。加强药品、耗材等物资储备,确保临床需求。

2、保障绿色通道。加强调度管理,保证患者就医便捷、安全、畅通,确保在应对车祸等大型应急救援时,能做到井然有序。

3、保障后勤服务。做好病友食堂和职工食堂的应对措施,确保患者和职工饭食正常供应。

4、保障信息畅通。医院中层以上干部手机24小时畅通,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和联系,每日按时报告防范情况。

(三)高度重视,做好“五到位”

1、思想认识要到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雨雪冰冻低温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切忌麻痹大意。对于因工作疏忽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工作传达要到位。要通过多种形式让全院职工知晓各项防范工作安排。

3、巡查排查要到位。加大医院门急诊、病区、停车场、消防通道等事故多发、易结冰、易积雪路段的巡查频次,并做好记录。

4、应急值班要到位。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和24小时行政总值班制度,做到气象预警信息早掌握、值班部署早安排、应急处置早落实。

5、信息宣传要到位。要做好防范工作情况每日汇总,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雪灾冰冻应急预案篇四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广播电视事业和人民文化生活安全有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局内站、室、校、场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工作。

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同时,通过媒体,加强对天气的预报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安全越冬。

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害,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霜冻等天气而造成的大范围降雪和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县内的冰雪灾害预报、报道、检测、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1、应急组织机构。

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指挥长,由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主要负责局系统冰雪灾害检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冰雪灾害应急工作。指导一线新闻记者及时对灾害险情进行报道和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向全县宣传冰雪灾害的防护和措施。

主要负责传达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冰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部、站、室、研究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冰雪灾害应急方案;适时对冰雪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办公室根据局系统冰雪灾害检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冰雪灾害,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

2、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对冰雪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报请局指挥长发布启动预警命令。同时,加强对冰雪灾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3、局属系统应按照冰雪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冰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4、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按照冰雪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广电局按县指挥部启动的预警级别启动本局的预警。

1、iv级响应。

iii级响应。

较大冰雪灾害发生后,由局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市广播电视局。

ii级响应。

重大冰雪灾害发生后,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ii级响应,局和局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和市广播电视局。

i级响应。

特大冰雪灾害发生后,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i级响应,局和局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及市级、省级、国家有关部门。

2、应急处置措施。

冰雪灾害发生后,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各部、室、站和专业应急队伍及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注重广播电视系统线路的畅通,防止冰雪对线路和广电设备设施的冰冻破坏。事发后首先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救,组织专业维修队伍迅速清除隐患,确保受灾群众及时、迅速的收听收看到电视节目,了解灾情和政府部门相关的政策、措施。其次,组织新闻记者采集第一手灾情,为救灾工作做好指导;再次,组织其余工作人员,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3、信息共享和处理。

冰雪灾害的检测、预报、预警、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

公室归口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冰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5、应急通信方式。

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向本级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6、新闻发布。

新闻宣传部门要按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将冰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检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布。

7、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案启动指令的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冰雪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广电局报告。

1、冰雪灾害发生后,局按民政部门的要求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对因参与重大冰雪灾害应急工作治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3、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局系统及时调查、统计冰雪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1、资金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工作需要应由县财政统一预算经费。

2、应急队伍保障。

局全体在职职工为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

1、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部、室、站应当充分利用我局的广播电视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冰雪灾害预警信号及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以及冰雪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局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2、奖励与责任。

奖励。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局要根据情节轻重,报请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3、监督检查。

纪检组长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修订和完善。

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报经县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由局办公室印发和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结合县冰雪灾害预案统一实行。

4、本预案与县冰雪灾害预案相抵触的,以县预案规定为准。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雪灾冰冻应急预案篇五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大风、雨雪极端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

成立极端天气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全面负责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

执行组长:x(具体负责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

成员:xx(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xx。

根据本地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具体情况,采取严格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一是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配齐抗灾救灾物资,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妥善应对。二是加强交通安全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一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出行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监护工作。要妥善安排好在校学生的校园生活,及时做好校园内主干道路及学校周边冰雪清扫,切实做好师生交通安全工作。三是确保校舍安全。学校要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以及围墙、车棚、电气线路等区域和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在建工程要采取防范措施,设立隔离区,明确警示标牌;做好停水停电停气的应急预案,保障校园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四是严防火灾事故。做好安全工作检查,收缴热得快、电热毯、火炉等违禁器具,杜绝私拉私接电线现象,严防师生因用电不慎而引发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

低温雨雪冰冻气候应对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雪灾冰冻应急预案篇六

总结我局以往抗击暴风雪所取得的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以构建“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化为主,公众参与”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坚持“早部署,早行动”的工作原则,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并把抗击暴风雪、强降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以科学的手段和有效的措施,维护500千伏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财产安全。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500千伏乌海变电站因暴风雪、强降温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包括:

(一)我站因暴风雪、强降温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二)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立:

(一)重大暴风雪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在运行所统一领导下,我站各值人员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二)为了使应急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成立乌海变电站重大暴风雪、强降温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负责我站变电设备突发性重大暴风雪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1、应急救援组职责:

3)初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事故处理的有效方案,提交救援指挥部审批后实施;

5)协调组织做好恢复送电工作,对受损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及恢复使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预防预警机制。

预防重大暴风雪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实行预防预警机制,对一周内的天气预报进行灾害预测分析,对本市及全区造成的影响进行及时传报。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

四、应急救援及保电预案的启动程序:

(一)500千伏变电站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1、我站发生事故时,变电站站长或当值值班员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第一时间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2、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前往事故变电站进行应急抢修指挥。

3、由局应急指挥部及时上报内蒙古电力公司生产处、安监处和内蒙古电力公司紧急救援指挥部。

4、必要时请求电力公司紧急救援指挥部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五、暴风雪气候条件下输变电设备采取的防范措施。

1、在重大暴风雪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的领导下,各值在暴风雪来临前对变电站各类设备、设施进行详细检查,同时休班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如在检查中发现有存在因暴风雪冻害可能的设备设施,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安全隐患和设备缺陷,要立即上报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协调解决。

3、变电设备的检查重点应为:变电站露天设备、互感器、避雷器、套管等密封设备、高压断路器液压或气动操动机构、瓷质支柱绝缘、房屋建筑的供暖系统、保温设施、通信线路等。

4、对断路器机构加热器进行检查,对电缆沟、室外配电盘柜密封进行堵漏,同时,对需要保温的设备进行修补和处理。

5、组织人员检查电缆沟,封堵控制室电缆,并做好电缆桥架清扫、缆沟敷设干稻草确保电缆的保温。

6、做好站内及周围的悬浮物的清理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做好红外测温工作,重点是载流接头及充油设备的油位测试工作。

7、在暴风雪天气过后,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及时对变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设备及架构是否存在悬浮物,进行红外测温工作,检查充油设备的油位情况,及时清理设备区积雪。同时对变电设备覆冰情况进行检查。如果设备及导线的覆冰严重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支援。

8、站内要储备好线路的必备物资以及碘钨灯、绝缘拉闸杆、合格的绝缘靴和绝缘手套、万用表、导线、事故应急灯等防护措施,一旦发生暴风雪而造成的冻害要保证能立即对通信设备进行可靠防护,避免设备遭受侵害。

9、设备如遭受侵害,救援组应积极准备抢修材料。若是救援人员在作业时受伤,应立即通知当地医院迅速赶往现场及时抢救治疗。

六、紧急事故抢修材料的调配:

在节假日必须将事故备品材料库房钥匙保存在值班负责人手中,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根据事故现场所需材料领取,备用材料要充足。

雪灾冰冻应急预案篇七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重大暴雪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和《巨鹿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靠科学。建立健全监测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巨鹿县行政区内出现重大暴雪灾害的应急工作。

1.5预案启动条件。

巨鹿县行政区内出现重大暴雪灾害,根据重大暴雪灾害的影响范围、灾害程度,适时启动本预案。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应急组织机构。

启动重大暴雪应急预案时,成立宾县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县政府主管农业副县长。

副组长:县农委主任县交通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财政局、民政局、水务局、环保局、药监局、粮食局、卫生局、公安局、国土局、建设局、各通信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2.2职责任务。

2.2.1巨鹿县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巨鹿县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确定应急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指导乡(镇)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应急工作;处理其他有关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2.2县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巨鹿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气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气象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为县应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县应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气象局负责提供重大暴雪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为救灾工作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农委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安排和拨付,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民政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工作,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卫生局负责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抢救,开展疫情和环境卫生监测、预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

各通信公司负责应急救援通讯保障和通讯设施抢修工作。

交通局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应急物资、疏散群众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被毁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抢修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

环保局负责灾区的环境监测,指导处置现场危险废物,控制对周边环境的进一步污染。

药监局负责对紧急救援扬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和国外捐助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检验。

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

建设局负责帮助灾区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帮助和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林业局负责林业灾害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粮食局负责灾区的粮食保障工作。

公安局负责突发事件事发区的社会治安,组织事发区群众的紧急疏散转移,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持社会政治稳定。

交通局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应急物资、疏散群众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被毁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抢修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

第三章监测机制。

3.1监测体系建设。

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要尽快建立重大暴雪灾害监测体系,建设加密自动气象站,开展重大暴雪监测业务与服务,形成覆盖全县的暴雪灾害监测体系。

3.2监测行动。

重大暴雪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由多部门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应急监测、应急跟踪服务,随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为县应急领导小组指挥抗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由县委宣传部协调,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应急信息。

第四章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各乡镇政府要将因重大暴雪对本行政区内的人民生命财产可能造成一定危害或损失,或因重大暴雪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应急办和县气象局上报,提出启动建议。县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根据造成的重大危害或损失情况,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

应急预案启动后,县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重大暴雪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全县的暴雪灾害应急救灾工作。指挥、协调、组织农委、民政、气象等部门的人员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详细记录受灾面积、受灾程度、受灾区域,写出调查报告。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4.2群众的安全防护。

暴雪灾害危及区域和可能危及区域的基层行政组织负责把群众疏散撤离到安全场所。

4.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发生暴雪灾害事件时,可由灾害危及区域和可能危及区域的行政基层组织动员社会公众配合、支持应急工作。

4.4新闻报道。

县应急领导小组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县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担任,统一对外公布应急信息,统一新闻报道口径。

4.5应急结束。

启动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后,县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的控制程度,适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宣布应急结束。

第五章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要加强重大暴雪灾害专业应急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救灾力量及时到位。

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5.2通信与信息保障。

由各通信公司负责全县的通信和信息传递保障。

5.3应急支援。

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部门立即成立相应的战斗组,进入紧急状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工具和手段,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援。

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要加大对重大暴雪灾害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

第六章附则。

6.1暴雪的定义。

24小时降雪量大于10毫米为暴雪。

6.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气象局负责制定,适用期为5年。此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编制、印发预案。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雪灾冰冻应急预案篇八

为提高全县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除雪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我县所辖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应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行政领导负责制。县政府成立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城建、公安、民政、交通、农业、工业方面的领导担任,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县城建局(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县交通局(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宣传部、人武部、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农电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局、县农村经济局、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旅游局、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县广播电视总站、中国网通公司分公司等通讯部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自来水公司、县房产管理处。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全县抢险救灾资源,及时传达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城建局:负责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区除运雪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及除雪抗灾情况,适时提出抗雪救灾建议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专业力量清除城市主要桥梁和交通干道积雪,确保城市交通畅通;协调保障城市供水、供热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对临时建筑物、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县交通局:负责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公路除运雪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调配好足够的客、货车辆,并根据需要确定运营时间;安排调度好客运公交车辆,确保不因车辆滞留造成除雪阻碍;负责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各地区除雪指挥部:要及时贯彻落实县除雪指挥部命令;负责发动本地区力量,调集足够的人力、车辆战胜雪灾;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各类事件和事故组织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除雪指挥部上报;按照县除雪指挥部的要求,定时反馈所辖区域内的除运雪进展情况。

县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人武部:负责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管委会)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救灾。

县公安局:负责消除灾区和除运雪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参加除雪联合执法队伍的检查处罚工作;负责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按照县除雪指挥部要求,对必要的桥梁、街路实施封道除雪。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县经济局:负责救援物资、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组织县农电局制定电力系统暴风雪应急预案。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和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负责统计中小企业的受灾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负责除运雪物资、机械设备资金的筹措,追加除运雪资金投入,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对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掺杂使假、缺尺少秤、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县气象局:负责暴风雪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政策依据和建议;根据指挥部指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中、小学校内除雪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灾后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县农村经济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农村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时报县政府。

县物价局:负责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物价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物价稳定。

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援和食品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广播电视总站: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暴风雪预警信息和宣传报道救灾工作,恢复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等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向灾民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物资保障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雪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负责向本行业发布雪灾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雪灾应急预案。

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草、饲料;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因灾死亡的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网通分公司等通讯部门:负责通信系统的抢险和恢复工作,确保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的通信设施。

县农电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城市居民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做好社会化除雪工作中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除雪和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县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自来水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自来水管网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防止跑、漏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用水。

县房产管理处:配合城建部门工作,指导住宅小区的除雪工作,对危房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

3.1资金准备。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物资储备。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为所在地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专业除雪物资和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要。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民政部门要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优先调用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

能源电力部门要做好正常供热、供电所需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确保在雪灾中供热、供电正常运行。

通信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障抢险救灾行动通信畅通。

3.3应急联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3.4预警发布。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网通等公共事业运营企业及城管等部门和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3.5应急队伍。

公安、交通、城建、城管、电力、通信、卫生、农业、动物卫生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中国气象局2007年6月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依次分为暴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雪灾发生后,县政府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除雪救灾工作。

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各地区除雪指挥部要及时发布所在地除运雪预警,全力以赴做好除运雪的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及预警规定的各项工作。

城建部门要认真落实除雪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快速调集一切除运雪力量和资源,在48小时内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要迅速组织协调自来水、供热等部门及时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城市供水、供热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

交通部门要认真落实除雪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清除公路积雪,72小时之内打通辖区内国道、省道,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对被困公路上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

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会商和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财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县政府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除雪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开展社会化除雪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发展和改革局要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经济局要制定实施物资保障计划,协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所需保障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拨。

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

民政部门要迅速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及时向重灾地区下拨棉帐篷、棉衣等基本生活保障物资,解决因灾困难群众吃饭、取暖等问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

旅游部门要及时向旅游经营单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妥善安置被困游客;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力量对遇险游客实施紧急救助。

电力部门要适时监测电网运行动态,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居民和企业正常用电。

通信部门要组织调动通信专业抢修队伍和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的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

经济局和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启动肉、蛋、菜和粮油等市场监测机制,密切跟踪上述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防止出现断档、脱销。

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需驻军部队支援的,由人武部协调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开发区)、村屯(社区)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立即向社会发布。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主体,县发改、公安、经济、教育、民政、财政、城建、城管、房产、交通、物价、工商、农村经济、卫生、广播电视、粮食、旅游、动物卫生监管、气象、通信、电力、自来水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各级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电力、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管委会)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一)灾区政府(管委会)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二)民政、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发改、城建、房产、自来水、交通、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要组织做好灾区供电、供水、供暖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

(五)县经济局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六)经济、粮食、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供应和调控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七)农村经济、动物卫生监管等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措施,有效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八)卫生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场所的恢复工作。

8.1奖励。

(一)各级政府(管委会)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灾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一)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

(三)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乡镇(开发区)、村屯(社区)应制定雪灾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四)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雪灾冰冻应急预案篇九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中层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应急措施。

1、利用学校网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宣传雨雪天气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对暴风雪天气的`预测预警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马上组织一次校园安全拉网式大检查。对校内体育设施,围墙栏杆、楼梯扶手、景观雕塑、文化设施、厕所内隔墙等部位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有记录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3、加强对校舍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建筑物顶棚、校内公共场所和主干道(如校门、通道、楼梯、厕所、食堂、宿舍等)等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防止坍塌事故,并在重点区域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同时,要对水电气等设施加强防护,如易燃易爆的危化品、自来水管、消防栓等做好防冻裂措施,防止因冰冻、渗水等造成的安全事故。

4、加强应急人员力量和除冰扫雪工具等物资准备,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雪情、灾情,根据上级的信息预报和预告,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布署。

5、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制度并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及时做好信息互通和工作互动。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确保通讯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一旦出现灾情或紧急重大情况,应立即反应,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如实上报(1小时内)。

6、严格执行上级应对雨雪天气相关决定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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