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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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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通用13篇)
2023-11-22 14:22:00    小编:zdfb

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之做出努力。总结要注重实用性,提供具体可行的建议或改进方案。参考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结案例,或许能给你写好总结带来一些灵感和思路。

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市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保障叉车使用人、所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叉车的制造、销售、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检验、使用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叉车使用是指工厂、码头、仓库等特定区域(以下简称特定区域)内使用的叉车,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叉车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区、县级市质监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叉车实施安全监察。

第四条 制造叉车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不得制造叉车。叉车制造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制造活动。

第五条 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叉车、部件或者试制叉车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第六条 从事叉车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销售叉车时,销售者应当附有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

第八条 境外企业销售境外制造的叉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明确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代理商。代理商应当持相关资料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对拟在中国销售的叉车作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合格的进口叉车才能在中国进行销售,代理商对产品安全和质量全面负责。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制造、非法改装、非法拼装的叉车。

第十条 叉车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叉车管理权利和和管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限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以下合称‘单位’),包括叉车登记单位、合同安全管理专业公司、出租单位、承租单位、终端用户单位等。

第十一条 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叉车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到所在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核发使用登记证,领取叉车牌照: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一式 2 份);

(二)登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出厂合格证明与使用维修说明书;

(四)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书;

(五)操作人员证书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管理合同);

(六)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承诺书。

第十二条 叉车登记内容变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办理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变更、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 叉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登记单位应当及时报废,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 叉车使用登记证、牌照丢失或者损毁,叉车登记单位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提交身份证明、遗失申明和申请材料。原登记部门经与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内补发。

第十五条 叉车登记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叉车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和资料;

(二)叉车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叉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叉车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叉车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十六条 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对叉车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日常维修保养应当由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叉车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 叉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叉车因使用地点变化需要通过道路转移的,应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第十八条 叉车作业人员 (包括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下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工作。叉车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九条 终端用户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叉车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叉车发生事故后,终端用户单位和现场人员应当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从事叉车租赁业务的单位,应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用于出租的叉车必须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第二十一条 叉车的承租单位应对承租的叉车使用安全负责,禁止承租下列叉车:

(一)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

(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未经定期检验(含首检)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第二十二条 对于缺少安全管理资源的单位,鼓励将叉车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给叉车维修保养专业公司管理,由被委托的专业公司承担合同范围内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在用叉车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叉车登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验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叉车,不得继续使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其牌照。

第二十四条 检验机构在接到检验申请后,应当按检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及时安排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机构在进行叉车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叉车登记单位和终端用户单位,并立即书面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叉车制造、销售、登记、管理、终端用户、改造、维修、租赁等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工商、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二手叉车交易市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叉车,是指具有各种叉具,能够对货物进行升降和移动及装卸作业的搬运车辆,包括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暴叉车等。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二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公司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和反光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叉车需要依照“来左去右”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3、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时能行驶。

4、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货物,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叉车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x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6、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x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7、在十字路口或其他看不见得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应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8、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9、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0、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或两板以上的货物。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作业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系好安全带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6、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方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三

为了更安全、正确的使用柴油叉车,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范围。

公司所有柴油叉车。

3.权责。

3.2审核主管:负责对驾驶员名胜叉车的安全性进行监督与指导。

3.3保养。

3.3.1叉车的一级保养及维修由叉车司机负责;。

3.3.2叉车的二级保养及维修由设备部或联系厂家负责;。

4.定义:。

4.1一级保养:即日常保养。

4.2二级保养:由专业人员对使用到一定时限的叉车进行系统的保养;。

5.作业内容。

5.1使用前检查。

5.1.1燃油、润滑油、电解液水箱的储量是否合乎要求,并保持清洁;。

5.1.3各系统的管路和接头有无损坏或松动;。

5.1.4车轮有无异常;。

5.2装货。

5.2.2装载。

5.2.2.2叉重心高的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升起。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5.2.2.4有准装载超过允许载重的货物,且所载货物不能过高、过宽;(料件高度不行超过2.8米,宽度不行超于挂车的宽度)。

5.2.2.5每部叉车限挂6部(含)以下的挂车,每部挂车不得超过4吨;。

5.2.2.6叉车司机在装载货物后应立即将防护网拉起;避免行驶过程中货物倒塌;。

5.3行驶。

5.3.1使门架处于垂直位置时将货物升起;。

5.3.3靠右行驶,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货车算起3公尺以上);。

5.3.4行至交叉路口或爱阻地段时,应减速鸣号,不允许超车;。

5.3.5运行中驾驶员的身体不得超出车外;。

5.3.7在机床、管道、炉子、设备旁边行驶时,其距离不得少于0.5米;。

5.3.10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实然制动;中途停车时,应后倾收回门架;。

5.4卸货。

5.4.1用手刹制动,缓慢停下并保持货叉稳定;。

5.4.3门架少量前倾,把货叉下降到最低时,抽出货叉;。

5.4.4卸货完毕后,停止发动机并使滑架下落,前倾使货叉着地;。

5.5停止作业。

5.5.1平板拖斗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摆放整齐;。

5.5.2叉车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摆放整齐;。

5.5.4收好各自所配置的工具;。

5.6保养与维护。

5.6.2确保链条清洁;车轮螺母坚固好,车内无灰尘,空气滤芯干净;。

5.6.5随车佩带保养记录卡,经发现未佩带者每次罚款30元/次;。

5.6.8车辆如果是在非正常情况下损坏,一切后果由叉车司机承担;。

5.6.9如不按正常操作规范操作者,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罚,罚款50元/次;。

5.6.11叉车未保持清洁者,罚款30元/次;。

5.6.12叉车司机未将防护网拉起的给予罚款50元/次的处罚;。

5.7注意事项。

5.7.1对柴油叉车进行检查/保养时应注意安全;。

5.7.3如需送设备部维修的须及时填写《设备维修单》;。

5.7.4不得私自联系厂商进行维修,否则,发生费用自行负责;。

5.8其他规定:。

5.8.2钥匙管制:所有叉车司机下班前,应将所属叉车钥匙交于指定保管人,并在登记本上登记。

6.本制度自20xx年1月13日起实施。

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四

为维护保养好公司机动设备正常良好运行,以保障生产运行需要,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要求公司的机动车驾驶员遵照以下管理制度。

不得随意动用别人车辆。如有特出情况是,必须经请示公司有关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

1.操作人员应有操作证方可操作。

2.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车辆作业前确认安全装置可靠xx车辆例行检查要仔细。

5.作业前要仔细观察作业环境,保证安全操作空间及场地。

6.配合库管员,做好质量控制xx人离机,车辆要熄火并带走钥匙。

7.控制车速,空、重载选用不同的车速,严禁超速行驶。

8.作业中要随时了解机械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9.铲货(夹货)要对中,做到慢起、轻放、严禁急刹车。

10.严禁坡道上掉头或者急转向。

12.做好对xx接班工作,完整填写交接班记录。

13.合理使用车辆灯光、信号,过往道口、弯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1、检查叉车润滑油、机油、液压油、发动机冷却油油量是否足够。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叉车制动是否可靠,车辆转向是否灵活。

3、检查叉车照明、喇叭能否正常使用。

4、检查叉车发动机能否正常工作。

5、空气滤清器每次交接班时清洗、吹扫。

6、叉车发动机在工作中要勤观察水温是否正常。

1、更换发动机润滑油。

2、发动机xx工作(更换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3、转向机构检查。

4、离合器行程检查。

5、制动行程检查。

6、发动机加速性能检查。

7、转向机构轮滑油加注。

每年向xx市叉车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提交年度检查申请,检验中心派出检验员对叉车整车检查、动力系检验、灯光电气检验、传动系检验、行驶系检验、转向系检验、制动系检验、工作装置检验、专用机械检验九项系统检验。如果检验不合格,根据检验员检验出的问题作出整改。检验合格之后,给予《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

1、叉车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叉车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叉车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3、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xx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叉车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xx同意后,予以补发。

5、叉车作业操作证每xx年复审xx次。叉车作业人员在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xx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叉车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xx年xx次。

6、叉车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xx日内,由安全管理员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叉车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7、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8、叉车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叉车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9、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叉车作业操作证。

10、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叉车作业操作证失效。

1、为了有效、及时控制叉车突发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救援预案。确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设立救援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恶化。

2、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的学习、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习。

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2、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3、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5、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6、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五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公司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和反光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叉车需要依照“来左去右”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3、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时能行驶。

4、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货物,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叉车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x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6、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x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7、在十字路口或其他看不见得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应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8、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9、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0、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或两板以上的货物。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作业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系好安全带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6、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方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六

1、2本制度适用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

2、4严禁酒后驾驶;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2、5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2、6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3、1检查车辆。

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七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3.1叉车工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

3.2叉车工负责叉车润滑油添加和一般故障排除。

3.3生产调度部负责叉车的使用管理,每次使用叉车时需到生产调度处登记并拿取钥匙,使用后将钥匙交回。

3.4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外协维修以及监督管理。

3.5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3.6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3.7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3.8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

3.9叉车工不准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3.10驾驶叉车在车间内行驶时时速需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

3.11叉车工如出现违规操作,视情节严重情况处以50~500元不等罚款;叉车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需照价赔偿。

3.12叉车工需按规定要求使用叉车,具体参见《叉车驾驶操作规程》。

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八

根据对大量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分析,影响厂内安全运输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的技术状况不良:如制动失灵,转向失灵等等。

2.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3.厂区的作业环境。

为了保证运输安全,必须做到:

1.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劳动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取得行驶许可证方能驾驶。

2.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3.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应制定出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车辆的故障,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5.驾驶员必须经劳动部门考核,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在实际工作中,还要不断学习提高驾驶技能。

6.驾驶员应熟悉自己所学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并能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7.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驾驶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驾驶作业。

8.驾驶员应遵守厂运输安全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开带病车。

9.不得驾驶无牌照车辆。

10.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和货物性质,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

11.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不致过于密集,道路过于拥挤易于发生事故。

12.厂内建筑物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并不得妨碍驾驶员的视线。

13.厂内的各种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交通。

14.在道路上应设立交通信号标志,在危险地点,要有限制行驶速度的标志和交通信号,驾驶员应遵守这些标志和信号。

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九

根据对大量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分析,影响厂内安全运输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的技术状况不良:如制动失灵,转向失灵等等。

2、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3、厂区的作业环境。

为了保证运输安全,必须做到:

1、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劳动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取得行驶许可证方能驾驶。

2、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3、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应制定出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车辆的故障,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5、驾驶员必须经劳动部门考核,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在实际工作中,还要不断学习提高驾驶技能。

6、驾驶员应熟悉自己所学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并能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7、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驾驶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驾驶作业。

8、驾驶员应遵守厂运输安全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开带病车。

9、不得驾驶无牌照车辆。

10、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和货物性质,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

11、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不致过于密集,道路过于拥挤易于发生事故。

12、厂内建筑物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并不得妨碍驾驶员的视线。

13、厂内的各种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交通。

14、在道路上应设立交通信号标志,在危险地点,要有限制行驶速度的标志和交通信号,驾驶员应遵守这些标志和信号。

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十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适用于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1安全管理办负责维持厂区内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3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2.1没有公司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未经公司领导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后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缝产生。

4.2.2检查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钥匙,启动时不允许拔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钥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3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后倒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4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4.3.7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难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关闭电源后放可离开叉车。

4.3.9叉车出入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4.3.10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站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1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2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应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放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货叉调整至中央位置。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设备部或维修厂商来处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生产厂家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检修。

4.6.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6.4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一个季度应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4.6.5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公司规定处罚。

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一

本制度规定了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适用公司叉车驾驶人员。

(一)资格要求。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安全管理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或被其他部门、人员使用叉车。

(二)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领导委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3、严禁超载、超速、超宽行驶。

(四)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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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二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厂内叉车在使用、维护、保养、操作等相关注意事项。

本程序适用于北京卓宝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门(车间)。

安技部负责叉车的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保养

4.1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4.1.1保证叉车的清洁卫生,定时对叉车进行清理与保养;

4.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打手机。

4.1.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1.6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4.1.7驾驶员应严格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行车。

4.2驾驶前的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检查启动、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2.3驾驶员在作业前应检查车辆起重链、门架、装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并且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正常再启动操作;启动发动机后,听察发动机运转情况,检查各仪表的指示状况。

4.3驾驶规定

4.3.1使用叉车,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

4.3.3当有机械问题不能自己进行修理的,需对行政部进去保修申请,并由行政部送外维修厂进行检查、维修。

4.3.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4.3.6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要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7当所装物料出现泄漏或翻倒时,应立即停止运行作业,叉车处于熄火状态。

4.3.8没有经过调度部门的允许,禁止叉车给其它部门(车间)装卸货物。

4.3.9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4.3.10驾驶叉车时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禁止使用单叉作业,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规定,禁止超载作业。

4.3.11叉车作业时禁止高速叉取货物,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叉取货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4.3.12叉车载物高度遮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开叉车;倒车时要发出倒车信号,由后轮控制转向时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车速要平稳,观察前后有无来车及行人。

4.3.13驾驶叉车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阻挡,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14驾驶叉车在卸货时的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扎带、托盘等其他物件,以免崩起伤人;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3.15叉车在完成叉货任务后,需将叉货区域内的扎带、托盘等物品整理完成,叉回至指定地方,码放整齐。

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

第三条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方准驾驶叉车。

第四条叉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五条严禁酒后驾驶。

第六条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区域。

第八条检查车辆。

(一)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二)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

1.车辆外观是否保持良好。

2.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是否加足。

3.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4.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三)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四)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第九条起步要求。

(一)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二)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三)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四)起步必须缓慢平稳。

第十条行驶。

(一)公司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二)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三)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四)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

(五)叉车在行驶时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六)通过公司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七)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

(八)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第十一条装卸作业。

(一)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二)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超叉车负荷作业。

(三)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四)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五)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六)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七)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它长时间停留作业。

第十二条停车及注意事项。

(一)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二)停车时必须拉紧制动手柄。

(三)观察发动机是否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四)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指定地点。

第十三条叉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按规定进行年检,检验不合格的叉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十四条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叉车,不得驾驶、作业。

第十五条叉车年检具体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叉车维修与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以预防性保养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第十七条在日常检查或驾驶作业过程中,发现叉车异常情况必须及时维修,保持叉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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