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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各岗位职责一体化(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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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各岗位职责一体化(模板8篇)
2023-11-24 08:34:28    小编:admin

是巩固知识和经验的有力工具。文章的开头要引人入胜,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以下是一些培养创造力的途径,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企业各岗位职责一体化篇一

1、服从领导指挥,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空调设施设备的各项性能、构造和使用方法,按要求定期检查使用状态,确保空调正常运行。

3、定时巡查空调保养质量,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4、积极主动配合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5、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企业各岗位职责一体化篇二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推进,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弥合城乡差距已经成为一个不能回避的重大命题。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一系列大政方针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二元结构的演进呈现出历史性的转变。但2010年基本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要求并没有完成,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化农业”。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我国妥善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面对城市化挑战的必然选择,更是城市化自身发展的必然归宿。因此,要以推进农村城镇化转型为龙头导向,已实施村落社区化建设为现实要求,以落实土地市场化流转、金融组合化支撑、农民市民化转变为关键环节,以统筹制度化运作为根本保证,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统筹城乡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是党的十八大针对新农村建设提出来的发展目标。这个决策跳出了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传统思维方式,拓宽了加快我国现代化进程的视野和思路。因此,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深化和提高,是涵盖农村和整体城市发展更高层次的目标。

发展全局中切实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理念来科学推进城镇化,就一定可以使城镇化成为今后相当长时期中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城镇化进程中需要特别注重解决好“三农”问题,城镇化进程中解决好“三农”问题,既是世界各国都需要把握的一般规律,更是我们这个农村人口众多的人口大国必须更加注重的重大问题。这三个问题分别是城镇化进程中的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供求问题(粮);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问题(地);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转市民问题(人)。

同年农产品播种总面积241012万亩的26.14%。2.必须立足国内努力增加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生产,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强以农田水利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完善农产品流通方式、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关键在于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包括健全对低收入人口的食品供给保障机制,为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创造条件。近年来,我国农业生产成本在快速上升,包括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土地租金和农业用工的费用都有明显上升。3.我国人口、耕地及粮食产量在全球的比重,我国2011年人口134735万人,约占全球约71亿人的18.98%。我国18.2亿亩耕地,约占全球210亿亩耕地的8.67%。我国2011年粮食总产量57121万吨,约占全球粮食总产量25.73亿吨的22.2%;其中我国谷物产量51939万吨,约占全球谷物总产量23.23亿吨的22.38%。从长期看,必须认真研究农业如何“走出去”,如何在农业上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问题。

村人口的空间转移;第二,现代化必然带来资本和财富向城市集中,但后期现代化没有条件,而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原则更不允许农民的破产。因此,中国城市的发展就不可能是一般意义上城市功能的自然实施,而只能是对于城乡整体发展的协调统筹,并由此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形态。csa的出现,很好的满足了协调统筹发展的要求,它打破了传统的城乡界限,将城市资源引入农村,将农村资源带向城市,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协同化发展,更是促进了城市农村的文化交流,推动生态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

csa模式下的新型城乡经济发展形态。

现代农业的大力发展,城乡一体化下各地政府着力推进“稳定制度、强化责任、保护资源、补贴农民、投入农业、奖补大县,理顺价格、提升科技、健全法制”政策的实施,为csa模式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

csa模式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着手把发展生态农产品和“有机菜篮子”产品生产作为贯彻落实可续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构建完善合理的粮食安全责任分担机制。有效地保护了耕地资源。大力推进了农村农业节能减排,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效的支持和稳定了粮食,畜牧业,渔业发展,同时加快推进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民素质不高是制约产业发展壮大,制约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因素,通过csa模式,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介绍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提高农业生态生产意识。

csa模式下,城市为农村提供了大量的支持,同时满足了城市对生态农产品于是食品安全的日益剧增的需要,城市是实现一体化的动力,发挥了城市实现现代化,生态化之后,对农村的带动作用。通过csa模式反哺了农业,实现农业技术的进步,使农业生产得到了资金支持,并为农产品提供了有保证的市场。

csa模式下新型城乡文化发展形态。

csa模式城乡一体化文化建设是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具体化,csa模式城乡文化协同发展是遏制城乡文化发展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有效出路,是解决“三农”文化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经济的一体化,必然促进文化上的一体化发展。一方面,城乡居民你的生活方式想接近。在农村,csa推动包括住宅水平、医疗条件、劳动保护、社会保险以及商业网点等等趋向接近城市的水平。在城市,过去只有农民才能享有的新鲜空气、优美环境以及新鲜生态农副产品,随着csa模式的推广而逐步为城市居民所享受。公共设施的相似、生活方式的相近,使城乡居民在生活观念上也趋于同化。另一方面,农村居民科学文化素质的城市化,也趋于接近城市水平。农村实现由劳动密集向知识密集的转化。csa通过促进经济上的均衡发展促进文化上的均衡发展,而文化上的均衡发展更有利于经济上的协调统一。

csa模式下新型城乡生态发展形态(csa特色)。

企业各岗位职责一体化篇三

4、建立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审核现金收付单据;

5、积极配合公司开户行作好对帐、报帐工作;

6、配合各部门办理电汇、信汇等有关手续;

7、开具销售发票并进行保管、存档管理;

8、办理公司有关税款的申报及缴纳;

9、负责编制有关税务报表及统计报表;

10、办理与税务有关的其它事务;

11、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企业各岗位职责一体化篇四

1、负责成本资料收集、统计、记录,完成成本的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的归集、核算,及时提供成本信息。

2、负责核对bom,追踪bom单价,bom结构是否与实际用料相同,分析材料成本差异并及时跟采购、生产制造部门沟通。

3、库存异动的管控,复核仓库实物账务的准确性,确保账实相符。

4、生产效率分析。

5、成本分摊和差异分析。

6、期末销货及成本的合并,存货报表。

7、各部门成本节约的计算。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各岗位职责一体化篇五

3、召开每日生产早会,总结前一天工作进展,对生产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总结;。

4、负责清整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沟通与配合;。

5、组织车间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生产技能与操作规程培训,确保生产安全;。

6、关心车间员工,及时化解车间员工之间的矛盾,疏导员工情绪;。

7、每日提交生产报表,确保生产报表数据准备;。

8、组织员工对生产车间进行6s;。

企业各岗位职责一体化篇六

熟悉生产成本核算,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做好岗位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厂规厂纪教育;。

主动了解员工的想法,带好队伍,确保人员稳定;。

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设备故障等意外情况,负责时间解决问题、溯源并改进;。

企业各岗位职责一体化篇七

3、保持物业卫生的质量、环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知会有关部门跟进处理;。

5、负责定期派发物业管理费通知书及租金通知书,及时通知客户领取发票;。

6、负责所管物业的日常管理事务性工作,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企业各岗位职责一体化篇八

户籍管理是关系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国家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当前,社会各方面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呼声很高,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客观上也要求推进这项改革。但也应当看到,在目前城乡二元结构的客观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是重大的利益调整,搞得不好,很可能形成对农民新的伤害和剥夺。对于绝大多数的农民而言,目前的农村户籍不是“绊脚石”,而是“防盗门”。因此,户籍改革不只是“一刀切”取消城乡户籍那么简单,而是要逐步放开户籍迁移限制,让在城市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市民,同时逐步减少农民居民的数量。这里有个关键前提,就是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不同地区、不同身份人群中的均等化,消除城乡户籍背后的巨大权益差别,让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

一、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沿革及利弊得失。

中华民族的户口制度历史悠久。氏族部落已统计部族人口,商朝、西周就有人口登记制度,秦朝商鞅变法后逐步定型,以后各朝代都有类似制度。民国时期有《户籍法》和《户口普查法》,移植德国的户籍管理办法,取消了传统户籍制度中对人口迁徙的严格控制,推行国民身份证制度,且建立了各级户政机构。总之,户籍制度历来都是国家实施有效治理的基础性制度。

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户口登记制度。规定城市和农村人口实行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变更更正等七项内容的户口登记制度。二是户口迁移制度。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三是居民身份证制度。为16周岁以上的公民颁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公民可自愿申领身份证。

新中国的户籍制度始建于1953年。当时,为了减少城市的人口压力和就业压力,保障城市经济发展,国家开始制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1958年1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使户口登记有了全国统一完整的法律依据。《条例》提出“随母落户”原则,并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证明以及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以《条例》为标志,城乡隔离的“二元”社会管理模式形成,公民的迁徙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改革开放以来,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允许务工、经商、办服装业的农民自带口粮在城镇落户。随后,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提出,有经营能力、有固定住所或在乡镇企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机关应准予落常住户口。农民由此获得了在城市合法生存的权利。1985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1994年,取消户口按商品粮为标准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做法,而以居住地和职业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为基础的登记制度,并逐步实现证件化管理。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当前户籍管理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以及2001年发布的《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城市户口管理有所放宽,包括随父随母自愿,分居夫妻团聚放宽,退休老人返回原单位或原籍挂靠配偶子女户口,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并居住一定年限者准予落户等。2002年党的16大提出,逐步取消二元户籍制度。200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总的看,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县城和小城镇户籍已基本放开,部分中等城市和省会城市也大为松动,但距自由迁徙的实质性突破还有待时日。

脱胎于计划经济的现行户籍制度,把人口分为城市居民和农民,并将就业、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公民权益同户口挂钩,形成了包括公民迁徙、劳动就业、教育、财产和社会保障在内的诸多方面对农民的不平等;并且,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这种制度在计划经济时期发挥过重要作用,对于其在建国初期迅速形成国家工业化体系、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历史贡献,不能全盘否定。即使在将来,绝对自由迁徙也是不可能的,“自由”只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国外的情况也莫不如此。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获得永久居留权大多是以固定住所、稳定收入以及一定居住期限为要件的。

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行户籍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主要弊病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阻碍劳动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从总体上降低了生产效率,影响了经济发展;二是通过对农民经济利益的剥夺,加剧了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差距;三是制约了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因此,改革势在必行。问题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已经被“异化”了,其上附着了许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东西,改革的前提是要正本清源,把该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从户籍中剥离出来,让每个公民公平公正地享有,恢复户籍制度作为人口登记管理制度的本来面目。然后,才可以讨论统一城乡户籍和取消迁徙限制的问题。

二、寄希望于取消城乡户籍来助推城市化,可能带来严重不良后果。

现代社会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促进社会流动、促进公平竞争、形成合理的社会结构、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现在,各方面对推进户籍改革的动机和出发点是好的,“实行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制度,保障公民享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权利”这个改革方向,无疑也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没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别是社会保障体系没有真正实现国民化这个根本前提,而是简单的把农民转为城市户口,就一定会造成很多的“三无”居民,即“无土地、无房屋、无职业”,这就是社会的大问题了。

第一,现阶段让农民放弃农村户籍去进城,将会是一种“马太效应”,农民很可能是利益受损者。现在,城乡差别最要害的方面,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均衡,表现在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公共设施等方面重城轻乡,尤其是农民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这也可以说是政府职能履行不到位。但是,农民生产生活还是有基本保障的,最根本的保障就是耕地、宅基地和其他农村土地,还有近些年来中央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取消农村户籍,可能意味着失去这些根本保障,农民进城后在各方面一般都缺乏竞争力,社保一时半会儿又完善不起来,就业、居住和生活前景肯定不乐观。还有,城市的高房价,也会形成对进城农民新一轮的盘剥。因此,绝大多数农民即使拿到一纸城市户口,实际上也无法安居乐业。上世纪90年代,一些城市推行户籍改革,有的农村人买了城市户口,进城后才发现难以生存,纷纷想办法回迁。现在,一些地方人们想法设法的不是“农转非”,而是“非转农”。特别是在城市周边和近郊地区,农村户口的“含金量”实际上是高于城市户口的。改革是利益调整,但改革不能让本来就处于不利地位的广大农民群体的利益再次受损。也许有人会说,可以保留进城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啊。一代人或许还勉强可以,但下代人呢,户口和人都不在农村,怎么可能仍保留这些权益?除非是土地私有化。但这个前提是不存在的。

第二,鼓励农民大规模进城,可能会对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现行农村集体所有制是与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紧密联系的,取消了户籍制度,集体经济可能向公司化、股份化转变,经营风险将会增加;同时,农业人口弃农务工,也会出现放弃承包耕地的情况。这两种趋势将导致土地的集中,是否会演变成大规模土地兼并需要高度关注。在我国现阶段,农村土地大规模集中可能不是一个正确的方向。因为这样会加剧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局面,加剧社会就业压力,加剧人口的不合理流动性,也可能影响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同时,鼓励农村人口特别是人才向城市流动,会使农村人口结构和人力资源状况进一步劣化;资金流也是逆向的,大量农村人口携带资金进入城市购房、投资及日常消费,会使农村的资金更加匮乏。这些,都会进一步加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状况。而国家实现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离不开农村的发展。

第三,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会对城市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就业带来很大压力。解决“三农”问题,绝非鼓励大量农民进城那么简单。巴西、墨西哥、阿根廷、菲律宾、印度等几乎所有第三世界国家,都没有实行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但是这些国家同样存在“三农”问题。他们的农民问题不太突出,是因为农民人数少了,但另一方面城市问题却大了,所谓“按下葫芦浮起瓢”。在这些国家,城市拥挤了大量的失业和半就业状态的贫民,这些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问题更加突出,“城市病”、“贫民窟”等现象就是真实写照。而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农民虽然没有城乡户籍制度差别,但在产业发展机会上受到特殊保护,很多农业产业包括农业金融保险、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藏、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服务、农产品超市等,限制非“农民身份”经营和参与。这些国家和地区就基本不存在“三农”问题。在我国,近些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对推进户籍改革一直是积极的、主动的,但主要阻力却来自地方城市政府。由于公共服务提供能力的限制,只有那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才乐意和有条件在户籍改革方面迈出较大步伐。2003年郑州市政府解除农民进城落户限制时,市内人口一年内暴增了15万,城市一时无法应对新增的学校、医疗和社会服务等负担,最后迫使政府“关掉了这扇门”。可见,户籍改革是有条件的,不能脱离城市化发展实际,而城市化本身又是一个自然的、逐步的过程。

三、

政策建议。

城市化和工业化需要农民进城,“三农”问题的全面解决也需要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希望通过改革户籍制度,来“毕其功于一役”地解决户口本背后的各种社会不公平,显然是不现实的。过去不少地方放开户籍制度的改革成效甚微,基本上可以说并不成功,教训深刻。户籍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户籍制度背后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的,单靠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不可能改变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现实。因此,我们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为那些在城市稳定居住、就业的流动人口创造条件,从制度上保证他们真正融入城市;又要从大处着眼,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到那时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差异、实行国民化的户籍制度才是水到渠成。目前我国城市化率约46%,但只有28%左右的人有城市户口,也就是说城市中18%的人还没有变成城市居民。国家要创造条件让这些人首先成为真正的市民,稳步推进城市化进程。

第一,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城乡经济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筹划,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又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和人口空间布局,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发展新格局,努力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和地区差别,实现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重点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投入。深化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进一步完善征用程序,研究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民化。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是,每个公民都应当同等地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特别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而不因公民性别、种族、身份、地域或其他先赋性条件不同而有区别+。提供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最基本和最核心职能。要在全国范围内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国民在任何地方都能享受符合基本标准的公共服务。只有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民化,城乡户口的差异才能真正消除,户籍制度也才能回归本位。公民因为要享受公共服务,就会主动地进行人口登记。

第三,充分尊重各地区、各城市实际,推进有条件的城乡迁徙自由。我国幅员辽阔,人口总量大且地区分布不均衡,加之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明显,发展很不平衡,各个城市的现有经济社会资源也是参差不齐。因此,在户口迁移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调整方面,必须从各地的不同情况出发,特别是要充分考虑城市的综合承受能力,给地方比较充分的自主权。可以考虑,对于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重庆、深圳等人口压力较大的特大城市,应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户口迁移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地满足部分长期在城市就业居住的农村人口进城落户的愿望,防止城市人口过快、过度膨胀。对于大中城市,应在坚持稳定就业、固定住所(包括已购房和享受政府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和生活居住一定年限这三个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放开城市户籍准入限制。对于中小城市和县城、乡镇等,目前的户籍迁移政策已经基本放开,关键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相同的城市户籍具有相同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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