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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耳榨菜采购合同3篇(模板)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4-02 10:51:14 页码:7
木耳榨菜采购合同3篇(模板)
2023-04-02 10:51:14    小编:admin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木耳榨菜采购合同篇一

收购方(乙方):

为促进贻贝业健康发展,使养殖户和经营方得到共同发展,根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数量:甲方确保将其养殖的_____销售给乙方。

二、规格:甲方提供的_____规格应达到乙方的要求。

三、价格:按照随行就市。但是,为了保护乙方养殖的积极性,双方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为:_____元/公斤

四、提货方式:乙方到甲方养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购地点。

五、检验方法:根据质量要求当场进行验收,边收购边检验。

六、结算:乙方收到_____之日起1个月内结算完毕。

七、协作: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按其能力协助甲方做好相关措施,因台风而提前收割的贻贝,规格未达到要求的,乙方应尽量予以收购,在价格上双方予以协商。

八、违约责任: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负责对其今后养殖贻贝的收购(包括台风季节的协作);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货款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养殖户(签字):

日期:

收购方(盖章):

日期:

木耳榨菜采购合同篇二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车型、数量

二、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 书写规范 ,清楚 (小写):

三、贷款支付:

四、交货及验收

1、不必要的纠纷

2、甲方交货时应无偿向乙方提供如下有关资料:

a、车辆购置发票 

b、产品合格证 

c、专用工具清单 

d、使用说明 

e、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3、车辆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进行车辆的测试、维护、保养等相关使用的讲解和告知,并提供有关车辆的技术咨询服务。

4、车辆验收由甲方组织,在双方约定的交车地点进行,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进行初步检查确认,如有异议或发现车辆有不良状况应及时告知甲方。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及厂家该型号汽车质量标准的车辆,符合国家安全及环保要求,可以办理相关上牌业务的合法车辆。

2、甲方所提供的车辆符合本次采购洽谈中所列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装备要求。

3、售后服务按照《保养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和供货方承诺的相关条件执行。(供货方承诺的相关条件特指但仅限于如本单车辆采购涉及到对售后服务条款在获得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充分知晓且应允的前提下,对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服务条款之相关规定进行条件范围内的修改,但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保留对偏离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六、违约责任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放弃或延迟,拒绝到甲方提车的,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标的总金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乙方逾期30日仍不能按照合同条款在甲方实质性提车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金。且甲方可在不退还乙方定金的情况下将该订单车辆作另外安排。(本条款内实质性提车标准是指车辆款项的到位情况,请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对采购方进行相应的约束,保证大客户订单车辆的顺利交付;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订单车辆的回购(包括特殊车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注意定金和订金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规避在操作过程中的资金风险。)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2.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履行。

甲方: 乙方: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日期:日期:

木耳榨菜采购合同篇三

甲 方:乙方:

电 话: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满足经营需求向乙方采购以下产品:

1.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木耳榨菜,由甲方提供干木耳、包装袋、纸箱致甲方(均印上委托方、受委托方)

2. 乙方应付干木耳款(每斤 *元)给乙方,可从甲方货款中抵扣

3. 木耳泡水后与榨菜配比约为 4 比 6,并按相关标准生产合格产品木耳榨菜

4. 木耳榨菜每包净重 80 克,袋子、箱子由甲方免费提供致乙方,木耳榨菜单价甲方按 *元/包结算致乙方,每次生产甲方先交预付款,乙方收到款后按排生产

5. 每批订单需提前安排,生产完成按实际数量结清,交货完毕。

二、本次万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立即向乙方支付采购定金 50%。,确认乙方生产完成后,按实际产量甲方再付款 50%,乙方收到款后立即发货, 并在 7 个工作日内开取发票并寄至甲方。收到原料后 5 天内交货。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每批产品进行抽检,对于感官抽检 7 天内不提出异议的(节假日来货除外),乙方视为该产品为合格产品;甲方以产品包装标识的标准其中的感官检验标准为检验依据,抽检结果如有异议,送第三方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为准,产品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产品不合格,乙方承担检测费用,由此产生的费用(如物流费、包装费等)亦由乙方负责。

四、产品质量:

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必须提供本单位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有效的厂检报告,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则退货。

五、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未按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三违约金,延迟

10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延迟 10 日以上,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 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收款帐号: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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