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砂购销合同(优秀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2 21:24:54 页码:10
砂购销合同(优秀16篇)
2023-11-12 21:24:54    小编:admin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约束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起草合同时,需仔细审核各项细节,确保表述准确无误。阅读以下合同范文,可以帮助你了解不同类型合同的常见条款和注意事项。

砂购销合同篇一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乙方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执行标准:《建筑用砂》gb14684—20xx、《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xx。产品质量以进场后的检测结果为准,甲方有权在生产地和尚未交付的产品中进行抽检。

1、材料到场由甲方物资人员点验数量、验看外观,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2、根据砂子实际的含水情况,甲方可以按如下标准扣减重量:

3、数量、外观点验无误后,由项目部试验室取样检验,并及时给物资部门反馈检测报告,该报告将作为是否支付全部款项的依据。

1、每月14日前乙方持甲方物资人员签字确认的收货单并连同正规税务发票到甲方物资部门核准实际收货数量及金额,结算数量以m3为单位,重量和立方的转换标准为1。57t/ m3。

2、结算时乙方所持有的.票据必须和甲方物资科所存底的票据(附磅单联)对应上,如对应不上或者不符,甲方对这部分数量不予结算。

3、甲方根据业主支付计量款的情况给乙方支付货款。

4、合同款项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应对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款项如要汇入其他账户,必须要有乙方授权委托书和收到款项的书面确认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6、本合同中的结算单价为上限单价,只允许降价,不允许涨价,若乙方提出涨价,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货款,作为违约金。

1、甲方有权决定乙方具体供应的数量,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物资管理人员的管理按甲方要求运送砂子,在没有接到甲方物资人员的通知之前禁止将砂子运送至甲方拌合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对于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甲方如发现乙方或者和甲方内部人员勾结,有虚开票据、在重量上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有权对乙方处以20xx0。00元至500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对于没有过磅的砂,甲方有权拒绝结算。

3、如果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建设要求,所用材料数量、型号、质量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4、材料运到现场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对货物的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乙方负责将物品卸到甲方指定的存储容器中。

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用料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

6、乙方交货时应一并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

7、乙方负责处理因供货而引发的与其他第三方的所有纠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车辆在运输途中及在甲方卸货过程中的(车辆由乙方负责)安全责任乙方全程负责。

9、如在在施工现场给甲方设施造成了损坏,则乙方照价赔偿。

1、由于乙方产品供应不及时,耽误甲方工程进度,对乙方处以不低于20xx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甲方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担,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材料,甲方有权对此部分材料不予结算,或者立即终止合同。

3、由于乙方没有能力继续保障供应,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4、乙方提前交货或交货数量超过甲方要求或未按照交货地点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5、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负责退货、换货,并承担相应费用;不能退货、换货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款项。

6、乙方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的或经项目部试验室抽样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换货或者赔偿损失。

1、甲方在验收中,若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并将合格产品及时送到甲方现场;若乙方拒不退货,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

2、乙方在接到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处理的书面通知后,应在2日内积极处理,否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处理结果。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但是一方延期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货完毕并结清货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4、之前签订所有相关合同全部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特别声明:双方签订本和同时已经详细了解了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责任承担条款无需特别标明,双方已经充分了解了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承担责任。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为甲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砂购销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乙方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执行标准:《建筑用砂》gb14684—20xx、《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xx。产品质量以进场后的检测结果为准,甲方有权在生产地和尚未交付的产品中进行抽检。

1、材料到场由甲方物资人员点验数量、验看外观,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2、根据砂子实际的含水情况,甲方可以按如下标准扣减重量:

3、数量、外观点验无误后,由项目部试验室取样检验,并及时给物资部门反馈检测报告,该报告将作为是否支付全部款项的依据。

1、每月14日前乙方持甲方物资人员签字确认的收货单并连同正规税务发票到甲方物资部门核准实际收货数量及金额,结算数量以m3为单位,重量和立方的转换标准为1.57t/m3。

2、结算时乙方所持有的票据必须和甲方物资科所存底的票据(附磅单联)对应上,如对应不上或者不符,甲方对这部分数量不予结算。

3、甲方根据业主支付计量款的情况给乙方支付货款。

4、合同款项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应对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款项如要汇入其他账户,必须要有乙方授权委托书和收到款项的书面确认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6、本合同中的结算单价为上限单价,只允许降价,不允许涨价,若乙方提出涨价,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货款,作为违约金。

1、甲方有权决定乙方具体供应的数量,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物资管理人员的管理按甲方要求运送砂子,在没有接到甲方物资人员的通知之前禁止将砂子运送至甲方拌合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对于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甲方如发现乙方或者和甲方内部人员勾结,有虚开票据、在重量上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有权对乙方处以20xx0.00元至500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对于没有过磅的砂,甲方有权拒绝结算。

3、如果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建设要求,所用材料数量、型号、质量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4、材料运到现场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对货物的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乙方负责将物品卸到甲方指定的存储容器中。

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用料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

6、乙方交货时应一并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

7、乙方负责处理因供货而引发的与其他第三方的所有纠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车辆在运输途中及在甲方卸货过程中的(车辆由乙方负责)安全责任乙方全程负责。

9、如在在施工现场给甲方设施造成了损坏,则乙方照价赔偿。

1、由于乙方产品供应不及时,耽误甲方工程进度,对乙方处以不低于20xx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甲方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担,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材料,甲方有权对此部分材料不予结算,或者立即终止合同。

3、由于乙方没有能力继续保障供应,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4、乙方提前交货或交货数量超过甲方要求或未按照交货地点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5、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负责退货、换货,并承担相应费用;不能退货、换货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款项。

6、乙方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的或经项目部试验室抽样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换货或者赔偿损失。

1、甲方在验收中,若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并将合格产品及时送到甲方现场;若乙方拒不退货,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

2、乙方在接到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处理的书面通知后,应在2日内积极处理,否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处理结果。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但是一方延期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货完毕并结清货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4、之前签订所有相关合同全部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特别声明:双方签订本和同时已经详细了解了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责任承担条款无需特别标明,双方已经充分了解了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承担责任。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为甲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砂购销合同篇三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单价。

1、送工地单价:元/m;

2、送商砼站单价:元/m。

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收货清单确认实际发生量并办理结算事宜(合理磅差不超过3‰)。

第二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

产品包装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惯例执行。

第三条交货方式、地点。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交货地点:

具体交货时间、数量由甲方提前天以传真、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为准。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的数量、时间供货的,乙方需每日按已供货总价的1%缴纳违约金,以此累计,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异议。

乙方应保证所供砂符合国家及图纸标准,并在所供砂送货前进行抽样检验。甲方对砂质量有异议的,在收到砂日内向乙方提出,并妥善保管有异议的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异议应在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答复,否则视为甲方异议成立。乙方不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的,由对有质量异议的砂进行检测。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具体付款方式:。

第七条标的物的权利担保。

乙方保证对交付的标的物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并保证任何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包括知识产权)。若乙方违反此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数量、质量和时间供应砂,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中止供应,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不能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数量、时间供应砂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窝工、停工等一切损失。乙方供应的砂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春市经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货到现场按甲方要求卸车并堆放整齐,乙方要为甲方提供检验报告等一切相关资料。

3、砂单价要按照市场价进行确定,当市场价上涨时,砂结算单价适当上涨,当市场价下跌时,砂结算单价适当降低。

4、甲方收货人: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 日日期:年月 日

砂购销合同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漳诏高速公路b2合同段路面工程施工用河砂购销一事,本着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河砂规格:按照甲方要求生产供应。

2.数量:暂定150000m3,到旧镇拌和场、杜浔拌和场各75000m3。如量有增加,甲方将优先考虑乙方供料。

3.合同单价:乙方供应甲方旧镇拌和场河砂到场价为8.48元/m3,供应杜浔拌和场河砂到场价为14.50元/m3。此单价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包括可能增加用量部分河砂的供应也按此单价结算。

4.供货时间及进度:按合同所附《河砂供应计划表》供应。

1.乙方材料必须提供样品给甲方试验室进行检测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大量生产。

2.乙方所供材料必须严格按甲方所规定的规格型号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材料需要送甲方以外试验检测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交通部部颁标准。

交货地点为中铁第十六工程局漳诏高速公路b2合同段旧镇拌和场、杜浔拌和场。

乙方在组织料源、装车、运输及卸车堆放过程中,均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并给相应机械及人员上保险(费用自负),若发生事故,则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材料验收由甲方负责,前期可考虑甲乙双方共同量方的办法。甲方在料场设立磅房后,所有进场材料均需过磅。材料重量折算方量的系数,以甲方试验室根据现场试验提供的数据为准。因特殊情况无法过磅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材料进行现场量方,签字确认。

每月月底进行一次结算,首次付款按结算额的75%支付,其余价款工程结束三个月内付清。但若由于业主对甲方拨款延迟,则甲方对乙方的拨款也相应延迟。

甲方将从前期付款中扣留乙方伍万元材料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不能按《河砂供应计划表》及时供应河砂,甲方将增加其他供料商,由此引起的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通过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附:《河砂供应计划表》。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日期:

砂购销合同篇五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单价

1、 送工地单价:元/m;

2、 送商砼站单价: 元/m。

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收货清单确认实际发生量并办理结算事宜(合理磅差不超过3‰)。

第二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

产品包装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惯例执行。

第三条 交货方式、地点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交货地点:

具体交货时间、数量由甲方提前 天以传真、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为准。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的数量、时间供货的,乙方需每日按已供货总价的 1 %缴纳违约金,以此累计,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异议

乙方应保证所供砂符合国家及图纸标准,并在所供砂送货前进行抽样检验。甲方对砂质量有异议的,在收到砂 日内向乙方提出,并妥善保管有异议的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异议应在 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答复,否则视为甲方异议成立。乙方不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的,由 对有质量异议的砂进行检测。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具体付款方式: 。

第七条 标的物的权利担保

乙方保证对交付的标的物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并保证任何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包括知识产权)。若乙方违反此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数量、质量和时间供应砂,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中止供应,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不能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数量、时间供应砂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窝工、停工等一切损失。乙方供应的砂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春市经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 货到现场按甲方要求卸车并堆放整齐,乙方要为甲方提供检验报告等一切相关资料。

3、 砂单价要按照市场价进行确定,当市场价上涨时,砂结算单价适当上涨,当市场价下跌时,砂结算单价适当降低。

4、甲方收货人: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砂购销合同篇六

电话: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建筑用河沙及石子,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

1,,河沙(中沙)。

2,石子(大三)。

二、交货期:自卖方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内。

三、数量:

1,河沙5000吨。

2,石子5000吨。

四、交货地点:成武县紫荆花园工地(老农行家属院)。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单价:1,河沙人民币65元/吨,共计人民币325000元。

2,石子人民币45元/吨,共计人民币。

六、付款和结算:

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总货款的60%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一次清支付总货款的35%,剩余总货款的5%作为卖方的质保金,买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支付给卖方;卖方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进行结算货款。

七、货物发运:

运输方式:汽运。卖方承担运费。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买方卖方。

指定账户。

砂购销合同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漳诏高速公路b2合同段路面工程施工用河砂购销一事,本着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河砂规格:按照甲方要求生产供应。

2.数量:暂定150000m3,到旧镇拌和场、杜浔拌和场各75000 m3。如量有增加,甲方将优先考虑乙方供料。

3.合同单价:乙方供应甲方旧镇拌和场河砂到场价为8.48元/m3,供应杜浔拌和场河砂到场价为14.50元/m3。此单价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包括可能增加用量部分河砂的供应也按此单价结算。

4.供货时间及进度:按合同所附《河砂供应计划表》供应。

1.乙方材料必须提供样品给甲方试验室进行检测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大量生产。

2.乙方所供材料必须严格按甲方所规定的规格型号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材料需要送甲方以外试验检测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交通部部颁标准。

交货地点为中铁第十六工程局漳诏高速公路b2合同段旧镇拌和场、杜浔拌和场。

乙方在组织料源、装车、运输及卸车堆放过程中,均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并给相应机械及人员上保险(费用自负),若发生事故,则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材料验收由甲方负责,前期可考虑甲乙双方共同量方的办法。甲方在料场设立磅房后,所有进场材料均需过磅。材料重量折算方量的系数,以甲方试验室根据现场试验提供的数据为准。因特殊情况无法过磅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材料进行现场量方,签字确认。

每月月底进行一次结算,首次付款按结算额的75%支付,其余价款工程结束三个月内付清。但若由于业主对甲方拨款延迟,则甲方对乙方的拨款也相应延迟。

甲方将从前期付款中扣留乙方伍万元材料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不能按《河砂供应计划表》及时供应河砂,甲方将增加其他供料商,由此引起的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通过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附:《河砂供应计划表》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日 期: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日 期:

砂购销合同篇八

购货单位:襄阳美宁硅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 要求没有黑点,没有黄皮,颗粒均匀大于10目不能超过2%,小于16目不得超过3%。

1.产品数量:40吨,

1.产品的交货单位:乙方加工场地。

2.交货方法: 拖车

1、× 年5月1日至 ×年×5月6日。

1.产品的价格:

乙方供应的价格为合格石英砂 元/吨,含吨袋包装装车价。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付乙方 定金,成品出货后过磅即付款。定金元在40吨尾款中扣除。

乙方逾期未交的货物,应赔偿未交货物100%的违约金.甲方未提货应赔偿未提货物100%的违约金.

甲方:

购货单位:

法定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

供货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砂购销合同篇九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建筑用河沙及石子,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

1,,河沙(中沙)。

2,石子(大三)。

二、交货期:自卖方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内。

三、数量:

1,河沙5000吨。

2,石子5000吨。

四、交货地点:成武县紫荆花园工地(老农行家属院)。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单价:

1,河沙人民币65元/吨,共计人民币325000元。

2,石子人民币45元/吨,共计人民币。

六、付款和结算:

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总货款的60%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一次清支付总货款的35%,剩余总货款的5%作为卖方的质保金,买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支付给卖方;卖方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进行结算货款。

七、货物发运:

运输方式:汽运。卖方承担运费。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砂购销合同篇十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建筑用河沙及石子,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1,河沙(中沙)。

2,石子(大三)。

1,河沙5000吨。

2,石子5000吨。

单价:

1、河沙人民币65元/吨,共计人民币325000元。

2、石子人民币45元/吨,共计人民币。

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总货款的60%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一次清支付总货款的35%,剩余总货款的5%作为卖方的质保金,买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支付给卖方;卖方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进行结算货款。

运输方式:汽运。卖方承担运费。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买方:卖方:

指定账户:

20xx年x月x日。

砂购销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和金额。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执行标准:《建筑用砂》gb14684-20xx、《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xx。产品质量以进场后的检测结果为准,甲方有权在生产地和尚未交付的产品中进行抽检。

第三条、产品的验收。

1、材料到场由甲方物资人员点验数量、验看外观,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2、根据砂子实际的含水情况,甲方可以按如下标准扣减重量:

3、数量、外观点验无误后,由项目部试验室取样检验,并及时给物资部门反馈检测报告,该报告将作为是否支付全部款项的依据。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每月14日前乙方持甲方物资人员签字确认的收货单并连同正规税务发票到甲方物资部门核准实际收货数量及金额,结算数量以m3为单位,重量和立方的转换标准为1.57t/m3。

2、结算时乙方所持有的票据必须和甲方物资科所存底的票据(附磅单联)对应上,如对应不上或者不符,甲方对这部分数量不予结算。

3、甲方根据业主支付计量款的情况给乙方支付货款。

4、合同款项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应对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款项如要汇入其他账户,必须要有乙方授权委托书和收到款项的书面确认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6、本合同中的结算单价为上限单价,只允许降价,不允许涨价,若乙方提出涨价,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乙方具体供应的数量,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物资管理人员的管理按甲方要求运送砂子,在没有接到甲方物资人员的通知之前禁止将砂子运送至甲方拌合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对于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甲方如发现乙方或者和甲方内部人员勾结,有虚开票据、在重量上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有权对乙方处以20xx0.00元至500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对于没有过磅的砂,甲方有权拒绝结算。

3、如果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建设要求,所用材料数量、型号、质量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4、材料运到现场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对货物的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乙方负责将物品卸到甲方指定的存储容器中。

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用料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

6、乙方交货时应一并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

7、乙方负责处理因供货而引发的与其他第三方的所有纠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车辆在运输途中及在甲方卸货过程中的(车辆由乙方负责)安全责任乙方全程负责。

9、如在在施工现场给甲方设施造成了损坏,则乙方照价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产品供应不及时,耽误甲方工程进度,对乙方处以不低于20xx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甲方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担,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材料,甲方有权对此部分材料不予结算,或者立即终止合同。

3、由于乙方没有能力继续保障供应,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4、乙方提前交货或交货数量超过甲方要求或未按照交货地点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5、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负责退货、换货,并承担相应费用;不能退货、换货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款项。

6、乙方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的或经项目部试验室抽样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换货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条、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若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并将合格产品及时送到甲方现场;若乙方拒不退货,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

2、乙方在接到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处理的书面通知后,应在2日内积极处理,否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处理结果。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但是一方延期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除外。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货完毕并结清货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4、之前签订所有相关合同全部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特别声明:双方签订本和同时已经详细了解了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责任承担条款无需特别标明,双方已经充分了解了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承担责任。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为甲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砂购销合同篇十二

卖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建筑用河沙及石子,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1、河沙(中沙)。

2、石子(大三)

自卖方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内。

1、河沙5000吨

2、石子5000吨

成武县紫荆花园工地(老农行家属院)。

单价:1,河沙人民币65元/吨,共计人民币325000 元。

2,石子人民币45元/吨,共计人民币

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总货款的60%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一次清支付总货款的35%,剩余总货款的5%作为卖方的质保金,买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支付给卖方;卖方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进行结算货款。

运输方式:汽运。卖方承担运费。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买方 卖方

指定账户

年 月 日

砂购销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坐落于南康市第三中学运动场改建工程,使用乙方“圣塔”牌水泥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协议签订日起至工程完工。

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经双方协商目前价格等级袋装水泥包到包下价格为425元/吨。往后价格在此基础上随行就市。如遇市场价格涨跌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实际需求量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供货;乙方负责将水泥运至该工地指定的堆放地点,甲方应保证工地堆放点的道路畅通,因道路不通增加的额外卸车费由甲方负责;搬运距离超出正常搬运距离(即10米)时,增加的额外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甲方在对水泥验收过程中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甲方在当天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无异议时甲方予以签收。

1、乙方应确保合同期内的水泥供应(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所供应的水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如因乙方所供应的水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经勘查后确属乙方责任(以国家质检部门的鉴定为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每次所供应的水泥重量必须保证数量,甲方应每车进行抽检,如果检查数量的磅差在以内,按出厂数量计算,超出,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计算。

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本品牌的水泥与其他品牌水泥混合使用,以免产生纠纷。如因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或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在每月月末前报送当月材料的数量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后在次月15号前支付乙方所供应材料总量90%工程款,余10%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砂购销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单价

1、 送工地单价:元/m3;

2、 送商砼站单价: 元/m3。

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收货清单确认实际发生量并办理结算事宜(合理磅差不超过3‰)。

第二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

产品包装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惯例执行。

第三条 交货方式、地点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交货地点:

具体交货时间、数量由甲方提前 天以传真、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为准。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的数量、时间供货的,乙方需每日按已供货总价的 1 %缴纳违约金,以此累计,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异议

乙方应保证所供砂符合国家及图纸标准,并在所供砂送货前进行抽样检验。甲方对砂质量有异议的,在收到砂 日内向乙方提出,并妥善保管有异议的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异议应在 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答复,否则视为甲方异议成立。乙方不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的,由 对有质量异议的砂进行检测。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具体付款方式: 。

第七条 标的物的权利担保

乙方保证对交付的标的物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并保证任何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包括知识产权)。若乙方违反此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数量、质量和时间供应砂,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中止供应,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不能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数量、时间供应砂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窝工、停工等一切损失。乙方供应的砂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春市经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 货到现场按甲方要求卸车并堆放整齐,乙方要为甲方提供检验报告等一切相关资料。

3、 砂单价要按照市场价进行确定,当市场价上涨时,砂结算单价适当上涨,当市场价下跌时,砂结算单价适当降低。

4、甲方收货人: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砂购销合同篇十五

需方单位:(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xxx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长期收购乙方砂石料,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供应立方砂石料。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院内货场。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3、交货时间、数量:随时交货、数量以甲方收货单为准。

4、其他约定。

具体结算价格以甲方财务在供货时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准,甲方有权调整砂石料价格。

乙方向甲方供应价值10万元的材料作为供货保证金,超过保证金部分甲方当即现款付清,在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延期支付货款,但最长不超过30天。

合同到期后,甲方在3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以甲方现场验收为准,甲方以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及价格。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供方:需方:

年月日年月日。

砂购销合同篇十六

购货单位:襄阳美宁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要求没有黑点,没有黄皮,颗粒均匀大于10目不能超过2%,小于16目不得超过3%。

1.产品数量:40吨,。

1.产品的交货单位:乙方加工场地。

2.交货方法:拖车。

1、×年5月1日至×年×5月6日。

1.产品的价格:

乙方供应的价格为合格石英砂元/吨,含吨袋包装装车价。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付乙方定金,成品出货后过磅即付款。定金元在40吨尾款中扣除。

乙方逾期未交的货物,应赔偿未交货物100%的违约金.甲方未提货应赔偿未提货物100%的违约金.

甲方:

购货单位:

法定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

供货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