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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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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精选19篇)
2023-11-13 00:24:04    小编:zdfb

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对于解决问题至关重要。在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我们应该借鉴和吸取过去的经验和教训,以避免重复犯错。执行以下方案,你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并取得更好的成果。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一

一是进一步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镇面积不断扩大,市政消火栓等城市配套工程要同步建设,确保“不欠新帐”。今年,我县发生了严重的冰雪凝冻灾害,损坏大部分市政消火栓(据消防救援大队统计,现城区仅有x个消火栓可用),建设、供水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维修,切实提高城市抗御火灾能力。

二是认真抓好社区工作,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建立社区消防工作检查、巡查、督查制度,创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机制,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民政部门要将社区消防建设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及时研究和帮助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将依据《x省社区消防建设考核标准》开展达标验收工作,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文明社区的重要内容。

三是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全力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农村消防工作主要是靠教育和防范,乡镇人民政府要负主要领导责任,基层党组织要负具体责任。要认真贯彻《x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农村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制定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等消防法规制度,增强消防管理在农村基层的责任。要结合当前农村扶贫工程、希望工程、渴望工程、沼气工程、农电网改造工程、烟水配套工程等大型项目,引导村民实施灶改和电改,规范农村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努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同时,基层公安派出所要深入重点村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增强村民消防法制和自查自纠意识,提高农村火灾防范和自救能力。消防救援大队要抓好抓细团龙村及新农村建设村寨消防建设达标工作,要抓出实效,抓出经验,并及时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推广,切实推动我县农村消防工作。

四是认真贯彻《x省公安派出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落实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责任,积极挖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潜能。各乡镇必须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x镇派出所消防业务经费预算不少于x万元,其余各乡镇派出所预算不少于x万元,以保证派出所消防工作正常开展。各派出所要牢固树立“大公安理念”,认真履行对小酒店、小网吧、小旅社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能。县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指导,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并根据《x地区公安派出所消防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实行考核评比、奖惩激励,健全目标管理工作机制。

五是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如政企联办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民办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保安消防队、民兵消防队等等,努力构建“以消防队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为补充,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基础”的火灾扑救网络,增强广大社区和农村的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今年,县政府将进一步整合社会灭火救援力量,建立有效的应急救援分级响应联动网络体系,成立灭火救援专家组,完善重特大灾害事故灭火救援联动预案和多种力量参加的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不断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年内将组织一次大型跨区域灭火演习。

同志们,新时期,新形势对消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尽管我县消防工作的困难多、任务重、责任大,但我们坚信,只要各级各部门努力工作,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团结奋进,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就一定能完成行署消防工作目标任务,一定能开创我县消防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二

为认真做好我县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移民搬迁扶贫,努力改变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移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工作目标、原则。

工作目标:围绕“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总体目标,年内完成移民搬迁1432人(具体计划见附表),力争在12月31日前搬进新居。

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原则。

搬迁原则:实行整体搬迁的原则。在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时,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从地质灾害频发区和距离常年通汽车公路5公里以上的居住点中选择确定,同时优先搬迁居住在地质灾害频发区和生存条件相对恶劣的深山区、库区的农户,优先安排可能实现一次性整体搬迁的村组和历年尚未完成整体搬迁的迁出点的困难群众,不能达到整体搬迁的'迁出点原则上不予安排搬迁计划,确保整体搬迁达到70%以上,努力实现整体搬迁。具体搬迁对象的确定按会府发〔〕26号文件规定,逐个进行审核,对12月31日前已建(购)房搬迁的不予列入移民搬迁对象。

安置原则:实行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以集中、有土安置为主,分散、无土安置为辅。对列入移民搬迁范围内的部分特困户允许在县城、乡镇集镇或其他适宜生存发展的地方购二手房分散安置。

三、资金来源和管理。

移民搬迁扶贫的建房补助标准为3500元,其中省安排每人3000人,市财政配套每人400元,县财政配套每人100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移民建房,根据移民建房进度分批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移民户。就近避灾农户建房补助标准为4000元/户,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县、乡(镇)政府负责解决。

四、审批程序。

移民搬迁对象必须通过以下程序审批:

2、移民户主与所在乡(镇)签订搬迁协议;

3、对搬迁对象和搬迁户家庭人口进行张榜公布;

4、填写“会昌县移民扶贫搬迁户审批表”;

5、审批表经乡(镇)、村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县扶贫办审核批准。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1―3月份)。

(1)自愿搬迁的移民群众,向县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搬迁申请;

(2)乡(镇)制定移民搬迁方案,上报搬迁对象名单;

(3)县扶贫办做好初步的调查摸底工作,审定移民搬迁对象,下达移民搬迁计划。

2、规划设计、签订协议阶段(4月份)。

(1)乡(镇)落实好移民安置点,并搞好规划设计;

(2)县对各移民安置点进行验收后,正式确定移民集中安置点;

(3)组织有关移民户到移民安置点看点;

(4)乡(镇)与移民户签订《移民扶贫安置协议书》。

3、移民建房、发放房款阶段(5月至10月)。

(1)乡(镇)组织对移民集中安置点搞好“三通一平”;

(3)县扶贫办根据移民建房进度,分期分批发放建房补助款;

(4)完善移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4、整体搬迁、拆除旧房阶段(11月份)。

(1)乡(镇)政府协助国土部门发放移民新宅基地使用证,收回原居住地宅基地使用证;

(2)乡(镇)政府要督促移民户按时拆除原居住地的所有房屋;

(3)对劳动力不足造成搬迁困难的移民户,乡(镇)要组织力量协助搬迁。

5、完善资料、检查验收阶段(12月份)。

(1)按省、市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移民搬迁档案资料,做好所有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对全县移民安置、建房、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旧房拆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评。

附件:会昌县20移民搬迁扶贫计划表。

抄送:市扶贫办,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办公室。

会昌县扶贫办年2月25日印发。

共印30份。

会昌县2009年移民搬迁扶贫计划表。

乡(镇)计划人数乡(镇)计划人数。

筠门岭162人永隆100人。

周田100人富城100人。

清溪80人庄埠90人。

文武坝50人白鹅60人。

右水100人庄口60人。

高排100人西江50人。

晓龙100人小密80人。

洞头100人珠兰100人。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三

楠木府文〔〕42号签发人:张贡华楠木乡人民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情况的自查报告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于11月启动实施,在县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乡上紧紧围绕县上下达的目标任务,依托红旗村农民新村建设,广泛宣传发动,认真搞好农民新村规划,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工作进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集中安置点位于红旗村1组,计划集中安置50户200人,新建住房4000平方米,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15亩,新修道路1公里,排水沟米,生态恢复15亩,架设输电线路1000米。该工程于月动工建设,预计12月完工。项目总投资316.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20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我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召开了干部会议、群众会议,传达县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有关的政策和要求,并利用各种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增加群众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知晓度。同时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高、偏、远的组、寨落安排专人进行政策宣传,目前集中安置点已有80户335人落实了地基,其中35户搬迁户房屋主体工程完工,42户搬迁户正在加紧建房;建成主道路2条并进行了硬化,总长800米,新建文化活动广场2500平方米,下水道和路灯安装完成。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四

近年来,着力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五个体系”建设,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搬迁群众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让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配齐文化服务设施。为搬迁户发放广电机顶盒111台,实现广电网络全覆盖,设立图书室1个,存书300余册,建设文化广场1个,篮球场、乒乓球场等体育设施齐全,有效保障搬迁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弘扬社会文明风尚。通过设置搬迁农户家庭卫生“优劣榜”、加强小区村名公约建设等,教育引导搬迁群众破除不良习气,形成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

示范带动自主创业1户;。

通过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吸引搬迁群众县内、县外就业共150人;。

通过新增公益性岗位,安置保洁绿化、治安协管、水务员等公益性岗位就业17人;。

鼓励1户实现自主创业(小商品经营),依托外种、养殖基地实现就业11人。

设置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安置点设立党务政务一站式服务大厅,成立综治工作中心、综合管理中心、社会事务、劳动保障、工会、团委等十余个便民利民服务中心,抓实机制保障。同时大力推行居事民议、居务民决、居财民管、居廉民督、居干民评“五民机制”和治安防控机制,狠抓社区治理,提升社区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强治安防控管理。大土安置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立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4号楼楼下,与老百姓零距离办公,把服务和关怀送到群众家门口、心坎上,有效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成立大土安置点党小组,中共党员3名,无预备党员,刚吸纳1名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党对搬迁点的领导,由县财政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核定编制4名,设主任1名。完善政务中心党建考核有关工作机制。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工作小组,督促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成立1个网格党小组,对搬迁点的11名党员实施有效管理。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五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一起来看一下吧。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镇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石漠化严重地区贫困农户生存发展问题,确保打赢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这场攻坚战,根据《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黔府办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全省扶贫开发大会重要决策部署和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以我镇偏远山区生存条件恶劣、贫困程度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自然村寨(组)整体搬迁为主要目标,统筹考虑零星散户贫困人口搬迁,加快贫困人口战略性转移,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采取“一户一名干部”责任包保抓落实,完成我镇易地扶贫搬迁39户164人任务。39户164人涉及三层、盖坪、长兴、甘溪4个村7个村民小组,安置地点为德江县玉水街道楠木园。

三、易地扶贫搬迁补助和奖励政策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整村寨(组)随迁的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

(二)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已经自行拆除旧房和复垦宅基地的,人均补助1.5万元,该补助人口数与住房补助人口数相等。

(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人均补助2万元,集中用于安置点水、电、路、公厕、排污、垃圾收集、绿化亮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该补助款不兑现给农户。

(一)住房政策

1、安置住房成本。根据《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规范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管理的通知》(黔移发〔2015〕40号)文件精神,将非基本农田转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移民安置的,宅基地可进入住房成本,但不得高于成本价出售给移民群众,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发改、国土、审计、财政、移民局共同核算宅基地成本价格。移民集中安置点的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园区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决不能计入安置住房建设成本。

2、住房面积。住房建设标准原则是保基本需求,底线是不能让贫困群众因搬迁而负债,因搬迁而影响脱贫。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安置的住房分为两种户型,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约80㎡),三室一厅一厨一卫(约100㎡)。

(二)土地政策

旧宅基地处置,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村要及时组织搬迁群众自行拆除旧房和复垦旧宅基地,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兑现旧房拆除人均1.5万元的补助资金。对原有承包地的处置,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积极争取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支持,纳入退耕还林;不能退耕的土地,移民可以改种经济林、水果和中药材,增加移民收入,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发展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开发,实现移民增收和生态修复双赢,土地流转可实行部分流转或整村寨(组)整体流转。移民土地流转后,继续享受政策原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相关补助补贴政策。

(三)就业政策

以“5个100工程”建设为依托,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尽快实现就业。积极组织移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青壮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促进更多移民实现转移就业。对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移民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收属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当地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移民新创办和以吸收移民就业为主的新办微型企业,享受“3个15万元”的扶持措施。符合申请扶贫产业小额贷款贴息条件的移民,可向安置点所在乡镇提出贴息申请,由乡镇审核后向县扶贫部门申请贴息贷款。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优先安排“4050”移民群众和就业困难的家庭成员,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把移民就业纳入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范围。

(四)户籍和社会保障政策

移民搬迁后是否保留农村户籍或转为城镇居民要尊重搬迁群众意愿,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属地管理,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实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最低生活保障两年不变,由搬出地、迁入乡(镇)安排做好转移接续工作,解除移民后顾之忧。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就业后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确保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对孤寡、智障等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当地政府统一集中供养,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移民(新建安置房不作为衡量条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五)移民子女教育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在迁入地享有同等的教育权利,迁入地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收移民子女入学。建档立卡贫困移民子女上高中要按规定免除学杂费,上大学补助学杂费。

为了确保搬迁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特成立稳坪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全面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黄朝强(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杨维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安旭河(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何治辉 (经济发展办主任)

程小平(移民站站长)

罗全松 (农业社会服务中心主任)

张  华(社会社会事务办主任)

各村(社区)包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移民站,杨维平兼任办公室主任,移民站和扶贫站负责具体办公。

(一)各包保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政策和任务清楚。要清楚对象户的底数,包括家庭人口、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是否在校)、住房结构、土地、山林、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致贫原因、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务农务工情况、种养殖情况等。

(二)各包保责任人要根据各自的包保对象的自身发展条件,召开搬迁户家庭会议,当好参谋助手,与包保对象多交流、多沟通,理清发展思路,结合相关扶贫政策,为搬迁对象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打下坚实基础。

(三)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渎职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干部,将根据县易地扶贫搬迁责任追究有关文件直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六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是我市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现就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xx年起,全市每年力争实施5万人移民搬迁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15万贫困群众的移民搬迁任务,整体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综合发展能力,让移民群众真正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趋向,激发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自觉自愿接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

(二)整体搬迁、集中安置。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对贫困程度深、生产生活条件差的居住点,优先安排。搬迁安置以县城(工业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

(三)差异扶持、综合推进。整合相关政策,移民搬迁户可享受移民搬迁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帮助扶贫对象解决搬迁安置困难和后续发展问题。

(四)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科学制定移民搬迁扶贫规划和安置方案,合理确定迁出地范围和搬迁规模。科学选址,配套建设集中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整合和政策支持力度。市、县财政要统筹解决好移民搬迁资金,移民户的建房资金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移民搬迁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中的特困户实行差别化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建档立卡中的特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移民搬迁进城进园、乡镇、中心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费分别按每人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要按照x国土资字〔〕182号文件精神,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政策,确保农民利益。农粮、林业、水利、农网改造等涉农惠农资金,在确保资金性质、用途、管理要求不变的前提下,优先用于移民安置点建设。将移民集中安置点纳入县城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向安置点延伸,实现共建共享。移民对象办理城镇居住证后,符合条件的可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二)强化用地保障。把移民搬迁安置用地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专项安排用地指标,并积极争取防灾避灾专项用地计划,用于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要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委农工部《关于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x府厅发〔〕20号)“搬迁移民扶贫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县两级按照各50%的原则专项安排解决”的政策,优先安排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建设工作的县(市、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三)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移民搬迁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贷款抵押、担保。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鼓励搬迁户入股或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山林经营权,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依法保障移民对原居住地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移民搬迁户原宅基地可通过增减挂等,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四)完善社会保障。落实支持贫困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统筹移民对象的城乡社保、医保、低保政策。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安置的移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困难移民户在取得城镇户籍后可申请城镇低保。允许移民对象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省市统筹时予以认可并接续,已进入企业务工的应随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

(五)优化公共服务。在县城和工业园区安置的移民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公共卫生、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并可在过渡期内享受原户口政策待遇,按规定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惠农政策。教育、卫计、文化、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六)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把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培训纳入“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中,通过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对移民搬迁就业指导服务,帮助移民户在本地本园企业就近就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统筹谋划;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部门配合、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的工作合力,促进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科学制定规划。按照“整体搬迁、梯度安置、差异扶持、综合推进”的要求,认真分析本地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整体搬迁的自然村或居住点,确定整体搬迁目标、搬迁范围和安置地点,制定好搬迁规划。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引导移民向县城和园区集聚,并实施乡村逐级审核、县审批,“三榜”公示。

(三)明确安置方式。根据搬迁农户意愿,结合实际,采取以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对有劳动能力,尤其已有家庭成员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务工的农户,引导他们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其他打算长期自愿在农村发展、或不具备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安置的贫困群众,在乡镇或中心村集中安置,坚决杜绝搬“富”不搬“穷”的现象,做到整体搬迁。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县(市、区)应在5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将移民搬迁的贫困户纳入结对帮扶对象,精准扶持,如期脱贫。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矿管部门负责指导搬迁安置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安置用地保障,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工作指导以及住房建设过程的监管;房管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落实;环保部门负责指导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的环境评估;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六)完善考核机制。市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行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落实,对各县(市、区)平时检查的情况,将作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县(市、区)民生工程移民搬迁扶贫专项工作的依据,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七

关于单位职工紧急搬迁工作方案。

根据屏委办【2012】44号和5月4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加快搬迁工作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政治意识。讲政治,顾大局,无条件执行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讲政治,就是维护组织权威、执行政治命令、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敢当先锋。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勇于牺牲个人利益。当前,最大的政治就是带头搬迁,组织群众搬迁,按期完成搬迁安置计划任务。

二、搬迁对象:在本单位申购安置房的在职工。

三、严格时间节点: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搬迁。

四、责任主体:领导班子为责任主体,一把手负总责,具体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限期搬迁职工。

五、责任落实报告督查制度。

1、每一位干部职工抓紧筹划搬迁计划,5月10日填报搬迁计划报告。5月20日为单位干部职工最后搬迁时限。

2、每日督查搬迁计划落实情况,张敏负汇总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进度。

3、职工财产搬出库区(老县城)后立即申请本单位领导组织验收,交出钥匙。

六、单位努力创造条件为搬迁提供条件。

1、单位职工搬迁及准备,有计划地安排准备和搬迁时间。每个职工安排3天作为公假安排搬迁。

2、因集中搬迁运输费用提高大,单位对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并验收合格完善手续的职工给予700元搬迁补助。

3、统一租用一套住房供职工过渡性住宿。

4、上班期间在民政局食堂就餐,午餐、晚餐分别按实补助10元。从4月11日起,终止时间根据实际而定。

七、严格考核:

1、未按规定时间搬迁的,就是没有完成移民搬迁工作任务,

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对单位及职工年度考核影响的全部责任,在其个人年度奖金数额内扣减。

2、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合格)及及以上档次。

3、本工作考核将作为职务(职级)升迁的重要依据。

主题词:残联职工搬迁方案。

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205月8日印5份。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八

易地扶贫搬迁是党和政府实施的一项专项扶贫措施和重大惠民工程,是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一个有效途径。

截至20xx年底,全省已搬迁贫困群众18.86万户94.47万人。

据摸底调查,当前我省以秦巴山片区、六盘山片区、藏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的贫困地区还有约200万群众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缺乏基本生存和发展条件的深山区、林缘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文化水平低,思想观念落后,先进的'农业科技无法得到有效应用和推广,增收渠道窄,基础设施改善投资成本高,就地脱贫难度很大。

目前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且群众有强烈搬迁愿望的有23.5万户112万人。

省委省政府将易地扶贫搬迁确定为全省“1236”扶贫攻坚行动六大突破之一,省政府批准印发了《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20xx—)》,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对于推进我省扶贫攻坚进程,实现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20xx年计划对全省3.15万户15.4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三、实施范围。

已列入《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20xx—20)》,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扶贫成本过高、年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贫困线以下的农牧民。

四、指导思想。

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为目标,以改善贫困群众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为核心,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资源优化整合为保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拓宽安置途径,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着力培育壮大后续产业,大幅增强劳动力素质,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五、补助标准。

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人均财政性补助8000元。

补助资金的75%以上用于搬迁群众住房建设,其余资金可用于安置区必要的其他整合资金无法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六、资金筹措。

国家和省级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补助资金共需12.32亿元,通过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安排解决;争取财政部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扶贫资金9.76亿元,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发;整合其他专项资金5.5亿元;其余资金群众自筹解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市州协调,县市区负责,乡抓落实,移民到村,责任到户,搬迁到人”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

易地扶贫搬迁属县市区内搬迁安置的,由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属跨县市区搬迁安置的,由有关市州政府协调,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第一责任人,并兼任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规划的制定、重大事项和有关政策的协调,并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方案的落实、技术方案的执行和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严格考核。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省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xx〕78号)确定的职责和分工,高度重视,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市州及县市区政府负责当地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安置区土地落实、场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群众搬迁动员和搬迁后的稳定工作。

要统筹搬迁前后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群众有序搬迁。

(三)加大投入,整合资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多项建设内容,仅靠国家专项资金补助难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省、市、县各级政府要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的原则,积极整合行业资金,共同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形成合力,集中攻坚。

在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后,承担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市区政府要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为平台,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的对口衔接和上报争取工作,为各有关部门落实整合资金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项目所涉乡镇政府负责搬迁对象审核把关,动员搬迁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自建家园、自我发展的精神,筹集资金,投工投劳,积极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

(四)严格管理,强化监督。

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在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要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要严格按项目建设程序,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机制,确保工程质量。

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资金安全和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五)分类指导,开拓创新。

在坚持整体搬迁的前提下,省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科学选址、分类安置,积极探索有效安置模式。

在总结推广就近安置、利用国有农(林)场安置、依托园区安置、利用新开发土地集中安置等安置模式的同时,鼓励各地根据国家政策,结合地域特点和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创新安置模式,着力破解用地难题,积极开展城镇化、分散插花安置、异地自主购房等安置模式试点工作。

八、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作单位:省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相关市州及县市区政府。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九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包括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易地搬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以下简称生态搬迁)、财政专项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

为认真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办法(试行)》(奉节府发〔20**〕42号)文件精神,结合永乐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

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政府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基础配套,有效组织和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

搬迁对象原有承包地、林地使用权不变,鼓励其自愿流转或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鼓励龙头企业参与高山生态扶贫安置区特色产业开发。

(二)坚持整户搬迁、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的原则。

整户搬迁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是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前提条件,对拆除后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优先安排复垦。

搬迁户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用地扣除新建房屋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面积可作为地票交易或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使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原则。

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经济能力、劳动技能和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

(四)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原则。

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相关站所室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协调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二、搬迁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

1.居住边远地区,生产生活不便、生存环境恶劣的。

2.居住地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难以完善,扶贫成本高、就地脱贫难的。

3.建卡贫困户、低保户、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纳入宅基地复垦的优先纳入搬迁。

4.原居住地房屋有房产证或宅基证,新建住房有房地产权证或建房、土地许可证,购房有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缴纳凭证等合法手续。

月1日以后实施整户搬迁的。

6.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拆除。

其中转户进县内城集镇或县外购房,已签订拆房复垦协议但未拆房的;以及符合拆房复垦条件且搬迁户承诺拆房复垦的,经县国土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作为搬迁对象,其安置补助完善手续转为拆房履约保证金,待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后无息退还。

不符合拆房复垦条件的搬迁户必须自拆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对梯度转移和其他自主建房搬迁的,必须拆除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二)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搬迁安置补助对象:

1.居住在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规划范围内的人口(按照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实施搬迁)。

2.已享受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的。

3.“空挂户”及搬迁户中非家庭成员的挂靠人员。

三、安置方式及补助标准。

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对不同安置方式的搬迁对象给予差异化补助。

安置方式分为自主分散安置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两种方式。

(一)自主分散安置方式包括转户进城镇、梯度转移及其它安置。

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的搬迁户,按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安置对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自行购买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交易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均价的首套住房的,凭镇政府出具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身份认定证明和购房手续免交房屋交易契税。

转户到县外安置的,按8000元/人的补助标准执行。

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户,包括在本镇、村内实行由高转低、由远转近、相对集中进行梯度转移安置的和其他分散自主安置的,均按7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含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梯度转移安置不得进入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城集镇除外)。

(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是指迁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进行的安置,按700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搬迁户。

高山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居住对象为本镇范围内放弃原宅基地并实施复垦的农村居民,地灾避让搬迁、扶贫移民、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巴渝新居、库区居民点搬迁户、危旧房改建户、连体房户、无房户、户改退地的连心房等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准条件的农村居民。

本细则施行前各年度已下达尚未实施完毕的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d级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报批实施方案。

镇政府根据县搬迁办下达的年度搬迁计划,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初评、镇审核公示的程序确定年度安置对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附安置对象花名册)报县搬迁办审批。

(二)组织搬迁实施。

镇政府根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逐户签订搬迁协议,督促落实安置住房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等工作。

(三)兑现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完毕后,镇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县搬迁办,县搬迁办组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待综合验收合格,县上拨付补助资金,镇政府按照规定标准与搬迁户结算。

(四)加强档案管理。

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整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并送县搬迁办、发改委、扶贫办、城乡建委备案。

1.文书档案。

包括实施项目的上报文件、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计划下达文件、公示资料及图片证明等材料。

2.户档案。

包括农户信息卡、搬迁申请表、新旧房屋照片、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户口复印件、户口迁移手续、补助资金兑付证明、旧房拆除证明、建房审批及购房手续等原始资料。

3.项目档案。

包括规划方案、工程设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资料。

五、工作措施。

坚持“统分结合、整合职责、分线落实”原则。

镇搬迁办:负责镇搬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年度搬迁计划,跟踪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向县搬迁办的各种报表、信息,负责与县搬迁办的工作衔接,承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方面的会议、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协助镇搬迁办工作。

规建办:负责d级危房改造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协助指导按相关程序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优先落实搬迁户宅基地复垦。

财政办:负责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和兑现,协助资金拨付工作。

镇纪委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镇搬迁办、相关站所室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滥用职位权、徇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十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河南省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豫办【2016】27号)、《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扶贫组【2015】4号)、《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6】177号)《信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办法(暂行)》(信发改代赈【2016】299号)等有关规定,为了扎实有效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二)坚持量力而行,保障基本;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四)坚持瞄准精准,稳定脱贫;

(五)坚持县负总责,乡镇落实。第二章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搬迁范围。主要适用于居住在深山荒芜区、地质灾害区、生态保护(脆弱)区和河滩受淹区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第五条搬迁对象。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劳动生产难以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在地质灾害多发区、隐患区,愿意通过易地搬迁避险和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第六条搬迁条件。

1、同时满足迁出区域条件和搬迁农户个体条件;

2、贫困户自愿申请;

3、有后续扶持产业。

第七条同步搬迁。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居住农户20户以下、贫困发生率50%以上的自然村,原则上实行整村搬迁。

第三章项目资金补助标准第八条补助标准。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标准。根据易地搬迁资金省对县市包干使用,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3万元,易地搬迁制定的补助标准必须确保贫困户搬进去可以入住;集中安置的资金标准由乡镇实行包干使用,乡镇政府根据安置区的规模大小、地理位置等情况,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根据我县建设安置实际成本确定补助标准如下:

政府团购:原则上在本乡镇安置,房源为合法房源,用于安置家庭人口较多的贫困户,在集镇、社区安置考虑已有部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安成本增加,人均补助标准可适当调整,贫困户人均购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5平方米。确因户型原因突破标准的,应按标准控制在安置住房总面积的10%以内,超出范围的由乡镇兜底解决。

2、分散安置包括自主建(购)房、代建房、投亲靠友、梯次搬迁安置,人均住房补助3万元。

(二)同步搬迁人口补助标准。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群众的建房资金,县政府从整合资源中予以支持,按人均5000元补助,其余资金由农户自筹解决,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并统筹规划。

无论何种安置方式,首先,搬迁户必须有产业支撑,能够实现就近就业;其次,搬迁户原有住房收回,旧宅基地由当地政府组织复垦、生态修复、规模养殖等多种形式的开发利用,形成的资产和收益归集体所有。只有在产业考核、新房入住、旧宅拆除等程序全部验收合格后,搬迁补助资金才能予以全额下发。

(一)搬迁规划。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等部门组织编制县“十三五”易地搬迁脱贫规划,由县政府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方案。县建设投资公司委托相应资质的机构(资质要求按照住建部门的规定执行)编制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明确搬迁对象、安置地点、安置方式、住房和配套设施规划布局、投资规模及来源、产业扶持政策、建设工期等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牵头办理土地、规划、环保等相关手续,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联合提出审查意见,报县政府审批。经县政府批准后,各乡镇人民政府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方案建设内容,应按照方案建设内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批,经同意后应在10个工作日完善相关变更手续,报县扶贫开发局备案。

(三)图纸设计。依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项目法人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报县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四)组织实施。

1、集中安置。

村内、集镇集中安置。根据批复的方案和施工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围绕易地搬迁年度目标,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项目公示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组织协调,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机制,确定每项工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强有力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基础上,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规定要求保质保量完工。

政府团购安置。搬迁户要填写购买房屋申请书,并经乡镇政府审核后,由乡镇政府统一购买社区或城区的存量房用于安置家庭人口较多的贫困户。购买房屋前要确认房屋权属,要由第三方对房屋面积进行测量,价格进行评估,出具证明材料,乡镇政府根据评估价格同房地产企业协商购买价,签订购房协议,并进行司法公证。

2、分散安置。

自主建房的搬迁户必须经乡镇城建所、土地所、扶贫办同意,利用统一设计的户型图纸建设,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监督,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到位。对于自身无能力建设选择自主建房的贫困户,可以委托乡镇政府找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根据设计图纸、预算进行建设,由乡镇实施监督,竣工后决算,经审计后按审计金额拨付施工队,结余资金由乡镇政府按照到户增收项目管理模式用于补贴贫困户发展生产。

对于自己购房的搬迁贫困户,要对原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公示,并通过村委会及四邻进行确认,房屋面积及价格需要由第三方评估,出具有关评估资料,签订购买协议并进行司法公证。

对于投亲靠友安置,原则上不得跨县安置。首先具备有安置的房舍条件和生活条件;其次,投靠的亲友愿意接纳,双方必须签订安置协议,并经司法公证;若跨乡镇安置的,所安置乡镇村必须出具接纳意见书。以上搬迁安置方式中产生的评估费用、公证费用应在易地搬迁总体费用中列支,旧宅拆迁费用由乡镇先行垫付,待土地复垦指标出让后偿还。

第五章项目验收及报账第十条工程验收。

1、项目建设竣工后,施工单位对乡镇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建设自验报告。

2、乡镇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整改。

3、乡镇初验后写出验收报告提交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财政局、住建局组织人员复验。如有问题的,参与复验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直至工程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资金拨付。

1、集中安置。

村内、集镇集中安置。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报账申请并附相关凭证,经县建投、乡镇对相关凭据审查后,报县财政局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

团购安置。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乡镇提出报账申请并附相关凭证,经县财政局、建投公司对相关凭据审查后,报县财政局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

2、其他安置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由搬迁户提出报账申请并附相关凭证,经乡镇扶贫办对相关凭据审查后,报乡镇财政所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

对于集中安置,县财政局、建投公司要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账户;对于团购安置,县财政局、建投公司要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乡镇财政所账户;对于其他安置方式,需补贴给搬迁户个人的资金,要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给搬迁户,严禁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十二条资金报账。报账时要按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供以下凭证(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报账程序):

1、集中安置。

村内、集镇集中安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项目建设合同书、项目施工单位税务发票、施工单位资质证件复印件、工程预算表、工程竣工决算表、工程验收单、竣工工程移交表、竣工工程管护责任书、中标通知书、工程监理合同和监理报告。

团购安置。乡镇统一报账。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购房手续、税务发票、评估报告、验收单等有关手续。

2、分散安置。乡镇统一报账。

自主建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附搬迁户自建项目申请验收单、公告公示、项目验收现场照片及拆旧照片等资料。

自己购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购房手续、税务发票、评估报告、公告公示、验收现场照片、拆旧照片、验收单等资料。

代建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附搬迁户代建项目申请验收单、施工合同、预算决算资料、公告公示、项目验收现场照片及拆旧照片等资料。

第十三条报账凭证管理。乡镇要加强对报账凭证的管理,严格审核报账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财政部门在拨付资金时,要严格审核,确保报账资料齐全后再拨付资金。相关报账资料原件经审核确认加盖专用章后作为报账原始凭证留存。

第十四条乡镇要加强文档管理,建立项目台账,将项目建成前、建成后及建设过程中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第十五条对截留、挪用、骗取扶贫搬迁投资的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由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十一

根据屏委办【2012】44号和5月4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加快搬迁工作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政治意识。讲政治,顾大局,无条件执行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讲政治,就是维护组织权威、执行政治命令、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敢当先锋。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勇于牺牲个人利益。当前,最大的政治就是带头搬迁,组织群众搬迁,按期完成搬迁安置计划任务。

二、搬迁对象:在本单位申购安置房的在职工。

三、严格时间节点: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搬迁。

四、责任主体:领导班子为责任主体,一把手负总责,具体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限期搬迁职工。

五、责任落实报告督查制度。

1、每一位干部职工抓紧筹划搬迁计划,5月10日填报搬迁计划报告。5月20日为单位干部职工最后搬迁时限。

2、每日督查搬迁计划落实情况,张敏负汇总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进度。

3、职工财产搬出库区(老县城)后立即申请本单位领导组织验收,交出钥匙。

六、单位努力创造条件为搬迁提供条件。

1、单位职工搬迁及准备,有计划地安排准备和搬迁时间。每个职工安排3天作为公假安排搬迁。

2、因集中搬迁运输费用提高大,单位对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并验收合格完善手续的职工给予700元搬迁补助。

3、统一租用一套住房供职工过渡性住宿。

4、上班期间在民政局食堂就餐,午餐、晚餐分别按实补助10元。从4月11日起,终止时间根据实际而定。

七、严格考核:

1、未按规定时间搬迁的,就是没有完成移民搬迁工作任务,

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对单位及职工年度考核影响的全部责任,在其个人年度奖金数额内扣减。

2、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合格)及及以上档次。

3、本工作考核将作为职务(职级)升迁的重要依据。

2012年5月8日

主题词:残联 职工 搬迁 方案

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2年5月8日 印5份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十二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3月30日,乡党委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讨论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的可实施性及潜在风险。由乡长宣读《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并提出讨论内容:一是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二是集中安置点的选址、建设内容、整体规划;三是搬迁规模及搬迁方式;四是项目投资预算、资金来源;五是占地补偿;六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七是综合效益分析。其次,由各成员提出个人意见,最后党委书记作总结讲话。

(二)评估发现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

合法性方面: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是我国重点扶贫项目,中央、省、市、县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保障项目落实,但县扶贫办只统计了各乡镇相关贫困户数和人口数,并未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制定详细方案,特别是资金方面没有政策保障。

合理性方面: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所需资金巨大,而本地政府无多余资金填补,且农户筹资困难,各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难以实施。

可行性方面: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安置,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脱贫致富。但集中安置点只能解决贫困户的住房问题,若搬迁后土地离住房太远,极大地影响了农耕,一些农户不愿搬离原住处。

安全性方面:集中安置点项目工程量大、选址难、涉及人员多,存在施工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等诸多风险。

三、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措施。

(三)基础保障:乡政府因地制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一方面做好所涉及农户的沟通协调工作;另一方面做好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四、评估结论。

通过评估组工作人员对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进行多层面、多角度的分析评估,我单位综合审查认为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政策,有利于我乡实现全面脱贫奔康,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较小。我们将认真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稳定风险动态评估,落实稳控措施,加大防范力度,切实管控风险,绝不因该项目实施引发影响地方稳定的问题,集体决定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展项目可实施。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十三

10月20日至21日,全省旅游扶贫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枣庄市山亭区召开。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张明池到会并发表讲话,17市旅游发展委(局)分管负责人,旅游扶贫重点县(区)旅游部门负责人,全省2016年50个重点旅游扶贫村支部书记等90余人参加了会议。

在21日上午的推进会上,枣庄市山亭区区委书记李英春、临沂市沂水县院东头镇党委书记朱丽霞、沂南县朱家林村创业青年宋娜、泰安市新泰市龙延镇掌平洼村党支部刘方军、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刘家峪村党支部书记王京福等介绍了各自旅游扶贫的经验做法。

会上,省扶贫办副调研员徐炳天就当前旅游扶贫政策作出了解读。他说:“通过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精心布局,使全省各地旅游扶贫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作为我省旅游扶贫工作中的'一面旗帜,枣庄市山亭区的旅游扶贫工作做得很扎实。”

张明池副主任对今年以来的乡村旅游及旅游扶贫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我省乡村旅游及旅游扶贫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张明池表示,通过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全省旅游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乡村旅游已成为各地促进农民特别是贫困人口增收致富、改善贫困村环境、推动贫困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有效路径。

据了解,截至第三季度,全省400个旅游扶贫村共投入财政资金6.7亿元,吸引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16.6亿元;400个旅游扶贫村均明确了2--3个结对子帮扶主体;132个贫困村正在开发打造,向乡村旅游特色村迈进,另有120多个村正在培育和开发精品采摘园、特色种植养殖、休闲垂钓园等项目,为贫困群众脱贫增收找到了门路。

张明池指出,下一步,要超前谋划、狠抓落实,全面完成旅游扶贫攻坚任务。要认真总结今年旅游扶贫取得的工作成效、梳理明年工作任务、做到心中有数。要提高效率,增强效果,严格资金监管,认真做好旅游扶贫工作。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巩固建立长效机制,全力做好2017年旅游扶贫工作。

会上,张明池着重强调了扶贫资金的安全问题,各级各部门以及个人都务必牢记,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造血钱”,任何人不得动心思,不得动手脚,绝不能截留挪用,绝不能挥霍浪费,更不能中饱私囊,一定要管理好、使用好,切实用在刀刃上,努力以清廉作风凝聚民心。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的单位和个人,移交有关部门。同时要杜绝旅游扶贫资金的“跑、冒、滴、漏”现象,年底,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乡村旅游资金和旅游扶贫资金做专项检查。

张明池表示,旅游扶贫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推进旅游扶贫工作顺利实施。要在今年全面完成任务、总结扶贫模式、收获扶贫成果的基础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的旅游扶贫任务。同时积极探索和实践,巩固长效机制,防止返贫现象发生。对于重新返贫的,要采取相应的机制协调解决。

20日下午,与会人员先后到山亭区兴隆庄村、石嘴子村、葫芦套村、洪门村等进行学习观摩山亭旅游扶贫开发模式与乡村旅游建设成果。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十四

根据省扶贫办鄂政扶发【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办对过去十年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仔细的梳理和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以国家搬迁扶贫政策和省、州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推动贫困地区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强化措施,完善搬迁机制,较好的完成了任务。

从20xx至20xx年,我县累计实施扶贫搬迁2888户10987人,扶贫搬迁的形式从起初单纯的插花分散安置到后来的插花安置为主,在条件适宜的地区采取集中安置、依托城镇安置,并在近几年将异地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捆绑发改、民宗等部门资金,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县每年均提前完成省州下达的扶贫搬迁指标,并通过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各部门资金,超额完成任务。

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具体工作由扶贫办、发改局、民宗局负责,20xx年起生态移民也纳入扶贫搬迁的业务范畴。每年根据上级下达的扶贫搬迁计划任务指标制定当年的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扶贫搬迁规划和当年的扶贫工作任务将指标分解下达到乡镇。扶贫办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四个部门联合组织检查和验收。县委县政府每年都把扶贫搬迁纳入对于乡镇的综合考核指标并签订责任状,从而确保了扶贫搬迁有序顺利进行的组织保障。通过一系列的帮扶措施确保搬迁农户搬得出、稳得住、并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二、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凝聚合力搬迁。为切实把搬迁工作做好,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一是每年制定当年的《来凤县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有关领导及与搬迁工作相关单位的责任目标,并把有关工作列入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领导重视,帅先垂范。在搬迁建设项目中,各驻村县领导不仅召开专门会议听汇报,安排布置工作,还经常深入到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调研、指导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项目所在镇、村也积极配合,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三是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高度重视扶贫搬迁工作,自觉把扶贫搬迁工作放在本单位工作的重要位置,优先安排,优先实施。如县财政局千方百计筹措扶贫配套资金,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设、水利、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主动搞好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扶贫部门从项目规划到实施,协调精干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严格把关;审计部门及时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保证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

2、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搬迁。在搬迁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原则性和实用性有机结合,立足少花钱、多办事、高效益。在组织实施中始终坚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政府引导、扶持与群众自觉自愿、自力更生相结合;二是搬迁扶贫与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相结合,将搬迁扶贫作为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建设的一项重要项目进行建设,有效地推动了重点村的资金投入和工程建设力度;三是扶贫搬迁与产业化扶贫相结合,在集中搬迁的重点村扶持建设规模化、产业化的养殖基地,促进搬迁农户发展产业脱贫;四是扶贫搬迁与退耕还林政策相结合,将搬迁农户原有的田地退耕还林,使农户既享受了政策待遇,又起到保护天然林的作用。

3、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搬迁。在项目管理上完善监督监测机制,严格实行工程检查监督制、工程质量技术人员负责制、现场监测制等制度,有效保证了工程按质、按量、按标准、按计划予以落实。在资金管理上,全面实行县级报账制,严格落实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工作中,由财政、扶贫办、发改局等部门,对资金和工程实行全程监督,严禁渎职、违纪、违法等行为,有效地防止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证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正常实施。

4、公开透明,做到“三公开”。即一是公开搬迁扶持对象标准。对纳入县级扶贫搬迁扶持对象的标准是生活在海拔在1000米以上的高寒边远区,水库淹没区以及整村推进村,资源匮乏区和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区,靠自身难以脱贫的贫困农户。对纳入省级扶贫搬迁户同我县实施的整村推进工作相结合,界定对象是危房的,即房屋屋面严重腐朽不能遮风档雨的,墙体严重倾斜的,无安全感的贫困农户。二是公开扶贫搬迁政策。将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到村到户。按照县级搬迁每户给予5000元的补助政策。三是项目资金公开。根据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的实施意见,对整村推进扶贫搬迁户通过入户核对、鉴定拍照、村民代表审议后在全县实施的村进行了公告公式,将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公告公式到户。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扶贫搬迁工作公开透明。

(二)工作成效。

在十年的异地扶贫搬迁实施过程中,我们通过规范扶贫搬迁工作申报程序,夯实扶贫搬迁基础工作,以政策为引导,对扶贫搬迁工作阳光操作,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与扶贫搬迁工作的极积性。

为将这一利民安民工程落到实处,我们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帮扶合力,强化责任督办。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多方筹资和整合资金以及农户自筹,十年来我县扶贫搬迁共投入资金4460。5万元,其中搬迁对象自筹资金2650万元,占59。4%;财政扶贫资金878。5万元,占19。7%;部门资金932万元占20。9%。十年间,全县共完成扶贫搬迁2888户10987人,其中新建安置点集中安置353户,依托城镇安置376户,插花分散安置1245户,就地改建等其他方式安置914户。同时还积极投入资金及协调其他部门资金,用于改善集中搬迁户的配套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

(三)存在问题。

我县十年易地扶贫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

一是搬迁的形式有待优化。因为资金不足及受到土地、农户自身客观条件的制约,我县很大部分的搬迁户采取的是就近搬迁,与上级要求的易地扶贫搬迁思想有一定出入。另外,由于补贴标准较低的问题,一部分真正生活困难而又无力搬迁的贫困户,生活条件很难得到改善。

二是对于搬迁户的后续发展效果较差。一方面部分搬迁户的教育、水电方面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另一方面由于土地山林等生产资料调整困难,而二三产业没有固定规模吸纳搬迁户稳定长期就业,导致部分搬迁户搬迁后无稳定收入来源。

三、十二五工作思路。

(一)优化搬迁形式,确保搬迁效果。提高新建集中安置搬迁户的比重,减少就近搬迁的比重,协调各部门对于集中安置的配套交通水利设施等予以改善,确保搬迁户的生活环境得到优化改善。对生活困难而又无力搬迁的贫困户,尽量协调相关部门资金,提高扶持标准,统筹进行搬迁。

(二)妥善安置搬迁户,确保农户安居乐业。对搬迁的农户,由教育、林业等相关部门做好支持,当地的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及时地解决好搬迁户子女入学、户籍、通讯、用电等方面问题。引导和扶持搬迁户发展特色产业,或从事第三产业,解决生活来源问题,使搬迁农户能够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利用现有扶贫政策,结合搬迁户实际情况,对搬迁的农户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于优先扶持。

四、意见和建议。

提高扶贫搬迁标准,保证实施效果。我县多年来主要是以5000元/户的标准进行补贴,这与现在的建房所需资金相比,补助标准过低,导致一部分居住环境很差的贫困户,无力实施扶贫搬迁,无法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另外,由我办实施的生态移民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而现有的扶贫搬迁补助标准较低,导致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矛盾。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十五

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为解决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温饱和实现脱贫奔小康而采取的扶贫新举措,其内涵是把生活在自然条件严酷、资源贫乏、生态环境恶化地区的群众搬迁到一个适宜生产和生活条件的地方,促进扶贫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效结合,实现的目标是使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根据区政府区长赵众炜同志对全区重点项目进行督察的重要指示,我镇立即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梳理。现就梳理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土地调整难度增加。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客观上已增加了土地调整难度。过去,农民承包的土地要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农村的各项“提留”也依据耕种土地的多少进行收取。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民耕种的土地不仅不纳税,国家对种粮户还实行了“直补”等惠农政策。过去把土地视为“负担”的农民,在未找到新的、效益比耕种土地更好的发展门路之前,不仅不愿转让土地,而且还看到了土地在被征用中带来的潜在价值。因此,客观上增加了易地安置土地的调整难度。

力拿出自筹资金,使真正的扶贫搬迁对象搬不出,导致这部分群众“望而却步”,不敢搬迁,想搬、怕搬、搬不下来。

(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由于移民安置点建设资金有限,虽然说整合了部分资金,但因资金缺口大,使得安置点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难以落实到位。

结合我镇近几年的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实践,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增加扶持资金总量,提高项目建设补助标准,降低或者取消地方配套资金比例,以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并圆满完成计划建设任务,切实提高扶贫成效,真正使易地搬迁成为“惠民工程”、“德政工程”。

(二)认真开展摸底调查,选准搬迁对象、摸清安置点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安置地。

(三)加大项目的整合力度。建议上级在制订扶贫搬迁政策的时候,对整合各部门资金应该有明确的要求,在源头上形成资金整合的长效机制,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若打破区域界线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建议。

加复杂,将进一步增加我镇的社会治安管理压力。二是集中安置困难进一步增大。打破区域界限后,在进行集中安置时,由于群众土地观念浓厚,不愿意离开故土,这就给集中搬迁造成了很大难度。

(二)建议。加大扶贫搬迁安置点后期扶持力度。凡是涉及到易地搬迁工程的地区都是经济基础非常薄弱的地区,其安置点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后续产业条件都很差。资金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显然不够,还要培植后续产业发展。建议增加项目资金用于安置点的交通、水利及饮水、基本农田等建设和后续产业的培植,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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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十六

3.14‰。

2015年,全村小组生产总值380万元。粮食种植面积1718亩(其中水田84亩,旱地1634亩),总产量33.57万公斤,人均口粮410公斤;橡胶5274亩(其中开割2344亩),年干胶产量286吨,;砂仁328亩,当年产量12吨,产值24万元;生猪存栏667头,家禽存笼2161只,人均纯收入2180元。

二、迁出区选择的依据及原则

选择依据:人地矛盾突出,土地承受能力超负荷、居住条件极差,农户居住十分拥挤,易发地质灾害,生产生活水平低,基础设施薄弱,经济来源少,基本丧失继续生存发展空间。

选择原则:自愿搬迁,分人不分地,分寨不分界,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愿意到易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三、贫困状况及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

贫困状况:人地矛盾严重,耕地十分稀少,人均田地0.07亩;宅基地十分拥挤,户均0.20亩;粮食总产量33.57万公斤,人均占有粮410公斤;产业单调,群众经济来源少,人均纯收入只有2180元;村寨基础设施薄弱,无法承受日益发展的人口需求,特别是人畜饮水、电力照明等存在许多困难;人口众多,社会治安情况较差,特别是大龄单身青年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群众养殖不科学,效益不高。

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地矛盾十分突出,耕地少,宅基地拥挤,群众人均占有耕地和宅基地十分少;二是村寨小组依山靠林定居,长期毁林开荒,森林破坏严重,水资源桔竭,使群众和牲畜饮水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三是信息闭塞,群众文化落后,劳动者素质低,缺乏资金和技术,现人均纯收入还仅2180元,属全市极端贫困村寨之一。四是文化教育十分落后,干部群众思想不解放,严重制约经济发展。

四、搬迁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发生地质灾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得不到安全保障。

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生产力水平低下。由于生产、生活都在海拔较高的山区,热带经济作物难于开发,只能种一些谷物维持生存,经济来源稀少。

基础设施无法满足现状。由于人口众多,现有的人畜饮水、道理交通、电力照明等社会基础设施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人口需求,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基础设施条件的束缚越来越严重。

生态日趋恶劣。乱砍乱伐现象经常发生,退耕还林还草无法正常进行,生态环境日趋恶劣。

五、搬迁规模

搬迁方式属部分搬迁。为改变拉沙村小组生产生活及居住条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村民生活质量,结合实际,采取部分农户搬迁,以一组两寨、分家不分地、分寨不分界的原则,通过统一规划,集中建村,迁出80户共400人。

六、效益评价

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能有效改善迁入地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恢复迁出地的生态环境,创造有利的发展条件,缓解迁出地的人口压力,解决人居安全隐患问题,促进当地经济、生活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按石发代赈[2015]19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认真组织了易地扶贫搬迁摸底工作。镇会同村干部走村串户,召开各种类型会议,宣传移民搬迁政策,了解移民户思想动态,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以户为主、适当支持”的宣传方针,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全镇共完成移民调查摸底对象154户611人,其中因交通不便移民129户513人,就近避灾移民21户81人,因景区规划移民4户17人。现就次摸底调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村、方山、新桥、排下三增和梅溪等村民组那些居住在村庄后面和离村庄较远的农户需要易地搬迁建房,共计65户。

高宝村座落在县城东部,距县城21公里,现有人口1113人,山场面积58835亩,茶园面积800亩。高宝村有13个村民组,东山组地处贡溪河两岸,常受洪水优异侵袭,有6户需要搬迁。另外团结组2户因离中心村庄较远,交通不便,需要搬迁。高宝村共计移民搬迁8户。

缘溪村座落在县城东部,距县城5公里,是慈云洞景区所在地,现有人口1479人,土地面积65000亩,茶园面积1200亩,山场面积47332亩。缘溪村有11个村民组,其中土塘、新塘两组地处500米的高山上,不通公路,共有23户需要搬迁,坑口组有2户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要搬迁,坑口组、岩下组共有6户地处低洼,遭受洪水侵袭,需要搬迁,渔塘组地处慈云景区中心,因规划需要,有4需要搬迁。共计35户需要搬迁。

贡溪村座落在县城东部,距县城10公里,现有人口1023人,土地面积31200亩,茶园面积600亩。山场面积28784亩。贡溪村共有11个村民组,2015年,地处500米高东山上的高东组实施了移民搬迁只有,只有1户,因当时家庭条件原因,未能进行搬迁,现在需要搬迁,另外立新组有1户位于庆丰三级站水库旁,需要搬迁,上村组有2户因交通不便,需要搬迁。该村岩岭组地处海拔500米高山上,通组公路路况差,饮水困难,有15户需要搬迁。该村共有19户需要搬迁。

杜村村座落在县城东部,距县城7公里,现有人口703人,土地面积31000亩,山场面积25111亩,茶园面积600亩。杜村村共有6个村民组。平顶组位于高山上,路况差,饮水困难,有7户需要搬迁,杜村组、塘湾组有7户因交通和洪水原因,需要搬迁。该村共有14户需要搬迁。

二、安臵宅基地的来源及亩数

按户均宅基地面积160平方米,共计宅基地37亩,对于 2

移民搬迁建房点,政府先行做出规划,按照节约耕地,方便生产,能够避灾的要求,划出移民建房点,由移民户与土地承包人进行协商,镇村做协调工作,采取土地臵换或有偿转让方式,让搬迁户取得宅基地。

三、生产用地来源及产亩数

因此次移民搬迁的农户大多数在本组内就近移民安臵,可以使用原有的生产资料,不需另外安排生产用地;对于跨组安臵的,需要菜地,按户均菜地0.3亩菜地计算,需要菜地47亩,对于安排菜地的,如果村有集体山场,可以直接划拨,如果没有,移民户只有与当地农户协商,采取有偿转让方式,镇村可以协调。

四、移民后主要生存模式及集中安臵地主要基础设施和资金量、来源

对于本级内就近移民安臵的,可以使用原有生产资料;对于跨组安臵的,将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增强农民就业转型能力。一是加大农民工培训力度,实现转移就业。二是有组织的实施土地流转政策,为移民户取得土地。三是通过政府协调,让座落在本镇的企业优先招用移民户,实现他们就近就业。

全镇移民户为154户,每户除宅基地不计入移民成本外,包括土建工程,三通过工程,每户大约需要资金12万元,共计资金1848万元。这些资金通过个人筹资、政府补助、国家专项资金补助等形式,完成资金筹措。

五、原有住房的处臵

对于地处高山、低洼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住房,将进行还地后,进行生态退耕。对于位于景区内的住房,有保护价值的老房屋,进行保护,没有保护价值的,组织景区收购。

的生存,只有砍柴垦荒,甚至乱砍滥伐,以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林木逐年减少,生态平衡受到破坏。实施搬迁,对保护环境恢复生态非常有利。不仅从根本上改善了这些人居住状况,也有利于“绿色石台,皖南茶乡”战略的实施。二是改善生存条件,提高居住环境。对于地处高山、低洼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农民,他们信息闭塞,阻挡了观念的更新,限制了他们的发展步伐。遇到洪灾,就面临山体滑坡、泥石流淤积的危险,生命安全经常受到威胁。交通不便,生产生活面临极大困难。实施移民搬迁工程,有利于他们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拓宽发展空间,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实现了观念的解放,完成了精神脱贫、文化脱贫。三是提高了扶贫效果。实施移民搬迁的村大多是居住在高山区或离中心村较远的零散户,如实施就地扶持需要国家拿出大量投资为其解决通路、电、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成本高,且有些地方即使花钱也难改变现状。如果采取移民扶贫,进行异地扶持,则可以节约大量资金,且能在短期内改变这部分人的生活状况,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附:仁里镇易地扶贫搬迁摸底情况统计表

仁里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旅游扶贫工作推进会精神,推进我省旅游精准扶贫工作再上新的台阶,11月14-15日,省旅游局在宁德福鼎市组织召开全省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推进会。省旅游局副巡视员苏永青作工作部署、福鼎市副市长肖剑华介绍当地旅游发展及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会上,各设区市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局的分管领导分别汇报了近年来旅游扶贫工作情况和工作思路,并针对《福建省乡村旅游扶贫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最后,苏永青副巡视员梳理了“十三五”开局以来我省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呈现的十大成效:一是旅游扶贫规划全面覆盖。对全省22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深入调查摸底,遴选出472个重点村作为重点旅游扶贫对象,组织动员省内外旅游规划单位帮扶制定乡村旅游规划。各规划单位设计了乡村基础设施配套体系、扶贫模式和运营管理模式,对规划区后续的科学开发与建设起到相当大的指导作用。寿宁县下党村、政和县念山村、建宁县高峰村等三个旅游扶贫公益规划,荣获国家旅游局“旅游扶贫公益规划示范成果奖”。二是旅游扶贫力度全面加大。安排1680万旅游扶贫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52个全国旅游扶贫试点村的旅游规划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并联合省发改委制定《福建省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形成旅游精准扶贫合力,下达2880万旅游扶贫专项资金,并要求各地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试点村游客中心、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旅游扶贫模式全面融合。以美丽乡村为载体,引导扶贫村把农村生态资源和农村特色文化融入乡村旅游,开展多样化的旅游扶贫模式,有针对性的创新扶贫载体,创新发展六大模式“生态+文化”、“景区+农家”、“农庄+游购”、“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扶贫能人+农户”等模式,争取旅游扶贫效果最大化。四是旅游扶贫设施全面启建。注重旅游扶贫公共服务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旅游要素和公共服务全域覆盖。最大限度地辐射到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特色村和扶贫村。如:推动旅游集散中心建设。今年就建设10个旅游集散中心,总投资近7亿元。以来已建成40个。实施旅游“厕所革命”。开展科学规划和建设,积极建设生态、低碳、环保的厕所。已建成1300座,总投资3亿多元。五是旅游扶贫帮扶全面结对。启动“百企百村专项行动”,发动全省重点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有实力的观光工厂、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和旅游院校等500家旅游企事业单位,直接对接全省472个全国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帮扶脱贫。帮扶方式有企业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智力扶贫、采购扶贫等等,激活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六是旅游扶贫营销全面展开。大力推进乡村智慧旅游建设,推出乡村旅游产品的网络预订与在线销售服务,由当地政府、旅游部门邀请省内外旅游企业和相关企业,通过举办或参加各种形式的旅游推介会、展览会,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乡村旅游扶贫村的宣传和市场促销。同时在境内外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推介乡村旅游贫困村旅游产品和线路,与数十家媒体联合举办“《好运旅行团》赤溪公益行”活动。七是旅游扶贫标杆全面引领。强化典型示范带动,形成上下同心、能战能胜的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浓厚氛围。福鼎市赤溪村依托太姥山、九鲤溪等旅游资源,在各级旅游部门的推动下,闯出一条“生态立村、旅游富村”的旅游产业扶贫致富小康路,成为“中国旅游扶贫第一村”受到国家旅游局和国务院扶贫办的表彰。八是旅游扶贫产品全面受益。把开发乡村旅游特色商品纳入全省旅游商品的规划,组织专家系统的挖掘在地资源,打造乡村土特产升级版,培育富有地方特色的系列旅游商品。省旅游局组织开展的首届“福建好礼”评选活动,共评出代表福建特色的伴手礼300多种,已逐步形成乡村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体系。九是旅游扶贫成效全面显现。以乡村旅游资源为支撑,围绕促进农民脱贫致富这个核心,坚持整体推动、精准施策,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仅全省52个旅游扶贫试点村预计全年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2.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35%。调查数据显示,全省旅游扶贫试点村农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8344元,同比增长15.4%,其中旅游从业人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8926元,同比增长19.4%。十是旅游扶贫成果全面获奖。全力推进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创建,推荐上报的15家旅游扶贫规划示范成果、景区带村、能人带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等示范项目在全国乡村旅游与旅游扶贫工作推进会上受到国家旅游局表彰。这15家受国家旅游局表彰的单位及个人已初步形成了带村帮扶脱贫的好机制和好方法,整体发展态势健康,示范性强,可复制可推广,发挥了乡村旅游在减贫困、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同时,针对下一步旅游扶贫工作苏永青副巡视员提出八点意见:一是持续开展旅游扶贫公益规划;二是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三是强化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四是开发乡村旅游特色产品;五是推进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六是全力推动乡村旅游品牌工程;七是广泛开展贫困村乡村旅游宣传营销;八是加强乡村旅游扶贫人才培训。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赴赤溪村参加了“好运旅行团赤溪公益行”活动。

省扶贫办、各设区市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媒体代表及省旅游局相关处室人员近30人参加会议。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十八

我叫,是。

组农民,全家现有。

口人,承包耕地。

亩,由于我村地处偏远,生态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艰苦,经济条件低下,在最近乡上、村上和组上的干部到户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时,我认为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大实事,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给我们提供很多好的政策和很高的补助,实现了我们几辈人都不能实现的梦想。因此,本人申请享受扶贫搬迁政策。

特此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

易地扶贫搬迁学习目标:学会读写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字词,了解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学习内容:读与写搬迁自然水土地方村庄整体同步安置旧房新家协......

第1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2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2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例一】201x年,在省发改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按照全省以工代赈工......

第1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2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2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例一】201x年,在省发改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按照全省以工代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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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搬得......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篇十九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完成情况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为xxx户,其中,符合政策可不予拆除户xxx户(无房户xxx户、连体房xxx户、文物保护xx户),应拆旧复垦(绿)户数xxxx户。截至2020年7月底,全县共计拆除xxxx户,拆旧率达100%、复垦复绿xxxx户,复垦(绿)率100%。拆旧复垦复绿全部实施完毕,全面完成了易迁拆旧、复垦(绿)双清零任务。

二、工作主要成效(一)积极主动谋划,项目申报顺利。紧紧抓住政策窗口期,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向上争取项目,全县增减挂钩项目共立项8个(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项目2个),规模万余亩,全部获得批准立项。

(二)严格组织实施,获得交易指标。各乡镇(区)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高质量组织项目施工,目前8个项目都通过上级验收,新增亩增减挂钩指标,其中2个易迁项目亩,已在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并在全省交易平台生成交易指标。

现5次交易:2018年12月28日交易指标xxxx亩,实现交易收入xxxx亿元;2019年8月20日交易指标xxxx亩,实现交易收入xxxx亿元;州政府统筹(xxx亩)交易xxxx亩指标,实现收入xxx亿元;2019年12月26日交易指标xxx亩,实现交易收入xxx亿元;2021年11月23日交易指标xxx亩,实现交易收入xxx亿元。以上xx次交易,共获收益xxx亿元,全部用于扶贫资金还贷和扶贫项目。

(四)优先使用指标,保障扶贫项目用地。由于国家对土地计划指标从严管控,我县土地计划指标严重不足,近几年来,全县的交通扶贫、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农业扶贫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先后使用增减挂钩指标xxx亩(按30万/亩交易价值计算,计xxx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和脱贫攻坚项目落地,有效助推全县脱贫攻坚。

件规定,县政府明确了乡镇的实施主体责任、县易迁办牵头和责任主体责任(2019年省扶贫领导小组《2019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点》才将拆旧复垦牵头单位明确为自然资源部门,责任单位仍为各级易迁办)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用地保障、增减挂钩项目立项验收、指标交易和督促指导的责任,其他部门全力配合,形成了政府主导、责任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拆旧复垦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二)主要领导重视,高位推进。一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易迁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办全县易迁工作;二是乡镇重视,各乡镇(区)将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列为各乡镇(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乡镇书记、镇长任组长,亲自抓,全员上阵,乡镇(区)成立易迁工作专班,组建专业施工队伍施工,采取非常规手段和工作方法,强力推进。

意见》、《xxx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xxx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易迁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三是优化流程,分工明晰,县易迁办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区)负责组织项目具体施工,快速推进;四是结合“百问百答”的政策解答,精准把握,分类处置。

(四)实行奖惩挂钩,整体推进。2018年易迁拆旧复垦列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易迁拆旧复垦得到资金扶持,有力助推了易迁工作。同时将非易迁增减挂钩项目包干费用和奖励资金与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任务挂钩,严格易迁进度考核,对易迁推进迟缓的乡镇(区)暂停拨付非易迁增减挂钩工程资金,这些措施对推进易迁拆旧复垦效果立竿见影。

和规划局根据县易迁办汇总数据向省州报送进度数据,确保拆旧复垦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四、存在的问题(一)复垦地块管护难度大。易迁户拆旧地块较为偏远,交通不便,加之大多人员外出务工,复垦地块耕种困难易造成土地荒芜,乡镇后期管护难度大。

(二)节余指标交易难度大。受疫情和用地需求的影响,增减挂钩指标交易非常困难,脱贫攻坚后续资金缺口较大。

五、下步工作打算(一)做好后续扶持。统筹使用易迁资金和相关扶持资金,利用好现有厂房和门面,与搬迁户建立紧密的利益链接机制,杜绝出现闲置情况,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招商引资办企促产业,确保每户有一个主业或有一个劳动力实现就业,同时做好兜底对象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确保脱贫不返弹。

(二)强化后续配套。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就医、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环境治理等民生工程,不断提升搬迁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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