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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审计准则(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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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审计准则(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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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培养人才的基础,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总结是一个反思和思考的过程,我们要学会自己对自己负责,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接下来是一些总结样本,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出一篇完美的总结。

审计准则篇一

内部审计部门能为企业增加价值就是因为他们对改进经营与控制的分析与建议是客观的。小编下面为你整理了关于审计抽样具体准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运用审计抽样方法,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抽样,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业务实施过程中,从被审查和评价的审计总体中抽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测试,以样本审查结果推断总体特征,并作出审计结论的一种审计方法。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 确定抽样总体、选择抽样方法时应当以审计目标为依据,并考虑被审计单位及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

第五条 抽样总体的确定应当遵循相关性、充分性和经济性原则。

相关性是指抽样总体与审计对象及其审计目标相关;充分性是指抽样总体能够在数量上代表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经济性是指抽样总体的确定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第六条 审计抽样方法包括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在审计抽样过程中,可以采用统计抽样方法,也可以采用非统计抽样方法,或者两种方法结合使用。

第七条 选取的样本应当有代表性,具有与审计总体相似的特征。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选取样本时,应当对业务活动中存在重大差异或者缺陷的风险以及审计过程中的检查风险进行评估,并充分考虑因抽样引起的抽样风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非抽样风险。

第九条 抽样结果的评价应当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进行,并以此为依据合理推断审计总体特征。

第十条 审计抽样的一般程序包括下列步骤:

(一)根据审计目标及审计对象的特征制定审计抽样方案;

(二)选取样本;

(三)对样本进行审查;

(四)评价抽样结果;

(五)根据抽样结果推断总体特征;

(六)形成审计结论。

第十一条 审计抽样方案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审计总体,是指由审计对象的各个单位组成的整体;

(二)抽样单位,是指从审计总体中抽取并代表总体的各个单位;

(三)样本,是指在抽样过程中从审计总体中抽取的部分单 位组成的.整体;

(四)误差,是指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差异或者缺陷;

(五)可容忍误差,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可以接受的差异或者 缺陷的最大程度;

(七)可靠程度,是指预计抽样结果能够代表审计总体质量 特征的概率;

(十)其他因素。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审计重要性水平,合理确定预计总体误差、可容忍误差和可靠程度。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审计目标和审计对象的特征,选择确定审计抽样方法。

统计抽样,是指以数理统计方法为基础,按照随机原则从总体中选取样本进行审查,并对总体特征进行推断的审计抽样方法。主要包括发现抽样、连续抽样等属性抽样方法,以及单位均值抽样、差异估计抽样和货币单位抽样等变量抽样方法。

非统计抽样,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和经验抽取样本进行审查,并对总体特征进行推断的审计抽样方法。

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审计方法相互结合使用,可以降低抽样风险。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下列要素确定样本量:

(一)审计总体。审计总体的量越大,所需要的样本量越多;

(二)可容忍误差。可容忍误差越大,所需样本量越少;

(三)预计总体误差。预计总体误差越大,所需样本量越多;

(四)抽样风险。抽样风险越小,所需样本量越多;

(五)可靠程度。可靠程度越大,所需样本量越多。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下列方法选取样本:

(一)随机数表选样法;

(二)系统选样法;

(三)分层选样法;

(四)整群选样法;

(五)任意选样法。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选取样本之后,应当对样本进行审查,获取相关、可靠和充分的审计证据。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预先确定的误差构成条件,确定存在误差的样本。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进行评估,以防止对审计总体作出不恰当的审计结论。

第十九条 抽样风险主要包括两类:

(二)误拒风险,是指样本结果表明审计项目存在重大差异 或者缺陷,而实际上并没有存在重大差异或者缺陷的可能性。

第二十条 非抽样风险是由抽样之外的其他因素造成的风险,一般包括下列原因:

(一)审计程序设计及执行不恰当;

(二)抽样过程没有按照规范程序执行;

(三)样本审查结果解释错误;

(四)审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

(五)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样本误差,采用适当的方法,推断审计总体误差。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抽样结果的评价,确定审计证据是否足以证实某一审计总体特征。如果推断的总体误差超过可容忍误差,应当增加样本量或者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上述评价的基础上还应当考虑误差性质、误差产生的原因,以及误差对其他审计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第二十四条 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审计准则篇二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复核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复核,是指审计机关内部的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依法对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以及所附审计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复核意见的行为。

本准则所称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均为代拟稿。

第三条审计机关的法制机构是本机关的复核机构。

未设立法制机构的审计机关,应当确立本机关的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

第四条审计组所在部门向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提交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以及所附审计报告等材料前,应当经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进行复核。

第五条审计组所在部门应当向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提交下列复核材料:

(一)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

(二)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

(四)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意见的说明或者修改意见;

(六)审计定性、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七)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收到复核材料后,应当办理签收手续。

第七条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对下列事项进行复核:

(二)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

(三)收集的审计证据是否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六)审计评价、审计建议、审计移送处理是否适当;

(七)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八)其他需要复核的事项。

第八条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或者其他复核材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审计组所在部门限期补正。

第九条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应当自收到复核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特殊情况下,提出复核意见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遇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时,补正材料的时间不包括在复核时间内。

第十条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复核后,应当提出复核意见,出具复核意见书。

复核意见书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标题;

(二)主送机构(审计组所在部门);

(三)复核意见;

(四)复核机构的负责人或者专职复核人员签名;

(五)提出复核意见的日期。

第十一条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应当将复核意见书连同复核材料退还审计组所在部门。审计组所在部门认为复核意见正确的,应当修改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连同复核意见书一并报送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或者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审计组所在部门对复核意见如有异议,应当报请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或者提交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十二条复核意见书应当归入审计档案。

第十三条年度终结后,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应当对本年度审计复核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复核情况报告。

第十四条本准则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审计署于1912月11日发布的《审计机关关于审计复核工作的规定》(审法发〔1996〕337号)同时废止。

审计准则篇三

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在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及其从事的全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准则。

第四条、一般准则是指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及其职权、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和职业的要求。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应考虑组织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以及相关法令的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其内部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门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这种专业胜任能力。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其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任何实际经营管理活动。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人际交往的基本技能,能以恰当的方式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三章、作业准则。

第十一条、作业准则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和审计实施阶段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考虑组织的风险及管理的需要,制定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并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做好必要的审计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深入调查了解被审单位的情况,对其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座谈、检查、抽样和分析性程序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积极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下进行审计,不应改变审计计划确定的.目标和范围。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将收集和评价的审计证据及形成的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四章、报告准则。

第十九条、报告准则是内部审计人员反映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批准和报送审计报告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于审计实施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必须以审计结果为依据,做到客观、准确、清晰、完整且富有建设性。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目的、范围、结论和建议,并可以包括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审计结论和建议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报告应声明系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办理,若有未遵循该准则的情形,审计报告应对其做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内部审计报告的审核制度。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审查审计证据是否充分、相关、可靠,审计报告表述是否清晰,审计结论是否合理,审计建议是否可行。

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审计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应向被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书。

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是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相对保证。

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进行后续审计,以确保审计报告所提出的审计结论和建议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十七条、内部管理准则是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利用审计资源,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实现审计工作目标的规范。

第二十八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编制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

第二十九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手册,以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并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十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建立内部激励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

第三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保持与国家审计机关的联系,依法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应保持与民间审计组织的协调,并评价其工作效率。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负责解释,审计署颁布。

第三十三条、本准则自****年*月*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做到正直、独立、客观和勤勉。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保持廉洁,不能收受任何有损自己职业判断的有价值的物品。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只能开展那些在其专业胜任能力范围之内预期能合理完成的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有违忠诚性原则的事情。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循保密性原则,慎重地使用他们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不得有意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本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真实地披露他们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努力提高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审计准则篇四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和管理,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工作记录。

第三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的全部过程,并记录与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有关的所有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及其依据。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记载审计人员实施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和时间等。

第四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的名称;

(二)审计事项;

(三)实施审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

(四)实施审计过程记录;

(五)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摘要及其依据;

(六)索引号及页次;

(七)编制人员的姓名及编制日期;

(八)复核人员的姓名及复核日期;

(九)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记录和证据。

第五条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反映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的客观依据;审计工作底稿应当附有审计工作底稿反映的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的证据。

第六条审计工作底稿附有的审计证据主要有:

(一)与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七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由审计人员逐事逐项编写,做到一事一稿。

第八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容完整,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词恰当,格式规范。

第九条审计工作底稿中载明的事项、时间、地点、当事人、数据、计量、计算方法和因果关系应当准确无误、前后一致;相关的资料如有矛盾,应当予以鉴别和说明。

第十条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应当具有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当注明索引号。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应当详细审阅审计工作底稿,在确定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备之后,按照审计项目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归集、排序和分析整理。

第十二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由审计组组长在编制审计报告前进行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

第十三条经复核审定的审计工作底稿,不得增删或者修改。

第十四条审计人员根据复核意见检查审计工作底稿,确有需要改动,应当另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作出书面说明。

第十五条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审计人员和复核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中记载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七条审计工作底稿未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不得对外提供。

第十八条审计组实施审计结束后,应当及时归类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归入审计档案。

第十九条本准则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审计署于1912月11日发布的《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审法发〔1996〕340号)同时废止。

附件:审计工作底稿基本格式。

审计准则篇五

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出具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审计机关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报送审计报告是有关单位和社会掌握各部门财务状况、遵纪守法、履行职责等方面的重要窗口,是国家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途径,审计报告可以提高或者降低有关单位和社会对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信赖程度,可以证明国家审计对于审计责任的履行情况,可以表明审计工作质量和明确审计责任。

向有关单位和社会报送审计报告应该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等特点。向有关单位和社会报送的审计报告主要应该包括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审计的组织实施情况;二是审计得出的结论;三是目前审计事务所处的阶段、状况或者地位;四是提出政策性建议;五是附录部分。

一、审计组织实施情况。

审计组织实施应该包含的内容有:说明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影响的广泛性,审计目标的针对性,审计程序实施的恰当性,取证的说服力,模型的精准性,方法的科学性。审计机关应该弄清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的性质、影响。组织实施阶段应当汇报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一)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审计单位或者事件性质。此处要说明被审计单位属于哪一类,例如是否为政府机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或者人民团体。此阶段应该了解被审计单位所有权结构、治理结构、组织结构、日常工作情况(筹资、投资和经营活动)以及财务报告和业务报告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此类事项是为了说明被审计单位性质与所审计事项的联系以及影响。

2.宏观经济环境、相关行业状况、法律环境和监管环境。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相关行业状况、法律环境和监管环境也是十分关键的。例如对于财政部执行财政政策的了解就需要放在宏观经济环境和相关行业状况条件下。

3.被审计单位对于法律法规以及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主要说明被审计对象是否利用法律法规做出过度利于自己的行为,以形成监管套利。说明被审计单位重大和异常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缺乏权威性标准或共识、有争议或新兴领域采用重要会计政策产生的影响,对于会计政策的使用是否是一贯性的。

4.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可能导致重大错报风险的可能性。强调被审计的目标、战略和相关风险主要是为了分析被审计单位造成需要上报的动机或者压力。这有利于分析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因,从而找到破解这类问题的方法或者突破口。

5.对被审计单位财务和业务的衡量和评价。衡量和评价的内容包括关键的业绩指标、关键比率、趋势和经营统计数据;纵向的财务和业务绩效比较分析;同期横向的财务和业务绩效比较分析。

6.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要分析说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主要有关于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效率和效果以及对于法律的遵守。审计报告中应该对于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并要说明针对内部控制采取的审计程序。

(二)审计的目标。

审计目标是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境地或者最终结果,包括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现实目标和直接目标三个层次。审计机关在初步了解审计对象或者审前调查之后应该设立明确的审计目标。审计工作的开展应紧密围绕审计目标,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是衡量审计质量的重要指标,它决定计划和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三)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主要介绍实施程序的性质,主要包括检查、观察、询问、查询相关账户、重新计算、重新执行以及分析程序;审计程序时间安排汇报主要包括审计组在何时实施审计程序以及获取什么时期或者时点的审计证据;审计程序的范围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审计程序的数量和审计的覆盖面。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主要以审计目标为指南,根据实施审计程序叙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落实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情况、财务方面、内部控制方面、法律法规层面的问题。

其中对于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只进行简单介绍即可,对于审计目标的介绍要清晰明了,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要交代清楚,对于发现的问题不可简单罗列,需要做出梳理和总结。

审计准则篇六

检视经济全球化的内容,包含着两个标准:一是商品技术标准的全球化;二是资本技术标准的全球化。后者的标志就是会计审计准则的充分趋同。

如果说早期的国际协调,旨在限制和缩小各国会计实务的差异,显得目标不清和力度较弱;那么,当下的全球趋同则是向着一致性目标的迈进、归附。趋同,就是搁置差异,就是强力靠拢,就是中心聚合!

在对待会计审计国际化的问题上,有三条道路可以选择:一是单独制定所谓国家化的会计准则或审计准则;二是既要会计审计的国际化,又要本国特色的国家化;三是顺应国际准则趋同的特征,使之与国家经济体制相适应,与会计发展战略相契合。

经济新,会计审计新。我们不可能背离转型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恢弘背景,不可能罔顾公共信息资源和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共享,而一味闭门造车。出台一套区域性和对抗性的会计审计准则,这不仅会增大投资者的理解成本,阻碍境外资本的流入,降低对外筹资的效率,更会成为国际上低估中国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标尺,有违我国加入wto的初衷,岂不慎哉?至于“既要……又要……”的诉求,首先是一种中庸的论调,不具有证伪性,无法判断对错;其次,人们在会计审计准则中所看到的某些特色,多是传统计划经济的色彩,正是需要改革的对象。何况从现实的演进看,追求双重目标的结果,往往会滑向会计审计国家化之一途。

我国即将构建完成的与国际相关准则趋同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体系,不仅是会计审计界的战略选择,也是和谐会计的构成要素。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学者rappaport就在《会计准则的经济影响》一文中指出:“对规范公司必须报告什么和如何描述其经济活动的准则制定过程来说,需要以一个更宽的眼界-而不是传统的技术会计角度来重新认识。会计立法者们必须具有更宽广的视野,仅仅作为一个会计专家是不够的。他们必须既谙熟会计,又能洞悉会计在经济环境中的作用及会计决策对经济环境的.影响。”的确,会计审计准则的制定是一种政治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经济后果的直接延伸,就是行业发展战略的核心体现。

当然,会计审计准则趋同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业。起草标准可能并不困难,甚至,让会计审计人接受和掌握也不是最难的。棘手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好趋同与求异的关系;如何让先进的准则不在实施中大打折扣,或形成“两张皮”局面;如何处理好高执行成本与低环境质量的关系;如何处理好发展中的市场格局与发达国家行业差异的关系;等等。正像汽车不是速度快的马车,电灯不是功率大的蜡烛一样,我们需要把握会计审计准则趋同的精髓,而不至于南辕北辙。

素有“最剽悍的会计师”之称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大卫。泰迪爵士说:尽管意识到未来还会遇到很多挑战,但我们应当对消除国家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之间的主要差异充满信心。是的,信心是趋同的源动力,在会计审计准则大一统的进程中,我们不可犹豫,我们不能缺席,我们必须在场!

审计准则篇七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方案的编制、审核、调整和实施,实现审计目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方案,是指审计机关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审计任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实施审计前对审计工作所作的计划和安排。

第三条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前,应当制定审计方案。

第四条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方案是审计机关为了统一组织多个审计组对部门、行业或者专项资金等审计项目实施审计而制定的总体工作计划。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项目任务,从发送审计通知书到处理审计报告全部过程的工作安排。当一个审计项目涉及单位多,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量大时,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审计目标,可以对不同的审计事项制定若干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对审计的组织方式、分工、协作、汇总、处理等事项作出规定,提出要求。

第六条审计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审计工作目标;(二)审计范围;(三)审计对象;(四)审计内容与重点;(五)审计组织与分工;(六)工作要求。

第七条审计工作方案由负责审计项目组织工作的审计机关编制,并下达到具体承担审计任务的审计机关执行。

第八条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的依据;(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三)审计的目标;(四)审计的范围、内容和重点;(五)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六)预定的审计工作起讫日期;(七)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八)编制的日期;(九)其他有关内容。

第九条审计实施方案由审计组编制,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实施。

第十条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下列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下列资料:(一)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二)职责范围或者业务经营范围;(三)银行帐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纸质和电子会计资料;(四)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五)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六)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七)相关的重要会议记录和有关的文件;(八)与审计工作有关的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九)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十一条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收集、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文件资料。第十二条审计组对曾经审计过的单位,应当注意查阅了解过去审计的情况,利用原有的审计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和谨慎性原则,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围绕审计目标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法。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如果由于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其他原因,认为需要对审计工作方案进行调整的,需报经原制定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分析和评价,进一步确定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必要时可以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审计实施方案中有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内容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七条审计组调整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向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调整理由,提出调整建议,一般事项报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重要事项报经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审计组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按照前条规定办理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审批手续的,可以口头请示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者审计机关主管领导同意后,调整并实施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结束时,审计组应当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工作方案归入制定机关的文书档案,将审计实施方案及其编制、调整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归入审计档案。

第二十条审计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应当作为检查、考核审计质量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本准则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审计署于1996年12月11日发布的《审计机关审计方案编制准则》(审法发〔1996〕338号)同时废止。

审计准则篇八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审计在确保财务稳健和维护信息透明度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审计准则作为规范审计行为的指导原则,对于保证审计质量和提高审计效率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审计准则对审计工作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以下是我对审计准则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审计准则对保证审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审计准则的核心是公正,确保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任务时能够遵循公正、独立、诚信等原则,在审计过程中不受干扰,真实客观地记录和表达审计意见。在实践中,我经常遇到一些企业可能会干扰审计人员,以期掩盖一些问题或违法行为。但是,遵循审计准则的原则和要求,我始终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审计准则的引导和约束,有效地提高了审计质量,维护了审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其次,审计准则对提高审计效率具有指导意义。审计准则明确了审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规定了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应当遵循的具体要求。这为审计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在我参与的某家企业审计中,审计准则的应用使我能够合理安排审计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充分发挥我自己的专业优势,从而迅速有效地收集、分析和审计财务信息。在保证审计准确性的前提下,保证了审计任务的高效完成,为企业的管理提供了准确和及时的数据支持。

再次,审计准则对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审计准则明确了审计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要求,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道德修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我参与的一些高风险行业的审计中,我深切感受到了审计准则对于培养和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重要作用。在这些审计任务中,我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会计和财务知识,还需要具备风险判断和应对能力,以应对可能的挑战。通过遵循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不仅实践了专业知识,也培养了对客户的关爱和责任感,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此外,审计准则对促进公司之间的互信和交流也具有积极作用。审计准则强调了审计人员应与被审计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建议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和交流,共同探讨和解决问题。在我参与的一些大型企业的审计中,我与企业负责人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交流,不仅加深了对企业经营状况和风险的了解,也为我提供了更多的信息支持和资源。通过积极的合作和交流,不仅帮助我更好地发挥审计的作用,也有助于树立并维护审计的职业声誉,促进了企业和审计机构之间的互信和合作。

综上所述,审计准则在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促进公司之间的互信和交流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审计准则对于指导和规范我的审计工作的价值和意义。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我将更好地遵循审计准则的原则和要求,提高自己的审计水平,为企业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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