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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接受职务任命的工作方案 接受职务任命谦虚表达(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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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接受职务任命的工作方案 接受职务任命谦虚表达(优质5篇)
2023-04-04 10:43:37    小编:zdfb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接受职务任命的工作方案 接受职务任命谦虚表达篇一

我校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指导思想是: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职称评聘政策,公平、公正、合理,择优晋升,年度顺延,促进学校稳步发展。

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选办法一律实行赋分制,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聘任中高级教师。总得分相同时,优先考虑教龄。

赋分标准如下:

1、教龄赋分:从参加教学工作起,每工作一年记0.5分。

2、学历赋分:本科1.2分,专科0.9分,中专0.7分,高中0.6分,初中学历记0.5分。相应学历的年限乘以分值累加即为学历得分。

3、任职年限: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每年加1分。

4、年度考核:中级近4年,高级近5年的年度考核,优秀每年记2分,合格每年记1.5分。

5、荣誉称号:

必须是通过所在单位公开评选的,包括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政府荣誉指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行政部门联合授予的'荣誉;系统荣誉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党、群机关联合授予的荣誉;部门荣誉指教育行政部门下属机构或党、群机关单独授予的荣誉。

国家级:6分。

省 级:5分。

市级:4分。

县级:3分。

镇(校)级:2分。镇(校)级:2分。(限3件)任现职以来。

6、业务成果:(任现职以来限3件):省、市、县、镇(校)级分别记4、3、2、1分,指优秀教学成绩奖,公开课、示范课、讲课比赛等一、二等,(二等减0、5分)。

7、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教育系统评选的(限教育局盖章)论文(限三件):

(一)论文(作品):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记2、1.5、1分。第一作者计满分,第二作者折半,其余不计分。

(1)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汉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2)各类期刊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和非各级教科研部门、各级教育学会结集出版的书籍中收录的文章一律计1分。

(二)论著(公开出版isbn):主编计6分,副主编计4分,其余计2分。

未经市以上教研、教科研部门同意出版的习题集、论文集、模拟考试等教辅书籍一律不算专著,计1.5分。

8、科研(限三件、任现职以来):已结题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课题分别记2、1.5、1、0.5分(课题负责人记满分,成员得分减半);课题阶段成果按评选的论文赋分。

9、民主评议:满分为20分。

(1)本单位全体人员评议占70%。

(2)聘委会成员评议占30%。

10、教学成绩(20分):把所有符合条件、有成绩可查的人员,按聘任时上一年度的成绩平均分为四档,一档20分,二档18分,三档16分,四档14分,无成绩的主要教干按一档计分,校委会成员(除主要教干)按二档计分,其他人员按三档计分。主要教干指中学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总务主任、政教主任。

11、附加分:

①任职情况:现在职在岗得10分,在职不在岗得分6分。

②校长办公会成员(校长、副校长)每年计4分;中层正职(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每年计3分;其余校委会成员每年计2.5分。

③班主任、教研组长分:近五年在本校任班主任,每年记1.5分,备课组长每年记1分。

计分时不重复计分,以其中最高得分计分。

1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聘资格。

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对学校造成较坏影响的。

②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③聘任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13、未尽事宜,由评聘领导小组解释决定。

接受职务任命的工作方案 接受职务任命谦虚表达篇二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有效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根据金华市人事局、卫生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精神及《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1、实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严格执行“评聘分开”,医院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数额由院长进行择优聘任,发给聘任书,聘期1-3年。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要从各专业的发展出发,有利于人才梯队建设,有利于中青年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原则上在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也可实行“低职高聘,高职低聘”,以及试聘、待聘、解聘等制度。

4、优先聘任学科带头人和担任较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医疗、科研、管理骨干。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按照国家和省厅有关规定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相应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的;

3、具有全面履行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的能力,及本专业定期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能坚持胜任本职正常工作的。

1、经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被批准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市级青年拔尖人才;

2、列入市级新世纪人才培养工程的人选;

3、前一任期内获得市级综合奖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三等奖首位人员;

4、前一任期内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受市级(含市级以上)政府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包括名医、医界新秀、拔尖人才、优秀党员、市级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等);

5、前一任期内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受集团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

6、医院认定具有特殊贡献人员。

1、有高于本职务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临床技能,医德高尚,工作成绩显著,在全市同行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2、解决本专业领域内的疑难问题或掌握关键技术,对医院业务水平的提高和发展有突出贡献者;

3、得市级科研成果或省部级科研立项的负责人;

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二项以上;

5、上级批准的拔尖人才。

1、聘期内经考核或医师定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

2、聘期内没有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

3、男性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下的高级职称卫技人员,在三年一个周期内,无科研课题、科研成果,无新技术或新项目三项之一者,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护理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五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4、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应视其情节轻重,实行高职低聘一至三年;

5、在任职期间收到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

1、一年内因病休养累计半年以上(含半年不能承担实际工作的);

2、经医院批准后借调到外单位的;

3、经医院批准留职停薪的;

4、受记大过、降职、降级、开除留用察看等处分后不满一年的;

5、因工作态度或其他原因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人员。

医院成立由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聘任工作的基本程序:

1、公布竞聘的岗位、政策、条件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条件提出应聘意向,经聘任工作委员会资格审定后确定参加竞聘;

2、对所有参加竞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采用考核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量化打分,由医院学术委员会根据考核和测评结果,综合平衡后提出聘任建议名单,经院务委员会讨论确定聘任对象;

对于男性满56周岁,女性满51周岁,近三年任期内,各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可直接办理续聘手续。

调入我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三个月试聘,视其业务水平和实际能力,经院务委员会审查后,方可聘任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公布聘任结果。对解聘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人事部门备案;

2、由院长聘任,签订聘约,办理聘任有关手续。

3、对低聘及解聘人员提出整改意见。

1、凡应聘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接受医院与科室年度和任期内的综合考核。

2、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优先聘任、高聘和晋升高一级职务;考核结果合格的,有资格参加竞聘上岗和申报高一级职务;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得推荐申报高一级职务,应予以低聘一级职务或待聘、解聘。

1、医院和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因聘任结果、履行聘约等情况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通过人事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2、方案报院经营班子讨论批准,职代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本方案由医院人事部负责解释。

接受职务任命的工作方案 接受职务任命谦虚表达篇三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桐庐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县委组〔20xx〕34号)和县委办关于印发《桐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20xx〕6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任到需要的岗位,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1个空缺中层岗位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依照德才兼备的要求使用干部,合理配置干部,充分挖掘局机关干部中的优秀人才,激励局机关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张晓良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钟荣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桐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20xx〕62号)和《关于同意设立桐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批复》(桐编〔20xx〕6号)精神,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另外设置桐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一)岗位设置

根据县委办〔20xx〕62号和桐编〔20xx〕6号文件规定,核定中层领导职数5个。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本次竞聘的1个中层岗位,即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任职条件

1.局机关在编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在职县管干部);

2.具备与职位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开拓创新的能力;

3.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

5.新聘中层干部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76年12月1日后出生),续聘中层干部年龄不超过 52周岁(1967年12月1日后出生);

6.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7.一般要求参加工作满两周年以上。

(三)程序和方法

1.制定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并在班子成员范围内进行酝酿,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形成初步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及县编委办审核。

2.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12日下午16:00。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由符合竞职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的特长和本人意愿进行报名,需填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自荐报名表”(附件2)。

3.资格审查。由局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现任职务、任职时间等,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本人。

4.民主推荐。一是谈话调研推荐。在公开报名的同时,同步开展中层及以上干部谈话调研推荐。二是会议推荐。召开全体局机关干部会议,与会人员填写推荐表。

5.组织考察。根据推荐测评结果确定拟提拔任用对象组织考察,局党组组成考察组,通过张贴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同步开展人事档案审核、廉政鉴定,形成考察材料。根据考察情况,考察组向局党组提出拟提拔任用建议人选。

6.讨论决定。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中层职位拟任人选,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

7.任前谈话。由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对拟任人员进行谈话。

8.任前公示。对拟提任中层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9.正式任用。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局党组正式聘任,聘任期为2年。

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如遇本方案未作规定或未予明确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局党组及时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后妥善处理。

接受职务任命的工作方案 接受职务任命谦虚表达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文件、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本次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三级主任科员职位2个;

四级主任科员职位1个。

1、一般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

3、晋升三级主任科员的,应担任乡科级副职或四级主任科员(含原副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主任科员的,应当任一级科员(含原科员)2年以上(不含试用期)。

1、动议和沟通。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综合考虑职级职数、符合条件人员等情况,提出本部门职级晋升的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审核。

2、民主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为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再进行会议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为单位全体人员。

3、考察谈话。党组综合考虑民主推荐、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组织考察谈话,考察谈话范围为中层副职以上及建议人选处室全体人员。

4、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为单位全体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表格,由考察组负责回收统计。同时,进行政治体检,对体检结果诊断为“亚健康”、“不健康”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5、征求意见及查核。就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同时审核干部档案,查核信访举报。对发现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晋升职级。

6、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党组综合考虑民主推荐、考察结果、征求意见及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

7、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8、谈话。由局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与晋升职级人员进行谈话。

9、审核备案及全程纪实。公示期间未收到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晋升职级的,由党组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书面材料。

10、发文。经市委组织部备案并全程纪实复核同意后,由党组印发职级晋升通知。

11、材料归档。职级晋升过程中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等及时归入干部档案。

本次职级晋升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实施中,凡涉及到本人应当回避的坚持回避原则。严禁弄虚作假、拉票、打招呼、说情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晋升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接受职务任命的工作方案 接受职务任命谦虚表达篇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xx〕100号)、山东省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潍坊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潍医人字〔20xx〕14号),现就做好我校20xx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符合晋升高一层次(层次是指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总编制和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特别是大学创建、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需要,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按需设岗、按岗聘用。

教师系列:教授7名;副教授30名;讲师按照标准条件确定数量。直聘人员,不占用上述名额。

辅助系列:正高级1名,副高级6名,其中,实验系列正高级1名、副高级4名,卫生系列副高级1名,其他系列副高级1名;中级按照标准条件确定数量。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应符合《潍坊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潍医人字〔20xx〕8号)或《潍坊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潍医人字〔20xx〕14号)规定的申报条件,条件不可交叉。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应坚持以下标准:

(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的第一标准,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二)实施分类评价。遵循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尊重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类型教师差异,扩大评价指标的范围,分类分层,科学评价,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突出能力评价。落实破除“五唯”、扭转“sci至上”,突显“教书育人”的质量评价导向,注重对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的评价,体现重人才培养质量、重科学研究水平、重医疗服务能力、重社会贡献的综合评价导向。

(四)强调成果质量。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突出评价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对重大贡献业绩显著的人员评聘优先,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注重对学校发展的贡献度。在学校重大事项、重点任务以及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校声誉、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体现对学校发展的贡献。

(六)坚持岗位管理,按需设岗、按岗评聘。坚持公平公正、注重竞争、强化监督、择优聘用,落实学院职称岗位聘用的主体地位。

见附件2。

(一)学术检索问题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在申报表等相关表格中填写的所有论文、著作、教材均须进行学术检索。学术论文和著作等由学校送检后,不再接受任何递补检索。之前由学校统一检索过的可不再递交检索,以当年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届时知网未收录现知网已收录的中文论文需重新检索);有重新递交检索的,检索结果以本次送检结果为准。

(二)材料填报问题

1.个人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6、所填表格见附件7;学院参考材料、填报材料及要求见附件1-7。

2.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所及材料截止日期为20xx年11月17日。

(三)收费标准问题

1.学术检索费用为70元/篇,著作、教材收费标准同上。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为1000元(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贴)。所有费用由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上交财务处。

2.不再收取评审费,其他有关费用参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程序要求严格,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习《潍坊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潍医人字〔20xx〕14号)和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政策的变化,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各学院、各部门、各评审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开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聘任条件和程序,严肃聘任工作纪律。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监督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查处违纪案件。对违反聘任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严肃查处。

(三)强化诚信,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要强化诚信意识,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供各种证明材料,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并做出书面承诺。申报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已聘任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和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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