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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美丽乡村项目规划书(大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5 18:11:21 页码:10
最新美丽乡村项目规划书(大全9篇)
2023-11-25 18:11:21    小编:zdfb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而将梦想付诸行动,成为现实,需要我们总结之前的经验。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提炼出概括性的句子,使总结更具有说服力。下面是一些关于总结的样例,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美丽乡村项目规划书篇一

暗楼村座落于金乡县县城南2公里,是我省有名的设施葡萄基地,位于市林业生态产业示范区的中心。对暗楼村及周边片区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是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也是建设美丽城郊、旅游休闲农业、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打造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济宁市美丽乡村及示范片区绿化提升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绿化规划纲要。

坚持规划先行,根据村庄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规划美丽乡村提升绿化建设,因地制宜,细化村庄点、线、面的绿化,高标准绿化,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档次。

二、绿化原则。

1、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兼顾绿化、美化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2、合理搭配树种,注重常绿与落叶、乔木与灌木相结合,做到层次错落有致、色彩丰富及季相变化。

3、保护优先,突出村本改造特点,彰显历史文化和水乡特色。

三、绿化标准。

1、行政区域内整体绿化水平较高,林木覆盖率2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30%以上。

2、所有入村道路两侧栽植1-2行乡土乔木树种并适当配置常绿灌木和花草。村内主街道栽植1行以上乡土乔木树种并适当配置常绿花灌木;小街小巷因地制宜乔灌花结合,应绿尽绿见缝插绿。新栽植苗木选用米径3公分以上的高大乡土乔木,做到规格适中、主干挺直、分支均匀、树形优美。

3、村庄内空闲隙地、废弃宅基地、坑塘周围、沟渠两侧等适宜绿化地段全部植树绿化。

4、村庄庭院及房前屋后因地制宜植树绿化,村内80%以上的农户庭院栽植乔、灌、藤、果等植物。

5、建设500平方米以上的休闲广场1处以上,广场绿化率30%以上。

6、村庄周边利用零隙地块、河流水系、围村道路、防护林网等因地制宜营造经济林、用材林围村林带。

7、行政区域内宜林荒片荒滩绿化率80%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90%以上。

8、树木产权落实,配备专兼职管护人员,树木管护到位,树木生长良好,古树名木保护良好,无严重病虫害发生和人畜损毁林树木现象。

美丽乡村项目规划书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xx〕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确保全省乡村医生普遍具备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50%以上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生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结构更加合理,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合理待遇得到切实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任务。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四)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人力资源。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没有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医生提供服务,或引进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实有人员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原则上不得新进人员。

(五)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准入管理。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从事护理、药事及医技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六)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的原则,完善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组织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遵守基本医保规定,学习培训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具体考核工作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原则每年不少于1次。在村卫生室内部建立考核和收入分配机制,收入分配向业务骨干倾斜。

(七)强化执业服务监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逐步将乡村医生纳入医务人员执业监管信息系统。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从严打击乡村医生非法行医、违规购销药品、诱导服务和过度医疗以及违规转诊病人的行为。

(八)完善乡村医生退出制度。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考核退出、到龄退出、违法违纪退出机制。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得在村卫生室继续执业。对严重违法犯罪或出现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乡村医生,吊销或暂扣其执业资格,并责令退出村卫生室。各县(市、区)政府制定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办法,积极探索村卫生室富余人员退出机制。

(九)加强学历教育。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要求,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

(十)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大学专科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免费医学生可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工作时间计入协议规定服务期,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定岗的乡镇卫生院要在进修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

(十一)规范开展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各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乡村医生开展网上在线培训。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十二)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通过“三支一扶”等渠道公开招录高等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补充乡村医生队伍,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享受“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后,乡镇卫生院可按规定在编制内办理招聘手续,继续用于乡村医生岗位,实行“院派院管”。

(十三)开展契约式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乡村医生或由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含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乡村医生提供签约服务,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地方,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成本,要通过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措施,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各县(市)至少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加大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乡村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十四)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执行,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十五)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经费等补偿政策。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在2014、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服务的乡村医生,各地要适当增加补助。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十六)规范经费拨付方式和监管。规范村卫生室账户开设和核算运行,加强财政补助经费和医保补偿资金的使用监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实行“按季预拨、打卡发放、考核结算”,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一般诊疗费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季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年终结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监管。

(十七)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完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机制,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执行。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具有乡村医生资质、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乡村医生,落实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对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或退出年龄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可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制定具体办法,适当给予补助,补助水平不得超过符合条件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

(十八)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采购。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十九)拓展乡村医生职业前景。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二十)完善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村卫生室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完善乡村医生执业风险防范机制,按照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的适当比例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县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

(二十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统筹考虑。各市要在5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十二)落实资金投入。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予以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二十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美丽乡村项目规划书篇三

为深入推进我镇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我镇整体形象,根据《凤山县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总体部署和《清源镇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规划(20xx-20xx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打造精品”的总要求,打造团山、万宝、新发、延河4个产业精品村,打造“团山—万宝—新发—延河—兴安”22公里美丽乡村示范带,培育星光、盘龙2个文化特色村,形成“平安—盘龙—星光”等村庄连片重点特色旅游区块,通过以点带面、以线带面,全面提升我镇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水平,力争创建哈尔滨市“美丽乡村”建设先进镇。

(一)着力推进村庄优化整合。按照“规划科学布局美”的要求,建立健全规划体系、分类推进村庄整治,努力提升农民居住条件。

1、建立健全规划体系。依托县级总体规划,结合清源镇实际,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形成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为龙头,精品村(万宝村、团山村)、特色村(星光村、盘龙村)、中心村(延河村、平安村)、提档村(新发村、顺兴村)村庄发展规划为基础的规划体系,在编制规划过程中,注重把产业发展、旅游开发、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等有机结合,使规划引领美丽乡村科学发展。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实施自来水改造工程。彻底改善城镇居民吃水状况。投资238.2万元,启动供水新管网建设,延河中心村建自来水井房1座、配套供水设施,入户管线18930延长米。万宝、团山、新发3个村铺设管线14400延长米。二是实施道路硬化工程。投资983.2万元,硬化延河村屯内路7.6公里(中心村4.7公里、西岗屯2.9公里),达到城镇内道路硬化全覆盖。延河中心村铺步道板22800平方米,延河村、万宝村、新发村铺边沟17120延长米。

(二)着力推进人居环境提升。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健全机制,突出重点,努力构建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1、深入实施环境整治行动。深入推进以“两清两治一绿”(清理垃圾、清理河道、治理污水、治理六乱、村庄绿化)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延河中心村等重点村成立专职环卫队,配备环卫设施,配足配强保洁员,加强环卫一体化建设,延河村、万宝村、新发村建垃圾填埋场各1个,安装垃圾箱160个,重点抓好日常垃圾“日日清”工作,重点抓好资金保障和督查考核工作,初步形成农村环卫长效管理机制。

2、加强农村优美环境建设。投资550万元,延河中心村建休闲广场7150平方米、安装路灯100盏。万宝村实施湿地公园二期建设,修护坡2000平方米、建橡胶坝、景观小品等。新发村改建休闲广场1万平方米,铺彩砖6000平方米、硬化篮球场600平方米、修绿地1000平方米,安装广场灯8盏、体育健身器材10套。万宝、团山、新发等6个中心村栽植绿化树10000株,铺草坪6000平方米,栽果树2000株。建设城镇新型住宅区,计划投资1728万元,在柳河粮库原址,建设新型住宅9600平方米。

(三)着力推进农民创业增收。按照“创业增收生活美”的要求,推进产业集聚升级,拓展农业产业功能,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构筑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

1、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围绕稻米、果蔬、肉鸡、苗木四大主导产业,计划投资2294万元,重点打造“一带三园五区”。“一带”即以22公里铁通公路沿线村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带;“三园”即团山特色果蔬示范园200亩、万宝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4000亩、新发水稻现代农业示范园3000亩。“五区”为以星光村现代养殖小区为代表的万宝、团山、顺兴、福山5个标准化肉鸡养殖小区。2015年团山果蔬园新建大棚6栋、720平方米;万宝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扩建380亩,积极发展水田农机合作社,引进稻米深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稻米产业。实施星光现代化立体养殖小区二期建设工程,新建大棚4栋、5000平方米,配套库房、办公区、生活区各200平方米,粪便处理区400平方米,硬化净道、污道各1000延长米,建设小区与小区之间隔离水塘、绿化带12000平方米,建成花园式养殖小区。对万宝、团山、福山、顺兴4个标准化肉鸡养殖小区提档升级,维修鸡舍20栋、维修道路1200延长米,更换栅栏1500延长米,修边沟1200延长米,购刮粪机、热风炉2套,建饲料仓库1座。扶持黄牛和绒山羊养殖,引进有机生物肥生产项目,延伸产业链。

2、提升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发挥延河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申报万宝村、盘龙村省级美丽乡村旅游扶贫村,重点抓好万宝村采摘园观光游、盘龙村垂钓休闲游、星光农庄农家乐等特色旅游业开发建设,形成乡村绿色生态旅游链条。

(四)着力推进文明乡风培育。按照“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加强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积极引导村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方式和行为方式,增强村民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1、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积极实施乡风文明“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项主题教育、一项德育计划、一个文明结对共建活动、一批“星级文明生态户”评选,一批文明村创建,全面提高农民文明素养。以农村基层活动场所为依托,建立一批农村业余文体活动队伍,组织“欢乐进农家”等系列活动,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2、促进乡村社会和谐。进一步完善农村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保障等公共事业配套能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深化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民主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至3月)。积极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和内容,发动全镇各村委会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提高“美丽乡村”创建质量和参与度。

第二阶段:推进创建阶段(20xx年4月至9月)。全镇各村委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使乡村环境整治持续改善,镇村面貌明显改观,富民工程全面实施。

第三阶段:全面深化阶段(20xx年10月至2015年12月)。积极打造我镇“美丽乡村”典型,巩固改造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建设工程,镇党委、政府是实施主体,村“两委”是创建主体。镇里建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美丽乡村建设的计划安排、指导协调和督查考评,同时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由党支部书记和村民主任负总责,各网格组长、驻村干部要负责指导联系村各项工作的落实,镇各站、办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美丽乡村项目规划书篇四

全体村民朋友:

为创建整洁优美的乡村环境,扎实开展乡村文明行动,杨家埠旅游开发区大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美化环境,人人有责;美丽家园,全民共建。党工委、管委会向全体广大村民朋友们提出倡议:

1、保持村容村貌美观、摒弃行为陋习,不乱搭乱建,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合吸烟。

2、每天定时清理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并按要求到指定的垃圾桶存放垃圾,确保院内外无存放垃圾,无垃圾死角;道路及路旁、巷内和巷外无“粪堆、草堆、土堆、垃圾堆”;无“臭水坑、粪便坑、垃圾坑、污物坑”;无白色垃圾,无院外种植树木、栽种农作物现象。

3、保持宅院整洁,做到畜禽圈养,厨房卫生、厕所卫生。

4、不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卫生设施完善。

5、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家做起,用双手创造整洁的环境,集大家的智慧打造优雅的村庄,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乡村贡献力量。

全体村民要树立“杨家埠是我家,美丽靠大家”的共建共享意识,深入倡导生态环保理念,积极宣传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摒弃不良习惯,倡导节能环保、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用实际行动尽一份村民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的环境更优美、村庄更洁净、家园更幸福!

倡议人:

日期:

美丽乡村项目规划书篇五

尊敬的各位家长、老师、同学们:

江口是我们可爱的家乡,是我们共同拥有和赖以生存发展的家园。深入开展“清洁乡村,美丽江口”活动,是让乡村更文明、群众生活更美好的重要举措,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生态家园”的共同心愿!打造天蓝、地绿、水洁净的家乡是每一个江口人共同的责任,为了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文明、优美、清洁、整齐的城乡环境,充分展示江口乡文明和谐的新形象,我们向各位家长、老师、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清洁家园的践行者。“清洁乡村,美丽江口”活动关系你我他,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以主人翁姿态投入行动中去,认真搞好个人卫生、家庭卫生、校园卫生、公共卫生,积极参加卫生大扫除行动,对各条街道、房前屋后、校园周边、河道塘渠、公路两侧的草堆、粪堆、土堆和生活垃圾堆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消灭卫生死角。种植花草树木,绿化庭院、校园,美化居住环境,努力营造宜居环境。

二、做文明公民的示范者。要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倡导文明新风,培养良好公共卫生习惯,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不乱扔垃圾、不乱排污水、不乱堆杂物、不乱养畜禽、不随地吐痰、不乱摆乱卖、不乱搭乱建、不乱贴乱涂、不乱堆乱放、不乱拉乱撒、不损坏设施、不破坏绿化、不践踏草坪等。以文明的行为引领身边人,让人人讲文明、守公德、树新风。

三、做环境卫生的守护者。树立主人翁意识、公民意识和文明意识,认真履行监督义务,维护环境干净整洁。对破坏环境卫生、损毁公共设施、在道路上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理直气壮地进行劝阻、制止或举报,形成“江口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位家长、老师、同学们,小节彰显大德,小家汇成大家。美好家园要靠我们来创造,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参与“小手拉大手,清洁乡村,美丽江口”活动,为建设和谐、稳定、繁荣的江口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感谢你们的大力支持!

祝大家度过一个快乐、有意义的国庆假期!

xx中心校。

20xx年9月27日。

美丽乡村项目规划书篇六

坚持以人为核心,强化规划引领,注重景城联动、景村联动、镇村联动、城乡一体,积极构建以县城为龙头、集镇为骨干、中心村为补充的新型生态城镇体系,达到村容美、生态美、庭院美、身心美、生活美的“五美”总体要求。结合整体规划,推动镇村联动建设。要以全域规划的理念,尊重自然、体现特色、传承记忆,编制、完善、提升县、乡(镇)、村三级规划,实现乡(镇)村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相互衔接配套,形成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

根据省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从全全局出发,着眼长远发展,确立人口相对集中、产业辐射能力强、要素集约、功能多元的宜居、宜业、宜游的中心示范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达到村容美、生态美、庭院美、身心美、生活美的“五美”总体要求。坚持“党政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和“农民筹资投劳、整合项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三点结合的投入机制,突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四个重点,整治农村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促进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素质;在2015年,我县率先将高阜镇高阜、石陂两个中心村建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试点示范村,进一步提升其他乡(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1、坚持规划引导,突出特色。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自然地理条件,适应资源禀赋和民俗文化差异,突出地域特色,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规划。

2、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民主。要始终坚持“议”字当先,严格农民民主议事程序,落实农民主体作用,把维护好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3、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鼓励各地实际先行先试,在局部村点取得重点突破和经验模式后再逐步推开。

4、坚持多元投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鼓励农民和社会各界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多元投入格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

5、坚持以县为主,统筹推进。继续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优势,发挥县级政府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等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统筹推进机制。

严格按照我县乡(镇)村联动工程、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导则要求,重点实施以下内容:

1、抓好规划编制。按照全域理念,着眼长远发展,修编完善全县乡(镇)村庄布点规划,科学确定中心村、需要保留的自然村,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规划建设1个中心村。围绕“三区一园”、“四类村”和农村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村庄产业规划。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要求,不搞大拆大建、不求千篇一律、不搞一个模式、不用城市标准和方式建设农村,做到依山就势、聚散相宜、错落有致,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引导农户向中心村集中,新建房屋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政策规定标准,严禁村庄规划区外新建房屋。

2、整治农村环境。对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确定拆除的危旧房屋、猪圈、厕所、院墙必须无偿拆除到位。对村庄内河流、沟渠、池塘进行清污,对村庄内水塘进行扩挖,房前屋后垃圾进行清理。对村庄内现有树木(特别是古树)进行保护,利用不宜建设的废弃场地和路旁、沟渠边、宅院及宅间空地,采取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茶园等形式进行绿化。对村庄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进行整理,确保杆线整齐规范。结合环保、清洁工程、小农水、沼气等相关项目,全面改造农户旱厕,具备上、下水条件的改为水冲式。由村民理事会牵头,确定卫生保洁人员或采取轮户保洁办法,配备垃圾清扫收集工具,建立卫生保洁、“门前三包”等制度,督促村民主动做好房前屋后卫生保洁,自觉清除村庄内垃圾杂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公共活动场地、道路、河道无垃圾、无杂物。

3、统一房屋风貌。按照“江南民居、微派”建筑风格,对已建房屋进行统一改貌,墙以白色为主、瓦以灰(红)色为主、屋顶以坡面为主,美丽乡村示范点房屋风貌统一率要达100%。整治过程中,对连片红瓦的可以保留。新建房屋要严格按照住建部门提供的建房图纸,统一“白墙、灰瓦、坡面”的建筑风貌。

4、完善基础设施。根据镇村联动示范镇建设规划,镇村联动工程重点建设“一线一面一街”即:316国道石陂入口至镇区一线景观、绿化亮化、排水排污设施建设,高阜村摆嘴头新农村建设点延伸至生态商贸街延伸街道及休闲广场建设,镇区老街街道排污排水管网及房屋立面改造提升建设以及沿河线一线景观、绿化亮化建设等。

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农户住宅布局、村民经济社会活动需要以及乡村特点,2015年重点实施高阜镇的高阜、石陂两个中心村,结合乡(镇)村联动示范乡(镇)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村内道路建设,村庄内主干道路(或环村道路)宽度一般为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并培护路肩;对入户等支线道路,采用混凝土或碎石、鹅卵石等材料铺筑,路面宽度原则上控制在1.5-2.0米。根据实际需要,在村庄主干道路及公共活动场所安装路灯,路灯间距一般为35至50米,灯具高度6-8米左右。建设村民休闲广场,安装体育健身器材。村庄内实行集中供水,自来水入户率要达到100%。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采用建设明沟、暗沟或铺设管道等方式,使雨水能就近排入池塘、河流;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结合自然村落布局和村庄人口分布,原则上每10-15户配置1个垃圾桶,每个村庄至少建设1座以上垃圾收集房。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共活动场所适当位置建设公共厕所,原则上每个村庄不超过1座。公共设施建设占地,由示范点所在村民组内无偿调剂平衡,不予资金补偿。

5、配套服务功能。按照中心村建设标准,美丽乡村示范点配置“11+4”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11项公共服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站(或文体活动室)、图书室(或农家书屋)、乡村金融服务网点(或便民自动取款机)、邮政所(或邮政便民点)、农村综合服务社(含农资店、便民超市2项)、农贸市场(或集贸点)、公共服务中心;4项基础设施即公交站、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尽量布置在村庄几何中心附近,方便居民使用,对兼有对外服务功能的设施,宜布置在交通便利的路旁或村口。“11+4”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由项目主管部门制定布点规划和建设、改造标准,确保各项服务设施建成使用、发挥效益。

6、做强产业支撑。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大力发展烟叶、草莓等六大农业特色产业,做强农业特色产业村。充分利用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串联美好乡村旅游线路,发展星级农家乐,做强旅游休闲产业村。依托村级现有传统工业基础,积极发展木竹、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做强工业特色村。挖掘乡村文化元素,对村庄内的古树进行保护,对村庄内古民居、祠堂、牌坊等历史遗存予以保护性修复,做强文化特色村。

7、强化管理创新。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村级财务管理等自治制度,各示范点成立村民理事会,加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引导村民建好村庄、管好村庄、经营好村庄,依法保障村民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由理事会发动村民筹资投劳(筹资筹劳不到位不列入示范点)。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建设公共服务中心,与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相结合,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功能,实行“一站式”服务。培育文明乡风,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引导农民破除陈规陋习,培育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体活动室、农家书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体育健身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群众安全感。

8、落实建后管护。美好乡村示范点建成后,由村民理事会召开农户代表会议,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庄建后管护机制,主要包括村庄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管理,路灯电费和保洁员工资筹资办法,村民新建房屋管理等。确保建后的村庄环境整洁,实施的项目发挥长远效益。

美丽乡村项目规划书篇七

坚持以人为核心,强化规划引领,注重景城联动、景村联动、镇村联动、城乡一体,积极构建以县城为龙头、集镇为骨干、中心村为补充的新型生态城镇体系,达到村容美、生态美、庭院美、身心美、生活美的“五美”总体要求。结合整体规划,推动镇村联动建设。要以全域规划的理念,尊重自然、体现特色、传承记忆,编制、完善、提升县、乡(镇)、村三级规划,实现乡(镇)村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相互衔接配套,形成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

根据省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从全全局出发,着眼长远发展,确立人口相对集中、产业辐射能力强、要素集约、功能多元的宜居、宜业、宜游的中心示范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达到村容美、生态美、庭院美、身心美、生活美的“五美”总体要求。坚持“党政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和“农民筹资投劳、整合项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三点结合的投入机制,突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四个重点,整治农村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促进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素质;在2015年,我县率先将高阜镇高阜、石陂两个中心村建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试点示范村,进一步提升其他乡(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1、坚持规划引导,突出特色。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自然地理条件,适应资源禀赋和民俗文化差异,突出地域特色,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规划。

2、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民主。要始终坚持“议”字当先,严格农民民主议事程序,落实农民主体作用,把维护好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3、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鼓励各地实际先行先试,在局部村点取得重点突破和经验模式后再逐步推开。

4、坚持多元投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鼓励农民和社会各界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多元投入格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

5、坚持以县为主,统筹推进。继续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优势,发挥县级政府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等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统筹推进机制。

严格按照我县乡(镇)村联动工程、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导则要求,重点实施以下内容:

1、抓好规划编制。按照全域理念,着眼长远发展,修编完善全县乡(镇)村庄布点规划,科学确定中心村、需要保留的自然村,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规划建设1个中心村。围绕“三区一园”、“四类村”和农村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村庄产业规划。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要求,不搞大拆大建、不求千篇一律、不搞一个模式、不用城市标准和方式建设农村,做到依山就势、聚散相宜、错落有致,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引导农户向中心村集中,新建房屋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政策规定标准,严禁村庄规划区外新建房屋。

2、整治农村环境。对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确定拆除的危旧房屋、猪圈、厕所、院墙必须无偿拆除到位。对村庄内河流、沟渠、池塘进行清污,对村庄内水塘进行扩挖,房前屋后垃圾进行清理。对村庄内现有树木(特别是古树)进行保护,利用不宜建设的废弃场地和路旁、沟渠边、宅院及宅间空地,采取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茶园等形式进行绿化。对村庄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进行整理,确保杆线整齐规范。结合环保、清洁工程、小农水、沼气等相关项目,全面改造农户旱厕,具备上、下水条件的改为水冲式。由村民理事会牵头,确定卫生保洁人员或采取轮户保洁办法,配备垃圾清扫收集工具,建立卫生保洁、“门前三包”等制度,督促村民主动做好房前屋后卫生保洁,自觉清除村庄内垃圾杂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公共活动场地、道路、河道无垃圾、无杂物。

3、统一房屋风貌。按照“江南民居、微派”建筑风格,对已建房屋进行统一改貌,墙以白色为主、瓦以灰(红)色为主、屋顶以坡面为主,美丽乡村示范点房屋风貌统一率要达100%。整治过程中,对连片红瓦的可以保留。新建房屋要严格按照住建部门提供的建房图纸,统一“白墙、灰瓦、坡面”的建筑风貌。

4、完善基础设施。根据镇村联动示范镇建设规划,镇村联动工程重点建设“一线一面一街”即:316国道石陂入口至镇区一线景观、绿化亮化、排水排污设施建设,高阜村摆嘴头新农村建设点延伸至生态商贸街延伸街道及休闲广场建设,镇区老街街道排污排水管网及房屋立面改造提升建设以及沿河线一线景观、绿化亮化建设等。

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农户住宅布局、村民经济社会活动需要以及乡村特点,2015年重点实施高阜镇的高阜、石陂两个中心村,结合乡(镇)村联动示范乡(镇)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村内道路建设,村庄内主干道路(或环村道路)宽度一般为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并培护路肩;对入户等支线道路,采用混凝土或碎石、鹅卵石等材料铺筑,路面宽度原则上控制在1.5-2.0米。根据实际需要,在村庄主干道路及公共活动场所安装路灯,路灯间距一般为35至50米,灯具高度6-8米左右。建设村民休闲广场,安装体育健身器材。村庄内实行集中供水,自来水入户率要达到100%。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采用建设明沟、暗沟或铺设管道等方式,使雨水能就近排入池塘、河流;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结合自然村落布局和村庄人口分布,原则上每10-15户配置1个垃圾桶,每个村庄至少建设1座以上垃圾收集房。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共活动场所适当位置建设公共厕所,原则上每个村庄不超过1座。公共设施建设占地,由示范点所在村民组内无偿调剂平衡,不予资金补偿。

5、配套服务功能。按照中心村建设标准,美丽乡村示范点配置“11+4”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11项公共服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站(或文体活动室)、图书室(或农家书屋)、乡村金融服务网点(或便民自动取款机)、邮政所(或邮政便民点)、农村综合服务社(含农资店、便民超市2项)、农贸市场(或集贸点)、公共服务中心;4项基础设施即公交站、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尽量布置在村庄几何中心附近,方便居民使用,对兼有对外服务功能的设施,宜布置在交通便利的路旁或村口。“11+4”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由项目主管部门制定布点规划和建设、改造标准,确保各项服务设施建成使用、发挥效益。

6、做强产业支撑。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大力发展烟叶、草莓等六大农业特色产业,做强农业特色产业村。充分利用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串联美好乡村旅游线路,发展星级农家乐,做强旅游休闲产业村。依托村级现有传统工业基础,积极发展木竹、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做强工业特色村。挖掘乡村文化元素,对村庄内的古树进行保护,对村庄内古民居、祠堂、牌坊等历史遗存予以保护性修复,做强文化特色村。

美丽乡村项目规划书篇八

为确保我村的村容村貌美化、净化,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使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推动新农村建设,经村委会研究,特制订以下工作计划。

一、村委会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和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做到村领导重视,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二、保护生态环境,增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意识,人人树立“爱我王曲、美化王曲、从我做起”的新风尚。

三、家户一日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一季一整治。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街道两旁不乱堆乱放;厕所清洁卫生,各种设施完善。日常生活垃圾统一倒入垃圾池内集中拉运,确保池内经常无垃圾。

四、有环卫保洁队伍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完备,运行规范,监督到位,环卫保洁人员待遇落实到位。

五、全村大街小巷两旁不准堆放杂物、乱贴乱画、违章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

六、落实卫生管理责任制,卫生管理专职人员要规划区域、地段,按规定认真地做本区域内主要街道、公路、河道等公共场所垃圾清扫工作。

七、保持公厕清洁卫生,室内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实行专人打扫、专人管理。

八、村干道、主要街巷及住宅房前屋后道路保持整洁、畅通、无杂草、无垃圾、排污管道无阻塞。不准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确保公共场所无卫生死角。

九、保持村内无污染源,乡村企业、家庭养殖户、家庭作坊三废排放达标。

十、检查评比:由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组每月组织评比,每月一小评,每季一大评,年终一总评,检查结果按监督考核办法奖惩兑现。

美丽乡村项目规划书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县关于新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苏坑镇嵩山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结合该村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苏坑镇嵩山村系革命老区基点村,位于永春北部,是苏坑镇政府所在地,毗邻德化,泉三高速德化连接线、泉德公路贯穿全境,全村人口4576人,耕地2100亩,山地3700亩,20xx年工农业总产值5536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344元,村集体收入26.4万元。村党支部、村委会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工作着力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推进新跨越,建设新永春”工作主线位,坚持产业带动,继续推进苏坑茶叶加工集中区建设,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立足村情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力争使该村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上取得新成绩,为全县新农村建设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拆除老厝、旧房屋30幢4xxx平方米,附属建筑45座1700平方米,征地35亩,新建房屋100套,计划投入60万元。

推广永春县美丽乡村农村住宅设计图集,将对塔兜31幢房屋进行立面装修,店前埕硬化,排水排污设施建设,计划投入80万元。

加宽、硬化小区道路1.6公里,新建道路500米,计划投入75万元。

筑砌溪岸500米 ,计划投入40万元。

开发“四旁四地”等规划林地,种植红豆杉、香樟、罗汉松、桂花、天竺桂等珍贵树木5000株,建设篮球场,内设健身器材1套,计划投入45万元。

配置垃圾转运车1部,推车2部,专职保洁人员3人,新建垃圾池15个,河床清淤3公里,计划投入15万元。

架设太阳能路灯18盏,电力型路灯300盏,计划投入10万元。

为切实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村专门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镇人大主席蔡明福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组织委黄裕滨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组成。具体负责我村美丽乡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从我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做好规划工作,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

通过进村入户、召开两委会、群众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力度,真正使美丽乡村建设这一“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家喻户晓,让群众看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成效,从而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多方筹资,全力搞好美丽乡村建设。在建设中采取对口部门投资,群众投工投劳的原则,全力配合各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引导群众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主体和重要投资成分。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落实政府引导、农户为主体、社会来参与的工作机制,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先行,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有钱出钱,有物出物,齐抓共管,尽心尽责。

推选村民代表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与党务村务公开一样,实行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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