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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单位解雇员工合同(精选1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5 21:13:54 页码:7
最新单位解雇员工合同(精选13篇)
2023-11-25 21:13:54    小编:zdfb

合同是一种书面的法律文件,用于确保各方在交易或协议中的权益。合同的格式和结构应合乎规范,包括标题、条款、签署等要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

单位解雇员工合同篇一

作为经理,最困难的事情之一就是你必须解雇不合适的员工。一旦你做出决定,那么在你跟这位员工座谈之前,你需要做五件事。

在你的部门干得不好的员工,未必是个坏员工,也许只是不匹配所以在你因为业绩不佳解雇他之前,看看周围是否能有适合他的其他职位请注意,这并不是教你把坏员工甩给某个毫无准备的可怜经理,而是让你去寻找,是否有什么工作确实更适合他把你遇到的问题坦诚告诉你的同行,也诚实介绍这家伙的优点。

我知道你是老板,也知道你在说什么,但除非你是这家公司最大的老板,解雇员工的决定都需要得到上级正式批准你离上级多远取决于你公司的规模,以及你在公司等级序列中处在哪个位置,但你的老板总会参与决定为什么呢?因为谁都反对被解雇,反对方式之一很可能会是投诉有时你的老板是个白痴,会要求你留用这个家伙你知道有什么比部门里有个坏员工更糟糕的事吗?那就是因为你的老板践踏你的决定,让这个坏家伙继续工作所以,在你解雇他之前,最好先得到上级批准和同意。

你的员工与其它部门会有频繁接触这些部门主管不管理你的员工,但他们确实依靠他们来完成工作(例如,你的团队可能提供销售数据,而运营部门用它来做产品预测)当你解雇一名下属时,这会直接影响其他团队在你寻找替代人员时,需要向这个部门解释发生了什么事,还有你将如何满足他们的需要。

其他员工是否能预期到发生的事情,这要看他的问题是什么例如,假设解雇原因是这家伙常常迟到,午餐超长,在员工会议上经常说粗鲁无礼的话,如果这个懒虫最后能离开,其他员工会松一口气但如果他犯的错误只有你知道,而不是未完成预期的销售任务,或者他是那种非常能言善道的懒鬼,解雇他会让其他员工惊慌这并不意味着你应该改变想法,只是意味着你需要把其他员工的反应考虑进去记住,当你解雇一个人时,他们的工作负担会增大想好怎样对他们说,还有你将如何划分工作,并且准备好面对争吵。

对你来说,某人必须解雇,这似乎非常清晰明确,没理由不做,最好今天就解雇他但您的公司可能有适当的程序设立这些程序不是为了惹恼你或者阻止你,而是为了保护公司如果公司政策留给他为期30天(或60、90天)的业绩改进计划,那就照做吧(记住,如果这个人达到计划要求的条件,你就不能解雇他)与人力资源人员一起检查和复查,确保你正确执行内部程序,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如果你的员工犯了错误x,但去年另一位犯x错误的员工没有被解职,如果你坚持要解雇他,这会让公司陷入官司)人力资源部门也需要签署,因为保护公司也是他们的职责。

解雇员工前做好这些事,有助于确保事情进展顺利。他们当然会,仍然会感到痛苦,但提前寻找潜在问题将帮助你和你的员工。

单位解雇员工合同篇二

xx先生/女士:

您与xx有限责任公司于xx年xx月xx日起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目前的工作岗位是xx。现因您具有下列第xx(大写)项情形,根据《xx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xx条第xx款规定,决定从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同时解除。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请您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一周内办理以下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责任自负:

1.向所属部门有关负责人移交所有的工作及有关工作资料;。

2.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他公物;。

3.报销公司账务,归还公司钱款;。

5.按《员工离职、调动移交单》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6.签收《辞退通知书》等文件;。

7.最后一月工资xxx元,经济补偿金xx元,代通知金xxx元。

xx有限责任公司。

xx年xx月xx日。

单位解雇员工合同篇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应当回避的情况: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雇员招考对象不得报考与本人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担任副股级以上职务的亲属所在单位的岗位。

7、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对应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名。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报考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三)工作年限、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年限、证书取得时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报名结束之日为界。

招聘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以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6年及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没有指定“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的岗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为加强我市机关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向机关输送一批德才兼备、经过基层历练的优秀人才,根据《江门市面向基层定向招聘机关雇员事业单位职员试行办法》、《江门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精神,本次招聘推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招聘,凡报名时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均可报名。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包含以下人员:由本市组织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社区选聘生;参加本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高校毕业生;属本市户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单位解雇员工合同篇四

如今在企业,难免不了的会出现开除员工的现象,而被开除的员工也有维护身为劳动者本身的权利,那么,在公司开除员工的时候,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让劳动者有标准的赔偿呢?今天乔布简历的小编就给大家来总结一下公司开除员工赔偿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第二、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单位解雇员工合同篇五

依你所述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你个人的合法权益,工作每满一年应补偿一个月工资,未签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共计13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法辞退员工怎样赔偿?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为劳动法辞退员工怎样赔偿的详细内容。

单位解雇员工合同篇六

案例:c先生在8月份被一家公司录用,当试用期满后时,公司通知c先生说试用期满了,可以转正了,但当时没有和c先生签正式合同。期间c先生在公司工作很努力经常因为公司的工作通宵加班,但公司从没给过加班费,但是c先生也从没有计较过。但是在1月10日,c先生因为要到西安参加一次很重要的考试,于是就买好了车票回公司请假。而在一个月前,c先生就告诉部门领导,将会在1月10日到西安一次。他当时没有反对意见,只是叫c先生把工作做完就可以。但当c先生正式请假时,部门领导刚好出差,所以c先生就向人事部门请假。没料到因为春节临近,公司请假人数较多,公司决定给任何人都不准假。因为c先生买好了车票,时间又很紧,所以c先生向老总说明情况,希望得到批准。但是公司老总已认为这是“已成事实的情况下才来请假”,没有批准c先生的请假。c先生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将此事通知其部门领导,并告诉他们将在考完试的当天返回并接受公司的处理。

如果仅仅是对事实和性质认定上的分歧的话,问题还有解决的可能,因为总还有说理的地方,而更麻烦的是,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根本不公开,只是少数管理者内部掌握,一有风吹草动,头儿把规章制度往你面前一扔,炒了你的鱿鱼,那才做了冤大头。

我虽然十分同情被莫名其妙被炒鱿鱼的c先生,但却无法改变这种不合理的情况,能做到的只是向大家提醒一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或在进新单位时,仅可能地多了解该单位的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中明显违法和不合理的规定要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除此,当发生用人单位假借规章制度不合理地炒你鱿鱼时,你应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解雇员工合同篇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于是,很多用人单位如获尚方宝剑,认为既然法律规定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以辞退之权利,那么用人单位当然要行使此权,开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那么试用期解雇员工公司要注意什么?试用期解雇员工公司会怎样呢?下面一起跟小编了解下吧。

司法实践中,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劳动者且败诉的例子比比皆是。失败乃成功之母,为了避免试用期解雇劳动者之法律风险,笔者进行了总结,得出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的10个败诉节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出上述最长期限,超出部分当然无效,应当以法定的最长期限作为试用期期限。用人单位在上述法定最长期限届满以后,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予以辞退,缺乏法律依据,必然败诉。

二、单方面延长试用期,然后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

延长试用期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延长试用期,其变更行为无效,即使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少于法定最长期限,且单方面延长试用期后的全部期限未超出法定最长期限,仍是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行为,在此情况下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劳动者,必然导致败诉。

三、与劳动者约定两次试用期,然后在第二次试用期内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

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两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条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双方约定第二次试用期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与与劳动者约定两次试用期,然后在第二次试用期内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当然不会获得支持。

四、试用期届满之后,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条件解雇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并通知劳动者,超过试用期再以该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能得到支持。实践中若试用期满后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也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五、单独约定试用期,然后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单独约定试用期,实际上视为双方没有约定试用期,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既然没有了试用期,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铁定败诉。

六、没有将录用条件告知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前提是,存在录用条件,且用人单位已录用条件告知了劳动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没有告知录用条件的情况下,解雇理由是用人单位的主观臆断,属于用人单位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后果,必然导致败诉。

七、没有约定或者规定具体、明确、合理的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虽然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雇劳动者的权利,但用人单位仍需说明解雇的理由。在双方没有约定或者规定具体、明确、合理的录用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并将导致败诉风险。

八、随意解雇试用期劳动者

正如前面所讲,解雇试用期劳动者的前提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里面有一个“被证明”,而不是“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既然要证明,自然证明的主体就是用人单位。在没有证据的证据下,用人单位凭主观判断,武断地认定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并将导致败诉。

九、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关于劳动者是否存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主张时,解雇劳动者将被认定为违法辞退。

十、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很多用人单位喜欢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试用期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法律条文表述来看,笔者认为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雇劳动者,需要存在几个条件:一是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职责;二是经考核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三是既使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需要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四是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五是要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即使上述流程全部走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上述五个环节的举证,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很难全部做到的,因此,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雇试用期劳动者,注定了败诉的结局。

实操建议:

1、约定的试用期不超过法定最长期限试用期;

2、明确具体、明确、合理的录用条件,并要求劳动者签名确认;

3、延长试用期需双方协商一致,包括在《延长试用期通知书》上让员工签名确认同意。

4、如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应当在试用期内予以解雇。

5、辞退试用期员工应当有充分的证据,否则不宜作出解雇通知;

6、慎用“劳动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雇理由。
 

单位解雇员工合同篇八

xx先生/女士:

由于你经常旷工迟到,影响到正常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经公司研究,按照公司的《员工辞退辞职管理办法》的.规定,在30日内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

特此通知。

xx公司人力资源部。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解雇员工合同篇九

员工休病假,用人单位理应依法按时发放病假工资。但是,如果员工打着病假的名义另觅兼职,用人单位依照内部规章制度解雇员工,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审结了这样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员工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金和医疗补助,法院认定用人单位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员工支付相关赔偿。

侯某受雇于某销售公司,于2014年4月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2015年3月起一直休病假,公司支付了侯某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2016年5月,同事徐某约其就餐。谈话中,侯某表示他在外做了一份兼职,是在某公司下属的网络部门从事网管工作,每月收入6000元左右。其实,徐某是受公司指派来搜集他休病假期间在外兼职的证据的,这段谈话被徐某悄悄录了音。几天后,公司以违反内部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侯某的劳动关系。

侯某不服公司决定,在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及法院上诉后均未被支持,后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法院认定解除合法。

二审期间,侯某提交了一份由公司前员工黄某出具的书面证言,意在证明徐某与侯某在工作上有竞争关系,两人之间素有矛盾。

但本案中黄某并未到庭,且书面证言也未证明侯某是否存在在外兼职的情形,与本案无关联性,故法院不予采信。

上海一中院二审审理后认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充分、善意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劳动者有义务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公司根据规章制度关于不得在外兼职的规定与侯某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当,无需向侯某支付赔偿金,且侯某因未经公司准许,在外兼职的行为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支付医疗补助金的情形,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单位解雇员工合同篇十

网友的疑问:

法律顾问的解答:

可能你翻遍法律法规,都不会见到有这样一条直白地说,公司必须给员工解除的理由。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清清楚楚地限定了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七条理由: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换句话说,除了上述的原因,公司不能擅自单方面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这说明不是公司的每一个解除行为都是合法的,员工需要知道原因才能判断解除行为合法与否,才能作出相应的反应。如果连原因都不说,那员工何以判断?只能认为是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

值得提醒的是,即使公司说出理由,公司还应该为其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是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非常重要。

此外,公司总经理想借董事会名义解除其劳动合同,这也许是企业管理人员的一个误解,认为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关,能决定公司的一切。如果按照这样的概念推理,董事会就可以决定把这个员工杀掉了。大家读到这样的极端推理,必定觉得非常可笑,可这是该经理的想法的必然结果。董事会不是万能的,董事会同样得在法律的限制下行使其权利。

单位解雇员工合同篇十一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8002/)和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9:00时至27日16:00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页面从“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8002/)进入。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应聘者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系统自动确认报名--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复审时使用)--完成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报考人员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成绩无效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报考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报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如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者取消报名资格。已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不得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并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入场凭证,遗失不补)。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2日10: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有准考证,但遗失身份证的考生,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和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岗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各招聘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说课×30%+实操×40%)。报考教育系统其它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1、笔试。

笔试委托南方人才市场命题,考务由恩平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1)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根据各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的不同,招聘岗位将分为a、b、c、d类:

a类为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诊断学、医学法规、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等医学知识。

b类试卷适用于教育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c类为事业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d类为机关雇员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满分100分,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以同类试题最高分的60%为合格分数线。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确定。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4)资格复审:招考单位负责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网(http:///)公布。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须提供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内页原件)、镇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其它与报考岗位条件(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缴费记录等材料。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2017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所在服务单位同意。其中,公立学校在编人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教育系统岗位的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在市人社局监督下实施,以说课或实操(术科)形式进行,面试方案另行制订。

(五)体检。

体检由各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公布。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完成后,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未能作出体检合格结论的,报考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负担。

(六)考察和公示。

招聘单位须成立考察小组,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查阅档案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中确定拟聘(雇)用人员名单,在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网(http:///)公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前一环节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前一环节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雇)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2.应聘者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雇)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雇)用的;。

4.聘(雇)用人选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事业单位职员或机关雇员的应聘,用人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雇)用通知。聘(雇)用人员按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报到后,用人单位与聘(雇)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雇)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金标准。试用期包含在聘(雇)用合同期内。事业单位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机关雇员试用期为3个月。

新聘(雇)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雇)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机关雇员直接取消雇用资格,事业单位人员将调整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事业单位应予以解聘。聘(雇)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

单位解雇员工合同篇十二

______部员工______:

鉴于您在本酒店员工宿舍住宿期间,未经他人同意,私拿房东手机,您的行为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触犯国家治安和形事条例并严重损害了酒店的名誉和利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并结合本酒店的相关规定,决定予以员工酒店内通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请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到酒店人资部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本酒店将保留追究你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xxxx。

单位解雇员工合同篇十三

xx先生/女士:

你与本公司于xx年x月x日签订劳动合同成为本公司的.合法员工,工作至今鉴于你试用期开始至今的工作表现不能达到公司预期值,现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予以解除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请配合移交工作。

您的一切待遇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完毕后请你于xx年x月x日前,前往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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