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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以案促改实施方案(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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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以案促改实施方案(优秀9篇)
2023-11-25 13:39:35    小编:zdfb

方案是在实践问题解决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的解决方案。在制定方案之前,需要广泛收集信息和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方案的成功实施离不开实际操作,以下是一些指导原则和步骤,供大家参考。

深化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篇一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对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的改革决策,形成系统、全面、可持续的改革部署和工作格局,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通道,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的巨大潜能,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激发创新。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作为根本目的,以改革驱动创新,强化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释放科技创新潜能,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

到2020年,在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成果,基本建立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更加健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创新主体充满活力、高效协同,军民科技融合深度发展,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更加浓厚,创新效率显著提升,为到2030年建成更加完备的国家创新体系、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

企业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主要载体,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不紧问题的关键是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协同创新的合力。要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使创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一)建立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

1.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国家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吸收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国家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相关专家咨询组中产业专家和企业家应占较大比例。

2.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联合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施。政府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开展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后补助试点。

3.开展龙头企业创新转型试点,探索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新机制。4.坚持结构性减税方向,逐步将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方式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

5.统筹研究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

6.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加大技术创新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对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和产出进行分类考核,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考核机制。完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7.建立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

8.研究完善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鼓励政策,健全研制、使用单位在产品创新、增值服务和示范应用等环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

(二)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对中小微企业创新的支持方式。

9.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和标准,为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创新政策开辟便捷通道。10.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构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11.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将涉及文化科技支撑、科技服务的核心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12.落实和完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完善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评审优惠等措施。

(三)健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机衔接。

13.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制定促进联盟发展的措施,按照自愿原则和市场机制,进一步优化联盟在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的布局。加强产学研结合的中试基地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

14.探索在战略性领域采取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军民融合、成果分享的新模式,整合形成若干产业创新中心。

15.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16.开展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人才兼职的试点工作,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等学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

17.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与企业间合理流动。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三、

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

18.完善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科研机构制定章程,探索理事会制度,推进科研事业单位取消行政级别。

19.制定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范领导人员任职资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监督管理等。在有条件的单位对院(所)长实行聘任制。

20.推进公益类科研院所分类改革,落实科研事业单位在编制管理、人员聘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

21.坚持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方向,对于承担较多行业共性任务的转制科研院所,可组建产业技术研发集团,对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和市场经营活动进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推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的转制科研院所深化市场化改革,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或整体上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对于部分转制科研院所中基础能力强的团队,在明确定位和标准的基础上,引导其回归公益,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其继续承担国家任务。

22.研究制定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办法,对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实行同行评价,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评价重点从研究成果数量转向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对公益性研究强化国家目标和社会责任评价,定期对公益性研究机构组织第三方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支持的重要依据,引导建立公益性研究机构依托国家资源服务行业创新机制。扩大科研机构绩效拨款试点范围,逐步建立财政支持的科研机构绩效拨款制度。23.实施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发挥集科研院所、学部、教育机构于一体的优势,探索中国特色的国家现代科研院所制度。

(五)完善高等学校科研体系,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24.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

25.制定总体方案,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完善专业设置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以国际同类一流学科为参照的学科评估制度,扩大交流合作,稳步推进高等学校国际化进程。

26.启动高等学校科研组织方式改革,开展自主设立科研岗位试点,推进高等学校研究人员聘用制度改革。

(六)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形成跨区域、跨行业的研发和服务网络27.制定鼓励社会化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意见,探索非营利性运行模式。

28.优化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制定国家实验室发展规划、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探索新型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四、改革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

29.开展启发式、探究式、研究式。

教学。

方法改革试点,弘扬科学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改革基础教育培养模式,尊重个性发展,强化兴趣爱好和创造性思维培养。

30.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着力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加快部分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转型,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

31.分类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科教结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比例,增进教学与实践的融合,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32.制定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力度。

(八)实行科技人员分类评价,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33.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培养、使用、吸引、激励机制,制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34.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制定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升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对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不同活动的人员建立分类评价制度。

35.完善科技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和方式,制定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促进职称评价结果和科技人才岗位聘用有效衔接。

36.研究制定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政策意见,健全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优化工资结构,保证科研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水平。推进科研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完善内部分配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37.制定深化科技奖励改革方案,逐步完善推荐提名制,突出对重大科技贡献、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的激励。

38.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工作,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40.完善院士增选机制,改进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方式,按照新的章程及相关实施办法开展院士推荐和遴选。

41.制定规范院士学术兼职和待遇的相关措施,明确相关标准和范围。

42.制定实施院士退出机制的具体管理措施,加强院士在科学道德建设方面的示范作用。

五、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本质要求。要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加大对科研人员转化科研成果的激励力度,构建服务支撑体系,打通成果转化通道,通过成果应用体现创新价值,通过成果转化创造财富。(十一)深入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强化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43.推动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

44.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

总结。

试点经验,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进程,尽快将有关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45.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推动修订专利法、公司法等相关内容,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完善奖励报酬制度,健全职务发明的争议仲裁和法律救济制度。

46.制定在全国加快推行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的办法,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建立促进国有企业创新的激励制度,对在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

47.落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果转化奖励的相关政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但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

48.完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探索建立适应无形资产特点的国有资产管理考核机制。

(十二)完善技术转移机制,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

49.加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完善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建立专业化的机构和职业化的人才队伍,强化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逐步实现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下属公司剥离,原则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不再新办企业,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鼓励以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加强技术转移。

50.建立完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和报告制度,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转化的,可由国家依法强制许可实施。51.构建全国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在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规则的前提下,以信息化网络连接依法设立、运行规范的现有各区域技术交易平台,制定促进技术交易和相关服务业发展的措施。

52.统筹研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行的科技人员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工作。

53.研究制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技术入股形成的国有股转持豁免的政策。54.推动修订标准化法,强化标准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作用。

55.健全科技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制定以科技提升技术标准水平、以技术标准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的措施,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学会、协会协调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团体标准,加速创新成果市场化、产业化,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六、建立健全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

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创新机制,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创新特点的结构性、复合性金融产品开发,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十三)壮大创业投资规模,加大对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支持力度。

56.扩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吸引优秀创业投资管理团队联合设立一批子基金,开展贷款风险补偿工作。

57.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

58.研究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保留专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方向。59.研究制定天使投资相关法规,鼓励和规范天使投资发展,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

60.按照税制改革的方向与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61.研究扩大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放宽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限制,并在试点基础上将享受投资抵扣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范围扩大到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62.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制度,完善国有创投机构激励约束机制。

63.完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规定,引导境外资本投向创新领域。

64.研究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制定保险资金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办法。

(十四)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促进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加速发展。

65.发挥沪深交易所股权质押融资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66.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募集资金用于加大创新投入。67.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68.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服务创新的互联网金融。

69.加快创业板市场改革,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扩大服务实体经济覆盖面,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并购、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强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

(十五)拓宽技术创新间接融资渠道,完善多元化融资体系。

70.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科技保险奖补机制和再保险制度,加快发展科技保险,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完善专利保险服务机制。

71.完善商业银行相关法律。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

72.政策性银行在有关部门及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加快业务范围内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创新活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73.稳步发展民营银行,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制度,支持面向中小企业创新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

七、(略)。

八、构建统筹协调的创新治理机制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是提升科技资源配置使用效率的根本途径。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科技、经济、社会等方面政策的统筹协调和有效衔接,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完善科技管理基础制度,建立创新驱动导向的政绩考核机制,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八)完善政府统筹协调和决策咨询机制,提高科技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82.建立部门科技创新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创新规划制定、任务安排、项目实施等的统筹协调,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83.建立国家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机制,发挥好科技界和智库对创新决策的支撑作用,成立国家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定期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国际科技创新动向。84.建立并完善国家科技规划体系,国家科技规划进一步聚焦战略需求,重点部署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关键领域研究。进一步明晰中央和地方科技管理事权和职能定位,建立责权统一的协同联动机制。

85.建立创新政策协调审查机制,启动政策清理工作,废止有违创新规律、阻碍创新发展的政策条款,对新制定政策是否制约创新进行审查。

86.建立创新政策调查和评价制度,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调整完善。

(十九)推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再造科技计划管理体系87.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优化整合,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类科技计划重构国家科技计划布局,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支持。

88.构建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建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制定议事规则,完善运行机制,加强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

89.建立专业机构管理项目机制,制定专业机构改建方案和管理制度,逐步推进专业机构的市场化和社会化。

90.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监督评估机制,制定监督评估通则和标准规范,强化科技计划实施和经费监督检查,开展第三方评估。

(二十)改革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符合科研规律、高效规范的管理制度。

91.建立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修订相关计划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改进和规范项目管理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92.完善科研项目间接费管理制度。

93.健全完善科研项目资金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制度,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巡视检查、审计等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使用监管机制。

94.制定加强基础研究的指导性文件,在科研布局、科研评价、政策环境、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和综合施策,切实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加大稳定支持力度,支持研究机构自主布局科研项目,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学术自主权和个人科研选题选择权。在基础研究领域建立包容和支持“非共识”创新项目的制度。

95.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建立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和责任倒查制度。

(二十一)全面推进科技管理基础制度建设,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96.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对科技计划实行全流程痕迹管理。

97.全面实行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立科技报告共享服务机制,将科技报告呈交和共享情况作为对项目承担单位后续支持的依据。

98.全面推进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建设,发布国家、区域、高新区、企业等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报告。

99.建立统一开放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平台管理,建立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制度和运行补助机制。

(二十二)完善宏观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和政绩考核机制,强化创新驱动导向。

100.改进和完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体现科技创新的经济价值。研究建立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01.完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把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纳入考核范围。

九、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

102.制定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的管理办法,鼓励在华的外资研发中心参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开展高附加值原创性研发活动,启动外籍科学家参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试点。

103.在基础研究和重大全球性问题研究领域,研究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积极参与大型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吸引国际知名科研机构来华联合组建国际科技中心。鼓励和支持中国科学家在国际科技组织任职。

(二十四)实行更加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聚集全球创新人才。

104.制定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的意见,加快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立法,规范和放宽技术型人才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条件,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

105.加快制定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给予工作许可便利,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和居留等便利。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国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取消来华工作许可的年龄限制。

106.开展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选聘、聘用国际高端人才实行市场化薪酬试点,加大对高端人才激励力度。

107.围绕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全球引进首席科学家等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建立访问学者制度,广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从事创新研究。

108.开展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非涉密的部分岗位全球招聘试点,提高科研院所所长全球招聘比例。

109.逐步放宽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和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国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与国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二十五)鼓励企业建立国际化创新网络,提升企业利用国际创新资源的能力110.进一步完善同主要国家创新对话机制,积极吸收企业参与,在研发合作、技术标准、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等方面为企业搭建沟通和对话平台。

111.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支持国内技术、产品、标准、品牌走出去,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强化技术贸易措施评价和风险预警机制。(二十六)优化境外创新投资管理制度,鼓励创新要素跨境流动112.研究通过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海外创新投资基金,外汇储备通过债权、股权等方式参与设立基金工作,积极吸收其他性质资金参与,更多更好利用全球创新资源。

113.制定鼓励上市公司海外投资创新类项目的措施,改革投资信息披露制度。114.制定相关规定,对开展国际研发合作项目所需付汇,实行研发单位事先承诺、事后并联监管制度。

115.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进行分类管理,放宽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量管理政策。116.改革检验管理,对研发所需设备、样本及样品进行分类管理,在保证安全前提下,采用重点审核、抽检、免检等方式,提高审核效率。

十、营造激励创新的良好生态。

117.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研究降低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门槛,调整损害赔偿标准,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

118.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明确商业秘密和侵权行为界定,研究制定相关保护措施,探索建立诉前保护制度。

119.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120.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探索建立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打破对侵权行为的地方保护。

121.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122.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完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海外维权信息平台建设和知识产权海外服务机构、专家名录。

(二十八)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营造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123.加快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建立鼓励创新的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及时发现和制止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拓展空间。

125.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和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126.破除限制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不合理准入障碍。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创新产品建立便捷高效的监管模式,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多种渠道增加审评资源,优化流程,缩短周期,支持委托生产等新的组织模式发展。127.对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等领域制定有针对性的准入政策。

128.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改进互联网、金融、环保、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的监管,支持和鼓励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

129.改革产业监管制度,将前置审批为主转变为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130.明确并逐步提高生产环节和市场准入的环境、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质量和安全指标及相关标准,形成统一权威、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和实施强制性标准。

131.加强产业技术政策、标准执行的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环保、质检、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三十)推动有利于创新的要素价格改革,形成创新倒逼机制。

132.运用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的机制,促使企业从依靠过度消耗资源能源、低性能低成本竞争,向依靠创新、实施差别化竞争转变。

133.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134.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

135.完善市场化的工业用地价格形成机制。

136.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劳动力成本变化与经济提质增效相适应。(三十一)培育创新文化,形成支持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137.发展众创、众筹、众包和虚拟创新创业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模式,研究制定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

138.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科学普及,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实现到2020年我国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

139.创新科技宣传方式,突出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活动、优秀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典型事迹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尊重创新的文化氛围和价值理念。

十一、推动区域创新改革。

遵循创新区域高度集聚的规律,突出分类指导和系统改革,选择若干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各项重点改革举措进行先行先试,取得一批重大改革突破,复制、推广一批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一些地方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引领、示范和带动全国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三十二)打造具有创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创新平台。

140.遵循创新区域高度集聚的规律,在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授权开展知识产权、科研院所、高等教育、人才流动、国际合作、金融创新、激励机制、市场准入等改革试验,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出台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启动改革试验工作。141.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

142.按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原则和整体布局,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

143.制定京津冀创新驱动发展指导意见,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改革,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地方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相关任务。各牵头单位对牵头的任务要负总责,会同其他参与单位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人、路线图、时间表,加快各项任务实施,确保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

深化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篇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省、宁波市医改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五项重点工作。截至20xx年底,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两项医疗保障覆盖面达到98%以上;市、镇两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全覆盖并逐步向村级延伸;近年来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无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20xx年全市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年发病率下降到127.48/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3.60‰,无孕产妇死亡,居民期望寿命提高到79.90岁;卫生资源实现较快增长,每千人口床位数从20xx年的2.60张上升到20xx年的3.28张,每千人口卫技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从20xx年的5.88人、2.39人、1.84人上升到20xx年的7.08人、2.75人、2.47人;公立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从20xx年的540.14万人上升到20xx年的770.8万人,住院床日从20xx年的70.68万床日上升到20xx年的88.46万床日,医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切实抓好医改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对医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编委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同时,成立了市医改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局,统筹组织实施全市的医改工作。市委、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慈党〔20xx〕4号)以及《慈溪市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慈政办发〔20xx〕21号)、《慈溪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慈政发〔20xx〕50号)等20多个配套文件,组织召开了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市医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全市医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讨论研究医改重点难点问题,精心组织医改各项工作。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责。市医改办每年制定印发医改主要工作安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制定了《慈溪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核定有关医疗收费标准;卫生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运行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人社部门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调整、卫生人才引进等工作;财政部门落实各项财政补助政策;编委办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定岗定编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药品供应和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正常供应。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20xx年-20xx年,全市财政对医疗卫生总投入达到25.14亿元(除去医保和基建,总投入13.05亿元),其中20xx年总投入4.93亿元(除去医保和基建,总投入2.16亿元)。对基本建设、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实施、离退休人员、学科建设等方面予以合理投入,如20xx—20xx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累计补助20xx2万元;20xx年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专项经费标准从原来的`20元提高到25元,20xx年又提高到50元,20xx年全市公共卫生工作专项经费总额达到7312万元。20xx年,市级财政对医疗卫生预算安排5.19亿元(除去医保和基建,总投入3.76亿元)。

二、积极稳妥推进医改五项重点工作。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一是扩大覆盖面。20xx年—20xx年城乡居民医保累计参保317.42万人次,参保率达到96.39%(20xx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单独运行,20xx年并轨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20xx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75.50万人,参保率97.68%,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截至3月底达到34.25万人。二是提高筹资标准和补偿比例。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水平从20xx年的120元提高到20xx年的510元,个人筹资额度提高到每人150元,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360元。20xx年—20xx年共筹集资金12.48亿元。实施住院有效费用补偿制度,统筹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5%以上。统筹年度内个人补偿封顶线为15万元,连续参合群众为16万元。实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比例达到40%,个人门诊补偿封顶线提高到元。20xx年—20xx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共补偿1283.92万人次,补偿总金额11.22亿元(含20xx年基金亏损604.67万元),四年间统筹区域内住院有效费用补偿率平均为65.19%,其中20xx年达到72.97%。三是加强医保服务和基金管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就诊“一卡通”全覆盖,并实现三个“即时结报”,即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与宁波市的9家主要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联网实时结报,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即时结报。继续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工作,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预警制度,控制基金结余,提高使用效率(20xx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际支出人均565元)。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健全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实行“费用总量控制、均次住院和门诊费用限额”等控制措施。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推进。按照省统一部署,我市作为浙江省基本药物制度首批实施县市,自20xx年2月25日起,在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全市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加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按规定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将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甲类药品补偿范围。实施当年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价总体平均比上一年下降42%,住院均次费用下降14.21%、住院均次药品费用下降35.19%、门诊均次费用下降15.99%、门诊均次药品费用下降25.56%,明显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同时,积极实施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制度,在崇寿镇进行了试点,目前共有2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20xx年6月28日起,8家市级公立医院启动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所有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按“20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要求,全市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家,服务站337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规范化率分别达到95.2%和82.5%,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创成宁波市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32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管理率达到97.0%。20xx年至20xx年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累计补助3054万元。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性定编工作。20xx年,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编制1550人,编外用工641人,20xx年根据各中心实际情况适当进行了调整。积极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四年来共定向培训农村社区医生19人,全科医生培训491人,并每年对390余名乡村医生组织注册培训。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共有工作人员3368人,其中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1323人,执业护士789人,乡村医生250人,其他卫技人员1006人。20xx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对新毕业的临床专业医生进行为期三年的规范化培训,目前全市共有223名毕业生参加培训。今年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的若干意见》,由市政府设立“医学助学金”,鼓励报考重点医学院校,定向培养专科护理人员和农村社区医生,建立人才引进机制,提供医学类紧缺人才招聘考试交通食宿补贴,对考试录用人员发放引进人才奖励以及提供住房保障。三是逐步建立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分配机制。全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20xx年10月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建立分级管理、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与单位财政经费补助、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挂钩;医疗卫生单位内部逐步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市级医疗单位实行总额核定,参照执行。

(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不断深化。一是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认真落实三大类1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达标率近四年来每年达到95%以上。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参合农民健康体检人数累计达到118.6万人,体检率67.5%;20xx年60岁以上老年人体检人数达到14.25万人,体检率为80.2%,学生及儿童体检率均达到95%以上。全市共建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11.06万份,其中户籍人口建档率达到93.0%,常住人口建档率达到75.9%。加强慢性病社区管理工作,共为9.36万名高血压病人、2.32万名糖尿病人、5300余名精神病人建立了动态管理档案,定期开展随访服务,20xx年还实行了特殊病种家庭医生制服务新模式,对3600余名恶性肿瘤病人进行签约服务。落实免疫规划工作,20xx-20xx年全市儿童免疫规划接种(包括流动人口)达到180.7万人次。二是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xx年—20xx年全市农村育龄妇女叶酸补服人数达到14509人,20xx年服用率达到136.78%,依从率80.24%,神经管缺陷发生率下降到3/万(20xx年为5/万);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8903人,20xx年补助率达到99.79%;“两癌”筛查工作扎实开展,完成宫颈癌筛查7719人、乳腺癌筛查5401人。同时,实施妇女健康提升工程,20xx年—20xx年累计检查已婚育龄妇女37.09万人,其中20xx年检查9.99万人,查出各类疾病27286例,确诊宫颈癌9例,乳腺癌10例。20xx年-20xx年为2500余名贫困白内障病人实行免费复明手术。

(五)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从20xx年6月28日起,通过“一减一调一补”(“一减”是指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一调”是指增设一般诊疗费项目,调整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收费标准;“一补”是指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合理安排对公立医院投入),在8家市级公立医院启动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xx年8家市级公立医院门急诊人次435.62万人次,比20xx年增加4.89%;住院床日74.51万床,比20xx年增加11.87%;收入15.55亿元,比20xx年增加23.99%;支出16.00亿元,比20xx年增加27.69%;收支结余-4513.30万元,增加亏损4548.49万元。20xx年12月份全市8家公立医院门诊均次药费比上半年下降7.79%,住院均次药费下降22.40%,门诊均次收费和住院均次费用略有上升,分别为2.63%和2.64%,遏制了医疗费用过快上涨的趋势。同时通过大力提升市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市级医院的龙头和纽带作用、切实加强市级公立医院的综合管理、不断深化市级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改善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等五项综合改革,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医院内部管理更趋科学,医德医风建设有效推进,医院诊疗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反响平稳。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市深化医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亟需研究解决相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偏低。20xx年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为510元,20xx年筹资标准仍为510元,但因动用了前几年基金结余,计划列支人均635元。与宁波大市内其他县区相比,我市筹资水平低于宁波大市平均水平(20xx年宁波平均565元/人,20xx年宁波平均640元/人)。由于筹资水平偏低,我市的有关补偿比例设定也相对偏低。

(二)公立医疗机构普遍出现亏损。据统计,20xx年2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结余34.22万元,其中有9家出现亏损,亏损总额达到1274.3万元。8家市级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后除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外,其余6家医疗机构均出现亏损,亏损总金额达到5015.35万元,其中市第六人民医院(原红十字医院)亏损总额达到1982.68余万元。市级医院亏损的原因有六个方面,一是随着床位的增加工作人员有所增加,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达到223人,新增支出约2000万元;二是退休人员生活费等有关补助发放,增加支出2400万元;三是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导致新增计提627万元。四是医疗机构房屋设备维护费用和物业费用增加1710万元,基本建设贷款利息支出476万元。五是由于实施药品零差价,而医疗服务收费调价不足以弥补药品收入的减少。六是水电等运行成本过高。一方面新建和改扩建医疗机构水电费等消费增加,另一方面目前医疗机构水费结算价格大多为6.55元/吨,电费0.908元/度,与公立学校收费标准计价两项相差一年多支出1080万元。

(三)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制度尚未全面推开。目前我市共有33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20家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均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率仅为5.9%,明显低于今年省卫生厅提出的60%以上的要求,在宁波大市内处于最低水平。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有多方面原因:一是绝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由所在村(社区、居委)举办,属村集体所有,不属于政府办医疗机构,实行“村所有、中心指导”的工作模式;二是按照上级编委办有关规定,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暂未核编;三是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数量不足、业务素质低下、硬件配备不符合标准,要全面推广基本药物制度条件尚不成熟;四是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压力过大。据测算,如果按崇寿镇试点方案(每站每年补助23.5万元),在全市321家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推广,财政每年需安排经费7450万元,压力较大。

(四)基本药物目录与绩效工资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市基本药品目录包括307种卫生部确定的基本药物目录、150种省增补目录及100种由本市确定的过渡期药品目录共557种,但仍无法满足群众需求,特别是一些儿科和慢性病常用药品,未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给群众造成不便。同时,绩效工资制度设计与医疗行业绩效考核不甚相符,影响了绩效工资的实施效果。目前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额为74827元,市级医疗机构视其性质及业务开展情况,核定为74827至91298元不等,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比例规定为50%,不能有效拉开医务人员收入距离。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到20xx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围绕这一目标,我市要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20xx年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区域内有效费用住院补偿率达到75%。进一步完善21类大病保障和救助试点工作,救治定点医院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达到80%,并试行大病保险。全面开展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综合支付方式改革。同时,根据《慈溪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项行动计划及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慈党〔20xx〕23号),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人均筹资水平争取达到1000元。

(二)深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好新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后的县域药品目录遴选工作,开展市级公立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指导和督查工作。重点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跟踪调研工作,完善相关补偿政策。有序推进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争取在“十二五”期末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达到全覆盖。

(三)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围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目标,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临床路径、单病种质量控制等为手段,调整医疗业务结构,降低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努力缩短住院床日,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效益。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助政策。积极稳妥地实施市级医疗单位绩效工资,探索绩效工资的总量增长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建立分层分级考核和按岗定酬、按绩取酬等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编制调研,合理确定编制总量,推进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和基层卫生机构编制核定工作。通过实施智慧健康工程,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市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积极推进宁波市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工作。二是巩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运行机制。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健全以工作成果为导向、服务数量为基础、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评体系。三是提升社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继续推进以全科医生培养为重点的基层卫技人员素质提升。深化大医院牵手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市公共卫生指导员团队作用,增强社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力争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量占全市医疗机构门急诊总量的60%以上。四是推进慈林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扩建工程的建设进度。积极扶持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

(五)大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一是认真落实三大类1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综合达标率达到95%以上。继续抓好农村两癌筛查、叶酸补服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扎实抓好新一轮(20xx-20xx年)参合群众健康体检,通过加大宣传、优化服务、体检和医疗信息互通等措施,提高应检对象的主动参与程度,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80%以上,学生及儿童达到90%以上,体检总人数达到30万人,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三是完善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以老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为重点人群,全面推行签约服务,完善特殊病种家庭医生制服务。

深化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篇三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在局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中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强力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净化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机关政治生态,根据局机关单位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2020年市以案促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廉政风险,堵塞监管漏洞,使全体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警醒反思,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紧紧扭住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整改问题、专项整治、建章立制等5个环节,加强督促指导,做到问题找不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促进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序、高质高效开展。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党员日常的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浓厚干事创业的氛围。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和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帮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清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和后果,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达到查处剖析一案、警示教育一片、有效治理一方的治本效果。

三是搞好结合融合。要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总体布局之中,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结合起来,与持续实施“党建+”行动结合起来,以工作成绩体现以案促改工作成效,有效实现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抓、双提升”。

此次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时间从8月18日至11月30日,约4个月,结合中心工作实际,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开展。全体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全面净化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机关政治生态。

(一)开展警示教育(8月18日至8月25日)。

以中纪委和省纪委、省自然资源厅、市纪委等印发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自然资源系统以案促改违纪违法案例剖析等为基本教材,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支委扩大会、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等形式,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贯穿全年,不断增强自然资源和规划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微信群等平台,经常剖析全省、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切实达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的效果。

(二)查摆剖析问题(8月26日至9月15日)。

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逐个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三)认真进行整改(9月16日至9月30日)。

需要一定时限整改的,采取有力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要求,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四)完善制度机制(10月1日至10月16日)。

针对查摆剖析出的问题,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不断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有效机制。

(五)总结巩固提高(10月17日至11月30日)。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编研中心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以案促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以案促改落实工作,加强工作督导。

(二)搞好统筹协调。在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制定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分工负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以案促改各项工作,结合中心的具体工作同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实。

(三)强化整改责任。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以案促改工作。党员干部要拉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逐项整改到位,党支部负责人对案促改工作要做到按时推进、定期检查,推动以案促改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

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以确保以案促工作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根据《中共xx市委xx区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区党委研究,决定围绕xx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xx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决策部署,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好执纪审查后续文章,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过对xx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全面查找全区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党性观念、规矩意识、廉洁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推动形成权力结构配置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的良好格局,努力为将我区建设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对外开放的制高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和中国(xx)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承载区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全区各局办、委属企业,各党支部。

2019年x月x日-x月x日。

突出“十自查、八举措”,切实推进以案促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对照“十自查”,找准不足。“十自查”即:自查党性观念强不强、政治理论学习深不深、组织纪律守没守、“四风”问题改没改、廉洁自律标准高不高、财经纪律违没违、以权谋私有没有、群众纪律犯没犯、工作纪律严不严、生活作风正不正。1.自查党性观念强不强。重点自查是否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贯彻落实上级党(工)委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是否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在个人社交媒体、公众场合造谣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不当言论等问题。2.自查政治理论学习深不深。重点自查是否在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中存在思想不重视、态度不端正、自觉性不高、虚以应付、走过场等问题。3.自查组织纪律守没守。重点自查是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否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问题。4.自查“四风”问题改没改。重点自查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5.自查廉洁自律标准高不高。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是否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是否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取酬等问题。6.自查财经纪律违没违。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是否虚开发票冲抵个人费用、私设“小金库”及挪用贪污专项经费等问题。7.自查以权谋私有没有。重点自查是否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插手工程建设,是否在招投标领域等方面进行利益交换、贪污受贿或谋取利益等问题。8.自查群众纪律犯没犯。重点自查是否存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9.自查工作纪律严不严。重点自查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现象,是否违反工作日午间饮酒及作风纪律涣散、无故脱岗、吃空饷等问题。10.自查生活作风正不正。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是否存在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等问题。

(三)加大检查考评,强化督导问责。区党委要把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党建工作内容,与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相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区党委将不定期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反馈、约谈、通报、问责等形式,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

抓住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深入整改、建章立制、总结报告5个环节,分为宣传动员、查摆整改、完善制度、督导总结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x月x日-x月x日)。区党委组织召开警示教育暨专项以案促改动员大会,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全区各相关单位要深入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及时传达有关要求,研究部署以案促改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平台,通过编发信息、简报等形式,营造浓厚的以案促改工作氛围。

(二)查摆整改阶段(x月x日-x月x日)。要对照“十自查”,反躬自省,查找存在的问题。x月x日前,区党委要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x月x日前,全区党员干部要结合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举一反三,找准症结,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

(三)完善制度阶段(x月x日-x月x日)。区党工委要全面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重点查找招商引资、工程招标、企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漏洞,修订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长效机制。通过建章立制,确保执行主体明确、权力制衡科学、程序设置适当、监督责任明晰、内容严谨规范、措施有效管用。

(四)督导总结阶段(x月x日--x月x日)。区专项以案促改活动领导小组要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情况、问题台账建立、整改措施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以案促改效果等进行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重视、敷衍应付、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委属各单位、各党支部要形成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报告,经负责人审签后,向区党委报告;区党委要形成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报告,向经开区党工委报告。

(一)成立机构组织。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出口加工区专项以案促改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见附件),统筹协调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压实两个责任。区党委要认真履行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或部门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形成工作合力。区党委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全区以案促改工作,建立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检查考核等机制,发挥主导推进作用。把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内容,教育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并督促指导开好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以案促改工作的典型事例和突出成效,扩大覆盖面、影响力。

为深入落实县纪委关于xx镇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整体水平,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赤峰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对我镇违规发展党员违纪案件深入剖析,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全镇各党总支、党支部。

对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切实推进以案促改,确保取得实效。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如伪造入党材料、篡改支。

部大会或党委会讨论记录和表决结果、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2.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如将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人员,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罚执行完毕但不满5年的人员发展为党员;将因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满2年的人员发展为党员;将参与邪教、笃信宗教或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将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人员发展为党员,以及将其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为党员。3.是否存在近亲繁殖问题,如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将不符合党员条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近亲属违规发展为党员。4.是否存在人情党员问题,主要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说情打招呼,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搞利益交换等。5.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坚持政治标准,程序是否完备规范。如,入党申请和思想汇报是否敷衍应对,谈心谈话制度是否落实(至少两次谈心谈话),政治审查是否严肃认真,预备党员入党宣誓是否及时举行等。

抓住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深入整改、建章立制、总结报告5个环节,分为宣传动员、查摆整改、完善制度、督导总结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23日-9月27日)。镇党委组织召开警示教育暨专项以案促改动员大会,提高全镇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和素质。各支部要深入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及时传达有关要求,研究部署以案促改工作,营造浓厚的以案促改工作氛围。

(二)查摆整改阶段(9月28日-10月31日)。要对照“5个阶段25个步骤”,反躬自省,认真查找本支部发展党员是否存在问题。10月31日前,各党支部要结合提出的批评意见,举一反三,找准症结,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

(三)完善制度阶段(11月1日-11月15)各党支部。

要认真学习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执行发展党员计划,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全面对现有发展党员程序进行完善,重点查找存在的风险漏洞,通过建章立制,确保发展党员程序符合相关制度。

督导总结阶段(11月15日--12月10日)。镇党委要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党支部以案促改工作情况、问题台账建立、整改措施制定、以案促改效果等进行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重视、敷衍应付、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各党支部要形成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报告,经党支部书记审签后,向镇党委报告。

(一)加强领导。各支部要把以案促改作为一项重要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支部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二)强化责任。各支部要将发展党员以案促改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严格督查。镇党委把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考核,督促各村及单位党支部履职尽责。严格对照“四个决不放过”要求,对问题排查不准、整改措施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的严肃问责追责,对履行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再次发生违纪案件的,要坚决落实“一案双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深化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篇四

为深入落实县纪委关于xx镇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整体水平,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赤峰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对我镇违规发展党员违纪案件深入剖析,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全镇各党总支、党支部。

对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切实推进以案促改,确保取得实效。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如伪造入党材料、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讨论记录和表决结果、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2.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如将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人员,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罚执行完毕但不满5年的人员发展为党员;将因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满2年的人员发展为党员;将参与邪教、笃信宗教或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将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人员发展为党员,以及将其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为党员。3.是否存在近亲繁殖问题,如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将不符合党员条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近亲属违规发展为党员。4.是否存在人情党员问题,主要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说情打招呼,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搞利益交换等。5.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坚持政治标准,程序是否完备规范。如,入党申请和思想汇报是否敷衍应对,谈心谈话制度是否落实(至少两次谈心谈话),政治审查是否严肃认真,预备党员入党宣誓是否及时举行等。

抓住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深入整改、建章立制、总结报告5个环节,分为宣传动员、查摆整改、完善制度、督导总结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23日-9月27日)。镇党委组织召开警示教育暨专项以案促改动员大会,提高全镇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和素质。各支部要深入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及时传达有关要求,研究部署以案促改工作,营造浓厚的以案促改工作氛围。

(二)查摆整改阶段(9月28日-10月31日)。要对照“5个阶段25个步骤”,反躬自省,认真查找本支部发展党员是否存在问题。10月31日前,各党支部要结合提出的批评意见,举一反三,找准症结,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

(三)完善制度阶段(11月1日-11月15)各党支部。

要认真学习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执行发展党员计划,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全面对现有发展党员程序进行完善,重点查找存在的风险漏洞,通过建章立制,确保发展党员程序符合相关制度。

督导总结阶段(11月15日--12月10日)。镇党委要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党支部以案促改工作情况、问题台账建立、整改措施制定、以案促改效果等进行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重视、敷衍应付、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各党支部要形成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报告,经党支部书记审签后,向镇党委报告。

(一)加强领导。各支部要把以案促改作为一项重要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支部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二)强化责任。各支部要将发展党员以案促改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严格督查。镇党委把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考核,督促各村及单位党支部履职尽责。严格对照“四个决不放过”要求,对问题排查不准、整改措施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的严肃问责追责,对履行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再次发生违纪案件的,要坚决落实“一案双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深化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篇五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读-沈阳市于洪区政府网站沈阳于洪http://ba/cms/news/100000/0000000007/2015/11/20/)。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科技体制改革是创新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科技创新顺利实施的必要保障。9月25日颁布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吹响了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号角。《实施方案》具有几个特点:一是整体性。把各项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串起来,进行全面地贯彻落实。二是可操作性。提出了可操作、可检验的具体细则、办法和措施。三是协同性。系统梳理了科技自身与市场、产业、金融、教育、人才等相关领域改革举措,有利于统筹布局,一体化推进。四是体现改革执行的刚性。以台账形式,明确每一项改革任务的具体成果、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实施方案》的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此次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为目标,围绕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激发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创新活力、改革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等10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32项改革举措、143项政策措施。本期,我们邀请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专家,对《实施方案》部分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

企业是科技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载体,解决科技与经济发展结合不紧问题的关键是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协同创新合力。因此,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可以说,抓住企业技术创新问题,就抓住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牛鼻子”。

回顾30年的科技体制改革历程,如何确立和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内容,上演着从“中国没有企业”到“中国企业来了”的历史变化。在1985年科技体制改革之初,中国没有正式的企业r&d活动统计,没有发明专利申报制度,甚至是否存在可以自主开展技术创新的企业都是一个问题。至2014年,中国企业r&d经费支出已经超过1万亿元,在世界各国名列前茅;我国企业r&d经费支出占全社会r&d经费支出总额的比例达到76%,企业r&d人员(全时当量)占全国r&d人员(全时当量)的比例达到74%。

但在快速发展中,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上仍然面临着严峻挑战,核心技术和核心零部件被跨国公司掌控的被动竞争局面尚未扭转,引进、跟踪和模仿仍然是国内企业技术创新的主流,在全球的产业技术创新价值链上仍然处于低端。总体上看,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尚亟待进一步加强,大企业动力不足,中小企业能力不强。

针对这些问题,《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着手,提出了17条政策措施,旨在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主体地位与作用。

第一,建立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实施方案》着眼于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提出产业专家和企业家要在国家创新决策发挥更大作用,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健全国有企业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考核机制等。例如,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国家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以往在国家科技计划研究制定中,企业难以通过专家学者渠道表达产业发展的创新诉求,在国家创新决策中基本没有发言权,通过《实施方案》所提出的对话、咨询制度安排,可以保证相关专家咨询组中产业专家和企业家占有较大比例,吸收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国家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与之搭配,《实施方案》还提出,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联合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施,同时政府将更多地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这样,企业完全可以依据市场进行科研项目的自主设计、研发、管理,在实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下,享受科技创新政策的支持。

第二,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对中小微企业创新的支持方式。《实施方案》着眼于当前中小微企业创新活跃但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规范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管理的边界条件和标准,以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服务体系及其创新市场需求为重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例如,在完善中小微企业创新服务体系方面,加快推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构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同时,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将涉及文化科技支撑、科技服务的核心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重点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力度;落实和完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完善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评审优惠等措施。

第三,健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机衔接。《实施方案》着眼于技术创新的开放性和协同性,充分重视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从产业界、科技界和人才三个方面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创新。一是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如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探索在战略性领域采取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军民融合、成果分享的新模式,整合形成若干产业创新中心。二是激发科技界进行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如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开展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人才兼职的试点工作,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等。三是激发科研人员的产学研合作积极性,如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与企业间合理流动;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等。

这些改革举措,具有三个特点:其一是分类管理,不同类型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之间差异是十分显著的,《实施方案》针对如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等,分别提出改革举措,提高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其二是全链条设计并突出需求导向政策,抓住技术创新的全周期链条中所存在体制机制障碍,特别是突出政府采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采购等方面的创新需求问题,进行政策设计;其三是由选择性政策为主转向普适性政策为主,明确提出坚持结构性减税方向,逐步将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方式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同时,完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办法,扩大适用范围,广泛激励企业r&d。

这些政策措施将为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让民营企业享有更多公平的竞争机会,让国有企业有更大的创新动力和容错机制,让中小微企业有更容易获得创新资源和公共服务的渠道,让大中小微企业汇成一支千军万马、浩浩荡荡的创新创业大军。(科技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张赤东)。

构建更高效科研体系。

我国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是源头创新的主力军,开展了大量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重大公益研究,高等学校也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同时,这些机构还是公共财政支持形成科技成果的主要供给方,与成果转化能否有效实现紧密相关。

至2013年,我国共有各类研究与开发机构3651家,中央所属711家,地方所属2940家;当年这些研究与开发机构的r&d经费内部支出为1781亿元,r&d人员全时当量达36.4万人/年,分别占全国15%和12%。2013年,我国共有高等学校2491所,其中理工农医类高等学校1070家;当年高等学校r&d经费内部支出为856.7亿元,r&d人员全时当量达32.5万人/年,分别约占全国7%和9%。虽然仅从r&d经费内部支出、r&d人员全时当量的指标来看,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开展科研活动的规模不及企业,但他们所开展的知识创造、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活动奠定了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

近年来,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在发展中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方面,没有根据不同创新主体的活动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引导,从而造成定位不明确、活力不足。例如,院所改革政策不配套不落实,公益类院所管理僵化,开发类院所转制后行业定位不清、服务功能弱化,高等学校科研体系需要完善等。另一方面,由于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科技成果难以有效满足市场需求。例如,科研项目立项和研究过程中,未能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成果市场适应性不强,后期转化困难;许多高校、科研机构单纯以论文数量和项目经费作为科技人员评价标准,对面向市场的成果转化重视不足;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不落实,影响了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此外,近年不少地方开展了以建立工业/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研发机构的探索。这些机构主要开展公益性、应用型的技术研发,虽然基本定位相似,但在注册类型、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被称为“四不像”。这些机构的发展,反映了各地方产业技术创新的现实需求,但也面临着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和发展风险,需要专门的政策进行引导。

针对这些问题和新的需求,《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的思路,出台了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具体改革措施。

第一,明确不同类型科研院所的定位,提升院所的治理水平。对于公益类院所,以完善机制和激发活力为导向,明确要求制定章程,探索以理事会制度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取消行政级别,规范领导人员管理,落实内部管理自主权,提高院长、所长全球招聘比例,建立绩效评价和绩效拨款制度。对于开发类院所,在坚持企业化转制的同时,强调分类改革,“集团化”和“市场化”是改革的重要方向。其中,承担较多行业共性业务的转制院所,可组建产业技术集团,对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和市场经营活动进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以市场经营为主的转制院所,深化市场化改革,引入社会资本或整体上市。对于新型研发机构,《实施方案》提出了鼓励其社会化、非营利性运行的方向,并提出制定相应政策进行宏观引导。

第二,完善高等学校科研体系,建立研发和服务网络。此次改革,无论是从学科设置、评估、人员培养,还是科研基地建设,都要求高校更具广阔的视野。例如,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进行专业设置并建立相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学科评估要逐步以国际同类一流学科为参照,与国际接轨和对接。启动高等学校科研组织方式改革,开展自主设立科研岗位试点,推进高等学校研究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同时,优化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使公共投入形成的研究基地能够更广泛地服务于经济社会。

第三,打通成果转化通道,通过成果转化创造财富。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加大对科研人员转化科研成果的激励力度,构建服务支撑体系。例如,推动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基础上,用系统工程的方法,着眼于强化对人的激励、制度的可操作性和转化的便利性,下大力气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推广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政策,推行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完善职务发明奖励报酬及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探索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技术类国有股转持豁免政策,健全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工作体系等多项具体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的落实落地,将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迈上一个新台阶。(科技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所长李哲)。

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1985年以来的30年里,我国科技金融工作已经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进展:一是政策环境日益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其配套政策,把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推向了新系统建设阶段;科技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构建顶层设计工作关系,与金融机构建立全国性战略合作关系。二是政府创新性财政投入不断加大,通过无偿资助、股权投资、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创新创业;仅全国各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出资达363.27亿元,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规模超过1800亿元。三是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国家开发银行等17家银行在许多地区设立了科技金融处(中心)和特色支行等专设、专营机构,在产品体系、营运模式、配套政策等方面先试先行。四是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整合科技金融资源,设立集政府、风投、担保、保险、中介服务等各类资源于一体的服务平台。五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科技金融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是这些战略部署的集成和深化。《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强调“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

《实施方案》中关于科技金融政策机制安排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更加全面系统地部署科技与金融结合,涵盖了政府投入、直接融资、间接融资、鼓励政策和监管机制等。二是提出了一系列重点,让各项政策更具有针对性,避免了因面面俱到、过于原则、笼统而导致的操作性不强。三是充分借鉴、吸收先进经验。最近美国、英国在创新战略和政策的出台过程中都十分注重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制度安排,《实施方案》则提出了项目债、股权众筹、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新举措。四是引导规模和资金投入的新渠道。《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扩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要求政策性金融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五是增加投入与推进改革相互结合。《实施方案》提出的措施,将扩大科技投入渠道,明确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制度改革方向,加快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减低民营银行的准入门槛。

《实施方案》若干有力的突破点主要有:

第一,提出实施天使税制,放松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科技型企业的条件限制,进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税收优化。这将改变过去投资流动性资本市场股权等资产的税收优惠超过投资早前期种子项目投资优惠力度的现实,极大地刺激社会资本进入相关创新阶段,改善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融资环境。

第二,提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服务创新的“互联网金融”。这将为创业者提供一条低成本寻找合作伙伴的路径,改变创新创业融资高成本格局。同时,“互联网+”深刻改变了企业运营、经济发展,乃至科技创新项目本身的研发模式,互联网信息化也改变了传统金融的投融资模式,两者的结合将是未来科技金融的发展方向。

第三,提出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需要是复合而且多元的,架构好投贷联动机制,将有利于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开发出结构性、复合性金融产品,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根本目的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依靠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因此,科技和金融相结合有关政策的制定落实,既是科技创新成果财富化的关键,也是我国能否抢占新一轮产业革命先机的关键所在。建议各有关方面以落实《实施方案》为契机,创新体制机制,突破瓶颈障碍,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和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深入挖掘科技资源,努力集聚金融资源,通过政策性引导和市场化运作,实现科技和金融资源的高效对接,带动社会资源、资本更多地进入创新领域,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科技投资研究所所长郭戎)。

改革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创新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是人才政策的两个关键环节,《实施方案》就改革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做出了全面部署。在此,我们重点讨论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改革的问题。

简单而言,当前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突出问题可以概括如下:政府过度主导,用人单位缺乏自主,评价导向不够合理,分配激励亟待完善。

以职称评审为例。历经30余年的实践,职称评审制度已逐渐发展成一套由政府人事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主导的全国统一的人才评价体系。其突出的缺陷是,由于留给用人单位的空间非常小,很难准确、及时地反映用人单位的需求,导致出现评审结果与岗位实际需求不适应、与单位评价有偏差的问题。

这种评价机制,也是导致评价导向不合理的重要原因。在这种评价体系下,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等易于定量化的指标很容易成为评价的主要标准,而与岗位职责相关的其他标准,如对社会经济的贡献等,由于缺乏具体的衡量标准,在评审中难以把控,事实上很少被充分考虑。当然,这并不是说论文标准不重要,事实上,这是我国近年来科研论文数量和质量保持持续高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但问题在于,用同样的标准和权重要求所有科技人员发表论文,显然是不合适的。

在对科技人员的薪酬激励方面,突出的问题是尚未建立起既能充分发挥激励作用又合理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一方面,现有的收入分配机制不能充分反映科技人员的能力贡献和工作业绩,难以保证科技人员合理的工资待遇水平。另一方面,用人单位自己探索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受到既有政策制度的约束,没有得到“合法性”的认可和合理有效的规范。

《实施方案》对上述问题都提出针对性的改革部署,比如提出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建立分类评价制度,特别是提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及把人才评价结果落实到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等。但值得注意的是,关键在于落实。

我们认为,能否落实有两个要点。一是必须形成改革的“时间表”。今后5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经济发展也全面步入新常态,更需要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科技人才的根本性和关键性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各项改革措施刻不容缓,必须形成紧迫而明确的改革时间表。

二是要让改革“掷地有声”,政府部门必须身体力行,率先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如前所述,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的核心问题是政府干预过多,用人单位自主权不足。要真正落实《实施方案》的各项改革措施,需要政府切实“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把对人才评价、激励的权力真正下放到用人单位。具体而言,政府应退出以职称评审为核心的人才评价的具体过程,实行“谁用人、谁评价”,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实行岗位管理,让单位按照岗位职责需求使用人才、评价人才、激励人才,真正实现分类评价、按能力贡献评价和按评价激励。政府的主要定位在于管政策、管监督、管引导:一是为用人单位的自主评价和激励提供合理、宽松的政策空间,二是履行监督职责,保证人才评价和激励程序的公平公正,三是在政府主导的科技计划管理、科技机构评估和科技人才计划过程中发挥好对人才评价和激励的引导作用。

深化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篇六

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的要求,深入贯彻x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单位2019年以案促改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在单位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走在前、干在先,做出示范、当好榜样,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党内纪律部队,为营造旅游公司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学习发生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通过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强化警示教育,防控廉政风险,补齐制度短板,推进以案促改,使公司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实现政治站位新提高、“四个意识”新强化、工作作风新转变、工作能力新提升。

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学习党纪党规和法纪法规;

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三是开展主题活动。结合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和“讲忠诚、守纪律、树标杆”活动,教育警示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别人的人,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改造自己,做到党性更强、律己更严、担当有为。

查忠诚履职、担当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查遵纪守法和作风建设、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查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调查工作、以案谋私的问题;

查违法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举报人信息的问题;

查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问题。三是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到“三个切实”。要以召开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全面深刻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三个切实”,即: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把职责摆进去,切实把工作摆进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

在坚持问题导向、全员参与、分类施策、边查边改、专项整治、结合巡视巡察整改的基础上完成一个整改报告,明确目标任务,针对整改重点,反映问题全面,突出整改效果。

(五)建章立制。围绕“三个突出”,要切实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一是突出建立健全制度。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以及查摆剖析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短板,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追责等事项建立健全制度,对不适应形势发展或存在漏洞缺陷的制度进行修正完善,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突出工作流程再造。严格贯彻落实《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积极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反腐败斗争实际需要,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规范权力运行,再造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巩固深化制度建设工作成果。三是突出建立长效机制。结合省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把制度机制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硬性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以机制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五是有成效。建立关键环节审批过关制,不见效果不收兵,不达标准不罢休,以严格的监督检查,强力推进工作,提升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带头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市、区纪委《实施方案》以及率先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向纵深发展,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来落实。成立公司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公司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总体谋划,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公司监察室统一领导、各单位(部门)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以案促改工作,指导各单位(部门)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又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责。要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实现通报问责常态化,对在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中“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或者不重视、不认真、不扎实、打折扣、走过场的,要进行组织约谈、通报批评,必要时要对主要负责同志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公司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深化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篇七

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海西进程,按照州委、州政府从现在起至20xx年底在全州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安排部署,加强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交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开展平安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广泛创建平安地区和平安单位,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建“平安海西”工作要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要求,努力实现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经济运行稳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力争达到“五个明显提高”、“五个有效遏制”、“五个防止发生”、“五个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目标,努力把海西建成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地区。

“五个明显提高”:即加强对敌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明显提高;打击预防犯罪、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明显提高;强化基层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严格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明显提高;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

“五个有效遏制”:即刑事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制贩枪支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共安全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五个防止发生”:即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敌对势力分裂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事件;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治安灾害事故;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防止发生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的重大事故。

“五个百分之九十以上”:即群众参与平安建设面达到90%以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覆盖面达到90%以上;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公众安全感达到90%以上;全州平安建设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深化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篇八

我市是全省文化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地区之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09年6月要基本上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努力打造“文化三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管理体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二)实行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提高新闻舆论引导能力,壮大新闻事业发展实力。

(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行公司制改造,处理好分流人员,安置好下岗人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壮大发展实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

改革的任务和措施。

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阅读1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琼府〔2007〕25号)的规定,根据《三亚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发展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各文化单位的性质、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和措施,增强文化事业单位活力,提高文化企业的竞争力。通过改革,进一步繁荣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一)改革文化管理体制。

1、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等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抓好宏观管理,支持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地位。

2、切实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要转变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直属单位向管全社会转变,由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管理转变,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定政策、做规划、抓监管上来,转到依法行政上来。整合相关业务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

3、探索改革文化事业单位投入方式和拨款制度,实行不同的经费核拨方式,逐步由拨款改为借、贷、投,由对文化事业的一般投入转变为对文化项目的投入,实现由“养人”到“养事”的转变。

(二)转换文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

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动、改善服务”原则,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体)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三项内部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坚持面向市场不断激发自身活力,努力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优良、引导有力的文化事业主体。

改革的方式和内容是:

第一、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明确设岗范围、职能、职责,划分各岗位工作任务,确定岗位系列和档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第二、改革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度,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开选聘,中层以下干部实行竞争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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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调整人员编制,发展壮大文化事业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文化事业、新闻媒体单位人员编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第四、改革现行分配制度。建立“以岗定酬,绩酬挂钩,按岗取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明确岗位绩酬,突出绩效,拉开差距,实行二次分配。

第五、继续实行工资统发制度。文化事业单位(不含新闻媒体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由单位工资报账员每个月根据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报下个月工资,仍通过财政统发至个人工资帐户。

第六、新闻媒体单位实行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两分开”,做大做强新闻事业,拓展搞活经营产业。在编人员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拨付。逐步实施广播电视非时政类节目制播分离,广告、发行、印刷等部门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改为经营单位,实行公司化运作,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新闻媒体单位事业发展,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的原在编在职人员保留事业身份,退休按档案工资办理,新录用的人员按企业办理。

第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文化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体单位)在编人员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工作年限满2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界定为“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可以办理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按事业单位的办法计算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事业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已办理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占单位人员编制;三亚晨报社、三亚广播电视台办理提前离岗的人员至法定退休前的工资福利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均由财政统一支付,不占用单位经费。

(三)实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对三亚市电影公司实行转企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下岗安置人员要给予优惠政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市电影公司改革的方式和内容是:

1、转企改制的界定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即从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的界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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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操作转企改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由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依法对市电影公司的财务收入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认真做好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组织实施三亚市电影公司转企改制工作,重新组建“三亚市电影公司”,作为国有独资文化企业。

3、截止2008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凡工作年限满28年或工作年限满2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7年的,界定为“老人”,其余的界定为“新人”。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区别对待。对“老人”实行“留壳过渡、转制运行”的办法,即对“老人”在档案中保留其事业身份,退休时享受事业单位待遇;对“新人”实行竞争上岗或下岗安置。

4、拖欠在职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经批准办理提前退休的“老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以及下岗安置人员所需的资金,经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等相关部门核定,从单位国有资产变现收入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在市国资委设立专户管理,由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负责监管。

5、以2008年12月31日为止点,把在职职工拖欠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一次性缴纳到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

7、被界定为“老人”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后,按事业单位办理提前退休。经批准提前退休的“老人”按规定应正常晋升的薪级工资一次性晋升完毕,作为计发提前退休费的基数。按照截止办理提前退休时的工作年限计发退休金比例,计发提前退休费,由市国资委按月足额拨付。提前退休费不参加已退休人员退休费调整,但可按规定参照在职人员的办法调整标准,所增加部分按规定的退休费计发比例打折后计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程序办理退休手续,并确定退休费标准。

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阅读单位办法增加的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市电影公司视经济情况自筹资金解决,所需资金税前列支。

9、转企改制前已离休的人员,原离休待遇保持不变,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离休人员医药保障待遇,继续执行现行办法。

10、转企改制时,“新人”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批准,双方协商一致,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按规定一次性计发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贴;对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办理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职工或竞岗落岗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只计发经济补偿金,不再发经济补贴。

11、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贴计算标准为:(1)经济补偿金:按解除劳动合同基准日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即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2)经济补贴:经济补偿金×80%的总数。

12、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办理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及人事关系,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03〕17号)规定,移交当地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四)加强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工作的建设与管理。

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深化文化市场管理的改革,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立体监管体系。切实抓好“扫黄打非”工作,设立“扫黄打非”工作常设机构,履行部署、指导、协调、督办的职能,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三亚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促进文化市场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坚持诚信、创新、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弘扬“极力争取”的城市精神,通过改革,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增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企业活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规范文化市场行为,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

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阅读发展策略,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大政府投入,发挥社会力量,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文化基础设施。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要根据三亚市“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研究制定发展计划,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加大投融资力度,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整合文化资源,重塑文化市场主体。三亚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总公司要加快运转,尽快启动落笔洞文化旅游区项目建设,整合国有文化资源,盘活国有文化资产,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管理职责和经营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培育成为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

(三)成立文化旅游产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成立行业协会等社会管理机构,建立文化管理社会化的有效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扩大管理覆盖面,为文化市场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服务环境。

(四)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培育和壮大文化市场。市财政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特色文化产业、新兴文化产业和文化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可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予以资助。有关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细则由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

(五)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路子。把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三下乡”等公益文化项目纳入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体系,进行市场运作,发展适合当地群众文化需求的健康向上的特色文化娱乐项目。

(六)发挥基层文化站的组织指导作用,推动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各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的领导,配备专业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和目标,把开展基层文化活动作为培育文化市场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加强管理,创新机制,激活经营,增强实力,推进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多元化”,文化队伍建设“社会化”,文化娱乐发展“市场化”和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化”,丰富活跃农村基层文化生活,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

五、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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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制改革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搞好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改革与发展取得实效。

(一)调整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充实“三亚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国良(市人大常委、市文旅委副主任)。

宁光荣(市委副秘书长)。

林贻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钟声(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刘关山(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王永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黄淑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三亚晨报社总编)。

莫英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民生(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周雄(三亚广播电视台负责人)。

潘国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邓忠(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关进敏(市国资委主任)。

李洪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温孝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刘洪良(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莫英俊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市宣传文化系统等单位抽调组成。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三亚晨报社、三亚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二)加强政策研究,建立政策体系。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

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阅读台相关政策,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确保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取得成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要加强改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和改革单位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的形势和任务,正确认识改革的政策措施,为保证改革任务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切实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解难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及时处理和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让广大职工享受改革成果,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六、组织实施,确保成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今年上半年将对我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评估改革成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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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46号)、《陕西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陕办发〔2016〕38)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通道,助推和支撑全市转型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1.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国家“一带一路”和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以转型发展为主线,攻克制约转型发展的关键技术;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根本任务,引导技术、人才、成果等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以人才培育为关键,汇聚高端人才,培育创新团队,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科技惠民为本质要求,使更多科技成果惠及民生,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让创新真正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

2.主要目标。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科技创新工程,在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技术环节上取得创新型成果,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明显加快,科技资源统筹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人才、资本、技术、知识进一步集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协同创新,科技创新体系逐渐完善,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为建成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3.发挥专家、企业家在重大创新决策中的作用。建设市级科技智库,提高产业专家和企业家的入库比例,吸收更多的企业参与研究制定技术创新规划、政策。

4.加强产业创新链条部署。按照“清单管理、链条思维”的思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培育产业链。选择重点产业链、部署创新资源,突破产业发展环节的共性关键技术,促进产业深度转型;选择重点创新链,加强项目、人才、基地平台与产业的结合,培育形成新的产业。

5.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落实促进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对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联合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施。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重大装备研发攻关,形成知识产权。

6.创建各级各类创新平台。支持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各类技术研发平台,在能源建材、装备制造、食品医药、现代农业、健康养生等重点产业领域建立研发中心、科技专家工作室,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经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认定的市级研发中心、科技专家工作室一次性补助10万元。

7.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骨干企业与大企业集团、高校科研院所按照自愿原则和市场机制构建产学研合作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一体化产学研合作。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牵头单位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认定的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一次性补助10万元。

8.完善中小微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推动形成多种形式创新创业孵化链条。鼓励社会资本利用闲置土地、厂房、楼宇等改造建设创客空间、星创天地、创业社区、创新工场、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聚集区等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对经省级以上认定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孵化器,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建设后补助。采取以赛代评的方式,支持企业、团队积极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9.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全面落实中省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普惠性税收政策。落实技术交易、科技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税收优惠减免政策。推进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等税收政策落地。

三、强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0.支持应用和转化科技创新成果。推动重点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形成现实生产力。对自主研发生产的列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新产品计划或其他相关科技计划、投向市场的首台首套产品,尤其是重大技术装备,给予一定成果转化后补助。支持承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成果,在市内中试和转化应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给予其技术合同交易额的20%、不超过20万元的后补助。

11.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收益的80%以上归属研发团队所有。允许科技成果奖励奖金80%以上用于激励项目人员,不计入工资总额。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免责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和报告制度。

12.推进技术交易。健全技术交易市场,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易活动,促进科技成果供需对接。积极发展科技服务、科技咨询、科技中介,通过线上线下技术交易,把技术推向市场。奖励在市内技术交易转化绩效突出的中介服务机构,奖励金额不超过15万元。

四、推动科技和金融、民生结合13.促进科技和金融融合。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发挥财政投入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支持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小贷和保险等业务。支持建立科技银行、科技担保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保险公司等新型专业服务机构,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4.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民生改善。鼓励运用互联网技术,提升教育、医药卫生、文化旅游发展水平,提高应用科技改善生态、绿色发展的能力。建设“智慧铜川”,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15.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

16.加强科技脱贫服务。创新科技脱贫模式,延伸科技服务链,构建特色产业技术支撑、科技信息服务、科技人才支撑、科技示范、科技普及培训脱贫体系。

五、完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

17.加强人才引进及培养。加大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引进,引进我市急需的科技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并在科技立项、平台建设、创业投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鼓励职业院校、社会教育机构、企业等共建创新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18.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挖掘科技人员创新潜能,激发创新创业动力。鼓励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资金创办、领办企业。鼓励学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选派科技人员到基层、小微企业挂职或者担任首席工程师,从事高新技术服务、成果转化和技术开发活动,对选派的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提出的科技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19.完善人才评价激励制度。实行人才分类评价,对基层一线和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中给予政策倾斜。完善科技奖励制度,突出对重大科技贡献、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的激励。积极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20.建设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铜川分中心,实现纵向与省科技资源中心链接,横向与省内市区联通。抓紧建成集“政策咨询、项目申报、技术交易、科技金融”等为一体的“一站式”科技综合服务体,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服务水平,更好支撑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21.深化科技计划改革。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规律,面向企业技术需求编制项目指南,建立科技项目库。按照分类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强科技计划管理,制定市级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推行项目责任制度、诚信承诺制度及黑名单制度,提高科技创新效益。

22.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对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共性技术类项目,主要实行前资助方式支持;对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主要实行后补助方式支持;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

七、营造激励创新的良好生态。

23.强化政府服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创新创业,深化创新创业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和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推行电子政务,提高服务效率。

2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开展知识产权活动,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奖励发明专利、著名(驰名)商标及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开发转化。支持和鼓励从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和专利申请代办等服务机构发展。

25.加大创新驱动发展投入。加大财政科技创新投入,引导和拉动全社会研究与发展投入大幅提高,促进资金链、产业链、创新链融会贯通。

26.推进创新型区县建设。创新区域发展模式,强化协同创新,加快创新型区县建设,支持县区建设一批特色科技产业基地,支持创建高新区。

27.强化创新考核。将《铜川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实施方案》任务细化分解,把创新驱动发展绩效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范围,对市级部门、区县政府、管委会、市级园区进行目标考核。加大对研发投入、技术合同交易额、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等创新指标考核。加大技术创新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

28.培育创新文化。加强科学普及,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宣传优秀创新创业典型,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增强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崇尚科学、尊重创新的文化氛围和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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