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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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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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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的一种回望,同时也是对未来的一种期许和规划。如何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启发和借鉴。

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篇一

今天早上六点我就起床了,我刚开房间门,就闻到了一股芝麻的香味,原来妈妈在做我最爱吃的芝麻糊。

我走过去看见妈妈在翻炒芝麻,芝麻在锅里跳来跳去,很是热闹。

等把芝麻炒到有一股香味时,妈妈把芝麻铲上来。然后妈妈把大米炒成金黄色,把芝麻和大米放进干净的水里泡。

吃完午饭后,妈妈把芝麻和大米放进迷你石磨上盘的口里,扶住上盘的手柄推。只见黑色浆糊从下石盘的出口滴下来。

磨好后,妈妈把芝麻浆糊倒进锅里,开大火,用锅铲搅拌。几分钟后,芝麻糊在锅里不停地冒泡。泡眼由小变大,由少变多。妈妈放了两大勺白糖,继续搅拌。

十几分钟后,泡泡咕嘟咕嘟地响,妈妈把黑乎乎芝麻糊盛了上来。

这时九个月大的弟弟闻到了香味,他从饭厅几下爬到了厨房,口水流出来了。弟弟抬着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芝麻糊,呵呵地叫着。我盛了半碗芝麻糊给弟弟吃,几分钟弟弟吃完了。

我盛了一碗芝麻糊吃,芝麻糊口感细腻,满口都是清甜的芝麻香,吞进肚子里感觉很温热。

我们吃完芝麻糊后,就听妈妈讲芝麻糊的故事。据说,慈禧太后十分注重养生,一日她食欲不振,便命厨子们弄点新鲜的玩意。药膳大师田中宝,制作了由芝麻、大豆、大米做成的瘦身养颜粥,深得慈禧太后的喜爱。田中宝也因此被提拔为御厨房管事。

于是芝麻糊成了我的最爱。

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篇二

如果有人问我喜欢的一个历史人物是谁,我必须会说:我喜欢的历史人物是三国时期蜀国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智慧的化身——诸葛亮。

千古以来,诸葛亮深受人们的爱戴,身上有着无数美丽的光环。

“未出茅庐,已知天下三分。”毫无疑问,这是对诸葛亮才华的侧面概括。集超人智慧与谋略于一身的诸葛亮,被善于招揽人才的刘备重用,蜀国在诸葛亮的全力以赴下,终成就了大业。

我喜欢诸葛亮一生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品质。他是一个“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的人。他的一片丹心以求报答刘备的知遇之恩。因为受到刘备三顾茅庐之恩,诸葛亮只求安心生活,“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因为受到刘备三顾茅庐之恩,白帝城托孤之重任,为了汉室之兴竭忠尽智,至死不渝,他是真正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为了江山社稷,忠贞不二,呕心沥血,直到临死之前,还念念不忘江山社稷大业,为的就是报先帝的知遇之恩,实在可歌可泣!

我喜欢诸葛亮遇事镇定自若,深谋远虑。在“空城计”中,智慧的他毫不畏惧司马懿的逼迫,从容布置,从而使对方退兵,西城得以转危为安。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料事如神。在“草船借箭”中,妒贤嫉能的周瑜设计陷害诸葛亮,而诸葛亮将计就计,趁大雾天扎草人攻打曹营,从而借来十万支箭,为赤壁之战准备了足够的箭支,也保全了自我。我还喜欢诸葛亮的智勇超群与忠贞不渝。诸葛亮为了求得南方的长治久安,听从马谡的推荐,采用“攻心为上”的计谋,在与孟获的战斗中七擒七纵,最后使孟获心悦诚服地归顺了刘备,成为蜀汉南方的屏障……这些世人耳熟能详的故事无不闪耀着诸葛亮知识与智慧的光芒。

“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这是后人对诸葛亮的评价,能够看出诸葛亮的鞠躬尽瘁。诸葛亮的性格品质至今还广为后人流传。《三国演义》同时也塑造了很多不一样性格的英雄人物,它此刻已经成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读物了。

访先人之遗迹,发圣贤之古情。千百年来,诸葛亮成为东方智慧的化身,也是忠诚、廉洁、正直的榜样,很多历史典故都出自诸葛亮,“三顾茅庐”,“舌战群儒”,“火烧赤壁”,“三气周瑜”、“六出祁山”,“白帝托孤”,“呕心沥血”、“七纵七擒”,“空城退雄兵,死诸葛吓走活仲达”等等。不仅仅如此,后世留下了许多与诸葛亮有关的谚语、俗语或歇后语。如“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既生瑜,何生亮!”“诸葛亮借箭——有去无还。”等等的这些谚语、俗语、歇后语不计其数。其传奇般故事为世人千古传诵,数不胜数。

诸葛亮,灵与肉虽然已经化作清风明月,但他的精神品质却在历史的天幕上镶嵌起耀眼的恒星,为世人永远展现出他那圣洁的光辉!

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篇三

要是,非要问我最喜欢哪种食物的话,我一般会说都很喜欢。但是,我唯独对一种东西特别狂热,那就是方便面,也就是泡面。

不知为何,虽然泡面很好吃,我也不是没吃过别的好吃的。但是泡面对我来说,却一直像一种很神圣的食物一样,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超越它,哪怕只是泡面的香味就能令我满足了。

还记得,就在今年,我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在一周内吃非常多的泡面,同时我也发现了另一名热爱泡面的好友。

记得那次旅行,我的朋友junkee,他带了两包泡面,然而老师却不让我们晚上吃泡面。然而出于我们的狂热,以及我的机智,我们最终还是去偷偷泡了。

我们实施计划时已经晚上十一点了,走了几步我们就听到了声响,赶快跑回房间,小心地探出头,没什么动静了,我们才再次出去。再经过那条通道,发现只是有人在打游戏,我们安心了不少。

在经过老师房间时,比坐过山车还刺激。好不容易到达前台,也就是我们的目的地时,突然听到有人在讲话,还越来越近了,我们只好躲在前台下面。我们过了几分钟才出来,敲了一下值班人员的房门,才成功要到了热水,那人真的太好了!回到房间时,我的室友都流鼻血了!而那次是我第一次吃得这么香。

要是以后主食成为泡面,我会更开心。

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篇四

“三寸之舌,强于百万雄兵;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在那个风云激荡,群雄逐鹿,弱肉强食的年代,有一群辩士,他们穿梭于刀光剑影之间,以卓越的辩才和超人的胆识,游说于各国之中,他们或语携风雷,慷慨陈词,或欲擒故纵,委婉机智,常常出色地完成了外交使命。他们运用自我的智慧和口才,轻简单松地挽救了一个国家的利益和尊严,真是“一言能够兴邦,一言能够救国难”啊!在这众多的游说者中,我最欣赏的是一位不计前嫌,临危受命,只身赴险,说退秦师的英雄——烛之武。

秦晋围郑,郑国危在旦夕,“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佚之狐的力荐可谓是慧眼识英雄,烛之武临危受命,夜缒而出,智说秦君,秦穆公心悦诚服,秦军乃还。晋文公应对风雨突变,亦毅然而去,郑国转危为安。

烛之武是一个深明大义的爱国志士,是一个直入敌营,无所畏惧的勇士,是一个机智善辩的外交家。他是一个志士。烛之武的外交才能透过佚之狐的话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一个“退”字,尽显烛之武的才华。由于长期未能被重用,烛之武满腹牢骚与委屈溢于言辞,以至于以“今老矣,无能为也已”来推辞。但在国家形势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下,最终他决心从国家利益为重,出使秦师。这说明他是个深明大义的爱国志士。

他是一个勇士。两方交战,生死未卜,出使秦师,成败难料。烛之武到了秦营之后,应对强敌不卑不亢,侃侃而谈。他先论说灭亡郑对秦国有害无益,只是增加了晋的势力,然后承诺保存郑国将会对秦国大有好处。“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这是郑国请求秦国退兵所施予秦国的小恩惠,既可使对方感兴趣,以权衡利弊,又不失本国的尊严。一番利诱之后,烛之武就从秦晋的历史关系入手,揭示出晋文公过河拆桥,忘恩负义的本质,公开挑拨秦晋两国关系;并且用发展的眼光,引导秦伯认识到晋的贪婪会给秦国带来的`危险,这就使秦伯认识到晋的贪婪和晋是敌而非友,并最终和郑国结盟。烛之武一字未提郑国的利益,却成功说退秦师,充分展现了他的外交才能。

烛之武到了七十高龄,仍有满腹牢骚,可见他的锐气未减;仍能建功立业,可见他的才华依旧。此前,三朝为官,满腹经纶却一向不得重用,其间忍受寂寞痛苦的煎熬,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但烛之武在这种怀才不遇的痛苦中,并没有自暴自弃,更没有妄自菲薄,而是以惊人的毅力在寂寞中图强,饱读经书,关心时事,提点江山,激扬文字。最后在人生的最后时刻,也是最为关键的时刻。“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完成了人生的最后的一击,为自我的一生画上一个完美的感叹号。

时代铸就英雄。烛之武的时代早已过去。但烛之武的人生之路至少还启示着这天的我们:即使暂处逆境,也就应不断磨砺自我,乃成大器!

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我当然爱读书,也有爱读的书。我最爱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该是本冒险小说了,不像《冒险小虎队》那么悬疑、不切实际。这是一本以水手历险故事为基础改编的书,作者肯定花了不少心思。整整28年!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孤单、寂寞,与野兽生活。当终于来了一个活人时,鲁滨逊该多么高兴。为了无障碍交谈,不辞辛苦地教他学英语;为了信仰统一,不发生宗教战争,教他信基督,拜上帝,读《圣经》;教他吃面包,吃动物肉,穿衣服。为了让一个食人生番成为后来的忠实伴侣、仆人,鲁滨逊花了巨大精力!而在鲁滨逊初上小岛时的无助、窘迫,父母的劝告一起涌上心头,作者又用极其细腻的笔触写了鲁滨逊的心理活动。再后来与野人的战争,救下西班牙俘虏和星期五的父亲时,当见到一个活生生的欧洲人时,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去形容,看他的动作便一目了然了。此外,星期五的赤子之心也让我惊讶,一个曾经的食人族也会有孝心?但他接下来的行为证实了这一点:星期五在替西班牙俘虏用甘蔗酒搓脚时,不时回头看看父亲是否还在那儿。突然,他发现父亲不见了,立马跳起来往大石头方向奔去。直到看见父亲躺在大石头上才放下心来,原来他父亲为了舒展一下筋骨躺了下去。连我这种不易感动之人也不禁热泪盈眶了,一个食人族如此,更何况我们?鲁滨逊的智慧救了他,如果说上帝塑造牛顿是为了告诉我们地球上有万有引力;塑造霍金是为了告诉我们黑洞的性质的话,那么塑造鲁滨逊就是为了告诉人类还有一种叫智慧与动手能力的力量!

这不是一本简简单单的书,而是一个活的生命体,它表现的那种历险、勇敢以及其他所有语言所无法表达的精神,激励一代一代的奋斗指南。相信这部巨着会流传千古,有更多更多的人拿起它并为之疯狂,激励自己奋斗,奋斗,再奋斗!

再多的话我也不说了,这也竭尽我所能。只希望你和千千万万个你也能捧起这本书,捧起更多书如饥似渴地在书之海洋中遨游。谢谢你们,我的演讲完了。

《拿破仑转》是一位叫做埃米尔·路德维希瑞士籍德国人写的。这本书讲述了拿破仑·波拿巴的一生,从土伦战役到远征埃及,冲加冕称帝到流放孤岛,都被写入此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大脑中好像出现了一个拿破仑的形象:科西嘉的矮子,巴黎学院的怪人,守护共和国的将军以及一个为展现自己才华而努力的天才。

我觉得拿破仑很奇怪,他为共和国效力,只为建立美好国家,可后来被权力所动,最后复辟,建立起了一个他为皇帝的波拿巴王朝。这些,可以说是为权力所动。

总结以上几点,我马上又想到了另一个人,他身在中国,为清朝效力而反清朝,身居总统宝座而复辟,他就是袁世凯。历史似乎玩弄人,如是者尚有其他。如当时的欧洲混战,活脱脱的就是东周列国志的.翻版等。

历史尚有相似之处,而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呢?

拿破仑在打败反法联盟后达到人生的高峰,可他却不思进取,建立帝国,贪图享受,导致莫斯科兵败。而我们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很有能力,可却没有好好利用,导致江郎才尽,身败名裂。

很多人在从高峰跌入低谷后,遍渐渐颓废。可拿破仑却不然,他没有灰心,在不懈努力后终于重返巴黎,登上帝王宝座。这点很可贵,身处逆境而其志不泯,不像现在的人一遇戳着便言放弃,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总的来讲,拿破仑身上有着很多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有缺点,也有优点。缺点,我们要以此为戒;优点,我们要以此为目标,学会并拥有它。

可以说,我看《拿破仑转》,往往是观西方之天下而想东国之古今,评他人之过失而论自身之好坏。

如果用一句老话来形容我的读书,那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我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论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这些语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他们都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迪,书对我们这些正在成长的孩子来说,不仅丰富了知识,增长了才干,更主要的是陶冶了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连众多的文学名著中,我最喜欢的,是《孔子的智慧》。

几千年来,孔子的言行、思想,构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国儒家思想的基础,在各方面都有很多智慧的思考,他的思想直到今天仍然为大多数中国人所推崇。孔子本身犹如一座思想的宝塔,滋润后人,也正因为如此,孔子才能成为历经几千年沧桑而不被世人遗忘的思想宗师。而这本书记录了孔子的思想和智慧,我们的心灵也仿佛茫茫黑夜中有了一盏指引方向的明灯,有了前进的方向。

这本书中对我产生极大启迪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男孩到美国留学,他每天都会看到一位老人去买报纸。有一天,这位老人突然昏倒了,男孩送老人去医院,老人孤苦一人,还患有心脏病,在老人的要求下,男孩搬到了老人的住处。一年后的一天,老人昏倒了,去了医院才知道老人要做手术,但手术费用昂贵,男孩半夜敲了好几个同学的家门,才筹齐了钱。术后,老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一天晚上,老人送给男孩一枚铁指环,说是他祖父给他的。第二天,老人去世了,一个偶然的机会,男孩才得知,这枚铁指环原来价值连城,是老人故意在上面镀上了氧化铁。

男孩用他的孝心,温暖了一个孤苦无依的美国老人,后来,她的孝心也得到了回报,鸭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德,一个人无论有多大权力,多少财富,都不应该忘记一个孝字,孝俤乃做人之根本啊!著名的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世界上什么都可以等,唯有孝敬不能等待,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子女,到老眼花耳聋,腿麻脚软,这时,晚辈对长辈们的孝呢?人应当向乌鸦学习。尽心孝敬父母,正如一首歌中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这不是一句简单的歌词,而是人类最美的语言,这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领悟到的。

书是一首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和鼓励下,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做个知识丰富的人吧!

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篇六

项羽的许多故事家喻户晓,他是一个真真正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而且他无愧于“西楚霸王”的美称,霸气十足。虽然他在四面楚歌时惨败,但他的英雄现象却永远印刻在历史的天空中。我不仅仅喜欢这一人物,而且内心对他产生崇拜之情。

我喜欢项羽具有非同凡人的远大理想。当项羽少年的时期,他认为读书只是记个姓名而已,剑术学得再好,也只能一个人作战,不值得学习,要学就学带领万人作战的本领。这激励我们从小就要胸怀大志,并从小开始努力,以实现自我心中的梦想。

我喜欢项羽身上所具有的那种霸气。有一次,秦始皇出巡到会稽,项羽和项梁一块出去观看。当项羽看到威风凛凛、威仪非凡的秦始皇时,项羽指着秦始皇,对项梁说:“我们能够代替他。”多么大的豪言壮志啊!这不是非项羽所能说出来的,而相对于刘邦而言,他的话就显得有点小家子气。当刘邦看到这一场面时,只是崇拜地说:“大丈夫应当如此。”

我喜欢项羽做事坚决、英勇善战的品质。项羽是一个健壮高大、力气过人、勇略过人的领导者。他在破釜沉舟战役中,让士卒们凿沉所有的战船、将做饭的大锅全都砸破,向士卒们表示不打胜战决不回来的决心。于是士卒们在战斗中以一当十,取得胜利。破釜沉舟也就成了勇往直前、孤注一掷的代名词。他的这些品质时常在我意志不坚定是敲响在我耳边,使我更好前进。

项羽是我心目中真正的英雄,我个性喜欢他。他常常在战斗中以一敌百,所向披靡,作战时,项羽座下的宝马乌锥风驰电掣,来去如风,一支方天画戟神出鬼没,碰到的死,沾到的伤,没有人能从他的手中逃过。他在战场中,杀、杀、杀,杀出一条道路,多么的勇猛啊!但他在四面楚歌时,乌江自刎留给我们太多的遗憾,但留给我们更多的是无限思念之情。“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我心中的英雄——项羽,我喜欢你。

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篇七

历史人物千千万万,有战功屡屡的英雄、有江湖上厉害的武林高手、有英勇无比又不失美丽可爱的巾帼英雄、也有智慧过人的伟大谋士。

我喜欢的历史人物那可谓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啊!就是三国鼎立、聪明过人、人称智多星的诸葛亮。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隐居乡村,之后因为刘备的“三顾茅庐”把他请到了刘备的阵营。

在吴国也有一位聪明的人叫周瑜,也十分聪明,但就是小气,枉送了这么一位英勇聪明的大将,他一听说蜀国也有一位聪明的人,就很生气。把他叫到吴国对她说“孔明兄,咱们两国除了魏国很简便,但我们却少箭,你去造十万支箭,给你十天时间,造不好可要砍头!”诸葛亮一听说“周兄,十天时间太多了,三天就够了。”说完一阵仰天长笑,离去留下的是目瞪口呆的文武百官。第二天,诸葛亮就去找鲁肃向他借十万支船、稻草人,鲁肃一听立马借给他,又不解的问“孔明,你能告诉我船、稻草人和造箭有什么关系?”诸葛亮神秘一笑的说“想明白答案吗?那请君卯时到江边来。”到了晚上,船到了曹营,突然一阵急促的鼓声,曹操吓了一大跳,看不见虚实,不敢轻易出动.只好射箭,就这样,不一会诸葛亮就得了十万支箭,曹操明白上了当想追也来不及了。鲁肃一看恍然大悟,连忙称赞诸葛亮聪明,就这样诸葛亮不费一兵一卒有了十万支箭。

诸葛亮聪明吧?诸葛亮就以七个字,气死了周瑜,这七个字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既体现了诸葛亮的聪明,又体现了周瑜的小气。

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喜欢历史,我喜欢历史的原因是因为我被这些人物的的形形色色被吸引,在我认识或者也能够说我喜欢的历史人物中有许多的人物,比如:项梁、项羽、刘邦、韩信、司马迁、李世民、武则天等。好了,再多的历史人物,我就不多说了,我就说一下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也就是我们都很水洗的武则天。

我是一名女生,学了历史这门课,如果我穿越时空来到唐朝,来到武则天统治时期,我不禁意道:虽说武则天是一个女人,可是在那个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时代里,武则天却成功的成为了我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个女皇帝,的确不容易,我们此刻虽不讨论她是怎样历经千辛万苦,饱受是人另类的眼光没才走到人生的最高地位,那就是文人之上,拥有九五之尊身份的皇帝,可说一下她给中国历史的重大贡献。

她给中国历史的重大贡献:她大力提倡科举,把武举也带出来了,也出现了殿试,也培养了很多人才,比如狄仁杰,他在当时社会破了很多奇冤案,受到人民的爱戴。

她是一名女子,她是如何成了最终的胜利者呢?她出生富贵人家,她是才女,可是她的一生有是如何呢?今日我就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她因父亲的原因,被李世民招进宫,封他为才女,之后李世民逝去,因为后宫职工所有女子如果被混各地临幸,就要去皇家守庙当尼姑,随意她也在其中,也就去当了尼姑。

之后被唐太宗李世民的儿子李治,也就是历史上的唐太宗,看武则天多才多艺,又看上了她的美色,所以受美*惑,又把她招进宫,封他为武媚娘,之后又封为皇后,因为她为唐高宗生了三男一女,她生的一女也就是太平公主,太平公主之后也和她的母亲武则天抢政,可不幸的是太平公主被唐玄宗杀害。

唐高宗体弱多病,最终逝去,这是就有武则天来赦政。

其实,人生道路中,就有我们的转折点只要我们努力,就能成功,就如我们今日讨论的武则天。

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篇八

谈起读书,我的死党们都会说我是一个十足的书呆子,那是因为我不仅喜欢看各种类型的书,而且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都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进入阅读状态。

但是,如果问他们我最喜欢看什么书的话,他们的答案将会五花八门。张三说是武侠小说;李四猜是古典名着;王五想是侦探类;陈六认为是奇闻趣事;刘七觉得是科学奥秘。总之,很多种答案,然而,他们都说错了,我最喜欢的,是生活这一本长篇小说。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的第二位老师,那么我觉得,生活这本书就占了这位老师的一半!因为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每一页都能让我明白一些道理。

那一年,学校组织军训,我们在基地里面熬了四天。受尽了教官们的折磨,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相互鼓励下,我们都坚持了下来,并且在演练考试中取得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拔河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一页,让我明白了不历经风雨怎能见彩虹。

六年级下册,是所有人在小学所度过的最后一个学期,老师说辛苦了六年就看毕业考的那一天了,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双优,可我的语文一者为良,这让我很苦脑。为了使语文进步,我上了补习班,买了语文培训作业,双休日我只休息一天。最终,我语文以94的成绩为优。这一章,让我懂得了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今年八月,我想换一部好点的手机,可我又不想让父母出钱,我想我长大了应该自己挣钱,于是,我来到了鱼市场称了六次鱼,每一次完工时都是又累又渴又饿又痛,我有好几次不想干了,在同行们的劝说下留了下来。最终我得到了了743元的工资,我揣着这笔钱买了一部还不错的手机,还有剩下的钱。这一篇,让我晓得了钱来得不容易以及坚持就是胜利,更明白了男儿当自强。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我特别喜欢的,看了很多遍都还想再看的一本书。那就是精装版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到底是哪里吸引我呢,让我如此爱不释手?这本书啊,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容,无一不吸引我。看,它的封面,精美又大气,在正中间竖写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下方是七个三国主要人物的画像,每个人都个性鲜明,一眼能识出。看到这样的封面就忍不住想看书中的内容。

这本书是由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质量非常好,里面的纸张很结实,翻过很多次都没有卷角、起皱,而且每页纸都是彩色的,有浅红,浅绿等,甚是好看。里面的.图片更是精致美观,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画,仿佛把我带入那个斗智斗勇的三国时代。

书中的文字排版也很合理,故事内容都用相应颜色的黑体字,还用不用颜色的楷体字对每一个故事都做了简介和点评,并对文章中一些特殊的词语用宋体字进行注释,让我们对故事细节、对历史人文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书中的内容都是按章回来划分的,一个故事一个章回,非常清晰。当然,更吸引我的还是文字的内容了,那是一个字“绝”!好看得不得了,总是会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哪怕是背得下来了,都还想再看,因为实在是描写得太妙了。故事精彩引人入胜,人物精致鲜明独特,文字激昂句句堪好,妙语连珠回味无穷,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品书的美妙感觉,正所谓,妙不可言啊!

除了它的这些美,此书还有更具价值的地方,那就是它带给我的精神上的启迪和情智上的收获,更是让人增长智慧,提升心境!在写作上,增长了我的词汇量,好词好句拿来即用;在学识上,认识了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他们的智慧、技艺,他们的坚强、执着时刻影响着我;在人品上,他们重情义,荣辱与共,他们守信用,言出必行,他们爱国爱家,不惜舍身救国……这一切,无一不感动着我!

一本好书,就是你一个至好的朋友,一位善教的良师。

《三国演义》,我真的好喜欢你!

今天,我在家闲来无聊,随手拿起一本书翻着。忽然,当我看到《小英雄雨来》这篇文章时,被里面的生动情节吸引了。

这篇文章的情节很有意思。尤其是这段:

雨来一会儿把敌人领到田地里,一会儿又领到大路上,弯弯转转,在这片假地雷阵里走。雨来故意扯开嗓子喊叫一声:“小心地雷呀!”一个小鬼子兵正好踩到松软的土地上,以为踏着地雷了,惊叫一声,趴到地上。这一叫,整个鬼子大队忽啦啦地闪到了一边,叽里咕噜趴下来,吱哇乱叫。趴了一会儿,不见雷响,才松了口气站起来。很多鬼子,因为刚才把头埋进土里,弄得满脸沙土,只露着滚动的小眼睛。一个个缩头缩脑惊慌的样子,仿佛都吓掉了魂。

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雄雨来和小鬼子们斗智斗勇的故事。写出了雨来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优秀品质。

雨来小小年纪就这样的勇敢,我们的年龄与他相仿,却在很多方面无法与他相比。他生活在战乱纷飞的坚苦年代,却那么的勇敢、机智、热爱祖国。我们和他比起来,我们更幸福,但我们没有表现出他那样的优秀品质。我们应当以他为榜样,向他学习,向他看齐。

雨来说:“真想与你一起到还乡河游泳;真想与你一起在夜校读书。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而我想说的是,“真想与你一起和日本鬼子周旋,可惜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只有把你的精神传承下来,只有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长大后才能为我们的祖国作贡献。”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篇九

吐蕃人是藏族的祖先,很早生活在青藏高原一带。有的以游牧为业,有的以农耕为生。他们的纺织业和治涛业平也很高。

吐蕃人饲养牛,马和单锋驼等,种植青稞,小麦和荞麦。吐蕃人已会制造金属器血和铠甲,兵器。将士的铠甲精良,用劲弓利刀都很难穿破。全副铠甲的士兵,全身只露两个眼窝。吐蕃习俗以战死为荣,一家几代人连续战死,被看做‘荣誉甲门’。

7世纪前期,吐蕃杰出的赞普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定都逻些。松赞干布仰慕中原礼貌,几次向唐求婚。唐太宗把文成公主嫁给他。文成公主入吐蕃,密切了唐蕃经济文化交流,增进了汉藏之间的友好关系。

松赞干布少年时,父亲遇害,贵族举兵叛乱,他在**中继位。年少的赞普,骁勇而有谋略。他依靠叔父和亲信大臣,团结各方力量,很快平息叛逆,稳定了局势。

而我所喜欢的文成公主但是个才女!文成公主自幼熟读诗书,是个有才识的女子。她出嫁吐蕃,带去许多书籍和谷物,蔬菜种子,还带去大批手业大臣。从此,吐蕃人学会了平整土地,种植蔬菜,学会了养蚕剿丝,防治刺绣,等等。

文成公主的进入,使吐蕃有了新的开始,我们就应永远记住文成公主一样的历史人物。

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篇十

我喜欢喝牛奶,而且是酸牛奶,因为它很开胃,也非常好喝,我经常把它当水喝,因为它会让人长寿,现在,我把它的'作用一一介绍给你们吧!

第一、增强胃肠道消化能力,促进身体的新陈代谢。

酸牛奶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糖、钙、铁等营养素。酸牛奶中钙在乳酸的作用下生成了乳酸钙。它不仅益于酸牛奶凝块的形成,而且使钙易于人体吸收。牛奶对人体有镇静安神作用。人吃过牛奶后会感到有一种镇定感,故晚间临睡前喝一杯牛奶后会起到安神促眠作用。

第二,牛奶能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疾病的痊愈。牛奶还有抗胃癌功能。

第三,牛奶及发酵酸牛奶能减少癌变。在致癌物质中有85%是变异原性机制,所以,常喝牛奶或酸奶有防癌作用。

第四,婴幼儿喝牛奶能促进智力发育。牛奶中的乳糖被消化解时生成1分子葡萄糖和1分子半乳糖。半乳糖是构成脑和神经组织的一种成分。所以,牛奶能促进智力发育。

第五,少年儿童喝牛奶能促进身体生长发育。据试验证明:少年儿童每天500毫升牛奶的比不喝牛奶的,(经1年的试验)体重和身高增长近1倍。

第六,成年人和老年人喝牛奶能抗衰老,延年益寿。据最新研究成果:牛奶中有一种生物活性物质,即sod。这种活性物质能清除机体内部一种叫做“自由基”的有害物质,增强机体免疫功能,促进新陈代谢,故能抗衰老延年益寿。此外,牛奶还具有养颜护肤和美容功能。

看完这个,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喝牛奶了吧!

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篇十一

我是一个肉食主义者,凡是肉我都爱不释口,但是我惧怕吃鸡蛋,不管是煎的、煮的、蒸的和炒的,但是自从寒假我尝试做煎鸡蛋后,感到煎蛋是无比美味,每天都煎一个鸡蛋夹在汉堡胚中,美美地享受自我的劳动成果。

煎蛋虽然看似简单,但是做起来非常有技巧。首先,把油、锅、盘、勺、盐和鸡蛋都放在桌子上;其次点火,把锅热好,倒上适当的油,这可是很不好掌握的,有几次我都倒进了半锅油;然后把鸡蛋打裂,用手一抠,把鸡蛋倒入锅中(有好几次连鸡蛋壳也窜入了油中),听到噗哧一声,油就溅了起来,我立刻蹦了出去。过一会儿,我小心翼翼地把盐撒上几粒,再拿着炒勺把鸡蛋翻过一面,煎到金黄色关火。拿出汉堡胚,中间切一刀,在两面涂上番茄酱,再加上四片黄瓜片,把煎好的鸡蛋放入其中,一夹放入口中。鸡蛋黄儿的汁流入唇齿之间,酸甜的番茄酱在舌间流淌,脆嫩的黄瓜用牙一咬发出嘎吱嘎吱地声响,汉堡胚上的芝麻香味扑面而来:真是世间少有的美味啊!

做汉堡包是我全程亲自制作的,虽然它没有麦当劳的汉堡包精致,但是我认为它是世上最可口的食物。春节初一的清晨我做一个煎蛋汉堡送给爸爸妈妈,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好像比中了头彩还高兴!

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篇十二

平淡、寡味是一般人眼中的青菜淡汤,而作为我最喜爱的菜,他更是别有一番意味。

青菜淡汤,像水和青菜一支完美的舞蹈,食盐、味精是其中小小的插曲,“叮叮咚咚”,奏出不一样的意味。一曲终了,收尾确是锅铲的一阵“掺合”,致使到了盆子里,样子就不怎么优雅了。但绿始终是绿,清始终是清,于是在水晶碗碟中,就又恢复了美丽的姿态了。

没有辣、酸、咸那样强烈的味觉,也没有红烧鱼头、糖醋排骨那般诱人的姿态,青菜淡汤就是平凡、朴素,但又在水的基础上加上了属于自己的鲜美与清新,所以在我的菜谱上,就略胜一筹了。不是吗?等青菜到烧熟之时加上水,放上味精就可以出炉,不正是现代人所追求的简约风格吗。

我们的生活也应和淡汤一样,“淡薄明智,宁静致远”,平平淡淡中拥有自己的滋味,去细细地品尝,往往能发现其中的宝贵来,简简单单、明明白白,何必要做足了五味杂陈,去闹个轰轰烈烈呢?珍惜自己已经拥有的,追求有可能的,而不是理想太远大,到头来还是空空一场,做一碗平淡的汤,做一个平淡的人。

行在当今社会的街上,那里找得到平淡呢?名牌、地位、金钱,真正的美好已被掩饰太多太多,曾经的朴素被称为现在的老土,曾经的正直被称之为现在的做作,而平淡,何以寻之?就如那鱼翅、鲍鱼,说是去寻鲜味,实质是攀比。勾心斗角,你来我往,社会变化了,人们也变化了。追求太多往往也会失去太多,还不如平平淡淡,做高档的过路人,做时尚的旁观者,做好自己,做好今天!

青菜淡汤,在平淡的生活中找到自己的滋味。

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篇十三

在滚滚的历史长河边,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迈着矫健的步伐向你走来,和你对话。

你一身青丝绸缎,威风凛凛,俨然一个人间侠客。看到你我异常激动,回忆着你那精美绝伦的诗篇,不由得感慨万千:人如其文,人文合一,不愧是诗仙!

你不喜欢拘泥于一个角落,就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游子,远居他乡,任你放旷的步伐踏遍大半个中国。无眠时你独站窗前,望着皎洁的月光,在俯仰之间吟唱着“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赏月的清喜和思乡的苦闷全融在这千年名句中。

你一身浩然正气,犹如一片高傲、洁白的云彩,飘飘然来到了大唐。哎,对了,你的仕途很不如意,生活总好与你开玩笑,给了你一把困难的枷锁,让你满身才华无有用处,可你依然“乘风破浪”,不惧艰难险阻,一往无前,为自己的梦想执着的追求着,不懈地努力着,坚信着“天生我材必有用”,直挂起人生的航帆,给这个时代带来了无数的文学宝藏和财富,让这个时代的天空中彪炳着诗仙的豪迈和色彩。于是盛世大唐留下了你豪放的足迹、奔腾的文字、沸腾的热血。你长袖一甩,大笔一挥,就铸就了大唐的半壁江山,辉煌了盛唐的文明。

我现在还在疑惑一个问题:如果在这个历史文学的大舞台上,没有了你的存在,那么这个舞台将是多么的黯然失色啊!多情的你对友人情深一片,王昌龄被贬龙标,你不能远送,便将此情遥寄明月,伴随他前往夜郎西。

你与月为伴,以酒为友,将洒脱的情怀,未酬的壮志奔放地挥洒,值得我用一生去品味。你的情怀是我心灵的寄托、前行的路标。你诗仙的鼎鼎大名早已铸刻在后人心中。时隔一千多年,却觉得你与我并不遥远――我们相约在这一刻。

我最喜欢的诗高一作文800字篇十四

在天气寒冷的时候,吃上一顿火锅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要说最近新流行的吃法,如果还说是酸菜鱼的话,那就out了,现在火锅界的新天王是烤鸭火锅。

最近我和家人去拔草的那家餐饮店位于__,那是最近网上火锅排名第一的烤鸭火锅。

简单的说,烤鸭火锅就是将烤鸭肉切薄片,用面皮,葱等卷起来品尝,这是烤鸭的传统吃法之一。留下来的鸭骨架作为火锅底料,配上涮菜,就是标准的火锅吃法。简单来说,其实就是一鸭两吃。

烤鸭火锅的精髓就是烤鸭本身,烤鸭味道的品质好坏决定着享用者的心情。据老板讲,这里的原鸭每天空运过来,精选不瘦不肥的散养鸭子,这个会保证食材的新鲜。这里的大师傅工作多年,烤鸭技术精湛,手法相当熟练,这个在食物品质上是有所保证的。

你看,刚出炉的壁炉烤鸭色泽红彤彤的,油滋滋的冒烟声弹奏着欢快的乐曲,芳香的味道香飘万里,更使人馋涎欲滴,欲罢不能。鸭肉卷的酥香加上面皮的清香,满嘴的香气在空气里逸动,简直就是人间美味。锅里打底的鸭架,放置特殊的香料,一点也不腥气,配上可口的涮料和特色小菜,比如羊肉,牛丸,红糖糍粑等等,那是大大的满足呀!怪不得每天就餐时间人流如潮,人山人海。

今年这个冬天虽然有点冷,但是你可以在烤鸭火锅那里找到温暖。隔着冒白气的玻璃窗望着外面的飘雪,吹着饮料瓶,哼着小曲儿,开涮烤鸭火锅,那是一件非常愉悦的事情。相信我,请和你的家人,在这个寒冷季节,请和烤鸭火锅来一场激情约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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