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保健品管理制度(实用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16:04:07 页码:11
最新保健品管理制度(实用15篇)
2023-11-11 16:04:07    小编:zxfb

通过总结与反思,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和改进自己的行为。如何与他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的一些实用技巧和方法,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果。

保健品管理制度篇一

一、 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要携带工作证,迟到一次罚款5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旷工处理,月累计任一项三次,则加倍处罚。

三、 有事请假需头天以假条的形式交于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不得以电话或他人带假的形式请假。违者以旷工处理。

四、 病假,事假一天以扣发一天工资处理,旷工一天以三天处理。旷工三天以上者是为自动离职,公司将扣发所有工资。

五、 公司每次做完活动将统一安排休息。

六、 值班人员每天下班清理公司卫生。

七、 认真学习公司培训的各项资料,公司每月进行考核。

八、 要认真负责的去维护公司分给的所有客户,完善维护,进行定期家访,作好记录上报领导,若有老客户自己一开始无法维护时须立即上交公司维护,应客户维护不当而遭到投诉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严厉的处罚,并收回数据。

九、 离职的员工合同期满须提前15开打辞职报告交于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扣除工资。

年 月 日

一、主要岗位人员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二)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4、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二、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一、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 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三、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四、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壹年。

五、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六、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2)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3)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七、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八、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九、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三、保健食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一、保健食品的储存实行色标管理;待验、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并严格按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分别存放在常温库(区)、阴凉库(区)、或冷库(区)。

二、保健食品储存时,严格按要求堆垛,且不得超重和超高;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健食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码,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三、对储存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保健食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保健食品集中控制并停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四、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保健食品催销表”;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五、养护员应对库存、陈列保健食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保健食品每季一次,重点养护品种增加检查次数(每月一次),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六、养护员应按保健食品储存要求检查保健食品储存、陈列条件是否合理。

每天定时检查库(区)、营业场所温、湿度情况并填写《温湿度记录》。如所经营品种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应按其包装标示要求储存;如超出规定范围,立即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七、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库区内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以及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变设备。

八、建立设施、设备管理档案,并做好设施、设备运行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九、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养护档案。

四、保健食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一、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二、营业场所应配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每日检查保健食品陈列条件与环境,每天上、下午定时对营业场所的温湿度进行观察记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

三、不合格保健食品不能陈列在货架及柜台。

四、拆零保健食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五、陈列保健食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对存放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保健食品(如避光、密闭、阴凉等)应放在营业场所内相适应的位置。

五、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二、企业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三、销售保健食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四、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文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五、企业建立售后服务制度,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六、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六、卫生管理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二、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三、货架及陈列的保健食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保健食

品陈列规范有序。

四、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五、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六、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保健食品货架或柜台中。

七、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七、人员培训、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一、每年应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健康体检应在当地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并建立好每个员工的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五、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均应按《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六、卫生管-理-员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实施。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七、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留复印件存档。

八、近效期保健食品的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保健食品的过期失效,确保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近效期保健食品为:

1、保健食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上,距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2、保健食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下,距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三、近效期保健食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

四、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五、对近效期保健食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六、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保健食品售出。

九、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保健食品购进质量关,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的审核

采购员负责首营企业的资料收集,质管人员负责资料审核。首营企业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应向首营企业了解以下情况:企业规模、历史、生产状况、产品种类、质量信誉,并索取加盖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首营企业属经营企业的,应向首营企业了解以下情况:企业规模、历史、经营状况、经营种类、质量信誉、并索取加盖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与本企业进行首次业务联系供货单位的保健食品销售人员应提供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写明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还应提供销售人员身份证、购销员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都应加盖企业原印章。

收集好所有资料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核表》,附上有关资料报质量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审批,相关人员都应签署意见、全名和日期。

三、首营品种的审核

1、采购员负责首营品种的资料收集,质管人员负责资料的审核。

2、购进首营品种时,应向生产企业索取加盖保健食品品生产企业原印章的证照、保健食品品批准文号批准文件、生产批件、质量标准、gmp认证证书、价格批文或省级物价部门登记证明的复印件和最小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样板,了解该保健食品品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及质量信誉等。

3、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附上收集的资料,送质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审批,相关人员都应签署意见、全名和日期。

4、对首营品种建立质量档案,第一批来货要向供货企业索取该批号保健食品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保健食品品。

一、主要岗位人员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3、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停止问题产品销售。

4、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5、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二、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所销售的保健食品必须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

(二)、对所销售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

(三)、严禁销售以下保健食品:

(1) 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 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 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 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四)、保健食品必须是合格的后才能进行销售,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三、保健食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一)、保健食品的储存实行色标管理;待验、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并严格按保健食品的储存放在阴凉干燥处。

(二)、保健食品储存时,严格按要求堆垛,且不得超重和超高;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健食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码,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三)、对储存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保健食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保健食品集中控制并停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四)、如所经营品种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应按其包装标示要求储存;如超出规定范围,立即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保健品管理制度篇二

适用范围:本店的保健品采购管理。

责任人:采购员、质量审核人员

1、 企业须严格按照依法批准字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保健品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2、 采购员购进保健品时必须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在编制购货计划时应以保健品质量作为重要依据。

3、 首次购进保健品的企业必须索要企业资质证明。

4、 首次经营的品种必须索要首营品种的相关资料。

5、 采购员购进保健品时必须以质量为前提,从有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严禁从其它非法渠道采购保健品。

8、 采购员在购进保健品时须对供货企业的销售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9、 签订购货合同时应有明确的.质量条款与合同同时执行,内容包括:保健品质量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相关批件。

10、 购货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定的,须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必须明确有效期一年。

11、 购进保健品应向供货企业索要合法的票据。

12、 采购员应以验收记录为购进记录,内容包括:保健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内容。购进记录应保持至超过保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保健品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按标准、规定发放劳动用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与发放。

第三条职责。

1、专职安全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修订和采购计划的报批(劳保用品的种类、数量、厂家及质量标准)以及标准以外的公用及临时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工作,并经常检查、监督劳保用品的进货标准及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

2、专职安全员可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定期审查和修订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报厂长审批后方可执行,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修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

1、发给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的预防性辅助措施,是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按不同岗位(工种)和不同劳动条件发放的,不得随意改变发放标准。

2、发给个人的劳动用品,必须用在生产工作中。员工上岗必须穿戴发放的当期劳动保护用品,在生产岗位严禁赤膊、穿裙子、穿高跟鞋,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没有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应及时批评、纠正并按其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

3、由于个人没有按规定穿戴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由此而损坏的个人劳保用品不予补发。

4、劳保用品实行个人洗补、丢失应由个人付款补发的办法,但因抢险、抢修中被损坏的个人护具,可凭本人所在部门证明,经专职安全员确认确无防护作用时(必须是当期护具),方可发给新的护具。否则,须按该品原值参照使用年限折旧交款后,方可领新的护具。

5、员工在本厂内部调动,当月小件劳动保护不变,大件护具须在原岗位(工种)护具使用的期满后,方可按新的岗位(工种)标准领取。遇有特殊情况由专职安全员审批。

6、员工病、事假或工伤、脱产学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停发劳动保护用品。上班后按休工时间顺延使用期限。小件劳保用品当月停发。

7、各部门申请领取生产中公用的劳保用品,临时检修、抢修中劳动保护用品时,由部门呈报计划,统一由安环处审批。使用部门必须建立公用管理台帐,要有记录、编号并指派专人管理,确保公用劳保护具完好,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己有,如丢失应及时申请补发,但补发费用应由丢失者负责,专职安全员定期检查。

第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厂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保健品管理制度篇四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及保健品的发放管理,适用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3.1 生技部

3.1.2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台账的建立和计划的登记、汇总工作;

3.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监管和验收;

3.1.4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购、发放的审批。

3.1.5 负责相关劳动防护设施运行质量的`检查与维护。

3.2 采购管理部门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及时采购,并确保其质量要求。

3.3 仓库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

3.5 各部门、车间

3.5.1 负责本部门、车间岗位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造册发放和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

3.5.2 负责本部门、车间劳动防护、应急用品的维护管理和贯彻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4.1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购置与发放

4.1.1 公司根据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4.1.2 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四川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又结合企业实际确定每个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每个工种的具体标准是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依据。

4.1.3 公司劳保防护用品按月及实际在岗人员发放,各部门、车间每月10日前将发放人员、标准、数量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表报安全管理部门门,经办公室汇总审核后,开具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发放,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1.4 发放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任何部门、车间不得擅自克扣或减少发放标准。因克扣或减少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4.1.5 对生产中特殊情况下需要领用的劳动用品,应按程序由本单位负责人、车间主任或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字后,到安全管理部门门办理有关手续。

4.1.6 员工在公司内岗位变动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管理部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7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部门或车间负责人申报,经安全管理部门门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8 保健费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管理,定期发放。防暑降温食品要按时发放,不得随意延期。

5.1 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罚。

5.2 对员工人为不穿戴防护用品而造成身体伤害的,除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5.3 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安全管理部门门及各车间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处罚。

5.4 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正确掌握与使用。

6.1 公司配置的一般性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防护服、纱手套、胶手套等由员工自行保管。

6.2 公司配置的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特种手套、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必须实行定置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挪着它用。

6.3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和各车间均须同时建立台帐。

6.4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位置,并落实专人管理,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6.5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建立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立即报废、更换。

6.6 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6.7 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发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具,在检修设备或处理应急情况使用,确保职工身体不受侵害。

6.8 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过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验收人有权拒收,未同意让步接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 相关文件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8 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保健品管理制度篇五

1.生产技术处负责制定公司员工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办法,负责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计划申报、发放审核,物资供应处建立台帐。

2.各二级部门根据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标准负责本部门人员大劳保、小劳保及特种劳保用品的计划申报,生产技术处负责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汇总、发放审核,物资供应处建立台帐;以及特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临时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程序;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

3.物资供应处负责委托采购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落实,并对劳保用品的到货进行验收保管及台帐记录,按照生产技术处批准的劳保领料单进行核发,并负责安全、健康用品的回收。

4.物资供应处负责采购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时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必须确保质量,按期采购,满足发放需要,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保健品管理制度篇六

1.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品是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的福利待遇,应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

2.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范围和原则:。

(1)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2)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3)接触有毒物质,对皮肤感染的作业;

(4)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5)极严寒湿度下作业;

(6)高温下作业。

我厂生产一线的维修工及保管人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全员发放防暑降温保健品。

3.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用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规定,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按质按量配备。对于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的作业职工,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静止发放有铁钉的工作鞋。防护用品的选购,必须本着保护职工安全健康为目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4.对于高温温度下作业人员发放必要的保健品。高温时发放人丹,十滴水、风油精、水等防暑、降温药品及饮料;条件合适的场所配备冷暖空调。

5.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安排专人做好防护用品、保健品的发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6.建立健全防护用品、保健品发放登记档案。按时记载发放手续,定时核对岗位防护用品、保健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7.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的发放必须按《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要求发放。

8.凡因工作变动者,必须及时调整防护用品、保健品。防护用品不到位不准上岗操作。

9.加强防护器具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器具确实可靠、好用。各种防护器具都必须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护器具当班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必须按器具规定的校验期进行校验,且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在案,发现失效的应立即报废,到使用期限的。必须报废。

10.使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原则要求:。

(1)必须根据劳动条件和保护部位的要求,科学合理的选用防护用品;

(2)加强培训教育,使用人员必须熟悉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必须严格按照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要求对其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认完好、可靠,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具。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有针对性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5)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要求使用防护用品、器具,没有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器具的禁止进入工作岗位。

(6)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和气候条件,及时发放保健品。

1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从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定点经营单位购买。保健品必须从卫生部门许可的经营单位购买。

12.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保健品管理制度篇七

保健品销售管理制度为保障销售保健品的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1建立健全的保健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2.3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2.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2.5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 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2.6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2.7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保健品管理制度篇八

劳动防护用品是防护劳动者扎起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配备的一种预防性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有称个体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

劳动者在生产、建设、运输、服务和科学研究中由于作业环境条件异常而超过人体的耐受力,防护装备缺乏或缺陷,以及其他突发原因,往往容易造成尘、毒、噪音、强磁辐射、触电、静电反应、爆炸、烧烫、冻伤、淹弱、腐蚀、打击、坠落、绞辗和刺割等急慢性危害或工作事故,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为了预防上述伤害,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采取各种劳动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来改善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准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类别

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主要分类:

(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类(如:复式防尘罩、防毒面具等);

(3)听力器官防护类(如:耳罩、耳塞等);

(4)眼、面部防护类(如:护目镜、电焊面罩等);

(5)防护服类(如:防静电工作服等);

(6)手、足防护类(如:绝缘手套、绝缘皮鞋、耐酸碱鞋、保护足趾安全鞋等);

(7)防坠落类(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四)使用中的管理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管理制度,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1)正确选用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及时更换报废劳动防护用品;

(五)本公司遵守劳动部于1963年颁布试行的文件《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了'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员工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程,应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以及免费发给'等原则,并且要求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必要的发放、保管、使用、回收等制度,还应教育工人节约使用'还规定了地方和企业对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管理问题。

(六)保健品发放管理:

本公司在高温季节,对工人发放毛巾、洗发水、肥皂、风油精、人丹、六滴水,并有门卫负责。公司买一台冷冻水机器,专做冷饮水,用矿泉水、青梅汤24小时提供,由食堂里发放棒冰,1天发放3次,中午13:00时还专门做冷冻绿豆汤,提供车间员工,由公司领导发放。饮用工具全部在蒸箱消过毒,以确保卫生工作,让每位员工放心饮用。本公司确保夏天做好一切防暑、降温工作,让车间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车间正常运转。

保健品管理制度篇九

(一)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二)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三)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四)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五)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六)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保健品管理制度篇十

1. 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 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2. 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3. 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 食品。

4. 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 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5.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6. 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 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 凡是购进索证范围的产品,必须索取检验合格证。

8. 从厂家进货的,应向厂家索取合法资质证明材料(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 准证书、国产保健食品提供产品批次检测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提供进口保健食品口岸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9. 从经销商进货的,应向经销商索取合法资质证明材料(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 品经营卫生许可证)。

保健品管理制度篇十一

1、本公司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销售人员应身体健康,具有不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体检证明。每年进行了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未体检、体检不合格及体检证明过期的人员不得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3、本公司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4、销售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5、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6、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7、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文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8、本公司建立售后服务制度,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9、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保健品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及保健品的发放管理,适用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3.1生技部。

3.1.2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台账的建立和计划的登记、汇总工作;

3.1.3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监管和验收;

3.1.4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购、发放的审批。

3.1.5负责相关劳动防护设施运行质量的检查与维护。

3.2采购管理部门。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及时采购,并确保其质量要求。

3.3仓库。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

3.5各部门、车间。

3.5.1负责本部门、车间岗位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造册发放和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

3.5.2负责本部门、车间劳动防护、应急用品的维护管理和贯彻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购置与发放。

4.1.1公司根据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

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4.1.2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四川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又结合企业实际确定每个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每个工种的。具体标准是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依据。

4.1.3公司劳保防护用品按月及实际在岗人员发放,各部门、车间每月10日前将发放人员、标准、数量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表报安全管理部门门,经办公室汇总审核后,开具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发放,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1.4发放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任何部门、车间不得擅自克扣或减少发放标准。因克扣或减少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4.1.5对生产中特殊情况下需要领用的劳动用品,应按程序由本单位负责人、车间主任或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字后,到安全管理部门门办理有关手续。

4.1.6员工在公司内岗位变动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管理部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7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部门或车间负责人申报,经安全管理部门门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8保健费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管理,定期发放。防暑降温食品要按时发放,不得随意延期。

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与保管。

1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罚。

2对员工人为不穿戴防护用品而造成身体伤害的,除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3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安全管理部门门及各车间必须定期。

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处罚。

4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正确掌握与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公司配置的一般性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防护服、纱手套、胶手套等由员工自行保管。

2公司配置的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特种手套、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必须实行定置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挪着它用。

3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和各车间均须同时建立台帐。

4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位置,并落实专人管理,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5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建立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立即报废、更换。

6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发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具,在检修设备或处理应急情况使用,确保职工身体不受侵害。

8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过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验收人有权拒收,未同意让步接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相关文件。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6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保健品管理制度篇十三

1、生产技术处负责制定公司员工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办法,负责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计划申报、发放审核,物资供应处建立台帐。

2、各二级部门根据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标准负责本部门人员大劳保、小劳保及特种劳保用品的计划申报,生产技术处负责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汇总、发放审核,物资供应处建立台帐;以及特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临时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程序;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

3、物资供应处负责委托采购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落实,并对劳保用品的到货进行验收保管及台帐记录,按照生产技术处批准的劳保领料单进行核发,并负责安全、健康用品的回收。

4、物资供应处负责采购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时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必须确保质量,按期采购,满足发放需要,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保健品管理制度篇十四

定期对公司的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保健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保健食品经营安全。

2.范围

保健食品经营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

(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2)、公司各部门分别指派1名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保健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室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安全检查规程

(一)、现场检查规程

1.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保健食品专区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有效。

2.保健食品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30cm以上,并应有

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3.保健食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及不合格品的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是否有记录。

4.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查看是否有有毒有害物质与保健食品一起存放。

5.查看保健食品是否与药品分开存放,拆除外包装的零散保健食品是否集中存放零货架。保健食品区内不应堆放其他非保健食品,专区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二)、管理制度检查规程

检查企业是否有进货查验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查阅制度是否在执行。

(三)、质量记录检查规程

(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进货查验记录、保健食品出入、库记录。

(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保证保健食品质量,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

2、办公室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3、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验收员负入库保健食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验收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验收员凭业务部门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对到货保健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有黄色标示。4、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2、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3、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保健品管理制度篇十五

1、为规范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与健康,杜绝管理浪费,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制度》,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2、本制度所称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是指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保护用品。

3、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大劳保和小劳保)、和特殊作业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特种劳保)和防暑降温保健品。

4、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按照《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岗位类别》、《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要求发放。后勤机关工作人员、生产部门职能人员及其他非生产岗位职员原则上不发放小劳保,一般劳保用品应根据需要严格控制发放周期。

1、生产技术处负责制定公司员工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办法,负责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计划申报、发放审核和台帐建立。

计划申报流程。

二级部门申报。

生产技术处审核汇总。

供应处报批及执行。

2、各二级部门根据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标准负责本部门人员大劳保、小劳保及特种劳保用品的计划申报,生产技术处负责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汇总、发放审核和台帐建立;以及特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临时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程序;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

3、供应处负责委托采购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落实,并对劳保用品的到货进行验收保管及台帐记录,按照生产技术处批准的劳保领料单进行核发,并负责安全、健康用品的回收。

4、供应处负责采购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时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必须确保质量,按期采购,满足发放需要,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1、生产技术处根据《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岗位类别》、《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负责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的发放审核并健全台帐。台帐一人一卡。

2、行政人事处应将员工名册送生产技术处一份,员工岗位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生产技术处,以确保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准确发放。

3、新进员工根据岗位工作需要,于上岗前配发劳动保护用品,首次发放春秋工作服或夏季工作服两套。安全帽一顶、劳保鞋一双。

4、转岗职员因新工种需要而在原岗位未配发的保护用品,经生产技术处核实后予以补发。

5、职员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应按其危害保护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6、一般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中的易耗物品(手套、口罩等)按部门员工人数及岗位实际需要由生产技术处核发。

7、因生产、检修等作业中涉及特殊保护需要的,由使用部门申请,生产技术处确认、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特种保护用品,使用后专人保管以供备用。

8、各二级部门应在使用前履行计划申报手续,特种劳保用品计入领用人台帐,领用人岗位变动,凭移交手续到生产技术处变更领用人记录,特种劳保不设定使用周期,但必须以旧换新。

9、各工种职员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因工作调动,大劳保用品随人走,原发大劳保用品顺延使用期限;若公司间临时工作调动的,大劳保用品由原单位发放,小劳保及特殊劳保用品由新单位发放。

10、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领料单经生产技术处审核登记后又因仓库无货暂时无法领用的,应在三日内持原领料单到生产技术处进行冲销,货到后再重新履行领用手续,否则台帐反映的个人领用情况视为属实。

11、各工种职员不管什么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停发当月有关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半年以上者,停发工作服、防护鞋,回岗位后原发劳动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限。

12、外来代培人员,实习人员按公司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方能上岗。

13、调职员工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的发放要按照新岗位的发放标准,发放卡随岗位转移。新岗位发放标准施行后,原岗位劳保发放时间具有延续性,原岗位未配齐的`劳保用品,予以补发。

14、保卫(保安)人员的着装,由保卫部门提交专项申请,行政人事处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

15、职员一般大劳保和特种劳保用品达到发放周期后,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交由公司安全员验证报废后,换领新的劳动保护用品;未到发放周期而损坏或丢失的劳动保护用品,根据责任大小,落实后予以赔偿,及时予以核发。各种劳保用品的赔偿标准,由供应处报公司审定。

16、生产技术处每年根据当地季节情况合理制定发放时间,不得反季节发放劳保用品;根据本地气候状况,公司不发放棉衣,夏季工作服在周期内相应增加一套。

1、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换装时间和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各级管理部门和员工均有权对劳保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或举报,凡违反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以上的处理。供应处每季度对生产技术处劳保台帐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印有企业标志的职员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让他人,否则,因此造成企业形象损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3、为保护职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员在生产岗位操作时,必须规范穿戴、配齐劳动保护用品;机关、后勤工作人员参加生产现场作业或义务劳动时,必须穿戴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所需手套、口罩等根据实际情况核发,但不得超过核定标准。

4、员工退休、辞职、调离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如数回收。劳保用品管理部门要严格发放、回收手续,防止在过程中造成流失;因失职导致新、旧劳保用品流失的,予以严肃处理。

5、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了解和收集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状况,通过安全生产技术处向供应处反馈信息。

6、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物资保管人员应妥善管理劳动保护用品,防止过期、变质,对库存过期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准发放;定期统计库存情况,对缺供或积压的现象应及时报告、处理。

7、保健用品发放在每年夏季7、8、9月,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报计划到生产技术处审核,交采购部门采购发放给员工。生产技术处负责发放台帐记录。

1、本制度中所称大劳保包括:夏、春秋、冬季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雨衣、雨鞋;小劳保包括:布手套、纱手套、防尘帽、纱口罩等;特种劳保包括:安全绳(带)、防尘镜、防冲击护面具、阻燃(热)保护服、防静电工作服、专用绝缘靴、防噪声护耳器、各类专用保护手套等。保健用品包括:夏桑菊、板蓝根、人丹、风油精、清凉油等防暑降温药品。

2、本细则由生产技术处归口管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