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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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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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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思辨和反思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深入思考问题的本质和解决方法。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运动训练计划?这是一些总结的典型例子,展示出不同领域和层次的写作技巧和表现方式。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一

导语:股票的价格和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考试内容你知道多少?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相应的复习内容,需要考试的你们一起来看看这些知识点吧。

1.股票的理论价格股票的理论价格即股票的内在价值,是决定股票市场价格的重要因素。

2.股票的市场价格股票的市场价格一般是指股票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价格,也称为股票行市。股票的市场价格由股票的价值决定,但同时受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中供求关系是最直接的影响因素,其他因素都是通过作用于供求关系而影响股票价格的。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着投资者的收入,因此是投资者最为关心的价格。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二

参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职业的第一道关口,证券从业资格证同时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考试复习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等级标准

(1)a级债券。它是最高级别的债券,其特点包括:本金和收益的安全性最大;受经济形势影响的程度较小;收益水平较低,筹资成本也低。

(2)b级债券。b级债券对那些熟练的证券投资者来说特别有吸引力。b级债券的特点是:债券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利息收益会受到经济中不稳定因素的影响;经济形势的变化对这类债券的价值影响很大;投资者冒一定风险,但收益水平较高,筹资成本与费用也较高。

(3)c级和d级债券。它们是投机性或赌博性的债券。从正常投资角度来看,没有多大的经济意义但对于敢于承担风险,试图从差价变动中取得巨大收益的投资者,c级和d级债券也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投资对象。

(二)主要内容

由于债券筹资的筹资数额巨大,所以对发行单位的资信评级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评级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分析债券发行单位的偿债能力。(2)考察发行单位能否按期付息。(3)评价发行单位的费用。(4)考察投资人承担的风险程度。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

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其发展现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债券市场主板地位基本确立。

(2)市场功能逐步显现,兼具投资和流动性管理功能。

(3)与国际市场相比较,市场流动性仍然较低。

作为集中性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是最早开办债券交易的场所,1990年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办第一笔国债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1993年才开办国债业务。交易所市场实行的是集中撮合竞价与经纪商制度,采用电脑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投资者可委托交易所会员在交易所市场进行债券交易,债券持有人可卖出债券的数量,根据其在交易所指定的登记结算机构库存债券数量以交易所公布的`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的标准券量为限。目前,交易所按周公布各债券品种的标准券折算率,并按该比率计算各会员的标准券库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分别托管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债券。

转托管是指同一投资人开立的两个托管账户之间的托管债券的转移,即其持有的债券从一个托管账户转移到属于该投资者的另一个托管账户进行托管。

办理转托管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转托管只有深市有,沪市没有转托管问题。

(2)由于深市b股实行的是t+3交收,深市投资者若要转托管需在买人成交的t+3日交收过后才能办理。

(3)转托管可以是一只股票或多只股票,也可以是一只证券的部分或全部。投资者可以选择转其中部分股票或同股票中的部分股票。

(4)投资者转托管报盘在当天交易时间内允许撤单。

(5)转托管证券t+1日(即次一交易日)到账,投资者可在转人证券商处委托卖出。

(6)权益派发日转托管的,红股和红利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7)配股权证不允许转托管。

(8)通过交易系统报盘办理b股转托管的业务目前仅适用于境内结算会员。

(9)境内个人投资者的股份不允许转托管至境外券商处。

(10)投资者的转托管不成功(转出券商接收到转托管未确认数据),投资者应立即向转出券商询问,以便券商及时为投资者向深圳证券结算公司查询原因。

债券现券交易、回购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的基本概念

(1)现券交易。所谓现券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后就办理交收手续,买入者付出资金并得到证券,卖出者交付证券并得到资金。

(2)回购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就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

(3)远期交易。远期交易是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刻(或时间段内)按照现在确定的价格进行交易。

(4)期货交易。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的远期交易,即交易双方在集中性的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

国际开发机构是指进行开发性贷款和投资的多边、双边以及地区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

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以下简称“人民币债券”)是指国际开发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

(一)审批体制

在中国境内申请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国际开发机构应向财政部等窗口单位递交债券发行申请,由窗口单位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外资外债情况、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对人民币债券的发行规模及所筹资金用途进行审核。中国人民银行对人民币债券发行利率进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与人民币债券发行和偿还有关的人民币账户和人民币跨境支付进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对与人民币债券发行和偿还有关的外汇专用账户及相关购汇、结汇进行管理。财政部及国家有关外债、外资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分工对发债所筹资金发放的贷款和投资进行管理。

(二)发债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国际开发机构申请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财务稳健,资信良好,经两家以上(含两家)评级公司评级,其中至少应有一家评级公司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人民币债券评级能力,人民币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或相当于aa级)以上;第二,已为中国境内项目或企业提供的贷款和股本资金在10亿美元以上,经国务院批准予以豁免的除外;第三,所募集资金用于向中国境内的建设项目提供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或提供股本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中国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主权外债项目应列入相关国外贷款规划。

(三)申请发行人民币债券应提交的材料

国际开发机构申请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应提交以下材料:人民币债券发行申请报告;募集说明书;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人民币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为中国境内项目或企业提供贷款和投资情况;拟提供贷款和股本资金的项目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和法律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执业的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与本期债券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会计标准与法律要求

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国际开发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除非该国际开发机构所采用的会计准则经中国财政部认定已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等效。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国际开发机构的财务报告应当经中国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除非该国际开发机构所在国家或地区与中国财政部签署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共监管等效协议。

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须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执业的律师进行法律认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债券的承销

国际开发机构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债券应组成承销团,承销商应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备债券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

(六)利率的确定

人民币债券发行利率由发行人参照同期国债收益率水平确定,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定。

(七)其他相关事项

人民币债券发行结束后,经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交易流通。获准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国际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发行人”)应当遵循中国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将发债所筹集的人民币资金直接汇出境外使用的,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可以购汇汇出境外使用。

发行人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说明购汇汇出境外使用的资金的真实用途,并定期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备资金境外使用情况。发行人应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对发债闲置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发行人为发债募集资金开立非居民人民币专用账户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发行人从境外调入人民币资金用于人民币债券还本付息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发行人从境外调入外汇资金用于人民币债券还本付息、使用境内人民币债券发行收入和投资收益偿付原境外调入资金以及汇出投资收益等涉及的外汇账户开立、跨境外汇支付及购汇和结汇等事宜,应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发行人须在每季度末向人民币债券发行审核部门分别报送运用人民币债券资金发放及回收人民币贷款、投资的情况。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工作文本语言应为中文。国际开发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发生违约或其他纠纷时,适用中国法律。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三

金融市场又称为资金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是资金融通市场。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2017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章节重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股票的定义、性质和特征

(一)股票的定义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股份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股票一经发行,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即成为公司的股东。股票实质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东凭借股票可以获得公司的股息和红利,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公司名称、公司成立的e1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二)股票的性质

(1)股票是有价证券。 (2)股票是要式证券。 (3)股票是证权证券。 (4)股票是资本证券。

(5)股票是综合权利证券。

(三)股票的特征

(1)收益性。收益性是股票最基本的特征,它是指股票可以为持有人带来收益的特性。持有股票的目的在于获取收益。股票的收益来源可分成两类:一是来自股份公司;二是来自股票流通。 (2)风险性。股票风险的内涵是股票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或者说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偏离。投资者在买入股票时,对其未来收益会有一个预期,但真正实现的收益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原先的预期,这就是股票的风险。 (3)流动性。流动性是指股票可以通过依法转让而变现的特性,即在本金保持相对稳定、变现的交易成本极小的条件下,股票很容易变现的特性。通常,判断股票的流动性强弱主要分析三个方面:一是市场深度;二是报价紧密度;三是股票的价格弹性或者恢复能力。 (4)永久性。永久性是指股票所载有权利的有效性是始终不变的,因为它是一种无期限的法律凭证。 (5)参与性。参与性是指股票持有人有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特性。股票持有人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行使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

(一)股利政策

股利政策是指股份公司对公司经营获得的盈余公积和应付利润采取现金分红或派息、发放红股等方式回馈股东的制度与政策。股利政策体现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思路,稳定可预测的股利政策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是股份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指标。

(1)派现。派现也称现金股利,指股份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将盈余公积和当期应付利润的部分或全部发放给股东,股东为此应支付所得税。

(2)送股。送股也称“股票股利”,是指股份公司对原有股东采取无偿派发股票的行为。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比例的大小分到各个投资者的账户中,以此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

(4)四个重要日期。

?股利宣布日,即公司董事会将分红派息的消息公布于众的时间。

?股权登记日,即统计和确认参加本期股利分配的股东的日期,在此日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方能享受股利发放。

?除息除权日,通常为股权登记日之后的1个工作日,本日之后(含本日)买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本期股利。

?派发日,即股利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根据证券存管和资金划转的效率不同,通常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到达股东账户。

(二)股票分割与合并

股票分割又称“拆股”“拆细”,是将1股股票均等地拆成若干股。股票合并又称“并股”,是将若干股股票合并为1股。

从理论上说,不论是分割还是合并,将增加或减少股东持有股票的数量,但并不改变每位股东所持股东权益占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比重。理论上,股票分割或合并后股价会以相同的比例向下或向上调整,但股东所持股票的市值不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如果把1股分拆为2股,则分拆后股价应为分拆前的一半;同样,若把2股并为1股,并股后股价应为此前的两倍。

但事实上,股票分割与合并通常会刺激股价上升或下降,其中原因颇为复杂,但至少存在以下理由:股票分割通常适用于高价股,拆细之后每股股票的市价下降,便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购买;并股则常见于低价股,例如,若某股票价格不足1元,则不足1%的`股价变动很难在价格上反映,弱化了投资者的交易动机,并股后,流动性有可能提高,导致估值上调。

(三)增发、配股、转增股本与股份回购

(1)增发。增发指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资本额而发行新股。上市公司可以向公众公开增发,也可以向少数特定机构或个人增发。增发之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

(2)配股。配股是面向原有股东,按持股数量的一定比例增发新股,原股东可以放弃配股权。

(3)转增股本。转增股本是将原本属于股东权益的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股东权益总量和每位股东占公司的股份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唯一的变动是发行在外的总股数增加了。

(4)股份回购。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从公开市场上买回发行在外的股票,称为“股份回购”。

(一)股票的票面价值

股票的票面价值又称“面值”,即在股票票面上标明的金额。该种股票被称为“有面额股票”。股票的票面价值在初次发行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如果以面值作为发行价,称为“平价发行”;如果发行价格高于面值,称为“溢价发行”。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的净资产会发生变化,股票面值与每股净资产逐渐背离,与股票的投资价值之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二)股票的账面价值

股票的账面价值又称“股票净值”或“每股净资产”,在没有优先股的条件下,每股账面价值等于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票的股数。公司净资产是公司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后的净值,从会计角度说,等于股东权益价值。股票账面价值的高低对股票交易价格有重要影响,但是,通常情况下,股票账面价值并不等于股票的市场价格。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会计价值通常反映的是历史成本或者按某种规则计算的公允价值,并不等于公司资产的实际价格;二是账面价值并不反映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

(三)股票的清算价值

股票的清算价值是公司清算时每一股份所代表的实际价值。从理论上说,股票的清算价值应与账面价值一致,实际上并非如此。只有当清算时公司资产实际出售价款与财务报表上的账面价值一致时,每一股份的清算价值才与账面价值一致。但在公司清算时,其资产往往只能压低价格出售,再加上必要的清算费用,所以大多数公司的实际清算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四)股票的内在价值

股票的内在价值即理论价值,也即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股票的市场价格,股票的市场价格总是围绕其内在价值波动。研究和发现股票的内在价值,并将内在价值与市场价格相比较,进而决定投资策略是证券研究人员、投资管理人员的主要任务。由于未来收益及市场利率的不确定性,各种价值模型计算出来的内在价值只是股票真实的内在价值的估计值。经济形势的变化、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供求关系的变化等都会影响上市公司未来的收益,引起内在价值的变化。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四

金融市场又称为资金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是资金融通市场。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章节重点复习,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证券经纪商为投资者办理经纪业务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投资者必须事先到中央结算公司或其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坚持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原则。

(1)合法性。合法性是指只有国家法律允许进行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才能开立证券账户。对国家法律法规不准许开户的对象,中央结算公司及其开户代理机构不得予以开户。

(2)真实性。真实性是指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虚假隐匿。目前,投资者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进行证券交易时采用实名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以投资者本人的名义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者申请开立账户时,必须持有证明中国公民身份或者中国法人资格的合法证件。

《证券账户管理规则》规定,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法人机构(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类公司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可按规定向中央结算公司申请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一般情况下,第一开户网建议投资者开立上海a股账户和深圳a股账户;如果投资者持有港币要进行证券投资的,则开立深圳b股账户;如果投资者持有美元要进行证券投资的,则开立上海b股账户;已经开立a股账户的投资者,允许其对基金进行投资,不必再开立基金账户。

(一)证券交易原则

证券交易原则是反映证券交易宗旨的一般法则,应该贯穿于证券交易的全过程。为了保障证券交易功能的发挥,以利于证券交易的正常运行,证券交易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三个原则。

(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又称信息公开原则,指证券交易是一种面向社会的、公开的交易活动,其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获得平等的机会。它要求证券交易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各自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公平保护。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应当公正地对待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以及公正地处理证券交易事务。

(二)证券交易规则

证券交易规则即为了维护证券交易市场而颁布的具有法律依据的规则,主要包含:集中竞价交易规则、大宗交易制度和金融期货交易规则三方面。 (1)集中竞价交易规则。 (2)大宗交易制度。 (3)金融期货交易规则。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买卖证券是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办理的,而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来进行。换而言之,投资者需要通过经纪商的代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向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称为“委托”。

委托指令有多种形式,可以按照不同的依据来分类: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有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有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根据委托价格限制,有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根据委托时效限制,有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市委托和收市委托等。

(一)竞价原则

证券交易所内的证券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竞价成交。

(1)价格优先。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二)竞价方式

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采用两种竞价方式:集合竞价方式和连续竞价方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o0~15:o0为连续竞价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o0~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1.集合竞价

所谓集合竞价,是指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为: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2)高于该价格的买人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4)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5)然后进行集中撮合处理。

2.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阶段的特点是每一笔买卖委托输入交易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

按照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另外,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深圳证券交易所还规定,连续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一)做市商交易的基本概念

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

做市商制度就是以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驱动交易发展的证券交易方式。它是不同于竞价交易方式的一种证券交易制度,一般为柜台交易市场所采用。

一般来说,做市商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1)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这样才能建立足够的标的商品库存以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要。

(2)具有管理商品库存的能力,以便降低商品库存的风险。

(3)要有准确的报价能力,要熟悉自己经营的标的商品,并有较强的分析能力。

作为做市商,其首要的任务是维护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所以做市商必须履行“做市”的义务,即在尽可能避免市场价格大起大落的条件下,随时承担所做证券的双向报价任务,只要有买卖盘,就要报价。

(二)做市商交易的特征

(1)提高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 (2)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衡运行。 (3)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有效;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财务状况、合规状况良好;有开展业务相应的专业人员、技术条件、资金和证券;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等。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五

金融市场又称为资金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是资金融通市场。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最新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知识点,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

(一)公司经营状况

股份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是股票价格的基石。从理论上分析,公司经营状况与股票价格正相关,公司经营状况好,股价上升;反之,股价下跌。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可以从以下各项来分析: (1)公司治理水平与管理层质量。 (2)公司竞争力。 (3)财务状况。会计报表是描述公司经营状况的一种相对客观的工具,分析公司财务状况,重点在于研究公司的营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

?营利性。公司营利水平高低及未来发展趋势是股东权益的基本决定因素,通常把营利水平高的公司股票称为“绩优股”,把未来营利增长趋势强劲的公司股票称为“高增长型股票”,它们在股票市场上通常会有较好的表现。

?安全性。公司的财务安全性主要是指公司偿还债务从而避免破产的特性,通常用公司的负债与公司资产和资本金相联系来刻画公司的财务稳健性或安全性。而这类指标同时也反映了公司自有资本与总资产之间的杠杆关系,因此也称为“杠杆比率”。除此之外,财务安全性分析往往还涉及债务担保比率、长期债务比率、短期财务比率等指标。

?流动性。公司资金链状况也是影响经营的重要因素,流动性强的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强,尤其在经济低迷时期,这一类公司股票往往会有较好的表现;反之,流动性脆弱的公司,一旦资金链断裂,很容易陷入技术性破产。衡量财务流动性状况需要从资产负债整体考量,最常用的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销售周转率等。

(4)公司改组或合并。公司改组或合并有多种情况,有的是为了扩大规模、增强竞争能力,有的是为了消灭竞争对手,有的是为了控股,也有的是为操纵市场。公司改组或合并总会引起股价剧烈波动,但要分析此举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是否有利,改组或合并后是否能够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这是决定股价变动方向的重要因素。

(二)行业与部门因素

股票市场中,经常观察到某一行业(例如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商业零售、房地产)或者板块(例如新能源板块)的股票在特定时期中表现出齐涨共跌的特征,这说明,在这些股票中,存在着某种行业性或产业性的共同影响因素,对这些因素的分析称为行业/部门分析。

1.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的依据主要是公司收入或利润的来源比重,目前我国常见的分类标准包括中国证监会2001年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行业分布标准》以及由摩根斯坦利和标准普尔联合发布的《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等。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为例,其把上市公司按三级分类,分别列入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信息技术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综合类共12个门类及若干大类和中类。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参照gics,于2007年5月31日对沪市上市公司行业分类进行了调整,分为金融地产、原材料、工业、可选消费、主要消费、公用事业、能源、电信业务、医药卫生、信息技术十大行业。

2.行业分析因素

行业因素包括定性因素和定量因素,常见的有:

(1)行业或产业竞争结构。 (2)行业可持续性。 (3)抗外部冲击的能力。 (4)监管及税收待遇——政府关系。 (5)劳资关系。 (6)财务与融资问题。 (7)行业估值水平。

3.行业生命周期

根据产业周期理论,任何产业或行业通常都要经历幼稚期、成长期、成熟期、稳定期四个阶段。即使行业不同,处于相同生命周期阶段的行业,其所属股票价格通常也会呈现相似的特征。

(三)宏观经济与政策因素

宏观经济发展水平和状况是影响股票价格的重要因素。宏观经济影响股票价格的特点是波及范围广、干扰程度深、作用机制复杂和股价波动幅度较大。

(1)经济增长。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是否能持续稳定地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是影响股票价格能否稳定上升的重要因素。当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运行势态良好,一般来说,大多数企业的经营状况也较好,它们的股票价格会上升;反之,股票价格会下降。

(2)经济周期循环。社会经济运行经常表现为扩张与收缩的周期性交替,每个周期一般都要经过高涨、衰退、萧条、复苏4个阶段,即所谓的景气循环。经济周期循环对股票市场的影响非常显著,可以这么说,是景气变动从根本上决定了股票价格的长期变动趋势。

(3)货币政策。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对股票价格有直接的影响。货币政策是政府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中央银行通常采用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从而实现发展经济、稳定货币等政策目标。

(4)财政政策。财政政策也是政府的重要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对股票价格影响有四个方面:其一,通过扩大财政赤字、发行国债筹集资金,增加财政支出,刺激经济发展;或是通过增加财政盈余或降低赤字,减少财政支出,抑制经济增长,调整社会经济发展速度,改变企业生产的外部环境,进而影响企业利润水平和股息派发。其二,通过调节税率影响企业利润和股息。提高税率,企业税负增加,税后利润下降,股息减少;反之,企业税后利润和股息增加。其三,干预资本市场各类交易适用的税率,直接影响市场交易和价格。其四,国债发行量会改变证券市场的证券供应和资金需求,从而间接影响股票价格。

(5)市场利率。市场利率变化通过以下途径影响股票价格:

?绝大部分公司都负有债务,利率提高,利息负担加重,公司净利润和股息相应减少,股票价格下降;利率下降,利息负担减轻,公司净营利和股息增加,股票价格上升。

?在市场资金量一定的条件下,利率提高,其他投资工具收益相应增加,一部分资金会流向储蓄、债券等其他收益固定的金融工具,对股票需求减少,股价下降;若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的需求减少,资金流向股票市场,对股票的需求增加,股票价格上升。

?利率提高,一部分投资者要负担较高的利息才能借到所需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如果允许进行信用交易,买空者的融资成本相应提高,投资者会减少融资和对股票的需求,股票价格下降;若利率下降、投资者能以较低利率借到所需资金,增加融资和对股票的需求,股票价格上涨。

(6)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对股票价格的影响较复杂,它既有刺激股票市场的作用,又有抑制股票市场的作用。通货膨胀是因货币供应过多造成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的经济现象。在通货膨胀之初,公司会因产品价格的提升和存货的增值而增加利润,从而增加可以分派的股息,并使股票价格上涨。在物价上涨时,股东实际股息收入下降,股份公司为股东利益着想,会增加股息派发,使股息名义收入有所增加,也会促使股价上涨。通货膨胀给其他收益固定的证券带来了不可回避的通货膨胀风险,投资者为了保值,增加购买收益不固定的股票,对股票的需求增加,股价也会上涨。但是,当通货膨胀严重、物价居高不下时,企业因原材料、工资、费用、利息等各项支出增加,使得利润减少,引起股价下降。严重的通货膨胀会使社会经济秩序紊乱,使企业无法正常地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政府也会采取治理通货膨胀的紧缩政策和相应的措施,此时对股票价格的负面影响更大。

(7)汇率变化。汇率的调整对整个社会经济影响很大,有利有弊。传统理论认为,汇率下降,即本币升值,不利于出口而有利于进口,同时会引起境外资本流入,国内资本市场流动性增加;汇率上升,即本币贬值,不利于进口而有利于出口,同时会导致境内资本流出,国内资本市场流动性下降。汇率变化对股价的影响要看对整个经济的影响而定。若汇率变化趋势对本国经济发展影响较为有利,股价会上升;反之,股价会下降。具体地说,汇率的变化对那些在商品进出口和资本项目两方面严重依赖国际市场的国家(或地区)和企业的股票价格影响较大。

(8)国际收支状况。一般地说,若一国国际收支连续出现逆差,政府为平衡国际收支会采取提高国内利率和提高汇率的措施,以鼓励出口、减少进口,股价就会下跌;反之,股价会上涨。

(一)政治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政治因素对股票价格的影响很大,往往很难预料,主要有:

(1)战争。战争是最有影响的政治因素。战争会破坏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停滞、生产凋敝、收入减少、利润下降。战争期间除了军械工业以外,大部分企业都会受到严重打击。战争又使投资者风险明显增大,在生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人们的投资愿望降到最低点。特别是全面的、长期的战争,会使股票市场受到致命打击,股票价格会长期低迷。

(2)政权更迭、领袖更替等政治事件。这些事件的爆发都会影响社会安定,进而影响投资者的心理状态和投资行为,引起股票市场的涨跌变化。

(3)政府重大经济政策的出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重要法规的颁布等。这些会影响投资者对社会经济发展前景的预期,从而也会引起股票价格变动。

(4)国际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家之间、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更趋紧密,加之先进通信工具的运用,国际关系的细微变化都可能引致各国股市发生敏感的联动。因发生不可预料和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或不幸事件,给公司带来重大财产损失而又得不到相应赔偿,股价会下跌。

(二)心理因素

投资者的心理变化对股价变动影响很大。在大多数投资者对股市抱乐观态度时,会有意无意地夸大市场有利因素的影响,并忽视一些潜在的不利因素,从而脱离上市公司的实际业绩而纷纷买进股票,促使股价上涨;反之,在大多数投资者对股市前景过于悲观时,会对潜在的有利因素视而不见,而对不利因素特别敏感,甚至不顾发行公司的优良业绩大量抛售股票,致使股价下跌。当大多数投资者对股市持观望态度时,市场交易量就会减少,股价往往呈现盘整格局。股票市场中的中小投资者由于信息不灵,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投资技巧,往往有严重的盲从心理,而有的人就利用这一盲从心理故意制造假象、渲染气氛,诱使中小投资者在股价上涨时盲目追涨,或者股价下跌时恐慌抛售,从而加大了股价涨跌的程度。

(三)政策及制度因素

为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各国的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会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作出一定的制度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因突发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有的证券交易所对每日股票价格的涨跌幅度有一定限制,即涨跌停板规定,使股价的涨跌会大大平缓。另外,当股票市场投机过度或出现严重违法行为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也会采取一定的措施以平抑股价波动。

(四)人为操纵因素

人为操纵往往会引起股票价格短期的剧烈波动。因大多数投资者不明真相,操纵者乘机浑水摸鱼,非法牟利。人为操纵会影响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旦查明,操纵者会受到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六

金融市场是统一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属于要素市场。它与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旅游服务市场等各类市场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同形成统一市场的有机整体。今天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2017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习题,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

(1) ( )事项非经载明于章程,不生效力。

a: 相对记载 b: 任意记载 c: 绝对记载 d: 协商记人

答案:a

解析: 相对记载事项非经载明于章程,不生效力。

(2)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中重点防范的风险不包括( )。

答案:d

解析: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主要是应加强自营业务投资决策、资金、账户、清算、 交易和保密等的管理。重点防范规模失控、决策失误、超越授权、变相自营、账外自营、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的风险。

(3)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方式不包括( )。

a: 分销

b: 投标承购

c: 代销

d: 赞助推销

答案:a

解析: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 确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 ) 关系,应当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a: 紧密

b: 直接因果

c: 隶属

d: 间接因果

答案:b

解析: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 确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包括实际承担或者履行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组织、参与、 实施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者直接导致信息披露违法的, 应当视情形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5) 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 )。

a: 10% b: 15% c: 50% d: 100%

答案:d

解析: 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6)作为一个投资者,应防范不法分子以“销售股票”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下列不属于投资者应采用的投资观的是( )。

a: 合法投资

b: 只注重高额回报

c: 眼见为实

d: 审慎投资

答案:b

解析: 投资者在面,临集资时,要注意采用以下投资理念:看是否是合法投资;眼见为实, 审慎投资,而不能单纯地追求高额回报。

(7)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记载为准, 有多名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由其中( )名在授权书上签字。

a: 1

b: 2

c: 3

d: 4

答案:a

解析: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记载为准, 有多名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由其中1名在授权书上签字;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代表在授权书上签字。

(8) 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由( )依法作出决议。

a: 股东大会

b: 董事会

c: 证券交易所

d: 经理层

答案:b

解析: 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就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明确判断, 并作为董事会决议事项予以披露。

(9) 下列关于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管理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

a: 从事技术的人员可以从事营销业务活动

b: 从事风险监控的人员不得从事客户账户业务活动

c: 营销人员不得经办客户账户

d: 技术人员不得承担风险监控及合规管理职责

答案:a

解析: 从事技术、风险监控、合规管理的人员不得从事营销、 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等业务活动,故选项a表述错误。

(10) 证券公司可代销金融产品的条件不包括( )。

a: 金融产品依法发行 b: 风险收益特征清晰 c: 有明确的投资安排

d: 对相关人员资质进行审查

答案:d

解析: 证券公司确认金融产品依法发行、有明确的投资安排和风险管控措施、 风险收益特征清晰且可以对其风险状况做出合理判断的,方可代销。

(1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a: 所持股份

b: 出资额

c: 净资产

d: 所有者权益

答案:a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2) 经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拨, 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可以申请以简易程序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a: 20% b: 30% c: 40% d: 50%

答案:b

解析: 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 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当事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以简易程序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13)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

a: 5% b: 10% c: 15% d: 25%

答案:d

解析: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3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4)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证券经纪业务构成要素的是( )。

a: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b: 证券经纪商 c: 证券交易所 d: 委托人

答案:a

解析:

证券经纪业务一般由委托人、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的对象4个要素构成。

(15) 证券兼营机构从事证券业务发生的负债总额与证券营运资金之比不得超过( )。

a: 1:5

b: 5:1

c: 1:10

d: 10:1

答案:d

解析: 证券专营机构负债总额与净资产之比不得超过10:1, 证券兼营机构从事证券业务发生的负债总额与证券营运资金之比不得超过10:1。

(16)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a: 1

b: 2

c: 3

d: 4

答案:d

解析: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 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17)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违反规定超出查询目的、泄露或提供他人使用、 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加工或处理诚信信息,或将诚信信息用于非法目的的会员, 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罚。

a: 警示

b: 行为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

c: 移送相关监管部门

d: 移送司法机关

答案:b

解析: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违反规定超出查询目的、泄露或提供他人使用、以营利为目的使用、 加工或处理诚信信息,或将诚信信息用于非法目的的会员、 从业人员和其他应当接受协会自律管理的机构和个人,应采取警示等自律惩戒措施; 情节严重的,应采取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措施;违反法律、法规、 行政规章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应依法移送相关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8)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是由三方共同签署。这里的三方不包括( )。

a: 证券公司

b: 资产托管机构

c: 单个客户

d: 证券交易所

答案:d

解析: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由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与单个客户三方签署。

(19)《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中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所涉资金、证券及账户实施( )。

a: 分开管理 b: 集中管理 c: 资产管理 d: 有效管理

答案:a

解析: 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所涉资金、 证券及账户实施分开管理,不应混合操作。

(20) 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净资产的要求是( )。

答案:c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七

金融市场的构成十分复杂,它是由许多不同的市场组成的一个庞大体系。接下来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章节重点,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

(一)资产评估机构申请

按照《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应当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执业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2)因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评估资格而被撤销该资格,自撤销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3)在申请证券评估资格过程中,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自被出具不予受理凭证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应当建立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诚信档案。对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违反规定的,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责令其整改等措施;对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实行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一定期限不适宜从事证券业务的惩戒,同时记入诚信档案,并予以公告。

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可理解为证券金融公司与证券公司之间的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转融通业务的目的是拓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金和证券来源。

(一)证券金融公司

(1)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实收资本不少于60亿元,股东应以货币出资。

(2)职责。证券金融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下列职责:为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服务;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进行监督;检测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运用市场化手段防控风险;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3)开展业务的资金和证券的来源。开展业务的资金和证券的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证券;通过交易所业务平台融入的资金和证券;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平台融入的资金或依法筹资的其他资金和证券。

(二)业务规则

(1)证券金融公司开立转融通的证券资金账户。证券金融公司应分别开立三个账户: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自己的)、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券商的)、转融通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办理有关的证券结算)。

(2)适当性管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和调整对证券公司的授信额度。

(3)业务合同。转融通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4)证券公司开立转融通证券资金明细账户。签订合同后,以证券公司的名义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

(5)保证金规定。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但货币资金占应收取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5%。

(三)权益处理

(1)担保证券的记录以及发行人权利的行使。转融通公司对转融通担保账户内记录的证券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应事先征求证券公司意见,并按照其意见办理。

(2)投资收益的处分。获得的收益应按约定向融出方支付与所融人证券可得利益相等的证券或资金。

(3)持券信息披露义务。担保账户中的持券情况不用披露。

(四)监督管理

证券金融公司不得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各类资料、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1)信息披露和报送制度。

(2)风险控制指标。证券金融公司应当遵守以下风险控制指标规定:

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对单一证券公司转融通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的50%。?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10%。?充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15%。证券金融公司应当每年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风险准备金。(3)证券金融公司的资金用途。除用于履行法定职责和维持公司正常运转外,证券金融公司的资金,只能用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高流动性金融产品,购置自用不动产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

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二)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

为了加强市场准入的管理,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还授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权和现场检查权。同时,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可暂停或者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的许可。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八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因此,参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职业的第一道关口,证券从业资格证同时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考点提炼,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精彩内容请及时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可以委托证券公司以外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代理其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及产品销售等活动。证券经纪人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目前,我国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公司债券及权证等证券,在交易所以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因此,我国证券公司从事的经纪业务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为主。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经纪委托关系的建立表现为开户和委托两个环节。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两种基本业务形式:

1.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

2.发布证券研究报告

按照《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证券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报告等。证券研究报告可以采用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

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建议、策划业务。具体包括:

(2)为上市公司重大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业务提供咨询服务;

(6)为上市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相关的股权重组等提供咨询服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业务形式。

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前者为全额包销,后者为余额包销。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我国《证券法》还规定了承销团的承销方式。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 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应按规定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保荐机构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负有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的义务,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并根据市场情况与发行人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为本公司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企业债券,以及经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以获取盈利的行为。

证券公司开展自营业务,或者设立子公司开展自营业务,都需要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业务许可,证券公司不得为从事自营业务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或者担保。证券公司可以委托具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的其他证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

证券公司将自有资金投资于一些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或者委托其他证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且投资规模合计不超过其净资本的80%的,无须取得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2013年8月,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规定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受托管理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以下简称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适用本指引。不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其自有资金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时,应当制定详细的投资策略或套期保值方案。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规定,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有关规定申请交易编码。

(2)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已被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占用的交易保证金按100%比例扣减净资本。

(3)证券公司应当对已进行风险对冲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分别按投资规模的5%计算风险资本准备(5%为基准标准,不同类别公司按规定实施不同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下同);对未进行风险对冲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分别按投资规模的2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其中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有关套期保值高度有效要求的,可认为已进行风险对冲。

(4)证券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其中股指期货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的15%计算,国债期货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总额的5%计算。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与投资者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和限制,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以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的行为。

1.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应当获得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资格;

(4)公司具有良好的法人治理机构、完备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公司可以从事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是:证券公司与客户必须是一对一的投资管理服务;具体投资的方向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必须是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封闭运行。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是:集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是一对多;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的区分;客户资产必须托管;专门账户投资运作;比较严格的信息披露。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是:综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是一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特定性,即业务设定特定的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

2.《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规定,证券公司以受托管理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金所有关规定申请交易编码;

(6)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报告中充分披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投资目的'、持仓情况、损益情况等,并充分说明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目的。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根据中金所的相关规定,确定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交易结算模式,明确交易执行、资金划拨、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保证金存管等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资金安全保障机制。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的,应当在清算结束后3个交易日内申请注销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编码,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报告。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6)已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9)有拟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适当数量的专业人员;

(10)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持有的拟向客户融出的证券和客户归还的证券,不得用于证券买卖;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结算;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资金结算。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还的资金;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用于存放客户交存的、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资金。

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证券公司应当将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分别存放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作为对该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担保物。证券公司应当逐日计算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当该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应当通知客户在一定的期限内补交差额。客户未能按期交足差额或者到期未偿还债务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按照约定处分其担保物。

ib (introducing broker)即介绍经纪商,是指机构或者个人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

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为期货经纪商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制度规定,证券公司不能直接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买卖,但可以从事期货交易的中间介绍业务。

1.证券公司申请ib业务的资格条件

(1)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2)已按规定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6)具有满足业务需要的技术系统;

(7)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证券公司ib业务的业务范围

(1)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应当设立子公司(以下称直投子公司),由直投子公司开展业务。

1.直投子公司业务范围

(2)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

(3)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

直投子公司不得开展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经营的证券业务。

2.直投基金的特别业务规则

(4)基金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是有限合伙企业或公司制企业;

(7)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完成直投基金的首轮募集或者签订受托管理第三方募集设立的直投基金的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直投子公司应当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开展转融通业务的目的,是为了拓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金和证券来源。从事转融通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九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时间由证券协会每年统一确定,资格考试已全部采用网上报名,采用全国统考、闭卷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复习笔记,希望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股票发行制度是指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程序化的规范,具体而言,表现在发行监管制度、发行方式与发行定价等方面。健全的股票发行制度是股份制发展和完善的重要条件,也是证券市场建设的基础环节。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在短短的10年中几经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从审批方式看,由特许方式转变到审核加额度管理方式,再转变到现在的审核方式。从发行方式看,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

(1)限量发行认股证,然后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中签号码。(2)无限量发行认股证,消除了排队购买认股证的现象,但使认购成本增加。(3)采取专项定期存款方式。(4)上网发行。(5)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市场竞价认购。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的进步是众所周知的,但目前仍有不少问题,今后我国股票的发行制度改革之路仍然任重道远。主要设想是:(1)在完善核准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向注册制演进。(2)股票发行价格的定价机制市场化。(3)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与权力。(4)加强对股票发行信息披露的监管。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监管制度都对应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在市场逐渐发育成熟的过程中,股票发行制度也应该逐渐地改变,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其中审批制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核准制是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中间形式,注册制则是目前成熟股票市场普遍采用的发行制度。

借行政权力行使实质性审批职能,证券中介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进行技术指导。

注册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熟股票市场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发行制度。证券监管部门公布股票发行的必要条件,只要达到所公布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股票。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合规性的形式审查,而将发行公司的质量留给证券中介机构来判断和决定。这种股票发行制度对发行人、证券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要求都比较高。

核准制则是介于注册制和审批制之间的中间形式。它一方面取消了政府的指标和额度管理,并引进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判断企业是否达到股票发行的条件;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同时对股票发行的合规性和适销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有权否决股票发行的申请。在核准制下,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审查,还对发行人的营业性质、财力、素质、发展前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价值判断和是否核准申请的决定。

保荐制度由保荐人(券商)对发行人发行证券进行推荐和辅导,并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继续协助发行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计划书中的承诺,同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

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的行为。股票承销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股票承销期不能少于10日,不能超过90日。

股票承销有以下两种方式:

(1)股票代销。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

(2)股票包销。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包销又分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

股票凭证是股票的具体表现形式。股票不但要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发行上市,而其票面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内容。股票凭证在制作程序、记载的内容和记载方式上都必须规范化,并且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由于电子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我国深沪股市股票的'发行和交易都借助于电子计算机及电子通信系统进行,上市股票的日常交易已实现了无纸化,所以现在的股票仅仅是由电子计算机系统管理的一组组二进制数字而已。我国发行的每股股票的面额均为1元人民币,股票的发行总额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数。

股份登记指股份公司的股份明细数据在结算系统中的初始登记行为。股份发行登记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登记和增发新股登记。在我国,股份公司经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发行新股,曾采用股票认购证、与储蓄存款挂钩、“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等网下发行和网上定价发行、网上竞价发行等方式。在不同的发行方式下,股份发行登记的方法略有不同。

目前,我国证券账户的种类有两种划分依据:一是按照交易场所划分;二是按照账户用途划分。按交易场所划分,证券账户可以划分为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分别用于记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以及中国结算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按用途划分,证券账户可以划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创业板交易账户和其他账户等。

1.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

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其开立仅限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允许买卖a股的境内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a股账户按持有人分为自然人证券账户、一般机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自营证券账户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等。在实际运用中,a股账户是我国目前用途最广、数量最多的一种通用型证券账户,既可用于买卖人民币普通股票,也可用于买卖债券、上市基金、权证等各类证券。

2.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

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b股账户”,是专门为投资者买卖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也称为境内上市外资股)而设置的。b股账户按持有人可以分为境内投资者证券账户和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

3.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十

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是各种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储蓄存单等。资金融通简称为融资,一般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知识点归纳,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

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

做市商制度就是以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驱动交易发展的证券交易方式。它是不同于竞价交易方式的一种证券交易制度,一般为柜台交易市场所采用。

一般来说,做市商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1)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这样才能建立足够的标的商品库存以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要。

(2)具有管理商品库存的能力,以便降低商品库存的风险。

(3)要有准确的报价能力,要熟悉自己经营的标的商品,并有较强的分析能力。

作为做市商,其首要的任务是维护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所以做市商必须履行“做市”的义务,即在尽可能避免市场价格大起大落的条件下,随时承担所做证券的双向报价任务,只要有买卖盘,就要报价。

(1)提高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 (2)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衡运行。 (3)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

融资融劵交易的基本概念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有效;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财务状况、合规状况良好;有开展业务相应的专业人员、技术条件、资金和证券;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等。

证券经纪商在收到客户委托后,应对委托人身份、委托内容、委托卖出的实际证券数量及委托买人的实际资金余额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接受委托。

(1)验证与审单。验证主要是对客户委托时递交的相关证件(如身份证件等)进行核实,审单主要是检查客户填写的委托单。证券经纪商要根据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对客户的证件和委托单在合法性和同一性方面进行审查。这些审查是为了维护交易的合法性,提高成交的准确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2)查验资金及证券。在不采用信用交易的情况下,投资者必须用自己账户上的资金买人证券,或者卖出自己账户上实际存在的证券。因此,证券经纪商在受理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时,要查验证实客户的资金及证券。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客户采用自助委托方式,则当其输入相关的账号和正确的密码后,即视同确认了身份。证券经纪商的电脑系统还自动检验客户的证券买卖申报数量和价格等是否符合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一般意义上,证券托管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证券委托给证券公司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证券存管是指证券公司将投资者交给其保管的'证券以及自身持有的证券统一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在账户记录上,由于实现了无纸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一般以证券公司为单位,采用电脑记账方式记载证券公司交给的证券;证券公司也采用电脑记账的方式记载投资者的证券。对股权、债权变更引起的证券转移,通过账面予以划转。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

对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其托管制度是和指定交易制度联系在一起的。所谓指定交易,是指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交易单元参与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投资者如不办理指定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自动拒绝其证券账户的交易申报指令,直至该投资者完成办理指定交易手续。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可概括为“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深圳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持有的证券需在自己选定的证券营业部托管,由证券营业部管理其名下明细证券资料。投资者的证券托管是自动实现的,投资者在哪家证券营业部买人证券,这些证券就自动托管在哪家证券营业部。投资者可以利用同一证券账户在国内任意一家证券营业部买人证券。投资者要卖出证券,必须到证券托管营业部方能进行(在哪里买入就在哪里卖出)。投资者也可以将其托管证券从一家证券营业部转移到另一家证券营业部托管,称为“证券转托管”。转托管可以是一只证券或多只证券,也可以是一只证券的部分或全部。

(一)佣金

佣金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是证券经纪商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买卖服务收取的费用。此项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

(二)过户费

过户费是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证券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中央结算公司的收入,由证券经纪商在同投资者清算交收时代为扣收。

(三)印花税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我国税收制度规定,股票成交后,国家税务机关应向成交双方分别收取印花税。为保证税源,简化缴款手续,现行的做法是由证券经纪商在同投资者办理交收过程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纪商同中央结算公司的清算、交收中集中结算;最后,由中央结算公司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

1.股票非交易过户的类型

(1)自然人因遗产继承办理公众股非交易过户。

(2)自然人因出国定居向受赠人赠与公司职工股办理非交易过户。

2.股票非交易过户的操作流程

(1)申请人填写并提交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

(2)经办人查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及一致性,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交复核员实时复核。

(3)复核员实时复核并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将申请表及资料交营业部分管负责人审核;营业部分管负责人在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上实时审核签字后交还经办人;经办人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交还申请人,其余资料留存。

(4)经办人向申请人预收取非交易过户的一切费用并出示相应凭证。

(5)按照中央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或中央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将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中央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或传真至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门(上海证券的非交易过户)。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再传真至中央结算公司。

(6)收市后经办人将客户留存资料归入客户资料档案留存。

(7)经办人于收到登记结算公司非交易过户确认单的下一工作日将该确认单交申请人,并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十一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重点复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理论上说,回购交易是质押贷款的一种方式,通常用在政府债券上。债券经纪人向投资者临时出售一定的债券,同时签约在一定的时间内以稍高价格买回来,债券经纪人从中取得资金再用来投资,而投资者从价格差中得利。回购交易长的有几个月,但通常情况下只有24小时,是一种超短期的金融工具,具有短期融资的属性。从运作方式看,它结合了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的特点,通常在债券交易中运用。

现券交易是一个现券的买卖,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在当日或次日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实际上它就是一个债券的买卖行为。

与现券交易相比,远期合同交易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远期合同交易买卖双方必须签订远期合同,而现券交易则无此必要。

(2)远期合同交易买卖双方进行商品交收或交割的时间与达成交易的时间,通常有较长的间隔,相差的时间达几个月是经常的事情,有时甚至达一年或一年以上。而现券交易通常是现买现卖,即时交收或交割,即便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也比较短。

(3)远期合同交易往往要通过正式的磋商、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合同之后才算成立,而现券交易则随机性较大,方便灵活,没有严格的交易程序。

(4)远期合同交易通常要求在规定的场所进行,双方交易要受到第三方的监控,以便使交易处于公开、公平、公正的状况,因而能有效地防止不正当行为,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而现券交易不受过多的'限制,因此也易产生一些非法行为。

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对象不同。(2)功能作用不同。(3)履约方式不同。(4)信用风险不同。(5)保证金制度不同。

 

交易中,报价是每100元面值债券的价格,债券的报价方式主要有:

(1)全价报价。此时,债券报价即买卖双方实际支付价格,全价报价的优点是所见即所得,比较方便;缺点是含混了债券价格涨跌的真实原因。

(2)净价报价。此时,债券报价是扣除累积应付利息后的报价。债券报价的优点是把利息累积因素从债券价格中剔除,可以更好反映债券价格的波动程度;缺点是双方需要计算实际支付价格。

(一)开户

(1)订立开户合同。开户合同应包括如下事项:委托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委托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时认可证券交易所营业细则和相关规定以及经纪商公会的规章作为开户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确立开户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延长合同期限的条件和程序。

(2)开立账户。在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订立开户合同后,就可以开立账户,为自己从事债券交易做准备。

(二)成交

证券公司在接受投资者的有效委托后,通过卫星直接传至交易所主机进行撮合成交。

(1)债券成交的原则。在证券交易所内,债券成交就是要使买卖双方在价格和数量上达成一致。这一程序必须遵循特殊的原则,又叫竞价原则。这种竞价规则的主要内容是“三先”,即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客户委托优先。价格优先就是证券公司按照交易最有利于投资委托人的利益的价格买进或卖出债券;时间优先就是要求在相同的价格申报时,应该与最早提出该价格的一方成交;客户委托优先主要是要求证券公司在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之间,首先进行代理买卖。

(2)竞价的方式。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按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方式为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三)清算

债券的清算是指对在同一交割日对同一种债券的买和卖相互抵销,确定出应当交割的债券数量和应当交割的价款数额,然后按照“净额交收”原则办理债券和价款的交割。

(四)交割

债券的交割就是将债券由卖方交给买方,将价款由买方交给卖方。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照交割日期的不同,可分为当日交割、普通日交割和约定日交割三种。目前,深沪证券交易所规定为当日交割,即在买卖成交当天办理券款交割手续。

 

(1)债券登记。债券登记是指本公司在证券账户中记录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余额和余额变化情况的行为;如通过名义持有人持有证券的,债券登记是指本公司对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余额和余额变化情况的进行记录的行为。

(2)债券托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银行及授权分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各类基金、保险公司、外资金融机构以及经金融监管当局批准可投资于债券资产的其他金融机构(下称投资人)均可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按实名制原则以自己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债券托管量等于已经发行但尚未到期的债券总量。

(3)债券兑付和付息。债券兑付是偿还本金,债券付息是支付利息。一般情况下,债券有五种兑付方式:到期兑付、提前兑付、债券替换、分期兑付和转换为普通股兑付。债券利息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息票方式(又称“减息票方式”)、折扣利息、本息合一方式。

债券信用评级是以企业或经济主体发行的有价债券为对象进行的信用评级。债券信用评级大多是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是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所发行某一特定债券,按期还本付息的可靠程度进行评估,并标示其信用程度的等级。这种信用评级,是为投资者购买债券和证券市场债券的流通转让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国家财政发行的国库券和国家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由于有政府的保证,因此不参加债券信用评级。地方政府或非国家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某些有价证券,则有必要进行评级。

 

(一)前期准备阶段(约一周时间)

(1)评估客户向评估公司提出信用评级申请,双方签订《信用评级协议书》,协议书内容主要包括签约双方名称、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出具评估报告时间、评估收费、签约时间等。

(2)评估公司指派项目评估小组,并制订项目评估方案。评估小组一般由3~6人组成,其成员应是熟悉评估客户所属行业情况及评估对象业务的专家组成,小组负责人由具有项目经理以上职称的高级职员担任。项目评估方案应对评估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安排和评估人员分工等作出规定。

(3)评估小组应向评估客户发出《评估调查资料清单》,要求评估客户在较短时间内把评估调查所需资料准备齐全。评估调查资料主要包括评估客户章程、协议、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工作总结、远景规划、近三年统计报表、董事会记录、其他评估有关资料等。同时,评估小组要做好客户情况的前期研究。

(二)信息收集阶段(约一周时问)

(1)评估小组去现场调查研究,先要对评估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阅读分析,围绕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的要求,哪些已经齐备,还缺哪些资料和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

(2)就主要问题同评估客户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进行交谈,或者召开座谈会,倾听大家意见,务必把评估内容有关情况搞清楚。

(3)根据需要,评估小组还要向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银行、税务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了解、进行核实。

(三)信息处理阶段(约三天时间)

(1)对收集的资料按照保密与非保密进行分类,并编号建档保管,保密资料由专人管理,不得任意传阅。

(2)根据信用评级标准,对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并按规定格式填写信用评级工作底稿。

(3)对定量分析资料要关注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然后上机进行数据处理。

(四)初步评级阶段(约四天时间)

(1)评估小组根据信用评级标准的要求,对定性分析资料和定量分析资料结合起来,加以综合评价和判断,形成小组统一意见,提出评级初步结果。

(2)小组写出《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并向有关专家咨询。

(五)确定等级阶段(约十天时间)

(1)评估小组向公司评级委员会提交《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评级委员会开会审定。

(2)评级委员会在审查时,要听取评估小组详细汇报情况并审阅评估分析依据,最后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资信等级,并形成《信用评级报告》。

(3)公司向评估客户发出《信用评级报告》和《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征求意见,评估客户在接到报告5日内提出意见。如无意见,评估结果以此为准。

(4)评估客户如有意见,提出复评要求,提供复评理由,并附必要资料。公司评级委员会审核后给予复评,复评以一次为限,复评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六)公布等级阶段

(1)评估客户要求在报刊上公布资信等级,可与评估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由评估公司以《资信等级公告》形式在报刊上刊登。

(2)评估客户如不要求在报刊上公布资信等级,评估公司不予公布。但如评估公司自己办有信用评级报刊,则不论评估客户同意与否,均应如实报道。

(七)跟踪评级阶段

(1)在资信等级有限期内(企业评级一般为2年,债券评级按债券期限确定),评估公司要负责对其资信状况跟踪监测,评估客户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2)如果评估客户资信状况超出一定范围(资信等级提高或降级),评估公司将按跟踪评级程序更改评估客户的资信等级,并在有关报刊上披露,原资信等级自动失效。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十二

证券从业资格,是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简称。该证书是全国性质的资格认证考试,是国家金融机构进行认证的资格证书,有较高的含金量。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行业的入门考试。下面是关于证券从业的基本知识要点归纳,望大家喜欢。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是通过委托证券经纪商来进行的,此时,投资者是证券经纪商的客户(下文中的'客户即指委托证券经纪商来代理买卖证券的投资者)。客户在办理委托买卖证券时,需要向证券经纪商下达委托指令。委托指令有不同的具体形式,可以分为柜台委托和非柜台委托两大类。

(一)柜台委托

柜台委托是指委托人亲自或由其代理人到证券营业部交易柜台,根据委托程序和必需的证件采用书面方式表达委托意向,由本人填写委托单并签章的形式。采用柜台委托方式,客户和证券经纪商面对面办理委托手续,加强了委托买卖双方的了解和信任,比较稳妥可靠。

(二)非柜台委托

(1)人工电话委托或传真委托。人工电话委托是指客户将委托要求通过电话报给证券经纪商,证券经纪商根据电话委托内容向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传真委托是指客户填写委托内容后,采用传真的方式表达委托要求,证券经纪商接到传真委托书后,将委托内容输入交易系统申报进场。

(2)自助和电话自动委托。这里的自助方式是自助终端委托,即客户通过证券营业部设置的专用委托电脑终端,凭证券交易磁卡和交易密码进入电脑交易系统委托状态,自行将委托内容输入电脑交易系统,以完成证券交易。电话自动委托是指证券经纪商把电脑交易系统和普通电话网络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电话自动委托交易系统;客户通过普通电话,按照该系统发出的指示,借助电话机上的数字和符号键输入委托指令。

(3)网上委托。网上委托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基于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网络的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向客户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包括需下载软件的客户端委托和无需下载软件、直接利用证券公司网站的页面客户端委托。网上委托的上网终端包括电子计算机、手机等设备。

客户在办理网上委托的同时,也应当开通柜台委托、电话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当证券公司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出现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委托被冻结等异常情况时,客户可采用上述其他委托方式下达委托指令。

1.股票非交易过户的类型

(1)自然人因遗产继承办理公众股非交易过户。

(2)自然人因出国定居向受赠人赠与公司职工股办理非交易过户。

2.股票非交易过户的操作流程

(1)申请人填写并提交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

(2)经办人查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及一致性,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交复核员实时复核。

(3)复核员实时复核并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将申请表及资料交营业部分管负责人审核;营业部分管负责人在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上实时审核签字后交还经办人;经办人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交还申请人,其余资料留存。

(4)经办人向申请人预收取非交易过户的一切费用并出示相应凭证。

(5)按照中央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或中央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将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中央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或传真至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门(上海证券的非交易过户)。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再传真至中央结算公司。

(6)收市后经办人将客户留存资料归入客户资料档案留存。

(7)经办人于收到登记结算公司非交易过户确认单的下一工作日将该确认单交申请人,并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

(一)佣金

佣金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是证券经纪商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买卖服务收取的费用。此项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

(二)过户费

过户费是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证券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中央结算公司的收入,由证券经纪商在同投资者清算交收时代为扣收。

(三)印花税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我国税收制度规定,股票成交后,国家税务机关应向成交双方分别收取印花税。为保证税源,简化缴款手续,现行的做法是由证券经纪商在同投资者办理交收过程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纪商同中央结算公司的清算、交收中集中结算;最后,由中央结算公司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十三

导语: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大家跟着百分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资产证券化的考试内容吧。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

(1)根据基础资产分类。根据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不同,可以将资产证券化分为不动产证券化、应收账款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证券化(如高速公路收费)、债券组合证券化等类别。

(2)根据资产证券化的地域分类。根据资产证券化发起人、发行人和投资者所属地域不同,可将资产证券化分为境内资产证券化和离岸资产证券化。

(3)根据证券化产品的属性分类。根据证券化产品的金融属性不同,可以分为股权型证券化、债权型证券化和混合型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交易比较复杂,涉及的当事人较多,一般而言,下列当事人在证券化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1)发起人。发起人也被称为“原始权益人”,是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原始所有者,通常是金融机构或大型工商企业。

(2)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受托人(spv)。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受托人是指接受发起人转让的资产,或受发起人委托持有资产,并以该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化产品的机构。选择特定目的机构或受托人时,通常要求满足所谓破产隔离条件,即发起人破产对其不产生影响。

(3)资金和资产存管机构。为保证资金和基础资产的安全,特定目的机构通常聘请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和资产的托管。

(4)信用增级机构。此类机构负责提升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等级,为此要向特定目的机构收取相应费用,并在证券违约时承担赔偿责任。有些证券化交易中,并不需要外部增级机构,而是采用超额抵押等方法进行内部增级。

(5)信用评级机构。如果发行的证券化产品属于债券,发行前必须经过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6)承销人。承销人是指负责证券设计和发行承销的投资银行,如果证券化交易涉及金额较大,可能会组成承销团。

(7)证券化产品投资者。证券化产品投资者,即证券化产品发行后的持有人。除上述当事人外,证券化交易还可能需要金融机构充当服务人,服务人负责对资产池中的现金流进行日常管理,通常可由发起人兼任。

通常来讲,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重组现金流,构造证券化资产。发起人(一般是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也可以称为“原始权益人”)根据自身的资产证券化融资要求,确定资产证券化目标,对自己拥有的能够产生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信贷资产进行清理、估算和考核,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对整个组合的现金流的平均水平有一个基本判断,决定借款人信用、抵押担保贷款的抵押价值等并将应收和可预见现金流资产进行组合,对现金流的重组可按贷款的期限结构、本金和利息的重新安排或风险的重新分配等进行,根据证券化目标确定资产数,最后将这些资产汇集形成一个资产池。

(2)组建特设信托机构,实现真实出售,达到破产隔离。特设信托机构是一个以资产证券化为唯一目的的、独立的信托实体,有时也可以由发起人设立,注册后的特设信托机构的活动受法律的严格限制,其资本化程度很低,资金全部来源于发行证券的收入。

(3)完善交易结构,进行信用增级。为完善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特设机构要完成与发起人指定的资产池服务公司签订贷款服务合同、与发起人一起确定托管银行并签订托管合同、与银行达成必要时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周转协议、与券商达成承销协议等一系列的程序。同时,特设信托机构对证券化资产进行一定风险分析后,就必须对一定的资产集合进行风险结构的重组,并通过额外的现金流来源对可预见的损失进行弥补,以降低可预见的信用风险,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

(4)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为投资者提供证券选择的依据,因而构成资产证券化的又一重要环节。评级由国际资本市场上广大投资者承认的独立私营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考虑因素不包括由利率变动等因素导致的市场风险,而主要考虑资产的信用风险。

(5)安排证券销售,向发起人支付。在信用提高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公布之后,由承销商负责向投资者销售资产支持证券,销售的方式可采用包销或代销。特设信托机构从承销商处获取证券发行收入后,按约定的购买价格,把发行收入的大部分支付给发起人。至此,发起人的筹资目的已经达到。

(6)挂牌上市交易及到期支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完毕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后,即实现了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流动性的目的。但资产证券化的工作并没有全部完成。发起人要指定一个资产池管理公司或亲自对资产池进行管理,负责收取、记录由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收入,并将这些收款全部存入托管行的收款专户。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十四

(本大题共10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0分。在以下各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入括号内)

第1题:可转换债券通常是指证券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它转换成一定数量的( )。

a.担保债券

b.抵押债券

c.优先股票

d.普通股票

第2题:下列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地方政府债券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和普通债券

b.收入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

c.普通债券是指为筹集资金建设某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d.地方政府债券简称“地方债券”,也可以称为“地方公债”或“市政债券”

第3题:公开发行企业债券,若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 );若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 )。

a.60%,30%

b.60%,20%

c.20%,60%

d.20%,20%

第4题:下列关于凭证式国债的表述,错误的是( )。

a.采取“随买随卖”的方式进行交易

b.承销商通过开具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进行发售

c.利率按实际持有天数分档计付

d.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可上市流通的储蓄型债券

第5题:关于债券的票面价值,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

a.在债券的票面价值中,只需要规定债券的票面金额

b.票面金额定得较小,发行成本也就较小

c.票面金额定得较大,有利于小额投资者购买

第6题: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其主要包括( )。

a.政府和政府机构、公司

b.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公司

c.政府和中央银行、公司企业

d.政府、金融机构、财政部、公司

第7题: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是指( )。

第8题:随着市场的发展变化,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经历了一个从( )的过程。

a.中央监管到地方监管,由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

b.地方监管到中央监管,由集中监管到分散监管

c.中央监管到地方监管,由集中监管到分散监管

d.地方监管到中央监管,由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

第9题:商业银行( )的做法简单地说就是: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

a.风险转移

b.风险规避

c.风险补偿

d.风险对冲

第10题:以下风险最小的债券是( )。

a.国库券

b.长期金融债券

c.短期金融债券

d.短期公司债券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十五

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试题(及答案)

选择题

1.股份公司上市条件的股本总额为()万元。

a.1000

b.2000

c.3000

d.5000

2.()确立了我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其设立、组织、运行和终止等过程的基本法律准则。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对证券公司证券经纪等涉及客户的业务进行托管的,托管期限一般不超过()个月。

a.3

b.6

c.12

d.24

4.证券公司的设立应当经()批准。

a.中国人民银行

b.国务院

c.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d.省级地方人民政府

5.行政重组未完成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a.3

b.6

c.12

d.24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批准。

a.中国人民银行

b.当地政府

c.财政部

d.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7.证券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不可以()证券类金融产品。

a.发行

b.交易

c.委托他人代为买卖

d.销售

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证券发行的规定不包括()。

a.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及报送募股申请和文件资料、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

b.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报送的文件及筹集资金的用途

c.经纪业务中的禁止性规定

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a.2

b.3

c.4

d.5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证券市场各类参与主体为调整对象,其核心旨在()。

a.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b.扩大市场规模,为国民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服务

c.打击各种金融犯罪,保证国有资产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害

d.为证券市场融资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提供法律保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参考答案:

1.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份公司上市的股本总额为3000万元。

2.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调整范围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确立了我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其设立、组织、运行和终止等过程的基本法律准则。

3.c。 解析:《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对证券公司证券经纪等涉及客户的业务进行托管的,托管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c。 解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b。 解析:《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行政重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满12个月,行政重组未完成的,证券公司可以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延长行政重组期限,但延长行政重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6.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7.c。 解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违反规定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证券类金融产品。

8.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证券发行的`主要内容除a、b、d三项外,还包括:(1)报送申请核准发行证券的文件格式、报送方式及预先披露规定股票发行审核的制度及规定。(2)证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的承销方式。(3)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约定的内容。(4)证券承销的期限、发行价格的协商确定等。经纪业务中的禁止性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证券公司的规定。

9.c。 解析:《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人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

10.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调整范围涵盖了在中国境内的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交易和监管,其核心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十六

你知道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架构是怎样的吗?你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架构了解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架构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行三会”是国内金融界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四家中国的金融监管部门的`简称,此种叫法最早起源于2003年,“一行三会”构成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格局。“一行三会”均实行垂直管理。

1983年9月,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履行中央银行职能,正式成为中国的货币金融管理机构。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成立,全面承接中国人民银行在城市地区的银行业务。从此,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所有金融业务都归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形成了集中监管体制。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挂牌运作,标志着我国金融业形成了“三驾马车”式垂直的分业监管体制,至此,“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正式形成。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执行中央银行业务,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

(1)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4)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5)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6)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7)经理国库。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9)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10)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11)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13)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14)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作为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1.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其主要职责不包括()。

i.管理信贷征信业

ii. 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iii .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iv .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

a.i、ii

、iv

c.i、iii、iv

、iii、iv

答案:b

2.“一行三会”是国内金融界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构成了中国金融业()的格局。

a.分业经营

b.混业经营

c.同一经营

d.共同经营

答案:a

3.根据分业监管原则,我国信托公司的监管机构为()。

a.中国证监会

b.中国银监会

c.中国人民银行

d.中国保监会

答案:b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十七

金融市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市场是指由货币资金的借贷、金融工具的发行与交易以及外汇黄金买卖所形成的市场,泛指资金供求双方运用各种金融工具,通过各式各样的金融交易活动实‘现资金余缺的调剂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狭义的金融市场特指有价证券(主要是债券与股票)发行与流通的场所。通常所说的金融市场主要是指后者。

1.交易对象不同,即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对象具有特殊性。

2.交易的过程不同,即金融市场的借贷活动具有集中性。

3.交易的场所不同,即金融市场的交易场所具有非固定性。

4.交易的价格不同,即金融市场上的价格具有一致性。

5.金融市场上交易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同一性。

6.交易的双方不同,即金融市场上的买卖双方具有可变性。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十八

金融市场又称为资金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是资金融通市场。接下来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2017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章节复习重点,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

目前,我国证券账户的种类有两种划分依据:一是按照交易场所划分;二是按照账户用途划分。按交易场所划分,证券账户可以划分为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分别用于记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以及中国结算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按用途划分,证券账户可以划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创业板交易账户和其他账户等。

1.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

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其开立仅限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允许买卖a股的境内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a股账户按持有人分为自然人证券账户、一般机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自营证券账户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等。在实际运用中,a股账户是我国目前用途最广、数量最多的一种通用型证券账户,既可用于买卖人民币普通股票,也可用于买卖债券、上市基金、权证等各类证券。

2.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

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b股账户”,是专门为投资者买卖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也称为境内上市外资股)而设置的。b股账户按持有人可以分为境内投资者证券账户和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

3.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是用于买卖上市基金的一种专用型账户。基金账户是随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为方便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而专门设置的。

证券经纪商为投资者办理经纪业务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投资者必须事先到中央结算公司或其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坚持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原则。

(1)合法性。合法性是指只有国家法律允许进行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才能开立证券账户。对国家法律法规不准许开户的对象,中央结算公司及其开户代理机构不得予以开户。

(2)真实性。真实性是指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虚假隐匿。目前,投资者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进行证券交易时采用实名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以投资者本人的名义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者申请开立账户时,必须持有证明中国公民身份或者中国法人资格的合法证件。

《证券账户管理规则》规定,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法人机构(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类公司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可按规定向中央结算公司申请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一般情况下,第一开户网建议投资者开立上海a股账户和深圳a股账户;如果投资者持有港币要进行证券投资的,则开立深圳b股账户;如果投资者持有美元要进行证券投资的,则开立上海b股账户;已经开立a股账户的投资者,允许其对基金进行投资,不必再开立基金账户。

(一)证券交易原则

证券交易原则是反映证券交易宗旨的一般法则,应该贯穿于证券交易的全过程。为了保障证券交易功能的发挥,以利于证券交易的正常运行,证券交易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三个原则。

(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又称信息公开原则,指证券交易是一种面向社会的、公开的交易活动,其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获得平等的机会。它要求证券交易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各自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公平保护。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应当公正地对待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以及公正地处理证券交易事务。

(二)证券交易规则

证券交易规则即为了维护证券交易市场而颁布的具有法律依据的规则,主要包含:集中竞价交易规则、大宗交易制度和金融期货交易规则三方面。 (1)集中竞价交易规则。 (2)大宗交易制度。 (3)金融期货交易规则。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买卖证券是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办理的,而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来进行。换而言之,投资者需要通过经纪商的代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向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称为“委托”。

委托指令有多种形式,可以按照不同的依据来分类: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有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有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根据委托价格限制,有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根据委托时效限制,有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市委托和收市委托等。

(一)竞价原则

证券交易所内的证券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竞价成交。

(1)价格优先。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二)竞价方式

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采用两种竞价方式:集合竞价方式和连续竞价方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o0~15:o0为连续竞价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o0~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1.集合竞价

所谓集合竞价,是指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为: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2)高于该价格的买人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4)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5)然后进行集中撮合处理。

2.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阶段的特点是每一笔买卖委托输入交易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

按照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另外,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深圳证券交易所还规定,连续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十九

导语:金融期权是以期权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指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其购买者在向出售者支付一定费用后,就获得了能在规定期限内以某一特定价格向出售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的权利。

与金融期货相比,金融期权的主要特征在于它仅仅是买卖权利的交换。期权的买方在支付了期权费后,就获得了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即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时间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向期权的卖方买进或卖出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但并没有必须履行该期权合约的义务。期权的买方可以选择行使他所拥有的权利;期权的卖方在收取期权费后就承担着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该期权合约的义务。

(1)基础资产不同。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的基础资产不尽相同。一般地说,凡可作期货交易的金融工具都可作期权交易。然而,可作期权交易的金融工具却未必可作期货交易。在实践中,只有金融期货期权,而没有金融期权期货,即只有以金融期货合约为基础资产的金融期权交易,而没有以金融期权合约为基础资产的金融期货交易。一般而言,金融期权的基础资产多于金融期货的基础资产。

(2)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称,即对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对方履约的权利,又有自己对对方履约的义务。而金融期权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性,期权的买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3)履约保证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均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而在金融期权交易中,只有期权出售者,尤其是无担保期权的出售者才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履约的义务。至于期权的购买者,因期权合约未规定其义务,无需开立保证金账户,也无需缴纳保证金。

(4)现金流转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时不发生现金收付关系,但在成交后,由于实行逐日结算制度,交易双方将因价格的变动而发生现金流转,即营利一方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将增加,而亏损一方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将减少。当亏损方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规定的维持保证金时,亏损方必须按规定及时缴纳追加保证金。因此,金融期货交易双方都必须保有一定的流动性较高的资产,以备不时之需。而在金融期权交易中,在成交时,期权购买者为取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必须向期权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但在成交后,除了到期履约外,交易双方将不发生任何现金流转。

(5)盈亏特点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都无权违约,也无权要求提前交割或推迟交割,而只能在到期前的任一时间通过反向交易实现对冲或到期进行实物交割。因此,从理论上说,金融期货交易中双方潜在的营利和亏损都是无限的。

相反,在金融期权交易中,由于期权购买者与出售者在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对称性,他们在交易中的营利和亏损也具有不对称性。从理论上说,期权购买者在交易中的潜在亏损是有限的,仅限于他所支付的期权费,而他可能取得的营利却是无限的;相反,期权出售者在交易中所取得的营利是有限的,仅限于所收取的期权费,而他可能遭受的损失却是无限的。

(6)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不同。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都是人们常用的套期保值工具,但它们的作用与效果是不同的。人们利用金融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在避免价格不利变动造成损失的同时,也必须放弃若价格有利变动可能获得的利益。人们利用金融期权进行套期保值,若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可通过执行期权来避免损失;若价格发生有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又可通过放弃期权来保护利益。这样,通过金融期权交易,既可避免价格不利变动造成的损失,又可在相当程度上保住价格有利变动而带来的利益。

但是,这并不是说金融期权比金融期货更为有利。如从保值角度来说,金融期货通常比金融期权更为有效,也更为便宜,而且要在金融期权交易中真正做到既保值又获利,事实上也并非易事。

所以,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可谓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在现实的交易活动中,人们往往将二者结合起来,通过一定的组合或搭配来实现某一特定目标。

(1)套期保值功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定义,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2)价格发现功能。价格发现功能是指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

(3)投机功能。

(4)套利功能。套利的理论基础在于经济学中的一价定律,即忽略交易费用的差异,同一商品只能有一个价格。

1.按照选择权的性质划分,金融期权可以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1)看涨期权。看涨期权也称“认购权”,指期权的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或合约到期日)按协定价格(也称“敲定价格”或“行权价格”)买入一定数量基础金融工具的权利。交易者之所以买入看涨期权,是因为他预期基础金融工具的价格在合约期限内将会上涨。如果判断正确,按协定价格买人该项金融工具并以市价卖出,可赚取市价与协定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判断失误,则放弃行权,仅损失期权费。

(2)看跌期权。看跌期权也称“认沽权”,指期权的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按协定价格卖出一定数量基础金融工具的权利。交易者买人看跌期权,是因为他预期基础金融工具的价格在近期内将会下跌。如果判断正确,可从市场上以较低的价格买入该项金融工具,再按协定价格卖给期权的卖方,将赚取协定价与市价的差额;如果判断失误,将放弃行权,损失期权费。

欧式期权只能在期权到期日执行;美式期权则可在期权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个营业日执行;修正的美式期权也被称为“百慕大期权”或“大西洋期权”,可以在期权到期日之前的一系列规定日期执行。

(1)股权类期权。与股权类期货类似,股权类期权也包括三种类型:单只股票期权、股票组合期权和股票指数期权。

(2)利率期权。利率期权指买方在支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有效期内或到期时以一定的利率(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面额的利率工具的权利。利率期权合约通常以政府短期、中期、长期债券,欧洲美元债券,大面额可转让存单等利率工具为基础资产。

(3)货币期权。货币期权又称“外币期权”“外汇期权”,指买方在支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有效期内或到期时以约定的汇率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额某种外汇资产的权利。货币期权合约主要以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元及澳大利亚元等为基础资产。

(4)金融期货合约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是一种以金融期货合约为交易对象的选择权,它赋予其持有者在规定时间内以协定价格买卖特定金融期货合约的权利。

(5)互换期权。金融互换期权是以金融互换合约为交易对象的选择权,它赋予其持有者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条件与交易对手进行互换交易的权利。

此外,与标准的交易所交易相比,还存在奇异型期权的期权类产品。奇异型期权通常在选择权性质、基础资产以及期权有效期等内容上与标准化的交易所交易期权存在差异,种类庞杂,较为流行的就有数十种之多。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通用篇二十

导语:金融风险是指任何有可能导致企业或机构财务损失的风险,如金融市场风险、金融产品风险、金融机构风险等。那么关于风险与金融风险的相关内容你知道吗?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风险一般被定义为“产生损失的可能性或不确定性”。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的可能性三个要素有机构成的。

金融风险也是一种风险,是指金融变量的变动所引起的资产组合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

(1)隐蔽性。隐蔽性指由于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不完全透明性,在其不爆发金融危机时,可能因信用特点而掩盖金融风险不确定损失的实质。

(2)扩散性。扩散性指由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家金融机构出现危机可能导致多家金融机构接连倒闭的“多米诺骨牌”现象。

(3)加速性。加速性指一旦金融机构出现经营困难,就会失去信用基础,甚至出现挤兑风潮,这样会加速金融机构的倒闭。

(4)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指金融风险发生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或非经济条件,而这些条件在风险发生前都是不确定的。

(5)可管理性。可管理性指通过金融理论的发展、金融市场的规范、智能性的管理媒介,金融风险可以得到有效的预测和控制。

(6)周期性。周期性指金融风险受经济循环周期和货币政策变化的影响,呈现规律性、周期性的特点。

金融风险来源于风险暴露以及影响资产组合未来收益的金融变量变动的不确定性。未来收益有可能受金融变量变动影响的那部分资产组合的资金头寸称为风险暴露。风险与暴露如影随形,紧密结合。没有风险暴露就没有风险,也就无所谓金融风险了。同时,暴露与风险又具有不同的内涵,暴露反映的是风险资产目前所处的一种状态,而风险是一种可能性。风险暴露的程度可以用暴露和风险同时加以刻画,如贷款的信用风险暴露等于该笔贷款目前的信用暴露与违约损失率的乘积。

不确定性是金融活动中客观存在的事实,反映了一个特定事件在未来变化有多种可能的结果。不确定性是金融风险产生的根源,不确定性越大,风险也就越大。不确定性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外在不确定性和内在不确定性。外在不确定性是指生成于某个经济系统自身范围之外的风险因子。外在不确定性对整个经济体系都会带来影响,导致的风险一般是系统性风险;内在不确定性主要源于经济体系之内的'因素(如主观决策、获取信息的不充分性等)造成的不确定性,它具有明显的个性,可以通过设定合理的规则或投资分散化等方式来降低其产生的金融风险,这些风险都为非系统性风险。

(1)金融风险对微观经济的影响。可能会给微观经济主体带来直接或潜在的经济损失;影响着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增大了交易和经营管理成本;可能会降低部门生产率和资金利用率。

(2)金融风险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会引起一国经济增长、消费水平和投资水平的下降;影响着一国的国际收支;可能会造成产业结构不合理、社会生产力水平下降,甚至引起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对经济产生严重破坏;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4.金融风险的分类

金融风险的种类和分类标准很多。按照能否分散,可将金融风险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按照会计标准,可将金融风险分为会计风险和经济风险;按照驱动因素,可将金融风险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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