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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安全教育考核制度(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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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安全教育考核制度(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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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我们要善于利用科技来提高学习和工作的效率。注意总结的篇幅,不要过长或过短,一般应根据所总结的内容和要求来合理控制字数。小编特地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值得借鉴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安全教育考核制度篇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和行人,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全体师生员工及来校工作、办事的校外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全体师生都应努力提高交通安全观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服从校园交通管理和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

第四条  门卫是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部门,负责对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校内交通事故处理。

第五条  进校联系业务、公务、探亲访友等外来机动车辆,需出示单位证明或说明进校理由,经门卫登记同意后进出校门。对于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工作的车辆,学校事先通知门卫,可以免于登记。

第六条  定期进校经商营运的外来机动车辆(校方购物免费送货上门的除外),经门卫审查同意后进出校门。

第七条  其它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押运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校园内通行。

第八条  校园内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学习驾驶机动车或试刹车。

第九条  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都必须听从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严禁超载、超限(宽、高)、超速行驶;禁止噪音、废气超标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十条  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过期牌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十一条  校园内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行车 

第十二条  学校正大门禁止停放货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家长接送学生应在校方规定地段。

第十三条  校园内夜间原则上不得停放个人的机动车辆。特殊情况需要停放的,由个人采取安全措施并负责车辆安全。

第十四条  为保障校园道路畅通,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做到文明驾驶、礼让行人。

第十五条  禁止任何人在校园追逐打闹。

第十六条  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车辆应在指定位置停放。

第十七条非机动车辆进入校门时,必须慢行,遇到上、放学高峰时间必须下车推行。

第十八条  行人在走廊、楼梯要靠右行走;不得在走廊、楼梯追逐、打闹、游戏;不得成群结队行走。

第十九条  非机动车辆不准乱停、乱放,应当有序地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地点。

第二十条  对于不服从校园交通管理和门卫执勤人员的管理,妨碍执勤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经济制裁。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校门卫、执勤人员应当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秉公办事、严格管理、按章执勤。

第二十二条  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1、领导重视,有专人抓,校长是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安全宣传有计划,班主任是计划落实的实施人。

3、学生时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主要对象,学校的安全教育必须围绕学生来实行。

4、学生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遵守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学校应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学生,进行经常教育,对不听教育和劝告者进行警告和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5、与车主、值班人员、班主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

学校安全教育考核制度篇二

一个学期转眼即逝,为了使每个同学都能安全而愉快地度过元旦,我们学校特向学生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醒同学们在外出的时候,做到下列几点:

1、外出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将自己的行程和大致返回的时间明确告诉家长。

2、外出游玩、购物等最好结伴而行,不独来独往,单独行动。

3、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礼物、玩具、食品,与陌生人交谈要提高警惕。

4、不把家中房门钥匙挂在胸前或放在书包里,应放在衣袋里,以防丢失或被坏人抢走。

5、不独自往返偏僻的街巷、黑暗的地下通道,不独自一人去偏远的地方游玩。

6、不接受陌生人的邀请、不搭乘陌生人的便车。

7、外出要按时回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设法告知家长。

二、遵守交通规则。

走路一定要注意来往车辆,不乱穿马路,不在马路上玩,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地方必须按规定通过。乘公交车不大声喧哗,更不许讲脏话,疯打闹。特别是不乘坐四种禁乘车辆。

三、遵守公德。

在公共场所,遵守法纪、不损坏公共设施、财物,不在楼院大声喧闹。

四、加强自护意识。

做好五防即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暴饮暴食、防煤气中毒;牢记三知即火警119、急救120、治安报警110。不做危险游戏,不玩危险品,不给陌生人开家门。假期如果你是一人在家,提醒你注意:

1、使用液化气时,要有人看管,不可远离,随时注意调节火头的大小,防止汤水外溢浇灭火焰或火焰被风吹灭,引起跑气。如发现有气漏出,应立即采取措施:打开门窗,然后查找漏气部位。

2、当同学们独自在家时,要注意避免陌生人进入而发生意想不到的危险。

五、假期不许到台球室、游戏厅、网吧等场所玩,不参与或观看赌博活动,不与社会闲杂人员来往,不随从坏人起哄。

希望同学们能够合理的安排好在家学习时间,认真完成好学习任务。放假期间注意安全,遵守学校所提出的各项安全要求。

最后,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

倡议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学校安全教育考核制度篇三

1、万众一心共创平安校园,互助友爱同筑和谐海经。

2、不为一时的冲动放弃自己的美好未来,安全、和谐、文明校园由你我来创建!

3、出门多看一眼,遇事多想一点,安全放重一点。

4、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

5、教室走廊不奔跑,安全第一真是好。

6、走楼梯守次序,进教室不喧哗。

7、预防为主教育在先注重实践狠抓落实。

8、你爱湖水,湖水也会“溺爱”你。

9、马虎人,一失足成千古恨;遵章者,三思行享百年福。

10、踏入校园,走进平安,建设和谐校园,增强自我防范。

11、大事小事讲安全,时时刻刻顾安全。

12、严是爱,松是害,安全给力,平安天天在。

13、不管是骑神马,还是坐浮云,安全第一。

14、绷紧安全弦,奏响青春歌!

15、全面深化“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

16、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

17、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前、综合治理。

18、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安全和-谐校园环境。

19、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构建校园安全文化。

20、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环境。

21、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校园安防能力。

22、强化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3、成长道路千万条,人身安全第一条。

24、深海莫去戏,书海任你游!

25、钥匙随身带,门窗随手关!

26、纸币莫过手,一卡通健康!

27、理想,只有在安全的直行线上才会绽放美丽的花朵。

28、今天我们为校园安全建设栽下一棵小树,未来它将在这里成荫。

29、文明在细节,安全须防患,关爱生命旅程,行万里平安路。

30、安全情系生命,文明创造和谐,建设平安校园,你我共同责任。

31、以我安全之心,换我校园和谐。

32、减速慢行缓一秒,关照生命到一生。

33、消防知道记心头,消防器材会使用,消防安全校园宁。

34、安全心中常驻,幸福生活永伴。

35、与平安作伴,与幸福共存。

36、平安伴我在校园,人人事事保平安。

37、营造校园安全氛围,创造温馨学习环境。

38、加强安全管理,构建和谐校园。

39、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40、珍爱宝贵生命,拒绝交通违法。

41、红灯停绿灯行,横过马路请走斑马线。

42、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43、乘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

44、马路嬉戏危险多,交通安全最重要。

45、抓好“平安校园”建设,搞好交通安全教育。

46、学习是首要,安全更重要。

47、安全是人类共同的向往、安全是快乐生活的'根本。

48、教室走廊不奔跑,安全第一真是好。

49、走楼梯守次序,进教室不喧哗。

50、教室走廊不嬉戏,同学玩乐守秩序。

51、师生安全重于泰山。

52、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事事安全、人人安全。

53、预防为主教育在先注重实践狠抓落实。

54、措施到位校园安全有保障。

55、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56、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全面排除安全隐患。

57、加强领导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

58、增强师生防范意识,营造校园安全环境。

59、安全是人类共同的向往、安全是快乐生活的根本。

60、无论你走到哪里,请与安全同行。

61、金帽银帽我不要,只要我的安全帽。

62、成败不在一时,但安全却在瞬间锋。

63、注意安全常记得,快快乐乐每一刻。

64、筑安全之堤,走幸福之路。

65、我把安全记在心,人人夸我好记性。

66、学生时代人之初,校园内外常反复。

67、安全第一记心间,踏上人生成才路。

68、安全伴我行,处处迎光明。

69、宁走一天路,不坐三无车。

70、安全随身携带,快乐无处不在。

学校安全教育考核制度篇四

为加强学校(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类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意见》、xx市人民政府《xx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含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二)考核周期。以年度为单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教育局于次年1月份对考核对象进行上年度工作考核。

(三)考核内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严格按照《xx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附件1)执行;对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考核严格按照《xx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附件2)执行。

(四)考核方法。考核时将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和工作记录,深入学校检查校园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市教育局将对各被考核对象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

(五)其他要求。考核对象要及时总结本单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宣传,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二、“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

(一)创建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四级,创建活动以区县为主。

(二)评估周期。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评估一次。

(三)评估标准。按照淄教督字〔2015〕30号文件要求,参照《山东省中小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进行。

(四)评估原则。“平安和-谐校园”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强化过程性指导,提倡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全员参与。

(五)评估办法。自评达到标准的区县学校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区县进行初评,在确认为区县级“平安和-谐校园”的基础上择优申报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自评达到标准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评估申请,市教育局进行评审,通过者确认为市级“平安和-谐校园”。区县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在初步审查基础上确定评估指标,于9月份组织评估验收。验收按照评估标准采取听汇报、座谈、查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六)评后管理。“平安和-谐校园”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5年。有效期期满前三个月,学校应主动申请复评。经复评合格的学校,可保留原称号;复评不合格的学校,给予通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其称号。被评为“平安和-谐校园”的学校如进行改建、扩建、校区迁移及学校合并应按复评程序进行复评,学校未提出复评申请或复评未通过的,称号自然取消。实行“平安和-谐校园”随访制度。市教育局对“平安和-谐校园”命名学校进行不定期随访抽查,发现问题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或随访抽查发现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撤销其称号。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影响恶劣事件的,撤销其“平安和-谐校园”称号。

三、考核评定

(一)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包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组织保障有力。

2.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完备。

3.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安全状况,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并加强检查指导。

4.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指导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5.重视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人防、物防、技防”达到有关标准,年度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6.认真完成市教育局部署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意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7.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必须具有“平安和-谐校园”称号。

(二)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重视安全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2.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不断改进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所在学校没有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坚持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 工作中,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参评的,本年度本区县校园内必须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参评的,本年度本单位必须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且校园消防、宿舍管理、饮食卫生、校园保卫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无明显安全隐患存在;一线教师参评的,要具有能够体现安全教育研究成果的论文或在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征文、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

(三) “平安和-谐校园”的评定。严格按照淄教督字〔2015〕30号文件要求,达到《山东省中小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规定标准,并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认真落实责任制,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2.加园安全设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达到有关标准。

3.校园消防、传染病防控、饮食卫生、学生宿舍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的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4.加强安全教育,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自救自护能力不断增强。

5.健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工作体系,每学年组织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

7.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秩序井然,氛围和-谐。

四、结果使用

(一)被评为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被评为市级“平安和-谐校园”的学校,市教育局予以表彰挂牌,并作为省级、国家级 “平安和-谐校园”申报、市级、省级规范化学校创建及幼儿园升类达标的前置条件。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当年内取消评优树先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平安和-谐校园”:

1.校园内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

2.出现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

3.发生群访案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党纪,受到纪检部门查处的。

5.教职工中有传播邪教、赌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市教育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定及市级以上“平安和-谐校园”推荐申报工作。

(二)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对各单位的考核,参照明察暗访情况,确定评定结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学区小学的安全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芜湖县教育局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各校必须把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放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章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安排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条件,建立相应机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长期有序进行。

(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并融入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全面掌握与学校安全工作相关的信息,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种防范措施。

(三)通过岗位要求和《责任书》等形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使学校里的每个工作岗位都有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同时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奖惩,保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特别注意加强校舍(楼道)、食品、卫生、消防、集体活动、疾病防控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排查、掌握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即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迅速进行整改和处理。

(五)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要求保证必要课时,积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六条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制度措施,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二)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完善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

(四)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与学校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和要求,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六)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第七条 学校行政人员分别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掌握职责范围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监控、整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校长报告。

(三)加强检查督促工作,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经验,调动师生的安全工作积极性。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同时协助校长,做好具体的统筹协调工作。

第八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拟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制度;根据领导小组布置,具体安排各项工作组织综合性安全工作检查。

(二)协调指导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部门结合业务落实好安全工作职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三)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工作的建议,提出对安全工作考核、奖惩的建议。

(四)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信息。

(五)收集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资料,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第九条 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现任人,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科教师是该学科上课时间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行业安全规定,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把保证学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注意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或者报告。

(三)积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主动把安全内容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学校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四)用电安全教育;

(五)实验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六)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七)网络安全教育;

(八)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九)遇自然灾害的自我救护教育;

(十)遇社会治安事件的安全;

(十一)法制教育;

(十二)国防教育;

(十三)学校安排的临时安全健康等教育。

第十二条 小学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

第十三条 学校至少每月应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利用黑板报、图片、宣传资料、家长会等形式宣传安全工作,争取家庭、社会的'配合支持。

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每年3月)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应开展警校共建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等专业人士开展各类安全知识的专题讲座,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

第十四条 学校应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学校应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第十五条 学校应不断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六条 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第四章 安全制度和检查

第十七条 学校要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十八条 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有明确的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后勤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对校舍(含食堂)、围墙、楼道、电器线路、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和各种仪器设备的安全状况以及实验室用品、食品卫生、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开学前、雨前季前更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 学校每学年的工作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开展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学校应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芜湖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教师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的教师,一律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

第五章 校园设施和秩序安全

第二十二条 校舍的管理和监控: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凡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应立即停止使用,制定修缮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加固、翻新、拆建。

第二十三条 消防和用电安全的管理:防火重点场所要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通道的通畅;密切注意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问题引发的事故。

第二十四条 校园治安秩序的管理:要坚持学校封闭管理制度,实行外来人员进出由开门者负责制度。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学校行政人员应轮流值班。校园内发生滋扰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

第二十五条 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实行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的,应报经芜湖县教育局同意;在教育计划内安排的学生外出活动,应经校长批准,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等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学校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第六章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芜湖县教育局。

第二十七条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全、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立即将简要情况报告芜湖县教育局,并在6小时内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

第二十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要立即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二十九条 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 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对学校安全、学生安全实施相关的保险业务,协助做好有关理赔工作。

第七章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由中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实施校内设施建设和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四)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六)未按本规定要求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八)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残废等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学校或者芜湖县教育局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其它安全考核

第三十二条 关于值周工作:

1、上课期间,校门实施全日封闭制,学生入学、放学实施值班制。是教师或家属打开未锁者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开门者负责。

2、学生集会下楼时应站在正对教学楼楼梯口的适当位置指挥学生安全下楼。

3、学生集会时应站在学生前方,关注每一个学生;集会解散时应指挥学生成一路纵队安全离开集会地点。

4、每天指挥学生上早自习前完成扫除,并在早读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5、每日进行路检,并做好记录。

6、每周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健康教育。

7、每日早读前对学生到校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记录,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值日行政。

第三十三条,关于班主任工作:

1、学生做眼保健操、体操时由上一节课任课教师指挥并带队进入操场;其它学生集会下楼时由班主任负责带队进入指定地点。

3、学生集会时应站或坐在学生后面1米内,关注每一个学生;集会解散时应指挥学生成一路纵队安全离开集会地点。

4、每天指挥学生上早自习前完成扫除;经查,教室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追究班主任责任。

5、周五按要求进行路检,并报告值日教师。

6、每日早读时对学生到校情况进行核查,做好记录,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值日行政。

7、有班级偶发事件处理小组,各成员自己明确职责。

8、及时处理涉及本班学生的学生及家长来访或偶发事件,严禁推诿或拖延,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承担相应责任。其它班级教师接到或遇到相应事件时,应先及时控制事态,然后及时移交相关教师或领导处理。

第三十四条任课教师的师德、教学、出勤等安全工作由教导处按相关细则进行考核;生活教师和教师食堂、学生食堂炊事人员的安全工作由总务主任按相关细则进行考核。

学校安全教育考核制度篇五

您好!,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全校学生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加强家校合作,扎扎实实地将学生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特发出这份《倡议书》。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我校,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一)、加强对子女的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教育子女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讲礼貌,讲文明。

(二)重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增强其安全意识,培养其防范不法侵害和抵御灾害的能力。

(三)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了解学校作息时间和有关规定,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子女不能到校上课的要将原因及时告知班主任,并请好假。

(四)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横穿道路时注意过往车辆,在公路上行走靠右行,不在路上追打嬉戏,请您让孩子乘坐手续齐备的车辆,不要乘坐“黑车”“三轮车”及报废车;乘车学生家长要及时与车主签订乘车安全协议书;做到文明走路、文明骑车、文明乘车。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

(五)注重消防安全,教育子女不要玩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严禁野外用火;用电器时注意防止火灾。同时不得带刀具进入校园。

(六)鼓励子女积极参加体育健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暴饮暴食,不吃“三无”食品和霉变食品。提倡不吃零食,不到街头游贩处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体检防疫工作。

(七)教育子女遵守学校规定,坚决不进入游戏机厅、网吧及其它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八)重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特别注意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严禁学生私自到泳池、溪边、池塘戏水、游泳;教育子女结伴外出要及时告知家长。

(九)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等其它疾病以及特异体质的学生家长应将子女的病史报告给学校,以便学校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同时作为其体育课的活动量的参照依据。

(十)尊重、关心、理解子女。教育子女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切忌对子女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要重视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

愿我们共同努力,让孩子们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签名:

时间:20__年__月__日。

学校安全教育考核制度篇六

遵照市局和县教科局有关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深入开展全校师生共同参加的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卫生安全意识,进一步搞好学校的各项工作,争取取得优异的成绩,创建安全、卫生、文明的校园。

为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取得良好效果,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卫生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布置、检查、实施,保证活动的质量。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规范师生的行为,保证效果。

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学习z教科局(2005)35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看到此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上下一心、全力以赴,搞好此项活动。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不同层次的整治重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专项管理,常抓不懈,既看过程,更重效果。

此次活动全员参加,具体措施如下:

1、按照教科局方案整治步骤,分阶段进行。

2、借此机会,促使董事会加大对学校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和环境。

3、认真开展防火、防电、防雷击、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疾病、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以不同的'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力争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重视,不断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保护意识,增强师生的应急能力。

4、学生在校上课时教室后门全部打开。教室、宿舍、校园卫生检查检查形成制度,并与班级量化挂钩,及时公布,定期评比。

5、把安全工作视为第一要务,天天抓、日日讲、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6、积极与家长沟通,共同搞好此项工作。

7、加强对师生的广立,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8、成立安全巡查小组,加强督察。

9、聘请司法工作人员,为师生作专题报告。

10、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吸取经验,并将其纳入学校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完善学校的各项工作,使全体师生整体素质得到大幅度的提高,确保学校工作万无一失。

学校安全教育考核制度篇七

为了树立学生在顶岗实习或提前就业期间的安全意识,避免不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安全保证书。顶岗实习或提前就业期间(从学校出发到返校领取毕业证),参加顶岗实习或提前就业的学生应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参加顶岗实习或提前就业的学生必须首先征求家长同意,应于实习离校前将家长同意离校实习或提前就业的安全保证书交至系部。

2、实习或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或就业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树立安全意识、团结协作意识和纪律观念。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地点(单位或宿舍)或中途停止实习,如遇到特殊情况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单位提出申请,并电话联系辅导员后,经同意后才能离开。

4、珍惜学院荣誉及自身健康安全,不做任何影响生产安全和生命安全的事情。从事实习或工作安排以外的活动时必须有为自己负责的态度。

5、随时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不铺张浪费。若出现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指导教师或辅导员报告。

6、严格按实习单位或工作单位规定进行见习和操作,注意防火、防电、防水等,不去游泳池、江、河、湖、海等地游泳或洗澡。

7、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乱纪行为,不参加传销等非法活动。

8、不参与损害学院和实践单位名誉的任何活动。

9、实习期间应经常与辅导员、家长保持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当工作岗位有变动或联系电话有变动时必须及时通知家长和辅导员。

10、实习期间,必须如实填写实习/就业情况跟踪表,返校时凭实习/就业情况跟踪表到辅导员处报到,否则不能正常办理毕业手续。

学校安全教育考核制度篇八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网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网络管理体系,形成“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形成与绩效工资挂钩的考核体系。有计划、有步骤的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分工、考核机制及网络管理体系调整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总负责和考核人:赵海波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人:王玉君

二、职责分工:

小学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杨士龙

中学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武国才

(一)教学安全工作

责任人:杨士龙(小学)   潘玉春(中学)

李艳春(天合园村校) 肖成广(同兴村校)

主要职责:

1、与全体教学一线教师签订有针对性的安全目标责任书。

2、规划在课堂教学中如何贯彻和实施校园安全教育;制定教学过程中发生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方案、应急预案及责任追究制度。

3、负责学校教学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相关人员赋予一定的安全责任,构建本部门安全防范体系,做到责任到人,严密布置。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和相关规章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中,确保学校教学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岗双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常抓不懈,排除隐患,确保安全。负责学校网络的安全检查、保养。负责学校舍务安全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安全工作制度,如教师上课制度,实验室规范操作及使用制度,住宿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等,强化安全工作管理意识化,细化管理措施。

5、具体做好课堂教学中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对教师教学方法的监控力度,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负责电教室、微机室、理化生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及学校开展各种层次教研活动的安全工作。实验教学要坚持安全第一,督促教师、学生在使用实验药品时要注意安全,做好防毒防腐工作。

8、督促、指导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乘骑车安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消防知识教育(用电安全、用水安全、用火安全),法制教育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生存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9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积极协助校长和分管安全领导抓好安全工作,密切与其他部门配合,自觉加强学校安全防控体系。按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教学安全教育和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问题,协助校长和学校处理安全问题。

10一旦发生紧急事件,立即按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和及时上报工作。工作要及时妥善,周密细致。

11、各类教学评比考核中贯彻实施安全绩效考核,将安全检查和考核纳入教学检查和学期、学年度考核之中,形成与绩效工资相挂钩的考核体系。

(二)德育安全工作

责任人:崔明峰(中学)  魏思远(小学部)

李艳春(天合园村校) 肖成广(同兴村校)

主要职责:

1、与全体班主任签订有针对性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对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进行月度、学期和学年度考核,形成与绩效工资相挂钩的考核体系。

2、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自救自护常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个人卫生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水防火教育、防灾减灾教育、防邪反邪教育、突发事件应对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3、规划和组织学校日常值班、巡查、学生往返学校等安全工作的开展,确保学生在学校期间和上放学的进出安全;定期排摸校园周边治安安全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信息,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力争校园周边治安安全环境良好。

4、对全校师生大型集会活动安全负责。大型活动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并有完善的各类应急预案,每学期开展应急演练;各种重大集体活动制定有专项应急预案。

5、加强法制教育,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校园内设有法制宣传标语、宣传专栏或网页。

6、校园常规管理规范,校园整洁美观、文明有序,体现校园安全特色,展示校园安全文化。

7、严禁学生从事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以任何名义进行出租。

8、各班放假学生往返学校时,要配合交-警等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往返学校。学生放假往返学校要实行班主任、家长移交制度。走读生严禁到校上早、晚自习,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9、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班会、集会、家长会、黑板报等方式向教师、学生、家长进行安全工作教育活动。

10、负责对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内外、寝室内外、运动场所的活动、晚自习后住校生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加强住校生的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在师生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

11、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育活动和早晚自习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安排值班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三)后勤安全工作

责任人:田培海(中学和小学部)

冯宝才(同兴村校)

陆清早(天合园村校)

主要职责:

1、与后勤人员(非教学一线人员)签订针对性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对后勤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进行月度、学期和学年度考核,形成与绩效工资相挂钩的考核体系。

2、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有门卫、后勤安全巡查、资产物品、食堂卫生、疾病防疫、消防、危化品等安全管理制度。

3、校园常规管理规范,校园整洁美观、文明有序,体现校园安全特色,展示校园安全文化。

4、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红外报警设备及周边报警装置等公安部门检验合格的技术防范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对出入口等场所和重要部位采取必要的实施防护措施。

6、做好学校供应水开水箱的专人定期的保养清理工作,学生无饮用生水现象,校内商店无“三无产品”、“过期产品”。

7、食堂量化分级要达标,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坚持外购食品索证索票,坚持食品留样制度,年内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液化气瓶不与明火同处一室,油烟机表面及通风口无油垢,地面防滑无油腻,校内商店卫生安全、证照齐全。

8、加强学校“校园110”、警务室的建设和专职保卫人员的领导;做好专职保安、门卫、更夫的.管理;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巡查台帐规范齐全。

9、保证教室楼道、宿舍等场所通道的畅通无阻,装有不间断电源,安全标志明显; 校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门口有2名以上专职保安维护治安秩序和巡查。

10、确保学校消防器材足额配备,摆放规范,标志清晰,专人管理,无过期产品质量,所有教职员工会使用灭火器,学校设有义务消-防-队伍,专职人员会使用灭火栓;保持消防通道、供水管路畅通,教学区域无游烟,灭火报警装置无缺损,处正常工作状态。

11、确保校内水、电、气及各项基础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配电间加装绝缘垫、防鼠网,配电箱专人管理呈锁闭状态,特殊工程人员持证上岗。

12、确保每月不少于1次,每学期放假和开学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校内安全检查,并有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制定节假日领导带班安全值班表;门卫管理、节假日值班、校领导值(带)班均有记录。

(四)维稳安全工作

责任人:赵海波

张喜功(中学和小学部) 

冯宝才(同兴村校)

陆清早(天合园村校)

主要职责:

1、加强全校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2、做好信访、矛盾调解、稳定工作,及时排查、掌握和化解不稳定、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师生无群访、集访、越级上访等事件。

3、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规划;坚持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考核和领导政绩考评。

三、考核办法:

(一)根据上述安全工作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对全体教职员工分类、分片进行月度、学期及学年度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由赵海波校长和总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上述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对全体学校中层干部进行安全工作绩效考核。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全校各部门各类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纳入团队考核工作中,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与自己所分管团队进行捆-绑式考核。

(四)考核总分100分,纳入教师年度综合考评之中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占综合考评总分10%。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2、在日常工作中,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和校规校纪以及较明确的管理制度、规定、要求而出现安全事故的,一般性事故,影响较小每次扣10—20分;较大安全事故,影响较大或涉及经济纠纷,影响到学习和工作正常进行的,每次扣分不少于20分,具体扣分多少由总校安全领导小组例会研究确定。

3、阶段检查或分项、分块检查时按相关考核标准扣、加分。

4、期末所负责的工作没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加10分,但总分不得超100分

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全部安全考核分数,并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6、领导干部与自己所分管团队进行捆-绑式考核:出现安全事故分管领导或间接责任人也要扣分,扣分是直接责任人所扣分数的20%。(捆-绑考核只针对出现安全事故这一项,其它事项不捆-绑考核)

四、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各项安全工作绩效考核,除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以外,如情节属实、性质恶劣、后果严重者,经校长和总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会或行政办公会成员研究裁定,可以进一步进行扣除工资、行政处罚、刑事诉讼等处理。

天桥区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e#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保障校园安全,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天桥区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及办法》和《天桥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标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实现教育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组织

区教育局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通过考核小组实地检查与相关职能科室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一)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和制度(21分)

1.安全机构设置情况(12分)

2.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4分)

3.部门联动、预警、信息通报报送、经费使用等情况(5分)

(二)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79分)

4.安全设施建设及使用情况(13分)

5.门卫及车辆管理情况(6分)

6.校舍安全情况(4分)

7.食品(饮用水)安全、宿舍管理、消防等情况(15分)

8.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11分)

9.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及宣传情况(18分)

10.食品安全(5分)

11.安全档案规范管理(6分)

(三)特色安全工作材料(酌情加1-15分)

(四)存在问题(酌情扣1-12分)

三、考核办法

(一)开展学校安全工作自查

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开展自查,准备迎查资料档案,形成自查报告,根据《天桥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自查打分,同时在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的基础上填写《天桥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申报推荐票》,并将自查报告及打分表交考核组。

(二)开展集中检查考核

1.12月底-2011年1月上旬,由区教育局检查考核组,根据《天桥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对考核对象进行集中检查考核。

2.集中检查考核采取查、看、测、计的方法进行。查,对照《济南市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基本要求》,查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看,实地查看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建设情况;测,检测安全岗位管理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测查学生对学校安全满意程度和安全常识掌握情况;计,统计各学校完成上级部门安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信息材料报送情况。

3.每个单位考核结束后,进行量化赋分。

(三)相关职能科室评议考核

12月下旬,分别组织教育局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对被考核学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四)过程性评价考核

由教育局安全办根据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

(五)考核成绩确定

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教育局领导、相关职能科室综合评价打分占总分10%、过程性评价打分占总分20%、集中检查考核打分占总分70%,三项打分之和为考核总分,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瞒报安全事故及出现责任事故未追究责任的,考核等级降一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确定为不合格:

1.学校发生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致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

2.因管理不善造成学校被盗、火灾等,造成严重损失和社会影响的。

3.学校食堂因管理不善,经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食物中毒事故的。

本次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科学发展综合评价考核成绩的重要依据。

四、单位考核标准及个人评选条件:

(一)单位考核标准:

《天桥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考核量化评分标准》

(二)个人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2.贯彻落实教育局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主动、到位;

3.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工作细致、扎实;

4.在安全档案规范管理、信息通报、各类演练、教育培训、部门联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五、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名额分配:

1.先进单位:各学校幼儿园根据自查情况,经单位研究后自行申报。

2.先进个人: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可分别推荐申报校长、具体工作人员各一名。

六、表彰项目及数量:

1.天桥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先进单位:20所

2.天桥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先进个人:60名

3.天桥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部门联动先进单位:

七、表彰形式:

1.安全工作表彰与科学发展观考核表彰同步进行;

2.对获得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精神奖励及适当的物质奖励或颁发奖金;

3.对安全工作部门联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及适当的物质奖励或颁发奖金。

八、安全工作考核小组分组、职能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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