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实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6 10:48:32 页码:10
最新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实用9篇)
2023-11-26 10:48:32    小编:zdfb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行动和决策的一种回顾和总结,让我们能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写总结时要注意掌握好篇幅和深度,既要全面而不失重要信息,又要简明扼要以节约读者的时间和精力。总结不仅是对工作和学习的总结,还可以是对旅行、读书等各个方面的总结。

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篇一

答:人社部会同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由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因此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依据上述文件规定,税务师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管理。

注册税务师考试属于准入类考试,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平评价类考试,两个考试在报名条件,报名流程上均有所区别,但考试范围相近。

答: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是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的延续,证书效用不变。

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取得的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不变”。同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74号)的规定,“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属于中级职称,不用换发新证。

答:已拥有原注册税务师证书的,和目前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都属于中级职称。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是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的延续,证书效用不变。

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取得的`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不变”。同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74号)的规定,“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属于中级职称,不用换发新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 、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在本年度考试前可取得经济学、法学 、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的应届生可以报名考试。

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篇二

以下为大家提供的是2016年注册税务师的报考简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满1年。

7、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均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主观题为简答题和综合分析题。

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为单位进行组织。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已经开始报名,

各地情况不太相同,一般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现场领取《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填写后应经相关部门盖章。报名时,须持上述《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执照、护照,下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经资格复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免试条件者,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收工作起始时间的证明。

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只考2个科目的(指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

税法(一)140 84

税法(二)140 84

税收相关法律140 84

财务与会计140 84

税务代理实务100 60

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篇三

导读:很多人知道原来注册税务师现在变成了税务师,可是,对于这一制度的改变,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如何与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进行衔接?职业资格证书会有变化吗?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税务师从业资格考试的一些问题。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是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的延续,证书效用不变,考试成绩有序衔接。

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取得的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不变”。同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74号)的规定,“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属于中级职称,不用换发新证。

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截至2015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根据原《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1999〕4号)第四条的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五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在2012年及其以前年度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尚未通过全部5科考试的考生,其各科合格成绩已经无效;在2013年及其以后年度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其各科合格成绩今年仍然有效,并按照5年为一个周期的要求顺延。

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篇四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中国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各行业呈现出日新月异的景象。在中国经济蓬勃向上的同时,一方面由于经济运行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因为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客观需要,政府管理经济的模式发生了深刻的转变,宏观调控成为主导,而且,各行业自律性组织——行业协会及其中介机构得到了更多建设。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发展的新兴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注册税务师行业由于在帮助政府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尤其是健全服务市场体系,保障新税制实施,加快税收征管改革,适应改革开放,而不断得到国家的重视。在此基础上,中国税务咨询协会经过多年的实践,于2002年,被国家正式命名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并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分业管理,这标志着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一个新的里程的开始。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统一领导下,各省市的注册税务师协会无论在组织上,还是在运行上,都不断得到完善。事实上,注税行业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势头也非常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指出,要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组织。这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给税收带来广阔的税源。税收 事业的大发展,离不开注册税务师行业工作者们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也必将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舞台。

到目前止,全国通过考试取得注册税务师的已达到62000多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超过了20000人。全国已有税务师事务所2600多家,从业人员近6万人。近年来注册税务师行业按照客观公正、优质服务的.原则,初步理顺了各方面的关系,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努力变观念,平等竞争,税务代理业务由单一到综合,正向税收筹划、税务顾问等高层次业务发展。

单就东北来讲,辽宁省率先动作,积极推进,甚至把取得注册税务师证书作为税务干部提拔的一个重要参考条件,使得注税证书成为这个地区考试热点。就大连市而言,注册税务师行业在大连的发展仅有10年,属于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目前有54家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1000多人,其中400人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今年,大连注册税务师在为190多户纳税人进行财产损失鉴证中,为纳税人减少了1200万元损失。吉林省尚未达到这种水平,但可喜的是,2003年10月吉林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协会也隆重成立,吉林省注税行业从此有了自已的管理机构,报考条件相对改变,相比之下,它的成立也为吉林省注税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很大的想象空间,预示着吉林省注税行业必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局面。

据悉,目前从业经验丰富或所在事务所业务量大的注册税务师年薪可达20万元以上。但由于报考注册税务师的门槛较高、考试有效期较短、考生对注册税务师行业不太了解等客观因素,我国注册税务师的后备力量比较薄弱。

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篇五

导语:近日,有媒体以“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等职业资格没了”为题进行报道。但因存片面理解之嫌,现在就让小编来为大家分析一下注册税务师的行业前景吧!。

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已有2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被取消,充分显示了国务院通过改革减少就业创业门槛,释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的决心。但这项改革并非一刀切,而是分类施策。人社部汤涛副部长就表示,一是要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就是把准入类改为水平评价类;二是要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的职业资格;三是取消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四是取消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其中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就属于第一类。如果以相关文件为依据,而不是仅凭主观臆断,此类职业资格调整的正确理解有二:第一,注册税务师行业并非不需要准入类职业资格,而是因为没有专门法律法规作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以下简称人社部53号文)的规定:“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据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又明确规定:“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将取消的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这充分说明,注册税务师行业因其业务涉及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且行业相关人数较多(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数12.8万,执业注册税务师和从业人员10万多,已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1—4门的人数约12万),因此,将其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第二,水平评价类资格依然是国家职业资格。人社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分为两大类:一是准入类职业资格36项;二是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29项,注册税务师列水平评价类目录的第21项。

综上所述,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资格并没有取消,取消的只是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提出,“制定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人社部53号文规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国务院部门依法制订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按照有序承接、规范管理、平稳过渡的`原则,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承担。”目前,注册税务师水平评价类资格认定和考试的相关工作正在按照上述文件精神抓紧准备,力争今年内实施。

随着我国行政审批、商事、税制、征管等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凸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迅猛发展,数千万法人、数亿自然人陆续加入纳税人行列,催生了巨大的涉税专业服务市场需求,使注册税务师行业成为名副其实的朝阳产业和极具潜力的蓝海。正因为如此,国务院在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的行政许可和认定的同时,又将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审批调整为行政登记事项,并以国务院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支持税务师事务所等依法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鉴证、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和参与对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等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2版)也规定了税务机关应当受理税务师事务所的涉税服务业务和涉税鉴证报告,并要提供公开税收政策、进行业务指导等服务。可见,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犹在,行业发展大有可为。

展望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未来,我们充满信心。

我国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要决策写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要“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核准、检测、验货等经济鉴证类服务”。要“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规范市场、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按照市场原则规范与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组织,整顿中介服务市场制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这一系列大政方针的确定,为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纳税人数量不断扩大,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目前,我国有注册税务师事务所3380个,注册税务师74624人,其中执业税务师23590人,从业人员约7万人。从市场需求情况看,2006年全国有纳税企业876.1万户(不含个体户和自然纳税人),2007年全国税收总量为5万多亿人民币,而注税行业涉税服务代理户数不足纳税企业户数的5%;经济发达地区的抽样调查显示,执业注册税务师与纳税企业数量之比为1:325。由此可见,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市场空间和行业队伍建设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根据我们的初步规划,到2012年,即本届理事会任期满时,我国注税行业经营规模年收入将达到80-100亿元,税务师事务所达到5000家,注册税务师人员达到9-10万人,从业人员达到13-15万人。

坚持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近几十年来,我国全力加大立法进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健康快速持续的发展。未来几年,在有效的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的共同推动下,行业规范化建设将不断加强,力争基本完成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规则体系和执业规则体系的建设,为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一方面,跨国公司的税务审计、税务鉴证、税务筹划需要相关国家的注册税务师协作办理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相关国家的税收权益。另一方面,中国注册税务师要广泛学习、研究和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涉税服务的经验,以及行业自律管理的经验,促进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较快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实现国家间经济协调新格局,由美国、英国税务局长发起的,亚洲有中国、日本、韩国、印度参加的十国利兹堡集团已经展示出世界税务机关协调的新格局。我相信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跨国协调也会出现一个崭新的局面,我建议aotca能够在这一国际协调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建设和发展,已经初具规模,执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有了明显提高,营业规模逐年快速增长,社会影响日益增大。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具有税务代理、税务鉴证、税务审计、税务筹划等多种涉税服务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已经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减少纳税人税务风险,降低税务机关征收成本,推动我国税收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今年7月,我们召开了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了新的协会领导班子,确立了新的发展目标,力争实现注册税务师行业 “管理科学化,自律制度化,队伍规模化,服务规范化”。全行业正在为之努力,以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

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篇六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答案网提供的《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题 5月18号》,可以带领提高注册税务师答案考生成绩,如果您在备考过程中,对《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题 5月18号》有任何问题都可以留言我们,我们将尽力解答。1、关于诉讼时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包括债权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

b.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可变期间

c.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受领的给付构成不当得利

2、普通合伙企业的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如果协商不成且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

a.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按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经营管理的,不用履行的程序是( )。

a.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

b.报审批机关批准

c.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d.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4、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b.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1名董事长和1名副董事长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5、下列关于证券交易的组织机构的表述,不符合规定的有( )。

a.王某,现为某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可以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

b.张某,是某市地税局科员,1年前被开除公职,不能招聘为证交所的从业人员

注册税务师考试答案网权威提供2015税务会计师报名时间、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注税报名网站、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cta考试报名。

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篇七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客观题)、《税法(二)》(客观题)、《财务与会计》(客观题)、《税收相关法律》(客观题)、《税务代理实务》(主客观题混合)5个科目。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的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报考4个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1科)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办理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并按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专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

总的原则是:全面研读大纲和教材,把握教材之精髓;讲究学习方法,善于总结规律,掌握关键点,理解和做题相结合。

具体方法: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

第一阶段:泛读。大概了解一下教材的脉络和各章的主要内容,判断自己对该课程的理解程度,决定还需要花多长时间来进一步学习,为进一步学习做好思想和时间上的准备。

第二阶段:精读。按照章节学习,认真去听网校老师的课,重点掌握每章的具体内容,特别注意基础知识的掌握;然后趁热打铁及时做各章的习题,用理论联系实际来加强对教材的理解;对尚未弄懂的问题一个也不放过,特别是对于复习的重点,要狠下功夫,重点对待。

第三阶段:巩固练习。在前面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对于整本书的内容应该做到融会贯通,多做一些针对性较强的综合练习题,网校的习题班一定更要认真的去做,通过练习做到举一反三,学会从不同的角度进一步掌握所学的东西,这对于集中精力,应付考试是一种极好的学习方式。

第四阶段:总复习阶段。模拟演练、测试自己。此阶段应着重针对应试做一些训练,“实战学习”是很重要的。独立地进行模拟习题演练,是考核自己对知识掌握程度的必要手段,是查漏补缺的有效途径。通过采用全真模拟方式反复进行练习,可以知道自己在哪一方面学得还不够,以便更好地调整复习时间和内容。

总的原则是:全面复习,吃透教材。

首先,认真通读教材,对全书体系有大概的了解,知道本书都涉及哪些税种,基本的计税原理是什么。这一遍看书只求知其然,有个大概的印象就行了。如果没有时间,不用做习题。

其次,精读每一章节。要有“细抠”的精神,对税法规定的.细微处也要认真思考,力求知其所以然。并配合看书,适量做一些与每章节配套的习题,力求做到不仅看懂了书,还能正确应用,准确解题。

最后,通读全书,查漏补缺,做一些跨章节的习题,立求把知识点前后串联起来,融会贯通。这时往往临近考试,如果还有知识点实在没有复习掌握,那么不管时间多么紧张,也要进行最后的通读,快速地把全书翻一遍,在脑子当中回忆所有已经学过的、掌握的知识,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最重要的章节进行重点复习。建议大家可以把本书的目录打开,对着章节的名称回忆相关的内容。

学习《税法(二)》可分两步走。首先、应掌握每个税种的计算公式。计算公式不仅明确了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同时也指明了复习和掌握主要内容的基本思路。其次、应掌握各税种的特点,这样就可以把繁杂的内容简化,使复习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的原则是:突破难点、关注热点。

大家在复习过程中,要正确把握本学科的知识体系以及重点、难点以及新增内容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有限的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具体来说,应把握如下几点:

首先,全面学习基础知识。由于《财务与会计》试卷题量较大,考核点多,因此全面学习是必要的,尤其对会计而言,每一部分内容之间关系很紧密,整体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不能割裂开来。

其次,熟练掌握重点内容。对于一门学科而言,重点始终是重点,在各类考试中出现概率都较高,占的分值也大。因此,从各章考试分数比例看,存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都占到很大的比重。

再次,尽量吃透难点知识。吃透难点,在考试中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样,由于难点把握不够,在考试过程中,拦路虎、绊脚石就会随处可见;由于以上的原因,难点问题历来就成为出题专家的偏好,也不幸成为试题难易程度的标志。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要认真对待难点问题,只要下功夫,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就可以消灭难点。难点内容往往与重点内容交织在一起,突破难点,也就掌握了重点。

科学的学习环节包括预习、听课、看书、练习、复习几个阶段,要把每个环节有机的结合起来,各环节尽量不要脱节,参加辅导班是必要的。另外本学科尤其强调练习,教材知识掌握得很好,不做练习也是很难应对考试的。必须养成一边学习一边做题的习惯。通过学习,掌握基本知识,通过做题检查学习效果,发现问题,同时也能锻炼大家分析问题、判断问题以及全面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的原则是:注重法律、法规的阅读。

《税收相关法律》的内容比较多,涉及的知识面比较广。考试辅导教材是复习应考的基础,考试的内容源于教材,一般不超出范围。由于一些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题目考查大家对法律、法规条文的掌握、理解,所以大家除掌握教材的内容外,应当注重对具体法律、法规的阅读和学习,理解条文的实际含义,以助于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在此基础上,还要做到活学活用。大家在学习时遇到难理解的内容,应找出相关的法条,认真研读,帮助对教材内容消化和理解。

知识点体系化。把握重点并将知识系统化、体系化是一项在复习过程中必须做的重要工作。将知识体系化的前提是通读教材,把握基础知识,这是体系化的基础。在扎实地、高质量地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大家应对各部分的重点内容进行纵向串联;再对各类法中相似、相近的知识点进行横向比较。

总的原则:把握重要知识点的衔接,全面掌握大纲制定内容。

1.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根据自己的时间制定作息时间表,明确每天必须学习的内容,无论工作多忙,也要尽可能完成计划。这是保证学习效果的关键。

2.要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全面通读教材两遍以上,把握主要知识点的衔接。要深刻领会、全面掌握大纲所指定的内容,明确哪些内容必须掌握,哪些内容要求熟悉,哪些内容需要了解。根据往年出题情况,必须掌握的内容占60%以上的分值,要求熟悉的内容占30%左右,而需要了解的地方占的分值一般在10%以下。

3.在通读教材的基础上,要抓住重点章节,仔细研读。大家应根据每章的知识特点,正确运用复习方法,合理分布复习时间,掌握复习技巧。应结合考试大纲的要求,在通读章节内容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记忆一些知识点。

4.如果初次参考,且原来对税收和会计业务并不是很熟悉,则应当报名网校的辅导,以便把握考试重点,增加考试信息,使复习更加有的放矢,少走弯路。同时,对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得到及时的解答。

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篇八

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税务师的英文译为:certified tax agent(简称:cta)

1996年11月,依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国家开始实施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1999年1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按照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1999]104号)、《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等文件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7、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二)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以及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部分科目免试:

1、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2、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四个科目的考试。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条件中,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请以当地报名简章为准。

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具体报名时间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为单位进行组织。

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是:

《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其中,《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份进行,2014年注册税务师具体考试时间为6月14日-15日,每个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工作满2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2、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均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主观题为简答题和综合分析题。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年度的8月下旬开始陆续对外公布。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四个科目的(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须在当年通过为合格。

为体现考试的时效性,每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中心都要重新编订新的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大纲已经公布。大纲为一本,考试教材为每科目一本,总计费用应在200元以内。通常情况下随配套教材还会有《历年试题》和《相关法规汇编》各一本,价格均在10-40元之间。教材面市约在报考工作结束后一月左右。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申请注册,注册税务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篇九

取消取消注册税务师认证资格的直接影响有多大你知道吗?注册税务师的出路在哪里你知道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注册税务师的出路在哪里。欢迎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资格认证,必将对国内税务服务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但就短期内的实际影响而言,十分有限。要想回答这个问题,还是要分析一下目前国内的税务服务市场现状,目前国内相对高端的税务服务均被四大、大型内资会计师所、大型内资税务师所以及部分专业税务律师事务所垄断,我个人粗略的估计目前的分配比重约为:45%(四大):40%(内资会计和税务师所):15%(内外资律所),况且近几年来后两者的比重还在持续提高。国内这些以高端客户取胜的税务服务机构大多是以税务咨询为主业的,涉税鉴证类业务对它们而言性价比不高,它们也作一些涉税鉴证类业务,但大都是出于维持客户、防止客户流失的角度考虑。所以说,国家税务总局取消注册税务师资格认证受到冲击的首当其冲自然是涉税鉴证业务,对于以传统涉税鉴证业务为主的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影响最大。就区域而言,对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以税务咨询服务业务为主的注册税务师影响有限;而对于中、西部地区,以传统涉税鉴证为主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影响为最大。

我曾经多次在不同场合与同行交流中提出过,如果国家取消了注册税务师的资格认证,而注册税务师又不能行业立法,那么从长远看本次取消注册税务师认证资格也就彻底颠覆了注册税务师行业,中国将回归类似美国注册会计师和税务律师两家税务服务机构的共治时代,一个没有准入门槛的行业是没有未来的,是注定要被边缘化的。目前,国内律师业有《律师法》,注册会计师行业有《注册会计师法》,这两大行业发展的也已非常成熟,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细分市场是律师业和注册会计师业未来发展的一大趋势,市场不仅需要航母的大型所,也需要精雕细琢的有个性的中小所,不大又没个性的事务所是没有太大前途的。

无论税务服务、会计服务还是法律服务,要想发展的好,走的远,活的精彩,我认为无外乎是变大和走个性化路线两条路。所谓变大就是追求以规模取胜,统一的品牌,统一的资源调度,气质形象内外具佳,牢牢控制住终端客户,并不断扩充,不断盘活。所谓走个性路线就是差异化经营战略,要在某一个点上不断积累、放大,开始的时候,面不宜铺的太宽,要作专作精作深,要让客户感觉到你的特点,并充分认可你的特点。有人说,有没有第三条路可走,作一个既有个性又有规模的所?理论上说这种所最好,但往往在追求规模的同时,人会越来越多,多元化和包容性又成为了大所的主旋律,求同存异方能成就其大。那么有个性的所就不能做大吗?也不是,我个人认为有个性的所可以追求适度的规模,并保持其独特的个性,持续以客户的服务体验和精专的服务为中心,还是有比较大的成长空间的。就目前国内排名前十的大型税务师事务所而言,相比律师业、注会行业而言,其总收入规模和人均收入标准都还算不上太大,而且市场化运作不佳,并缺乏个性。

鉴于在目前国家取消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大背景下,全国性大型税务师事务所大都已经拥有了会计师事务所牌照,转而步入注册会计师行业是其必然的结果。但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非常成熟了,和律师业一样行业老大的江湖地位早已确立了,从长远看大型税务师事务所进入会计师事务所的结果是,要么是被大所合并以继续追求规模和品牌,要么是自己慢慢熬着当老大,但几率很渺茫。区域性中大型的税务师事务所或将迎来一次难得的重整机会,由于其对各自所在的区域具有较大影响力,这种重整合并是具有增值性的,核心的问题在于区域过于分散,合伙人相互多不了解,有时候“不恋爱就结婚”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成功的关键是如何找到一个共赢的机制,合伙人都暂时放下各自的利益,共同协作走好这段求大之路。

过去几年,我在欧洲、美国、澳洲等国家访问了许多知名的税务服务机构,在德国和奥地利我曾经分别访问过两家非常大的税务服务机构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由于德国和奥地利的'税法都比较发达,法治化程度也很高,税务诉讼比较多,而税务诉讼只能由税务律师来出庭,这两家大的税务服务机构不仅有律师事务所,还有会计师事务所,组成了一个税务服务集团,当然在其业务构成中绝大部分都是围绕税务服务展开的,也有部分代理记账、报税之类的低端常规业务,但比例不高。就职业特点来看,与税务律师相比,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一样,通常更精于账务处理和涉税审计类业务,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具有高度的重合性和竞争性,本次注册税务师取消,受益最大的当然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了,基本上与国内的税务律师无关。而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律师就具有了天然的互补性,一个精于账,一个精于法,我相信未来国内也会出现若干家税务律师与注册会计师或者注册税务师混业经营的大型税务服务机构,本次国家取消注册税务师资格认证,会不会催生一家或者几家类似的混业税务服务机构,让我们拭目以待。

税务服务机构要想变的有个性,有品位,有认同,作一间“小而美”的事务所,那是很难办的一件事情。简而言之,合伙人要不断的追求完美,要创新,要注重细节,要有精准的定位,要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要有死磕精神,更要有得力的人才。我个人认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有这种引领潮流的地缘和人缘天然优势,似乎更具有可操作性。所以说,作一个有个性的所很难,持续作一个有个性的所更难,往往一不小心就被同化了。就像乔布斯创办的苹果一样,需要疯狂,需要有艺术气质,更需要执着,才创办了一间另类而又伟大的公司。但差异化的经营模式,的确可以以小博大,往往能够取得出奇制胜的效果,并能够培养出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就现实性而言,全国性的大型税务师事务所追求个性化路线,一方面可能会影响它的运营效率,另一方面个性化路线搞不好也会产生鸡飞蛋打的不良后果,个性化的基因对大体量的事务所植入的难度和成本有点大。区域性中大型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个性化的运营思路,逐步找到自己的特点,往纵深方向发掘。我的建议是可以结合当地产业布局情况,按税种或者按照行业细分市场,并逐步培养起业务骨干和团队文化,能够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规范的税务服务产品才是王道。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