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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的目的优质(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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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的目的优质(实用12篇)
2023-11-26 19:45:35    小编:zdfb

每个人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压力。总结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我们应该随时总结,不断完善自己的行为和表现。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写作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的目的优质篇一

为了促进我院考风建设,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试卷类型。

甲方委托乙方出题_____套,a卷_____页,答案及评分标准_____页;b卷______页,答案及评分标准______页。

二、交题时间。

双方协定交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

三、交题形式。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版、电子版试题各一份。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学院规定,按照课程本身特点,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出题。

2.甲方向命题教师提供试题要求等规范性文件。

3.甲方对乙方上交的试题要尽到妥善保管保密义务。

4.按时足额向乙方发放命题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照甲方的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按时保质保量上交试题。

2.乙方必须保证所出试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漏。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过错造成试题内容泄漏,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或者使考试失去意义的,按照严重教学事故论处,扣发出题酬金。

2.甲方因自身过错造成试题内容泄漏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考试试题保密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既关系到校风、学风及考试的公平、公正,又关系到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为了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强化保密意识,特制订本规定。

一、命题。

试题及标准答案在考前属于绝密材料,命题期间的保密工作由各系(部)负责。各教研室按照命题要求拟定好试题后,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密封、签字,并指派至少两人按规定时间提交考籍科。命题教师要签署《考试命题保密承诺书》并作到:

1、不向任何与考试命题工作无关人员透露自己参加的课程考试命题工作;。

2、不向任何人泄露试题内容;。

3、绝对保证命题所用计算机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命题结束后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和电子文本,不保留命题副本;。

5、命题结束后即认真清除命题用参考书内的命题标记。

二、制卷。

考试制卷工作由教务处考籍科完成,制卷期间的保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制卷过程采取半封闭式集体工作,制卷过程要做到:

1、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互相监督;。

2、试题专人收录,收题计算机双密码保密;。

3、专人制版(原件、废版、整理放好)、印刷(废版、废纸不得乱扔)、封存保管;。

4、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制卷室;。

5、作废试卷、废版、废纸不许带出制卷室,每日离岗前在有关负责人监督下统一销毁。

四、考试期间,应做好试题的发放及回收工作,要认真履行签字手续。监考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实考人数与回收实考试题数是否一致,缺考及空考试卷要交回考籍科。

五、阅卷。

教研室阅卷过程中各环节要落实到人,专人负责和监督。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六、考试涉密人员保密规定。

1、考试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考试涉密人员在岗位上要守住自己的口,锁好自己的柜,看好自己的门;。

4、考试涉密人员杜绝在公共场所携带与考试题有关资料;。

5、考试涉密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要把所保管的有关文件、资料等全部清理移交,不得带走。

七、考试试题保密工作事关重大,教务处及各系(部)要安排专人负责试题的保密及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带头执行考试试题保密各项制度,相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试题保密意识,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保密制度泄漏试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八、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的目的优质篇二

在当下社会,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包人(甲方):

监理公司(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基建、安装施工期间负责工程监理,双方就乙方在甲方施工监理期间及工程竣工后的保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甲方施工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图纸、书面变更、口头通知、图表等资料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第二条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施工监理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在工程施工监理期间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全部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乙方不得私自保存或存档。

第五条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合同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五年内有效,其中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为施工期间及竣工后的无限期期间。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何种原因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且甲方不支付任何保密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监理费的10%赔偿,如果甲方的损失超过工程监理费10%的,以甲方的损失额为准进行赔偿。由于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诉讼费用。并且乙方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监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的目的优质篇三

乙方:

乙方作为甲方或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合作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下统称“甲方公司”)的员工,就保守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事宜,自愿与甲方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乙方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甲方公司“商业秘密”是指:甲方公司未曾发表、未曾公开的、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甲方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只限特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信息。

2、乙方对甲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其内容和范围包括并不限于: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

经营信息:反映或描述甲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经营决策、经营规划、经营战略、开发计划、研究报告、价格资料、财务信息、财务报表、资本运作、营销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招投标标底及标书、合同等。

技术信息:甲方公司掌握、使用或拥有的设计、程序、配方、技术方案、生产工艺、制作方法、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文档、设计图纸等。

管理信息:甲方公司所使用的管理诀窍、管理规划、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商业模式等。

电脑系统信息:甲方公司电脑系统所存储、使用的电脑软件、电脑软件处理流程和结构设计、电脑程序代码、电脑数据库、电脑文档、电脑数据、电脑系统登录帐号、密码、操作方法,以及其他以电子形式存储于电脑上的信息。

(2)甲方公司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规章制度规定的保密信息。

(3)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策划、创意、软件、编程、数据库等。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公司对其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属于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5)其它保密信息:

3、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的记载形式不受任何载体所限,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函、传真、磁带、磁盘、电脑、硬盘、仪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或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维护甲方公司商业秘密,履行保密职责。

3、乙方不得窃取、刺探与本职工作或者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

7、乙方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9、乙方不得利用职权强制其它员工违反保密义务;。

第三条保密期限。

1、保密期限自乙方知悉之日起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信息已完全公开之日止。

2、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保密义务不因甲方公司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而无论劳动合同因何种原因解除、终止。

3、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保密义务不因乙方离职而免除,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4、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保密协议,甲方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给予乙方处罚和处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视为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甲方公司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第五条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违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国家行政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的目的优质篇四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1款、第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通过以该条的扩张解释,可以适用于企业和员工之间签订的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也就是企业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员工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从而使其性质成为民商事合同。该性质的合同完全由企业与员工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不受劳动法上规定的限制,更能体现企业与员工之间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另外,当发生争议时根据民诉法规定的救济方式就可以了,减少了劳动争议仲裁这种前置程序。

但这种民法上保护企业与员工技术秘密在当前的实践中较少,但我个人认为,在现行法律规定上采此种方式没有问题。

3.在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中要约定技术秘密保密费用。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凡有这种约定的,单位应向有关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竞业限制条款一般应当包括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的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法、违约责任等内容。但与竞业限制内容相关的技术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或者已不能为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不具有实用性,或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单位未执行国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受到显失公平待遇以及本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自行终止。“该规定对竞业禁止的相关内容作了相对具体的规定,企业应特别注意应特别注意支付补偿费,否则,竞业禁止条款自行终止。关于补偿费的支付标准,现行的规定没有规定。由企业与劳动者自行约定。

该条的主要含义是指在保密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重合时,除了支付劳动报酬外,还须另行支付保密费用。

4.对重要的技术秘密要约定竞业禁止的期限及费用。

如上所述,竞业禁止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在此期间,企业支付的保密费用为参照相关国家的立法例,以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离职前一年的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为宜。对此我国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我的观点是参照上述意见及国外立法例而得出的。

5.要约定违约责任条款。

关于问题二,一般而言,员工在与企业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时,少有计价还价的余地,要么签合同,留下;要么不签合同,走人。这可能是员工在签订技术秘密合同时的常态。但是尽管如此,员工在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时,还是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合理地约定技术秘密的范围。

如上所述,对技术秘密的范围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只要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技术不应列入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技术秘密的范围。这是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2.要求支付保密费用。

不论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保密,还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竞业禁止期限内的的保密,均应要求企业支付保密费用。

3.对竞业禁止的期限尽量要缩短。

如上所述,竞业禁止的期限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此,在签订含有此条款的保密合同时,尽量争取该期限要短,以利于自己在离开该企业时能够很快找到适合自己的企业工作,又不至于违反保密合同的约定而承担责任。

员工如果认为保密合同对自己不利,又不能通过协商来达到自己的要求,不签订保密合同,离开该企业可能是最好的办法。

附带说明一个问题,即如何确定技术秘密的价值?

技术秘密的法定构成要件之一是具有商业价值,反过来讲,没有商业价值的技术就不是商业秘密。因此,技术秘密具有价值性。技术秘密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性体现为无形资产的价值。对于如何确定技术秘密的价值,或者说是无形资产的价值,作为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可以进行评估。评估的准则是《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财会[2001]1051号)第3条规定:"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孙瑞玺。

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的目的优质篇五

有限公司:

考虑到本在在单位工作期间,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及经营秘密,因此本人自愿签署本保密承诺书。本人确认在签署本承诺书前已经详细审阅过本承诺书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本承诺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人应承担保密义务的公司商业秘密包含但不限于: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机密事项;。

2、公司所有管理制度及部门内部制度;。

7、公司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福利收入情况;。

8、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销售网络和渠道;。

9、公司保密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招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等;。

10、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11、公司保密制度规定的,或经公司确认需要保密的其他事项。

二、本人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本人自愿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2、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公司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

5、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6、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本人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者是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7、未经公司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8、在离职后,本人将主动自觉向公司移交公司要求的全部资料和事务,同时对于未要求移交的资料和文件及相关复印件,本人承诺自行进行销毁,不予以保留。

三、保密期限。

本人承诺确认,本人的保密义务自本承诺书签订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本人离职后仍将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若本人未能履行本承诺书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则本人应当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赔偿损失,损失费包含公司调查的合理费用和律师费用。损失无法计算的,则按_____元计算。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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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的目的优质篇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_________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的目的优质篇七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关键词语的定义。

本协议中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职务开发成果、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第二条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三条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第四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广告设计、产品设计图纸等。

第五条职务开发成果。

所谓职务开发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设计、工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

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

商标设计、标识设计等;

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研究、开发结果,以及对甲方现有研究、开发结果的改进。

第六条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责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源程序及相关技术文档、关键性算法、经验公式、实验数据等。

第八条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产品推销计划和市场占有情况、产品的社会购买力情况、产品的区域性分布情况、客户名册、财务资料、广告计划、原材料价格、销售渠道、投资计划、定价方法、甲方其它重大经营信息和决策等。

二、职务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

乙方作出的所有职务开发成果应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报告。

乙方作出的职务开发成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

发明或者设计在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商标、标识设计和广告设计的著作权;

对商业秘密的权利,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的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乙方同意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同意,对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并未使用甲方的设备、资源或商业秘密,完全用自己的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有关权利,属于乙方自己。不过,乙方同意在以下情况下将该研究、开发成果以甲方认为适当的价格转让给甲方:

该研究、开发成果同甲方的业务密切相关;

该研究、开发成果是在职务开发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三、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义务的说明。

第十四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以下情况:

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

此项书面说明列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条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事项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十六条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除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职务或者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得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得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开发出来的。

五、限制竞争性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不得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不得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不得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界聘用。

六、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第十八条当聘用期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在聘用期终止后应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已成为公众所知。

七、无抵触性协议保证。

第二十条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本协议(包括附件),并没有违反自己曾签署过的其它合同或者协议。

八、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无论甲方还是乙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于这种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的金额按乙方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标准计算。

九、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双方共同签字(每页)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的目的优质篇八

关于问题一,对于拥有自主技术秘密的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尤其是在与员工签订技术秘密保护合同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全面、恰当、准确地界定技术秘密的范围。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就是商业秘密的的法定概念。从该法定概念中可以看出,在我国法上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两种。

通过比较技术秘密的法定构成与商业秘密的法定构成,两者的构成要件基本是一致的,即其一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其二是具有商业价值(或者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其三是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三者缺一不可。换句话说,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法定条件,才能构成法律上的技术秘密,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技术秘密。这些构成要件是区分技术秘密与非技术秘密的法定标准。

关于技术秘密的三个构成要件的具体含义,《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给出答案。对此《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1号)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本规定所称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技术秘密是商业秘密的一种,有特有的构成要件,其构成要件具有特有的含义。因此,企业在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时,首先要正确界定技术秘密的范围。技术秘密的范围的确定就是根据其构成来认定。同时符合其法律构成要件的属于技术秘密,缺少任何一个要件,均不构成技术秘密。如企业将本行业公知的技术作为技术秘密的范围,或者将没有任何商业价值的技术作为技术秘密的范围等。上述两种情况因不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及"具有商业价值"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技术秘密。或者说,即使签订了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因此,我认为企业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时根据技术秘密的构成要件正确界定商业秘密的范围是前提条件。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出现争议或者纠纷时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

2.正确界定技术秘密保密合同的性质。

从现行法律规定看,保护技术秘密是各个部门法的共同任务。如劳动法上的保护和民法上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由此,对技术秘密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作为劳动合同的条款。此外,也可以在约定合同之外,另行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不论是作为条款,还是作为补充,其法律性质均为劳动合同性质。而劳动合同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争议发生时法律规定了特有的救济途径,即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此可以参见《劳动法》第83条及第84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具体处理程序可以表示为:劳动争议仲裁d-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审)dd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或者说是终审)。由此可见,劳动争议的法律救济方式比一般民事争议的救济方式多一个程序,即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程序的繁多就意味着成本的增大。

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的目的优质篇九

甲方:

乙方:,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秘密,防止该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江苏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聘请,负责甲方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专业考试科目的试卷命题组织、审题工作,具体专业与科目为:。

2、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负责命题、审题工作的时间并明确相关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负责试卷的命题和审题工作。

3、试卷保密期限自命题开始起至使用结束止(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试卷保密级别为秘密。

案按照试卷保密级别分别封装,交甲方保管。

5、乙方不得保留试题和标准答案副本,命好后的试题和标准答案,及试题和标准答案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应立即销毁,以防止泄题。

6、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书起至考试结束止,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尽力避免由于疏忽而将保密试卷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命题人员姓名等与命题工作有关的一切信息;在试卷保密期限内乙方不得参加任何有关该科目考核的补习、辅导活动。

7、若考试工作需要,或者乙方有违反保密守则行为的,甲方有权调整或者提前终止乙方所承担的命题、审题工作,并按规定承担保密责任。

第二条、责任承担。

1、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之规定,泄露试卷秘密的,应立即上报甲方,并承担法律责任。

2、因乙方恶意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

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年月日日期:

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的目的优质篇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甲乙双方之间的产品行销、广告服务、加工承揽、业务拓展、市场开发等业务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保守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要求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在合作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企划、加工或者所需的所有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财务资料、生产基储生产情况、生产资料、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名单、市场地位资料、业绩评估、销售历史、进料渠道、测试数据、工艺流程、产品配方、销售计划及新业务推广计划、产销策略、财务状况、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技术和经营管理信息等资料。

2、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以下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用于企划、加工承揽或者所需的各种业务资料由甲方提供。基于该资料或者业务合作而形成的任何的品牌资源、业务资料、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等一切相关权利属于甲方独自所有。

2、甲方不得将乙方为其企划、设计或者的方案提供给其他广告企划或者公司。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乙方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保证公司无关人员及公司外人员不得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上述资料。

4、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者类似业务的公司委托提供行销策划或者业务,也不得以合作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前述业务。

5、合作期满三年内,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资料,接受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者类似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委托提供同类或类似策划或者其他业务。

6、合作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的业务资料,不得擅自保留复制品,并仍须谨守保密之责任。

7、除上述义务外,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保密制度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教育乙方员工遵守相同义务。因乙方员工行为(包括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而造成的商业秘密泄露或者不正当利用或者其他任何形式泄密,乙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甲方按照主合同(备注:根据具体情况指出主合同名称、编号和签订日期)约定已经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在作价确定价款数额时已经充分考虑乙方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因素在内,因此主合同价款已经包含乙方履行或者承担本协议义务的对价在内,甲方无需为本协议向乙方另行支付价款,乙方亦不得据此所要额外价款。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的效力及于双方整个合作期间内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保密和竞业禁止期间。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不得泄漏或不正当使用,包括本协议效力期满之后,乙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否则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协议规定,私自获娶非法持有、窃娶泄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相关业务合作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缴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乙方自愿放弃主张违约金过高请求法庭或者仲裁庭予以适当调整的权利。

2、乙方若违反协议,非法持有、窃娶泄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要求对方按照上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无形资产、市场占有率、可得利润等损失);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商业秘密的非法持有、泄露、窃取,以乙方或者与乙方无关的第三人或者未参与的工作人员知晓,或者市场上有相同或者类似保密范围之事项为准,而不论其获取方式。乙方对此应负相反举证之责任。

五、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费用等。

六、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其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为主合同(备注:根据具体情况指出主合同名称、编号和签订日期)之组成部份,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的目的优质篇十一

二、对问题的回答。

关于问题一,对于拥有自主技术秘密的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尤其是在与员工签订技术秘密保护合同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全面、恰当、准确地界定技术秘密的范围。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就是商业秘密的.的法定概念。从该法定概念中可以看出,在我国法上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两种。

通过比较技术秘密的法定构成与商业秘密的法定构成,两者的构成要件基本是一致的,即其一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其二是具有商业价值(或者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其三是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三者缺一不可。换句话说,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法定条件,才能构成法律上的技术秘密,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技术秘密。这些构成要件是区分技术秘密与非技术秘密的法定标准。

关于技术秘密的三个构成要件的具体含义,《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给出答案。对此《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1号)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本规定所称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1][2][3][4]。

命题签订保密协议的目的优质篇十二

甲方:

乙方:(命题专家)。

考试试题在未开考之前属国家绝密级,根据国家《保密法》和人社部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人事考试试题的保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试卷类型。

甲方委托乙方出专业题套,并作出答案及评分标准。

二、交题形式。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版、电子版试卷各一份。电子版试卷通过u盘传递。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专业考试需要,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命题。

2、甲方对乙方上交的试题要尽到妥善保管及保密的义务。

3、按时足额向乙方发放命题费。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照甲方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命题工作;。

2、乙方必须保证所出试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漏;。

3、乙方必须保证所出试题准确无误。

四、保密期限。

从命题开始之日起到所命试题考试结束满1年止。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过错造成试题内容泄漏,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或者使考试失去意义的,按照严重事故论处,触犯法律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2、甲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试题内容泄漏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触犯法律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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