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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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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优质20篇)
2023-11-18 18:20:17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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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一

导读:2017年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与复试时间为3月15日-23日,具体由报考学院(中心、所)安排。详情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各相关考生:

为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与复试时间:3月15日-23日,具体由报考学院(中心、所)安排。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政审表(点击此处下载 ),复试时提交给报考学院(中心、所)。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持学生证,特殊学制考生须有学校教务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招生专业目录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现场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7)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已寄至我办的考生无需再次提供)。

(10)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1.报考中心校区各单位(包括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基地、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基地、经济学院、经济研究院、法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当代社会主义研究基地、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文艺美学研究基地、新闻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儒学高等研究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文化遗产研究院、数学学院、金融研究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微电子学院、海洋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晶体材料研究所、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研究院、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的考生须在3月17日全天(8:00—11:00,下午13:00-16:00)和3月20日、22日上午(上午8:00—11:00)在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医院进行体检。

报考千佛山校区各单位(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热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现代物流研究中心、土建与水利学院、体育学院)的考生须在3月17日和3月20日上午(8:00—11:00)在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医院进行体检。

报考齐鲁医学部的考生须在3月17日和3月20日上午(8:00—11:00)在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时须空腹(下午体检的考生上午10:00后勿进食)。

3.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有效身份证件,有重大疾病、重大手术者体检时请提供相关病历资料。

4.体检须交纳体检费。

复试由各学院(中心、所)安排。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报考山东大学(威海) 和齐鲁医学部 (含济宁医学院)的考生复试安排以山东大学(威海)和齐鲁医学部(含济宁医学院)通知为准。

2.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复试按本通知要求同时进行。

附:1.山东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程表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二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三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山东大学可在274个学术型学位授权专业和12个专业学位授权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我校2010年具体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专业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1)毕业年限满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

(2)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6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

(3)通过大学英语(论坛)四级(cet-4)水平考试或达到425分以上;

(5)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人员其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五)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人员还须满足以下工作年限要求之一:

2.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

3.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各专业除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外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与确认。

(一)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遵照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公共管理硕士(mpa)和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以及在济南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山东大学”报名点并在山东大学考点参加考试,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其他类型或地区的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考试类型选择“推荐免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四)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还须在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并交纳初试报考费。

(五)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划定复试基本要求,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包括外国语测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笔试和综合面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具体要求见我校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

3.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部分专业对跨学科考生要求加试,加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4.我校将在复试时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由山东大学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六、调剂。

(一)对报考我校且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不能被所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在满足相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且相近专业有缺额的情况下,可申请调剂到相应专业参加复试。

(二)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七、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非法学)和工程硕士中的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统考生只能录取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三)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签订定向、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调档审查。不签订协议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我校在博士学位授权专业实行硕博连续培养制度。通过考生自愿报名,学校择优选拔,部分优秀新生可被录取为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此类研究生入学两年内修完规定的硕士、博士课程,并通过资格考试,第三学年可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

八、学习年限。

学术型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九、奖(助)学金。

(一)凡录取为我校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的研究生均免除在学期间的培养费。

山东省政府每年为山东大学录取的考生提供省政府委托培养计划(简称省府委培),录取为省府委培的考生在签订相应协议后,免除在学期间的培养费。

(二)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省府委培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入校后均享受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助研”奖学金。

(三)我校设有20余种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10000元/生。

十、违规处理。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十一、其他。

(一)我校不对任何考生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及加试科目参考书均由考生自备,我办不负责代购。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和学校各招生单位的联系方式。

文档为doc格式。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四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全程监督。

各学院(部、所)成立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学院(部、所)内部按复试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指导教师不少于4人)。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2.复试名单和复试比例。

一志愿考生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参加复试考生以网上公布名单(不含我校已接收的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为准。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校和学院(部、所)会根据各学科(专业)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拟招生计划。

调剂考生复试。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由相关学院(部、所)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学院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调剂考生的报名、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于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对于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推荐免试生政审及资格复审。已接收的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按教育部、北京市加分政策执行。

破格复试。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文件精神,申请破格复试基本条件是国家急需但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同时考生专业素质优良且成绩稍低于国家线,由学院(部、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人才培养的需要集体审核,并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者能通过调剂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3.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书等材料,详见《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附件1)。

4.复试内容及形式。

外语: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外语听、说能力的测试。测试均由各学院(部、所)、学科(专业)结合专业知识在复试时进行。

专业课:考生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专业笔试科目。专业课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条件的可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

综合面试:含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如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动手能力、人文素质、举止及礼仪、心理状况等方面。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心理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办法见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通知。

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须加试(笔试)至少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政审:所有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或复试后(4月11日前)提交《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治审查表》(见附件3)至各学院(部、所)研究生招生秘书老师处。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量化标准。

复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占10%,专业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50%。

复试总分不合格(60)者不予录取。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五

1.山东大学报考点只接受已网上报名且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进行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因确认时须采集考生本人照片,现场确认不能由他人代替。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所有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6.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2015年10月28日。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六

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具体安排。

1.时间、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2018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各培养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等,由培养单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3.复试费用:复试费100元/人,由培养单位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4.樱花开放期间,考生需凭身份证和复试通知进入校门和赏樱非核心区域。预计樱花开放期间校内游人较多,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培养单位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同等学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3月16日前联系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通知相关培养单位准予参加复试。

(五)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复试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七

各相关考生: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与复试时间:3月15日-25日,具体由报考学院(中心、所)安排。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点击此处下载),复试时提交给报考学院(中心、所)。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特殊学制考生须有学校教务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招生专业目录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现场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7)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8)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复试由各学院(中心、所)安排。各学院(中心、所)具体复试安排及复试名单请于3月9日后登陆学院网站查询。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体检由山东大学各校区医院负责,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2.体检时间由各学院安排。

3.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有效身份证件,有重大疾病、重大手术者体检时请提供相关病历资料。

4.体检时须空腹。

5.体检须交纳体检费。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2.报考山东大学(威海)和济宁医学院的考生复试安排以山东大学(威海)和济宁医学院通知为准。

3.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复试按本通知要求同时进行。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2019年3月7日。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八

我校硕士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的人才。

(一)坚持科学选拔。以“为国选材、立德树人”为宗旨,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对综合素质考核制定科学的评判标准和规范的评判规则,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坚持统筹组织,统一管理。强化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强有力的监管工作机制,有效堵塞失职失责漏洞,从源头上遏制和切断一切有违公平公正选拔人才的行为。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九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现将我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且加分后(部分考生加分前)达到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公示。

2019年3月12日。

附件: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加分考生名单 。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十

(一)所有专业不接收校外调剂。

(二)校内调剂。

1.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国家a类分数线;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工作程序。

(1)公布校内调剂的专业、接收数和要求(另见通知)。

(2)考生申请调剂复试。

已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但未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直接申请参加其他专业的调剂复试。

(3)学院根据一定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4)复试。

(5)接收调剂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6)所有参加跨专业调剂复试的考生,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考生端)登录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具体程序另行通知。

3.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学费标准、奖助政策、住宿安排等方面的差别明显,请考生谨慎考虑。是否参加非全日制的调剂复试,由考生自愿申请。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法律(法学)只能接受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的生源调入。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的考生可相互调剂(须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3个专业。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十一

培养单位要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具体安排。

1.时间、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2019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各培养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3.复试费用:复试费100元/人,由培养单位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4.若复试时间在樱花开放期间,考生需凭身份证和复试通知进入校门。预计樱花开放期间校内游人较多,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培养单位自行决定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同等学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3月16日前联系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通知相关培养单位准予参加复试。

(五)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复试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十二

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部)的2018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部)的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变动。学院(部)可在该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部)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注意对照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类型名额,并随复试名单同时公布,名额可随各学科、各专业的复试情况微调。

(二)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前,考生将加盖好印戳(资格审查现场盖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小组秘书审验。

综合面试环节由学院收取或审验成绩单原件(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试后,学院负责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信息。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若采用面试方式,要求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笔试科目必须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调剂考生的专业课笔试要求由调入学院和专业确定。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于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采用笔试、操作或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对于综合面试,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四)复试规则。

1、复试比例及名单。

由学校按学科门类(领域、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学校门类(领域、专业)复试分数线即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并由学院(部)负责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五)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对复试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招生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四、录取与调剂。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十三

1、依照《天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政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报考天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

2、mba、mpa、mem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管理学部负责,并参照本复试办法自行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会同相关学院(部)负责。

3、对进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不含mba、mpa、mem的考生),复试时由学院负责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社会实践领域中表现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复试中可适当加分。

5、各学院可体现学科自身特色制定适合本学科的复试内容及成绩核算办法,各学院须在学院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公示说明,并报请研究生院审批后可以执行。

6、强化对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学院(部)要在学院网站上积极将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及时、充分、规范地进行公开,公示内容至少含考生编号、报考(录取)专业和总分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十四

每个学科(专业)统一标准,对复试合格者按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总体排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同一专业如有不同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则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序拟录取。

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1/5×50%]+[复试成绩总分×50%]。

考生的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面试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所有复试考生(含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录取结果,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将以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准。

2.签订协议。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三方协议制,其协议定向就业单位要与其报名库中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包括非定向/定向),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3.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的各项规定,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十五

根据本单位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学院自定。

(二)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按国家教指委相关规定执行。

(四)奖助学金。

学校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人事档案在校、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奖助,学校不安排住宿。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十六

(一)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在复试考生报到时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内容与组织方式。

1.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专业课考试(笔试)。

(3)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面试)。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

(6)身体素质检查。

2.考核方式与组织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复试进行时,通过面试小组教师与考生面谈,进一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要严格考核。

(2)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的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3)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为主,重点考核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实验测试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内容及形式由各学院确定。

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特别注重对考生实践经验、动手能力和应用创新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进行考查。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6)身体素质检查。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十七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定向就业生。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十八

学校调剂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有关调剂工作的政策要求,提高质量,保证公平公正。

学校各学科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由相关学院(部、所)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学院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通过调剂实现差额复试。

1.调剂工作程序。

(1)各学院(部、所)公布相关学科(专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各相关学科(专业)调剂工作办法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2)考生须在规定相关学科(专业)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提交调剂申请等,否则申请无效。

(3)考生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各学院(部、所)、学科(专业)根据考生申请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学习经历、诚信情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基于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在学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据计划余额,在1-2个工作日内确定复试名单,择优选拔出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复试通知,按时参加复试。

(4)相同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调剂以不影响一志愿考生权益为前提。

(5)复试后,学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考生须在学院(部、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复试或待录取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待录取资格。

学校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校内调剂也要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完成。

2.一志愿考生调出。

高于我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如申请调出,需填写《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线上考生向校内外调剂申请表》(附件4)。经学院(部、所)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调出事宜。

未达到我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申请调出,可直接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不必填写附件4进行申请。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十九

机械学院、精仪学院、自动化学院、电信学院、文法学院、生命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9日上午7:30开始。

3月19日下午1:00开始。

3月20日上午7:30开始。

未参加体检的考生。

3月20日下午1:00开始。

专业知。

识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考试)。

3月21日下午。

2:30~4:00。

见学院网站通知。

外语能力、实验测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

见学院网站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考试)。

复试期间。

见学院网站通知。

山东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通用篇二十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公布,各院系的复试将陆续进行,现将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由各相关院系公布,请考生留意我院网站及各相关院系的网上通知。

二、复试资格审查。

请复试前一天到校进行资格审查。地点是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瑞安楼404室。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另在嘉定校区有安排审查,日期、地点待定,时间9:30-11:30,13:30--15:30。

请考生务必注意:未经复试资格审查,不能参加复试。

提供材料:0、复试通知书(登录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复试信息-打印[已开通])1、身份证2、准考证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考生是应届毕业生,应带有效的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验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可在我校医院进行,也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表4月10日前交有关院系。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来参加复试除携带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外,还需根据各院系要求提供证明自己各项能力的其它相关资料,包括大学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处公章);如果有科研成果获奖或论文发表,应带相关证明材料;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必须有关证明材料。

(2)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总成绩录取。

(4)严格按照学校和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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