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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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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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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问题、改进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应该先确定总结的目的和受众,以便更好地进行文字表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郑州市有关地方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郑州市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号(购房合同号)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x,房屋面积为x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做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提前x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乙方缴纳租金后方可用房。

2.该房屋租金按支付,支付时间为x年x月x日,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电话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5.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若无法维修或维修不好,乙方应照价赔偿。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8.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甲方所列物品完好无损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五.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x元做为押金。乙方若无违约,并结清所有费用,甲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日内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六.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并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本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二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出租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装修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租住甲方第一条所述房产,用于__________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房产用途与装修设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对房产造成损失,乙方应给与赔偿。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收回,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房屋租金为___________元/月。

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房租。

第五条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产交付于乙方使用。

第六条水电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以保障乙方的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饶施工。甲方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甲方协商合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的损失,有乙方负责修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的变更。

如果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权人继续有效。甲方出卖房屋,必须在一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三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租赁地址: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租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

1.租用期限: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同意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为________年。

2.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___。

3.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费等费用,并将以上费用账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协议。

3.乙方入住后需保护好周围环境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不可抗因素(如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全甲方的修复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郑州市有关地方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郑州市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号(购房合同号)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xx,房屋面积为xx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做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提前x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1.该房屋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乙方缴纳租金后方可用房。

2.该房屋租金按支付,支付时间为xx年x月x日,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电话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5.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若无法维修或维修不好,乙方应照价赔偿。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8.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甲方所列物品完好无损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x元做为押金。乙方若无违约,并结清所有费用,甲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日内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并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本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五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小区号楼号房租赁给乙方,房屋面积平方米,乙方三口人在此居住。

第二条屋内设施。

甲方出租的房屋内设施包括:全新美心实木门二个、美心牌塑钢门一个,窗帘、凉衣架、灶台、华帝牌燃气灶吸油烟机、地板砖完好。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开口费已交。水电开通,可正常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乙方租赁期限为个月,从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网费、取暖费、燃气费、电梯费、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前,如乙方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合同。如甲乙双方未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甲方可提前30天发布租房信息,并可带人去看房,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

租金每月元,乙方按年交纳租金,20__年月日前乙方交纳全年的租金元。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千分之六计算。乙方交纳租金后,甲方给其出具收条。甲方收房时已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垃圾清理费,预付电费,电卡预付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签订后甲方将上述单据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交纳的押金款待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由甲方退回。乙方有下列情行出现,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终止合同:

1、乙方在租赁期间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损坏。

2、退房时不交回房屋钥匙或少交钥匙。

3、退房时不结清物业费、电费、水费、燃气费等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退房时将有关物品留存房内不予清理的。

第七条: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维修或给予赔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如有上述行为,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方应维护该房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遵守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条: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交费用。

第九条: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在房屋内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逾期不搬出租赁房屋的,属违约,应按照每日三百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六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对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租赁住房提供实质性利好。下文是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条为完善我市多层次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xx]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xx]4号)和《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xx]8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等供应的政策性租赁住房。

第三条本市市区建成区(不含上街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使用及管理,遵循本办法。

第四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统筹发展、依法管理的原则。

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物价、民政、人社、公安、税务、金融、监察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房管、民政等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分别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等工作。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组织市房管、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人社、民政、财政、公安等部门,依据本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规划,编制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

市房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编制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作为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分解的主要依据。

(一)政府投资建设或委托建设的;。

(二)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

(三)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建设的;。

(四)廉租住房和公有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转换的;。

(五)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

第八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采取集中建设和在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严格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

第十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本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优先保障供应。

政府投资建设或委托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按照划拨方式供应。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

第十一条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将配建面积、套型结构、装修标准等内容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或在《土地划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大中型企业、产业园区以及高校等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前提下,可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单位租赁住房。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变更为住宅用地后,方可进行建设。

第十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和单位租赁住房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持下列材料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项目建筑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户型比例及商业网点用房建筑面积: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项目建设计划文件;。

(四)银行出具的资本金证明;。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及标准层、非标准层平面图;。

(七)商业网点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比例。

市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出具核实意见。

第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

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或委托建设及出资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出售。

利用出让土地建设并享受政府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的项目,租赁期限满5年的,可以补缴相关减免费用后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十五条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费用计算。

商品住房以及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开发部分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开发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经营。

第十六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当积极推广应用高明、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节能、省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住宅建设整体水平。

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保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执行;装修标准按《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廉租住房装修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公有住房转换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程序由市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第三章申请与准入。

第十九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二)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第二十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四)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第二十一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来郑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

劳动合同。

(三)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四)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五)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第二十二条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第二十三条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照《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三)月收入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住房情况证明;。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审核无异议的家庭,由市房管部门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顺序号由信息系统在区房管部门复审后自动生成。

第二十四条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参照《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三)申请单位出具的。

担保书。

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

(四)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对审核无异议的人员,由申请单位根据被批准的人员名单,重新编制组合租赁方案后,报区房管部门实施轮候。

第四章配租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供应对象支付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市场价租金水平的70%以内。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产权性质,实施差别化收取。

具有政府产权以及政府委托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收取。

商品住房和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根据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20%。

第二十八条政府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非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供应,并实行分类轮候制度。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实行专户管理,日常管理、维修费用以及空置期间的物业费用从租金收入中列支。房屋由所在辖区的区房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十九条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由区房管部门依据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按照《资格证》的顺序号组织申请人进行选房。住房选定后,由区房管部门与申请人签订《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

》,办理入住手续。

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的配租,由区房管部门对辖区内批准的申请单位按申请顺序安排房源。配租对象确定后,由区房管部门与申请单位、新就业职工签订《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按照组合租赁方案办理入住手续。申请单位应建立租金支付或租金汇缴制度,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第三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中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梯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

(四)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五)租赁期限;。

(六)房屋维修责任;。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约定。

第三十一条3人(含)以下家庭原则上只能租赁4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二条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取得《资格证》的申请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租赁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

(二)参加选房但拒绝选定住房的;。

(三)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四)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

(五)其他放弃入围资格的情况。

第三十四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及时报区房管部门进行复核登记并安排退出。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发生变动时,申请单位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区房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年度复查制度。复查工作由区房管部门具体实施。对中等偏下收入的承租人,主要对其申报的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进行复查;对新就业和来郑务工的承租人,由用人单位向区房管部门提供材料,配合做好复查工作。

第三十六条复查后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至合同期满;合同期满时仍符合租赁条件并愿意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重新提出申请,并重新与区房管部门签订租赁合同。

复查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应当退出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确有困难的,经区房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第三十七条商品住房以及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开发企业向取得《资格证》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已经批准尚在轮候的用人单位出租,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租赁合同。

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建设的单位租赁住房,由房屋所有权单位负责运营。

第五章优惠政策。

第三十八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建设的单位租赁住房,供应对象按照本办法规定纳入统一管理的,可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四十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省明文规定不得减、免之外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范围内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征收。

第四十一条政府委托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投入。

第四十二条市、区政府建设或回购公共租赁住房所需资金,由市、区房管部门会同建设单位编制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由市、区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并依据项目进度审核拨付。

第四十三条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以及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单位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建设商业网点的,商业网点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建筑总面积的8%,并按照商业用地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第四十六条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第四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建设和收费标准参照居住类房屋标准执行,并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标准计价。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

承租人可根据生活需要添加生活设施,自行添加的生活设施在退租时不予补偿。

第四十九条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由区房管部门责令其按同区域同类住房的市场租金补交房租,并记入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3年内不得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第五十条承租人在延长期届满后拒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区房管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记入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享受我市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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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五十二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5年内不得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活动,并由市房管、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三)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和套型结构比例的。

第五十三条房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或者侵害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承租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为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面向重点发展产业从业人员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各县(市)、上街区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参照本办法的资金筹措及使用规定,自行筹措建设资金。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郑州市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权属情况。

(一)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在郑州市_______区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产性质__________,房屋有______室(间),甲方出租其中______________给乙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屋(房间)作为__________使用,在租赁期限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的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押_______付_______,即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押金__________元,支付三个月房屋租金__________元,共计支付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此后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__________元。租金支付日期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满合同解除后,乙方所付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五、其他费用。

(一)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燃气)费、物管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实际使用数或分摊数按时足额缴纳。

(二)若需要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归甲方所有,乙方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甲方所有。

(二)甲方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并负责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三)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债务和产权纠纷;房屋共有人对出租该房屋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四)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

(五)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须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二)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遵守中国的法律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四)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五)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实际居住天数结算。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一)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二)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违反法律,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不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的。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宜。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八

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出租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装修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租住甲方第一条所述房产,用于__________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房产用途与装修设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对房产造成损失,乙方应给与赔偿。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收回,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房屋租金为___________元/月。

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房租。

第五条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产交付于乙方使用。

第六条水电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以保障乙方的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饶施工。甲方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甲方协商合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的损失,有乙方负责修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的变更。

如果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权人继续有效。甲方出卖房屋,必须在一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九

承租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之培训中心诸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_________租赁范围。

1.1甲方承诺将位于郑州市_______________酒店及如下部份出租给乙方:

1.1.1地下室一层员工食堂,洗衣房。

1.1.2一层酒店大堂。

1.1.3二至三层,十一至十六层的全部及十层主楼部分。

1.1.4酒店所有的配套工程系统。

1.1.5酒店所有部位的广告业务。

1.2甲方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等由甲方自行负责,不在租赁部分。

1.3酒店名称如由甲方定名为______酒店,则由甲方负责办理酒店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如由乙方另行确定酒店名称,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1.4无论酒店名称如何确定,上述酒店的手续应当最迟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前办理完毕。

第二条:乙方投资部分。

2.1乙方承诺投资装修酒店的整个二楼餐厅、厨房,十一至十六楼的全部及十层主楼部分的装修和配套设备,其标准达到或超过三星级酒店标准。

2.2上述装修及配套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间由乙方使用,如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则应当按照实有价值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补偿,双方同意该补偿最低不少于3.2款所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

2.3开业前和开业期间的所有开办费用,均由乙方投资。乙方所有的投资回报应从租赁期间内乙方经营所产生的收益中提取,甲方不得对经营期间的收益主张权利。

第三条:资产所有权。

3.1酒店的所有资产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但在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间甲方不对乙方投入部分所形成的资产收取租赁费用。

3.2如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对于乙方投入部分所形成的全部资产。

3.3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产权证号为:

土地证号为:_________。

第四条:租赁期限。

4.1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整。

4.2承租时间从酒店正式营业当天开始计算,但承租时间最迟应当_______________述承租时间开始日期不一致时,以最晚届满的时间计算。

4.3以上酒店正式营业的时间及乙方实际上进场施工的时间由双方实际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准。如因一方原因不能如期及时确认以上时间的,上述酒店正式营业的时间双方确认最迟不得超过合同订立之日起届满9个月。

4.4租赁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上述酒店及设备和设施的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五条:_________租金及支付办法。

5.4双方一致同意上述房屋及所属设备和设施的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十

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亲和府22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租赁合同期为______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乙方应维持店铺的原状进行经营,如需装修,在不影响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期满时,对损坏的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对乙方装修保留的附着物,经双方同意可不拆除,但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店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店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店铺进行违法活动、经营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店铺严重损坏的;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租金的。

4、甲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形下,单方终止合同或提高租金,将承担合同违约金1000元。

5、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甲方终止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乙方所交押金作为违约金补偿甲方。

6、合同期满是否继续租赁店铺,甲、乙双方均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

二、租金及押金的交纳期限。

1、租金每月元,全年租金元(大写:)。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每个月,交纳租金一次元。每交清。

2、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1000元。

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自行承担店铺使用期间的水电费和其他税费以及店铺易损部件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依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生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与开发商之间有未达成协议,所以店铺租赁期限以甲方退店铺之日为准。

四、如出现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十一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之培训中心(暂名____________)诸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_________租赁范围。

1.1甲方承诺将位于郑州市_______________酒店及如下部份出租给乙方:

1.1.1地下室一层员工食堂,洗衣房(约300m2)。

1.1.2一层酒店大堂(不包括临最北面四个柱距的门面房和办公区域大堂部分)。

1.1.3二至三层,十一至十六层的全部及十层主楼部分(客房部分)。

1.1.4酒店所有的配套工程系统(包括配电、弱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电梯、锅炉、停车场)。

1.1.5酒店所有部位的广告业务(包括顶楼部分的空间)。

1.2甲方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包括安全、值班、卫生、办公区电梯)等由甲方自行负责,不在租赁部分。

1.3酒店名称如由甲方定名为______酒店,则由甲方负责办理酒店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如由乙方另行确定酒店名称,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1.4无论酒店名称如何确定,上述酒店的手续应当最迟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前办理完毕。

第二条:乙方投资部分。

2.1乙方承诺投资装修酒店的整个二楼餐厅、厨房,十一至十六楼的全部及十层主楼部分(客房部分)的装修和配套设备,其标准达到或超过三星级酒店标准。

2.2上述装修及配套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间由乙方使用,如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则应当按照实有价值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补偿,双方同意该补偿最低不少于3.2款所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

2.3开业前和开业期间的所有开办费用,均由乙方投资。乙方所有的投资回报应从租赁期间内乙方经营所产生的收益中提取,甲方不得对经营期间的收益主张权利。

第三条:资产所有权。

3.1酒店的所有资产(包括乙方投入部分)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但在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间甲方不对乙方投入部分所形成的资产收取租赁费用。

3.2如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对于乙方投入部分所形成的全部资产。

3.3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产权证号为:

土地证号为:_________。

第四条:租赁期限。

4.1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整。

4.2承租时间从酒店正式营业当天开始计算,但承租时间最迟应当_______________述承租时间开始日期不一致时,以最晚届满的时间计算。

4.3以上酒店正式营业的时间及乙方实际上进场施工的时间由双方实际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准。如因一方原因不能如期及时确认以上时间的,上述酒店正式营业的时间双方确认最迟不得超过合同订立之日起届满9个月。

4.4租赁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上述酒店及设备和设施的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五条:_________租金及支付办法。

5.4双方一致同意上述房屋及所属设备和设施的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出租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

装修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租住甲方第一条所述房产,用于__________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房产用途与装修设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对房产造成损失,乙方应给与赔偿。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收回,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房屋租金为___________元/月。

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房租。

第五条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产交付于乙方使用。

第六条水电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以保障乙方的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饶施工。甲方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甲方协商合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的损失,有乙方负责修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的变更。

如果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权人继续有效。甲方出卖房屋,必须在一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十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恪诚执行概不反悔。

一、双方协定房价每年__元,租赁期限暂定__年,执行“先交钱后住房”的原则,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费用。

二、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改变室内结构,墙壁不准乱涂乱画。

三、乙方承担水费、电费、气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

四、在租赁期限内凡因不注意造成的用电、用气等事故或因用气不当造成的对本楼和四邻楼房的损坏及人员伤亡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

五、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屋内的物品不得借用他人。

六、水、电、气等交于乙方使用,若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合同到期应完好交于甲方。

七、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八、合同到期,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未经得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十四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郑州市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权属情况。

(一)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在郑州市_______区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产性质__________,房屋有______室(间),甲方出租其中______________给乙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屋(房间)作为__________使用,在租赁期限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的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押_______付_______,即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押金__________元,支付三个月房屋租金__________元,共计支付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此后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__________元。租金支付日期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满合同解除后,乙方所付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五、其他费用。

(一)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燃气)费、物管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实际使用数或分摊数按时足额缴纳。

(二)若需要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归甲方所有,乙方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甲方所有。

(二)甲方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并负责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三)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债务和产权纠纷;房屋共有人对出租该房屋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四)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

(五)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须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二)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遵守中国的法律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四)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五)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实际居住天数结算。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一)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二)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违反法律,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不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的。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宜。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签字盖章):承租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十五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_____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_____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即: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签订于_____×市。

经办单位: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十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一)甲方自愿将郑州市号楼2单元户面积平方租给乙方,租金为元(大写),该房屋的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一年支付一次,押金元。

(二)甲方将该房的有关权益同样也租给乙方,租赁期间非乙方原因产生的房屋及其设施修缮、安装、改造等事宜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保证按时交纳社区的物业费。

(三)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三个月租金,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和押金。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其中甲乙方各留一份。

(六)甲方给乙方提供一台,如乙方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退费走之前将电费水费天然气费物业费结清,押金退完。

(八)乙方退房之前,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九)甲方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

甲方银行卡号。

水表抄表示数。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十七

乙方:(身份证号:  )。

甲方将属自己合法所有的房屋出租与乙方使用。现根据《合同法》,签订如下合同:

坐落于    处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

乙方租赁甲方的上述房屋,用于宾馆住宿用途。

租期为5年。

第一年租金标准为800000.00元/年,以后每年按20000.00元/年递增。

第一年租金于甲方按约定将房屋移交乙方当日付清(已交定金可冲抵租金),自此计算租期。第二、三年、四年、五年租金须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当年度租金。

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脑网络费用,由乙方自行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成约定金100000.00元:

甲方承诺,在甲方与前租户的租赁期限届满后日内,确保前租户将租赁房屋腾退,甲方将租赁房屋及室内装修、设施设备(即前租户在租赁期间所做装修、添置的设施设备须完好无损)移交乙方,将水、电、天然气、宽带网络立户过户至甲方名下。

如甲方未能实现承诺,则返还乙方双倍定金,本合同解除。

如甲方实现了承诺,乙方须履行本合同,定金转化为租金。否则,定金归甲方所有,本合同解除。

1.具备履约条件后,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证照。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前述证照无法办理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将已交定金退还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转租房屋,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不变。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

2.因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未违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

3.如因房屋被征收征用以及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互不构成违约,互不补偿。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除赔偿未违约方经济损失外,另赔偿未违约方违约金100000.00元。

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诉至恩施市人民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协商不成,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十八

客户:(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乙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出租位于______小区道路(街道)上的房屋。

二、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结算。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十个月的租金,扣除两个月租金的闲置成本。

三、付款方式: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现金;2、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晰,并取得共有人同意。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五、乙方通过媒体找到承租人,可自行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切权利和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除甲方违约外,乙方应监督租户妥善保管室内物品并监督使用。

六、乙方的报酬保留在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中(乙方收取的租金减去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甲方不支付人工费。

八、乙方有权自行使用甲方的上述房屋或在支付租金后出租给任何人,与乙方的租金价格与甲方无关。

九、在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以下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2、负责修复房屋及附着物的自然损坏,因甲方延误修复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

十、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以下责任:。

1、房屋装修或设备扩建,须经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的房屋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4、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将房屋完好移交给甲方,乙方应根据租赁期内的实际用电量支付水、电、气、有线电视和电话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纪律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在十天内负责赔偿。

十二、因不可抗力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甲方应另行出具委托书。

十五、其他商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电话:。

电话:。

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资格证书编号。:

身份证:。

办理人:。

郑州市住房租赁汇总篇十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将其拥有所有权、经营管理权或其他合法的房屋连同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返还出租人的行为。

第三条凡在市、县(市)、上街区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实行政府定价的公有住宅、廉租住宅的房屋租赁,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下列行为视为房屋租赁:

(一)只提供房屋由他人承包经营的;。

(二)将房屋内的场地出租给他人使用的;。

(三)将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出租给他人就地使用的;。

(六)以他人出资解决本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形式将房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七)以其他形式将房屋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市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税务、物价、财政、土地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房地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屋租赁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租赁登记。

第七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房屋租赁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当事人应自。

租赁合同。

签订、变更、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材料、证件到市、县(市)、上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或资格证明;。

(二)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证件;。

(三)租赁合同;。

(四)出租共有房屋,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或证件。

军队房屋租赁,按照军队房地产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租赁当事人登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和现场核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房屋租赁证,并将登记情况定期通报税务部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但应给予当事人书面答复。

房屋租赁证不得收取工本费。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房屋所有权或房屋所有权人未授予经营管理权的;。

(二)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四)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属有争议的;。

(五)危险房屋或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六)违章建筑及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

(七)在依法发布房屋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出租的其他房屋。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使用权的合法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应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暂住人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

第十一条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金应是承租人实际支付的租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租赁价格,不得隐瞒。

出租人与承租人不得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之外另行约定租金。

第十二条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出租,出租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由市、县(市)、上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加收应缴土地收益金额3‰的滞纳金。

出租房屋应当依法纳税,税款由税务部门征收,也可由房地产管理等部门或者单位根据税务部门委托代征。

第十三条出租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缴纳有关税费的,承租人可按合同约定代缴。承租人代缴的有关税费,应抵付租金。

第三章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十五条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之前合理期限内提出,与出租人重新协商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七条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产权转移后,受让人应按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房屋所有权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如遇机构变化、兼并等,房屋新所有权人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造成损失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面积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出租人未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面积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向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在租赁期间,未征得承租人同意,不得提高租金,不得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以外租金性质的其他费用。

出租人收取租金,应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出租人不开具票据的,承租人可以拒付租金。

第二十二条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给承租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需要对出租的房屋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当与承租人就房屋改建、扩建或装修后的租金及承租人损失的补偿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四条出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因维修房屋不善,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扰或妨碍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

第二十五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

(三)擅自将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所承租房屋的使用权。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承租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交付租金的,应当向出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未按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提供房屋的;。

(二)向承租人收取租赁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

(三)违反规定干扰或妨碍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的;。

(四)未按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影响承租人居住安全的。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应当保护并按租赁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改建、扩建房屋。承租人确需改变房屋用途或装饰装修的,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三十条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中止使用房屋的,承租人应继续承担支付租金的义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租赁期间,房屋出现紧急险情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承租人可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立即书面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维修;不及时维修房屋或出租人通知不到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所必需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第六章转租。

第三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可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人。

第三十三条转租房屋的,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应当签订转租合同,并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十四条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市、县(市)、上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瞒报租金总额2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缴纳土地收益的,责令限期改正,补缴土地收益;拒不改正的,可处以未缴纳土地收益金额1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触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干扰、阻挠房地产管理部门租赁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房地产管理部门租赁管理人员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98年9月1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同时废止。

7月26日,在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召开了荥阳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荥阳市公安、工商、地税、卫生、食药、教体、房管和京城、索河、乔楼、豫龙等11家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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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教育随到随学,还能点播,想看啥看啥,真方便。”荥阳市城关村远程教育管理员张浩高兴地说。今年以来,荥阳市丰富“。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载体,拓宽学习教育渠道,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等优势,助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

该市把318个村(社区)远教站点作为党员开展集中学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平台,落实每周一村两委工作人员学习日,每月中旬党员集中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依托远程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观看优秀党员事迹和典型案例警示片,激励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清风正气、弘扬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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